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项目实施方案
高新区2018年度城中村改造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

高新区2018年度城中村改造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
高新区2018年度城中村改造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
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全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三年计划安排,高新区2018—2020三年城中村改造计划项目共5个,分别是秦集镇姜顾村的小尹庄自然庄、塘面杨自然庄,河北村的迎宾大道以东自然庄,秦集村的何关自然庄,大徐村的大徐自然庄。
其中2018年目标为:实施城中村改造项目4个,分别是小尹庄、塘面杨、何关、大徐,需征收房屋402220平方米,被征迁群众1876户,确保完成征收1000户。
具体情况如下:
一、小尹庄、塘面杨自然庄征收计划执行情况
该项目为2018年度计划实施项目,由于申请国开行融资贷款筹集征收及安置补偿款的,该款项2018年实际没有到位,造成项目征收工作无法启动,结转至2018年度实施。
目前继续申报国开行融资贷款,计划6月份出台征收方案,融资贷款到位即启动征收工作。
两个项目初步测算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67700平方米,被征迁群众810户。
二、何关、大徐自然庄征收计划执行情况
该项目原计划2019年实施,按照市里的统一要求,提前至2018年实施。
目前已拟定申报农发行融资贷款,正等待该行的后续工作要求和安排,共涉及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被征迁群众1066户。
安置房建设地点已经落实,正安排高
投公司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包括项目选址、土地组卷、申报用地指标和预规划设计条件等,按照农发行过去的工作节奏,10月份能够启动征收工作。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主城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石政规〔2018〕8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主城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主城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石政规〔2018〕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全国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住建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和《石家庄市D级危房改造三年攻坚方案》(石政办函〔2016〕132号)等政策文件要求,积极落实省、市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快推进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和新华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力争2020年底前完成改造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要求,积极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的重要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善于创新,勇于担当,将棚户区改造摆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政治高度加快推进实施。
二、基本原则主城区棚户区改造遵循“辖区主导、区域平衡,全面推进、突出重点,顶层设计、清单管理”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类实施,政策指导,逐步推进”的原则;坚持“先落实安全措施,后推进实施改造”的原则,加快推进主城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
三、任务目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的“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的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要求,力争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主城区现有城市棚户区改造,重点是国有土地上的C、D级危房改造,消除人民群众居住安全隐患。
九龙坡区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九龙坡区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重庆市九龙坡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二○一八年四月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采购公告我委拟对九龙坡区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计划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磋商。
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1.项目名称九龙坡区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计划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背景:根据九龙坡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由我委牵头组织开展九龙坡区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前期我委已组织开展了全区棚户区的摸底梳理工作,目前棚户区改造范围已由市规划局统一划定,我区共包含新胜片区、新农片区、冬瓜山片区等34个棚改区域,涉及7个区级平台公司。
为配合棚户区场地整治及建筑拆迁工作,有效支撑棚改区后期用地开发,特针对棚改区配套基础设施开展统一梳理工作,并根据棚改地块工作计划同步制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推动相关工作开展。
2.2 工程规模:本次工作范围为九龙坡全区棚改范围,共34个棚改片区。
2.3 工程地点:重庆九龙坡区。
2.4 工期要求:中标单位于中标后20个工作日内向业主提交正式成果。
2.5 质量目标: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并达到采购人要求。
3. 供应商资格3.1 基本资格条件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2 特定资格条件1.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2.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城市规划或城乡规划或规划设计等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3. 外地投标单位须提供入渝备案表,且在重庆工商注册有正式的分支机构,否则不得参与本次投标;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衡阳市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衡政发〔2018〕10号

