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积分管理细则
党支部、党员积分制度

党支部、党员积分制度一、党支部积分制度1. 积分方式(1)活动积分:党支部定期组织党员参加各种党务、公益、文体等活动,按活动的性质、难度、参与人数等情况,对每个党员进行评分。
(2)奖惩积分:党员表现突出或存在违规行为,党支部根据情况进行奖励或惩罚,并给予相应的积分。
2. 积分管理党支部设立积分管理小组,由党支部书记或委员负责,对党员的积分进行统计、评定、记录和核算。
3. 积分奖励(1)积分达到一定数量的党员可以获得荣誉称号、奖章等表彰。
(2)积分较高的党员可享受党支部提供的相关福利,如接受师资培训、参加国内外学习交流等。
4. 积分惩罚(1)积分低于一定数量的党员应当接受党支部的批评教育,并采取相关措施加强党性修养。
(2)严重违反党纪的党员,党支部应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党员积分制度1. 积分内容(1)思想政治思想积分:党员应积极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增强思想政治意识。
(2)组织积分:党员要认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员大会,出席实习党课和上级党组织的会议,积极参与各种党内民主活动。
(3)工作积分:党员应完成党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参与各项社会公益、义务劳动等活动。
(4)业务积分:党员应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和所在单位的需要,积极学习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2. 积分管理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设立积分管理小组,对党员的积分进行统计、评定、记录和核算。
3. 积分奖惩(1)积分达到一定数量的党员可以获得荣誉称号、奖章等表彰。
(2)积分较高的党员有机会参加党组织举办的各种学习、交流、实践活动。
(3)积分低于一定数量的党员应当接受党组织的批评教育,并采取相关措施加强党性修养。
(4)严重违反党纪的党员,组织应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评分细则

未订阅扣2分。
4、参加书香进机关、自学读书活动
2
每年至少读一本好书,撰写一篇以上心得体会,未完成不得分。
5、认真配合填写《党员手册》
2
未填写或填写不规范,每次扣2分。
6、廉洁办公,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
8
?利用工作岗位、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的每次扣2分。
5
参与封建迷信、邪教、赌博性质等活动影响较坏的每次扣2分;本人及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及其他违反政策行为的扣5分。
12、主动作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
5
制造传播流言蜚语,搬弄是非,影响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扣3分;党员或家庭成员参与非正常上访的,每次扣5分。
贡献积分
(30分)
1、敬业爱岗,熟悉业务,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8
不热爱、不熟悉本职工作的扣4分;工作主动性差、工作效率低,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扣4分。
2、积极参加“京口先锋”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主动认领党员群众“微心愿”
10
?按要求完成“6次、20小时”志愿服务的加10分,主动认领微心愿,完成一个加一分。
?3、自觉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积极参加爱心捐款、缴纳特殊党费等活动。
7、勇于抵制和揭露党内和行业不正之风。
4
不能对身边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予以制止(揭露)的扣2分;对工作对象远近亲疏,不能平等对待的,每次扣2分。
8、认真履行公民义务,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社会道德。
8
在工作、生活中不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的每次扣1分;不尊老爱幼、家庭不和睦的扣3分;有不遵守行业职业道德行为的每次扣1分;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其中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房屋租赁的,扣4分。
2023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三篇

