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处理要求规范

合集下载

医疗废物环保处置规范

医疗废物环保处置规范

医疗废物环保处置规范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这些废物如果处理不当,将会对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严重的威胁。

因此,建立科学、规范的医疗废物环保处置体系至关重要。

医疗废物的分类是环保处置的第一步。

常见的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如被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病理性废物,如手术中切除的人体组织、器官等;损伤性废物,像针头、刀片等锐利器械;药物性废物,过期或淘汰的药品;化学性废物,如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等。

对于感染性废物,必须进行严格的消毒处理。

通常采用高温蒸汽灭菌、化学消毒等方法,确保病原体被彻底杀灭。

经过消毒后的感染性废物,可以进入后续的处理环节,如焚烧或填埋。

病理性废物的处理则需要特别小心。

对于人体组织、器官等,一般要先进行防腐处理,然后交由专门的机构进行火化。

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要保证密封性,防止泄漏和污染。

损伤性废物由于具有锐利的边缘,容易造成刺伤和划伤,因此在收集和运输时要特别注意安全。

这类废物通常需要放置在特制的防刺穿容器中,以避免对操作人员造成伤害。

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不能随意丢弃或混入其他废物中。

药物性废物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集中回收和处理,化学性废物则需要根据其性质进行分类处理,有的需要经过中和、解毒等步骤,以降低其危害。

医疗废物的收集和运输环节也有严格的规范。

医疗机构内部要设置专门的医疗废物收集点,分类存放不同类型的废物。

收集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和防渗漏性能。

在运输过程中,要使用专用的运输车辆,车辆要具备防泄漏、防遗撒、消毒等功能。

运输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操作流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医疗废物的处置场所也有严格的要求。

处置场所应远离居民区、水源地等敏感区域,具备完善的环保设施和污染防治措施。

例如,焚烧处置设施要保证废气达标排放,填埋场要做好防渗处理,防止污染物渗入地下水中。

在医疗废物的环保处置过程中,还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

医疗机构如何规范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

医疗机构如何规范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

医疗机构如何规范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医疗废物的规范收集、运输和处理是医疗机构运营中至关重要的环节,不仅关系到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更与公共卫生和环境保护紧密相连。

医疗废物中可能含有病原体、有毒化学物质以及放射性物质等,如果处理不当,将会对医护人员、患者、周边居民乃至整个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威胁。

因此,医疗机构必须高度重视医疗废物的管理,确保其收集、运输和处理的全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一、医疗废物的分类首先,医疗机构需要对医疗废物进行准确分类。

常见的医疗废物分类包括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

感染性废物是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比如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用品等。

病理性废物主要是指在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如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损伤性废物则是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像针头、缝合针、各类医用锐器等。

药物性废物是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药品。

化学性废物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化学物品,如废弃的化学试剂、消毒剂等。

二、医疗废物的收集医疗废物的收集工作需要遵循严格的规定和操作流程。

医疗机构应根据不同类型的医疗废物,配备相应的专用收集容器,并在容器上明确标识废物的类别。

对于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应使用有明显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容器。

收集容器应放置在便于操作且相对独立的区域,避免与普通垃圾混放。

在收集过程中,医护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穿戴手套、口罩、工作服等。

每次收集完成后,要对收集容器和周围环境进行清洁消毒。

同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频率进行收集,确保医疗废物不积压、不过期存放。

对于产生量较大的科室,如手术室、病房等,应增加收集次数。

另外,医疗废物的收集要建立详细的台账记录,包括废物的种类、数量、产生科室、收集时间、收集人员等信息,以便追溯和管理。

医疗废物处理制度范本(4篇)

医疗废物处理制度范本(4篇)

医疗废物处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废物的处理,保护环境和公众的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包括各级医院、医疗中心、诊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

第三条医疗废物处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处置等工作。

第五条本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应得到管理机构的充分支持和重视,医疗废物处理知识应在医护人员的培训中予以强调。

第六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章医疗废物的分类与收集第七条医疗机构应根据医疗废物的种类及性质,对其进行分类。

