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耗限额确定方法
烧碱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交流电消耗限额及计算方法浙江质量

烧碱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交流电消耗限额及计算方法浙江质量烧碱是工业上广泛应用的碱类化学产品之一,其生产过程中的综合能耗,特别是交流电能的消耗是一个重要指标。
为了限制烧碱生产过程中能耗的过高,保护环境、降低生产成本,浙江质量监督局制定了烧碱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交流电消耗限额和计算方法。
本文将对该限额和计算方法进行详细介绍。
一、烧碱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交流电消耗限额根据浙江质量监督局的相关规定,烧碱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交流电消耗限额为600千瓦时/吨(烧碱Na2O)。
这个限额是对烧碱生产过程中耗电量的限制,也是对生产工艺能效的要求。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交流电消耗的限额越低,说明生产过程中电能利用率越高,能源消耗越少,环境负担越轻。
二、计算方法1.收集能源消耗数据:收集烧碱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数据,包括每个工序的电能消耗。
可以使用物流追踪系统或手工记录方式进行数据收集。
2.计算吨(烧碱Na2O)电能消耗:根据收集到的数据计算出每吨烧碱Na2O的电能消耗量。
计算公式为: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交流电消耗=当年电能消耗总量/烧碱Na2O产量,单位为千瓦时/吨(烧碱Na2O)。
3.与限额比较:将计算出来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交流电消耗与600千瓦时/吨(烧碱Na2O)的限额进行比较。
如果计算结果小于等于限额,则符合要求;如果计算结果大于限额,则需要采取措施减少能源消耗,降低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三、限额的意义和影响烧碱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交流电消耗限额的制定对于促进烧碱生产过程中的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限制烧碱生产中的能耗,可以调动企业的节能减排积极性,推动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环境污染。
同时,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交流电消耗限额的制定对于企业的生产经营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如果企业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交流电消耗超出了限额,可能会面临罚款、停产整顿等处罚措施。
因此,企业需要高度重视能源消耗问题,注重提高生产工艺的能源效率,合理利用电能资源,以满足限额的要求。
单位能耗限额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

单位能耗限额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单位能耗限额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1. 引言单位能耗限额是指在某一特定时间内,单位能源消耗量的上限。
它是评估单位能耗水平的重要指标。
合理确定单位能耗限额的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对于实现能源高效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2. 单位能耗限额统计范围单位能耗限额的统计范围是确定单位能源消耗量的范围。
在确定单位能耗限额统计范围时,可以考虑以下因素:能源种类单位能耗限额统计范围应该包括各种能源的消耗量,如电力、煤炭、天然气等。
将不同能源的消耗量统计在内,可以全面评估单位的能耗水平。
行业和部门单位能耗限额统计范围可以根据不同行业和部门进行划分。
不同行业和部门的能耗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将其分开统计可以更加准确地评估单位的能耗水平。
区域和地域单位能耗限额统计范围可以根据不同区域和地域进行划分。
不同区域和地域的能源消耗量存在差异,将其纳入统计范围可以更好地反映单位的能耗水平。
3. 单位能耗限额计算方法单位能耗限额的计算方法是确定单位能源消耗量的具体方式。
在确定单位能耗限额计算方法时,可以考虑以下因素:基准值法基准值法是根据单位能源消耗量的基准值来计算单位能耗限额。
基准值可以根据历史数据、行业平均水平或相关政策规定进行确定。
通过与基准值进行比较,可以评估单位的能源利用效率,并制定合理的能耗限额。
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是根据单位的综合能源消耗情况来计算单位能耗限额。
综合评估法可以考虑单位各种能源的消耗量,以及单位的规模、产值、从业人员数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通过综合评估,可以更全面地评估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
标准法标准法是根据相关标准或规范来计算单位能耗限额。
标准法可以根据不同行业和部门的要求进行具体设置。
通过参照标准法,可以统一单位能耗限额的计算方法,便于不同单位之间的比较和评估。
4. 结论合理确定单位能耗限额的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对于实现能源高效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单位能耗限额的统计范围可以考虑能源种类、行业和部门以及区域和地域等因素。
公共机构能源消耗限额及计算办法