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衡阳市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正文:----------------------------------------------------------------------------------------------------------------------------------------------------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衡阳市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衡政发〔2018〕10号各城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各方责任成立衡阳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发改、财政、国土、住建、规划、环保、审计等市直相关部门及各城区政府、“两区一园”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兼任。
各成员单位要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各单位具体职责如下:市棚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审定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办法和措施,审定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资金计划、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统筹协调棚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市棚改办主要职责:负责研究和起草我市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政策;负责拟定全市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审核棚改项目,下达工作任务和棚改项目的报批工作;对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组织对已完工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验收;考核各实施单位工作绩效。
城区政府主要职责:拟定编制本辖区内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资金计划和年度改造计划;初审本辖区内拟需改造的棚户区项目;组织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前期工作、项目建设及信访维稳工作;组织实施辖区内棚户区改造工作;组织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的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工作;完成市棚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任务。
南充市嘉陵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规划

南充市嘉陵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规划(2018年-2020年)为切实做好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着力解决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7部委《关于做好棚户区调查摸底和2018-2020年改造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党的群众工作路线,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改善民生为根本目的,将城市棚户区改造与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生活环境相结合,不断加大棚户区改造步伐,促进嘉陵城市建设实现健康协调发展。
二、规划原则(一)科学规划,分步实施。
根据嘉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科学确定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优先安排连片规模大、住房条件困难、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的项目。
(二)以人为本,依法推进。
棚户区改造应充分尊重棚户区居民的意愿,在得到95%以上棚户区居民支持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棚户区改造中涉及拆迁补偿安置,应严格执行城市房屋拆迁、评估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障拆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群众得到实惠。
(三)政府主导,多方参与。
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协调职能和引导作用,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必要的支持。
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推行市场化运作,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政策配套、自求平衡”的模式,积极争取政策融资,充分吸纳民间资本,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
(四)统筹兼顾,同步配套。
坚持配套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报批、同步实施,组织好新建安置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和商业、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公共绿化、环保、无障碍设施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切实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中心城区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方案的通知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中心城区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3.26•【字号】驻政办〔2018〕31号•【施行日期】2018.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中心城区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方案的通知驻政办〔2018〕31号驿城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驻马店市中心城区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26日驻马店市中心城区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方案为积极稳妥推进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结合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的有关政策,按照统筹规划、规范运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我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实现驻马店高质量跨越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实施棚户区改造工作。
坚持统一规划,集中连片改造,从居住条件困难、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的地块入手,结合功能片区、重点工程和重点区域项目建设,区分轻重缓急,分阶段有序组织实施。
坚持市政府监管,各区政府(管委会)主导,由各区政府(管委会)设立融资平台,负责棚户区内居民安置、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公共设施配建,并准确测算棚户区改造项目收益和债务,确保不形成大的债务风险。
三、目标任务(一)总体目标从2018年至2020年,计划利用3年时间,共计划完成改造项目153个(城中村改造项目66个,棚户区改造项目87个), 占地面积43834.4亩,征收房屋面积3184.2万平方米,涉及84959户,373854人,计划建设安置房面积1487.6万平方米,计划投资592.2亿元。
