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宣传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资料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资料一、我国法定职业病有哪些?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我国法定职业病包括:尘肺病、职业性放射性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疾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等。
二、生产工艺过程中存在的职业性危害因素主要有哪些?职业性危害因素是指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因素。
这些因素主要包括:1.化学因素:如“天那水”“清洗剂”等有机溶类毒物;铅、汞、锰等金属毒物;矽尘、石棉尘、煤尘等生产性粉尘。
2.物理因素:如高温、噪声、振动、紫外线、x射线、微波等。
三、劳动者怀疑得了职业病该怎么办?应尽快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诊断。
诊断机构会根据你的病情、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既往健康状况、原工作场所以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情况以及实验室检查资料等作出诊断。
四、《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哪些权利?劳动者享有八大权利,包括对健康检查的知情权、培训权、特殊保障权、检举控告权、拒绝冒险权、参与决策权、职业健康权、损害赔偿权。
五、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内容和方式是什么?《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六、《职业病防治法》对未成年工和女工有哪些特殊规定?《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七、用人单位对职业病防治有哪些义务?健康保障的义务、职业卫生管理义务、保险制度、报告义务、卫生防护义务、减少危害义务、职业危害监测义务、不转移危害义务、职业危害告知义务、培训教育义务、健康监护义务、事故处理义务。
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方案.pptx

法、落实职业病患者救助扶助政策、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的政策措施和实践经验,立足有形有感开展正面 宣传,形象化、具象化开展政策宣传,解疑释惑、凝聚人心。要围绕“十四五”时期职业健康工作重点任务和“防、治 、管、教、建”各项保障措施,精准有效开展主题宣传、形势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巩固壮大职业健康奋进新 时代的思想舆论,为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四)风险预控办公室将对各部门、科室开展宣传周活动进行检查,活动结束后,各项目部要对宣传活动进行 总结,5月2日前将总结纸质文本盖章后报风险预控办公室备案。
关于开展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国卫办职健函(2024)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民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医保局 、疾
四、宣传对象
公司各部门、科室、全体在岗人员。
五、宣传形式
采取日常学习、知识问答、公示公告栏张贴、微信群。群发送学习资料等多种形式,对公司各部门、科室、全 体在岗人员进行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及相关预防知识,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六、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普及劳 动者职业病防治科普知识,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法律责任,促进干部职工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使广大职工,特别是 一线作业人员更加关注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自身职业健康合法权益。
二、活动主题
坚持预防为主,守护职业健康。
三、活动时间
2024年4月25日至5月1日。
四、活动内容
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国家疾控局、全国总工会将联合山东省人民政 府,
在山东省济南市联合举办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并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各地要紧密围绕主题, 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宣传周活动,营造氛围、凝聚力量,为实现“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强大动力 。
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口号

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口号
1. “2024 年,让我们一起为职业病防治努力,就像守护我们最爱的家人一样!”比如:想想看,如果你的家人因为工作得了职业病,那该多心疼啊!
2. “职业病防治不能忘,2024 年我们要更上心,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就像:你总不会拿自己的健康开玩笑吧!
3. “2024 年啦,还不重视职业病防治吗?难道要等到生病了才后悔?”好比:你难道想生病后才意识到它的重要性吗?
4. “在2024 年,让我们对职业病大声说不,像战士一样坚决守护健康!”就如同:战士会轻易让敌人入侵吗?
5. “2024 年,职业病防治要牢记,别等出问题了才着急呀!”比如:你不会等房子着火了才去买灭火器吧!
6. “2024 年,携手防治职业病,这可是关乎我们未来的大事啊!”好像:这就像建造房子,根基不稳怎么行呢?
7. “2024 年了,还不行动起来防治职业病吗?这可不是能拖的事呀!”就像:你会拖着不去解决重要的事情吗?
8. “职业病防治,2024 年我们要更给力,别不当回事哟!”好比:你不会对自己的幸福不当回事吧!
9. “2024 年,让我们紧紧抓住职业病防治,这是我们的责任呀!”
如同:你会轻易放下自己的责任吗?
10. “2024 年,为了健康,职业病防治刻不容缓,大家一起加油啊!”比如:你不想为了自己的健康努力一把吗?
我的观点结论:在2024 年,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积极参与到职业病防治中来,保护自己和身边人的健康,这是非常重要且刻不容缓的事情。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2023年活动主题9篇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2023年活动主题9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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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宣传用语

