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卷宗模板

民事案件卷宗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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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审判参与人员表

本模拟法庭审判共有XX人参加,其角色如下

1、审判长:李XX

2、审判员:王XX

3、审判员:张XX

4、书记员:赵XX

5、原告:许XX

6原告的委托代理人:谭XX

7、被告:姜XX

8、被告姜XX的委托代理人:王XX

9、被告:谢XX

10、被告谢XX的委托代理人:李XX

11、证人:张XX

模拟法庭审判道具

1 、模拟法庭实验室

2、法官袍3 件

3、书记员服1 件

4、律师袍2件

5、法槌一个

6、书证:5份

7、物证:1 份

卷宗目录

民事起诉状要求

1. 首部首部包括标题和当事人基本情况。

(1) 标题。一律写“起诉状”或“民事起诉状”。

(2) 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他们的代理人。

2. 正文正文包括诉讼请求、事实理由和证据及其来源。

(1)诉讼请求。

(2)事实和理由。

(3) 证据及其来源。

3. 尾部

尾部写明受诉法院名称、附项、起诉人姓名或名称、起诉状制作日期。

民事起诉状

原告:庄盟倩,女,1939年10月10日出生,住址:江北省白玉市青山区平等路23 号。

被告:安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萧城中心支公司。住所地:江南省萧城市平川路56 号。负责人:富博冠,该公司总理。

被告:黄裕辉,男,48 岁,无固定住址。电话:。

被告:蒋英惠,女,1963 年12 月13 日出生,住京华市大庆路建设小区30 号楼4单元7号。电话:2,京JB9619面包车车主。

被告:马铭文,男,39 岁,住址:江南省水台县陈家乡中里村。电话:,江GD2457三轮汽车车主。

诉讼请求:

(一)判令四被告连带赔偿原告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86033.00 元。

(二)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2007年12月1 5日8时左右,原告庄盟倩乘坐被告黄裕辉驾驶的京JB9616营运面包车下榻的丹桂宾馆前往京华火车站,当该车沿太白路由东向西行驶的江GD2457三轮汽车相撞,造成原告严重受伤。该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到京华市京都医院治疗,经诊断原告双侧多发性肋骨骨折、左侧创伤性血气胸、腰椎压缩性骨折。2008年1 月23日,京华市公安局作出京公(活)鉴字[2008] 第047 号人体损伤程度建议书,经鉴定:庄盟倩胸部的伤现为VIII 级伤残。京JB9616营运面包车的登记车主是被告蒋英惠;江GD2457三轮汽车的登记车主是被告马铭文,该车在安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萧城中心支公司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后原告多次找被告调解未果。原告要求法院判令四被告赔偿医疗费1217.49 元、护理费3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690元、营养费3000 元、残疾赔偿金41661.65 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5000元、交通费465 元,共计86033 元。因被告黄裕辉已赔偿医疗费8370元,被告马铭文赔偿医疗费2000元,四被告应再赔偿原告共计75663 元,其中安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萧城中心支公司在

58000 元的保险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其余四被告对原告在保险额外的损失即17663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此致

京华市团河区人民法院

附:1. 起诉状副本四份

2. 证据7 份

具状人:庄盟倩

二OO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民事答辩状要求

一、答辩状的概念

所谓答辩状,顾名思义,就是答复和辩驳的书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告收到原告起诉状后,在15 日内,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答辩。答辩状的内容,必须针对起诉状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抓住关键进行答复和辩驳。篇幅不必长,但必须抓住重点,中心突出。特别是要抓住起诉状中那些与事实不符、证据不足、缺少法律依据等内容,进行系统辩驳。在辩驳中,申述自己的理由和观点,提出证据,阐明法律依据,以便法院审理时,借以判别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符合事实,是否有法律依据,从而作出裁判。

二、答辩状的内容和写法根据审判程序可分为一审答辩状和二审答辩状。根据法律

适用范围可分为民事答辩状和行政答辩状。

1. 首部。首部包括标题和答辩人基本情况。

2. 正文。正文部分有三项内容:答辩缘由、答辩理由和诉讼请求,理由是中心。

3. 尾部。写明受诉法院名称、附项、起诉人姓名或名称、起诉状制作日期。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肖鹏,男,1988 年出生,汉族,学生,住******** 。

答辩人因原告肖亮诉我遗产继承纠纷一案,现根据事实和法律答辩如下:一、原告肖亮已丧失了继承权。理由是:原告肖亮和被告肖鹏之父肖明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但2002 年肖立被宣告死亡后,被告肖鹏之父与被告肖鹏表示继承遗产古画5 幅、存款23 万元、120平米房屋一套,而原告肖亮未表示接受继承。实际该遗产已由肖明继承,自此算起原告明知其权利受侵犯之日到2004 年6月已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因此原告肖亮已丧失了继承权,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被告肖鹏所继承的财产是父亲肖明所应继承的财产。肖立被宣告死亡后,父亲肖明已继承了肖立的遗产古画5 幅、存款23 万元、120 平米房屋一套,肖明于2003 年在一次车祸中死亡,被告肖鹏作为肖明合法的继承人,继承了肖明所继承的肖立的遗产,不属于代位继承。

三、肖立所立的两份遗嘱合法有效,对第二份遗嘱,古画二幅、存款5 万元可以由肖哲继承。因为被告肖哲自2004年6 月才得知有该份遗嘱,从其主张继承的权利至提出继承权止未超过两个月的时间。

综上所述,被告肖鹏认为,原告已丧失了继承权,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而被告肖哲可继承古画二幅和存款5 万元。

此致

________ 人民法院

答辩人:肖鹏

年月

附:1、本答辩状副本 ________ 份。

2、证据复印件_______ 份

民事判决书

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依法在民事诉讼中为解决具体

的民事权利义务争议,就案件实体问题作出的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决定。

判决书分为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书写。

1. 首部

(1) 标题、案号。

(2) 当事人基本情况。

(3) 诉讼代理人。

(4) 案由、审判组织和审判方式。

2. 正文

这部分包括事实、理由、判决结果三项内容。

(1) 事实。一审判决书应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法院认定的事实及证据三方面。

(2) 理由。包括判决的理由和适用的法律两方面内容。

(3) 判决结果。必须体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3. 尾部一审判决书要写清楚以下内容:

(1) 诉讼费用的负担;

(2) 交待上诉权、上诉期间、上诉法院名称;

(3) 合议庭组成人员或独任审判员署名;

(4) 判决日期;

(5) 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的条戳;

(6) 书记员署名。

二审判决书在尾部要加上“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京华市团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 京团民初字第1354 号原告庄倩盟,女,1939年10月10日出生,汉族,无业,江北省白玉市青山区平等路23 号。身份证号码622101193910-100725。

委托代理人迟苗健,京华市银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黄裕辉,男,1959年6月7日出生,汉族,无业,无固定住址。身份证号码6129834。

被告蒋英惠,女,1963年12月13 日出生,住京华市大庆路建设小区30 楼4 单元7 号。系京JB9619 面包车车主。

被告马铭文,男,1965年2月15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台前县打渔陈乡中张村。身份证号码817919*********。

马铭文的委托代理人宛亚律,男,1965年12月10 日出生,汉族,《东方报》驻京华市发行站工作人员,住京华市昌州路宁泰花园43号楼2单元8号。

被告安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萧城中心支公司。住所地:江西省萧城市平川路56 号。组织机构代码33472498-3。负责人:富博冠,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齐旭鸣,男,1983年3月12日出生,汉族,该公司职员,住江西省萧城市平川路56 号34 楼5 单元8 号。省份证号码5748345。

原告庄盟倩诉黄裕辉,蒋英惠,马铭文,安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萧城中心支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庄盟倩及其委托代理人宛亚律,被告安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萧城中心支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齐旭鸣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2007年12 月15日8时左右,原告庄盟倩乘座被告黄裕辉驾驶的京JB9619 营运面包车由下榻的丹桂宾馆前往京华火车站,当该车沿太白路由东往西驶至武广线十字路口时与由北向南行驶的马鸣文驾驶的江GD2475三轮车

相撞,造成原告严重受伤。该事故反生后,原告被送往京华市京都医院治疗,经诊断原告双侧多发性肋骨骨折,左侧创伤性血气胸,腰椎压缩性骨折。2008 年1 月23 日,京华市公安局作出京公(活)鉴字【2008】第047 号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经鉴定:庄盟倩胸部的伤为IX 级伤残;其腰部的伤现为VIII 级伤残。京JB9619营运面包车的登记车主是被告蒋英惠;江GD2457三轮车的登记车主是被

告马铭文,该车在安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萧城中心支公司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制险。后原告多次找被告调解未果。原告要求法院判令四被告赔偿医疗费12217.94 元,护理费3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690 元,营养费3000元,残疾赔偿费41661.65 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5000元,交通费465元,共计86033元。因被告黄裕辉已赔偿原告共计75663 元,其中安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萧城中心支公司在58000 元的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其余三被告对原告在保险限额外的损失即17663 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被告黄裕辉辨称,他曾多次主动找原告调解此事,共计付给原告8000 余元。愿意

赔偿原告损失,但认为原告要求的数额太高。

被告蒋英惠辨称,自己虽是京JB9619 面包车的登记车主,但该车早在该次事故发生前就已经卖给了被告黄裕辉。她不应该赔偿原告的损失。

被告马铭文委托代理人辨称,马铭曾主动找原告调解此事,但马铭文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江GD2457三轮汽车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制险,应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安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萧城中心支公司辨称,本公司只应在所承担的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经审理查明,2007 年12 月15 日8 时左右,原告庄盟倩乘坐被告黄裕辉驾驶的京JB9619营运面包车由下榻的丹桂宾馆前往京华火车站,当该车沿太白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武广线十字路口时与由北向南行驶的马铭文驾驶的江GD2457三

轮汽车相撞,造成原告受伤。经京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黄裕辉负事故主要责任,被告马铭文负事故次要责任,原告庄盟倩不负事故责任。该事故发生后,原告于当日被送到京华市京都医院治疗,经诊断原告为双侧多发性肋骨骨折、右侧创伤性血气胸、腰椎压缩性骨折。2008年1月6日出院,出院医嘱为院外继续对症治疗、我平板床休息、定期复查。原告住院期间及出院后复查共花费医疗费用12217.94 万元。原告伤后雇佣他人护理,共花费护理费3000元。住院期间,被告黄裕辉支付原告8370 元,被告马铭文支付2000元。原告住院期间支出交通费465元。2008年1 月23日,京华是公安局对原告的伤情作出京公(活)鉴字【2008】第047 号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鉴定结果为盟倩胸部的伤为IX 级伤残,其腰部的伤现为VIII 级伤残。

另查明,原告出生于1939年10年10日,为非农业家庭户口。

又查明,京JB9619营运面包车的登记车主是被告蒋英慧。2007年5月8 日,被告蒋英慧将该车以35000元的价格卖与被告人黄裕辉。江GD4257三轮汽车的登记车主是被告马铭文,江GD2457三轮汽车在被告安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萧城中心支公司投有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本院认为,本案系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被告黄裕辉、马铭文各自驾驶车辆违反道路交通法规,致使两车相撞,造成原告受伤。肇事双方对原告的伤情均有过错,应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承担责任。因肇事双方虽无共同过错,但因其各自的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了知识原告受伤的同一损害后果,构成对原告的共同侵权,二被告应互负连带赔偿责任。被告马铭文所有的江GD4257三轮

汽车在被告安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萧城中心支公司投有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故安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萧城中心支公司应在保险责任限额内对原告的损失予以赔偿。原

