磷酸铁锂电池组公开招投标项目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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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锂电池品质协议书范本

采购锂电池品质协议书范本

采购锂电池品质协议书范本甲方(采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供应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有采购锂电池的需求,乙方愿意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锂电池产品,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采购锂电池的品质标准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产品描述1.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规格的锂电池产品:- 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容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压:____________________- 尺寸:____________________- 重量: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技术参数:_______________1.2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锂电池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通过相关质量认证。

第二条品质保证2.1 乙方承诺所提供的锂电池产品在正常使用和储存条件下,自交付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__个月。

2.2 保修期内,若产品出现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2.3 乙方应提供详细的产品使用说明和维护指南,确保甲方正确使用和维护产品。

第三条交货与验收3.1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和地点交付产品。

3.2 甲方在收到产品后应在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应书面确认。

3.3 如甲方在验收中发现产品不符合约定的品质标准,应在验收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

第四条违约责任4.1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2 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逾期交货金额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3 因乙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争议解决5.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5.2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新能源汽车耗材招标文件

新能源汽车耗材招标文件

一、招标公告为满足我司新能源汽车生产、维修及售后服务需求,现对以下耗材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参加投标。

二、招标内容1. 招标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耗材采购2.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耗材:- 电池组:磷酸铁锂电池、三元锂电池等;- 电机及控制器:永磁同步电机、异步电机等;- 传动系统:减速器、差速器等;- 电气系统:充电机、逆变器、电控单元等;- 其他配件:制动系统、悬挂系统、冷却系统等;- 维修工具及配件;- 辅助设备:充电桩、测试设备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或维修资质;4. 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及时、高效的售后服务;5. 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6. 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

四、投标文件要求1.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应采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2.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函;-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相关产品生产、销售或维修资质证明文件;- 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近三年内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 相关产品样品及检测报告;- 售后服务承诺书;- 其他证明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材料。

五、招标程序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X月X日止;2. 报名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请将投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新能源汽车耗材招标”;3. 开标时间:2023年X月X日X时X分;4. 开标地点:我司会议室(具体地址另行通知);5.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6. 中标通知:中标通知书将在开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发出。

六、投标保证金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X万元;2. 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前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3. 保证金退还:未中标者,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中标者,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磷酸铁锂电池采购招投标技术要求

磷酸铁锂电池采购招投标技术要求

附件2:《江西移动磷酸铁锂电池检测项目表》电池管理系统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 (BMS主要采集蓄电池的单体电压、总电压、充放电电流、容量、蓄电池环境温度等参数,用于对蓄电池充电过程和放电过程进行管理,并辅助有效的保护与告警功能的电路系统的总称(保护与告警功能function of protection &alarming(FPA)),由采集和保护电路、电气和通讯接口及热管理装置等组成。

在性能上BMS=BAM+FPA第3章磷酸铁锂电池产品测试要求3.1测试方法参见《江西移动磷酸铁锂电池技术规范书》3.2单个产品判定标准注1:如果1个A类不合格,则判定样品不合格。

注2:如果2个B类不合格或2个等效B类及以上不合格,则判定样品不合格注3: 2个C类等效一个B类。

3.2主要技术指标要求3.2.1.使用环境条件3.2.1.1电源电压应满足48V (15只单体电池串联(单体电压 3.2V))使用要求。

3.2.1.2电池容量铁锂电7应有10AH~500AK系列容量的规格型号。

3.2.1.3工作温度范围:-20 C~60C。

3.2.2.外观要求1)磷酸铁锂电池组表面应清洁,无明显变形,无机械损伤,接口触点无锈蚀;2)磷酸铁锂电池组表面应有必需的产品标识,且标识清楚;3)磷酸铁锂电池组的正、负极端子及极性应有明显标记,便于连接;4)磷酸铁锂电池组的电源接口、通讯(或告警)接口应有明确标识;5)电池及磷酸铁锂电池组应进行走线布局设计,使电池连接线、控制线布局美观、整齐。

