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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安全监督岗管理办法范本

青年安全监督岗管理办法范本

青年安全监督岗管理办法范本《青年安全监督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青年安全监督岗的管理,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青年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青年安全监督岗是指对所属单位内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3条本办法所称青年安全监督岗包括:校园安全岗、工地安全岗、公司安全岗、社区安全岗等。

第二章青年安全监督岗的职责第4条青年安全监督岗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青年安全监督工作的组织和协调;(二)负责青年安全专项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三)负责听取青年安全反馈和建议,并及时处理;(四)负责青年安全警示教育和培训工作;(五)负责青年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第5条青年安全监督岗必须熟悉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法规法律,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青年安全监督岗的权限和责任第6条青年安全监督岗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具有以下权限:(一)对所属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并提出整改意见;(二)向上级报告重大安全隐患和事故;(三)要求所属单位落实安全预案并进行演练;(四)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7条青年安全监督岗有权要求所属单位落实以下责任:(一)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应急预案;(二)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三)采取措施排查、消除和控制安全隐患;(四)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和应急救援物资。

第四章青年安全监督岗的选拔和任命第8条青年安全监督岗的选拔和任命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单位领导确定招聘计划,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招聘工作;(二)招聘工作结束后,由单位领导确定招聘人员,签发聘书;(三)新聘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和考核,通过并颁发安全监督岗证书;(四)聘用人员按照单位规定参加上岗培训。

第五章青年安全监督岗的奖惩措施第9条对于履行职责优秀并取得成绩的青年安全监督岗,可采取以下奖励措施:(一)表扬奖励;(二)提高待遇或晋升;(三)发放奖金或物质奖品。

青年安全监督岗管理办法范本(2篇)

青年安全监督岗管理办法范本(2篇)

青年安全监督岗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青年安全监督岗的管理,规范青年安全监督工作,保障青年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根据《青年安全监督岗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岗位职责青年安全监督岗是指负责监督和管理本部门或单位青年员工的工作岗位。

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制定青年安全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 落实青年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跟踪检查其效果;3. 监督青年员工的安全行为,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整改;4. 参与或组织事故调查,提出事故防范措施;5. 指导青年员工正确使用和维护工作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6.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监督青年员工的遵守情况;7. 协助上级领导开展其他安全工作。

第三章职责要求1. 具备较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2.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3. 熟悉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4. 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置能力和风险评估能力;5.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人际关系处理能力。

第四章工作流程青年安全监督岗的工作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制定工作计划:根据上级安排和本部门或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岗位的工作计划,并报上级领导批准;2. 安全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包括理论知识的学习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3. 安全行为监督:对青年员工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4. 安全隐患排查: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勘察工作场所,发现问题隐患及时上报并提出整改意见;5. 事故调查和防范:参与或组织事故的调查工作,提出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6. 设备使用和维护:指导青年员工正确使用和维护工作设备,确保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7. 安全检查和督促: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督促青年员工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8. 工作汇报:按规定向上级领导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和问题整改情况;9. 其他工作:协助上级领导开展其他安全工作。

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管理办法

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管理办法

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管理办法是指对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位的职责和管理进行规范的文件。

下面是一份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管理办法的示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位的管理,提高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效率,维护企业的安全生产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应当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及时发现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三条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岗位,要求岗位人员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企业应当加强对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位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岗位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二章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职责第五条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应当定期巡查企业的生产现场,查看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第六条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应当参与企业的安全生产规划和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应当及时上报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八条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应当及时向企业员工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三章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管理第九条企业应当制定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的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

第十条企业应当组织对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进行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知识和工作技能。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定期对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进行考核,评估其工作表现和绩效。

第十二条对于履职不到位的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企业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包括警告、调岗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人员因过失或渎职导致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企业对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人员不履行职责的,依法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由企业全体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人员必须遵守。

第十六条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管理办法

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管理办法

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管理办法根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位是指担负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岗位。

为了保障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工作的有效开展和管理,制定了《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管理办法》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是为了规范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管理,保障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岗位,具有重要的管理职责和任务。

第三条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的设立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相关岗位资质要求。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的管理。

第二章岗位设立和职责第五条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的设立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单位拥有一定规模的员工;(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需要;(三)青年人员表现出担当、责任心强等优势。

