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亚里士多德的自然观念
技艺摹仿自然—亚里士多德《诗学》中的摹仿思想述评

【摘要】《诗学》是西方文学史上的一部重要著作,其中提炼出来的“摹仿说”对后人的启示作用是巨大的,对后来的西方文学及其评论有着重要的影响。
文章就其中的摹仿思想作了一定的探讨和评述。
【关键词】诗学;摹仿;西方文学《诗学》作为西方现存最早的一篇高质量完整的论诗和关于如何写诗及进行诗评的专著,其作者亚里士多德(aristotles,公元前384年~前322年)是大规模、跨学科的研究工程的设计者,是古希腊哲学的集大成者。
亚里士多德把知识或科学分为三类,分别是理论或思辩科学、实践科学和制作科学。
诗就属于制作科学,制作科学的任务是制造,其目的就体现在制作活动以外的产品上。
《诗学》集中反映了一种新的比较成熟的诗学思想精华,具备丰富的理论内涵和宝贵的使用价值,后人提炼出了“摹仿说”,其对整个西方文学史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本文就《诗学》中有关“摹仿”的思想做简要的分析和论述。
亚里士多德有一句名言:“技艺摹仿自然。
”因为他认为自然不是一种盲目的力量,相反,自然仿佛是有目的的。
它有既定的发展方向并且受内在法则的制约,自然是一种仿佛了解自己的希望和生产目的的运做方式。
在《物理学》中,技艺就和自然一样,是一种生产力量,两者有着引人注目的相似之处:它们的工作对象都是具体的材料,产品都具有一定的形态,目的都是为了生产出材料和形态的结合物。
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技艺必须采用在自然中已经被证明有效的生产程序和方法,“技艺模仿自然”就是这种意义上的摹仿。
可以看到,技艺和自然存在于一个互补的机制中,技艺得益于自然的启示,自然得益于自然的辅佐。
技艺可以挖掘自然的潜力,填补自然的不足,纠正自然的缺陷,实现自然的愿望。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技艺是对于自然的一种有益的“增补”。
古希腊人一般不注重区别技艺和艺术,在他们看来,所有的包含技术制作活动的都是“技艺”,而技艺的特点却是按照规则或可行的方式从事某项生产或推动某种活动的进行,显然,这一点也适用于对艺术进行诠释。
亚里士多德时间、空间与运动概念的述评

亚里士多德时间、空间与运动概念的述评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322〕是古希腊著名的科学家和哲学家。
在物理学方面,亚里士多德最重要的贡献是创造了这门学科的名称,〝物理〞一词的现代拉丁文〝Physica〞,是他从希腊字φυσικ〔自然〕一词推演而来的。
«物理学»是亚里士多德的重要著作之一。
运动是亚里士多德«物理学»中的核心观念。
他说:〝既然自然是运动和变化的根源,而我们这门学科所研究的又正是关于自然的问题,因此必须了解什么是运动。
因为不了解运动,也就无法了解自然。
〞亚里士多德相信:〝自然发生着和存在着的事物必然有推动者在推动着它的运动。
〞因而亚里士多德提出了宇宙运动的观点:运动是永恒的,必然有一个永恒的第一推动者,整个宇宙在第一推动者推动下和睦的运动着。
亚里士多德认为,运动不是孤立的:〝如果没有空间、虚空和时间,运动也不能存在。
〞〝离开事物就没有运动,因为变化中的事物总是或为实体方面的或为数量方面的或为性质方面的或为空间方面的变化。
〞〝离开了上述,事物不会有任何运动和变化,因为上述事物之外再无任何存在。
〞关于运动的本性问题,亚里士多德认为运动有四个本性:〔1〕连续性;运动不能有间断,间断就意味着停留,停留就意味着终断。
〔2〕过程性;亚里士多德认为,潜能的事物〔作为潜能者〕的实现即是运动。
例如,能质变的事物〔作为能质变者〕的实现就是性质变化,能够增多的事物及其反面—能够减少的事物的实现就是增和减,能产生的事物和能灭亡的事物的实现就是生与灭,能移动的事物之实现就是位移,这就是运动。
〔3〕物质性;在亚里士多德的观念里,运动的种类不是单一的,而是纷繁复杂、多种多样的,运动可概括为四种:实体方面的变化、性质方面的变化、数量方面的变化和位置方面的变化。