第八条医疗废物的分类主要根据其危害程度、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和传染性。

第九条医疗废物主要分为以下几类:感染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放射性废物、药物废物、切割废物等。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废物收集装置,并将医疗废物分类投放。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规定医疗废物的收集频率,保证及时收集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对收集容器进行清洗和消毒,并留有记录。

第三章医疗废物的处置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合法处置。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档案,包括相关许可证书、验收报告等。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置过程的监督,确保合法处置,防止偷倒、乱倒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第四章废物处理设施建设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建立符合国家标准的医疗废物处理设施。

第十八条医疗废物处理设施应具备符合要求的空气净化、废气治理、污水处理等功能。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废物处理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有相应的技术支持和设备,确保废物处理设施的高效运行。

第二十一条废物处理设施的建设、维护和更新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第五章处罚与监督第二十二条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医疗机构,相关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进行监管和处罚。

医疗废物管理的规范及要点

医疗废物管理的规范及要点

医疗废物管理的规范及要点医疗废物管理是指对医疗机构、实验室和药房等产生的具有传染性和危险性的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存储、处理和处置的过程。

良好的医疗废物管理是保障公共卫生和环境安全的重要举措。

以下是医疗废物管理的规范及要点。

1.废物分类:医疗废物应根据其危险性和特点分为不同类别,如感染性废物、医药废物、化学品废物和尖锐器械等。

这有助于对废物进行有效的收集、处理和处置。

2.标识和包装:医疗废物应在产生时进行标识,以便识别废物的危险性和处理要求。

不同类别的废物应在包装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使用特定的容器、标识和密封等。

3.收集和存储:医疗废物的收集和存储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废物的收集应有专门的容器,并设立固定的收集点,以便工作人员方便地投放废物。

废物的存储应避免火灾、渗漏和交叉污染等风险,如采取正确的封闭措施和定期清理。

4.处理和处置:医疗废物的处理和处置应根据废物的危险级别和特性选择合适的方法。

常见的废物处理方法包括高温焚烧、化学处理、物理处理和微生物处理等。

处理后的废物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不得对环境和健康造成危害。

5.人员培训和管理:医疗机构应进行医疗废物管理方面的培训,使相关人员了解废物的分类、包装、收集和处理要求。

同时,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确保医疗废物管理的高效性和规范性。

6.环境监测和风险评估: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废物处理系统进行环境监测,评估风险和改进措施。

通过监测废物处理过程中的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等指标,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废物处理的质量和安全性。

7.社会宣传和参与:医疗废物管理需要广泛的社会宣传和参与。

医疗机构应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宣传医疗废物管理的重要性,并鼓励公众正确投放和处理医疗废物。

8.法律法规和标准的遵守:医疗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医疗废物管理符合相关的要求。

如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要求,应设立废物管理负责人,并定期对医疗废物管理进行检查和评估。

医疗废物处理要求规范

医疗废物处理要求规范

医疗废物处理要求规范医疗废物处理规范第⼀章总则1.1⽬的和原则为贯彻执⾏《中华⼈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防治医疗废物在暂时贮存、运送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疾病传播,保护⼈体健康,制定本规范。

医疗废物处置应遵循环境健康风险预防、安全⽆害、废物减量的原则。

1.2适⽤范围1.2.1本规范规定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过程的暂时贮存、运送、处置的技术要求,规定了相关⼈员的培训与安全防护要求、突发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措施、重⼤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管理的特殊要求。

1.2.2对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执⾏本规范确定的“焚烧炉温度”和“停留时间”指标;对于医疗废物分散处理,执⾏《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表2中“医院临床废物”的“焚烧炉温度”和“烟⽓停留时间”指标;对于同时处置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执⾏《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表2中“危险废物”的“焚烧炉温度”和“烟⽓停留时间”指标。

本规范未规定的其他要求按《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执⾏。

1.2.3医疗卫⽣机构废弃的⿇醉、精神、放射性、毒性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暂时贮存、运送不适⽤本规范,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废弃放射源的污染控制按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规定执⾏。

