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尘布袋制造的国家标准及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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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尘布袋制造的国家标准及质量控制

除尘布袋制造的国家标准及质量控制

(一)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条件袋式除尘器滤袋前言本技术条件为实行国家环境保护产品认定而制定。

本技术条件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提出并归口。

本技术条件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起草,并由中国境保护产业协会袋式除尘委员会具体承担。

本技术条件起草单位:哈尔滨环保设备研究所,上海袋式除尘配件有限公司。

本技术条件主要起草人:朱德生、艾葵本技术条件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1 范围本技术条件规定了袋式除尘器使用的滤袋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技术条件合用于由袋式除尘器用滤袋。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含条文,在本技术条件中被引用即构成为本技术条件的条文,与本技术条件同效。

GB 12625---90 袋式除尘器用滤料及滤袋技术条件GB 6719----86 袋式除尘器分类及规格性能表示方法GB 12138---89 袋式除尘器性能测试方法JB/T 8471---1996 袋式除尘器安装技术要求与验收规范当上述标准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 要求3.1 基本要求1.滤袋应符合本技术条件的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技术文件创造。

2.滤袋所用的滤料、滤袋的型号与规格、圆形滤袋的半周长偏差、扁形滤袋的内周长偏差和扁形滤袋的内周长及长度极限偏差等应符合GB 12625-90 的规定。

3.外滤式滤袋也可以用外径或者外周长确定规格。

4.圆形滤袋的长度极限偏差应符合表1 的规定。

表1 圆形滤袋的长度极限偏差过滤方式长度L 长度极限偏差外滤≤6000 +20 0>6000 L/300 0内滤≤12000 0 -405.对需在花板、短管固定的带卡环的滤袋,在工作条件下的拉紧力必须保证滤袋不从花板或者短管上脱落。

3.2 滤袋的缝制1.滤袋缝线材质应与滤袋材质相同,滤袋缝线的强度必须>27N。

2.滤袋的纵向缝线必须坚固、平直且不得少于三条。

3.滤袋袋口的环状缝线必须坚固且不得少于二条;滤袋防瘪环的环状缝线必须坚固且每边不得少于二条;滤袋袋底的环状缝线允许单线,但必须缝制二圈以上。

布袋除尘器制造标准及检验要求DOC

布袋除尘器制造标准及检验要求DOC

布袋除尘器制造标准及检验要求1.设备监造内容a.滤料(滤袋)、笼骨、花板、离线阀、插板阀和卸灰阀等部件的制造加工和试运转及有关键部位预组装进行现场见证;b.钢结构的材质及焊接、漆膜厚度等需文件见证;1.2、设备和材料验收标准京泊除尘公司对除尘器和材料均进行出厂质量检验、检查和试运转,合格后方可运出。

并出具厂质量检验书、试验和试运转数据、检查成绩表及合格证书。

我公司提供的设备、材料严格按照DIN、ISO、JIS及招标方确认的相应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制造和检验。

并出具相关规范和标准名称。

我公司应向招标方提交检验大纲,包括:(1)设备的名称和规格(2)检验项目(3)检验方式、所使用的草图和工具(4)检验采用的标准号该大纲需经双方确认,如果招标方对我方提交的检验大纲有任何不同的观点招标方和我方要进行协商以解决问题。

招标方有权费派遣检验人员到我方的工厂和投标方的检验人员一起对被检验的主要设备进行调查和出厂检验。

在设备装配和检验之前1个月,我公司通知招标方,双方应对设备进行联合检查。

双方应在人员、时间的安排及其它实际事物的处理上对联检事项进行周密安排并相互取得一致意见。

在设备联合检验期间,我公司为招标方的检验人员提供技术资料提供方便并提供必要的检验工具、仪器及测试设备。

如果招标方检验人员要求超出检验大纲的检验项目,额外的检验项目将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进行。

出厂检验原则上按照检验大纲和联合检验主要设备的附表,如果选择检验的设备有某个数据不能满足标准和要求,招标方有权对整个设备进行检查。

1.3、开箱检验(1)“设备”和“材料”运抵现场后,招标方将对“设备”“材料”进行开箱检验。

我方有权自费派员参加检验。

(2)“招标方在开箱前一个月,将需开箱检验的箱号、设备名称、开箱日期、地点等信息通知我公司,在开箱检验期间,招标方应向我公司检验人员提供式作上的便利的条件,如我公司通知招标方不参加开箱检验或不能在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内参加检验,招标方将自行开箱检验。