2023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三篇第一篇:2023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积分获取和使用规定一、积分获取的途径和方式1. 党员应当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与党组织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任务,并按照规定主动申报个人的工作、学习、居住地社区服务等情况,积极争取干部推荐,获得积分。
2. 党员参加党组织组织的党务培训、理论学习、集体讨论等活动,积极参与组织的党务工作并取得优异业绩,按一定规定获得积分奖励。
3. 党员参与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慈善捐助等公益事业,取得一定社会影响的,按一定规定获得积分奖励。
4. 党员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违纪违法行为,按照党员标准获得积分。
5. 党员参与经济建设、科技创新、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取得重要成果,享有相应积分嘉奖。
二、积分使用和奖励规定1. 党员积分可用于申请提拔、调整职务、申请享受党组织提供的各类培训或学习机会。
2. 党员积分可用于申请国内外参加学习、考察、交流等机会,提升个人能力和素质。
3. 党员积分可用于申请表彰、表扬和奖励,党组织将按积分情况评选先进党员、优秀党员,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4. 党员积分可用于在党组织允许的范围内购买党旗、党徽、党刊等相关物品或参与党组织组织的各类活动。
5. 党员积分可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公益积分,用于支持党组织的慈善事业、公益项目,以及帮助有需要的人群。
第二篇:2023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积分监督和考核评定一、积分监督机制1. 党员积分使用应当向所在党支部或党组织申报,由党支部或党组织审核和颁发相应证明。
2. 党员积分的获取和使用情况将在党组织内部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监督和群众评议。
3. 党员在申报个人情况时需提供相关材料,党组织可以进行核查和审查。
二、考核评定机制1. 党员积分将作为评定党员先进性和优秀程度的重要指标,用以确定党员的岗位职责、职级晋升和奖惩等。
2. 党员积分评定周期为一年,每年底由党组织进行集体评议和决定,党员积分将作为个人综合素质的重要评判依据。
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1.积分制的原则:
(1)公平性和公正性;
(2)基于绩效评估的奖惩机制;
(3)注重激励和激励后果;
(4)诚信、透明、规范,确保操作程序透明化;
(5)适应制度的调整和改变。
2.积分制的具体内容:
(1)实行月度积分评估,评估项目包括党费缴纳、组织生活
参与度、志愿活动参加度等;
(2)积分分值设定应根据党员行为的积极程度和对党组织特
别贡献的评价;
(3)建立优秀党员评选机制,利用积分制度为候选人作出准
确评价;
(4)采取奖励和惩罚相结合的方式激励党员积极参与和表现;(5)管理和设计积分制度时应根据党员特点和组织需求定制,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完善。
3.积分制的运作流程:
(1)设立积分制的组织,明确积分的管理权和审核权;
(2)对党员行为进行积分分值评估;
(3)按照积分分值排名,对表现优秀的党员进行奖励;
(4)对表现不佳的党员进行惩罚;
(5)设立优秀党员月度评选机制,基于积分制结果为候选人
提供参考;
4.积分制的实施效果:
(1)能够有效提高党员的参与度和积极性;
(2)能够更加准确地评价和提拔优秀党员;
(3)能够促进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
(4)能够促进党支部的稳定和发展。
5.不足之处:
(1)不能用来评价个人能力和潜力,只能评价个人对党组织的贡献;
(2)可能存在个别党员对积分制度的作弊或不当利用;(3)积分制度实施的效果需要经过一个较长时间的考察和调整。
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评分细则

工作拖拉、推诿扯皮的每次扣1分;对党组织安排的任务有抵触,不积极主动的每次扣1分;不能按时完成党组织安排任务的每次扣1分。
4、积极参与定期走访并帮助群众解决问题。
4
?不参与联系走访的扣2分,走访中不能及时反映或解决问题的扣3分。
5、积极参与单位特色活动
4
酌情加分
8
不热爱、不熟悉本职工作的扣4分;工作主动性差、工作效率低,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扣4分。
2、积极参加“京口先锋”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主动认领党员群众“微心愿”
10
?按一个加一分。
?3、自觉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积极参加爱心捐款、缴纳特殊党费等活动。
2
未订阅扣2分。
4、参加书香进机关、自学读书活动
2
每年至少读一本好书,撰写一篇以上心得体会,未完成不得分。
5、认真配合填写《党员手册》
2
未填写或填写不规范,每次扣2分。
6、廉洁办公,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
8
?利用工作岗位、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的每次扣2分。
5
参与封建迷信、邪教、赌博性质等活动影响较坏的每次扣2分;本人及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及其他违反政策行为的扣5分。
12、主动作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
5
制造传播流言蜚语,搬弄是非,影响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扣3分;党员或家庭成员参与非正常上访的,每次扣5分。
贡献积分
(30分)
1、敬业爱岗,熟悉业务,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9、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党内条规。
15
党员违纪违法情节轻微、尚未构成纪律处分的,按下列规定扣分:受提醒谈话者、信访谈话者、批评教育者扣5分;受通报批评者扣10分;受诫勉谈话者扣15分。
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方案+评分表