公共机构能源消耗限额及计算方法1范围本方法规定了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简称能耗)限额限定值及计算方法。
本方法规定了公共机构办公过程中及公务用车所消耗的综合能耗的折算方法,综合能耗、电能、水及公务用车油耗的统计方法。
本方法适用于公共机构办公过程中能耗量的计算与考核,其中医院、学校按照相应的能耗限额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方法的引用而成为本方法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方法,然而,鼓励根据本方法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方法。
GB/T213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GB/T384石油产品热值测定法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方法。
3.1公共机构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财政补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
3.2公共机构综合能耗公共机构综合能耗指公共机构在报告期内,将办公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和单位分别折算后的总和。
3.3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公共机构在报告期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所消耗的综合能耗。
3.4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公共机构在报告期内,每人消耗的综合能耗。
3.5公共机构综合电耗公共机构在报告期内消耗的总电量。
3.6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综合电耗公共机构在报告期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所消耗的电量。
3.7公共机构人均综合电耗公共机构在报告期内,每人所消耗的电量。
3.8公共机构公务用车油耗公共机构在报告期内公务用车消耗的燃油量。
3.9公共机构公务用车百公里油耗公共机构在报告期内,公务用车每行驶百公里油耗。
3.10报告期按年度确定报告期。
4公共机构能耗限额额限定值公共机构建筑面积综合能耗、电耗、油耗限额限定值见下表。
表1公共机构单位综合能耗、电耗、油耗限额限定值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kg ce/m2·a)单位建筑面积电耗(kWh/m2·a)人均综合能耗(kg ce/人·a)人均综合电耗(kWh/人·a)百公里油耗(L/100km)≤20 ≤58≤430≤2450≤155综合能耗的统计范围、计量管理和计算方法5.1统计范围5.1.1公共机构综合能耗的统计范围公共机构综合能耗的统计范围是报告期内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量。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和计算方法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
和计算方法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AAC)是一种轻质、高强度的建筑材料,由水泥、石灰、粉煤灰、石膏和铝粉等原材料经蒸压加气工艺制成。
为了促进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和计算方法对AAC砌块生产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是指在一定生产规模下,单位产品所消耗的能源上限。
对AAC砌块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进行限制,可以促使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节能
降耗措施的引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计算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的方法可以采用能源平衡法和综合能耗法。
能源平衡法
是通过对AAC砌块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能源消耗进行统计和核算,以确定总能耗。
综合能耗法则综合考虑了原材料的能耗、设备的能耗以及运输的能耗等因素,通过一系列计算方法得出单位产品的综合能耗。
在计算过程中,需要明确AAC砌块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所消耗的能源种类
和数量,以及各个环节的能源利用效率。
同时,还需要考虑到生产工艺的优化和机械设备的节能性能。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和计算方法的制定旨在推动AAC砌块生产企业进行能
源消耗的减少和节能技术的应用。
通过限制单位产品的综合能耗,可以促使企业更加注重能源的节约利用,推动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总之,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和计算方法对于AAC砌块
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管理和技术提升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通过合理制定限额和采用科学计算方法,可以推动企业实施节能减排措施,促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热电联产能效能耗限额标准及计算方法

热电联产能效能耗限额标准及计算方法ICS27.010F 10DB33热电联产能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The quota & calculation method of energy efficiency and consumption forco-generation(报批稿)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3/ ××××—2007 前言本标准第3章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由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浙江省节能协会热电专业委员会、浙江长和热电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军、徐晓村、陈耀东、顾政强、周纯珊、蔡明灯。
IDB33/ ××××—2007 热电联产能效能耗限额标准及计算方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热电厂在生产过程中能量消耗的限额标准及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投产两年后的热电厂。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综合热效率统计期内供热量与供电量所表征的热量之和与总标准煤耗量的热量之比。
2.2热电比统计期内供热量与供电量所表征的热量之比。
2.3单位供热标准煤耗统计期内向外供热的单位供热量的标准煤消耗量。
2.4单位供电标准煤耗统计期内向外供电的单位电能的标准煤消耗量。
2.5发电量统计期内总发电量。
2.6供电量统计期内向外提供的电量。
2.7总厂用电量统计期内用于发电、供热和其它的电能消耗量。
2.8发电厂用电量统计期内用于发电的电能消耗量。
2.9供热厂用电量统计期内用于供热的电能消耗量。
2.10其它厂用电量统计期内用于热网和其它的厂用电量。
2.11总耗热量1DB33/ ××××—2007统计期内汽轮机蒸汽进口侧、向外供热的减温减压器蒸汽进口侧及锅炉向外直供蒸汽的总热量。
2.12供热量统计期内向外提供的热量。
公共机构能源消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公共机构能源消耗限额及计算方法1范围本方法规定了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简称能耗)限额限定值及计算方法。
本方法规定了公共机构办公过程中及公务用车所消耗的综合能耗的折算方法,综合能耗、电能、水及公务用车油耗的统计方法。
本方法适用于公共机构办公过程中能耗量的计算与考核,其中医院、学校按照相应的能耗限额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方法的引用而成为本方法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方法,然而,鼓励根据本方法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方法。
GB/T213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GB/T384石油产品热值测定法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方法。
3.1公共机构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财政补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
3.2公共机构综合能耗公共机构综合能耗指公共机构在报告期内,将办公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按照规定的计算方法和单位分别折算后的总和。
3.3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公共机构在报告期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所消耗的综合能耗。
3.4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公共机构在报告期内,每人消耗的综合能耗。
3.5公共机构综合电耗公共机构在报告期内消耗的总电量。
3.6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综合电耗公共机构在报告期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所消耗的电量。
3.7公共机构人均综合电耗公共机构在报告期内,每人所消耗的电量。
3.8公共机构公务用车油耗公共机构在报告期内公务用车消耗的燃油量。
3.9公共机构公务用车百公里油耗公共机构在报告期内,公务用车每行驶百公里油耗。
3.10报告期按年度确定报告期。
4公共机构能耗限额额限定值公共机构建筑面积综合能耗、电耗、油耗限额限定值见下表。
表1 公共机构单位综合能耗、电耗、油耗限额限定值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kg ce/m2·a)单位建筑面积电耗(kWh/m2·a)人均综合能耗(kg ce/人·a)人均综合电耗(kWh/人·a)百公里油耗(L/100km)≤20 ≤58≤430≤2450≤155综合能耗的统计范围、计量管理和计算方法5.1统计范围5.1.1公共机构综合能耗的统计范围公共机构综合能耗的统计范围是报告期内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量。
热电联产能效能耗限额标准及计算方法

