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方案
西安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

西安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西安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5年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建保〔2015〕48号)和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实施意见》(陕建发〔2015〕116号)精神,提升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在尊重群众自愿选择、自主决定补偿方式的前提下,制定我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方案。
一、方式与途径(一)货币直接补偿给被征收人。
对自愿选择货币化安置的被征收人,可直接给予货币补偿,由被征收人自行购买商品住房。
(二)征收人购买商品住房安置被征收人。
由征收人按照公开、透明、择优的原则,可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比价等方式,统一集中购买区位、价格、配套设施适宜的商品住房,用于安置被征收人。
市级棚户区改造项目由实施单位负责制定相应的商品房购买方案,报市城改办备案。
(三)政府通过搭建平台或预订服务,提供房源供被征收人选购。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可根据选择货币化安置的被征收人的安置需求,以单个项目为单位或辖区统筹,通过搭建平台提供商品住房信息的方式或通过征收人向开发建设单位支付订金锁定房源的方式,提供比市场售价优惠一定幅度的房源,供被征收人自主选择购买,并由被征收人与开发建设单位结算购房价款,办理相关手续。
二、责任主体市城改办是本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主管部门。
市建设、规划、国土、财政、房管、地税、市政、公安、工商、教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的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力度,新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40%,货币化安置面积折合为实物安置面积后计入本年度保障房考核任务。
三、具体措施(一)提高货币化安置奖励标准。
1.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化安置,在执行《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征收与补偿办法》)“如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20%给予补贴”规定的基础上,在征收奖励期限内再给予不超过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20%作为奖励。
一拖棚改最新安置方案

七、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成立安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置工作的统筹协调。
2.政策宣传: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被征收人充分了解其权益和义务。
3.社会稳定:建立健全信访接待制度,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4.监督检查:加强对安置工作的监督,确保公开透明。
2.产权置换:提供一拖棚户区改造后的新建住房作为产权置换房源。
3.异地安置:根据被征收人意愿,协调其他地区的安置房源。
五、安置流程
1.发布征收决定:通过官方渠道发布征收决定,明确征收范围、期限、补偿标准等。
2.房屋评估:由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房屋价值评估。
3.签订补偿协议: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评估。
3.签订补偿协议: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明确补偿金额、补偿方式等内容。
4.房屋腾退: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房屋腾退。
5.补偿款发放:征收部门按照补偿协议约定,及时发放补偿款。
6.安置房交付:新建安置房达到交付条件后,通知被征收人办理入住手续。
2.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被征收人充分了解相关政策。
3.建立健全信访维稳机制,及时解决安置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
4.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安置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5.加强对征收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八、附则
1.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本市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一拖棚户区改造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4.实施征收:被征收人按协议约定完成房屋腾退。
5.补偿支付:征收部门按时支付补偿款项。
2024年棚户区改造安置工作方案(二)

2024年棚户区改造安置工作方案(二)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桌面上,我泡了杯热茶,打开电脑,开始构思这个方案。
棚户区改造,这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涉及到无数家庭的命运,我深知责任重大。
一、项目背景想起那些破旧的棚户区,阴暗潮湿,电线乱拉,安全隐患无处不在。
改造这些区域,不仅是为了提升城市形象,更是为了让那些生活在那里的居民有一个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据最新统计,2024年计划改造的棚户区涉及5000户家庭,任务相当艰巨。
二、安置原则1.公平公正:确保每个家庭都能享受到政策带来的福利,安置过程中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确保生活质量:改造后的安置房要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提供完善的配套设施。