告要求此三被告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原告另要求被告蒋英惠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经查,被告蒋英惠已于事故发生前将车卖予被告黄裕辉,且黄裕辉对此予以认可,二人虽未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但车辆已实际交付,被告蒋英惠不能实际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告要求被告蒋英惠承担赔偿责任的请求无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三十条、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原告庄盟倩花费医疗费12217.94 元,护理费3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690元,营养费230元,交通费460 元,残疾赔偿金41661.69 元,精神抚慰金20000 元,共计78259.63 元。其中,被告黄裕辉承担该损失的70%,折合人民币54781.74 元,扣除已支付的8370元,时机承担46411.74 元;被告马铭文承担该损失的30%,折合人民币23477.89 元,扣除已支付的2000元,时机承担21477.89 元。

(二)被告黄裕辉、马铭文对原告全部损失互负连带赔偿责任。

(三)被告安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萧城中心支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

庄盟倩损失。

(四)驳回原告庄盟倩对被告蒋英惠的诉讼请求。

(五)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制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呗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2830 元,由原告庄盟倩承担1400元,被告黄裕辉承担1000 元,被告马铭文承担430 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书,并按

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京华事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郑金建

审判员:韩海辉审判员:孙斌凯二??八年九月十日

书记员:岳静琳

法庭审理笔录要求

法庭笔录是由书记员制作的、如实反映人民法院在审判民事案件中审判人员、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主要活动的书面记录。

法庭笔录是法庭审判全部活动的反映,是人民法院依法判案的重要根据。如实而准确的法庭笔录,有利于人民法院正确及时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有利于审判人员总结工作经验,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法院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有利于上诉审和再审人民法院处理上诉案件和再审案件。

法庭笔录主要应当记明下列内容:

1.笔录名称。如开庭笔录、宣判笔录等。

2.案由,开庭时间、地点,审判人员、书记员的姓名。3.原、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所等。如有未到庭的,应当记明未到庭的情况。

4.审判长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以及是否要求审判人员或者其他出庭人员回避的情况。

5.当事人陈述。

6.法庭对所有证据进行的调查,当事人对各种证据的辨认和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在审理过程中提出的新证据,即法庭调查的全部情况。

7.原、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在法庭辩论时的发言。8.原告提出增加、变更、撤回的诉讼请求,被告提出的反诉,第三人提出的诉讼请求等;以及审判人员对这些情况的处理。

9.评议和制作裁判的有关情况。10.审判人员、书记员、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或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情况。

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阅读或者在5 日内阅读。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有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

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

法庭审理笔录

案由:开庭时间:2005年6月18日8时30分至11时20分开庭地点:XX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付XX、审判员余XX、黄XX 审级:一审

是否公开审理:公开

书记员:谢XX

书记员:请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入庭。书记员:查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到庭情况,核对证件。书记员:请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略记)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原告肖亮、原告代理人李仁尚、被告肖鹏、肖哲、被告代理人周铭熠、姜能果已到庭。原告(被告)提供的证人肖梁、赵林在庭外侯传。庭前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

<开庭审理> 审判长:现在核对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基本情况审:原告姓名等项?

原告:肖亮,男,1967年出生,汉族,农民,住福建尤溪县城关镇下村村53 号。是被

继承人肖立的次子。

审:原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及代理权限? 委托代理人:李仁尚,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以授权委托书为准。审:被告一姓名等项被告一:肖鹏,男,1986年1月13号出生,汉族,农民,住住福建省尤溪县城关镇下村村53 号。是被继承人肖立的孙子。

审:被告一代理人姓名等项? 被一代:周铭熠,方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以授权书为准。审:被告二姓名等项?

被告二:晓哲,男,1984 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住福建省尤溪县城关镇下村村54 号。是被继承人肖立的的二哥的儿子。

被二代:姜能果,方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以授权委托书为准。审判长:原告对被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原告:无异议

审判长:被告对原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被告一:没有异议。

被告二:没有异议。

审判长:经审查,原告、被告及其代理人出庭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与本案庭审判长活动。

审:尤溪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今天依法公开审理原告肖亮与被告肖鹏等继承纠纷一案,现在宣布开庭。(敲法槌)审:本案由审判长付永康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余晓月、黄详飞组成合议庭,书记员谢周培担任本案记录。

审:有关当事人诉讼权利与义务的规定,庭前已以书面形式告知双方当事人。原告、被告对诉讼权利、义务是否清楚?

原告:清楚。

被告一:清楚。

被告二:我已经知道了。

审判长:原稿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不申请回避。

审判长:被告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一:不申请回避。

被告二:不要。

审:现在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的重点是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也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

审:现在由原告发表起诉意见?

原告:宣读起诉书(内容略记)

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1、撤消法院宣告被继承人肖立死亡的判决;

2、判令120 平米房屋一套由原告肖亮、古画5 副由被告肖鹏继承;

3、存款23 万元由原告肖亮、被告肖鹏共同继承;

4、确认被告肖哲没有继承权。

审:由被告进行答辩?

被告一:宣读答辩状(内容略记)

被告二:宣读答辩状(内容略记)

审:现在由原告提供证据?

原告:我现在提交以下证据,1、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证实:原告肖亮系肖立的次子,肖明系长子,肖鹏系肖明的儿子,肖哲系肖立的二哥的儿子; 2 、本院

第x 号民事判决书证实:肖立失踪6 年时间,2002 年经原告肖亮和肖明的申请,本院查实后宣告肖立死亡; 3、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肖立死亡证明》,证实:肖明于2003 年因车祸死亡; 4 、某医院证明,证实:肖立于2004 年5 月17 日病故; 5 、遗嘱2 份证实:2001 年肖立按法律要求自书遗嘱1 份,遗嘱内容为“古画5 副由长子继承,房屋一套由次子继承”;2004 年2月10日接法律要求代书遗嘱1份,该遗嘱内容“古画2副、存款5万元由侄子肖哲继承”。另外我申请证人肖梁、肖梁出庭作证。

审:被告对原告提交的证据有无异议?

