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人民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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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制度

三级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制度

临床路径(Clinical pathway)是指针对某一疾病建立一套标准化治疗模式与治疗程序,是一个有关临床治疗的综合模式,以循证医学证据和指南为指导来促进治疗组织和疾病管理的方法。

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疗成本,提高患者满意度。

各临床科室4. 1 医务科:制定、修改本制度,日常监管制度实施情况。

4. 2 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审核本制度并公告实施。

4. 3 临床科室:按照本制度实施临床路径管理。

5. 1 组织架构包括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科室临床路径实施小组。

在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指导下开展临床路径工作,科室临床路径实施小组具体实施,院长任委员会主任,科室主任为实施小组第一责任人。

5. 2 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全院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组织对相关临床与医技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对院内各部门统一协调、督导并定期检查各科室临床路径执行情况。

5. 3 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应每年定期组织召开由院领导主持,医疗、护理、质控职能部门等参加的联席会议;定期组织召开医疗、护理、医技、药房等部门的协调会;定期组织相关专家及相关委员会,对本院临床路径实施效果的评估与分析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临床路径实施科室。

5. 4 科室临床路径工作实施小组应每月定期召开临床路径总结评估会议,根据本科室临床路径执行情况及时进行相应调整和改进,对试点疾病的质量、费用及成本进行分析评估,总结影响试点疾病质量监控的问题,对领导小组的反馈意见及时落实,采取措施,持续改进。

5. 5 临床路径管理表单的制定应根据国家卫健委颁发的临床路径管理病种和文本,结合本院实际情况进行本土化,严格按照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要求,对于符合准入标准的,按照临床路径确定的诊疗流程实施诊疗。

5. 6 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在患者入院时向其详细介绍临床路径的目的、意义以及相应的诊疗项目等,并将患者评估结果和实施方案通知相关护理组。

5. 7 经治医师应根据当天诊疗项目完成情况以及病情的变化,对当日的变异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并做好记录。

循证医学与临床路径管理制度

循证医学与临床路径管理制度

循证医学与临床路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加强医院的医学质量管理,提高临床诊疗水平,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部临床科室、医务人员,与循证医学和临床路径相关的全部诊疗活动。

第三条定义1.循证医学:基于最新的研究证据,结合医生的临床经验和患者的价值观,进行医学决策和诊疗方案订立的一种医学实践模式。

2.临床路径:依据疾病的发展规律和治疗要求,订立的具体引导患者在医院内接受诊疗的路径和标准。

第二章循证医学管理第四条循证医学研究和实践1.医院设立循证医学研究小组,负责收集、整理、评估和应用最新的医学研究证据。

2.医院鼓舞医务人员参加循证医学研究项目,并供应相应的支持和资源。

3.医院加强循证医学培训,提高医务人员运用循证医学的本领和水平。

第五条循证医学指南订立和更新1.医院依照《国家临床路径管理方法》的要求,建立和更新循证医学指南。

2.循证医学指南应经过科学评估和专家论证,并通过医务委员会审议后发布。

第六条循证医学的实施1.医院鼓舞医务人员依据循证医学指南订立和实施诊疗方案。

2.循证医学指南应作为医务人员临床决策的紧要参考依据,但不排斥医生依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做出个性化的诊疗决策。

第七条循证医学监督与评估1.医院建立循证医学监督与评估机制,对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估。

2.循证医学监督与评估结果将作为医务人员考核和绩效评价的依据之一、第三章临床路径管理第八条临床路径订立1.医院依照疾病分类、治疗过程和效果评价等要素,订立基于循证医学的临床路径。

2.临床路径应明确患者入院至出院期间的各项检查、治疗、护理、病愈等环节,并包含相应的标准和指标。

第九条临床路径实施1.医务人员应依照临床路径的要求,为患者供应规范的诊疗服务。

2.医务人员在实施临床路径过程中,应记录、监测和评估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效果,并及时调整诊疗方案。

临床路径规章制度

临床路径规章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机构内所有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的科室。

第三条临床路径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高效、经济的原则,确保患者得到最佳的治疗效果。

二、临床路径的制定与实施第四条临床路径的制定应结合本机构医疗技术水平和患者实际情况,由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医务人员、护士、药师、管理人员等共同参与。

第五条临床路径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诊断标准;(二)治疗方案;(三)护理措施;(四)药物治疗;(五)检查、检验项目;(六)预期疗效;(七)注意事项。

第六条临床路径的制定应遵循以下程序:(一)科室根据诊疗规范和临床实践,提出临床路径草案;(二)医务科组织相关专家对临床路径草案进行评审;(三)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临床路径;(四)临床路径经医院领导批准后正式实施。

第七条临床路径实施过程中,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临床路径进行诊疗活动,确保患者得到规范、高效的治疗。