第六条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的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工作;(三)督促各部门和岗位按照安全生产规定执行;(四)记录和报告安全生产情况;(五)处理安全事故和危险情况。

第三章岗位资质和培训第七条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的人选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年龄在35周岁以下;(二)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三)具备良好的沟通和组织能力;(四)具备爱岗敬业的职业操守。

第八条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的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四章岗位评价和奖惩第九条对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价,对表现优秀者进行奖励,对表现差的进行处罚或降级处理。

第五章监督和督导第十条相关部门应定期监督和检查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的工作情况,确保其职责落实到位。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办法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管理办法范本

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管理办法范本

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确保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的有效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是指依法设立的,负责监督青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

第三条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得到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第四条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的任务是:负责青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组织青年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提高青年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收集、整理、统计和分析青年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布相关报告和警示信息;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二章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的设置和岗位职责第五条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的设置应当充分考虑所监督的行业和地区的特点,合理设置岗位,确保工作的有效性和全面性。

第六条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的岗位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负责青年安全生产检查与监督工作,定期对相关单位和企事业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确保事故减少发生。

(二)组织开展青年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青年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推动安全文化建设。

(三)通过收集、整理、统计和分析青年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布安全生产报告和警示信息,为决策提供参考。

(四)参与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迅速处理并进行预防。

(五)协助开展事故应急工作,参与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的组织和管理第七条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的组织和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明确岗位职责,分工明确。

(二)建立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合力,确保青年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进行。

(三)加强监督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监督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建立信息管理系统,收集、整理、统计和分析相关数据,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考核,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约束和激励机制。

第八条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制定工作细则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流程和标准。

2023年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管理办法

2023年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管理办法

2023年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的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保障广大青年员工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从事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青年员工,包括企事业单位的专职安全员以及其他从事相关工作的青年员工。

第三条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位是指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培训和防护工作的岗位。

第四条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备相关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二)身体健康,具备完成相应岗位任务的身体条件;(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法律法规意识;(四)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五条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规程和操作规范;(二)监督、检查和指导生产现场的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隐患;(三)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升员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技能;(四)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五)建立并保持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良好沟通与合作关系;(六)参与安全生产演练和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

第六条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应当担负起以下领导责任:(一)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正确的决策,并推动其落实;(二)对下属员工进行积极引导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三)及时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或纠正;(四)关注下属员工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解决他们遇到的问题。

第三章岗位管理第七条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位的选拔应当根据拟任职人员的学历、专业背景和相关工作经验等综合素质进行评估,确保符合岗位要求。

第八条根据实际需要,企事业单位应当为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位提供相关培训和学习机会,帮助他们提升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位相关工作应当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进行细化,并明确岗位责任和行为准则。

第十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位的考核评估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定期评估。

2023年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管理办法

2023年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管理办法

2023年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管理办法____年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的管理,维护岗位安全稳定,促进青年安全生产事业的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机构、企事业单位等。

第三条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是指担负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专职工作人员。

第二章岗位设置与权限第四条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的设置由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根据工作需求和实际情况确定。

第五条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的权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参与制定、完善和推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章制度;(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检查、督导,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督促其整改;(三)协助调查、处理安全事故,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和整改意见;(四)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五)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岗位要求与培训第六条从事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积极向上,勇于担当;(二)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三)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四)经过相关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

第七条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八条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人员应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不合格者应接受相关处理。

第四章工作管理与督导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应建立健全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的工作管理制度,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

第十条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应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到明察秋毫,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

第十一条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对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的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导和检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并给予指导。

第五章绩效考核与奖惩第十二条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应按照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要求,参与绩效考核,达到优秀或良好级别的,给予奖励和表彰;未达到要求的,给予相应的处罚和处理。

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管理办法

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管理办法

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稳定,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员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是指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聘用的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的青年员工,负责监督并参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的任务是负责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宣传、培训和执行,监督员工的安全行为,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第四条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热爱安全工作,有责任感和使命感;(二)具备较高的安全意识和辨识能力;(三)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四)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五)能够承受较强的工作压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六)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第五条企业应当加强对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的管理和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

第六条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二)监督员工的安全行为,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违规行为;(三)参与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提出改进意见;(四)协助处理安全事故,参与事故调查和汇报工作;(五)参与安全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六)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和措施。