3.2.3. 性能指标3.2.3.1磷酸铁锂电池组应具有良好的电磁兼容性以及与标准通信整流器兼容。

3.2.3.2基本要求3.2.3.2.1电磁兼容性(需提供电磁兼容性报告)1)静电放电抗扰性磷酸铁锂电池组应满足GB/T 17626.2-2006 等级4 的要求;试验后,其外观应无明显变形、漏液、冒烟或爆炸,并能正常工作。

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投标书范本

纯电动公交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投标书范本

一、采购内容:、米级纯电动公交车车辆配置参数要求:参考配套设施联系方式一、自动灭火器、乘客舱、电池仓防火材料扬州博祥联系人:施伟亮常州达克富尔联系人:孙帅帅二、空调郑州凯雪联系人:王兵创维空调联系人:王文明三、轮胎、轮辋正宇轮辋联系人:马守军富成轮辋联系人:林辉珀然轮辋联系人:沈冠杰合肥弋东联系人:张先生四、集中润滑系统宁波宏毅联系人:陈鑫上海流遍润滑联系人:马仲南五、储气筒智能排水深圳知行智驱联系人:詹恒六、阻燃PVC板、地板革、内墙板、吸塑件、挤塑件艾嵘联系人:王先生丹阳新亚联系人:杨飞七、全车玻璃、车门、司机座椅、座椅、风道、司机包围、后视镜常州中航蓝科玻璃联系人:李守梅无锡亚光玻璃联系人:王亚岳长江玻璃联系人:袁红平丹阳金业来联系人:张诚常州平瑞联系人:巢华明常州金普达联系人:陆运峰八、CAN总线安徽阿瑞特联系人:罗远杰哈尔滨威帝联系人:曹金良九、路牌、信息屏、报站器、刷卡机、投币机广州通达联系人:黎庆丽山东恒宇联系人:王志强天津磁卡联系人:满经理宿迁宏鼎联系人:石有平十、除霜器宿迁宏鼎联系人:石有平十一、双回路方向转向器深圳知行智驱联系人:詹恒北京安弗森联系人:唐春兰十二、免维护轮端康迈联系人:张三宏宁波展欣联系人:胡洋十三、设备柜、拖把柜丹阳远华联系人:郭建强十四、无油空压机北京安弗森联系人:唐春兰四川艾威帝联系人:马守军十五、散热系统(ATS、水泵、水箱)宿迁宏鼎联系人:石友平广州通达联系人:黎庆丽十六、充电桩上海追日联系人:姚霞飞安徽明瑞联系人:陈帅、服务设施、服务要求:(1)、车顶部左、右扶手安装至最后一排座位前,左右侧窗安装保护扶手。

车厢内配置个位置固定的不锈钢垃圾桶,位于中门前。

(2)、国产实色漆(图案另行商定);前门边明显处“禁止易燃、易爆品上车”标识(参照年滁州城际公交安凯车);前、后门喷制“上、下”字样和“小人上、下图样”并英文缩写;左前侧窗下喷制滁州市城际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及自编号;自编号为城际简称大写拼音缩写,如(CJ-……CJ-),车头喷“城际公交”四红字。

磷酸铁锂技术开发合同7篇

磷酸铁锂技术开发合同7篇

磷酸铁锂技术开发合同7篇篇1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乙方(开发方):__________鉴于甲方对磷酸铁锂技术具有浓厚的兴趣并希望进行深度开发,乙方具备相关技术开发的实力与经验,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磷酸铁锂技术开发合同: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关于磷酸铁锂技术开发的合作事宜,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推动磷酸铁锂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二、开发内容1. 磷酸铁锂材料的合成技术研究;2. 磷酸铁锂材料的性能优化研究;3. 磷酸铁锂材料的规模化生产技术研究;4. 磷酸铁锂材料的应用领域研究。

