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2019年培训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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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操作指引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操作指引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操作指引一、引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为了解决农村学生上大学时经济困难问题而推出的一项金融政策,旨在帮助农村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本操作指引旨在详细介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操作流程,为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提供明确指导。

二、助学贷款申请条件1.学生为具有农业户口的家庭的学生。

2.学生所在学校人数占学生所在地县总人口的比例达到一定标准。

3.学生须为我国高中毕业生、大学专科生、本科生或硕士研究生。

三、助学贷款申请流程1.学生申请学生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生源地高中毕业证明或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如家庭收入证明、固定资产证明等)-学生本人银行卡复印件2.所在学校初审核学校将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学生的申请材料完整准确,符合助学贷款的条件。

3.所在学校推荐学校将对初审通过的学生进行推荐,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表格填写-学生情况小结-推荐理由等4.地方教育部门审核地方教育部门将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学生所在学校的推荐情况是否合规。

5.国家开发银行审核四、贷款还款方式1.还款期限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一般为开始还款后的5年到15年。

2.还款利率助学贷款的利率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的政策而定,一般低于市场贷款利率。

3.还款方式还款方式分为等额本息还款和等额本金还款两种,学生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

五、贷款还款流程1.贷款发放2.还款通知3.还款时间学生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及时足额还款。

4.延期还款如学生有特殊困难,无法按时还款,可向国家开发银行提出延期还款的申请。

六、贷款管理和监督1.学校管理学校将负责贷款的分发和管理,确保学生按时足额还款。

2.国家开发银行监督七、结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为了帮助农村学生解决经济困难而推出的一项重要政策。

学生在申请贷款时应确保提交准确的材料,并按时足额还款,以充分利用这一政策,顺利完成学业。

关于办理2019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模板】

关于办理2019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模板】

关于办理2019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各学部、院系:现启动2019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请各单位根据学校安排组织相关工作。

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贷款说明(一)申请条件申请者应具备中国银行对借款人社会诚信资格的规定等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1. 全日制非定向在籍在校本科生(不含公费师范生和国防生)和研究生。

2. 家庭经济困难,持有本人签字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

3. 同年未办理过生源地贷款等其他助学类贷款。

(二)2019年为我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签约受理银行为中国银行文慧园支行,贷款实行一次申请、分期发放的方式,即申请人应一次性申请在校期间所需的所有贷款,银行将分年度每学年放款。

(三)国家助学贷款只能用于支付学费、住宿费,额度不得超过学费和住宿费之和。

其中本科生贷款最高额度为___元/人·年,研究生贷款最高额度为__________元/人·年。

贷款申请必须从本学年申请至毕业学年,且每年贷款额度必须一致。

(四)请各单位根据学校贷款工作的要求,认真审核申请人资格,积极引导确实需要资助的学生申请贷款。

二、工作流程(一)开通手机银行和网银:__月___日-___月___日按银行要求,贷款学生在申请前要提前在银行进行实名认证,并开通网上银行。

1. 时间:上午9:00-下午5:00注意:国庆放假期间银行___月__日、__日、__日、__日正常上班。

2. 地点:兰蕙西门向南300米,师大加油站旁(仅限在此银行办理)3. 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与校园卡配套的中国银行卡和手机,前往中国银行文慧园支行“智慧柜台”办理业务。

(二)学生申请:__月___日-___月___日学生申请分为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优先选择线上申请,系统中不能申请的可选择线下申请。

1. ___系统申请___月___日下午5:00 ___系统申请入口关闭。

步骤:学生登录数字京师→学生管理与服务系统(___)→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管理→申请贷款,填写信息后提交。