第二章岗位管理第七条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应按照岗位职责划分,分为综合管理岗、安全教育岗、安全检查岗、事故处理岗。

第八条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的职责和权限应明确,不得越权操作。

第九条企业应制定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员的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

第十条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应按照工作要求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不合格者应及时退出。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与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工作协议,并按法律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第三章安全宣传教育第十二条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应当积极参与企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法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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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RHD-QB-K2707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编辑:XXXXXX查核:XXXXXX时间:XXXXXX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管理办法标准版本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管理办法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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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工作有关要求,切实发挥“青年安全监督岗”(以下简称“青安岗”)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青安岗活动是指以青年员工为主体(包括外协队伍青年),以安全意识教育、安全技能培训、群众性检查监督为主要内容,以服务企业安全生产稳定为目的的群众性安全实践活动。

第二条青安岗接受共青团组织领导和日常管理,在业务上接受安全质量管理部门指导,依据国家、行业和企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办法相关规定,组织开展自学自查、互助教育与培训,开展衔接本职岗位上下道工序、岗位的安全监督检查等活动。

第三条青安岗的基本工作任务是预防和监督,即以预防为主,在青年中普及安全生产常识,提高青年安全生产技能,监督生产责任制落实、生产作业现场“三违”情况及不文明行为。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XXXX公司所属各生产单位均应设立青安岗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任组长,酌情纳入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组员,办公室设在团委。

第五条XXXX公司基层生产一线单位(项目部、车间等)均应设立青安岗。

每个基层生产一线单位应至少设立一支青安岗,其岗员分布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应分布在各主要业务部门、施工点、生产班组、架子队、生产工序,形成覆盖完整、结构合理的青年安全监督工作网络。

生产一线单位团组织成立后15个工作日内,由团组织联合安质部门在同级党政组织的指导下,设立本单位青安岗,并报上级团组织备案。

基层团委要对所属生产一线单位青安岗进行登记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并按要求做好资料上报。

第六条青安岗由一名岗长和若干名岗员组成。

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较少的单位,岗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青年人数的30%;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较多的单位,岗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青年人数的20%。

青安岗岗员中,还应包括一定比例的外协队伍青年,其人数一般应不低于本单位岗员人数的20%。

青安岗岗员应具备的条件:1.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2.具有一定的安全生产知识,志愿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起示范带头作用;3.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掌握《中国XXXX青年安全监督岗岗员知识300问》内容,参加青安岗上岗资格考试,成绩合格;4.坚持原则,敢于提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生产现场安全隐患的整改建议,敢于纠正生产现场“三违”现象和不文明行为;5.自觉遵守青安岗工作纪律,服从岗长工作安排。

第七条青安岗岗员和岗长的产生方式。

青安岗岗员原则上经个人自愿报名,由团组织和安质部门协商推荐,报同级党政组织同意,并参加青安岗资格考试合格后产生。

岗长自岗员中产生,可以采取公开竞聘的方式,也可由团组织和安质部门协商推荐,并报同级党政组织同意后产生。

岗位原则上应由安质、工程、技术、机电、设备岗位(专业)的优秀青年担任,生产一线单位可根据单位实际在作业队、架子队、施工点、班组等设置分岗长,配合青安岗岗长工作。

生产一线单位团组织要在全体岗员以及岗位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指导青安岗岗长填写“青安岗岗员登记表”(见附件2),并报上级团组织备案。

生产一线单位要在青安岗成立后以项目部文件及时下发“青安岗成立通知”。

第八条青安岗岗长和岗员应根据生产实际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岗长调离或主动申请辞去岗长职务时应进行岗长调整,超过1/3岗员发生变动时应进行岗员调整。

岗员、岗长调整方式参照“第七条”,新上岗岗员、岗长须参加青安岗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安质部门、团组织要对青安岗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若出现履职不到位、工作效果不明显的情况,应及时进行调整。

岗长要对本岗岗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同级团组织负责。

第三章基本职责和工作任务第九条基本职责。

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提出建议;对生产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违规及不文明行为进行群众性监督检查;列席本单位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会议,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因进行正常的安全监督检查活动受到阻碍时,有权直接向单位主要领导或上级团组织报告。

第十条签订合同。

青安岗组建后,应由岗长代表本岗及时与本级行政组织负责人签订《青年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书》(样本见附件1),明确工作任务、包保指标和奖罚标准。