布袋除尘器粉尘排放标准

布袋除尘器粉尘排放标准

布袋除尘器粉尘排放标准
布袋除尘器粉尘排放标准是指对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粉尘排放进行限制的要求。

以下是常见的布袋除尘器粉尘排放标准:
1. 粉尘排放浓度限值:通常要求粉尘排放浓度在一定范围内,例如每标准立方米排放浓度不得超过50mg/m3。

2. 粉尘颗粒大小限制:要求排放的粉尘颗粒大小在一定范围内,通常以颗粒直径来表示,例如要求排放的粉尘颗粒直径小于
10μm。

3. 粉尘排放总量限制:要求单位时间内排放的粉尘总量不得超过一定限制,例如小时排放限制为100mg。

4. 粉尘排放的可见烟度限制:要求排放的可见烟度不得超过一定限制,常用目视法进行评估。

这些标准可以依据不同国家、地区以及具体行业的要求而有所不同。

布袋除尘器的粉尘排放标准的制定旨在保护环境、减少空气污染,并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布袋国标验收标准

布袋国标验收标准

布袋国标验收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布袋国标验收标准,是指在建筑施工领域中对布袋砂制品的质量进行评定和验收的一套统一标准。

布袋国标验收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旨在保障建筑工程质量,提高布袋砂制品的可靠性和耐久性,为广大建筑施工者和使用者提供可靠的品质保证。

本文将从布袋国标验收标准的制定背景、标准内容、执行要求等方面进行详细分析和介绍。

二、标准内容1. 布袋砂制品的物理性能:包括布袋砂的密度、抗压强度、吸水率、气孔率等物理性能指标;2. 布袋砂制品的化学性能:包括布袋砂的含水率、PH值、铁含量、硅含量等化学性能指标;3. 布袋砂制品的外观质量:包括布袋砂的表面平整度、色泽均匀度、裂缝、划痕等外观质量指标;4. 布袋砂制品的使用性能:包括布袋砂的耐磨性、耐冲击性、抗压性等使用性能指标;5. 其他相关标准:如布袋砂制品的包装、储存、运输要求等。

以上内容均为布袋国标验收标准的主要内容,具体标准和指标值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补充,以适应不同地区和不同工程项目的具体需求。

三、执行要求1. 验收单位:验收单位应符合国家相关资质要求,由建筑行业协会、政府监管部门或第三方专业机构组成;2. 验收人员: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验收经验,熟悉布袋国标验收标准的具体要求;3. 验收流程:验收流程应符合标准规定,包括布袋砂制品的取样、检测、评定和结果反馈等环节;4. 验收记录:验收单位应妥善保存验收记录,包括布袋砂制品的验收报告、检测数据、合格证明等资料;5. 验收结果:验收单位应根据验收结果,对符合标准要求的布袋砂制品给予合格认定,并及时反馈给建设单位。

以上是布袋国标验收标准的执行要求,通过完善的执行体系和严格的验收流程,可以有效保障布袋砂制品的质量和性能,提高建筑工程的可靠性和耐久性,实现建设单位和施工方的共赢。

第二篇示例:布袋国标验收标准是指在布袋建筑领域中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验收工作的规范和要求。

布袋除尘器 标准

布袋除尘器 标准

布袋除尘器标准
布袋除尘器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 制作标准:
除尘器布袋的纵向缝线必须牢固,平直且不得少于三条。

除尘器布袋袋口的环状缝线必须牢固且不得少于二条。

除尘器布袋防瘪环的环状缝线必须牢固且每边不得少于二条。

除尘器布袋袋底的环状缝线允许单线,但必须缝制二圈以上。

除尘器布袋下料长度尺寸偏差为±10mm。

除尘器布袋的周边缝制针码要均匀,袋纵向针码不得小于15针/10cm,
横向针码不少于12针/10cm;缝制好的除尘器布袋不得有漏洞,损伤缺陷。

直径大于200mm,长度大于5000mm的除尘器布袋应做拉伸试验,其
伸长量应符合要求。

2. 过滤效率标准:
布袋除尘器的过滤效率是衡量其性能的重要指标之一。

根据国家标准,布袋除尘器的过滤效率一般可分为三级:一级过滤效率为90%,二级过滤效
率为95%,三级过滤效率为99%。

这些标准建立在对颗粒物直径的限制上,以保证除尘器能够有效地去除空气中的污染物。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需获取更多详细信息,建议查阅各行业协会网站或咨询相关从业者。