三、开发期限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开发周期为XX个月。

2. 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开发周期可相应延长。

四、研发经费及支付方式1. 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技术研发经费总计人民币______元。

2. 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XX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研发经费的XX%作为启动资金;(2)研发中期,经双方确认完成阶段性研发目标后XX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研发经费的XX%;(3)研发完成后XX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剩余的研发经费。

五、技术成果归属与分享1. 本项目研发过程中产生的技术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技术秘密、著作权等)归双方共同所有;2. 对于双方共同申请的知识产权,甲方有权实施该专利或技术秘密,乙方不得擅自将该专利或技术秘密转让给第三方。

六、保密条款1. 双方应严格保守本合同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2. 双方应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对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等不被泄露或滥用。

七、风险承担1. 双方在研发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由双方共同承担;2. 因乙方原因导致研发失败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验收标准与方式1. 研发项目完成后,双方应共同制定验收标准;2. 验收时,应当依据双方约定的验收标准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3. 验收合格后,双方应当签署验收报告。

磷酸铁锂电池组技术规范标准

磷酸铁锂电池组技术规范标准

中国**通信集团分公司2013年磷酸铁锂电池组公开招投标项目技术规一、技术规情况:一、概述1、本技术要求为**通信集团分公司后备电源招标文件技术规书。

2、本技术规书的编制依据是根据中国信息产业部“通信局(站)电源系统的总技术要求”等有关规定编制。

3、参与选型及报价的设备必须符合本技术规书的要求,如相关要求低于本技术规书的要求应论述其理由。

4、投标方必须对所有供货质量和服务质量负责,即:保证所有供货符合技术要求、服务质量要求、交货验收要求、价格规定要求。

5、投标方必须对本技术规书的每一款做出明确答复,并给出详细的技术数据和指标。

6、投标方应详尽叙述所推荐产品的其它技术性能。

生产商应具有完善的检测手段及相应的检测设备。

7、投标方以中文书面形式提供设备的全套技术文件及文件清单。

提供的技术文件数量为2套纸质文件和1套电子文档。

技术文件容要与提供的设备一致,因投标设备软硬件修改而导致文件的任何修改,厂商应提供修改或补充的印刷文件。

所有的文件均应有简洁明了的名称和编号,各种文字说明应通俗易懂,所有图纸和图形符号等均应规化。

投标方应提供设备说明书、企业部检测标准、通讯协议、安装、维护和操作手册等。

提供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

8、设备说明书包括设备工作原理、技术性能、功能、指标、结构(容量、尺寸和重量)、接线及控制原理图、设备可靠性指标等。

安装、维护和操作手册包括安装手册、维护操作手册、备品备件清单等。

9、投标方负责提供设备及所有附件的供应、运输,在开通、调试及验收直至交付使用的过程中提供免费技术指导、人员培训以及设备安装及相应保修。

10、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于**分公司。

二、围1、本次招标的设备为以铁锂电池作为后备电池的后备电源系统,包括如下设备:①磷酸铁锂电池组(磷酸铁锂电池组容量为50AH;具备电池管理系统BMS功能)。

铁锂电池采取壁挂方式安装。

②交直流一体化UPS电源。

③壁挂式机柜、防雷模块、空开。

2、本技术规适用于为实现各类小功率通信终端设备的远程供电的通信用静止型电源。

磷酸铁锂电池采购招投标技术要求

磷酸铁锂电池采购招投标技术要求

磷酸铁锂电池采购招投标技术要求磷酸铁锂电池是一种新型高性能锂离子电池,具有较高的能量密度、较长的循环寿命和较高的安全性能。

在磷酸铁锂电池的采购招投标过程中,为确保电池的质量和性能,需要制定一系列的技术要求。

以下是磷酸铁锂电池采购招投标的技术要求。

1.电池容量要求:电池容量是评价电池储能能力的关键指标,应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招标文件中应明确规定电池的标称容量,并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书,确保所供电池的容量符合要求。