〔4〕时空性;〝时间是关于前和后的运动的数。
〞运动的连续向表现为先后,而先后正是时间流逝的本质特征。
对于运动的定义,亚里士多德还有更明白易懂的表述法:运动是能主动的事物和能被动的事物,作为能主动者和能被动者的实现。
亚里士多德

亚里士多德(Aristotle,BC384—BC323)是古希腊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政治学家和百科全书式的大学者,被恩格斯称为古希腊学者中“最博学的人物”。
他的代表作之一《政治学》是西方政治学和法学的奠基之作,在该书中,他关于法律问题的论述对西方法律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关于自然法的含义,在人类认识史上出现过多种不同的认识。
但通常是指宇宙秩序本身中作为一切指定法制基础的关于正义的基本和终极的原则的集合。
自然法的权利,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意谓着由自然,也就是说由人的本性、由社会的本性、以及甚至由物的本性中,可演绎出某些法则,这些法则可供给一个整体而言对人类行为举止适切的规定。
亚里士多德明确将法律分为自然法和人定法,认为自然法是反映自然秩序的法,是普遍的、永久不变的法,高于内容变化不定的人定法,是人定法制定的依据。
亚里士多德也认为自然法高于人定法,但他不是简单的比较孰高孰低,而是把明确的把正义作为法律的目的,并进而把正义作为批判法律好坏的标准,明确指出了实行法治的前提在于法是良法。
亚里士多德视正义为城邦的原则,由正义衍生法律,确定了法律以正义为价值目标。
所谓天赋人权,实际上就是人在自然状态下就已经享有的权利,所以也有人直接把它称作自然权利。
相比人在进入文明社会以后用法律固定下来的权利,它不受人间任何意志或权力的干涉,只以自然法作为它的根本准则。
天赋人权学说最初的渊源是13~16世纪的文艺复兴运动。
作为文艺复兴运动的主要思潮的人文主义,在反神学的斗争中发现了“人”,并要求以“人”为中心,把人作为一切的出发点和归宿点。
天赋人权源于拉丁文jus nafural,应译为自然权利;中国早年译成“天赋人权”,后一直沿用。
近代自然法学派的一个重要概念,意指人具有天生的生存、自由、追求幸福和财产的权利。
认为在国家形成之前的自然状态下,人是自由和平等的,生命、自由追求幸福与财产是人的固有品质,也是人固有的权利。
这种权利受到自然法(人类理性)的指导与规定。
浅析亚里士多德自然哲学中的“神”

浅析亚里士多德自然哲学中的“神”【摘要】亚里士多德对于神的看法是他自然哲学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他的观念中,神是存在的、永恒不变的、完美和最高的存在,是宇宙的第一因。
神具有无限的智慧和无限的善意,引导着整个宇宙的运转,并赋予事物目的和秩序。
神与自然密切相关,是自然世界的源泉和掌控者。
在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中,神被看作是至高无上的存在,坐拥着万物的位高权重。
他的神观影响了后世哲学家们对于神的看法,也在一定程度上启示了当代哲学对于宇宙和神的思考。
现代对亚里士多德神论的评价并不一致,有的认为其神观过于抽象和理论化,与科学观点相悖;而有的则认为其对于神的概念提出了深刻的哲学问题,值得认真思考和探讨。
【关键词】亚里士多德、神、自然哲学、存在、特征、功能、关系、位置、地位、影响、启示、评价1. 引言1.1 亚里士多德对于神的看法亚里士多德对于神的看法一直是他哲学思想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他自然哲学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体系中,神被看作是宇宙中最高尚和最完美的存在。
他认为神是永恒、不变且完全自给自足的存在,是所有存在的根源和目的。
神是智慧、美和善的化身,是万物的最终原因和目的。
亚里士多德认为,神是绝对的思维和纯粹的活动,是超越感觉和物质的纯粹形式。
他将神视为宇宙的最高智者和最高尚者,是万物的起源和动力,以其完美和无限的存在,塑造和引导着整个宇宙的运行和发展。
