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管理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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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社团章程范本(精选8篇)

学校社团章程范本(精选8篇)

学校社团章程范本(精选8篇)学校社团章程范本(精选8篇)学校社团是由学生自愿组成的,非营利的,为学生提升自信和传播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社会组织,下面是小编特地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学校社团章程范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学校社团章程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为****学院**社团。

第二条本团体的性质:由****学院学生自愿结成的,非营利的,为学生提升自信和传播积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学术性地方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的前提下,增强自我意识,提升自我价值,敢于自我表现和自我推销,学习沟通技巧,做自己人生的主人。

第四条本团体受教师教育学院分团委直接管理监督第二章会员第五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第六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成员讨论通过;第七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人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八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交纳会费;(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第九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三章产生和罢免第十条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部长;(三)审议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终止事宜;第十一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二条本团体的主席、部长,副主席、副部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对团内事务和人际有良好的处理能力;有较强的责任感和组织能力。

学生社团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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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社团章程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社团的管理和运作,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社团是指由同一类别、兴趣或特长等相同或相近的学生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

第三条学生社团依托学校平台,并遵守学校的教育指导方针。

第四条学生社团的宗旨是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和团队精神,提供学生展示才艺和发展特长的机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生社团设立指导委员会,负责社团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学生社团指导委员会由学校指派的教师担任指导委员会主任,以及由社团会长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学生社团设立以下部门:活动策划部、宣传推广部、财务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等。

第八条学生社团社长由指导委员会从社团会员中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社长负责协调社团的各项工作,并代表社团参与学校相关活动。

第九条各部门负责人由部门成员推选产生,任期为一年。

各部门负责人主要负责本部门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第三章社团会员第十条学生社团接受全校学生会员申请,会员资格不受年级和专业限制。

第十一条社团会员有权参与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享受社团资源和服务,并有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

第十二条社团会员应遵守学校和社团的章程规定,积极参与社团活动,维护社团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三条社团会员违反章程规定或有其他不当行为的,可以由指导委员会对其进行警告、记过、留校察看或取消会员资格等处理。

第四章组织活动第十四条学生社团可以组织各类形式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演出、比赛、展览等。

第十五条组织活动应经过学校指导委员会审批,并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第十六条活动策划部负责策划社团的各项活动,包括活动主题、内容、场地、预算等。

第十七条宣传推广部负责社团活动的宣传和推广工作,包括海报设计、社交媒体宣传等。

第十八条财务管理部负责社团活动的经费管理和财务报表的编制。

第十九条人力资源部负责社团会员的招募、培训和管理工作,确保社团各部门的正常运作。

第五章资金管理第二十条学生社团可以通过自筹资金、学校拨款、赞助等方式进行经费筹集。

学生社团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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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学生社团的组织和活动,促进校园文化的繁荣发展,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二条本社团名称为:[社团名称],以下简称“本社团”。

第三条本社团的宗旨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四条本社团的注册地为[学校名称],社团活动范围限于学校内部。

第五条本社团接受[学校名称]团委的监督管理,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开展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

第七条会员大会的职权包括:(一)审议和批准本社团章程的修改;(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三)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四)决定本社团的重大事项;(五)决定本社团的终止事宜。

第八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本社团的日常工作。

理事会由[理事会人数]名理事组成,其中会长1名,副会长[副会长人数]名,各部门部长[部长人数]名。

第九条理事会的职权包括:(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二)筹备召开会员大会;(三)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四)决定本社团的重大事项;(五)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

第十条理事会下设以下部门:(一)秘书处:负责本社团的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管理社团档案。

(二)宣传部:负责本社团的宣传工作,包括社团活动宣传、活动报道等。

(三)活动部:负责策划、组织、实施社团活动。

(四)财务部:负责本社团的财务管理,包括经费收支、财务报表等。

第三章会员第十一条凡承认本社团章程,愿意参加本社团活动,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成为本社团会员:(一)本校在校学生;(二)关心和支持本社团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第十二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本社团的活动;(二)对本社团工作进行监督;(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四)对本社团的决议有表决权。

学生社团工作章程模板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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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社团的管理,规范学生社团的活动,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社团是指在校大学生自发组织,以自愿参加为原则,以学术、文化、艺术、体育、志愿服务等为目的的群众性团体。

第三条学生社团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四条学生社团应在学校的指导下,发挥自身优势,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提高综合素质的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为社团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召开应提前一个月向学校团委报备。