有关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包装规范,专⽤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标识的规定另⾏发布。

1.2.4本规范适⽤于医疗、预防、保健、计划⽣育服务、医学科研、医学、教学、⼫体检查和其他相关活动中的医疗废物产⽣者和集中处置者(包括运送者)。

1.3规范性引⽤⽂件下列标准和⽂件所含的条⽂,通过本规范引⽤⽽构成本规范的条⽂。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医疗废物分类⽬录GB3095环境空⽓质量标准GB3838地表⽔环境质量标准GB5085.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8978污⽔综合排放标准GB1556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8484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9217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当上述标准和⽂件被修订时,应使⽤其最新版本。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与处理方法标准规范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与处理方法标准规范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与处理方法标准规范1. 引言医疗废物的处理是医疗机构管理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

正确的分类收集和处理方法能够有效减少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危害,保障医疗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介绍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与处理的标准规范,并提出一套可行的方法。

2.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的标准规范2.1 感染性废物感染性废物是指具有传染性的病原体、细菌培养物、病人体液以及含病原微生物的实验动物尸体、器官组织等废弃物。

感染性废物必须进行专门收集与处理,包括经过高温蒸汽灭菌后安全焚烧或用化学方法处理。

严禁将感染性废物混入其他废弃物中。

2.2 化学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包括医疗过程中产生的化学试剂、有害药品等。

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标识,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储存、处理和运输。

化学性废物应分开收集,避免与其他类别废物混合。

2.3 切割废物切割废物是指手术过程中产生的包括器械、器官和组织在内的切割废弃物。

医疗机构应提供专门的切割废物收集装置,确保其安全收集和包装。

切割废物收集后,需经过高温高压蒸汽灭菌处理。

2.4 包装废物包装废物是指医疗过程中产生的药品包装袋、纸张、纱布、胶带、一次性手套等。

包装废物应放入适当的容器中,进行分类收集,方便后续处理和利用。

2.5 一般废弃物一般废弃物是指医疗机构中非感染性、非化学性、非切割废物和包装废物。

一般废弃物可与普通生活垃圾进行混合收集,并交由专门机构进行处理。

3. 医疗废物处理方法的标准规范3.1 焚烧处理医疗废物中的感染性废物及其他需要焚烧处理的废物,应交由正规焚烧厂进行处理。

焚烧厂必须具备完善的设施和专业的操作人员,确保废弃物经过充分高温燃烧后彻底灭活。

3.2 化学处理化学性废物应交由专业的环保公司进行处理,采用适宜的化学方法进行中和、还原或者中和沉淀等处理过程,确保化学废物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3.3 微生物处理感染性废物可采取微生物降解的方法进行处理。

通过选择适宜的微生物菌种,将感染性废物置于一定的温度、湿度和氧气条件下,使废物中的有机物质被微生物完全降解为无害物质。

医疗废物的处理规范

医疗废物的处理规范

医疗废物的处理规范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感染性、毒性、腐蚀性、化学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的废物。

医疗废物的处理对于保护环境和公共卫生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我国医疗废物的处理规范。

一、医疗废物的分类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医疗废物主要分为五类:感染性废物、毒性废物、腐蚀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和放射性废物。

1.感染性废物:包括破损的医用敷料、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废弃的医学实验动物等。

2.毒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化学消毒剂、废弃的化学药品、废荧光灯管、废汞温度计等。

3.腐蚀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化学消毒剂、废酸、废碱等。

4.化学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化学消毒剂、废弃的化学药品、废荧光灯管等。

5.放射性废物:包括放射性诊断和治疗用品、放射性同位素实验室废弃物等。

二、医疗废物的处理原则医疗废物的处理应遵循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和安全化的原则。

1.无害化:通过物理、化学、生物等方法,破坏医疗废物的有害特性,使其对环境和人体不再构成危害。

2.减量化:通过优化医疗流程、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措施,减少医疗废物的产生量。

3.资源化:回收和利用医疗废物中的可资源化物质,降低资源浪费。

4.安全化:确保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三、医疗废物的处理流程医疗废物的处理流程包括收集、分类、运输、处理和处置五个环节。