被告一:对以上原告提交的证据,提出以下综合质证意见:被继承人肖立被宣告死亡后,原告肖亮对是否继承财产没有明确表示,遗产已实际由被告肖明继承,肖明死亡后,由被告肖鹏继承肖明的遗产。自此原告肖亮的权利已受侵犯,至2004 年6 月已超两年时间的诉讼时效,原告请求继承肖立遗产不受法律保护,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肖哲得知肖立自书遗嘱由其继承古画二副和存款5 万元后,即提出继承的主张,并未超两个月的期限,其享的继承权,古画二副和存款5 万元应由其继承。

被告二:对以上原告提交的证据,提出以下综合质证意见:肖立所立由他继承古画二副和存款5 万元的遗嘱合法有效,且他在得知该遗嘱后即主张按该继承,没有超两个月时间,因此他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审:传证人肖梁到庭。

审:办理证人具结书。

审:证人姓名等项? 证人:肖梁,男,1956 年4 月12 日出生,汉族,住尤溪县。与原、被告是邻居关系。

审:证人陈诉证言?

证人:内容略记

审:双方对证人有无发问?

原:没有

被一:没有

被二:没有

审:证人退庭。

审:传证人肖梁到庭。

审:办理证人具结书。

审:证人姓名等项?

证人:肖梁,男,1962 年8 月3 日出生,住尤溪县。与原、被告是邻居关系审:证人陈诉证言?

证人:内容略记

审:双方对证人有无发问?

原:没有。

被一:没有。

被二:没有。

审:证人退庭。

审:被告方有无证据提交法庭?

被告一:没有证据提交法庭。

被告二:没有证据提交法庭。

审: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辨认。

审:现在由原告及其代理人发言?

原告:他是被继承人肖立的次子,肖明的长子、肖鹏系肖明的儿子。被继承人肖立2000 年离家后下落不明,经申请于2002 年被宣告死亡。原告肖亮于2004 年4 月证实肖立于2004 年5 月17 日病死,并立有两份代书遗嘱和自书医嘱,肖明于2003 年死于车祸。请求法院撤消宣告死亡的判决、判令120 平方米的房屋由原告肖亮继承、古画5副由被告肖鹏继承、存款23 万元由被告肖亮和被告肖鹏共同继承、确认被告肖哲没有继承权。

原代:念代理词(内容略记)

审:现在由被告方发言?

被告一:被继承人肖立被宣告死亡后,原告肖亮对是否继承遗产没有明确表示,遗产已实际由被告肖明继承,肖明死亡后,由被告肖鹏继承肖明的遗产。自此原告肖亮的权利已受侵犯,至2004 年6 月已超两年时间的诉讼时效,原告请求继承肖立的遗产不受法律保护,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肖哲得知肖立自书遗嘱由其继承古画二副和存款 5 万元后,即提出

继承的主张,并未超过两个月的期限,其享的继承权,古画二副和存款 5 万元应由其继承。

被告一代:念代理词(内容略记)

被告二:肖立所立由他继承古画和存款5 万元的遗嘱合法有效,且他在得知有该遗嘱后即主张按该继承,没有超两个月时间,因此他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被告二代:念代理词(内容略记)

审:双方有无新的意见? 原告:没有新的意见。

被告一:没有新的意见。

被告二:没有新的意见。

审:法庭辨认结束,有当事人陈述最后意见?

原告:按诉讼请求。

被一:由法院依法判决。被二:由法院依法进行判决。

审:双方是否同意调解?

原告:不同意。

被告一:不同意。

被告二:不同意。

审:由于双方不同意调解,本庭不组织调解。

审:现在宣布休庭30 分钟,合议庭对本案进行评议,15 分钟后继续开庭,宣布对本案的裁判结果。

审:现在宣布休庭。

书:由判决长、审判员退庭。

书:当事人和旁听人员退庭。

(合议庭进行评议,略记)

书: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审:继续开庭。本庭在休庭期间,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认真的评议,对本案的证据、事实进行认定,充分考虑了原被告双方的意见,已经作出结论,现在宣判。(敲法槌)书:全体起立。

审:宣读判决书(见判决书,略记),判决如下:

一、撤消本院于2001 年宣告被继承人肖立的死亡的判决。

二、遗产120 平方米一套、存款9 万元由原告肖亮继承。

三、遗产古画三副、存款9 万元由被告肖鹏继承。

四、遗产古画二副、存款5 万元由被告肖哲继承。

案件受理费6000元,其他诉讼费用3000元,则原告肖亮负担4000 元,被告肖鹏负责3000 元、被告肖哲负担2000 元。本判决饿判决书在闭庭后五日送达,如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述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完毕。

书记员:全体坐下。

审判长:原告对判决有何意见?

原:服从判决。

审判长:被告肖鹏对判决有何意见?

被肖鹏:服从判决。

审判长:被告肖哲对判决有何意见?

被肖哲:服从判决。

审:现在宣布闭庭。(敲法槌)书: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退庭。诉讼参与人退庭。

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核对笔录签字:

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签字:

(完整版)民事诉讼流程图

民事诉讼流程图 一审 起诉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不符合立案条件 裁定不予受理 裁定驳回起诉 不服 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 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 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达成调解协议 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 向法院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同意判决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不同意裁判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上诉 向法院承办人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5日内法院向对方当事人

送达上诉状副本,对方15日内进行答辩 二审审理 维持原判 改判 发挥重审 宣判后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如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二审 立案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证据交换 上诉的裁定: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上诉的判决 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

民事案件卷宗

民事案件卷宗 ×××省×××人民法院 民事卷宗 正卷 年度民初字第 201101 号 案由 当孟良有 事 人严新 审判长员员书记员 收案结案年月日年月日日期日期 原审有关法院案号 二再一审审审结果结结 果果归档保管年月日日期日期 卷宗目录 序号文书名称页次 1 民事起诉书 2 民事答辩状 3 当事人举证材料及法院调查取证材料 4 民事判决书 5 法庭审理笔录 6 民事起诉状 原告:孟良有,男 被告: 严新,女 诉讼请求: 被告严新