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方案+评分表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方案一、背景和目的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激励党员积极发挥作用,进一步激发党员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推动党组织的工作不断深入开展,我们党支部将采用党员积分制管理方案。
该方案旨在通过积极的激励和有效的约束提高党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党员的责任感和荣誉感,提高党组织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能力。
二、管理措施1. 积分来源党员积分的来源包括:按时参加支部党员会议、参加党组织的各项学习、参加举办的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加帮扶和调查工作、参加集体组织的讨论等工作。
2. 积分评定根据党员的工作实际情况和党组织的工作需要,通过积极的激励和有效的约束,对党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积分评定,并按月公示。
各项积分评定细则如下:(1)参加党员会议积1分,担任会议主持人或记录员再加0.5分。
(2)参加支部组织的各项学习、党课等工作,积分数由支部决定。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举办帮扶和调查工作,积1~3分。
(4)组织讨论或撰写征文等工作,积1~2分。
3. 积分激励党员根据每月积累的分数,得到相应的激励,如:(1)积累5分及以上者,支部将发放荣誉证书,表彰其工作表现,同时在评优评先中给予特殊关注。
(2)积累10分及以上者,将被推荐给上级党组织参加中青年干部培训、党建骨干培训等活动,并优先推荐参加与工作相关的学习和交流活动。
(3)积累15分及以上者,支部将通报表扬,并推荐其参加全区性党员优秀表彰活动。
三、评分表党员积分评定表姓名:入党时间:月份:当月积分总数:序号工作项目评定标准分值1 参加党员会议每次1分,主持人和记录员再加0.5分 1~1.5分2 党组织学习补课、主题党日、党员大会等(每类议程不限次数) 1~5分3 志愿服务参加党组织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 1~3分4 帮扶和调查工作党组织分配的调查或帮扶工作 1~3分5 集体讨论参加党组织组织的座谈、讨论、撰写征文等活动1~2分备注:根据实际情况,各项工作积分数根据支部年度计划、具体情况和特殊工作任务等适当调整,每季度一次。
党员日常行为积分细则

党员日常行为积分细则为配合党员“积分制”管理的有效实施,特制订本细则。
一、基础项目(共50分)基础项目实行扣分制,即每人每年基础分为50分,直至扣完为止。
(一)带头学习提高(全年最高积10分,扣完为止)积极参加党组织举办的各类学习及会议,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业务知识,包括:集中学习、专题讲座、学习座谈会等。
1. 党员非因参加公务或处理重大紧急突发事件的,请假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2分。
2. 缺少学习笔记或记载学习笔记不认真的,扣1—2分。
3. A类、B类党员全年完成心得体会或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未完成者扣2分。
4. A类党员全年未达到科级干部在线学习学分者,扣2—5分。
5. 支委会要指定一名委员与C类党员建立“一对一”联系,C类党员每季度向党组织以口头或书信、邮件等形式作一次思想汇报,少1次扣2.5分。
(二)带头争创佳绩(全年最高积10分,扣完为止)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进取、乐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认真做好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一流成绩。
1. 未按时限、未按要求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急难险重工作任务的一次扣2分。
2. 不服从组织岗位分配和工作分配的,一次扣5分。
3. 因工作失误给单位或群众利益造成损失的,或因工作原因受到区级以上或本单位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5—10分。
4. 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群众不满意的扣2—5分。
5. A类党员未完成自身承担的领导班子职能职责目标的,扣1—5分。
6. B类党员未完成工作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扣1—5分。
7. A类党员至少提出并实施1项创新性工作,未完成扣2分。
(三)带头服务群众(全年最高积10分,扣完为止)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利益。
1. 对服务对象和居民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未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妥善答复和具体落实的,每次扣2分。
2020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通用6篇)