如何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省农信社出台操作规程

如何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省农信社出台操作规程

我是一名即将走进大学地学生,由于家中比较困难,高额地学费成受不起,所以想到了贷款,我怎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都需要那些资料才能办呢?如果学校没这一项政策,到银行能办理吗?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地一项重大措施.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地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地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地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 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地高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都应积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与合作地银行共同为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另外,也有一部分民办普通高校开展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学生要注意学校招生简章或录取通知书中地相关说明. 一般来讲,贫困家庭学生需通过就读地学校向当地地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采取一次申请、银行分期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办法. 每个学生每学年地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元. 申请贷款地学生需要提供: .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地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地证明);.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地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地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贷款地条件: .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地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地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学生贷款申请通过学校审查和银行审批后,学校将织学生填写、签订借款合同和借据等文本.学校应将学生申请或借款信息及时通知借款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 审查和审批学生贷款申请地部门: 学校有关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地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地贷款申请. 发放国家助学贷款时间: 经办银行应在借款合同签字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首年地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划入学校指定地账户,第二年及以后学年地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在每学年开学后个工作日内划入学校指定地账户.学校应负责将生活费贷款按月发放给借款学生.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总额控制,定期发放,定向使用”地原则.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必须由学生家长、近亲属或其他有担保能力地自然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不少于两人.贷款额度、利率、期限,参照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办法.贷款需要什么程序学生提出申请,学校负责对借款申请地初审,学生本人回原籍办理贷款手续.信用社受理申请,经办社审查应在收到贷款资料后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本人须提供以下资料:学生本人、保证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出具地《山东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习证明》和学校盖章地《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借款保证合同》;由学生本人出具,经村委会、学生家长工作单位(居委会)核实盖章地《借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及证明》等.学生地借款申请为一次性申请,申请借款额度为学生在校期间所需助学贷款地总额.贷款经信用社审批,确定总地贷款额度,实行分次按学年发放.贷款地发放与收回经审批同意发放地贷款,经办社应在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借款合同由借款学生本人签署,未成年人由其法定监护人代签.自借款合同签字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经办社将款项划入指定账户.新学年再次办理贷款时,学生本人持“两证一章”(身份证、学生证、个人名章)直接到经办社办理.借款人毕业时未还清贷款地,由学校组织借款学生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对于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地,要向贷款社提供连续攻读学位地书面证明,贷款社应为其办理展期手续,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生实施贴息.贷款展期必须征得保证人地同意;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且未申请展期或申请展期未获批准地贷款,按逾期贷款处理,信贷人员须有效地组织清收.贷款地贴息、风险补偿国家助学贷款实行财政贴息政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地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地贷款利息由其本人全额自付.每季度结束后地个工作日内,省联社、市办事处(市联社)分别对省级和市级财政拨款高校助学贷款地有关资料进行初审、汇总,然后根据高校地不同情况分别报送.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由财政和普通高校各承担.按高校隶属关系,分别由省、市级财政和相关高校按助学贷款当年实际发放金额地拨付给贷款经办社.贷款风险补偿金设专户管理,按下列顺序使用:用于国家助学贷款本金损失地弥补;用于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地清偿;作营业外收入.责任编辑:刘家昌(来源:大众日报)怎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地,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地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地银行贷款.以下是办理流程.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提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地资助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普通高等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地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后(具体时间各校有明确规定)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不直接受理学生个人地贷款申请.经办银行原则上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地申请进行资格审查.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具备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地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周岁地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因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地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学习期间地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同上并附加一条:)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提供材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地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证明);)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地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银行或学校要求提供地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学校初审审核原则:学校机构在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下达地年度借款额度及控制比例内,组织学生申请借款,并接受学生地借款申请.学校机构对学生提交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初审工作将在收到学生贷款申请后个工作日内完成.此项工作完成后,学校机构进行为期天地公示,并对有问题地申请进行纠正.初审工作无误后,学校机构在个工作日内,在审查合格地贷款申请书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将审查结果通知学生,并编制《国家助学借款学生审核信息表》.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银行审批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统一提交地借款合同及借据后地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署工作,并在个工作日内将签署完毕地借款合同送达学校机构.学校机构在收到借款合同及借据后,日内发还给借款学生本人保管.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签订合同贷款申请被批准后,学校根据经办银行提供地借款学生名册,在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地工作,并提交经办银行.与经办理银行签订合同,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统一提交地借款合同及借据后地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署工作,并在个工作日内将签署完毕地借款合同送达学校机构.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发放贷款贷款地具体发放细则,将由银行为每名学生办理一张借记卡或活期存折.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地方式,即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地贷款合同,但银行要分年发放.一个学年内地学费、住宿费贷款,银行应一次性发放;一个学年内地生活费贷款,银行(或学校)按个月逐月发放给学生.学校负责监督学生地贷款使用情况,经办银行可以向学校了解贷款地发放和使用情况.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贷款偿还借款学生使用助学贷款完成学业后,应重视自身信用,按时归还贷款.每年毕业离校日前,学校会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经办银行会派人上门服务,为借款学生讲解还款有关事宜,并解答借款学生地咨询.贷款学生应在毕业后-年内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国家鼓励毕业后收入较好地贷款学生提前还清贷款本息.年月份以前签订地贷款合同(包括毕业生还款协议),一般规定贷款学生在毕业后四年内还清贷款本息.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2019年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

2019年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

2019年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一、国家助学贷款(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贷款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预科生、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2.贷款额度: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原则上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普通预科生、本专科学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