滤袋检验标准及运行控制

滤袋检验标准及运行控制

解压密码滤袋检验标准及运行控制第八章、除尘布袋制造的国家标准、质量控制、安装使用等要素。

(一)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条件袋式除尘器滤袋前言本技术条件为实行国家环境保护产品认定而制定。

本技术条件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提出并归口。

本技术条件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起草,并由中国境保护产业协会袋式除尘委员会具体承担。

本技术条件起草单位:哈尔滨环保设备研究所,上海袋式除尘配件有限公司。

本技术条件主要起草人:朱德生、艾葵本技术条件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1范围本技术条件规定了袋式除尘器使用的滤袋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由袋式除尘器用滤袋。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含条文,在本技术条件中被引用即构成为本技术条件的条文,与本技术条件同效。

GB 12625---90 袋式除尘器用滤料及滤袋技术条件GB 6719----86 袋式除尘器分类及规格性能表示方法GB 12138---89 袋式除尘器性能测试方法JB/T 8471---1996 袋式除尘器安装技术要求与验收规范当上述标准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要求3.1 基本要求1.滤袋应符合本技术条件的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技术文件制造。

2.滤袋所用的滤料、滤袋的型号与规格、圆形滤袋的半周长偏差、扁形滤袋的内周长偏差和扁形滤袋的内周长及长度极限偏差等应符合GB 12625-90的规定。

3.外滤式滤袋也可以用外径或外周长确定规格。

4.圆形滤袋的长度极限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圆形滤袋的长度极限偏差过滤方式长度L长度极限偏差外滤≤6000 +20 0>6000 L/300 0内滤≤12000 0 -405.对需在花板、短管固定的带卡环的滤袋,在工作条件下的拉紧力必须保证滤袋不从花板或短管上脱落。

3.2 滤袋的缝制1.滤袋缝线材质应与滤袋材质相同,滤袋缝线的强度必须>27N。

2.滤袋的纵向缝线必须牢固、平直且不得少于三条。

3.滤袋袋口的环状缝线必须牢固且不得少于二条;滤袋防瘪环的环状缝线必须牢固且每边不得少于二条;滤袋袋底的环状缝线允许单线,但必须缝制二圈以上。

布袋除尘器制造标准及检验 要求

布袋除尘器制造标准及检验    要求

布袋除尘器制造标准及检验要求1.设备监造内容a.滤料(滤袋)、笼骨、花板、离线阀、插板阀和卸灰阀等部件的制造加工和试运转及有关键部位预组装进行现场见证;b.钢结构的材质及焊接、漆膜厚度等需文件见证;1.2、设备和材料验收标准京泊除尘公司对除尘器和材料均进行出厂质量检验、检查和试运转,合格后方可运出。

并出具厂质量检验书、试验和试运转数据、检查成绩表及合格证书。

我公司提供的设备、材料严格按照DIN、ISO、JIS及招标方确认的相应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制造和检验。

并出具相关规范和标准名称。

我公司应向招标方提交检验大纲,包括:(1)设备的名称和规格(2)检验项目(3)检验方式、所使用的草图和工具(4)检验采用的标准号该大纲需经双方确认,如果招标方对我方提交的检验大纲有任何不同的观点招标方和我方要进行协商以解决问题。

招标方有权费派遣检验人员到我方的工厂和投标方的检验人员一起对被检验的主要设备进行调查和出厂检验。

在设备装配和检验之前1个月,我公司通知招标方,双方应对设备进行联合检查。

双方应在人员、时间的安排及其它实际事物的处理上对联检事项进行周密安排并相互取得一致意见。

在设备联合检验期间,我公司为招标方的检验人员提供技术资料提供方便并提供必要的检验工具、仪器及测试设备。

如果招标方检验人员要求超出检验大纲的检验项目,额外的检验项目将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进行。

出厂检验原则上按照检验大纲和联合检验主要设备的附表,如果选择检验的设备有某个数据不能满足标准和要求,招标方有权对整个设备进行检查。

1.3、开箱检验(1)“设备”和“材料”运抵现场后,招标方将对“设备”“材料”进行开箱检验。

我方有权自费派员参加检验。

(2)“招标方在开箱前一个月,将需开箱检验的箱号、设备名称、开箱日期、地点等信息通知我公司,在开箱检验期间,招标方应向我公司检验人员提供式作上的便利的条件,如我公司通知招标方不参加开箱检验或不能在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内参加检验,招标方将自行开箱检验。