在亚里士多德的世界观中,神是绝对存在的存在,是一切存在的终极根源和目标,也是灵魂和宇宙的最终实现。
亚里士多德的神论观念深刻影响了后世的哲学思想,为人类对宇宙和神的探索提供了重要的启示,也在现代哲学中引发了不少讨论和评价。
2. 正文2.1 神的存在亚里士多德在他的自然哲学中提出了关于神的存在的观点。
他认为神是存在的,他是绝对的、永恒不变的存在。
神并不属于自然界,而是超越自然界的存在。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神是存在的最高形式,是一切存在的最终根源。
神是纯粹的思维和活动,是最完美、最完全的存在。
亚里士多德的自然主义国家观

亚里士多德的自然主义国家观
亚里士多德认为有三种政府是好的:君主制、贵族制和立宪政府(共和制);有三种政府是坏的:僭主制、寡头制、民主制。
还有很多种混合的中间形式。
并且指出好政府与坏政府是被当权者的道德品质所规定的。
当然,亚里士多德理解的各种政体和现代人理解的不同。
亚里士多德认为,国家的目的乃是造就有文化的君子——即,把贵族精神与爱好学艺结合在一起的人。
亚里士多德的国家理论缘起于对国家自然性的探讨,可以从国家本身、自然哲学和人的自然本性三个维度证明国家自然起源的客观性。
在此基础上,引申出亚里士多德的国家理想和柏拉图理想国家的本质区别。
亚里士多德认为贵族政体是理想的国家政制,但这种国家形式显然只有在绝对理想的环境中才有可能。
柏拉图构建的是完全抽象的理想国家,亚里士多德却比柏拉图更进一步,考察和探究的是事实上最好的国家,因此,亚里士多德的国家理论更关注政治实践的问题,即政体或政治制度。
他在对国家统治的性质、法治的意义、政体的分类、意义、地位和运行原则进行分析后,从更有利于实现国家“共同的善”的角度出发,提出事实上最好的国家应该是采用“混合政体”的国家。
尽管平民阶级和寡头阶级有其自身的优点,但两者在实际国家中会产生对抗,中产阶级就成为均衡两种力量,保证政治稳定和防止革命的关键因素,混合政体和中产阶级也是亚里士多德中庸政治观的核心内容。
试论亚里士多德的自然法思想

试论亚里士多德的自然法思想蒋清华亚里士多德(Aristotle,BC384—BC323)是古希腊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政治学家和百科全书式的大学者,被恩格斯称为古希腊学者中“最博学的人物”。
他的代表作之一《政治学》是西方政治学和法学的奠基之作,在该书中,他关于法律问题的论述对西方法律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政治学》中,亚里士多德论述了他的国家观、伦理观和法律观。
应当指出的是,在西方早期,法学并没有从哲学、伦理学、政治学中独立出来。
许多学者,包括亚里士多德都是从政治理论和伦理思想中来阐述自己的法律观。
因此,研究亚里士多德的法律思想,必须与研究他的政治思想联系起来。
故笔者在介绍亚里士多德的法律思想之前,将简单介绍他的政治思想。
本文在叙述完每一个基本问题之后,将做出或长或短的评论。
一、关于国家与政体理论的概述和评论1.城邦观(国家观)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城邦”即现在我们所称的国家。
他的城邦观(国家观),笔者认为,主要是关于城邦的起源、性质、目的和理想状态四个方面。
关于城邦的起源。
亚里士多德以自然观来解释城邦的起源。
他提出了一个基本命题:“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认为从本性上讲,人应该趋向于过一种城邦的生活。
人类社会先有家庭(人的结合),然后发展为村坊(家庭的结合),最后到城邦(村坊的结合)。
家庭和村坊应该被看作城邦演化发展中的过程。
因此,在他看来,城邦(国家)的起源是自然的或说是人性的结果。
他认为,城邦是人性的“高级组合”。
笔者评论:这种自然主义的起源观符合人类的经验认识,与自然法主义的社会契约论的国家起源观相比,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有朴素的优点;与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论的国家起源观相比,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有具有人性的特点。