(一) 要求判决准予其与被告离婚,婚生女由我抚养。 (二)由被告赔偿毁坏财物之损失7540元。 事实和理由:被告严新,女 向R 市公安局报案。同年5月14日,R 市公安局刑警中队传唤严新进行询问调查,严对毁坏家中财物的事实全部予以否认。该局委托R市物价事物所对被损坏的家庭财物进行坚定评估。经鉴定,被毁坏的物品总价值 7540元,其中严陪嫁物价值1524元。2003年1月30日,孟向R 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准予其与被告离婚,婚生女由我抚养,并有被告赔偿毁坏财物之损失7540元 被告严新答辩称:原告提出离婚,我完全同意。我一气之下毁损家中一部分衣物是事实,其他是以前双方吵架时碰坏的。损坏的财物都是结婚时双方家长赠送的,是共同财产,没有侵犯原告的利益,不存在赔偿责任。离婚后女儿可以随原告生活,但必须保证我随时看望女儿的权利。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附:1.起诉状副本四份 2.证据7份 具状人:孟良有 年月日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严新,男,年出生,族,,住********。 答辩人因原告孟良有离婚赔偿纠纷一案,现根据事实和法律答辩如下: 一、原告提出离婚,我完全同意。要求判决准予其与被告离婚,婚生女由我抚养。

法院民事案件案卷的整理与归档

一是千万不要把材料搞丢,哪怕一个小纸片,问明白法官再做。 二是复写材料如发票、传真等要有复印件,有的还要有手写件,防止年久失真。三是千万不要把副卷材料订到正卷中去,比如合议庭材料,还有上访材料有的在副卷,要订到正卷,让当事人看到,可能就有人下台了啊。 民事案件案卷的整理与归档 档案整理是档案实体整理和档案内容整理的统称,是档案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档案内容整理,主要包括对档案文件的内容的鉴别,对档案内容的确定。档案实体整理,主要是将零散的和需要进一步条理化的文件或档案,进行基本的分类、组合、排列、编目,组成有序的档案整体的工作过程。 档案整理工作的原则: 1.整理档案必须保持文件之间有机的历史联系; 2.整理档案应当充分利用原有的整理基础; 3.整理后的档案必须便于保管和利用。 应对案卷整理与归档工作高度重视,注意积累。做到对庭审形成的材料调整定卷,即在平时积累的基础上,详细检查每一文件材料,进行适当的调整,并且最后确定组合案卷。 卷内文件排列和编号。卷内文件排列是指将每个案卷内的文件用一定的规律和顺序进行系统化排列,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和条理性,使每一份文件在案卷内都有一个固定的位置。卷内文件在系统排列以后,应给卷内文件编页号,以固定它们的排列顺序,这样就便于统计和保护文件。 拟写案卷标题,也称案卷题名,是对卷内全部文件内容的总概括。它是案卷封面上最重要的项目,也是以后编制档案工作的主要依据。 编目成卷工作,是指在组合案卷的基础上,对卷内文件进行编目、装订,以及案卷的排列、编号等一系列工作。这些工作的完成标志着整个立卷工作的基本完成。 案卷的编目,是指在卷内文件排列编号的基础上,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备考表和案卷封皮等工作。它是进行手工检索的基本条件,也是实现档案计算机检索与储存的基础性工作。案卷的装订,是为了固定文件之间的排列顺序,保护文件不受损坏和散失,便于保管和利用。 案卷装订的要求是:整齐、牢固,不影响阅读。案卷排列与编号,是指案卷经过编目装订以后,将一个年度、一个组织机构的案卷进行系统化排列、编号,以固定其顺序,使卷与卷之间保持一定的联系,系统地反映机关的工作话动。 审判业务部门,将处理完毕的文件整理立卷,根据归档的要求填写案卷目录、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并按照归档制度将案卷目录、检索工具同所有案卷定期移交给人民法院档案室集中保存,就是归档。文书案卷的归档,既能保证本机关的档案完整,便于查找利用,又可为党、国家和社会积累档案财富。至此,标志着整个案卷整理归档工作的完结,文书材料从现行处理阶段转入档案管理阶段。 一、人民法院案卷整理与归档 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是国家的重要专业文书之一,它所形成的档案,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了人民法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令的情况和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能,又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活动的依据和必要条件。各级人民法院必须严格按照诉讼文书立卷的要求,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一)立卷 人民法院在收案以后,承办书记员应即开始收集有关本案的各种诉讼文书材料,着手立卷工作。在案件办结以后,要认真检查全案的文书材料是否收集齐全,发现法律手续不完备的,应及时补齐或补救,去掉与本案无关的材料,再行排列整理。

法院卷宗范本

人民法院 民事卷宗 正卷 年度字第号案由 当 事 人 审判长审判员审判员 书记员 收案 日期 年月日结案 日期 年月日 原审法院有关案号 一审结果二 审 结 果 再 审 结 果 归档日期年月日 保管 期限 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

序号文书名称页次1 备 注

序号文书名称页次 备 注

人民法院民事一审案件立案审查、 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 民事一审案件立案审查情况 案号:( ) 字第 号 案由: 收到诉状日期: 2004 年5 月10 日 案件不源:新收( V )指定管辖( )其他法院转来( )发回重审( ) 管辖依据:被告信所地( )合同履行地( )协议管辖( )其他(V ) 涉诉标的: 万元 诉前财产保全( )诉讼保全( )证据保全( )先予执行( ) 涉外( )港( )澳( )台( )侨( ) 合同、权属及侵权纠纷种类 法人与法人之间()法人与其他经济组织之间()自然人为一方当事人(); 生活、消费领域()生产流通领域() 当 事 人 基 本 情 况 诉讼地位 姓名或单位名称 自然人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或单位住所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审查人 意 见 受理此案 审 查 人: 郑镒 审查日期: 2004 年 5 月 13 日 审批人 意 见 同意 审 批 人:陆一 审查日期: 2004年 5 月 13 日 对不予受理裁定上诉( ) 收到上诉状日期: 年 月 日 二审裁定日期: 年 月 日 二审裁定结果: 应 收 受理费 600元 预交日期: 04年 5月 20 日 减交() 缓交() 免交() 减缓免 交金额 元 实 收 受理费 600元 预交受理费: 元 司 法 救 助 对 象 法人或 组 织 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单位( )特困企业( )破产企业( )其它( ) 自然人 残疾人()生活困难接受国家救济的人()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的人() 孤寡老人()未成年孤儿()其它() 收案信息统计在 2004 年 5 月法综10(13、16、19、21)表、法综31表、法综35表 备注: 承办人: 审判长或庭长: 婚姻 家庭 和继承 合同 权属 及侵权 知识 产权 海事 海商 婚姻