第六条社团会员大会的职责:(一)选举产生社团理事会;(二)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三)制定和修改社团章程;(四)决定社团的重大事项;(五)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

第七条社团理事会是社团的执行机构,负责社团的日常工作。

理事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理事若干名。

第八条理事会的职责:(一)召集会员大会;(二)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三)制定和修改社团规章制度;(四)组织社团活动;(五)协调社团与学校、外部的关系;(六)负责社团财务;(七)对社团成员进行管理。

第三章社团成员第九条凡我校在校学生,承认本章程,自愿加入社团的,均可成为社团成员。

第十条社团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二)对社团工作进行监督;(三)选举和被选举权;(四)提出意见和建议;(五)获得社团提供的各项服务。

第十一条社团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社团章程和规章制度;(二)积极参加社团活动;(三)维护社团形象和声誉;(四)按时缴纳会费;(五)保守社团秘密。

第四章社团活动第十二条社团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公益性、服务性、创新性;(二)注重活动质量,提高活动效果;(三)注重团队协作,发挥个人特长;(四)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确保活动安全。

第十三条社团活动分为常规活动和特色活动。

(一)常规活动:包括社团例会、培训、交流、比赛等;(二)特色活动:根据社团特点和需求,举办各类主题活动。

2024年大学社团章程标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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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本社团主席团所有。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主席团核准之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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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社团名称:师范学院书法沙龙社团。
第二条 社团性质:本社团是在学院学生在专业教师指导下,由书法爱好者组成的学习性质的社团。
第三条 社团宗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提高同学们的书法修养,强化师范专业学生的书写基本功技能,推动和活跃大学校园文化生活。在社团学习和开展活动的过程中,不断提升会员们的综合素养,使各位会员在交流中得到快乐和成功。
(六)服务站秘书辅佐服务站站长的日常工作,一起管理好社团经费,整理好社团各项活动支出明细。
(七)记者站站长负责每次活动的拍照和摄影。并且制作好电子版的档案,整理出图片的档案、分组、制作各个活动所需的表格(电子版),以及各个证书的复印拍照工作。负责协会的对外宣传工作,包括:展板、海报、邀请函以及。
(八)记者站秘书负责每次写通知和张贴通知、以及各项活动的新闻、贺信等。辅佐记者站站长的日常工作。如社团各个部门缺少人手,记者站秘书要支援各部开展工作。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本社会员为个人会员
第五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会员本人提出入会申请;
(二)主席团对提出申请人进行考核;
(三)对入会资格合格的填写入会成员表;
第六条 会员享有权力
(一)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及对社团重大决议的表决权;
(二)参加本社团的各项活动;
(三)有对社团负责人批评和监督的权力;
(四)有退出书法沙龙的自由;
第十四条 财务管理制度:
(一) 财务主要来自会费及学院管理部门的拨款。主要有副秘书长(财务)管理。

学校社团管理章程

学校社团管理章程

学校社团管理章程第一篇:学校社团管理章程淮阳县实验高中社团管理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验高中学生社团是以学生的兴趣为前提而自发组成的学生团体,接受学校政教处统一领导,直接领导机构为校团委学生会。

学生社团必须在学校管理规章制度范围内活动。

第二条学生社团成立宗旨在于培养广大同学的团队合作精神、实践能力,为有特长且学习有一定余力的同学提供一个充分发挥和培养才能的场所,活跃校园气氛、丰富同学们的业余生活。

培养同学们的领导能力、组织能力。

第三条社团活动原则:社团要求与社会要求相结合;校内活动与社会活动相结合,社团要求与学生需求相结合;严格管理与提高认识相结合。

第二章申请登记注销制度第四条凡有志于创办社团并具备有关条件的在校学生,应首先按所属类型向社团管理委员会申请。

1专业类 2 文艺类 3 体育类 4 公益类第五条申请登记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2 有明确的活动目的、任务、内容。

3 有明确的管理制度。

社团发起人在五人以上,总社员在十人以。

第六条社团管理委员会批准申请后,申请登记的社团在申报后一个月内拟定社团章程及草案,召开成立大会其章程包括:社团名称、宗旨、组织机构、社团负责人及干部产生任免程序、主要负责人及名单。