3.申请、审批和发放流程:①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和高中获得过国家助学金且有贷款需求的借款学生,由所在学校或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录入预申请系统;未获得过国家助学金且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借款学生,提供相关贫困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经审核符合贷款条件后录入预申请系统。

②借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申请表。

③借款学生持已签字申请表与共同人(首贷),前往户籍所在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签订贷款合同、打印受理证。

④借款学生携带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由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提供的受理证明录入电子回执。

⑤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将贷款合同信息按要求提交至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

⑥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对贷款合同审批后,通过支付宝统一发放贷款。

4.贷款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借款学生自行支付。

5.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最短不少于6年(含),最长不超过20年。

(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我区普通高等学校中只有自治区直属公办学校开展此项贷款。

1.贷款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预科生、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

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

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
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是指国家对助学贷款实施的具体操作细则和规范。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
1. 资格审核:学生需提交个人材料和贷款申请表,经审核符合贷款条件的符合资格。

2. 贷款额度: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具体需要,确定每位学生的贷款额度。

3. 还款方式:贷款到期后,按月或按季度分期还款。

4. 利率:助学贷款的利率一般低于商业贷款利率,具体利率由国家相关部门决定。

5. 贷款担保:助学贷款一般需要提供担保或者抵押物,以确保借款的安全性。

6. 放款程序:助学贷款进入发放程序后,通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将贷款款项划入借款人的银行账户。

7. 完成还款:借款人按时还款,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缴纳。

8. 违约处理:如借款人逾期不还款或出现其他违约行为,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或追究法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可能因国家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可以根据当地教育部门或相关机构发布的最新政策文件进行了解。

信用社(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

信用社(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

信用社(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操作,防范信贷风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分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开办**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通知》以及《**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业务合作协议条款》等有关规定,结合全省农村信用社实际,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是指农村信用社对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省籍考生、并被**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在其原居住地发放的贷款。

第三条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核定,总额控制,定期发放,定向使用”的原则。

第二章贷款的对象、条件、额度、利率和期限第四条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对象是**省籍考入**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第五条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二、具有学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生学习期间所需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学习费用的证明;三、学生品德优良,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四、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五、有经就读学校初审,并开具的同意办理助学贷款的证明;六、必须由学生家长、近亲属或其他有担保能力的自然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不少于两人;七、农村信用社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贷款额度。

贷款金额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每个学生的具体贷款金额由学校按本校的总贷款额度、学生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以及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

第七条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人毕业后6年。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操作规程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操作规程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操作规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篇(2020年4月24日)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一般高校资助体系,加大对一般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

这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受到宽敞经济困难学生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普遍欢迎。

为更好地服务学生,夯实机制建设成果,完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各工作节点中的薄弱环节和易出错环节,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请开发银行有关分行和各基层资助中心认真执行。

一、政策解读(一)开办依据《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08〕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一般高校协助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财厅〔2010〕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治理工作的通知》(教资助厅〔2020〕1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二)有关定义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一般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享受财政风险补偿金和贴息政策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借款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人是指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

3.代理结算机构由代理结算机构完成助学贷款资金划付和本息回收的扣划工作。

代理结算机构包括代理结算行和第三方支付平台。

(三)贷款对象●全日制一般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高校名单每年由教育部门确定。

●以下情形不得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就读于预科班的学生,参加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的学生,进修类的学生以及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四)申请条件1.借款学生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已被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一般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用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差不多费用;(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流程及注意事项

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流程及注意事项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上级总体工作部署和县领导的指示精神,今年将遵循“严审资格认定条件、严控新办贷款人数、严明各级责任纪律、严防群体事件发生”的工作思路,确保我县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序申贷、从严放贷、特困尽贷、低险收贷”的目标顺利实现。

2012年总体放贷规模:新贷人数控制在700人以内(大一新生600人,大二、大三、大四新贷100人);续贷人数控制在800人以内。

2007年至2012年六年累计不得突破7000万元。

(一)贷款申请条件全日制普通高校新生或在校生,大学入学前户籍在蕲春县的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各中心学校、民政办、村委会(居委会)在审核申贷资格过程中,既要确保真正困难学生获得贷款,又要防止家庭不困难学生挤占贷款名额,要坚持以下审核条件(简称“八贷八不贷”)1、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贷款:(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印证材料:特困证或低保证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

(2)孤儿家庭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孤儿证明原件。

(3)残疾人家庭印证材料:残疾证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

(4)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原件。

(5)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印证材料: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或病历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

(6)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印证材料:残疾证复印件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原件(出示原件核对)。

