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8号文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电子版)(2003版本)

628号文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电子版)(2003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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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大全9807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大全9807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与表格释义大全详细介绍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条文 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 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条文说明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CJ94—2008)条文说明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一2008)条文说明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条文说明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条文说明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JGJ,T15——2008)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JGJ,T15—2008)条文说明 地面辐射供暖木质地板铺设技术和验收规范(WB,T1037—2008)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条文说明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01一2007)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01一2007)条文说明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条文说明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CB50300—200下)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条文说明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条文说明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一2002)条文说明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Q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条文说明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条文说明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条文说明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条文说明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条文说明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条文说明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暧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暧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条文说明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条文说明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已经开始执行了,为此向广大同行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填写范例与指南》的学习。 土建部分检验批划分方法 1.1 检验批的划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中的第4.0.7条规定“施工前,应由施工单位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并由监理单位审核。对于附录B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未涵盖的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协商确定。”针对本条规定,可以由各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在开工前把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确定下来,上交监理审批。参照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检验批的划分方法如下:1.地基与基础(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中没有具体规定检验批的划分方法,根据施工经验,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地下水控制和边坡等子分部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如果工程量很大或者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中要求分段施工的,可以按照施工段划分。(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中的第3.0.13 条对分项工程检验批及抽样数量的规定如下:1 )主体结构防水工程和细部构造防水工程应按结构层、变形缝或后浇带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2 )特殊施工法结构防水工程应按隧道区间、变形缝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3 )排水工程和注浆工程应各为一个检验批;4 )各检验批的抽样检验数量:细部构造应为全数检查,其他均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2 .主体结构(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中没有具体规定检验批的划分方法,根据施工经验,模板、钢筋、混凝土、预应力、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的检验批应按照施工段划分,其中钢筋原材应按照进场计划划分检验批。 (2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 中第3.0.20 条规定砌体结构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 1)所用材料类型及同类型材料的强度等级相同; 2 )不超过250m3砌体; 3 )主体结构砌体一个楼层(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填充墙砌体量少时可多个楼层合并。(3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 中规定如下:10.1.2 单层钢结构安装工程可按变形缝或空间刚度单元等划分成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地下钢结构可按不同地下层划分检验批 11.1.2 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工程可按楼层或施工段等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地下钢结构可按不同地下层划分检验批12.1.2 钢网架结构安装工程可按变形缝、施工段或空间刚度单元划分成一个或若干检验批。13.1.2压型金属板的制作和安装工程可按变形缝、楼层、施工段或屋面、墙面、楼面等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其余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划分与钢结构安装工程保持一致,或者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4 )《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576-2010 中规定如下:10.1.3 单层铝合金安装工程应按变形缝或空间刚度单元等划分成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多层铝合金结构安装工程应按楼层或施工段等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11.1.2 铝合金空间网格结构安装工程应按变形缝、施工段或空间刚度单元划分成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12.1.2 铝合金面板的制作和安装工程应按变形缝、施工段、轴线等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13.1.2 铝合金幕墙结构安装工程应按下列规定划分检验批: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工程每500㎡~ 1000㎡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

高速公路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质量通病精细化控制要点 路基工程 一、填方路基滑坡、塌陷 表观现象 在半填半挖路段或跨越深沟、峡谷的高填方路段,土质材料填筑的路基容易出现滑坡、塌陷现象。 原因分析 a.路基基底存在软土层,且厚度不均匀。 b.填土速度过快,施工沉降观测、侧向位移观测不到位。 c.路基填筑层压实宽度不够或边坡二次贴补。 d.填筑材料含水量高或采用了透水性较差的材料填筑且处理不当。 e.路基顶面长期积水。 f.边坡较大路段未分层填筑。 控制要点 施工措施: 1.填筑前认真查阅地质报告,对地面以下埋深较浅的软土层要处理到位。 2.加强高填方填筑的沉降观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高填路基应分层填筑,至少每填筑三层要测量一次中线偏位和填筑宽度。保证填筑宽度。 4.合理选择路基填料,严格控制填筑材料的含水量。 5.路基填筑顶面满足排水要求,加强雨水和地下水的排除,提高路基水稳定性。 6.严格控制填筑厚度,纵坡较大路段应开挖台阶分层填筑。 管理措施:

1.在填筑前做好承载力试验,并报监理工程师认可。 2.严格执行分项工程开工审批制度,路基填筑前应确定填筑材料、填筑厚度和碾压设备,逐级上报,经总监办批准。 3.制定高填路基填筑作业指导书。 4.压实度每层必检,三层必报,监理验收。 5.明确填筑路段施工负责人、监理责任人,路基填筑完工之前不得随意换人。 二、桥涵构造物端部路基沉陷 表观现象 小桥涵、通道台背回填碾压不密实,造成沉降不均匀,桥头跳车,桥面混凝土与桥头路面出现陡坡或错台。 原因分析 a.软土路基不均匀沉降,路基与构造物沉降量不一致。 b.桥头填筑材料选择不当,填料水稳定性差。 c.未分层填筑,压实度未有效控制。 d.桥头被雨水冲刷、淘空。 e.结构物附近压实机械无法靠近,局部压实度不足。控制要点 施工措施: 1.认真选择填筑材料,做好填筑材料的各项试验,严格控制填料粒径,禁止土石混填。 2.填筑厚度力求最佳,压实设备满足要求,保证压实效果 3.要求每层必检,监理抽检,并做好检测记录。 4.桥头台背回填尽可能与路基填筑同步进行,压路机碾压不到的位置,采取水泥或石灰稳定,机械夯实。 5.做好桥头回填的防水和排水工作,防止雨水浸泡和冲刷。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一、总则 1、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统一准则。 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全使用。 二、术语 1、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建筑工程质量: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3、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4、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5、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理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6、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生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第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7、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8、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9、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10、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11、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目录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2) 前言 (3) 1 总则 (4) 2 术语 (5) 3 基本规定 (7) 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9) 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10) 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4) 本标准用词说明 (32)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1]157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基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7月20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年10月进行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年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结 北京市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 四川省华西集团总公司 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主要起草人:吴松勤高小旺何星华白生翔徐有邻葛恒岳刘国琦王惠明 朱明德杨南方李子新张鸿勋刘俭 建设部

道路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道路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一、施工质量控制 (一)路基 1.路基填土不得使用腐植土、生活垃圾土、淤泥、冻土块、草及树根等杂物,粒径超过10cm的土块应打碎; 2.土基在含水量较大,难以压实或受冰冻局部翻浆时,必须进行处理,处理时每层压实厚度不得超过30cm,深处理层和下基层不得同次碾压; 3.路基应平整、坚实,无显著轮迹、翻浆、波浪、起皮的现象; 4.路基施工完成后须经高程、压实度、弯沉等质量指标检验合格,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二)石灰稳定土、二(三)灰碎石基层 1.基层结构混合料中石灰等级应达到三级(含三级)以上,粉煤灰的SiO2和AL2O3含量、烧失量及粗集料压碎值等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2.二(三)灰碎石一律采用工厂化集中拌合工艺,不得在施工现场“路拌”; 3.二灰碎石、三灰碎石基层施工应采用粒料摊铺机摊铺,分料器内应始终充满混合料,摊铺宽度应小于机器最大摊铺宽度的2/3,摊铺速度小于4m/min;