2020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通用6篇)2020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一)一、总则1.党员积分制管理是指根据党组织的要求,将党员的党建工作及其他相关活动进行积分,并对积分进行统计和评定的管理制度。
2.党员积分制管理的目的是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和组织纪律意识,激励党员主动参与党建工作,推动党组织活力和战斗力的提升。
二、积分标准1.党员参与党组织活动可以积分,其中,参加党组织例会(支委会、党员大会等)积2分,参加党组织组织的志愿活动积3分,参加党组织组织的培训活动积4分。
2.党员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可以积分,其中,参与社区公益活动积2分,参加学校邀请的社会实践积3分,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积4分。
3.党员积极参与学习可以积分,其中,参加党性教育培训积2分,参与学习党的理论积3分,参与学术研讨会积4分。
4.党员的表彰奖励可以积分,其中,被评为优秀党员积2分,被评为优秀党干积3分,被评为优秀党支部积4分。
5.党员的处罚处理可以扣分,其中,轻度违纪可以扣除1-3分,中度违纪可以扣除4-6分,重度违纪可以扣除7-10分。
三、积分统计与评定1.每个党员的积分由党支部负责统计,并在一个季度末进行评定。
2.党支部通过党政工作会议对党员的积分进行公示,并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3.党员的积分评定由党支部根据党员的参与情况、工作贡献和组织纪律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四、积分奖励与处罚1.积分达到一定要求的党员可以获得相应的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奖金和经验交流等。
2.积分不达标或积分严重不足的党员将被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和留党察看等级别。
五、监督和检查1.党支部应设立党员积分制管理专职人员,负责积分统计和评定工作,并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和检查。
2.党员积分管理工作应定期进行自查和互查,并及时纠正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六、附则1.本细则自正式发布之日起执行,并可根据党组织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2.对于特殊情况下的积分管理,可以根据党组织的要求进行灵活变通,但必须确保公平、公正和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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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积分管理细则
一、分值设定
每名党员每月基础积分为100分,实行扣分制,根据当月积分内容完成情况进行打分。
年度积分值为各月积分平均值。
如有加分项目,在年度总分值上直接进行累加。
二、积分内容
积分内容围绕党员“四个合格”标准进行设置。
(一)政治合格方面。
能加强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牢宗旨观念牢靠,能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
本项满分20分,扣完为止。
1.党员本人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的,每次扣5分;
2.党员直系亲属参与邪教等非法组织未主动制止的,每次扣5分;
3.党员本人在各种媒介、网络上发表或转发明显有悖党员政治纪律言论的,每次扣3分;直系亲属传播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未及时制止的,每次扣2分;
4.对村民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未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妥善答复和具体落实的,每次扣2分。
(二)执行纪律合格方面。
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坚决执行党组织各项决议,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廉洁自律
有关要求,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和社区管理规定。
本项满分30分,扣完为止。
1.无故不参加当月“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每次扣5分;参加组织生活态度不积极、应付了事的,迟到或早退的,每次扣2分。
2.未按时足额交纳当月党费的,每次扣5分;
3.直系亲属非法上访、越级上访未主动制止的,每次扣5分;
4.在党员设岗定责或重大活动中,不服从组织岗位分配和不执行组织决议的,每次扣5分;
5. 个人主义严重,不顾大局,阻挠(包括教唆或指使他人)重点工程项目、公益事业建设或破坏企业周边环境的,每次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10分;
6.未主动制止直系亲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计划外生育的,扣5分;
7.不遵守村规民约或单位管理规定的,每次扣2分;
8.不遵守换届纪律的,扣10分。
(三)品德合格方面。
自觉践行共产党人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本项满分20分,扣完为止。
1.家庭不和睦、邻里不团结,或发生不尊老爱幼行为的,每次扣2分;
2.因生活作风或邻里矛盾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分;
3.不尽赡养老人或不尽抚养子女义务的,扣10分;
4.违反有关规定,利用婚丧嫁娶、生日寿诞、升学参军等事由大操大办的,每次扣5分;
5.党员本人参与扳砣子、买码等打牌赌博活动,每次扣5分;直系亲属参与未及时有效制止的,每次扣2分。
(四)发挥作用合格方面。
积极支持和参与各项中心工作,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勇挑重担,在公益事业中主动作为、积极奉献。
本项满分30分,扣完为止。
1.未按时限、未按要求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急难险重工作任务的每次扣5分;
2.因工作失误给群众利益造成损失的,每次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10分;
3.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群众不满意,被乡镇党委点名批评的每次扣5分;
4.不参加党组织组织开展的党员志愿服务或结对共建活动的,每次扣5分;
5.在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等中心工作上,不能发挥表率作用,甚至拖后腿的,每次扣5分。
如出现其他有关有悖党员身份的行为,造成较大影响的,可由支委会研究报乡党委同意后,酌情扣分。
三、加分项目
有以下行为表现,可以在年度积分值上直接加分。
1.因工作表现突出,党员个人当年度受乡发文表彰的加1分;受县级发文表彰的加2分;受市级发文表彰的加3分;受省级发文表彰的加5分;
2.为本村、部门集体经济或招商引资牵线搭桥,按投资额或贡献大小由支委会决定加分值;
3.积极参与防汛抗灾、森林防火等急难险重任务,或有见义勇为行为的,加5分;
4.其他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经支委会研究报乡党委同意后,酌情加分。
四、“一票否决”项目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置。
1.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检监察、公安、法院等机关处理的;
2.经常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及其他非法组织活动的,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3.信仰宗教或经常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4.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做党组织所分配工作的;
5.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计划外生育的;
6.本人煽动、参与或组织群众非法上访或越级上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