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联合审查实施办法(试行)资料
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1号

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正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1号)《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998年4月27日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招标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或参与投资的总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或总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外,必须实行招标投标。
否则,开户银行不予付款,有关部门不发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办理监督核验手续。
外商独资、国内私人投资等建设工程施工,是否实行招投标,由投资者自行决定。
市人民政府确认的保密、抢险、救灾等建设工程施工,可以不实行招标投标。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杭州市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交通、水利、电力等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办法负责本专业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市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专业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工作实施监督。
第五条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标办)具体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审查招标单位的资格、招标工程条件,审批招标申请书和招标文件;(二)组织发布招标信息和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核;(三)委托具有标底审计资格的机构审定标底;(四)监督开标、评标、定标和议标;(五)调解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纠纷;(六)监督承发包合同的签订。
浙江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要点2020.7

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第一分册:房屋建筑工程2020年7月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的实施意见》(浙建[2017]6号)的有关要求,将消防、人防、防雷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行联合审图,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工作。
同时,为明确审查内容,统一审查尺度,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等单位修编了《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以下简称“要点”)。
要点共分三个分册。
第一分册:房屋建筑工程。
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筑专业审查要点;第三章、结构专业审查要点;第四章、给排水专业审查要点;第五章、暖通专业审查要点;第六章、电气专业审查要点;第七章、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审查要点;第八章、建筑消防设计审查要点;第九章、房屋建筑专项设计工程审查要点;第十章、既有建筑改造工程审查要点;第十一章、人防地下室工程审查要点。
第二分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市道路工程审查要点;第三章、城市桥梁(桥涵)工程审查要点;第四章、给水排水工程审查要点;第五章、燃气工程审查要点。
第三分册:岩土工程勘察。
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构)筑物勘察审查要点;第三章、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审查要点。
要点的具体解释工作由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
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深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寄交: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编写组(地址:杭州市安吉路18号,邮编310006,E-mail:anji18@)。
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浙江盛院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浙江精创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浙江省工程勘察院杭州市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地下建筑设计研究院浙江城建煤气热电设计院有限公司台州市精筑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宁波市设联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温州建苑施工图审查咨询中心浙江省长三角标准技术研究院编写总指导:姚昭晖主要起草人:杨学林蒋建良吕正中何江杨彤姚国梁沈建平王保军许荣华魏开重祝东红顾建文张小玲陈传水曹季国虞慧忠王小红叶翠莲林鑫陈依虹徐钰何炬钢王卫洪陈瑶袁继纲谢武龚一琼周文鸿乔克昌周夏汀徐小君乔小壮路锦程王宙平单辉胡根兴杨德才杨成邓铭庭夏超戴鹏燕主要审查人:益德清殷农胡伟民肖志斌许国平王靖华陈波余俊祥沈明江周联英王英达王杏芳楼新涛周群建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建筑专业审查要点 (3)第一节基本规定 (3)一、图纸要求 (3)二、设计说明 (3)三、计算书 (4)第二节建筑设计通用规定 (5)第三节各类民用建筑 (11)第四节各类工业建筑 (22)第三章结构专业审查要点 (29)第一节基本规定 (29)一、设计总说明 (29)二、计算书 (31)三、特别不规则结构和超限高层结构 (32)四、其他要求 (32)第二节荷载和可靠度设计 (33)一、一般规定 (33)二、竖向荷载 (33)三、风荷载 (34)四、其它荷载或作用 (35)五、可靠度设计 (35)第三节抗震设计通用规定 (35)一、抗震设防分类和设防标准 (35)二、结构布置规则性 (36)三、地震作用 (37)四、抗震变形验算 (37)五、非结构构件 (38)第四节地基基础 (40)一、一般规定 (40)二、地基计算 (41)三、基础设计 (43)四、桩基础 (45)五、地基基础抗震 (47)第五节多、高层钢筋混凝土结构 (48)一、一般规定 (48)二、结构分析 (51)三、基本构造要求 (51)四、框架结构 (55)五、剪力墙结构 (58)七、筒体结构(框架-核心筒、筒中筒) (62)八、复杂高层结构(转换、伸臂加强、错层、连体、体型收进、悬挑) (64)九、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67)十、异形柱混凝土结构 (70)第六节多、高层钢结构 (73)一、一般规定 (73)二、计算要点 (75)三、构造措施 (77)四、钢结构防腐和防火设计 (81)第七节钢与混凝土组合结构(含高层混合结构) (82)第八节多层砌体结构 (87)一、一般规定 (87)二、砌体结构抗震一般规定 (91)三、多层砌体房屋抗震构造 (92)四、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抗震构造 (94)第九节大跨屋盖结构 (95)一、一般规定 (95)二、计算要点 (97)三、构造措施 (100)第十节其它结构 (103)一、单层钢筋混凝土柱厂房 (103)二、单层钢结构厂房-门式刚架 (107)三、单层空旷结构(剧院、剧场建筑) (113)四、地下建筑结构(单建式) (114)第十一节装配式混凝土结构 (115)一、一般规定 (115)二、连接设计 (117)三、楼盖设计 (118)四、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 (120)五、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 (121)六、多层装配式剪力墙结构 (123)七、外挂墙板 (123)第四章给排水专业审查要点 (125)第一节基本规定 (125)一、设计深度 (125)二、设计说明 (125)三、其他要求 (125)第二节给水 (125)一、水质和防水质污染 (125)二、给水系统 (126)第三节生活排水 (128)一、排水系统 (128)二、存水弯、通气管 (129)三、排水管道布置和敷设 (129)第四节雨水 (130)一、雨水排水量 (130)二、雨水系统 (130)第五节热水及饮水 (131)一、热水水质、水温 (131)二、热水系统 (131)三、水加热设备 (131)四、太阳能热水系统 (132)五、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 (132)六、管材、附件及管道敷设 (132)七、饮水 (132)第六节产品及设备 (133)第五章暖通专业审查要点 (134)第一节基本规定 (134)一、强制性条文 (134)二、设计依据 (134)三、设计施工说明 (134)四、设计深度 (134)第二节通风设计 (134)第三节空调设计 (135)第四节采暖设计 (135)第五节环保、卫生、安全设计 (135)第六章电气专业审查要点 (137)第一节基本规定 (137)第二节供配电和照明 (137)第三节防雷、接地和安全 (140)第四节无障碍设计 (141)第五节法规 (141)第七章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审查要点 (143)第一节建筑专业 (143)一、建筑节能 (143)二、绿色建筑设计 (144)第二节结构专业 (146)第三节给排水专业 (146)四、计量水表 (147)五、热水系统选择 (147)六、热水循环 (148)七、可再生能源利用 (148)第四节暖通专业 (148)一、节能设计审查要点 (148)二、绿色设计专项审查要点 (149)第五节电气专业 (150)第八章建筑消防设计审查要点 (154)第一节建筑专业消防设计审查要点 (154)一、建筑设计通用防火规范、标准 (154)二、各类民用建筑设计规范、标准 (158)三、各类工业建筑设计规范、标准 (163)四、建筑设计相关的技术要求、技术指南 (164)第二节结构专业消防设计审查要求 (164)第三节给水排水专业消防设计审查要点 (166)一、基本规定 (166)二、消防设施的设置 (167)三、消防给水 (167)四、室外消火栓 (169)五、室内消火栓系统 (169)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70)七、气体灭火系统 (171)第四节暖通专业消防设计审查要点 (171)第五节电气专业消防设计审查要点 (175)第九章房屋建筑专项设计工程审查要点 (179)第一节幕墙等外立面装饰工程 (179)一、幕墙建筑专业审查要点 (179)二、幕墙结构专业审查要点 (188)三、幕墙防雷审查要点 (192)第二节室内装饰工程 (192)一、室内装饰专业审查要点 (192)二、室内装饰给排水专业审查要点 (194)三、室内装饰暖通专业审查要点 (194)四、室内装饰电气专业审查要点 (195)第三节智能化工程 (195)第四节室外附属工程(室外管线、景观等) (196)一、建筑专业审查要点 (196)五、电气专业审查要点 (202)第十章既有建筑改造工程审查要点 (203)第一节建筑专业审查要点 (203)第二节结构专业审查要点 (203)一、一般规定 (203)二、既有建筑可靠性鉴定与抗震鉴定 (207)三、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与改造 (211)四、既有建筑结构加固与改造 (214)第三节给排水专业审查要点 (229)第四节暖通专业审查要点 (229)第五节电气专业审查要点 (229)第十一章人防地下室工程审查要点 (231)第一节基本规定 (231)一、适用范围 (231)二、审查申报应包含以下技术资料 (231)三、审查主要内容 (231)四、审查主要依据 (231)第二节建筑专业 (232)一、一般规定 (232)二、总体布局 (232)三、主体 (233)四、出入口 (234)五、通风口、水电口 (236)六、辅助房间 (236)七、柴油电站 (237)八、防护功能平战转换 (237)九、防水 (238)十、内部装修 (238)第三节结构专业 (238)一、一般规定 (238)二、地基与基础 (239)三、结构计算一般规定 (240)四、材料 (240)五、等效静荷载取值 (240)六、荷载组合 (244)七、内力分析与截面设计 (244)八、构造规定 (246)九、平战转换设计 (248)三、柴油电站 (253)四、平战功能转换 (254)第五节给水排水专业 (255)一、一般规定 (255)二、给水系统设计 (255)三、排水系统设计 (256)四、洗消设计 (257)五、电站的给水排水及供油设计 (257)六、平战转换设计 (258)第六节电气专业 (258)一、一般规定 (258)二、电源 (258)三、配电 (259)四、线路敷设 (260)五、照明 (260)六、接地 (261)七、柴油电站 (262)八、通信 (262)附录1 建筑专业相关强条索引 (263)附录2 结构专业相关强条索引 (284)附录3 给排水专业相关强条索引 (300)附录4 暖通专业相关强条索引 (309)附录5 电气专业相关强条索引 (316)附录6 人防专业相关强条索引 (339)第一章总则1为规范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明确审查内容,统一审查尺度,根据《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1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的规定,编制本要点。