关于城邦的性质与目的。
对城邦性质的阐述,体现了亚里士多德的伦理政治思想,也即他是从伦理学的角度来研究国家性质的。
并且,性质决定了目的在《政治学》的开篇,亚里士多德即宣示:“我们见到每一个城邦各是某一种类的社会团体,一切社会团体的建立,其目的总是为了完成某些善业。
亚里士多德自然观

亚里士多德自然观
亚里士多德(Aristotle)是古希腊哲学家和科学家,其理论影响了西方文明的
发展,尤其是关于自然观的哲学学说。
他否认的大多数的传统的神论,反而构建了一种整体的自然观,它认为客观世界是由多种形式的元素组合而成的,而这些元素是来自外部介质和自身属性结合而成的。
从元素的角度来看,亚里士多德认为,自然界中的一切元素都创造出一种可以有内在智慧和实际目标去寻求他们自身完美和均衡的世界。
由于有实际的目标去寻找完美均衡,这个完美的世界有一个统一的核心,几乎所有元素都可以用来构建完美的世界。
这就是亚里士多德的元素自然观。
此外,亚里士多德认为,完美的自然乐趣最终是归根结底的社会制度和政治结构的努力的结果。
因此,从个人的观点来讲,自然界中的节点能够实现完美的目标,而良好的政治结构则可以实现群体的完美。
同样地,他认为,社会也是由多种不同的核心值得组成的,因此,自然和社会统治之间有着一种协调和平衡的关系。
总体而言,亚里士多德的自然观得到了许多古希腊哲学发展的巨大影响。
他的概念通过天体力学,机械和复杂性理论的形式,一直影响着西方文明和科学发展,并在今天仍然在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
基于亚里士多德自然观考察古希腊“自然”含义

基于亚里士多德自然观考察古希腊“自然”含义摘要:现代人通常把“自然”的概念理解为“自然界”或是天然存在的东西,可称为自然物,但实际上“自然”的含义在古希腊时期不同于现在。
通过辨析亚里士多德的自然观,便可对古希腊时期的“自然”含义做考察。
亚里士多德认为,“自然”即为“本性”,是万物运动或静止的根源,内在于事物本身。
“自然”可以分为“质料自然”和“形式自然”两类,但是“形式自然”优先于“质料自然”。
关键词:自然;本性;质料自然;形式自然现代人通常把“自然”的概念理解为“自然界”或是天然存在的东西,可称为自然物,往往把自然和人工看作一对反义词来理解。
但实际上,自然的这一理解是近代以后的产物,“19世纪英国哲学家密尔在其《论自然》一文的结尾,给出了如下著名的定义:自然一词有两个主要的含义,它或者是指事物及其所有属性的集合所构成的整个系统,或者是指未受到人类干预按其本来应是的样子所是的事物”[1]。
在密尔的定义下,第一,“自然”一词在广义上被称为我们现在熟知的“自然界”,即是由带有“自然物”这种属性的集合构成的一个系统。
第二,“自然”一词在狭义上指代未经人为干预而呈现出一事物本来应是的样子的一类事物,或者也可以指代呈现出自然而然的一种状态。
然而“自然”一词最早在古希腊时期出现,彼时的“自然”的含义不同于现代意义上的“自然”的含义。
本文旨在通过辨析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的自然观,阐释古代“自然”的含义。
一、“自然”作为“本性”英国历史学家柯林武德的《自然的观念》一书指出,“‘自然’对于他们(古希腊爱奥尼亚哲学家)从来没有意味着世界或者那些组成世界的诸事物,而总是指内在于这些事物之中、使得它们像它们所表现的那样表现的某种东西”[2],这说明古希腊时期的自然不是指一个整体,也不是指组成整体的具体的事物,而是藏于具体事物之中、使得事物之所以表现成他们本身的某种东西。
至于是何种东西,不同自然哲学家有不同的看法。
亚里士多德在《物理学》和《形而上学》中对自然哲学家的主张进行了叙述和考察,并且对“自然”做了新的阐释,即“自然”不是生长的成果,而是事物之所以生长为此物的根源,是事物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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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亚里士多德的自然观念