3.灵活安置:根据居民的实际需求,提供多种安置方式,如货币补偿、实物安置等。
三、安置方案1.货币补偿:对于愿意放弃原有住房,选择货币补偿的居民,我们将根据市场评估价给予合理的补偿。
(1)交通便利:位于城市主干道附近,出行方便。
(2)配套设施完善:包括幼儿园、小学、购物中心等。
(3)绿化率高:确保居民生活在优美的环境中。
3.租赁安置:对于暂时无法购买安置房的居民,提供租赁住房,租金低于市场价。
四、安置流程1.宣传动员: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改造政策,让居民了解改造的意义和安置方案。
2.摸底调查:对棚户区居民进行摸底调查,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意愿。
3.制定安置计划:根据摸底调查结果,制定详细的安置计划。
4.实施安置:按照安置计划,有序推进安置工作。
5.跟踪服务:在安置过程中,提供跟踪服务,确保居民顺利过渡到新生活。
五、保障措施1.政策保障:制定相关政策,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2.资金保障:确保改造项目的资金需求,确保工程进度。
3.监督保障:设立监督小组,对改造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居民利益。
六、后期工作1.配套设施建设:加快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2.社区管理:加强社区管理,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
老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最新)

老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X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是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之一,对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具有重大意义。
按照相关规划,拟将老街片区打造成集商业、居住、休闲等功能为一体的商住核心区。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切实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依法推进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和《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X政办发〔X〕11X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国家棚户区改造有关政策和该区域房屋市场调查情况,特制定以下补偿安置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征收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X届X中、X中、X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规划引领、依法征收、统筹项目建设,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积极稳妥地推进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确保老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稳步实施。
(二)征收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规划引领,依法征收,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决策X、程序正当原则;坚持征收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准原则。
二、征收范围及时间(一)征收范围:东起天井梁-高家湾-卢家槽西坡山根,西至河堤X,北起董家巷,南至防洪渠区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用房、集资建房、商品房和居民自建房屋。
共涉及城北社区、关二社区、关一社区部分村居民房屋约1000户3100人,房屋面积约10万平方米,项目规划用地约160亩。
项目分为三期实施,一期征迁范围为东起天井梁西坡山根,西至河堤X,北起董家巷,南至百司巷。
二期征迁范围为东起高家湾西坡山根,西至河堤X,北起百司巷,南至粮食巷。
三期征迁范围为东起卢家槽西坡山根,西至河堤X,北起粮食巷,南至防洪渠。
具体以项目改造规划红线图为准。
(二)起征时间:起征时间、征收期限和奖金计算基准日以县房屋征收部门通知确定的时间为准。
三、征收人与被征收人(一)X县人民政府为项目房屋征收人。
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工作方案

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工作方案以下是 9 条关于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工作方案:1. 咱得把安置小区选个好地方啊,就像给咱的家找个温暖的窝一样!得交通便利吧,周围配套设施也得跟上,这样大家以后生活多方便啊,对吧?就好比你不用跑老远才能买到生活用品,家门口啥都有了,多好!2. 房屋质量那可不能含糊!不能像纸糊的一样,这可是咱以后要住长久的地方啊!必须坚固耐用,你想想,要是质量不好,那住得能安心吗?这能行?3. 户型设计也很重要啊!不能搞那些奇奇怪怪的户型,得实用,适合咱老百姓生活才行。
这就跟穿衣服似的,得合身才舒服呀,你说是不是?4. 小区环境必须得打造好呀!要有花草树木,有休闲的地方,让大家能放松心情。
不能像个荒地一样,那多难受啊。
就像咱都喜欢去公园散步,为啥呀,环境好呗!5. 补偿标准要合理呀!不能让老百姓吃亏,这可是大家应得的呀。
要是补偿不合理,那大家心里得多憋屈呀,能乐意吗?6. 回迁工作的流程得清晰明了呀!不能让大家摸不着头脑,这一步该干啥,下一步该干啥,都明明白白的。
就好像走在一条大道上,路标的清清楚楚,咱就不会走错路呀!7. 服务要到位呀!工作人员得热情耐心,有啥问题都给咱解决好。
不能板着个脸,爱答不理的,那像话吗?这不跟去吃饭,遇到个服务差的服务员一样让人不爽嘛!8. 后期的管理也不能落下呀!小区得有人好好管,卫生、安全都得有保障。
不然住进去乱哄哄的,那多烦人呀,这不等于白改造了吗?9. 大家都得积极配合呀,这可是关乎咱自己生活的大事。
如果都不配合,那工作咋开展呀?这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嘛,对吧?所以咱都得齐心协力把这事办好咯!我的观点结论就是: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工作必须用心去做,考虑到方方面面,让老百姓真正过上好日子!。