关于查阅卷宗的申请书怎么写

关于查阅卷宗的申请书怎么写 查阅卷宗申请书篇一申请人:演卯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南县君如镇。 法定代表人:李笑笑,系该公司经理。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查阅、复印海南县人民法院(20XX)海商初字第006号民事审判卷宗。事实与理由: 林海清与我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已审理终结。 我公司人员先后几次到海南县法院了解、查询原审理情况,但是法院仅让我公司工作人员复印了该案的部分庭审笔录,所以我公司无法了解原审理情况。为查明案件事实,依法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本案最终能公平、公正的处理。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第七条、第十条的相关规定,特申请查阅、复印上述(正本)卷宗全卷材料。 此致 敬礼! xuexila 20xx年x月x日 查阅卷宗申请书篇二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请求查阅、复印区人民法院号卷宗及庭审笔录。事实与理由: A公司与我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号已结案。 A公司又于20XX年1月以合同纠纷案由再次起诉我公司号,我公司认为前一案的审理情况与该案有重要关联,为查明案件事实,依法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本案最终能公平、公正的处理。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第七条、第十条的相关规定,特申请查阅、复印上述卷宗全卷材料。 此致 敬礼! xuexila 20xx年x月x日 查阅卷宗申请书篇三建平县人民法院: 在申请人与因纠纷一案中,由于本案事实与你院受理的 (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案件事实有密切联系,特申请你院调取上述案件卷宗。 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xuexila 20xx年x月x日

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一、正卷 1、卷宗目录 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 3、立案登记表、立案通知书 4、起诉书、刑事附带民事诉状 5、证据目录; 6、送达起诉书副本通知书、换押票 7、送达回证 8、辩护人、监护人、代理人函件 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 10、审限监督卡 11、出庭通知书、公告、传票 12、提押票 13、鉴定结论、各种证据材料 14、调查笔录 15、法庭审理笔录(调解笔录) 16、公诉词、辩护词、代理词 17、原、被告提交的书面陈述 18、撤诉申请

19、裁判文书、调解书副本 20、宣判笔录 21、送达回证 22、取保候审决定书 23、逮捕决定书 24、抗诉书、上诉状 25、上诉移送函 26、二审法院退卷函 27、二审法院裁判文书或者调解书 28、执行通知书回执 29、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 30、司法建议书 31、备考表 32、证物袋 二、副卷 1、卷宗目录 2、阅卷笔录 3、合议庭笔录 4、案件审理报告 5、审委会笔录 6、裁判文书原件及正本 注:

1、诉讼材料的排列顺序,应按照诉讼程序的进程和时间的自然流程顺序,兼顾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进行排序,如果有些材料没有被列入上述排序中,则应根据该材料的性质决定它在卷宗中的相应位置。 2、卷宗内材料应全部为A4稿纸,不符合规定的应粘贴,裁剪或者折叠。 3、卷宗内的证据材料的书写必须是碳素墨水或黑蓝墨水,是圆珠笔书写的单另复印一份,一并随入卷内。 4、卷宗封面应填写正确、工整,不得有任何改动,案由应与裁判文书确定的案由一致,审判人员应与裁判文书所列审判人员一致,处理结果一栏的填写要明确、具体。 5、装订线要加封条,并加盖骑缝章。 6、证物袋内附该案的两份裁判文书或调解书。 民商事、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一、正卷 1、卷宗目录 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 3、立案登记表 4、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 5、受理案件通知书 6、诉讼费减、缓、免申请及审批手续 7、诉讼费收费票据 8、送达回证 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

民事申诉状范文模板

民事申诉状范文模板 民事申诉状,是指诉讼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刑事被害人机器家属或其他公民,不服已经生效的裁决,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的要求重新审理案件的书状。下面是民事申诉状范文模板,希望对你有帮助。民事申诉状范文模板【1】申诉人(原审原告):××电脑硬件公司地址:××市××路××号法定代表人:A 职务:经理被申诉人(原审被告):××网络公司地址:××市××路××号法定代表人:B 职务:经理案由:硬件购销合同纠纷申诉人对××市××区人民法院××年××月××日(19××)×字×号判决不服,特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诉。请求事项:1.撤销××市××区人民法院(19××)×字×号判决; 2.退还货款××万元人民币并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事实和理由:(应祥述,此略。基于上述事实,特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诉,请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本案,撤销原判决,判令××网络公司返还货款××万元人民币并支付违约金××万元人民币,以维护申诉人合法权益。此致××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人:××硬件公司盖章××年××月××日附:1.原审判决书一份; 2.申诉人与被申诉人硬件购销合同一份。民事申诉状范文模板【2】申诉人:谢俊芬(一审原告)女,汉族,四川省峨眉山市绥山镇滨湖社区X 栋X单元X号,身份证号:略,电话:1330903XXXX 申诉人(谢俊芬)因财产分割纠纷一案,不服四川省峨眉山市人民法院于1991年10月5日作出的(1991)峨法绥民字第102号民事判决,特依法提起申诉。申诉事项: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98条、第200条、第208条规定依法提