第七条各社团未经社管委批准不得擅自活动,解散。

第三章社团活动条例第八条每学期开学初两周内上报本学期活动计划,学期末上报本期社团工作总结。

第九条社团一学期至少举办一次大型活动,使每一位社员能力得到一定的锻炼且活动有一定的影响力。

第十条各社团与外校联系组织活动,需经社管委批准。

社团在开展活动前上交活动计划并要拷入磁盘,以备规范化管理。

社团活动不得擅自占用自习时间,各社团在未经特批情况下不得影响正常上课。

社团活动时间定为课外活动,如需占用其他时间进行的,需提前向社管委申请。

第四章社团负责人和社员第十一条各社团负责人是该学生社团的代表人,总负责一切该学生社团的事物,积极开展各项活动。

社团组织结构及负责人组成如下:社长1名、副社长2名。

大学生社团章程(范本)

大学生社团章程(范本)

大学生社团章程(范本)在大学生活中,社团活动是一种重要的课外活动形式,可以帮助学生丰富自己的课余生活,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而社团章程是社团活动的基本规范,对社团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本文将介绍一份大学生社团章程的范本,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社团章程的内容和编写方式。

一、社团名称及宗旨1.1 社团名称:xxx大学xx社团1.2 社团宗旨:本社团旨在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会员的综合素质和团队合作能力,丰富大学生活。

1.3 社团口号:团结、奉献、创新、进取二、组织机构2.1 社团成员:社团成员由会长、副会长、部长、干事等组成,每个成员的职责和权利都有明确规定。

2.2 管理机构:社团设有管理委员会,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和决策,委员会成员由全体社团成员选举产生。

2.3 财务管理:社团设有财务部门,负责社团财务的管理和报账工作,财务部门成员由财务部长负责选拔。

三、活动规定3.1 活动内容:社团将定期组织各类活动,包括文艺演出、志愿活动、学术讲座等,鼓励会员积极参与。

3.2 活动安排:社团将提前制定活动计划,并通知全体会员,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3.3 活动经费:社团将设立专门的活动经费,由财务部门负责管理和使用,活动经费的使用需经过管理委员会的审批。

四、会员权利和义务4.1 会员权利:会员享有参与社团活动的权利,可以提出建议和意见,有权利参与社团的管理和决策。

4.2 会员义务:会员应积极参与社团的各项活动,遵守社团章程和规定,维护社团的形象和声誉。

4.3 会员退会:会员如需退会,需提前向管理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并经过审批方可退会。

五、章程修改和解释5.1 章程修改:社团章程如需修改,需经过管理委员会的讨论和全体会员的表决通过,修改后的章程须重新公布。

5.2 章程解释:对于章程中的条款如有不清楚或争议,管理委员会有权进行解释,并及时通知全体会员。

5.3 章程生效: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其他规定与本章程相抵触的,以本章程为准。

小学学生社团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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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小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团名称为“XXX小学学生社团”,以下简称“本社团”。

第三条本社团的宗旨是:以德为先,以智为重,以体为基,以美为魂,全面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条本社团的口号是:“快乐学习,全面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为社团理事会,理事会由社长、副社长、各部部长及各社团成员代表组成。

第六条社团理事会负责制定社团的发展规划,组织社团活动,监督社团经费使用,协调社团内外关系。

第七条社团设社长一名,副社长若干名,负责社团的全面工作。

第八条社团设各部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负责各部门的具体工作。

第九条社团成员大会是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年召开一次,由社团理事会召集。

第三章社团活动第十条本社团定期举办各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1. 学术讲座: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拓宽学生视野;2. 课外实践: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3. 文化艺术活动:举办各类文艺演出、书画比赛、摄影展览等;4. 体育竞技:组织学生参加各类体育比赛,增强学生体质;5. 主题教育活动: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等主题教育活动。

第十一条社团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2. 安全、健康、有益;3. 丰富、创新、可持续。

第四章社团经费第十二条本社团经费来源:1. 学校拨款;2. 社团成员自愿缴纳;3. 社团活动收入;4. 社会捐赠。

第十三条社团经费的使用:1. 用于社团活动的开展;2. 用于社团设施的维护;3. 用于社团成员的培训;4. 用于社团工作的必要开支。

第五章社团成员第十四条本社团成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社团活动;2. 选举和被选举权;3. 对社团工作进行监督;4. 对社团提出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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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社团管理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的登记与管理,维护学生社团的正当权益,促进我校校园文化建设,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学生社团,是指由我校学生在共同志向、兴趣爱好的基础上自愿组织起来的依照其章程开展活动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的非营利性群众组织。