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宣传用语
1、职业健康,你我同行。
2、坚持预防为主,守护职业健康。
3、体面劳动,健康工作,快乐生活。
4、保障劳动者健康,助力健康中国。
5、守护职业健康,同享幸福人生。
6、崇尚职业健康,远离职业危害。
7、建设健康企业,争做健康达人。
8、关注职业健康,守护最美劳动者。
9、预防职业病危害,守护劳动者健康。
10、提升职业健康素养,助力高质量发展。
11、打造健康劳动者队伍,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12、依法依规开展职业健康技术服务。
1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14、开展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15、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
1。
2024年全国第22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专题宣讲 课件PPT

针对地方政府配套措施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完善建议,包括加强政策宣传、加大执法力度、 提高违法成本等方面。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完善要求提
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明确
强调企业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包括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 监测与评价、保障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有效投入等。
劳动能力影响评估
分析职业病对劳动者劳动能力的影响,如是否导致工作能力下降、 是否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等。
生活质量影响评估
从社会、心理和家庭等方面评估职业病对劳动者生活质量的影响,如 是否导致家庭经济负担加重、是否影响劳动者社会交往等。
社会经济负担及预防措施探讨
社会经济负担分析
从个人、企业和国家三个层面分析职业病带来的社会 经济负担,如医疗费用支出、工伤保险赔偿、生产力 损失等。
预防措施探讨
针对不同类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提出相应的预防措 施和建议,如加强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推广职业病 防护用品和技术、加强劳动者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等 。同时强调政府、企业和劳动者在职业病防治中的责 任和义务,共同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03 政策法规解读与宣传策 略部署
国家层面政策法规梳理及解读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完善要求
针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要求,包括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职业 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等。
企业内部监管机制强化建议
为确保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提出强化企业内部监管机制的建议,包括加强内部自查自纠、 建立奖惩机制、鼓励员工参与监督等。
地方政府配套措施执行情况回顾
地方政府配套措施制定情况
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方案

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嘿,大家好!今天我要分享的是一份新鲜出炉的2024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方案。
作为一名有着10年方案写作经验的大师,我会尽量让这份方案既实用又有趣,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咱们来定个主题:守护职业健康,共享美好生活。
这个主题既温馨又充满正能量,相信大家都会喜欢的。
一、活动背景与目的1.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
为了提高全社会对职业病的认识,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我国将每年4月的一周定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2.目的:通过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职业病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切实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二、活动时间与地点1.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4月29日(周一至周日)2.地点: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线上通过官方网站、社交媒体平台进行宣传,线下在企事业单位、社区等地开展活动。
三、活动内容1.开幕式:4月23日上午9点,在市疾控中心举行开幕式,邀请相关部门领导、企事业单位代表、劳动者代表参加,共同启动宣传周活动。
2.宣传展览:在市疾控中心、企事业单位、社区等地设立宣传展览,展示职业病防治成果、宣传材料、案例分析等。
3.专题讲座:邀请职业病防治专家进行线上线下的专题讲座,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
4.互动体验:设置职业病防治体验区,让劳动者亲身体验职业病防治的重要性,提高参与度。
5.线上活动:通过官方网站、社交媒体平台开展线上答题、知识竞赛、话题讨论等活动,扩大宣传影响力。
6.宣传短片:制作职业病防治宣传短片,通过短视频平台进行推广,让更多人了解职业病防治知识。
7.企业走访:组织志愿者深入企事业单位,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帮助企业落实防治措施。
8.社区宣传:在社区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提高社区居民对职业病的认识。
四、活动组织与分工1.主办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疾控中心2.承办单位:企事业单位、社区、志愿者组织3.分工:(1)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活动策划、组织协调、宣传推广等工作。
2023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之职业病宣传标语50条