4.二(三)灰碎石结构层密实度不得小于97%,平整度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5.基层结构层厚度偏差值、纵向高程偏差值和横向坡度偏差值均应控制在-10mm~0mm范围内; 6.基层结构层的强度须经取芯试验合格,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三)沥青砼面层 1.沥青混合料应选择经配合比设计、检验高温稳定性、水稳定性和低温抗裂性指标合格,具有合格证的产品; 2.沥青砼面层纵向接缝应采用热接缝(将已铺混合料部分预留10至30cm宽暂不碾压,作为后铺部分基准,作跨缝碾压);横向接缝应错位100cm以上,接铺时应涂洒粘层沥青,保证粘结牢固、压实充分、连接平顺; 3.严格控制沥青混合料的施工温度,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沥青路面一般应不得在低于10℃(其它等级道路不得低于5℃)、雨天和路面潮湿的状态下施工;碾压终了的路表面温度普通沥青砼不得低于55~60℃,改性沥青砼不得低于90℃; 4.沥青路面施工应配备满足配套使用的摊铺机和压路机,一台摊铺机的铺筑宽度宜控制在6m至7.5m以内,最宽不超过9m;摊铺机配备数量应根据设计要求、铺筑宽度、摊铺速度和保证路面纵向热接缝等要求确定,单台摊铺机配置的碾压设备至少包括双钢轮振动式压路机、胶轮式压路机(压路机总质量不低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标准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 1、新版标准规编制提出“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十六字方针。 2、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了《建 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 验体。 4、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5、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6、抽样检查:按照规定的抽样检查,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 目中,按检验批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7、抽样方案:根据检测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8、观感质量:通过观测和必要的测量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9、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 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10、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11、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测,并应共同确认。 12、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测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对重要的检测项目当(尚)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测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经实践检测的有效的抽样方案。 13、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14、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15、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16、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 17、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18、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19、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子分部)所包含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3、地基和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包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1、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22、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23、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_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 2014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是对2001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后修订的新《统一标准》。统一标准是对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验收中的共性要求作出的统一准则,起到协调各专业验收规范的作用。所以学习《统一标准》掌握工程验收的划分方式、单位工程的验收要求、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形式、重要的原则规定、检验批抽样方案、常用验收表的基本格式和遇到质量问题、资料缺少、使用新技术等如何处理是提高监理工程师实务工作能力的基本功。 为了学好新《统一标准》公司总工办、工程部对新标准对原统一标准修改补充的内容进行介绍,供大学习时参考。与原《统一标准》修改不大的条款,并对原统一标准不熟悉的同志应逐条认真学习。 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 (1)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 (2)增加制定专项验收要求的规定; (3)增加检验批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 (4)增加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增加铝合金结构、可再生能源、太阳能供暖空调系统、土壤源热泵换热系统等子分部工程;

(5)修改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通风与空调等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划分; (6)增加计数抽样方案的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方法; (7)增加工程竣工预验收的规定; (8)增加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缺失时,应进行相应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的规定; (9)增加检验批验收应具有现场验收检查原始记录的要求。 一、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的规定,《统一标准》第3.0.4条是新增条款,规定符合条件之一时,可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调整后的抽样复验、试验方案由施工单位编制,并经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实施。 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才能按规定作适当调整。 第一种,对同一项目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第二种,对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同一项目中的多个单位工程; 第三种,在同一项目中,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可以重复利用。 执行本条规定时,必须严格控制,避免随意。监理工程师应掌握以下几点: 1、必须符合专业验收规范要求,《统一标准》只提出允许调整

道路工程主要的施工工序质量控制要点

道路工程主要施工工序质量控制要点 道路主体工程主要施工顺序为: 施工准备→雨污水工程→管涵工程→电力工程→道路结构工程→工 程扫尾交工验收。 道路工程施工应本着:①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后浅的原则,先进行雨污水管道、电缆沟等路面结构层以下工程的施工,再进行道路结构层的施工。②在依照原则①的同时可采用平行作业法,即在排水作业的同时,具备施工条件的管涵工程、电缆沟工程、道路工程中拌和站建设、备料等工序可以科学统筹安排、同时平行作业。 一、路基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路基范围内及借方区内土方开挖采用挖掘机开挖,人工配合刷坡,推土机配合装载机、挖掘机装土,自卸汽车运输。 路堤采用分区分层填筑,推土机摊铺,平地机整平,振动压路机压实。重点应做好路基填方施工工作: 1)基底处理 (1)填筑前,按规定对基底范围内的地表杂土,树根等进行清除,用推土机推除耕植土到指定地点以备复耕,按规定对基地整平压实。(2)地面自然横坡或纵向陡于1:5时,将原地面挖成台阶,台阶宽应满足摊铺和压实设备操作的需要,且不小于1m,台阶顶作成2%~4%的内倾斜坡。