包头市2018年-2020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规划

包头市2018年-2020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规划包头市把改善棚户区居民住房条件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的改造。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包头市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局下发的《关于做好棚户区调查摸底和2018-2020年改造计划的通知》,本着自下而上,尽力而为的原则,积极组织各旗县区开展摸底调查工作。
经汇总,共涉及居民53681户,改造面积约1030万平方米,根据调查情况编制了《包头市2018年-2020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规划》,共8个地区(白云区、达茂旗无改造计划),其中,2018年19211户;2019年19930户;2020年14540户,共计投资约243亿元。
各地区改造计划如下:——昆区2018年-2020年改造计划35581户,其中,2018年14000户;2019年13530户;2020年8051户。
——青山区2018年-2020年改造计划1500户,其中,2018年500户;2019年335户;2020年665户。
——东河区2018年-2020年改造计划4558户,其中,2018年873户;2019年1925户;2020年1760户。
——九原区2018年-2020年改造计划2476户,其中,2018年825户;2019年825户;2020年826户。
——高新区2018年-2020年改造计划1152户,其中,2018年462户;2019年380户;2020年310户。
——石拐区2018年-2020年改造计划674户,其中,2018年100户;2019年240户;2020年334户。
——土右旗2018年-2020年改造计划3240户,其中,2018年950户;2019年1190户;2020年1100户。
——固阳县2018年-2020年改造计划4500户,其中,2018年1501户;2019年1505户;2020年1494户。
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内江高新区胜利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

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内江高新区胜利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2.24•【字号】内府公告〔2018〕6号•【施行日期】2018.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内江高新区胜利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内府公告〔2018〕6号因内江高新区胜利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需要,依据《内江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征决字〔2018〕第3号),决定对下述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实施征收。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范围胜利街道新立社区、蟠龙社区所在区域1-1、1-2、1-3、1-4、1-5、1-6、1-7、1-8、1-9九个地块内的房屋及附属物。
具体范围以征收部门公布的征收范围红线图为准。
二、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三、征收补偿合同签约期限在模拟征收签约期限内签订的模拟征收合同自征收决定下达之日起生效。
未签订模拟征收合同的,补偿合同签约期限为自征收决定下达之日起三十日内。
四、房屋征收部门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五、房屋征收投诉电话(0832)5155199六、其他事项因国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被征收人如不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征决字〔2018〕第3号),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四川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内江高新区胜利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一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内江市人民政府2018年12月24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8-####年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项目
实施方案
根据“两治三改”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房屋调查摸底工作结果,为积极稳妥的推动我县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项目,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皖政〔####〕##号)等规定,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年实施##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号)要求,为全力推进我县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工作,改善棚户区及城中村居民的居住条件,确保我县2018-####年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目标顺利完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水平、改善城镇环境为目标,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配套建设,高标准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工作目标
于2018年-####年#月##日前完成2018-####年“两治三
改”棚户区改造及“城中村”改造项目。
(三)主要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
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各责任单位作为政府主导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
棚户区改造项目由老城改造指挥部办公室进行管理。
坚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分工负责、强化配合的原则。
#、坚持政府推进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
充分发挥个人、企业等多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资金。
#、坚持依法运作、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
在棚户区拆迁补偿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使用、资金管理、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物业管理、最低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坚持科学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
依据总体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功能完善。
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的原则。
#、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
既要立足长远,又要面对现实,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综合治理,稳步推进。