布袋除尘器国家标准

布袋除尘器国家标准

布袋除尘器国家标准布袋除尘器是一种常见的工业除尘设备,广泛应用于各种工业生产领域。

为了规范布袋除尘器的设计、制造和使用,我国制定了相关的国家标准,以保障工业生产环境的清洁和安全。

本文将对布袋除尘器国家标准进行介绍和解读。

首先,布袋除尘器国家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设备的结构和材料、除尘效率、运行稳定性、维护保养等。

在设备的结构和材料方面,国家标准规定了布袋除尘器的主要部件应采用耐高温、耐腐蚀、耐磨损的材料,并且具有一定的机械强度和密封性能。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布袋除尘器在高温、腐蚀等恶劣环境下能够正常运行,并且具有较长的使用寿命。

其次,国家标准对布袋除尘器的除尘效率也做出了明确的要求。

除尘效率是衡量布袋除尘器性能优劣的重要指标,国家标准规定了不同工况下的最低除尘效率要求,以确保布袋除尘器能够有效地去除粉尘和颗粒物,保障生产环境的清洁和员工的健康。

此外,国家标准还对布袋除尘器的运行稳定性和维护保养提出了具体要求。

布袋除尘器作为工业生产中的重要设备,其运行稳定性直接关系到生产的正常进行。

国家标准规定了布袋除尘器在各种工况下应具有稳定的运行性能,能够适应工艺参数的变化,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同时,国家标准还对布袋除尘器的维护保养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清灰系统、布袋更换、设备检修等内容,以确保布袋除尘器能够长期稳定运行。

总的来说,布袋除尘器国家标准的制定对于规范布袋除尘器的设计、制造和使用具有重要意义。

遵循国家标准,可以保障布袋除尘器的性能和质量,提高工业生产环境的清洁度和安全性,保护员工的健康。

因此,生产企业和相关部门应严格遵守国家标准,确保布袋除尘器的设计、制造和使用符合标准要求,为工业生产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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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尘布袋制造的国家标准及质量控制(一)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条件 袋式除尘器 滤袋 前 言 本技术条件为实行国家环境保护产品认定而制定。

本技术条件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提出并归口。

本技术条件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起草,并由中国 境保护产业协会袋式除尘委员会具体承担。

本技术条件起草单位:哈尔滨环保设备研究所,上海袋式 除尘配件有限公司。

本技术条件主要起草人:朱德生、艾 葵 本技术条件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技术条件规定了袋式除尘器使用的滤袋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由袋式除尘器用滤袋。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含条文,在本技术条件中被引用即构成为本技术条件的条文,与本技术条件同效。

GB 12625---90 袋式除尘器用滤料及滤袋技术条件 GB 6719----86 袋式除尘器分类及规格性能表示方法 GB 12138---89 袋式除尘器性能测试方法 JB/T 8471---1996 袋式除尘器安装技术要求与验收规范 当上述标准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 要求 3.1 基本要求 1.滤袋应符合本技术条件的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技术文件制造。

2.滤袋所用的滤料、滤袋的型号与规格、圆形滤袋的半周长偏差、扁形滤袋的内周长偏差和扁形滤袋的内周 长及长度极限偏差等应符合 GB 12625-90 的规定。

3.外滤式滤袋也可以用外径或外周长确定规格。

4.圆形滤袋的长度极限偏差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1 圆形滤袋的长度极限偏差 过滤方式长度 L 长度极限偏差 外滤 ≤6000 +20 0 >6000 L/300 0 内滤 ≤12000 0 -40 5.对需在花板、短管固定的带卡环的滤袋,在工作条件下的拉紧力必须保证滤袋不从花板或短管上脱落。

3.2 滤袋的缝制 1.滤袋缝线材质应与滤袋材质相同,滤袋缝线的强度必须>27N。

2.滤袋的纵向缝线必须牢固、平直且不得少于三条。

3.滤袋袋口的环状缝线必须牢固且不得少于二条;滤袋防瘪环的环状缝线必须牢固且每边不得少于二条;滤 袋袋底的环状缝线允许单线,但必须缝制二圈以上。

3.3 缝制质量 缝线的针距、缝合宽度应符合 GBl2625—90 中第 8 章和第 9 章的规定并满足: a)不允许连续跳线且 lm 缝线内跳线不超过 1 针、1 线、1 处; b)无浮线; C)不允许连续掉道且 lm 内掉道不超过 1 处。