(3)路基交界为填方时,从路面边部位置开始连续开挖台阶至坡底,台阶宽度不小于1米,台阶顶面应以4%的坡度向内倾斜;路基交界为挖方时,从挖方边部位置超挖换填处理,超挖换填厚度为路床以下80厘米,以减少路基横向不均匀沉降。 2)路堤填筑 应采用“四区、八流程”工艺施工。“四区段”是将作业面分为卸料区、摊铺区、碾压区和检测区,做到界限分明,以便于严格控制摊铺厚度、平整度、含水量,控制碾压范围和碾压遍数,防止漏压,最后便于正确检测密实度。“八流程”是指填料选择、基底处理、摊铺平整、含水量控制、振动碾压、检测签认、路基成型、边坡修整。整个路堤施工做到区段合理,流程清晰,保证填方地段施工质量、密实度符合规范要求。填筑中先用推土机摊铺,人工找平,再压路机碾压,机械不能及的边角、涵洞边及桥梁台后,用人工配合摊铺、小型机械碾压。 二、雨污管网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管网施工的原则:①是先深后浅,先主管后支管,自下而上依次施工; ②是先建后拆,不间断使用;③采取有力措施,保护既有的管线,作好新旧管线衔接工作。 1)施工顺序为: 图纸审核→测量放线→基槽开挖→沟槽支撑→基底处理→平基→下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2,、本准则适用建筑工程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3、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术语 1、建筑工程: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线路、管道、设备等的安装所形成的工程实体。 2、检验:对被检验项目的特征、性能进行测量、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项目每项性能是否符合规格的活动。 3、进场检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及器具,按相关的要求进行检验,并对其质量、规格及型号等是否符合要求作出确认的活动 4、见证检验:施工单位在监理或建设单位的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试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 5、复验:建筑材料、设备等进入现场后,在外观质量检查和质量证明文件核查符合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抽取式样送至实验室进行检验的活动。 6、检验批:按相同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抽样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7、验收:建筑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合格的基础上、由工程质量验收责任方组织,工程建设相关单位参加、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及隐蔽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检验,对技术文件进行审查,并根据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格作出确认。 8、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对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所起决定性作用的检查项目。 9、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查项目。 10、抽样方案:根据检验项目的特性所决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11、计数检验:通过确定抽样样本中不合格的个体数量、对样本总体质量做出判定的检验方法。 12、计量检验:以抽样样本的检测数据计算总体平均值、特征值或推定值,并以判断或评估总体质量的检验方法。 13、错判概率:合格批被判为不合格的概率,即合格被拒收的概率,用α表示。 14、漏判概率:不合格被判为合格的概率,即合格被拒收的概率,用β表示。 15、外观质量:通过观察和必要的测试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和功能状态。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从现在的施工管理模式上看,不论是甲方、监理、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员,还是现场的机械操作手及工人,真正的负责技术统计和现场技术交底及施工指导的人,其实只有现场技术负责人。一人而已,如果一个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经验丰富,技术全面,则施工质量有所保证,反之则会出现施工现场混乱,甚至出现质量问题,基于以上问题我提议现场监理切实复核工程数据,甲方按监理程序层层监督,以尽量避免由于现场技术负责人的自身技术缺陷而引起的不必要的失误,并针对工程的各分部分项工程都提出质量控制点及控量方法: 灰土质量控制 通过几年灰土施工工艺的推广,现在昆山灰土施工的技术及工艺已基本成熟,但是从现在的检测手段上看还是不足以反映质量的真实情况,而且从业人员的自身经验及技术也是良莠不齐为了加强灰土施工的质量,建议亮化质量控制点及控制方法。 1、灰土原槽开挖: a、排水沟的开挖标准(宽度1米、深度米、线形要直)现场监理要进行测量。 b、作用:1、排明水