起审判监督程序对四川省峨眉山市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提出抗诉。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谢俊芬与被申诉人谢建清系亲兄妹。早在1988年5月被申诉人因对申诉人收入可观的两项生意及承载生意载体的财产萌生恶意,故意与申诉人发生事端,辱骂、殴打致其受伤后,强占了全部生意财产。申诉人在1990年5月起诉到法院请求判令返还财产、生意,两次起诉历时一年多,均被峨眉绥山法庭以“依据不足”为由裁定撤诉。然后被申诉人勾结办案人员实施了一系列罪恶阴谋。主审法官赵均光欺骗诱导申诉人说:叫你母亲做原告我们可以把财产判三分之二给你们,骗申诉人上当后,恶意把申诉人独立经营变更为合伙经营发生纠纷起诉,要求申诉人的母亲杨德芳为原告,变返还财产为合伙经营来重新起诉。(申诉人当时不明白其中奥秘,便找了一个文化水平高的朋友刘志泽(可以调查)写的起诉,是母亲一个人为原告,(内容写的是母女合伙与被告压根扯不上关系)该诉状于1991年6月交给主审法官。同年的7月6日主审法官通知申诉人去立案,到庭之后主审法官拿着申诉人交的那份诉状说:你这起诉状不对,一是不能用便签写,二是你应当与你母亲为共同原告。他便带申诉人去了旁边徐君贵的办公室,他给其人示意怎么写后徐提笔一言不发的抄写了申诉人的那份并且一字未变的制造了一份申诉人谢俊芬及母亲杨德芳为共同原告,将返还财产的诉求变更为分割所谓“合伙财产”的诉求,申诉人看后签字、捺印,随即交了诉讼费立案(根本就不知道他们在前一天就伪造好了一份“起诉状”)在案件审理中申诉人只参加了一次开庭审理,法庭根本就不可能宣读伪造“起诉

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刑事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一、正卷 1、卷宗目录 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 3、立案登记表、立案通知书 4、起诉书、刑事附带民事诉状 5、证据目录; 6、送达起诉书副本通知书、换押票 7、送达回证 8、辩护人、监护人、代理人函件 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 10、审限监督卡 11、出庭通知书、公告、传票 12、提押票 13、鉴定结论、各种证据材料 14、调查笔录 15、法庭审理笔录(调解笔录) 16、公诉词、辩护词、代理词 17、原、被告提交的书面陈述 18、撤诉申请 19、裁判文书、调解书副本

20、宣判笔录

21、送达回证 22、取保候审决定书 23、逮捕决定书 24、抗诉书、上诉状 25、上诉移送函 26、二审法院退卷函 27、二审法院裁判文书或者调解书 28、执行通知书回执 29、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 30、司法建议书 31、备考表 32、证物袋 二、副卷 1、卷宗目录 2、阅卷笔录 3、合议庭笔录 4、案件审理报告 5、审委会笔录 6、裁判文书原件及正本 民商事、行政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一、正卷

1、卷宗目录 2、审判流程信息表(属于哪个审判环节填写的,必须认真填写齐全) 3、立案登记表 4、起诉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 5、受理案件通知书 6、诉讼费减、缓、免申请及审批手续 7、诉讼费收费票据 8、送达回证 9、立案庭案件移交单 10、审限监督卡 11、应诉通知书、答辩状及相关证据 12、被告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 13、送达回证 14、开庭公告、传票、出庭通知书 15、庭审前的各类裁定文书 16、司法鉴定书 17、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 18、司法鉴定书 19、原、被告的举证材料 20、调查笔录 21、法庭审理笔录(调解笔录)

民事案件案卷的整理与归档

民事案件案卷的整理与归档 档案整理是档案实体整理和档案内容整理的统称,是档案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档案内容整理,主要包括对档案文件的内容的鉴别,对档案内容的确定。档案实体整理,主要是将零散的和需要进一步条理化的文件或档案,进行基本的分类、组合、排列、编目,组成有序的档案整体的工作过程。 档案整理工作的原则: 1.整理档案必须保持文件之间有机的历史联系; 2.整理档案应当充分利用原有的整理基础; 3.整理后的档案必须便于保管和利用。 应对案卷整理与归档工作高度重视,注意积累。做到对庭审形成的材料调整定卷,即在平时积累的基础上,详细检查每一文件材料,进行适当的调整,并且最后确定组合案卷。 卷内文件排列和编号。卷内文件排列是指将每个案卷内的文件用一定的规律和顺序进行系统化排列,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和条理性,使每一份文件在案卷内都有一个固定的位置。卷内文件在系统排列以后,应给卷内文件编页号,以固定它们的排列顺序,这样就便于统计和保护文件。 拟写案卷标题,也称案卷题名,是对卷内全部文件内容的总概括。它是案卷封面上最重要的项目,也是以后编制档案工作的主要依据。 编目成卷工作,是指在组合案卷的基础上,对卷内文件进行编目、装订,以及案卷的排列、编号等一系列工作。这些工作的完成标志着整个立卷工作的基本完成。 案卷的编目,是指在卷内文件排列编号的基础上,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备考表和案卷封皮等工作。它是进行手工检索的基本条件,也是实现档案计算机检索与储存的基础性工作。案卷的装订,是为了固定文件之间的排列顺序,保护文件不受损坏和散失,便于保管和利用。 案卷装订的要求是:整齐、牢固,不影响阅读。案卷排列与编号,是指案卷经过编目装订以后,将一个年度、一个组织机构的案卷进行系统化排列、编号,以固定其顺序,使卷与卷之间保持一定的联系,系统地反映机关的工作话动。 审判业务部门,将处理完毕的文件整理立卷,根据归档的要求填写案卷目录、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并按照归档制度将案卷目录、检索工具同所有案卷定期移交给人民法院档案室集中保存,就是归档。文书案卷的归档,既能保证本机关的档案完整,便于查找利用,又可为党、国家和社会积累档案财富。至此,标志着整个案卷整理归档工作的完结,文书材料从现行处理阶段转入档案管理阶段。 一、人民法院案卷整理与归档 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是国家的重要专业文书之一,它所形成的档案,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了人民法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令的情况和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能,又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活动的依据和必要条件。各级人民法院必须严格按照诉讼文书立卷的要求,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一)立卷 人民法院在收案以后,承办书记员应即开始收集有关本案的各种诉讼文书材料,着手立卷工作。在案件办结以后,要认真检查全案的文书材料是否收集齐全,发现法律手续不完备的,应及时补齐或补救,去掉与本案无关的材料,再行排列整理。 人民法院工作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分诉讼文书和行政文书两部分。诉讼文书和行政文书都是国家的重要档案,必须定期立卷归档,个人不得长期保留。根据文书处理部门立卷的原则,诉讼文书由各审判庭经办的书记员整理立卷、归档;行政文书由各单位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立卷。诉讼文书由承办书记员汇集,进行立卷;行政文书由承办人在案件办理完毕