第三条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广州电大”)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不得危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学校利益以及其他学生组织和学生正当权益,不和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创建文明校园,繁荣校园文化,服务学校,服务社会为目的,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积极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推动我校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第五条广州电大学生社团的成员应当是具有广州电大正式学籍的学生(含各类全日制及业余学生)。

第六条学生社团由学校党委领导,在校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七条本条例适用范围是广州电大校本部各类学生社团。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第八条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10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应当具备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需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冠以“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学生XX协会/俱乐部/社”等字样,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且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3.有相对固定的社团指导老师或指导单位。

社团指导老师应当是在广州电大任职或任教的老师;社团指导单位应当是我校相关教学部或行政处室。

指导老师和指导单位必须熟悉该社团的活动内容并能胜任对其工作的指导。

学生社团可以聘请校内外专家、学者、教师、企业家等担任社团的名誉职务,但须事先征得校团委同意。

4.学生建立跨学校、跨地区的社团须报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第九条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应当向学校团委提交下列文件:1.筹备申请书2.章程草案3.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情况登记表4.社团指导老师(指导单位)情况登记表5.组织机构6.社员管理办法7.经费来源与财务管理办法第十条学生社团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1.社团名称2.社团的宗旨、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3.社团成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4.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5.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6.章程的修改程序7.社团的终止程序8.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一条校团委在收到筹备申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筹备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批准筹备:1.申请筹备的学生社团的宗旨、任务不符合本章程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

2.校内已有性质、宗旨相同或者相似的学生社团。

3.发起人、拟任负责人受过纪律处分的。

4.在申请筹备时弄虚作假的。

5.有校规校纪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6.批准成立期限届满,社团的注册人数未超过50人的。

第十三条经批准筹备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当自批准筹备之日起1个月内(如遇寒暑假,则延至下学期开学1 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和负责人,并申请成立注册。

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

第十四条各教学部成立社团应报校团委登记备案并由教学部团总支指导其工作。

第十五条社团负责人1.社团负责人是开展社团工作的中坚力量,是学校各级学生干部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团负责人一般指社团的正副社长(协会会长等)2.社团负责人的基本条件:(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法纪,贯彻执行社团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

(2) 有适应社团工作需要的兴趣、爱好和专长,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 学习成绩良好,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同学和会员中有较高威信。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才,不得担任社团负责人:(1) 学习成绩较差,前一学期考试成绩有三门以上(含三门)课程考试不及格者或各学期累计有五门以上(含五门)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2) 道德品质恶劣或有违纪行为,受到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者。

(3) 工作态度消极,在被要求参加的会议或活动中,出现连续两次缺席或一学期累计三次以上缺席者。

(4) 工作能力较差,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5) 不接受校团委的管理或指导帮助,一意孤行、屡教不改,给学校的团学工作或社团工作造成恶劣影响或其他不良后果者。

(6) 出现其他严重违反社团管理条例或所在社团章程规定的情况,不宜继续担任社团干部者。

4.校团委对各学生社团和负责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进行调动或对其进行相应处理。

第十五条学生社团不得刻制公章。

在征得学校团委同意后,可自备一个代表本学生社团的艺术图章或其它标志,以便开展工作。

图章不能是设计为圆形,图章的图样须报校团委备案。

第三章学生社团的监督管理第十六条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应当在社团成员内部依照其章程在学校校园内进行。

学生社团活动应当奉行公开原则,不得从事与本社团宗旨无关的活动。

任何学生社团不得盗用指导部门或其它组织的名义开展活动。

学生社团活动的相关责任和义务由学生社团和社团负责人自行承担。

第十七条学生社团开展任何面向全校和对校外的活动,须提前2周将有指导老师和社团负责人签字的活动方案提交给学校团委审核备案。

对于不符合学校和学生社团有关规定的活动,校团委将不予备案,该活动不得举行。

第十八条学生社团不得在校内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第十九条学生社团在校园内张贴启示、海报、广告、倡议书等(本社团内部通知除外)宣传品,须提前2天将文字材料报校团委批准。

第二十条学生社团经费由各学生社团管理和支配。

1.社团活动经费的来源:(1) 经由校团委批准收取的会员费。

(2) 经合法方式取得的企业赞助。

(3) 面向社会及通过有偿服务自筹的经费。

(4) 争取学校学生活动经费拨款。

(5) 原则上不得在活动中向学生或会员、班级另外收取费用。

2.社团经费使用范围:(1) 举办社团活动。

(2) 购买必要的活动器材。

(3) 其他用于社团建设的必要开支。

3.社团的财务工作接受校团委和该社团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实行财务公开。

社团负责人和财务管理人员需要定期向校团委和社团会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工作,社团的年度预决算应当经会员(代表)大会审定。