三、临床路径的评估与改进第八条临床路径实施后,应定期进行评估,包括以下内容:(一)患者满意度;(二)诊疗效果;(三)医疗质量;(四)医疗费用。

第九条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十条临床路径的改进应遵循以下程序:(一)科室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改进方案;(二)医务科组织相关专家对改进方案进行评审;(三)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临床路径;(四)临床路径经医院领导批准后重新实施。

四、责任与奖惩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临床路径进行诊疗活动,确保患者得到规范、高效的治疗。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医务人员,医院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罚款、停职、解聘等处分。

第十三条对在临床路径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医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附则第十四条本规章制度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临床路径用药工作制度

临床路径用药工作制度

临床路径用药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临床路径用药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临床路径用药,是指在医疗机构中,根据患者的病情、诊断和治疗需要,按照临床路径规定的时间、顺序、剂量和给药方式使用药物。

第三条临床路径用药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安全、经济的原则,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注重药物疗效和安全性,提高药物治疗水平。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临床路径用药管理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临床路径用药工作。

第五条临床路径用药管理工作小组由医务科、药剂科、临床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其中医务科负责人担任组长,药剂科负责人担任副组长。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明确临床路径用药管理的责任人和工作职责,确保临床路径用药工作的落实。

第三章临床路径用药管理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的临床路径和用药指南,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机构的临床路径用药管理规程。

第八条临床路径用药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根据患者的病情、年龄、体重、体质等因素,合理选择药物品种、剂量和给药方式;(二)根据药物的药理学、药代动力学、药物相互作用等因素,合理制定给药时间和间隔;(三)遵循药物治疗的先后顺序,避免不必要的重复用药;(四)密切观察药物疗效和不良反应,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第九条临床路径用药应当遵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使用合法、合格的药品。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临床路径用药管理制度,对临床路径用药进行动态管理,定期评估和调整。

第四章用药记录与监控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临床路径用药记录制度,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诊断、治疗方案、药物名称、剂量、给药时间等内容。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对临床路径用药进行监控,发现不合理用药情况,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临床路径用药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提高药物治疗水平。

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卫生部

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卫生部

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保障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国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开展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贯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促进社会和谐。

二、工作目标利用2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在50家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工作模式、运行机制以及质量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为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临床路径管理积累经验并提供实践依据;对已颁布实施的临床路径的科学性、规范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论证和进一步完善,使之能够更好地推广并为临床工作服务。

三、组织管理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由卫生部医政司负责组织和管理,包括确定试点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试点病种临床路径,确定试点医院和试点病种,并组织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评估。

卫生部临床路径技术审核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制订各试点病种临床路径,对各试点医院工作进行专业指导,收集、分析试点医院试点工作相关信息,制订综合监测和试点效果评估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本省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工作组,负责组织本辖区试点医院开展试点工作,对各试点医院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评估,并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相关研究工作,定期向卫生部医政司报告本辖区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相关信息等。

各试点医院应成立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各试点专业科室、医务管理、护理管理、药学管理、信息统计、病案管理、经济管理等部门负责人任成员。

设立临床路径管理制度

设立临床路径管理制度

设立临床路径管理制度1.前言为了提高医院的临床治疗质量和效率,优化医疗资源的利用,规范医疗流程,提高患者满意度,特订立本《设立临床路径管理制度》。

2.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建立规范的临床治疗流程,确保医疗质量—提高医生的工作效率和患者的就诊体验—优化资源调配,实现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医疗院所的整体管理水平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各科室,在临床治疗过程中的各类疾病和相关操作均适用。

4.定义•临床路径:经过科学验证的、多学科共识的、标准化的、时间点定义明确的一系列医疗行为活动和措施的集合。

•临床路径管理:引导医疗人员在特定时间内执行特定临床任务的管理方法。

5.临床路径管理的原则•科学性原则:临床路径的订立必需基于大量临床实践和科学研究为依据,确保治疗方案的科学性。

•个体化原则:充分考虑患者的差别性和特殊情况,订立个体化的临床路径。

•团队合作原则:多学科合作,整合各科室的医疗资源,保证患者的连续性和全都性的医疗服务。

•引导性原则:临床路径应为临床医生供应规范的治疗方案和数据,用于引导临床医生的临床决策。

•阶段性原则:将患者的整个治疗过程划分为多个阶段,明确各个阶段的治疗目标和临床任务。

6.临床路径管理的具体内容6.1 临床路径的订立•由医院订立具体的临床路径管理方案,包含疾病分类、治疗流程、临床任务等内容,并由医疗质量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和监督。

•各科室依据具体的疾病情况订立相应的临床路径,并在上级管理部门的引导下进行修订和优化。

•临床路径应包含患者住院前、住院期间和出院后的各项医疗行为和服务,确保患者获得全程体谅和规范的医疗服务。

6.2 临床路径的执行•确认患者确实切诊断后,医生应依据预定的临床路径进行治疗。

•医生应依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相应的临床任务,确保治疗进程的顺利进行。

•在执行临床路径的过程中,应及时记录患者的治疗情况和治疗效果,并及时调整和优化治疗方案。

6.3 临床路径的评估和优化•治疗结束后,应对患者的临床路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对不合理的地方进行改进和优化。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9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9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9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的第九条规定如下:
1.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应与医院的整体管理体系相结合,遵守医院相关制度和政策,确保临床路径管理的顺利进行。