第十一条纳入体系。

青安岗在与行政签订的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书框架下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生产一线单位应支持青安岗参加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培训、应急演练等活动,支持青安岗岗长作为代表参加交班会、周例会以及其他与安全生产工作相关的会议和活动。

生产一线单位主要领导及上级团组织对青安岗反映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回复解决。

第十二条教育培训。

青安岗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岗员进行教育培训。

每月坚持一次集中学习,学习内容应包括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应急预案、青安岗读本和本办法以及其他安全管理知识。

青安岗在坚持本岗学习的同时,须配合团组织开展经常性的青年安全教育和安全文化活动。

第十三条监督检查。

青安岗采取定期集中监督与不定期分散监督的方式。

定期集中监督。

由青安岗岗长召集,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参加岗员人数应不少于本岗岗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其中生产现场较为分散的,由岗长组织分组检查。

重点监督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设施标准化的创建情况以及施工生产现场的安全隐患和“三违”行为。

集中监督工作完成后,岗长须认真汇总填写“青安岗监督工作报告”(见附件3),并及时向安质部门报告。

不定期分散监督。

青安岗成立时,由岗长提出建议、岗员参与讨论,明确本岗安全监督分工表,分工表应结合岗员岗位职责提出其所负责监督的本部门(工序、工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现场安全隐患、“三违”行为等内容。

岗员要按照分工表履行各自监督职责,根据监督情况每月至少向岗长交付一次“岗员监督工作报告单”(见附件4),由岗长负责汇总报告。

青安岗在定期集中监督和不定期分散监督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三违”行为应留存照片等资料作为依据;发现的重要问题要及时向本单位安质部门或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报告。

第十四条有形宣传。

青安岗要联合同级团组织争取党政支持,在生产一线单位生产现场醒目位置设立青安岗警示标识(温馨提示),设置“青安岗公示栏”(样式见附件5)。

“青安岗公示栏”应包括本岗组织机构图、分工表、每月的“青安岗监督工作报告”、重要的“岗员监督工作报告单”、每月“青安之星”(每月“青安之星”人数不超过岗员总数的20%)、安全生产工作常识等内容。

岗员上岗应佩戴“中国XXXX青年安全监督岗”臂章(样式见附件6),臂章由XXXX公司所属各单位团委按规定制作发放。

每年六月(安全月),青安岗要联合同级团组织在驻地、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第十五条工作例会。

青安岗每月至少要组织一次工作例会,例会可与集中学习、定期集中监督等工作或活动一并组织,内容应包括岗员报告上月监督履职情况、岗长报告“青安岗监督工作报告”、讨论推荐由岗长提名的每月“青安之星”、公示栏内容更新等,工作例会需形成会议记录。

第十六条安全团课。

青安岗要配合团组织定期对本单位青年(含外协队伍青年)进行专题安全团课教育,应根据施工生产安全控制难点和重点环节,拟定团课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年安全教育。

第十七条建立台账。

青安岗要建立工作台账,其内容包括:岗员登记表、活动(会议)记录表(见附件7)、“青安之星”推荐表(见附件8)、“青安岗监督工作报告”、“岗员监督工作报告单”、年度工作报表(见附件9)等。

第四章绩效考核第十八条同级党政组织负责对青安岗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考核主要针对第三章规定的各项内容。

上级团组织每年对生产一线单位青安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检查细则见附件10)。

第十九条生产一线单位要根据监督考核结果,对考核合格的青安岗岗员按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标准发放青安岗津贴,在此基础上按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标准增发青安岗岗长及“青安之星”津贴。

费用在青年安全包保经费中列支(签订包保协议时应充分考虑此项),青安岗未能按协议完成包保任务,自动取消青安岗津贴。

第二十条各级行政和团组织要把青安岗考评作为年度“优秀青年安全监督岗”、“优秀青年安全监督岗岗员”评选的重要依据,层层组织评选。

在分级检查抽查的基础上,XXXX公司组织评选年度“中国XXXX优秀青年安全监督岗”、“中国XXXX优秀青年安全监督岗岗员”,获奖集体和个人所在单位要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XXXX公司所属各子、分公司、指挥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青安岗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解释权在XXXX公司团委。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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