(简体)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外汇管理操作规程
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全解

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全解作者:董宣来源:《西部论丛》2006年第09期中国银监会6月22日发布《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虽然旨在要求商业银行密切关注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但也打开了商业银行业务新的空间。
中行、工行在7月底相继推出了自己的代客境外理财产品和服务。
这些所谓的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究竟是什么呢?它会给我们带来多大的收益,又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风险呢?什么是代客境外理财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是QDII(指合格的境内机构投资者)业务中的一种,投资者通过商业银行直接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包括具有固定收益性质的债券、票据和结构性产品(但不直接投资于股票及其结构性产品、商品类衍生产品,以及BBB级以下证券),投资者在承担相应风险的同时获取相对稳定的收益,商业银行仅收取一定的管理费。
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基本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机构或居民等投资者委托商业银行以人民币购汇进行境外理财业务,或者是商业银行在外管局规定的代客境外理财的购汇额度内,向投资者发行以人民币标价的境外理财产品;另一类是机构或居民等投资者委托商业银行以自有外汇进行境外理财投资。
就第一类业务而言,投资者可以用人民币购买中国境内银行的代客境外理财产品,或者以人民币委托银行购汇进行境外投资,但给客户返还的仍然是人民币的本金和收益,银行将根据市场环境帮助客户锁定或规避其中的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
对于第二类业务,投资者可以利用手中已有的外汇,或者根据人民银行和外管局的规定购买2万美元或等额的外币,委托银行进行境外投资。
商业银行开展的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包括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两种方式。
其中,前者风险自担,后者资金不得直接投资于股票及其结构性产品、商品类衍生产品,以及BBB级以下证券。
外汇理财产品禁止涉及股票及衍生产品,使得投资渠道变得狭窄。
可实际上,不会对现行外汇理财产品构成太大影响。
根据《通知》规定,商业银行应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投资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包括具有固定收益性质的债券、票据和结构性产品。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境外投资范围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14号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境外投资范围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14号](https://img.taocdn.com/s3/m/28656c370166f5335a8102d276a20029bd646384.png)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境外投资范围的通知正文:----------------------------------------------------------------------------------------------------------------------------------------------------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境外投资范围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14号)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自《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办发〔2006〕164号,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以来,商业银行开展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基本理顺了相关业务流程,积累了投资经验。
在商业银行严格区分自有资金与客户资金进行境外投资并根据客户类别销售产品的前提下,为进一步丰富代客境外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促进该项业务稳健发展,现对境外投资范围做如下调整并提出相关要求:一、《通知》第六条第四款中“不得直接投资于股票及其结构性产品、商品类衍生产品,以及BBB级以下证券”的规定调整为:不得投资于商品类衍生产品,对冲基金以及国际公认评级机构评级BBB级以下的证券。
二、商业银行发行投资于境外股票的代客境外理财产品时,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所投资的股票应是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二)投资于股票的资金不得超过单个理财产品总资产净值的50%;投资于单只股票的资金不得超过单个理财产品总资产净值的5%。
商业银行应在投资期内及时调整投资组合,确保持续符合上述要求。
(三)单一客户起点销售金额不得低于3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四)客户应具备相应的股票投资经验。
商业银行应制定具体评估标准及程序,对客户的股票投资经验进行评估,并由客户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签字确认。