2.循环寿命要求:磷酸铁锂电池的循环寿命是供应商技术实力的重要体现,应要求供应商提供电池的循环寿命测试报告,并标明具体的充放电条件。

招标文件中可要求电池在特定工况下进行循环寿命测试,确保电池的循环寿命符合要求。

3.安全性能要求:磷酸铁锂电池的安全性能是其与人员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重要指标。

招标文件中应明确要求供应商提供电池的安全性能测试报告,包括高温、冲击、穿刺等安全性能测试,确保电池在正常使用和异常情况下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4.电池内阻要求:电池内阻是评价电池性能和能量转化效率的重要指标,应要求供应商提供电池的内阻测试报告,并要求内阻不超过一定范围。

5.充电速率要求:充电速率是评价电池充电效率的重要指标,应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招标文件中应要求供应商提供电池的充电速率测试报告,并标明具体的充电条件。

6.电池自放电要求:电池的自放电速率是评价电池的自放电性能的重要指标。

招标文件中应明确要求供应商提供电池的自放电测试报告,并要求自放电速率不超过一定范围。

7.激活特性要求:磷酸铁锂电池的激活特性是评价电池的性能稳定性的重要指标,即电池在长期静置后,重新激活性能的能力。

招标文件中应要求供应商提供激活特性测试报告,并要求电池满足特定的激活条件和要求。

9.售后服务要求:招标文件中应明确要求供应商提供充分的售后服务,包括产品质量问题的解决和技术支持,应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络,确保用户能够及时获得技术支持和服务。

电池设备招标文件

电池设备招标文件

一、招标公告1. 招标编号: 2023-BD-XXXXX2. 招标项目名称: XX公司电池生产线设备采购项目3.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XX公司新建电池生产线所需的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电池电芯制造设备、电池组装设备、电池检测设备等。

4. 招标单位: XX公司5. 招标地点: XX公司招标办公室6. 招标时间: 2023年X月X日至2023年X月X日7. 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X月X日二、项目概况1. 项目背景: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对高性能、高安全性的电池需求日益增长。

为满足市场需求,XX公司计划新建一条电池生产线,提高电池产能。

2. 项目规模:新建电池生产线预计年产能为XXX万千伏安时。

3. 项目地点:XX公司生产基地三、招标范围及内容1.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备:(1)电池电芯制造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池极片辊压机、涂布机、卷绕机、叠片机、焊接机等。

(2)电池组装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池壳体组装机、电池壳体焊接机、电池组装线等。

(3)电池检测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池性能检测仪、电池安全检测仪、电池容量检测仪等。

2. 设备要求:(1)设备应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

(2)设备应具有高可靠性、高精度、高效率等特点。

(3)设备应具有良好的操作性能和维护性能。

(4)设备应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XXX万元。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招标文件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在XX公司招标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XXX元/份。

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X月X日至2023年X月X日。

六、投标文件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后递交至XX公司招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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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一、合同条款前附表本表关于要采购的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合同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前附表为准。

1.1 定义1.1.1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成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

(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和/或其它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买方”系指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指明的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7)“卖方”系指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指明的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

(8)“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指明。

(9)“天”指日历天数。

1.2 适用性本合同条款适用于买方和卖方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生效所包含的所有时间和内容。

1.3 原产地1.3.1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国内或是与中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和地区(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

1.3.2 本条款所述的“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或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

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实质上装配了主要部件而形成的货物。

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在基本特征、性能或功能上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1.4 标准1.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

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或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

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1.4.2 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 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1.5.1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

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1.5.2 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1.5.1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1.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1.5.1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

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买方。

1.6 专利权卖方应保证,买方在国内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1.7 履约保证金1.7.1 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七日内,向买方提交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所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7.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1.7.3 履约保证金应采用人民币,并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1)由一家在国内注册且信誉好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买方接受的其他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2)或银行汇票、支票。