棚户区居民搬迁安置实施方案

棚户区居民搬迁安置实施方案棚户区居民搬迁安置实施方案1. 引言棚户区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特有的住房问题,解决棚户区居民的住房问题是当前城市化进程中的重大任务。
本方案旨在制定科学合理的搬迁安置实施方案,促进棚户区改造和居民生活质量的提升,切实解决居民住房问题,并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2. 搬迁安置目标本方案的搬迁安置目标是,在一定时间内完成棚户区居民的搬迁和安置工作,确保每个居民能够安居乐业。
具体目标如下:- 住房改造:对于符合搬迁条件的棚户区居民,进行合理分配新建或经过整修的住房,确保每户家庭住房问题解决;- 就业安置:为棚户区居民提供就业机会和培训,提升居民的就业能力,促进居民自主创业;- 社会保障:完善棚户区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在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的同时,鼓励居民参与社会活动;- 社区建设:加强对搬迁后的社区管理和服务建设,提高社区的文化、教育、医疗等基础设施,为搬迁居民提供良好的社区环境。
3. 搬迁安置程序本方案的搬迁安置程序分为三个主要阶段:筹备阶段、实施阶段和管理阶段。
具体如下:(1)筹备阶段本阶段主要任务是收集棚户区居民信息,确定搬迁安置方案的具体细节,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规划、住房建设、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等。
- 收集信息:通过调查问卷、实地勘察等方式,收集棚户区居民的基本信息,包括人口、家庭结构、收入等;- 制定方案:结合收集到的居民信息和城市发展目标,制定棚户区搬迁安置方案,明确搬迁对象、安置方式和时间表;- 调查评估:对搬迁对象进行评估,确定其搬迁需求和可行性,确保搬迁安置方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拟定预算:根据方案的实施需求,编制搬迁安置的预算计划,保证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2)实施阶段本阶段主要任务是按照方案要求,进行住房改造、就业安置、社会保障和社区建设等工作。
- 住房改造:根据居民需求和方案要求,新建或整修建筑,确保每户居民有适宜的住房条件;- 就业安置:通过与企业、政府、社会组织等合作,为居民提供就业机会和培训,提供创业支持,促进居民就业;- 社会保障: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的服务,确保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社区建设:加强社区管理和服务建设,提高社区基础设施,完善公共设施,提供居民文化、教育、医疗等服务。
棚户区安置方案

4.多户型安置:根据家庭成员结构和需求,提供不同户型的安置房源。
五、安置流程
1.征求意见:广泛征求居民对安置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听取居民诉求。
2.制定安置方案:根据征求意见和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安置方案。
3.宣传动员: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安置政策,提高居民的知晓度。
4.签订安置协议:与居民签订安置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本方案的解释权归本项目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完。
第2篇
棚户区安置方案
一、前言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棚户区改造的政策精神,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棚户区居民生活品质,确保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安置方案。
二、安置原则
1.公平公正:确保所有棚户区居民在安置过程中享有平等权益,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安置。
3.政策宣传: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居民对安置政策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4.配套服务:完善安置小区的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居民生活品质。
5.监督考核:对安置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七、附则
1.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3.本方案的解释权归本项目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3.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安置政策,提高居民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4.完善配套服务:加强安置小区的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
5.强化监督考核:对安置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七、附则
1.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2.保障基本生活:充分考虑居民的生活需求,确保安置后的生活水平不降低。
棚户区改建住房拆迁补偿规则方案(2篇)

棚户区改建住房拆迁补偿规则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棚户区改建成为了城市管理和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
在进行棚户区改建时,需要涉及到大量的拆迁工作,为了保障拆迁户的权益,制定一套合理的补偿规则方案就显得尤为重要。
下面是一个关于棚户区改建住房拆迁补偿规则的方案,旨在保障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一、补偿范围1. 住房补偿:根据被拆迁户的房屋面积、所在地段、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相应的补偿金额,以合理的市场价格购买相同性质的住房。
2. 搬迁补助:额外给予被拆迁户一定比例的搬迁补助,用于支付搬迁过程中的交通费用、运输费用等。