(五)境外投资管理人应为与中国银监会已签订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境外监管机构批准或认可的机构。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日期】2003.03.27•【文号】汇发[2003]47号•【施行日期】2003.04.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外汇管理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4月30日实施日期:2009年4月30日)废止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汇发[2003]47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调整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2]87号)及《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完善外汇账户管理,规范操作,简化手续,国家外汇管理局拟定了《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操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见附件)。
现将《规程》下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本《规程》适用于已使用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的地区和未使用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的地区。
二、对《规程》中列明的有关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业务的各个项目,各外汇局和外汇指定银行应当认真审核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外汇局应做好事后的跟踪和核查工作。
三、各外汇局和外汇指定银行在办理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各项业务审核时,应当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明确指明复印件的除外),并留存复印件3年备查。
四、各外汇局和外汇指定银行应按《细则》和《规程》要求及时报送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有关信息。
五、本《规程》从2003年4月15日起施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程》不一致的,按本《规程》规定执行。
各分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尽快转发所辖支局、外汇指定银行(包括外资银行);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应尽快转发所属分支行。
外币兑换业务的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代兑点)

外币兑换业务的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代兑点)第一篇:外币兑换业务的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代兑点)办理外币兑换业务的内部管理办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国家外汇管理局《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07]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进外币兑换机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7]48号)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兑机构本外币兑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内部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本外币兑换业务”,仅限于外币兑换人民币业务。
外币兑换人民币业务是指为境内外个人办理的可自由兑换的外币现钞及旅行支票与人民币之间的兑换业务。
第二条办理外币现钞兑换和旅行支票兑付业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外汇管理政策、法规,严格执行中国工商银行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授权,在营业场所醒目的位置悬挂或设置个人本外币兑换服务标识。
第四条本外币兑换工作人员实行执证上岗。
办理外币兑换人员必须是经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培训合格的正式员工,并持有该行颁发的上岗证。
如更换、调离本外币兑换工作人员,应以书面方式及通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
第五条本外币兑换业务的兑换牌价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天发布的《中国工商银行人民币外汇牌价》办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负责将每天《中国工商银行人民币外汇牌价》以传真方式发送本公司,本外币兑换经办人员每日必须做好《中国工商银行人民币外汇牌价》接收工作。
第六条我公司经办人员每天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人民币外汇牌价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进行公布,并严格按照当日的人民币外汇牌价办理本外币兑换业务。
在法定休假日办理的兑换业务,应使用最近一个营业日的人民币外汇牌价。
第七条办理外币现钞兑换及旅行支票业务,必须在指定的专用柜台,并在监控设备有效监测下进行,实行双人操作制度,交叉复核。
银行外币理财业务办理流程及操作要点