2023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之职业病宣传标语50条2023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为了提高广大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意识,我们特别设计了50条职业病宣传标语,让大家更加了解职业病,并掌握预防和治疗的方法。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共同创建一个健康的工作环境吧!以下是宣传标语的全部内容:1. 职业病预防,从自己做起!2. 健康工作,快乐生活!3. 珍惜生命,远离职业病!4. 关爱员工,关注职业病!5. 呼吸健康,从呼吸开始!6. 勤洗手,预防职业病!7. 工作有节奏,健康相随!8. 好的工作环境,远离职业病!9. 让我们共同为职业病说不!10. 关注职业病,让生命更加美好!11. 没有预防,就没有健康!12. 从我做起,远离职业病!13. 职业病不可怕,预防有道!14. 爱护生命,拒绝职业病!15. 职业病防治,我来宣传!16. 呼吸干净空气,远离职业病!17. 尽情工作,要学会保护自己!18. 工作安全第一,预防职业病!19. 把职业病踢出工作环境!20. 以爱心为灯,驱走职业病的黑暗!21. 工作疲惫,保护骨骼!22. 知识改变命运,预防职业病!23. 争做职业病防治的先锋!24. 从细节做起,预防职业病!25. 健康生活,从职业病防治开始!26. 创造健康工作环境,共创美好未来!27. 健康工作,快乐生活!28. 注意饮食,预防职业病!29. 职业病,我们说不!30. 健康工作,从细微处关怀!31. 关注身体,预防职业病!32. 预防职业病,人人有责!33. 职业病面前,积极应对!34. 珍爱生命,职业病你我坚决拒绝!35. 职业病防治,从自我管理开始!36. 平衡工作与休息,远离职业病!37. 职业病防治,幸福生活的保证!38. 不健康的职业,远离!39. 预防胜于治疗,职业病保卫战!40. 积极行动,预防职业病!41. 劳动环境改善,职业病消灭!42. 健康生活,从健康工作开始!43. 小病不放过,大病遥遥无期!44. 小小调整,健康长久!45. 职业病,无处藏身!46. 与职业病做斗争,追求真正的健康!47. 劳动工资,不淘汰,职业病防治不搞笑!48. 预防职业病,关键在于自觉!49. 职业病防治,从我做起!50. 让职业病在我们手中灰飞烟灭!这些职业病宣传标语旨在提醒广大劳动者们重视职业病的防治,自觉保护自己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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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颁布的旨在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法律是职业病防治法。
2.职业病防治法实施日期2002年5月1日起。
3.《职业病防治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4.2020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我国第18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5.2020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主题是职业健康保护,我行动。
6.职业病防治法中的用人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
7.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8.消除尘肺病,预防是根本,综合防尘是关键。
9.尘肺病中的矽肺病是由于长期吸入过量矽尘造成的。
10.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11.粉尘作业人员个体防护要求佩戴防尘口罩和防尘安全帽。
12.用人单位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1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14.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15.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16.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17.《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参加工伤保险。
18.《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19.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20.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应当诊断为职业病。
21.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22.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3.《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
24.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25.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26.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
27.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28.建设单位应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对该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评价。
29.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30.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31.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32.在下列工业生产中,水泥生产不宜采用湿式作业。
33.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其工作场所应当符合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34.国家对从事放射性、高毒、高危粉尘等作业实行特殊管理。
35.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
36.《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37.《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38.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39.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40.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41.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4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43.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
劳动者部分
44.劳动者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可携带相关资料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45.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46.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47.劳动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8.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签章。
49.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
50.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