3.4 滤袋破损1.滤袋应保证无破损。

2.覆膜复合滤袋的缝制,应保证覆膜表面不被损伤。

3.对小于 5mmx5mm 的覆膜损伤允许补缝同样滤料予以修复, 对大于 5mmx5mm 覆膜损伤的滤袋不允许出厂。

4 检验方法 8.4.1 缝制质量采用目测检验。

8.4.2 缝线的抗拉强度检测可采用非金属材料试验机或其他拉力试验方法。

8.4.3 破洞、覆膜损伤采用目测检验。

8.4.4 滤袋半周长、周长检测按 GBl2625—90 第 7 章的规定进行。

8.4.5 带固定滤料用卡环的滤袋脱落检验 8.4.6 外滤式滤袋滤袋口卡环处用专用模具测量。

8.4.7 内滤式滤袋有卡环的应与专用模具抱紧,在拉紧力符合 JB/T 8471 规定的最大拉紧力条件下不允许掉 袋。

8.4.8 滤袋长度极限偏差检验 8.4.9 外滤式滤袋应在自由状态下检验。

8.4.10 内滤式滤袋应在滤袋长度方向具有拉力的情况下进行,拉力值见表 2。

表 2 滤袋长度极限偏差拉力值 滤袋规格 mm 拉力值 N 拉力值偏差 % 160160±10 180180±10 200200±10 230230±10 250250±10 300300±10 5 检验规则 8.5.1 滤袋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8.5.2 抽样方法 滤袋检验的抽样方法为随机抽样,每批滤袋抽样率为 5%,且不少于 10 只。

8.5.3 检验项目 a)几何尺寸; b)缝制质量; c)缝线; d)破损和覆膜表面的损伤。

8.5.4 出厂检验 1.每批滤袋应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附有产品合格证。

2.按 5.3 项目进行出厂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第 3 章的规定。

8.5.5 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鉴定; b)产品投产后,在材料、工艺上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 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d)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检验要求。

1.按 5.3 检验项目进行型式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规定。

2.任一只、任一项目不合格应加倍抽检,如仍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格。

6 国家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按型式检验进行。

(二)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定技术条件袋式除尘器用滤料 1 范围 本技术条件规定了袋式除尘器用滤料的命名、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贮存和 运输。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各种类型与规格的袋式除尘器用滤料。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含条文,通过在本技术条件中被引用即构成本技术条件的条文,与本技术条件同效。

GB/7 2828—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7 2829---87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GB/7 4745—84 纺织织物 表面抗湿性能测定方法(沾水试验方法) GB/7 5455—85 纺织织物 阻燃性能测定 垂直法 GB/* 7687—87 玻璃纤维过滤布 GB/*12625—90 袋式除尘器用滤料及滤袋的技术条件 GB/T 12703----91 纺织品静电测试方法 了 C/T 590--1995 玻璃纤维针刺毡过滤材料 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 分类与命名 按加工方法将滤料分为三类:织造滤料、非织造滤料和复合滤料。

9.3.1 织造滤料:用织机将相互垂直的经线和纬线,按一定的组织规律织成的滤料。

9.3.2 非织造滤料:不经过传统的纺纱和织造过程制成的滤料。

9.3.3 复合滤料:将两种和两种以上不同材料复合而成的滤料。

4 滤料的命名 9.4.1 合纤滤料的命名 1.合纤滤料的名称一般由滤料的材质、加工方法(见表 1)、织物组织(见表 2)和单位面积质量等四部分的代号 组成。

对于有特殊功能的滤料,尾部再附加其功能的代号 2.对于一般合纤滤料,取其主成份材质的代号;对于复合滤料则需取其所用各种物品主成份材质的代号。

表一 滤料加工方法代号 加工方法代号 织造法 W 非织造法 NW 复合法 C3.织造滤料和非织造滤料基底的织物代号见表 2表二 滤料织物组织代号 织物组织代号平纹 P 斜纹 T 缎纹 S 4.2 玻纤滤料命名 1.连续玻纤过滤布的名称由滤料所用玻纤材质、是否经过处理、单位面积质量(按 g/m2 计,取值到十位)公 称厚度(mm)×100、幅度(cm)和处理剂等的代号组成。