3. 物业补助:对于有共有设施的小区,按照合理标准给予被拆迁户一定比例的补助,用于支付新居所在小区的物业费用。
4. 再安置补助:对于已移居至其他城市或地区的被拆迁户,额外给予一定的再安置补助,用于帮助其在新城市或地区重新安置。
二、补偿标准1. 房屋面积补偿:根据被拆迁户的房屋面积,按照市场价格和政府相关政策规定的补偿比例确定补偿金额。
2. 土地使用权补偿:对于有土地使用权的被拆迁户,根据合理标准给予一定比例的土地使用权补偿,以补偿其失去的土地权益。
3. 生活困难补助:对于生活困难的被拆迁户,可以给予一定额度的生活困难补助,用于改善其生活条件。
4. 劳动力再就业补助:对于因拆迁而失去工作的被拆迁户,可以提供一定比例的再就业补助,用于帮助其重新就业。
三、补偿程序1. 拆迁补偿方案公示:在拆迁前,相关政府部门应当将拆迁补偿方案及相关细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十日,以确保被拆迁户对补偿方案有充分的了解和接受。
2. 协商签约:被拆迁户和拆迁方进行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
3. 补偿款支付:拆迁后,相关政府部门按照补偿协议支付相应的补偿款项给予被拆迁户。
4. 争议解决机制:对于因拆迁补偿产生的争议,设立专门的调解机构,对争议进行公正、公平、公开的调解,最大程度保障被拆迁户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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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项目
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项目是***区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重点项目,按照城市整体规划,****区人民政府决定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实施拆迁。
为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整体拆迁安置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拆迁范围
凡在******棚改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及附属物,均属于本次拆迁范围。
二、被拆迁人的确定
凡在拆迁红线范围内的非住宅房产(公产)所有人和持有合法有效房屋证件的住宅(私产)房产所有人,均属本次拆迁的被拆迁人。
(一)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合法性,以国土、规划及相关部门确权手续为准。
(二)无合法手续、无房屋权属证明或未经审批擅自占有国有土地所搭建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均属于违法建筑。
三、拆迁主体、评估机构及实施单位
责任主体:******市****区人民政府
评估机构:评估机构需具有相应的资质
拆迁主体:******市****区******街街道办事处和中标承建商
四、拆迁期限及相关事宜
(一)、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征求意见公示期限:
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
(二)、搬迁期限: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
(三)、本方案公告后,被拆迁人即可携带《房产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拆迁办公室,选择货币补偿的、签订货币补偿协议;选择产权调换的,签订产权调换安置协议;选择异地安置购买现房的(*******小区),签订购房协议。
五、新安置房源的区位、户型及标准
(一)、安置房源:******改造小区
(二)、安置房平面图、户型图及效果图见附图
(三)、新安置住房标准:本次新安置楼为高层住宅(剪力墙结构),屋内毛墙毛地,防盗门分户,普通照明,不设卫生洁具,普通上下水,户内不做门,阳台封闭。
六、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法
(一)、拆迁补偿安置原则
1、补偿安置采用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安置、现房置换三种办法进行安置补偿,被拆迁人可任选其中一种安置方式。
2、对被拆迁房屋的结构、用途和建筑面积的认定,以房屋合法产权凭证记载的事项为准;产权凭证记载不清的,参考被拆•—2 —•
迁房屋的规划建设用途、产权产籍或房产管理资料记载确认。
3、分户原则
被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确需分户的,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必须有“房屋产权凭证”持有人的书面申请;二是新分户人必须具备房屋产权凭证的申请资格,且是“房屋产权凭证”持有所有权人的父母或子女,同时截止在20年5月8日年满18周岁,并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三是以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共同认定的总的有效安置面积进行分割,签订分户协议书并公证。
4、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按其原房屋使用性质给予补偿安置。
5、对于办产权房屋,应由房屋所有人办完产权手续后,全面积安置补偿,或仅对产权部分给予安置补偿。
6、有合法产权依据的储藏室,按1000元/平方米进行货币补偿。
7、房屋内的装修补偿,以第三方评估的价格,进行货币补偿。
8、20年月日后修建的房屋不予置换、不予补偿。
(二)拆迁补偿标准
1、货币补偿:
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以“房屋产权凭证”载明的有效面积,按以下单价进行补偿。
住宅按4200元/平方米
商业一层按8000元/平方米、商业二层按700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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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及以上按6500元/平方米。
写字楼平均按4500元/平方米。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货币补偿:
(1)被拆迁人与承租人就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
(2)房屋产权不明确的、产权人下落不明的;
(3)被拆迁房屋的共有权人对安置方式的选择达不成一致的;