评亚里士多德的自然观念
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公元前384年-公元前322年,古希腊哲学家、科学家,是希腊古典哲学的三大代表之一,与柏拉图、苏格拉底并称为古希腊哲学的三贤。
亚里士多德笃信“中庸之道”和“万物皆有目的”,他强调通过理性和经验观察,可以探索自然万物的本质和规律。
亚里士多德的自然观念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物种分类、运动、空间、时间和原因。
下面将分别从这五个方面阐述亚里士多德的自然观念,并给出五个例子证明。
一、物种分类
亚里士多德对生命形式的分类方式是很有影响的,他创立和完善了阶梯分类法,即物种分类的根据是生命形式的共性,在形态、结构、生物学特征等方面进行比较,按照相似性和差异性将生命形式划分到多个层次中去。
例如,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类和猿类有许多共性,可以把它们划分到灵长目下。
而比起其他哺乳动物,人类和猿类更亲近,亚里士多德认为这是因为它们都有类似于手的构造体,这意味着它们是有意识地运用外部工具的动物。
这一分类方法被后来的生物学家范德文和林奈等人广泛采用,可以说是对20世纪动物分类学产生了很大作用。
二、运动
亚里士多德的观念认为一切物体都是运动的。
在亚里士多德的体系中,运动被认为是物体向其本性状态的变化,即定位到形成、毁灭的运动。
运动分为两类,即本质运动和非本质运动。
例如,火的本质就是向上升的运动,如果我们取走这种本身的运动,那么火就不再是火了。
这一观念影响了后来机械论哲学的发展,认为一切现象都是由于物体间的相互作用而引起的,这是一种“运动-运动”或者“力-力”观念。
三、空间
在亚里士多德的世界观中,空间是物体存在的场所和范畴,即物体发生运动的场所和范畴。
例如,亚里士多德认为,月亮和太阳之间的空间是一个不同于大地空间的、非像星空那样的物质、中性空间,是为了容纳及展现各个天体运动的。
这一观念对后来人类的天文学和物理学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四、时间
在亚里士多德的世界观中,时间是衡量运动的,是本质运动的衡量标准。
他认为,时间是比较运动之间相对的短暂性和长期性。
例如,市场上的钟表就是时间的一个典型例子。
钟表利用自然
运动作为时间的基准,通过记录运动量、时间的进展和时间的区分等等,来衡量人类工作和活动的时刻。
亚里士多德的时间观念对当代时间的了解有很大的帮助和启示,尤其是对物理学、太空旅行等科技非常重要。
五、原因
亚里士多德认为“运动必定有原因”,因为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都必须要有原因,他将原因分为四类:形式原因、材料原因、效果原因和動機原因。
其中形式原因是指自然現實事物的內
在形式或本質;材料原因則指質料成分;效果原因是指目的或終嚴,為達到目的所需採取的行動;動機原因則是指追求某種目的所激發的行為。
例如,亚里士多德认为火灾的原因可以是某种物体的组成或者状态。
例如一根木棍,如果是干燥且燃点低的木头,它就会看起来容易燃烧,因而引发火灾。
这种原因分类方法在摆脱神话的过程中,为所有科学领域提供了一个公认的原因分类概念,在当今世界已经成为一种我们理解并解释事件的重要方法。
总结
亚里士多德的自然观念受到了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等多个领域的影响。
他的思想深刻影响了西方哲学的发展历程,被认为是从古代到现代世界的思想遗产。
其中既有完全正确的点,通常被其他学派广泛接受,但也有在现代科学看来不正确的思想。
总而言之,在亚里士多德那个时代,他的自然观念和对世界的探索都是开创性的,这对现代天文学、物理学以及自然科学的发展都有很大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