(1)玻纤材质代号见表 3 表三 玻纤材质代号 玻纤类型无碱中碱高碱高强 代号 ECAS (2)玻纤布不经过处理的代号为 W,经过处理的代号为 WF。

2. 玻纤膨体纱滤布的名称由所用玻纤材质(见表 3)、纱的类型(膨体纱以 T 表示)、是否经过处理(见 3.2.2.1(2))、单位面积质量(g/m2)、幅宽的公称值(cm)和处理剂等的代号组成。

3.玻纤针刺毡滤料的名称由所用玻纤材质 (见表 3) 加工方法的代号 、 (玻纤针刺毡属针刺非织造物以 NWWF 表示)和单位面积质量公称值(按 g/m2 计,取值到十位)组成。

4.玻纤滤料命名示例见附录 C。

5 要求 5.1 基本要求 产品应符合本技术条件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和批准的技术文件制造。

对合纤滤料应进行表 4 中各项目的检验,并达到该表所列技术指标的要求。

表四 合纤滤料检验项目及技术要求 序号特性子序号考核等级检验项目技术要求 针刺毡机织布机织圆筒布 1 形态特性 1-1A 材质按设计要求考核 1-2B 结构按设计要求考核 1-3C 单位面积质量,g/m2 记录实测数据 1-4A 单位面积质量偏差,%±5±3±3 1-5C 厚度,mm 记录实测数据 1-6C 厚度偏差,%±10±7±7 1-7C 幅度,mm 记录实测数据 1-8B 幅宽偏差,mm±10-0±10-0 1-9C 半圆长,mm 记录实测数据 1-10B 半周长偏差,%±2-1 2 透气特性 2-1C 透气度,m3/m2min 记录实测数据 2-2B 透气度偏差,%±25±15±15 3 强力特性 3-1A 断裂强力 N/5×20cm 经向记录实测数据按表 5 技术要求考核3-2 纬向 4 伸长特性 4-1A 断裂伸长率,%经向 4-2 纬向 5 阻力特性 5-1C 洁净滤料阻力系数记录实测数据 5-2B 动态滤尘阻力,Pa≤240 6 滤尘特性 6-1A 静态除尘率,%≥99.5 6-2 动态除尘率,%≥99.9 6-3B 粉尘剥离率,%≥60 表 5 合纤滤料强力及伸长特性技术要求 滤料拉伸特性针刺毡滤料机织滤料 一般针刺毡强力针刺毡一般机织滤料高强低伸机织滤料 断裂强力 N/5×20cm 经≥800≥1200≥2200≥3000 纬≥1000≥1400≥1800≥2000 断裂伸长率,%经≤35≤35≤27≤23 纬≤55≤50≤25≤21 径向定负荷伸长率,%<1 表 6 玻纤滤料检验项目及技术要求 序号特性子序号考核等级检验项目技术要求 连续玻纤滤布玻纤膨体纱滤布玻纤针刺毡 1 形态特性 1-1A 材质记录检验结果 1-2B 结构按设计考核 1-3C 单位面积质量,g/m2 记录实测数据 1-4A 单位面积质量偏差,%+10-3±10 1-5C 厚度,mm 记录实测数据 1-6C 厚度偏差,%±10±10 1-7C 幅度,mm 记录实测数据 1-8B 幅宽偏差,mm+10-3+10-3 1-9C 半圆长,mm 记录实测数据 1-10B 半周长偏差,%±2(只供考核可平压的圆筒布)─1 2 透气特性 2-1C 透气度,m3/m2 min 记录实测数据 2-2B 透气度偏差,%±15±15±25 3 强力特性 3-1A 断裂强力 N/5*20cm 经向记录实测数据按附录 G 考核 3-2 玮向 4 伸长特性 4-1A 断裂伸长率%经向<10<15 4-2 玮向 5 阻力特性 5-1C 洁净滤料阻力系数 Pa 记录实测数据 5-2B 动态滤尘阻力,Pa250 6 滤尘特性 6-1A 静态除尘率,%≥959999.5 6-2 动态除尘率,%≥9999.599.96-3B 粉尘剥离率,%≥60 6 试验方法 6.1 合纤和相近滤料的形态和拉伸特性检验 1.滤料单位面积质量按 GB 4669 的规定测定,其正、负偏差分别为五个实测值中的最大值、最小值与平均值 之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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