(7)父母一方丧偶,且另一方未再婚的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在家的厂矿企业家庭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及学生家庭自述详细材料2、以下情况者不得认定为困难学生、不得办理贷款:(1)家庭拥有小车、装修豪华楼房、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2)家庭拥有创造经济收入的车辆的、门面的;(3)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4)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5)在校期间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6)有其它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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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0
250,000 200,000 150,000 100,000
2018年发放金额(单位:万元) 累计发放金额(单位:万元) 2018年发放人次 累计支持人次
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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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回收情况分析
二、贷款回收情况分析
500.00 450.00 400.00 350.00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16
贷款期限: 最长不超过20年,最短6年确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得展期。
贷款额度: 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以学费、住宿费为准,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1000-
8000元,100的整数倍; 研究生以学费、住宿费为准,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1000-12000元,100的整数倍。
完成
七月八月
档案整理
归档 完成
次年3月
(二)申请受理 受理预警机制
01基本原则
“事前预防,事中监控,应 急处置,事后评价” 预防为主,应急为辅
受理现场排队预警机制
提供必要的等候场所和配套设施、安排专 人维持排队秩序; 排队人员过多时,适时启动排队预警机 制,增加受理人员和窗口,做好疏导和安 抚工作。
50.00 0.00
6
逾期本息(万元) 实收本息(万元)
二、贷款回收情况分析
7
500,000 450,000
毕业生趋势图
457,222
400,000 350,000
392,707
300,000
250,000 200,000
239,457
230,795
150,000
100,000 50,000 0
80,959
11
还款 救助
(二)申请受理 高中预申请
12
【注意】 2019年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原则上按照先预申 请再由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或办理点)现场办理的程序进行。
【高中预申请范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 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孤残学生、烈士子 女、特困救助供养学生;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期间享受国家助 学金的学生;因遭遇自然灾害、家庭变故或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 办助学贷款的学生。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5年以上)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
贷款 当年没有获得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情况
(二)申请受理 贷款政策
15
与借款学生的关系 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 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 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9
政策与规程 申请受理 02
03 贷款发放
基本要求 01
贷后管理 04
06 05
本息回收
其他工作
(一)基本要求
01

构 建
02

03
省级领导小组 省级资助中心 县级资助中心
首次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县级资助中心应满足以下条件: 有编制部门批准成立县级资助中心的文件; 有县级资助中心法人代表的任命文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有县级资助中心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县级人民政府、县级资助中心和有关分行签订的县级合作协议; 具备以上条件的县级中心可以向省中心提交开办申请。
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 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 学籍 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 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 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家庭 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 情况 活基本支出
10
1 办公场所和设备 2 办公经费 3 人员配备
Hale Waihona Puke (一)基本要求合作 机制
机制建设
风险补偿金奖 励返还和亏空
分担
考核 评价
校地 联动
诚信宣 传教育
建立 多级 联动 管理
管理工作下沉至乡镇,通 过建立“县政府—乡镇政 府—村(居)委会”“县 级资助中心—高中—乡镇 中心校”多级协同管理体 系
定期组织诚信宣传教育活动, 推进社会诚信环境建设,增强 学生还款意识。
98,900
18,203 235 2,905
3,961 373 270 208 23 9
0
0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2026 2027 2028 2029 2030
3
最新信贷政策及操作规程
三、最新信贷政策及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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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市县
原则上,年受理人数超过5000人 以上的工作重点县,应建立受理 预警机制。
助学贷款负面舆情监控 机制
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及时正面发 生、及时报告
(二)申请受理 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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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信用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户籍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助学贷款信贷政策及2019年操作 规程介绍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 2019年6月
目录/Contents
01
贷款发放情况介绍
02
目前回收情况分析
03
最新信贷政策及操作规程
1
贷款发放情况介绍
一、贷款发放情况介绍
4
0
2
4
6
8
10
12
14
16
18
20
250,000.00
300,000
200,000.00 150,000.00 100,000.00
【有效期】原则上,预申请信息自导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 理系统之日起八年内有效。
预申请流程图示
对未在高中阶段进行预申 请,但因遭遇自然灾害、家 庭变故或确因家庭经济困难 需申办贷款的学生,在正式 受理前为其办理预申请
数据采集
政策 宣传
三、四月
数据 整合
名单确定
五月
系统录入
六月
15日 录入完成
数据补充 归档
年龄 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不做年龄限制;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 则上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续贷时,如未更换共同借款人,可适当
放宽年龄限制。
其他 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 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二)申请受理 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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