ICS27.010 F 10DB33热电联产能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The quota & calculation method of energy efficiency and consumption forco-generation(报批稿)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前言本标准第3章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由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浙江省节能协会热电专业委员会、浙江长和热电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军、徐晓村、陈耀东、顾政强、周纯珊、蔡明灯。
热电联产能效能耗限额标准及计算方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热电厂在生产过程中能量消耗的限额标准及计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投产两年后的热电厂。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综合热效率统计期内供热量与供电量所表征的热量之和与总标准煤耗量的热量之比。
2.2热电比统计期内供热量与供电量所表征的热量之比。
2.3单位供热标准煤耗统计期内向外供热的单位供热量的标准煤消耗量。
2.4单位供电标准煤耗统计期内向外供电的单位电能的标准煤消耗量。
2.5发电量统计期内总发电量。
2.6供电量统计期内向外提供的电量。
2.7总厂用电量统计期内用于发电、供热和其它的电能消耗量。
2.8发电厂用电量统计期内用于发电的电能消耗量。
2.9供热厂用电量统计期内用于供热的电能消耗量。
2.10其它厂用电量统计期内用于热网和其它的厂用电量。
2.11总耗热量统计期内汽轮机蒸汽进口侧、向外供热的减温减压器蒸汽进口侧及锅炉向外直供蒸汽的总热量。
2.12供热量统计期内向外提供的热量。
2.13供热比统计期内供热量与总耗热量之比。
2.14发电厂用电率统计期内用于发电的电能消耗率。
2.15单位供热厂用电耗统计期内用于供热的单位供热电能消耗量。
2.16总标准煤耗量统计期内用于发电和供热的标准煤消耗量。
2.17供热标准煤耗量统计期内用于供热的标准煤消耗量。
地方标准 单位能耗限额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

2018- 5 - 10 发布
2018 - 6 - 10 实施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 V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2 4 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 ................................................................ 7
4.1 大豆油 ........................................................................ 7 4.2 液态乳 ........................................................................ 9 4.3 白酒 .......................................................................... 9 4.4 啤酒 ......................................................................... 11 4.5 卷烟 ......................................................................... 11 4.6 印染布 ....................................................................... 12 4.7 棉纱 ......................................................................... 13 4.8 棉布 ......................................................................... 15 4.9 纤维板 ....................................................................... 17 4.10 纸浆 ........................................................................ 17 4.11 书写印刷用纸 ................................................................ 19 4.12 生活用纸 .................................................................... 21 4.13 包装用纸和纸板 .............................................................. 22 4.14 特种纸和纸板 ................................................................ 24 4.15 炼油 ........................................................................ 25 4.16 炭黑 ........................................................................ 28 4.17 纯碱 ........................................................................ 30 4.18 乙烯 ........................................................................ 31 4.19 粘胶纤维 .................................................................... 33 4.20 锦纶丝 ...................................................................... 33 4.21 涤纶纤维 .................................................................... 35 4.22 轮胎 ........................................................................ 37 4.23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 38 4.24 矿渣粉 ...................................................................... 39 4.25 日用玻璃 .................................................................... 40 4.26 建筑陶瓷 .................................................................... 41 4.27 日用陶瓷 .................................................................... 42 4.28 含镍生铁 .................................................................... 44 4.29 粗钢 ........................................................................ 44 4.30 铸铁件 ...................................................................... 46 4.31 铸钢件 ...................................................................... 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