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联合审查实施办法

附件2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联合审查实施办法(试行)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本级审批权限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联合审查管理。
各区、县(市)参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二、职责分工市建委牵头负责施工图联合审查的受理,组织施工图联合审查,协调审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负责施工图技术审查中介费用的统一收费。
市规划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市公安消防局、市财政局、市园文局(城区绿化办)、市卫生局、市住保房管局、市林水局、市气象局、市人防办(以下简称参审部门)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图审机构)为联合参审单位。
项目的具体参审单位由市建委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及各部门的法定职责确定。
参审部门可委托认定的中介机构代表参审部门参与审查。
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单位作为服务部门参加联审。
三、联审原则(一)依法行政原则。
各参审部门根据各自的法定职责,依法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并对审查内容作出许可(同意、合格)或不许可(不同意、不合格)的决定(意见)。
服务部门对基础设施的接入是否符合要求提出建议。
各参审部门参加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的项目类别(性质)、规模、审查的内容(条款)及法律依据应通过行政服务中心网和杭州政务网、杭州建设网向公众公布。
(二)一门受理原则。
建设单位统一向市建委施工图联合审查受理窗口(以下简称受理窗口)递交施工图审查申请及施工图文件(图纸、说明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三)一次告知原则。
第一次审查(以下简称首审)时,各参审部门针对图纸深度及法定审查内容提出的补正要求及修正意见,必须一次性告知。
(四)限时办结原则。
各参审部门的审查意见必须在集中审查的时限内作出,并在作出审查意见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加盖行政单位公章的决定书(审查意见)交市建委。
四、申报条件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申报要件包括下列内容:1.建筑、结构、水暖电全套施工图及电子文件、相应计算书。
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17联审各部门所需资料(最新)

负责对临时建设规划许可、各种市政管线进行审查。
1、原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及通知单复印件一份;
2、建筑总图及施工图(平、立、剖)加盖审图机构章各一套,综合管网总平面图1套。
3、经审图机构审查后的审查合格书。
市文广新局
负责对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省下放到市)
3.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4、取水许可申请的标的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时,第三者的承诺书或文件等相关资料;
5、联审审批资料表。
负责河道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查
1、涉及到河道工程的提供总平面图复印件及施工图。
2、联审审批资料表。
市人防办
负责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防空地下室建设等情况审查(省下放到市区)
一、就地同期修建人防工程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5、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提供电气施工图。
6、建筑物节能设计计算书。
(备注:设计文件均为施工图审查机构盖章后正式文本)
市住建局
负责组织协调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
1、《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申请表》;
2、经审图机构审查后的审查合格书
3、经规划部门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通知单》、规划设计条件。
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红章);
5、消防设计文件;
6、全套施工图纸(结构图除外)。
审批流程:建设单位在联审前,先将相关资料(不含施工图纸)送至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机构安排工作人员到单位进行施工图纸预审,预审合格后参加联审会,施工图纸直接报消防机构。
杭州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办法(最新)