2、降低地下水位 c、在灰土前两层施工期间必须随时保证明沟无积水。排水沟做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第一层灰土质量。 2、第一层灰土施工 第一层灰土多用于稳定路床,只能用轻型压路机,碾压稳住路床,用重型压路机,更容易产生弹簧。根据现场情况局部路段要适当加大灰土填筑厚度。 3、明暗浜施工灰土施工: 不同河塘处理方案有不同的标准,一般情况,只要挖除黑色淤泥质土就可以了。如抛石挤淤泥就不需要挖除太多的淤泥。(正常路面以下1.5米深度,车辆行驶的作用力几乎影响不到的)灰土必须是闷好的灰土,在等待回填,这样回填进度和质量保证。 挖机与压路机在河浜段碾压误区:挖机重量达到标准但接触面积太大,压实功达不到要求,能上压力机时不可用挖机。 台阶标准 修筑的台阶台接长度最少要达到1米以上,灰土回填两层要挖一个台阶,不然台阶起不了作用。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附件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GB50300-2013 桂建质(综合类)—01

1.本表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检查填写,再交总监检查确认。填写时间在进场后、开工前。当项目管理有重大变化调整时,应重新检查填写并交总监检查确认。 2.表中的内容按序号为: (1)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主要包括质量方针和目标管理、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质量例会制度、质量信息管理和质量管理改进等。 (2)现场质量责任制:主要包括①人员任命与职责分工文件;②公司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文件、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③人员签字与照片文件;④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预算员、材料员、试验员、测量员、机械员、标准员;施工班组长、作业人员等的质量责任制;⑤质量责任的落实规定,定期检查及有关人员奖罚制度;⑥技术交底制度。 (3)主要专业工种操作岗位证书: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测量工、钢筋工、木工等普通专业工种人员的岗位证书。 (4)分包单位管理制度:包括分包合同、对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5)图纸会审记录:包括完整的设计文件、审图报告及相应的设计回复资料、设计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及相应的设计答复资料等;建设、施工、监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参加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设计文件应加盖审图章。(6)地质勘察资料:有勘察单位出具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7)施工技术标准:包括施工工艺标准、验收标准、标准图集等,要求施工有明确的依据,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8)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与审批:要求有针对性,有编制、审核、批准人签名,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9)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包括采购制度、进场验收制度、台帐等。 (10)施工设施和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包括安装、检测、备案、维保与拆卸等。(11)计量设备配备:要求计量准确。 (12)检测试验管理制度:包括检测仪器设备配置、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制度、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试块留置方案、检测试验计划等。 (13)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包括自检与交接检制度、项目周检制度、质检员日检制度、质量问题整改制度、缺陷修补方案、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制度等。

高速公路施工质量控制要点与注意事项

高速公路施工质量控制要点及注意事项 第一章路基工程 一、路基挖方 1、路基挖方前必须先做好截水沟和临时排水设施。路基开挖后,如发现有地下渗水,应加深边沟并及时设置盲沟,将地下水引出路基范围。 2、挖方路基有不同土石分层时,承包人应尽可能按土石分类进行开挖,并应将挖出的适用材料与非适用材料严格分开。 3、深挖地段的土质路基、工程地质不良路段应尽可能避开雨季施工。 4、雨季开挖路堑时,宜分开开挖,每层底面应设大于1%的纵坡,挖方过沟宜沿边坡预留30CM厚,等雨后再修整到设计坡线,开挖路堑宜于距路床顶30cm时暂停止开挖,并在两侧挖排水沟,待雨季后再挖到设计标高。 5、注意爆破安全,应以小型及松动爆破为主,严禁大爆破。 6、路堑边坡不允许留有松动危石,并应及时整修好上边坡。路堑开挖时,应尽量避免超挖,超挖部分应在防护工程施工时用浆砌片石填实。 7、承包人在路堑挖方施工过程中发现软弱夹层及断裂层应及时报告监理及设计代表,以便及时变更,加强防护,防止滑坡。