国际业务部
大纲
课程目标:
了解大外币理财业务(包括协议储蓄业务和理财业务)的概 念和术语、业务办理流程及操作要点。
主要内容:
• 概念和术语 • 产品发售 • 撤销认购 • 提前赎回
主要内容
1.概念和术语 2.产品发售 3.撤销认购 4.提前赎回
概念和术语-外币理财业务分类
外币理财业务:大理财概念,包括协议储蓄业务和理财业务
撤销认购-理财(不可代办)
协议储蓄不能撤销认购,理财必须本人撤销认购。
1
接收客户绿卡通卡/活期一本通、有效身份证件、开户协议,委托协议。
2
检查开户协议、委托协议,确认客户证件与卡/折和协议对应关系。
3
在外汇业务系统中进入撤销认购交易、录入信息,客户输入密码, 审核无误发送交易。
4
打印通用凭证,交由客户签字后加盖章戳。
• 协议储蓄业务 • -实际上是一种非标准期限的定期储蓄,是我行特色业务 • -纳入我行大理财业务的范畴宣传营销 • -以编号的产品形式发售 • -为保本固定收益产品
• 理财业务 • -属于银监规定的理财业务范畴,执行相关政策规定 • -以编号的产品形式发售 • -目前主要发行保本保收益产品,计划发行保本浮动收益产品
产品发售
• 凭外币活期账户购买产品 -包括绿卡通和外币活期一本通的外币活期账户 -客户提前赎回产品及产品到期时,本息全部转回原关联活期账户 -购买外币理财产品的外币活期子账户不能销户
• 开户协议作为购买凭证 -每笔产品发售成功后须打印一份开户协议,客户签名确认,加盖章戳 -开户协议内容包括关联外币活期账户账号、理财账号、协议编号、产 品编号、理财金额等
4
打印通用凭证,交由客户签字后加盖章戳。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1号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正文:----------------------------------------------------------------------------------------------------------------------------------------------------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2013年8月21日附件: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合格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外汇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以下简称《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合格投资者是指取得相关部门批准或许可开展境外证券等投资(以下简称境外投资)的境内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机构、信托公司等。
合格投资者可以自有资金或募集境内机构和个人资金,投资于法规及相关部门允许的境外市场及产品(银行自有资金境外运用除外)。
第三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外汇局)依法对合格投资者境外投资的投资额度、资金账户、资金收付及汇兑等实施监督、管理和检查。
第二章投资额度管理第四条国家外汇管理局依法批准单个合格投资者境外投资额度(以下简称投资额度)。
第五条合格投资者申请投资额度,应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交以下材料:(一)《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申请表》(见附1);(二)相关部门对合格投资者境外投资资格批准或许可文件复印件。
法规规定需要取得经营外汇业务资格的机构,还需提供外汇局等部门出具的经营外汇业务资格文件或凭证;(三)合格投资者与境内托管行签订的托管协议草案;(四)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2023年银行从业资格-个人理财考试备考题库附带答案8

2023年银行从业资格-个人理财考试备考题库附带答案第1卷一.全考点押密题库(共50题)1.(单项选择题)(每题 0.50 分) 张先生打算分5年偿还银行贷款,每年未偿还100 OOO元,贷款的利息为10%,则等价于在第一年年初一次性偿还()元。
A. 500000B. 454545C. 410000D. 379079正确答案:D,2.(判断题)(每题 1.00 分) 互换合约是不能单方面更改或终止的。
()正确答案:B,3.(单项选择题)(每题 0.50 分) 商业银行在向客户说明有关投资风险时,应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配以必要的示例,说明()的投资情形和投资结果。
A. 最可能发生的B. 最常见C. 不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的情况下D. 最不利正确答案:D,4.(多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内含报酬率是指()。
A. 投资报酬与总投资的比率B. 项目投资实际可望达到的报酬率C. 投资报酬现值与总投资现值的比率D. 使投资方案净现值为零的贴现率E. 投资报酬与净资产的比率正确答案:B,D,5.(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担心财富不够用,致力于积累财富;量出为入,开源重于节流;有赚钱机会时不排斥借钱滚钱。
A. 储藏者B. 积累者C. 修道士D. 挥霍者正确答案:B,6.(单项选择题)(每题 0.50 分) 半年期的无息政府债券(182天)面值为1 000元,发行价为982.35元,则该债券的投资收益率为()。
A. 1.76%B. 1.79%C. 3.59%D. 3.49%正确答案:C,7.(不定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杨女士于年初跳槽到一家跨国公司。
该跨国公司为外企,杨女士认为在外企工作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以后的生活也可能会很不稳定。
所以杨女士开始考虑是否从现在开始规划自己的退休养老生活比较好。
接上题,如果杨女士在31岁到65岁之间每年拿出2500元用于投资,同样假设投资收益率为12%,则从31岁到65岁(岁末)35年间的投资在65岁(岁末)可以增值到(??)元。
(繁体)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外汇管理操作规程