1.收集: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医疗废物收集点,对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2.分类:根据医疗废物的特性进行分类,确保同类废物集中处理。

3.运输:医疗废物运输应使用专用的运输工具,避免交叉污染。

4.处理: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采用相应的处理方法进行无害化处理。

5.处置:对经过处理的医疗废物进行最终处置,如填埋、焚烧等。

四、医疗废物处理的技术方法1.高温焚烧:通过高温焚烧,破坏医疗废物的有害特性,实现无害化处理。

2.化学消毒:利用化学消毒剂对医疗废物进行消毒处理,降低感染性废物中的病原体活性。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与处理规范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与处理规范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与处理规范一、引言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卫生机构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医疗废物不仅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严重威胁,还可能成为疾病传播的途径。

因此,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 and处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 建立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医疗机构应成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各级负责人,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分类收集医疗废物:根据医疗废物的性质,将其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等五大类,并分别采用相应的收集容器和措施。

3. 规范包装和标识:医疗废物应采用专用包装材料,并在包装物上明显标识医疗废物的类别、产生日期和必要的警示语。

4. 储存和管理:医疗废物应储存于专用储存间,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

储存间应具备良好的封闭措施,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5. 运输和处置:医疗废物应采用专用运输工具,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将医疗废物运送至指定的处理场所。

医疗废物处理场所应具备相应的处理设施和技术,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安全、有效的处理。

6. 培训和宣传: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管理培训,提高医疗废物管理的意识和水平。

同时,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的宣传,提高公众对医疗废物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三、医疗废物处理规范1. 感染性废物处理:感染性废物应采用高温蒸汽灭菌、化学消毒或其他有效的方法进行处理,确保病原体被彻底杀灭。

2. 病理性废物处理:病理性废物应采用焚烧、医学处置或其他有效的方法进行处理,防止对人体和环境产生危害。

3. 损伤性废物处理:损伤性废物应采用破坏、焚烧或其他有效的方法进行处理,避免造成刺伤或割伤等伤害。

4. 药物性废物处理:药物性废物应采用化学分解、焚烧或其他有效的方法进行处理,防止药物残留和环境污染。

5. 化学性废物处理:化学性废物应根据化学性质进行分类,采用化学分解、焚烧、填埋或其他有效的方法进行处理,确保化学废物得到安全处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疗废物处理规范第一章总则1。

1 目得与原则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与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与国传染病防治法》与《医疗废物管理条例》,防治医疗废物在暂时贮存、运送与处置过程中得环境污染,防止疾病传播,保护人体健康,制定本规范。

医疗废物处置应遵循环境健康风险预防、安全无害、废物减量得原则。

1、2适用范围1、2.1 本规范规定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过程得暂时贮存、运送、处置得技术要求,规定了相关人员得培训与安全防护要求、突发事故得预防与应急措施、重大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管理得特殊要求。

1、2。

2对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执行本规范确定得“焚烧炉温度”与“停留时间"指标;对于医疗废物分散处理,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表2中“医院临床废物”得“焚烧炉温度"与“烟气停留时间”指标;对于同时处置医疗废物与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表2中“危险废物”得“焚烧炉温度”与“烟气停留时间”指标、本规范未规定得其她要求按《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执行、1。

2。

3 医疗卫生机构废弃得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药品及其相关废物得暂时贮存、运送不适用本规范,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废弃放射源得污染控制按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规定执行。

有关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与包装规范,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与警示标识得规定另行发布、 1。

2、4 本规范适用于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医学科研、医学、教学、尸体检查与其她相关活动中得医疗废物产生者与集中处置者(包括运送者)。

1。

3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与文件所含得条文,通过本规范引用而构成本规范得条文。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医疗废物分类目录GB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5085。

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5562。

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8484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9217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当上述标准与文件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1、4定义下列定义适用于本规范:1、4。

1医疗废物(Medical waste):本规范采用《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得医疗废物定义,具体分类名录依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得《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执行。