《关于下发〈杭州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办法〉的通知》法规分类: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颁布日期:2011-11-28实施日期:2012-01-01失效日期:发布日期:2017-02-07时效性:有效颁布单位: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正文:杭府法审告[2011]38号杭州市规划局:你局上报的规范性文件《关于下发〈杭州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办法〉的通知》(杭规发[2011]567号)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市政府第194号令)和《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查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3]250号)的规定,准予公布。
杭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抄送:1、《杭州政报》编辑部2、市政府办公信息处理中心杭规发〔2011〕567号关于下发《杭州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办法》的通知局机关各处室、各分局、局属各单位:为贯彻实施《浙江省城镇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管理工作内容,规范管理人员的行政行为,根据相关要求,我局制定了《杭州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办法》,已经市政府法律审查,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学习,确保制度的贯彻实施。
附件:《杭州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办法》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主题词:城乡建设规划核实通知抄送:省建设厅;市法制办。
杭州市规划局办公室2011年11月29日印发校对人:林巾巾联系电话:87212750杭州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办法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确保建设工程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建设,保障城乡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城镇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杭州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拱墅区、江干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旅游度假区、杭州高新(滨江)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的竣工规划核实,适用本办法。
《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二合一”审批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1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二合一”审批实施办法(试行)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本级审批权限内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二合一”审批管理。
各区、县(市)参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二、审批管理部门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规划局联合负责主城区政府投资社会事业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二合一”的审批管理。
市建委、市规划局联合负责主城区除政府投资社会事业项目外的建设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二合一”的审批管理。
三、基本原则为简化审批流程,除重要地段、主要区域的建设工程项目需进行方案设计外(具体范围由市建委、市规划局制定),其余均直接进入初步设计。
需进行方案设计的建设工程项目,除项目特别要求或建设单位要求分两阶段报批外,一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原则上实行“二合一”合并审批。
建设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二合一”审批模式,以审批管理部门联合受理、联合审查、联合出件、联合发文、联合受理投诉的“五联合”为原则。
四、编制要求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的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二合一”设计文件(以下简称设计文件),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设计图纸、设计概算。
设计文件应满足初步设计深度要求。
五、联合受理设立建设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二合一”联合受理窗口(以下简称联合受理窗口)。
建设单位应按照“二合一”审批的受理要求,提交申请资料及申报要件,一式三份。
联合受理窗口审查要件是否齐全后决定是否予以进件。
对提交的要件由审批管理部门进行预审(3个工作日),受理要件内容不符合审查要求的,联合受理窗口出具不予受理单并一次性告知。
审批管理部门在预审时间内未提出不符要求意见的,联合受理窗口自动出具受理单。
预审时间计入审批承诺时间。
六、联合审查对于符合审查要求的建设工程项目,在联合受理窗口受理后,审批管理部门根据项目性质、规模确定参审单位,并组织联审。