2.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应由专门的管理团队负责,包括临床路径管理专家、医生、护士和相关技术人员。

管理团队应定期进行培训和学习,提升临床路径管理的水平。

3.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应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临床路径管理系统,实现对临床路径执行情况的实时监测和分析,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4.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应注重质量评价和绩效考核,通过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和考核制度,提高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5.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应注重沟通与合作,包括医患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医疗团队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以及与其他部门和机构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实施和改进。

6.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应注重经济效益,通过合理优化资源配置和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实现医疗服务的效益最大化。

7.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应注重风险防控,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临床路径管理中的问题和风险,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8.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临床路径执行情况的记录和保存,为相关研究和改进提供依据。

9.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应不断进行改进和创新,通过与国内外相关领域的交流和合作,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提高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水平和效果。

临床路径管理规章制度

临床路径管理规章制度

临床路径管理规章制度一、前言临床路径管理是一种医疗服务组织、规范流程和协同决策的方法,旨在提高患者诊疗质量和效率,减少医疗资源的浪费。

为了确保临床路径管理的有效运行,制定本规章制度,对临床路径的设计、实施和监测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二、制定目的为了规范临床路径管理的操作,保证患者的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同时,通过临床路径管理的科学应用,促进医护人员的专业发展和知识更新。

三、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的所有科室和临床部门,包括住院患者、门诊患者和急诊患者。

四、临床路径设计和实施1. 临床路径设计:(1)根据不同疾病或手术的特点,医疗机构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设计相应的临床路径,确保临床路径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临床路径的设计要充分考虑患者的个体差异,合理设置时间节点和行动指引,以便医护人员能够严格按照路径执行。

2. 临床路径实施:(1)在患者入院时,医护人员应向患者及家属介绍相关的临床路径,明确治疗期望和时间安排。

(2)医护人员要按照临床路径相关要求进行工作,包括诊断、治疗、康复等各个环节,确保患者能够在设定的时间内得到全面的治疗和护理。

(3)医护人员要定期开展路径执行情况的评估和总结,对不符合临床路径的情况进行分析和改进。

五、监测和评估1. 监测指标:(1)临床路径的监测指标应包括疾病或手术的关键诊断和治疗指标,如患者住院时间、手术成功率等。

(2)监测指标应具有可操作性和可量化性,便于对比和评估。

2. 监测方法:(1)医疗机构应建立相应的信息化系统,有效采集和分析临床路径的数据。

(2)定期组织监测团队对临床路径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形成相应的监测报告。

六、质量控制和改进1. 质量控制:(1)医疗机构要建立质量控制机制,对临床路径管理进行定期的内部审核和外部评审。

(2)医护人员要深入了解临床路径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确保能够正确执行。

2. 改进措施:(1)医疗机构要根据监测报告和评估结果,及时采取改进措施,提高临床路径管理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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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人民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
临床路径管理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保证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卫生行政部门《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评估方案》,制定我院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

1、临床科室参照卫生部公布的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选择病种实施临床路径。

2、成立临床路径工作实施小组,由试点科室主任任组长,医疗、护理人员任成员。

实施小组设个案管理员,原则上由科室副主任担任,另指定1名联络员。

3、确定病种后,各科室参照卫生部公布的单病种临床路径、《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等,结合本院实际,编制该病种实施性临床路径,细化到每一个诊疗方法、诊疗项目、诊疗环节、诊疗流程时间等,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审核公布后,组织实施。

4、各试点科室须严格按照既定临床路径、进出临床路径患者的条件及临床路径变异的处理原则,按时实施诊查、治疗、护理方案和措施,密切关注患者病情的变化、治疗和护理效果、临床路径的变异等,及时采取措施,保证临床路径的顺利进行。

5、对符合实施临床路径的患者,经治医师要充分告知患者,签订知情同意书,并和临床该病种的临床路径表单一起附在病历上(排在各种知情同意书后面),每天工作情况在临床路径表单相应的内容前面打“√”并签名,如有变异,必须记录在临床路径表单上。

6、科室设立临床路径病例登记本及效果评价本,记录患者住院天数、医疗费用、医疗和护理效果、有无并发症、医院感染现患情况、病人再住院率、病人及家属的满意度等,并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实施临床路径情况填报医务科。

7、因变异需要退出临床路径的病例,各科室实施小组讨论决定是否退出,并报医务科审核。

8、医务科定期汇总各临床科室实施的临床路径情况,,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对临床路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对临床路径变异原因进行分析、反馈,建立持续改进机制。

9、医院将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纳入医疗质量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对试点病种病例无故不进入或退出临床路径管理的,经查实,每例次扣款100元。

10、本制度自20**年6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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