1、4、2运送(Transportation)指医疗废物运送者(通常也为处置者)采用专用车辆(或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使用船只)按照本规范得要求,将医疗废物从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直接送至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得集中处置场所得过程。

1。

4。

3 暂时贮存( Temporary storage)指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与处置单位将运达得医疗废物存放于本单位内符合特定要求得专门场所或设施内得过程、1、4。

4 交接(Hand over)指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将暂时贮存得医疗废物移交给废物运送者,并与运送者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上签字确认得过程。

1。

4。

5 周转箱(桶)(Transfer container/barrel)盛装经密封包装得医疗废物得专用硬质容器。

该容器用于医疗废物运送车运送医疗废物,使经包装得医疗废物不直接与车辆厢体接触或直接暴露于外环境,或在发生包装袋破损时起到防止废物污染车厢与外环境得作用。

1。

4.6 包装袋(Packing bag)用于盛装除损伤性废物之外得医疗废物得初级包装,并符合一定防渗与撕裂强度性能要求得软质口袋、1、4、7 处置(Disposal)指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按照规定得技术措施与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安全无害与减量处理得过程。

1、4、8 高温热处置技术(High temperature disposal)本规范就是指高温焚烧、高温热解焚烧及其她类似得固体废物处置技术。

1。

4、9 最终处置(Final disposal)指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将经无害化处置后得医疗废物及其残余物进行安全填埋得过程。

第二章医疗废物得暂时贮存2.1 库房具有住院病床得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专门得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库房,并应满足下述要求:2.1、1必须与生活垃圾存放地分开,有防雨淋得装置,地基高度应确保设施内不受雨洪冲击或浸泡;2.1、2 必须与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与人员活动密集区隔开,方便医疗废物得装卸、装卸人员及运送车辆得出入;2、1。

3应有严密得封闭措施,设专人管理,避免非工作人员进出,以及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2、1、4 地面与1。

0米高得墙裙须进行防渗处理,地面有良好得排水性能,易于清洁与消毒,产生得废水应采用管道直接排入医疗卫生机构内得医疗废水消毒、处理系统,禁止将产生得废水直接排入外环境;2。

1.5 库房外宜设有供水龙头,以供暂时贮存库房得清洗用;2、1.6避免阳光直射库内,应有良好得照明设备与通风条件;2、1。

7库房内应张贴“禁止吸烟、饮食”得警示标识;2.1。

8 应按GB15562、2与卫生、环保部门制定得专用医疗废物警示标识要求,在库房外得明显处同时设置危险废物与医疗废物得警示标识;暂时贮存库房专用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具体要求见附录A。

2.2 专用暂时贮存柜(箱)不设住院病床得医疗卫生机构,如门诊部、诊所、医疗教学、科研机构,当难以设置独立得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库房时,应设立专门得医疗废物专用暂时贮存柜(箱),并应满足下述要求:2。

2。

1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柜(箱)必须与生活垃圾存放地分开,并有防雨淋、防扬散措施,同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2、2、2将分类包装得医疗废物盛放在周转箱内后,置于专用暂时贮存柜(箱)中。

柜(箱)应密闭并采取安全措施,如加锁与固定装置,做到无关人员不可移动,外部应按照GB15562。

2与附录A要求设置警示标识;2。

2、3 可用冷藏柜(箱)作为医疗废物专用暂时贮存柜(箱);也可用金属或硬制塑料制作,具有一定得强度,防渗漏。

2、3卫生要求2、3。

1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库房每天应在废物清运之后消毒冲洗,冲洗液应排入医疗卫生机构内得医疗废水消毒、处理系统。

2。

3、2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柜(箱)应每天消毒一次。

2、4暂时贮存时间2、4.1 应防止医疗废物在暂时贮存库房与专用暂时贮存柜(箱)中腐败散发恶臭,尽量做到日产日清。

2、4、2 确实不能做到日产日清,且当地最高气温高于25℃时,应将医疗废物低温暂时贮存,暂时贮存温度应低于20℃,时间最长不超过48小时。

2.5管理制度2。

5。

1 医疗卫生机构应制定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管理得有关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及应急处理措施。