民事案件卷宗范本

民事案件卷宗目录(一审、二审、再审诉讼和仲裁案件适用) 序号文件名称页次 序 号 文件名称页次 1 律师事务所受理案件审批表17 庭审笔录或调解记录 2 首次谈话笔录18 出庭通知书(电话通知记录) 3 委托代理合同、委托须知19 撤诉申请书、和解协议、调解或裁判文书 4 委托方营业执照抄件或法人证明或 成立批文(自然人的系身份证明) 20 收费凭证 5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21 结案表 6 授权委托书、所致审理机关函22 其他材料 7 合议庭(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及其他通知 8 起诉状或申诉状、答辩状或答辩书、上诉状、抗诉书 9 阅卷笔录 10 接待当事人谈话笔录 11 证据交接清单 12 调查材料(证人证言、书证) 13 诉讼或仲裁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行给付申请书,法院裁定书 14 延期举证、要求审理机关调查等申请,审理机关裁定(决定)书等 15 集体通案记录(重大复杂案件) 16 代理词(代理提纲) 备 注

受理案件审批表 收案日期:年月日律字[ ]第号案由案件种类 当事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住所电话 审理机关审级受理日期年月日标的收费元主要案情: 接待意见: 接待人:年月日审批意见: 审批人:年月日 盖收费章盖登记章盖领函章备注 注:此表为一、二审民事、经济、行政和仲裁非诉案件通用。

首次接待当事人谈话笔录 时间:年月日午时分地点: 接待/或承办律师:记录: 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住所地:电话: 在场人姓名:性别:年龄: 与当事人的关系: 单位或住址:电话: 律师:我是XX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您委托我所办理的案件/或非诉讼法律事务,我所拟委派律师办理,您是否同意? 当事人意见: 律师:根据我国《律师法》以及《诉讼法》/或《仲裁法》的有关规定,您委托律师代理/辩护/或处理非诉法律事务,您应承担的义务是:1、应当真实、详尽、及时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证据及事实材料; 2、根据规定,您应当承担律师代理费/辩护费和律师在办理本案过程中实际支出的鉴定费/评估费/翻译费/查档费/异地(溧阳市行政区域外)办理所需差旅费等费用(收费标准请你看我所的公示栏),您是否同意? 当事人意见: 询问当事人(经办人)委托事项: 律师:根据《律师法》以及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规定,律师办案只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您提供的现有材料,本律师设想可以预见到的可能出现的情况/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是:㈠所提的诉讼或仲裁请求不明确、不具体、不完整会导致承担不利后果,随意扩大请求如得不到支持还须额外负担相应的诉讼费用。请求的增加、变更或者提出反诉、反请求应在许可或指定的期限内完成,否则将不被审理。 ㈡提供证据应当真实、及时、充分。超越指定的时限提供证据、不提供原始证据、证人不出庭作证都可能影响证据效力,甚至不被采信。未在指定的时限内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或申请调取证据或申请鉴定将会失去举证权利。故意提供虚假证据会导致承担法律制裁的后果。 ㈢不准确提供送达地址造成诉讼或仲裁及相关文书被退回也将被视为已经送达。在委托期间,如变更联系地点方式未告知律师的,可能会导致无法及时送达通知及代交法律文书等后果。 ㈣你应在裁判文书指定的期限内提出上诉(民事、行政为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刑事为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日内),否则,会丧失上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超过上述期限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会导致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债务利息,还可能遭受民事制裁(如司法拘留等)。 ㈤如不按照法院、仲裁机构规定的期限如数缴交诉讼费、仲裁费等相关费用,会导致失权。 ㈥胜诉后,被告没有财产或者没有足够财产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民法院可能对未履行的部分裁定中止执行,你的财产权益将可能暂时无法实现或者不能完全实现。 ㈦

民事上诉书范文

民事上诉书范文 民事上诉书范文 上诉人: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XX市朝阳区xx南路x号x号楼203室 委托代理人:xxx,河北xx律师所律师。电话186xxxx879,177xxxx4967 被上诉人:xxx,女,汉族,1xxx年5月10日生 地址:XX市西城区xx西街乙x号x楼1505号 上诉人因合同纠纷一案,不服XX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通民(商)初字第1564号民事判决,依法提出上诉。 诉讼请求: 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本案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均存在严重错误。下面按照一审判决的行文逐一分析。一、原判对证据的分析认定是错误的。 第一,关于《食堂转让合同》。被上诉人xx提供的合同有两页,第一页没有上诉人的签名和印章,上诉人对其真实性不予认可。因为该页存在明显瑕疵,在转让人处写明:“徐建”,同时在营业执照标号处写明了证号和上诉人的全称,这显然是不符合常理的。既然合同载明了执照编号和具体名称,通过简单查询即可知道美高美(XX)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xx而非徐建,为什么同意徐建为转让方呢?显然从常理上根本说不通! 至于一审法院所述的上诉人应持有合同而未提供,故判令上诉人承担不利后果,应该是适用了最高院证据规则的相关规定。我们搬出具体条文看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显然,该条文所说的情形是,一方不持有相关证据,而对该证据的内容有所了解,故主张该证据能证明相关事实;而另一方持有该证据却拒不提供,在此情况下,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比如,劳动争议案件中,双方对劳动者的工资支付数额发生争议,劳动者一方主张工资为XXX元,但是签字领取现金后,工资条并未交付劳动者。在此争议中,劳动者主张工资XXXX元,但却没有证据予以证实,同时用人单位也不提供证据,导致工资支付的具体数额无法确认。按照《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根据本规定,通过与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协商制定内部的工资支付制度,并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同时抄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XX市工资支付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工资支付记录表,并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工资支付记录表应当主要包括用人单位名称、劳动者姓名、支付时间以及支付项目和金额、加班工资金额、应发金额、扣除项目和金额、实发金额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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