(4)被拆迁房屋已设定抵押、典权的;
2、产权调换:
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按以下原则进行调换:
(1)、产权调换面积确定:按产权凭证记载的面积,住宅按“拆一还一点二”、商业按“拆一还一点一”、办公按“拆一还一点一”进行产权调换。
(2)、超过产权证登记的面积的私自搭建部分,认定为违法建筑,不予补偿。
(3)住宅部分的被拆迁人,每证可优惠购买20平方米建筑面积,优惠价按4500元/平方米+楼层层价购买,超出部分按市场价的九折购买。
被拆迁人所选安置房建筑面积小于被认定的可置换面积的,剩余部分按4200元/平方米给予货币补偿。
(4)商业部分的被拆迁人,按新建的商业楼层,若超出被认定的安置面积,超出部分按对应的补偿单价进行补差,若不足被认定的安置面积,不足部分按相应的补偿单价进行补偿。
补偿单价为一层按8000元/平方米、二层按7000元/平方米、三层以•—4 —•
上按6500元/平方米。
(5)办公部分的被拆迁人,按新建的商业楼层,若超出被认定的安置面积,超出部分按对应的补偿单价进行补差,若不足被认定的安置面积,不足部分按相应的补偿单价(4500元/平方米)进行货币补偿。
3、异地现房安置
选择现房安置的被拆迁人,按产权调换标准执行。
现房安置房源位于******市********小区高层住宅。
(三)、新安置楼房楼层层价
新建安置楼房住宅部分五层(含五层)以下不设楼层层价,五层以上每上一层增加30元/平方米。
(四)、配套费用
被拆迁人原房屋中未设煤气、暖气及磁卡电表的,新安置房应交纳配套费:煤气3550元/户;暖气53元/平米(商业90元/平米);磁卡电表880元/户。
原房屋安装配套设施的,所选择安置房屋原面积部分不再收取相应的配套费,超过原房屋面积部分按规定缴纳。
(五)维修基金
根据********号文件规定,新安置住房按高层住宅95元/平方米缴纳公共设施维修基金,此项费用由拆迁实施单位代收代缴。
七、搬迁、临时安置补助及奖励等费用标准
(一)、搬迁补助费标准
住宅部分依据有效房产证件,每证一次搬迁补助费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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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元。
商业部分每户一次搬迁补助费标准为15元/平方米。
办公楼部分每户一次搬迁补助费标准为15元/平方米。
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被拆迁人,给予一次搬迁补助费;选择产权调换及异地现房安置的被拆迁人,给予二次搬迁补助费。
(二)、临时安置过渡费标准
本次临时安置过渡费的补偿对象为实际在本改造项目用地范围内居住的房屋所有权人。
被拆迁人可自行临时过渡方式,回迁期限不超过36个月;被拆迁人确实无法自行过渡,由拆迁人提供临时过渡周转房的,不再发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住宅部分被拆迁人可依据分户协议书,按户计算,拆迁人每月支付临时安置过渡费为1000元。
商业部分拆迁人每日支付2元/平方米的过渡费,办公楼部分拆迁人每日支付1.2元/平方米的过渡费。
1、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拆迁人一次性给予6个月临时安置过渡费。
2、选择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在规定期限内搬迁的居民,拆迁人一次性支付一年的过渡费,以后每半年支付一次。
3、若超出36个月后,因为安置房不到位导致不能回迁的,超出时限部分,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支付2倍的临时安置过渡费。
(三)、搬迁奖励费标准
被拆迁人在20 年月日前签订拆迁补偿结算协议并按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的(包括结清房内各项费用),交回房屋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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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凭证,以房屋产权凭证为单位,每证给予奖励1万元搬迁奖励费;在20 年月日至20 年月日内完成以上条件的,奖励5000元/户/证;超出时间期限的,不享受奖励。
商业及办公被拆迁人在征收公告明确的搬迁期限内,商业及办公总前3名,每户按50元/平方米进行奖励。
(四)、电话、有线、网络补偿
被拆迁人住宅装有电话、有线电视及网络的,按有线电视500元/户、有线电话160元/户、网络宽带200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偿。
八、不同产权置换
(一)、住宅置换车位:
经项目征迁协调小组研究同意,住宅置换车位的,按住宅安置面积,1∶1.28的标准置换。
(二)、住宅置换商业:
经项目征迁协调小组研究同意,住宅置换店面的,按住宅安置面积,首层2.73∶1、二层2.18∶1、三层及以上按1.82:1的标准置换,外街转角处的楼层商业,在上述补差基础上,每平方米加价2000元。
商业置换住宅的,按商业置换面积,按以上对应比例。
九、其他事项
(一)、被拆迁人腾空房屋前,应结清房屋所涉及的各项费用,如水电暖等。
被拆迁人腾空房屋后,要保持房屋结构完整、设施齐全,不得损坏或拆除门窗、各类用表等附属设施,以保证公共安全,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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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方案所称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三)、拆迁实施单位与被拆迁人在搬迁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拆迁补偿协议,或者被拆迁人不明确的,由拆迁实施单位做出补偿决定,被拆迁人在补偿决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实行先搬迁先选房原则。
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搬迁腾房并签订协议的,由拆迁人发给被拆迁人“封房单”,被拆迁人凭“封房单”顺序号换取相应的“选房证”顺序号。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窒执行。
(六)、本方案内所需认定、界定等工作由拆起实施单位工作组组织执行。
(七)、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市****区人民政府
20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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