社团成员可对自己认为不合理的财务收支情况提出质疑,社团负责人需要予以明确答复。

4.各社团要有专门的财务管理人员,原则上社团第一负责人不得兼任财务人员。

第二十一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学校团委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并撤换社团负责人;情节严重的,予以注销登记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1)活动范围、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不符的;(2)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校团委监督检查的;(3)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4)侵占、私分、挪用社团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5)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6)由于保管不善,导致社团资产严重损失的;(7)财务制度混乱的;(8)社团执行机构有严重违纪行为的;(9)社团成员滥用社团名义进行活动的;(10)社团在一学期内未进行活动的;(11)有其他违纪行为的。

第四章优秀社团、社团负责人、社团成员评比第二十二条为鼓励广大学生社团和社团负责人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校团委将每学期组织评比优秀社团、优秀社团负责人、优秀社团成员,并在全校进行表彰。

第二十三条优秀社团、优秀社团负责人评比由校团委决定,优秀社团负责人主要从各社团负责人中产生。

每学年从优秀社团负责人中再选拔部分参加校级、市级优秀团干部(学生干部)的评比。

第二十四条优秀社团评比条件:1.社团机构合理,资料包括章程、成员名单、学期工作计划、学期工作总结、经费管理制度、档案整理制度、例会制度、平时活动计划、活动总结、活动资料等齐备。

2.社团财务管理清晰。

3.社团管理制度健全,组织纪律严明,社团负责人准时参加会议。

4.社团内部团结、民主,具有良好的社风社貌,在校内具有良好的社团形象。

5.社团每两周至少活动一次,并有详细记载。

6.举办活动立意新,上水平。

7.积极为学校大型活动服务或演出。

8.积极及时完成校学生处、团委交给的任务。

9.社团每学期都换届纳新,社团健康持续发展。

10.在全校民主评议和社团考评中成绩优秀。

第二十五条优秀社团负责人评比条件:1.该负责人所在社团为优秀社团。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思想素质高,学习成绩良好。

4.在任职期间工作主动、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开拓精神,积极维护社团利益和形象,工作成绩突出。

5.遵守校团委的指导,准时参加校团委召开的会议,及时完成校学生处和团委布置的任务,对校团委安排的工作予以积极主动的配合。

6.社团负责人考核中成绩优秀。

第二十六条优秀社团成员由各社团按一定比例自行推荐,经校团委有关职能部门核实后决定。

第二十七条优秀社团成员评比条件:1.思想素质好,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成绩良好,主动认真地配合所属社团开展活动,为社团作出了一定贡献。

3.对所属社团有大胆实在的建议意见。

4.积极维护社团利益和形象。

第五章学生社团的注册、变更和注销第二十八条学生社团注册:学生社团注册是对其合法地位的确认。

学生社团须在每学期第三周内到校团委申请注册登记,校团委根据社团工作情况决定是否给予注册、缓期注册或不予注册。

第二十九条不予注册的学生社团必须停止一切活动;未注册的社团不得开展社团活动;对不申请注册的学生社团,视为自动解散,不得再开展任何活动。

第三十条学生社团变更:学生社团须修改章程的,应提前7个工作日报校团委审核备案。

学生社团需要更换名称时,须向校团委申请,经同意,履行更名登记手续后,方可以新的名称开展活动。

第三十一条学生社团注销:1.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社团或持续一学期不开展活动的学生社团,校团委有权责令其停止活动,限期整改,经整顿无效,可取缔并追究该社团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2.会员大会决议解散的。

3.分立、合并的。

4.连续两个学期社团人数在30人以下的。

5.由于管理混乱被责令停止活动或解散的。

6.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第三十二条学生社团在提出注销申请后,校团委将对其财务进行审核。

审核期间,学生社团不得进行与审核无关的活动。

学生社团应当自审核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校团委办理注销登记并向审批部门备案。

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由社团负责人签名、指导老师或指导单位签名盖章并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社团注销申请表》。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三条本章程适用于广州电大校本部所有经合法程序审批成立的学生社团(学院、分校、工作站的学生社团由所在教学单位团组织参照本章程给予指导)。

凡与本章程相抵触的,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四条各社团原则上不挂靠社会上的社团,如各社团认为确有必要,须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团委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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