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乡建委关于杭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乡建委关于杭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发文字号】杭政办发[2000]140号【发布部门】杭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00.08.07【实施日期】2000.08.07【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P10【失效依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乡建委关于杭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2000〕14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城乡建委拟订的《杭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年八月七日杭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意见(杭州市城乡建委二○○○年五月十日)为切实加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做好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程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及《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以下意见:一、施工图审查是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基本建设必不可少的程序,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二、杭州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施工图审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三、本意见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依法取得审查资格的机构(单位),依据国家、省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对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政策性、安全性进行的审查。
四、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建设的(含新建、扩建、改建)所有住宅建筑、教学建筑和其余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建筑工程、工业厂房施工图设计文件均属于审查范围。
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见附表一,工业厂房设计等级分类见附表二。
五、凡属于审查范围的项目,由建设单位(业主)向审查机构(单位)提供以下材料:(一)批准的立项文件和初步设计批准文件;(二)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三)全套施工图(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及设计预算各一份;(四)各专业计算书及计算软件名称;(五)工程设计合同;(六)与本工程施工图密切相关的其它资料(新科技、新工艺鉴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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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
联合审查实施办法(试行)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本级审批权限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联合审查管理。
各区、县(市)参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二、职责分工
市建委牵头负责施工图联合审查的受理,组织施工图联合审查,协调审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负责施工图技术审查中介费用的统一收费。
市规划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市公安消防局、市财政局、市园文局(城区绿化办)、市卫生局、市住保房管局、市林水局、市气象局、市人防办(以下简称参审部门)和省建设行政主管
精品文档
部门认定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图审机构)为联合参审单位。
项目的具体参审单位由市建委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及各部门的法定职责确定。
参审部门可委托认定的中介机构代表参审部门参与审查。
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单位作为服务部门参加联审。
三、联审原则
(一)依法行政原则。
各参审部门根据各自的法定职责,依法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并对审查内容作出许可(同意、合格)或不许可(不同意、不合格)的决定(意见)。
服务部门对基础设施的接入是否符合要求提出建议。
各参审部门参加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的项目类别(性质)、规模、审查的内容(条款)及法律依据应通过行政服务中心网和杭州政务网、杭州建设网向公众公布。
(二)一门受理原则。
建设单位统一向市建委施工图联合审查受理窗口(以下简称受理窗口)递交施工图审查申请及施工图文件(图纸、说明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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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次告知原则。
第一次审查(以下简称首审)时,各参审部门针对图纸深度及法定审查内容提出的补正要求及修正意见,必须一次性告知。
(四)限时办结原则。
各参审部门的审查意见必须在集中审查的时限内作出,并在作出审查意见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加盖行政单位公章的决定书(审查意见)交市建委。
四、申报条件
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申报要件包括下列内容:
1.建筑、结构、水暖电全套施工图及电子文件、相应计算书。
2.经图审机构审查合格工程地质勘探报告。
3.规划条件、立项文件、方案及初步设计批复、环评批复、节能审查文件等政府批文。
4.有日照要求的提供日照分析报告。
5.工程概算。
6.设计合同。
精品文档
7.按照各审查部门公开的审查要求汇总的相关表格及图纸目录。
8.第二次审查(以下简称二审)项目应提交与首审时审查意见对应的修改、补正措施及相应的图纸目录。
9.其他需要的材料。
五、审批时限
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的审批首审时限为15个工作日,二审时限为5个工作日。
首审和二审之间的设计调整、专题协调会议的时间不计入审查时限内。
六、审批流程
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流程包括:
建设单位申报;
窗口审核、受理;
施工图文件先期送达各参审部门;
联合审查(首审)、明确审查意见;
制作书面审查意见;
精品文档
汇总;
送达建设单位;
二审申请;
受理;
分送各参审部门;
联合审查(二审)、明确审查决定;
制作审查决定;
汇总;
形成联合审查合格书(或不合格书);
送达等。
(一)窗口审核、受理。
建设单位向受理窗口统一递交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申请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图纸、说明),由受理窗口审核后按项目的性质、规模和报审内容确定参审部门,并将所需资料通过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审批平台分送各参审部门。
图审机构由受理窗口电脑摇号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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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首审。
各参审部门应根据各自的法定职责,依法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各参审部门可以要求其认定资格的技术中介机构参加或委托其进行审查。
无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法定依据的行政职能部门,不参加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
各参审部门可针对图纸深度,对图纸规范规定符合性提出补正要求及修正意见,相关要求及意见必须一次性告知。
(三)时间规定。
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受理后,由市建委于2个工作日内组织各参审部门集中联合审查。
联合审查时间一般项目为7个工作日,简易项目可缩减为1个工作日,复杂项目或大型项目为10个工作日。
(四)补正。
首审后,建设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正、修正工作。
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的,建设单位应向受理窗口提出中止联合审查申请。
已中止的项目再次申报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时,按首审受理。
(五)二审。
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采用“二进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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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和首审一次告知制度。
即施工图设计文件允许进行二次联合审查。
二审时,各参审部门必须作出许可(同意、合格)或不许可(不同意、不合格)决定(意见)。
首审已作出许可(同意、合格)决定(意见)的参审部门原则上可不再参加二审,但首审调整导致已批图纸作重大修改的除外。
(六)决定。
由参审部门对报审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作出许可(同意、合格)或不许可(不同意、不合格)的决定(意见),不许可(不同意、不合格)决定(意见)的依据必须是在首审时一次性告知。
(七)送达。
审查结束后,由受理窗口将各参审部门的审批文件及联合审查的结论意见统一送达建设单位。
各参审部门逾期未将审查结论意见送达受理窗口的,视作精品文档
该部门对该项目施工图予以许可(同意、合格)决定(意见),受理窗口逾期未将联合审查意见送达建设单位的(以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办结时间为准),视作集中审查对该项目施工图予以许可(同意、合格)决定(意见)。
七、授权
各参审单位在接到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通知和审查文本后,应确定1位(含)以上的参审人员和主审员,并对主审员予以授权。
首审和二审人员必须相对稳定,主审员原则上不得更换。
参审部门的书面意见应与参审人员在集中审查时的意见相一致。
八、协调
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首审后,建设单位根据参审部门的意见委托设计单位进行修正、完善设计时,因受项目环境条件、自然条件的限制或各专业规范之间的冲突,不能全部满足修正要求但不影响项目的结构安全、公众安全和公众利益的,精品文档
建设单位可向市建委提出协调要求,由市建委组织各相关参审部门专题协调,并以专题纪要形式明确相关的设计要求,二审时按纪要要求执行。
涉及强制性规范(标准)的,建设单位不得提出协调要求。
九、施工图设计文件修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确需修改的应报相关机构重新审查。
涉及到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修改的,应报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的审批部门进行调整设计审查。
十、适用规定
《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合格书》是建设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应提交的证明文件,建设单位不得使用未经联合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招投标和组织工程实施。
各行政部门的批后监管、竣工验收均应对照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精品文档
行行政监管和组织专项验收。
十一、其他
市建委负责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的统一收费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将审查费用结算至相应图审机构或其他专业图审机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施工图联合审查不包括深基坑维护设计专家论证、建筑节能专项评估、超限高层抗震设防专家论证等在施工图设计成果完成前应先期开展的技术论证内容。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集中受理、图审机构确定等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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