#、坚持促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兼顾的原则。
要正确处理推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棚户区改造既要
逐步推进,又要充分考虑居民的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
在棚户区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妥善解决好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在政策上给予合理的照顾。
二、实施项目
“两治三改”我县共摸底调查棚户区改造项目及“城中村”项目##个,总户数####户,####人,建筑面积######.####平方米,拆迁面积######.####平方米,计划用地面积####.#亩,计划总投资##.##亿元。
一、棚户区改造项目#个,总户数####户、####人,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拆迁面积######.####平方米,计划用地面积####.#亩,计划总投资##.##亿元。
#、酒东新村二期项目(####年续建项目)###户,###人,建筑面积#####平方米,计划用地面积##.#亩,计划总投资#.#亿元。
#、中山菜市B、C地块二期项目(####年续建项目)###户,###人,建筑面积#####平方米,计划用地面积##.#亩,计划总投资#.##亿元。
#、新集村项目摸排###户,####人,建筑面积######.####平方米,拆迁面积######.####平方米,计划用地面积##亩,计划总投资#.##亿元。
-3 -
#、谢郢社区谢郢项目户数摸排###户,###人,建筑面积#####平方米,拆迁面积#####平方米,计划用地面积##.##亩,计划总投资#.#亿元。
#、新湖村项目摸排###户,####人,建筑面积######平方米,拆迁面积######平方米,计划用地面积###亩,计划总投资#.##亿元。
#、“稻香花园”社区斜路陈项目摸排###户,###人,建筑面积######平方,拆迁面积######平方,计划用地面积###亩,计划总投资#.#亿元。
#、临淮路缪郢社区缪拐项目摸排###户,###人,建筑面积#####平方米,拆迁面积#####平方米,计划用地面积###.##亩,计划总投资#.#亿元。
#、大市场项目摸排###户,####人,建筑面积#####平方米,拆迁面积#####平方米,计划用地面积##亩,计划总投资#.#亿元。
二、“城中村”改造项目#个,总户数###户、####人,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拆迁面积######平方米,计划用地面积###亩,计划总投资#.##亿元。
#、八里塘项目摸排###户,###人,建筑面积######平方米,拆迁面积######平方米,计划用地面积###亩,计划总投资#.#亿元。
#、高山社区项目摸排###户,###人,建筑面积#####平方米,拆迁面积#####平方米,计划用地面积##亩,计划总投资####万元。
三、实施计划
按项目所在乡镇的上报实施意见,初步实施计划如下:
2018年实施项目:酒东新村二期项目(####年续建)、中山菜市B、C地块二期项目(####年续建)、新集村项目。
####年实施项目:“稻香花园”社区斜路陈项目、谢郢社区谢郢项目、新湖村项目、八里塘项目、高山社区项目。
####年实施项目:临淮路缪郢社区缪拐项目、大市场项目。
四、安置方式
采取货币化安置项目:临淮路缪郢社区缪拐项目、谢郢社区谢郢项目、八里塘项目、高山社区项目、大市场项目、“稻香花园”社区斜路陈项目。
采取实物安置项目:酒东新村二期项目、中山菜市B、C地块二期项目、新集村项目、临淮路缪郢社区缪拐项目、谢郢社区谢郢项目、新湖村项目、八里塘项目、大市场项目、“稻香花园”社区斜路陈项目。
五、建设标准
#、棚户区改造的详细规划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必须按
-5 -
批准的规划方案完成改造区域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要设施齐全,达到节能型住宅要求。
小区环境要进行硬化、绿化和建设必要的服务中心,做到道路畅通,环境整洁,办事快捷。
#、棚户区回迁居民的楼房户型面积控制标准,在结合居民住房实际情况,居民的收入水平以及通过入户详细调查了解棚户区居民意愿的基础上确定。
#、改造后的住宅小区实行标准化物业管理,保证居民生活环境有明显改善,安居乐业,社区和谐健康发展。
#、工程所用材料、施工工艺、节能标准、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较高的资质、资信和良好的业绩。
六、资金筹措与使用
(一)改造建设资金筹措
#、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补贴以及上级配套资金。
#、政府对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扶持。
#、积极争取各商业银行贷款。
#、社会出资。
(二)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棚户区改造资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七、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
#、土地政策。
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并完成拆迁安置工作的国有建设用地,由县土地储备机构统一纳入储备计划,实施开发整理,也可以委托有资质、有实力的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建设用地的开发整理。
开发整理后的土地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税费减免政策。
棚户区改造项目按相关政策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收费;与棚户区建设有关的经营性收费项目按国家相关减免政策执行,其他按淮南市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执行。
#、拆迁安置政策。
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
棚户区房屋拆迁安置,原则上实行“就地”或“就近”安置,对不愿实物安置的拆迁户,实行货币安置,不做产权调换安置。
被拆迁人选择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的,根据具体项目拆迁实施方案确定。
八、组织实施
#、入户调查摸底。
由棚户区项目所在乡镇组织人员入户调查,摸清棚户区居民住户的房屋产权归属,建筑结构、面积及附属情况,住户身份、户籍、人口组成、就业情况、经济收入、改造安置意愿等,一户一档,汇编成册,为棚户区改造提供详实资
-7 -
料。
#、宣传发动。
利用广播、电视、听证会、入户调查、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宣传棚户区改造的政策和意义。
通过宣传使广大棚户区居民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达到推动和促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目的。
#、依法拆迁。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阳光拆迁,和谐拆迁”,统一标准,严格执行。
要做到补偿安置标准公开、回迁安置方案公开、拆迁和回迁房屋面积公开、评估标准公开、搬迁顺序号公开,逐户签订书面拆迁安置协议。
#、建设监管。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计划,依法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确保棚户区改造工程规范、优质、按期进行建设。
施工图及设计文件要经过审查;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物业管理。
棚户区改造新建回迁住宅小区实行“政府引导、属地管理、业主自助、多方筹资、逐步走向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模式。
九、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委和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责任分工
各项目所在地乡镇成立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棚户区改造的规划、拆迁、实施、推进、综合和协调工作。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