二、路基填方 (一)、填料要求 1、宕渣材料的最大粒径不得天于压实层厚度的2/3,且最大粒径不得超过15cm,路槽底面以下0—80cm范围内不得用粒径大于10cm的材料填筑,路槽底面以下80—150cm范围内不得用粒径大于15cm的材料填筑。 2、填料粒径要求严格控制,解小工作必须在料场用轧石机进行,不允许在摊铺现场采用大面积人工敲碎方法解小,现场超过50cm的石块必须清除出场。现场监理应严格控制粒径的大小及解小的方法。 3、宕渣填料应均匀,避免出现粗粒或细粒过于集中的现象,当石块含量较大时,石块间空隙应以石屑或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其它材料铺嵌填密实,且层厚应相应减小。 (二)、施工准备 1、填筑路基前,承包人必须先挖好临时排水沟一般不得小于50cm×50cm,并保持畅通。路基填筑前一般应先疏干积水、降低地下水位,再进行清表、碾压、原地面压实度达到要求后方进行路基填筑(特殊情况允许先填筑第一层宕渣压实后再开挖检测原地面压实度)。 2、试验路段:路基施工前,承包单位应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路段自费修筑不小于1000m2(长度不小于50m)的试验路段,以确认不同材料在不同的压实机械下的松铺厚度、碾压遍数、碾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标[2001]157号 颁布日期:20010720 实施日期:20020101 颁布单位:建设部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会: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7月20日联合发布200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01) 1总则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1.0.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2术语 2.0.1建筑工程buildingengineering 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0.2建筑工程质量qualityofbuildingengineering 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

道路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道路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1建立健全科学的市政道路施工质量控制管理体制通过建立科学系统的规章制度,提 高市政道路建设施工的质量控制,提高道路施工控制和管理的科学化与规范化。①市政道 路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各种文件,同时遵守道路 施工过程中合同的规定,通过相关规定制定系统的道路施工质量控制体系,使得道路施工 质量控制和管理有章可循。②严格按照道路施工程序进行管理,加强对施工的控制和管理 力度,全面监控道路施工的每一个工序,通过技术进行科学有效的检测,必须以据而不能 以经验办事。③市政道路建设施工过程中,一旦施工条件允许,应该在施工现场进行道路 施工的独立的实验,检测,同时根据标准要求的核定的频率对于施工企业的检验数据进行 随时的抽查及复查。同时,为了提高施工的工作的效率以及管理的费用,必须通过施工管 理人员对施工企业的实验和检测进行全程的控制与监管,保证检验工作的准确。 2市政道路施工必须以科学的施工方案为依据市政道路施工中,施工方案是施工的基础,起着关键性作用。市政道路施工设计方案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进行道路施 工之前,对施工现场的水,气,通信,电力等管线的位置及交叉情况进行详细分析,有效 避免道路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管线影响需要对道路施工进行的调整,降低市政道路建设过 程中低效率现象。 3杜绝道路施工过程中转包现象严格按照道路施工过程中合同进行施工建设。作为基 础设施,市政道路施工不允许转包。加强对道路施工过程中转包现象的监管力度,减少和 避免由于转包带来的道路施工质量问题。 4提高市政道路施工建设施工人员的素质通过建立和健全施工岗位责任制,定期为施 工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专门的技术和安全培训,并且加强培训的考核力度,施工企业在有 条件的前提下,对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资格进行认证。同时,施工企业应该尽可能的改 善施工人员的劳动条件,激发施工人员的劳动积极性,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质量意识, 从而提高市政道路建设的质量。 5充分重视道路施工过程中的高难度环节道路挖掘过程中,及时将挖出的土运送到施 工场地外,禁止施工机械在支撑上碾压,防止超挖土的回填土。道路填筑之前,确认路基 基底的情况,进行彻底清理。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和标准,进行回填土的分层压实;有混凝 土施工时,混凝土搅拌之前严格进行原材料和混材料的质量监督和控制,根据施工的实际 情况进行适当调节,搅拌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保证混凝土的均匀性以及混凝 土强度的均匀性,同时,进行混凝土浇筑道路路面时,首先对基层通过浇水进行湿透处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一、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1]157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基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7月20日 二、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年10月进行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年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