1.7.4 在卖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 7 日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原额退还卖方。

1.8 检验和测试1.8.1 买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

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将说明买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

买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或测试代表的身份通知卖方。

1.8.2 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交货地点和/或货物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如果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进行,检测人员应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买方不应承担费用。

1.8.3 对国外进口的货物,卖方应出具中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简称检验检疫局)的检验证书。

1.8.4 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

1.8.5 买方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和/或现场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1.8.6 在交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提交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

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

1.8.7 如果在合同条款第1.18.2规定的保证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应及时向卖方提出索赔。

1.8.8 合同条款第1.8的规定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1.9 包装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

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长途运输。

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

1.10 装运标记1.10.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字样做出以下标记:(1)收货人(2)合同号(3)发货标记(唛头)(4)收货人编号(5)目的地(6)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7)毛重/净重(用Kg表示)(8)尺寸(长×宽×高用cm表示)1.10.2 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

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的适当标记。

1.11 装运条件1.11.1 如果是“到岸价”/“运费和保险付至……价”的合同:(1)卖方应负责安排订舱位、运输和支付运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

(2)提单/空运提单日期应视为实际交货日期。

(3)除非另行同意,货物不能放在甲板上运输,也不能转运。

(4)目的地/项目现场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有规定。

1.11.2 如果是出厂价(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合同:(1)卖方应负责安排内陆运输,但由买方支付运费。

(2)有关运输部门出具的收据的日期应视为交货日期。

1.11.3 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

否则,买方对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不承担责任。

1.12 装运通知1.12.1 无论是何种价格条件的合同:(1)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之前,即装运前—天或空运前—天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m3表示)和备妥待运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特快专递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五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体积(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地、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寄给买方。

(2)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后二十四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体积(用m3表示)、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

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t)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2米(m)、宽2.7米(m)和高3米(m),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1.12.2在出厂价合同项下,如果是因为卖方延误不能用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上述内容通知买方,使买方不能及时办理保险,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应由卖方负责。

1.13 交货和单据1.13.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规定的条件交货。

卖方应提供的装运细节和/或其他单据见合同条款第1.9、1.10、1.11、1.12规定。

1.13.2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并启运后以传真形式将全部装运细节,包括合同号、货物说明、数量、运输工具名称、提单号码及日期、装货口岸、启运日期、卸货口岸等通知买方和保险公司。

为合同支付的需要,卖方还应根据本合同条款第1.20的规定,向买方寄交或通过卖方银行转交该条款规定的相关“支付单据”。

1.14 保险1.14.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对其在制造、购置、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按本条款规定的方式,以人民币投保全面保险。

1.14.2如果买方要求按“到岸价”或“运费、保险付至……价”交货,其货物保险将由卖方办理、支付,并以买方为受益人。

卖方应以货物的实际价值的发票金额投保一切险。

1.14.3如果是“出厂价”合同,装货后的保险应由买方办理。

1.14.4如果是买方“指定任意地点”或“用仓库交货价”合同,则交货前的一切保险由卖方负责.1.15 运输1.15.1合同要求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目的地或项目现场,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或项目现场,包括合同规定的保险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15.2合同要求卖方以“到岸价”或“运费、保险付至……价”交货,所选择承运人事先应获买方同意。

1.16 伴随服务1.16.1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条款前附表”与技术规格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1)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或试运行;(2)提供货物安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3)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1.16.2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1.16.3卖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未含在货物的合同价中,双方应事先就其达成协议,但其费用单价不应超过卖方向其他人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现行单价。

1.16.4卖方应提供“合同条款前附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所有服务。

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总合同价中。

1.17 备品备件1.17.1正如合同条款所规定,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1)买方从卖方选购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2)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3)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

1.17.2卖方应按照“合同条款前附表”/技术规格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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