2。

5.2 医疗卫生机构得暂时贮存库房与医疗废物专用暂时贮存柜(箱)存放地,应当接受当地环保与卫生主管部门得监督检查、第三章医疗废物得交接3.1 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在接收医疗废物时,应外观检查医疗卫生机构就是否按规定进行包装、标识,并盛装于周转箱内,不得打开包装袋取出医疗废物。

对包装破损、包装外表污染或未盛装于周转箱内得医疗废物,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应当要求医疗卫生机构重新包装、标识,并盛装于周转箱内。

拒不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包装得,运送人员有权拒绝运送,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化学性医疗废物应由医疗卫生机构委托有经营资格得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未取得相应许可得处置单位医疗废物运送人员不得接收化学性医疗废物、3、2医疗卫生机构交予处置得废物采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

设区得市环保部门对医疗废物转移计划进行审批。

转移计划批准后,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与处置单位得日常医疗废物交接可采用简化得《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在医疗卫生机构、处置单位及运送方式变化后,应对医疗废物转移计划进行重新审批。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一式两份,每月一张,由处置单位医疗废物运送人员与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交接时共同填写,医疗卫生机构与处置单位分别保存,保存时间为5年。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得格式见附录B。

3.3每车每次运送得医疗废物采用《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管理,一车一卡,由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交接时填写并签字。

当医疗废物运至处置单位时,处置厂接收人员确认该登记卡上填写得医疗废物数量真实、准确后签收、《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格式见附录 C。

3。

4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当填报医疗废物处置月报表,报当地环保主管部门。

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与处置单位应当填报医疗废物产生与处置得年报表,并于每年1月份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得产生与处置情况年报表。

医疗废物处置月报表格式见附录D,医疗废物产生、处置得年报表格式见附录E、第四章医疗废物得运送4.1 运送车辆要求4。

1。

1 医疗废物运送应当使用专用车辆、车辆厢体应与驾驶室分离并密闭;厢体应达到气密性要求,内壁光滑平整,易于清洗消毒;厢体材料防水、耐腐蚀;厢体底部防液体渗漏,并设清洗污水得排水收集装置。

运送车辆应符合《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GB19217)。

4.1。

2 运送车辆应配备(1) 本规范文本(2)《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3)《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4) 运送路线图(5) 通讯设备(6) 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名单与电话号码(7) 事故应急预案及联络单位与人员得名单、电话号码(8) 收集医疗废物得工具、消毒器具与药品(9) 备用得医疗废物专用袋与利器盒(10) 备用得人员防护用品4.1。

3 图形与文字标识(1)医疗废物运送车辆必须在车辆前部与后部、车厢两侧设置专用警示标识;(2)运送车辆驾驶室两侧喷涂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得名称与运送车辆编号。

4、1、4 医疗废物运送车如需改作其她用途,应经彻底消毒处置,并经环保部门同意,取消车辆得医疗废物运送车辆编号,按照公安交通管理规定重新办理车辆用途变更手续。

4、2运送要求4、2、1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当根据总体医疗废物处置方案,配备足够数量得运送车辆与备用应急车辆。

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为每辆运送车指定负责人,对医疗废物运送过程负责。

4、2.2 运送频次:对于有住院病床得医疗卫生机构,处置单位必须每天派车上门收集,做到日产日清;对于确实无法做到日产日清得有住院病床得医疗卫生机构,应按本规范2、4条第2款要求处理。

对于无住院病床得医疗卫生机构,如门诊部、诊所,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至少2天收集一次医疗废物。

4。

2、3 运送路线:尽量避开人口密集区域与交通拥堵道路。

4、2。

4 经包装得医疗废物应盛放于可重复使用得专用周转箱(桶)或一次性专用包装容器内。

专用周转箱(桶)或一次性专用包装容器应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与警示标识规定》。

4、2。

5 医疗废物装卸载尽可能采用机械作业,将周转箱整齐地装入车内,尽量减少人工操作;如需手工操作应做好人员防护。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