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目录 0、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0 0、前言-------------------------------------------------------0 1、总则-------------------------------------------------------0 2、术语-------------------------------------------------------0 3、基本规定----------------------------------------------------0 4、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0 5、建筑工程质量验收--------------------------------------------0 6、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0 7、附录A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0 8、附表B 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0 9、附录C 室外工程划分-----------------------------------------0 10、附录D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0 11、附录E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0 12、附录F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0 13、附录G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0 1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0 15、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0 16、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0 17、本标准用词说明---------------------------------------------0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目录 一、混凝土工程 (1) 1 模板分项工程 (1) 1.1 模板安装 (1) 1.2 模板拆除 (2) 2 钢筋分项工程 (3) 2.1 一般规定 (3) 2.2 原材料 (3) 2.3 钢筋加工 (3) 2.4 钢筋连接 (4) 2.5 钢筋安装 (5) 3 预应力分项工程 (6) 3.1 一般规定 (6) 3.2 原材料 (6) 3.3 制作与安装 (6) 3.4 张拉和放张 (7) 3.5 灌浆及封锚 (8) 4 混凝土分项工程 (8) 4.1 一般规定 (8) 4.2 原材料 (9) 4.3 配合比设计 (9) 4.4 混凝土施工 (9) 5 现浇结构分项工程 (10) 5.1一般规定 (10) 5.2 外观质量 (11) 5.3 尺寸偏差 (11) 二、砌体结构工程 (13) 1 基本规定 (13) 2 砌筑砂浆 (14) 3 砖砌体工程 (16) 3.1 一般规定 (16) 3.2 主控项目 (17) 3.3 一般项目 (17) 4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 (18) 4.1 一般规定 (18) 4.2 主控项目 (19) 4.3 一般项目 (19) 5 石砌体工程 (19) 5.1 一般规定 (19) 5.2 主控项目 (20) 5.3 一般项目 (20) 6 配筋砌体工程 (21) 6.1 一般规定 (21)

6.3 一般项目 (22) 7 填充墙砌体工程 (22) 7.1 一般规定 (22) 7.2 主控项目 (22) 7.3 一般项目 (23) 三、建筑物防雷工程 (24) 1 接地装置分项工程 (24) 1.1 主控项目 (24) 1.2 一般项目 (24) 2 引下线分项工程 (25) 2.1 主控项目 (25) 2.2 一般项目 (25) 3 接闪器分项工程 (26) 3.1 主控项目 (26) 3.2 一般项目 (26) 4 等电位连接分项工程 (27) 4.1 主控项目 (27) 4.2 一般项目 (28) 5 屏蔽分项工程 (28) 5.1 主控项目 (28) 5.2 一般项目 (28) 6 综合布线分项工程 (28) 6.1 主控项目 (28) 6.2 一般项目 (28) 四、建筑电气照明装置 (29) 1 灯具 (29) 1.1 一般规定 (29) 1.2 常用灯具 (29) 1.3 专用灯具 (30) 2 插座、开关、风扇 (32) 2.1 插座 (32) 2.2 开关 (33) 2.3 风扇 (33) 3 照明配电箱(板) (34) 4 工程交接验收 (34) 五、1kV及以下配线工程 (36) 1 导线、线槽敷设 (36) 1.1 一般规定 (36) 1.2 钢导管敷设 (37) 1.3 可弯曲金属导管及金属软管敷设 (38) 1.4 刚性塑料绝缘导管敷设 (38) 1.5 线槽敷设 (39) 2 配线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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