附件:商業銀行代客境外理財業務外匯管理操作規程第一條為便於商業銀行規範辦理代客境外理財業務,根據《商業銀行開辦代客境外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及有關外匯管理規定,制定本操作規程。
第二條商業銀行申請境外理財投資購匯額度,應遵守下列申請程式:(一)在全國範圍內經營業務的中資商業銀行申請代客境外理財投資購匯額度,應由總行向國家外匯管理局遞交申請材料。
(二)城市和農村商業銀行申請代客境外理財投資購匯額度,應向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分局、外匯管理部、中心支局、支局(以下簡稱“外匯局”)遞交申請材料。
外匯局初審後,逐級報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
(三)外資銀行申請代客境外理財投資購匯額度,由其主報告行或總行向外匯局遞交申請材料。
外匯局初審後,逐級報國家外匯管理局批准。
第三條商業銀行以客戶自有外匯資金從事代客境外理財業務的,無需申請投資額度。
第四條商業銀行的代客境外理財投資購匯額度可以迴圈使用。
其累計購匯與累計結匯之間的差額(收益部分除外),不得超過國家外匯管理局核准的購匯額度。
第五條境內居民個人以自有外匯資金購買商業銀行代客境外理財產品的,不得直接使用外幣現鈔,只能使用本人存放於境內銀行的外幣現鈔存款和現匯存款。
涉及鈔轉匯的,參照B股有關規定辦理。
贖回款和分紅款由境內託管帳戶或經商業銀行帳戶劃轉至原外匯存款帳戶或指定帳戶,不得直接提取現鈔或結匯。
境內機構不得以債務性外匯資金購買商業銀行代客境外理財產品。
境內機構以自有外匯資金購買銀行代客境外理財產品的,贖回款或分紅款由境內託管帳戶或經商業銀行帳戶劃回境內機構的原外匯帳戶。
第六條商業銀行從事代客境外理財業務,應在募集期結束後,將募集的資金按原幣種直接劃至境內託管帳戶。
境內託管帳戶可同時包含人民幣帳戶和外匯帳戶。
商業銀行將劃入境內託管帳戶的人民幣資金購匯,按照對客戶結售匯業務的模式辦理,並由境內託管人根據資金支付指令通過境內託管帳戶完成相應的人民幣劃付和外匯接收操作。
商業銀行應在與投資者簽署的代客境外理財委託協定中,明確募集人民幣資金購匯所使用人民幣匯價的確定原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六条商业银行从事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应在募集期结束后,将募集的资金按原币种直接划至境内托管账户。境内托管账户可同时包含人民币账户和外汇账户。
第二条商业银行申请境外理财投资购汇额度,应遵守下列申请程序:
(一)在全国范围内经营业务的中资商业银行申请代客境外理财投资购汇额度,应由总行向国家外汇管理局递交申请材料。
(二)城市和农村商业银行申请代客境外理财投资购汇额度,应向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外汇管理部、中心支局、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递交申请材料。外汇局初审后,逐级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
(三)外资银行申请代客境外理财投资购汇额度,由其主报告行或者总行向外汇局递交申请材料。外汇局初审后,逐级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
是全球最快的 MT4 外汇黄金喊单平台,目前拥有半年 500%利润以上收益高级操盘手 3 个,带客户自动交易赚钱
第三条商业银行以客户自有外汇资金从事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的,无需申请投资额度。
商业银行将划入境内托管账户的人民币资金购汇,按照对客户结售汇业务的模式办理,并由境内托管人根据资金支付指令通过境内托管账
是全球最快的 MT4 外汇黄金喊单平台,目前拥有半年 500%利润以上收益高级操盘手 3 个,带客户自动交易赚钱
户完成相应的人民币划付和外汇接收操作。商业银行应在与投资者签署的代客境外理财委托协议中,明确募集人民币资金购汇所使用人民币汇价的确定原则。
第四条商业银行的代客境外理财投资购汇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其累计购汇与累计结准的购汇额度。
第五条境内居民个人以自有外汇资金购买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产品的,不得直接使用外币现钞,只能使用本人存放于境内银行的外币现钞存款和现汇存款。涉及钞转汇的,参照B股有关规定办理。赎回款和分红款由境内托管账户或者经商业银行账户划转至原外汇存款账户或者指定账户,不得直接提取现钞或者结汇。
第七条商业银行以人民币资金向投资者支付赎回款或者分红款,需要结汇的,参照本操作规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购汇原则进行结汇并向投资者进行支付。
第八条商业银行在代客境外理财过程中,应凭其与客户签订的书面协议办理相关资金划转。客户赎回款和分红款,由境内托管人凭商业银行的付款指令办理相关划转手续。
境内托管人可以凭商业银行指令进行境内托管账户和境外外汇资金运用结算账户之间的资金划拨。
第九条境内托管人应当在境外托管代理人处为商业银行开立境外外汇资金运用结算账户,用于与境外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之间的资金结算业务。
境外外汇资金运用结算账户的收入范围是:从境内托管账户划入的资金,出售各类境外金融资产所得资金,分红派息、利息收入以及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它收入;支出范围是:划往境内托管账户的资金,购买各类境外金融资产的资金,支付相关费用以及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
(简体)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外汇管理操作规程
是全球最快的 MT4 外汇黄金喊单平台,目前拥有半年 500%利润以上收益高级操盘手 3 个,带客户自动交易赚钱
附件:
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外汇管理操作规程
第一条为便于商业银行规范办理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根据《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外汇管理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