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2023年最新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2023年最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条合同目的与依据a. 甲方与乙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某项业务的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b.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c.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某项业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双方共同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业务范围与内容a.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某项业务的执行,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 负责项目的策划、组织、实施及监督;② 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④ 协助甲方与其他相关方进行沟通协调。
b. 乙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行业规范,确保业务质量。
c.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资料、数据和信息,以便乙方完成业务。
第三条双方权利与义务a. 甲方权利:①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②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合理意见;③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业务。
b. 甲方义务:① 甲方应按照协议约定支付乙方报酬;②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资料、数据和信息,确保乙方顺利开展工作;③ 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知识产权,不得擅自使用乙方提供的技术成果。
c. 乙方权利:①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报酬;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资料、数据和信息;③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尊重其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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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精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任意 [完整版] .doc 第一篇范本:【标题】 2023年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 [完整版]【目录】1. 第一章总则1.1 劳动合同的定义和适用范围1.2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1.3 劳动关系的证据及保密义务1.4 劳动合同的保障和监督2.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2.1 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2.2 劳动合同的签订和承诺2.3 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补充2.4 劳动合同的期限和解除3.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解除3.1 劳动合同的解除原因和程序3.2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和赔偿3.3 劳动合同争议的处理4.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保护4.1 劳动者权益的保护4.2 福利待遇的保障4.3 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5. 第五章劳动合同的监督5.1 监督机构的职责和权限5.2 违法劳动合同的处罚和纠正【正文】本文档为2023年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的完整版,共分为五章,详细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解除、保护和监督等方面的内容。
第一章总则本章介绍了劳动合同的定义和适用范围,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程序,劳动关系的证据和保密义务,以及劳动合同的保障和监督机制。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本章详细阐述了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劳动合同的签订和承诺,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补充,以及劳动合同的期限和解除程序。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解除本章了劳动合同解除的原因和程序,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和赔偿要求,以及劳动合同争议的处理机制。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保护本章重点介绍了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措施,福利待遇的保障要求,以及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规定。
第五章劳动合同的监督本章明确了劳动合同监督机构的职责和权限,违法劳动合同的处罚和纠正措施等内容。
【附件】本文档附带了2023年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相关附件,包括样式合同范本、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等。
【法律名词及注释】1. 劳动合同: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关于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具体劳动条件的协议。
2. 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相互关系,包括权利、义务和责任等方面的规范。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修订全文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修订全文本合同目录一览1. 第一条总则1.1 第一项适用范围1.2 第二项劳动合同的订立1.3 第三项劳动合同的履行1.4 第四项劳动合同的变更1.5 第五项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2. 第二条劳动合同的订立2.1 第一项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2.2 第二项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2.3 第三项劳动合同的生效3. 第三条劳动合同的履行3.1 第一项用人单位的义务3.2 第二项劳动者的义务3.3 第三项劳动合同的履行保障4.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变更4.1 第一项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4.2 第二项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5.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5.1 第一项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5.2 第二项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5.3 第三项经济补偿和赔偿6. 第六条劳动争议的处理6.1 第一项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6.2 第二项劳动仲裁的程序和效力7. 第七条法律责任7.1 第一项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7.2 第二项劳动者的法律责任7.3 第三项监管机构的责任8.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示范文本8.1 第一项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8.2 第二项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9.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备案和监管9.1 第一项劳动合同备案的程序和要求9.2 第二项劳动合同监管的措施和手段10. 第十条劳动合同的信息化管理10.1 第一项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和内容10.2 第二项信息化管理的保障措施11.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培训和教育11.1 第一项用人单位的培训义务11.2 第二项劳动者的培训义务12. 第十二条劳动保护与劳动安全12.1 第一项劳动保护的要求和内容12.2 第二项劳动安全的措施和责任13. 第十三条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13.1 第一项保密协议的内容和效力13.2 第二项竞业限制的条件和期限14. 第十四条附则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总则1.1 第一项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江苏省内依法成立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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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2023年最新根据《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2023年最新规定,下面是一个包含关键信息项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
文本中列出合同的关键信息项,并提供详细的合同条款。
关键信息项: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用人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有效期:从____年__月__日到____年__月__日试用期:____个月工作岗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资待遇:基本工资__________元/月,其他补贴__________元/月工作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社会保险:参保项目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福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条合同的性质本合同为劳动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劳动者、用人单位订立、履行劳动合同,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应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公示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情况。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有效的劳动规章制度,明确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六条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第七条劳动合同书面形式包括纸质合同和电子合同。
第八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内容:(一)劳动者、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二)劳动者、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三)劳动合同的期限;(四)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以及劳动报酬;(五)劳动条件、工作时间和休假休息;(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七)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和方式;(八)劳动争议解决方式;(九)其他合同约定事项。
第九条劳动合同应当经劳动者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十条用人单位不能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应当确切,并明确在劳动合同中。
第十二条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并按照要求完成劳动。
第十三条劳动者享有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享受休假、休息、福利待遇的权利。
第十四条劳动者享有劳动安全、职业健康保护的权利。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津贴和奖金。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享有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继续使用的,应当另行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解除应当依法进行。
第五章劳动合同争议的解决第二十条劳动合同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解决。
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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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省劳动合同条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一条为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四条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用人单位应在劳动关系产生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二)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三)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保障;(四)劳动纪律、劳动争议处理;(五)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六)其他需要明确约定的条款。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约定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特定工作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十年。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三年。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无固定期限。
第七条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终止应当依法办理解除或终止手续。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一)劳动合同期满;(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三)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四)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五)劳动者无故不回岗就业;(六)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伤的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者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确认;(七)劳动者因工伤或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者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确认;(八)用人单位依法解散、破产、死亡或者被吊销执照;(九)其他依法规定的情形。
第八条在劳动合同终止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告知劳动者解除合同的事由和提前通知期限。
提前通知期限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递增,不满三个月的,提前三十日通知;已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三个月不满一年的,提前六十日通知;已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的,提前九十日通知。
法律、行政法规对提前通知期限有特殊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九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提出劳动合同解除要求、劳动检察机关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工资标准调整等合法权益维护要求、劳动者提出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要求、劳动者参加社会组织等合法活动而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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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最新江苏省劳动合同条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2023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江苏省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提供社会保险。
第三条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在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方面约定的书面协议。
第四条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公平、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的内容清晰、明确地告知劳动者,并将劳动合同的一份留存。
第六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口头约定的劳动合同,一方要求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立即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签订第八条劳动者应当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提供与劳动关系建立和劳动合同签订有关的资料和信息。
第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以下内容:(一)劳动合同的种类、期限和工作地点;(二)劳动合同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休假规定;(三)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工资支付办法、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四)劳动合同的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措施;(五)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和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六)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
第十条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劳动者的用工期限未满三年的,劳动合同期限可按照用工实际需要,在一年以内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限没有约定收场时间的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自行约定使用。
第十二条企事业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应当采取录用工作人员的方式,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后的十日内,将劳动合同备案。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续订,劳动者继续劳动工作的,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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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劳动合同实施条例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条例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
第二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办理劳动合同登记手续。
第六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八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书面告知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事项。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社会保险待遇。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书面记载。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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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江苏省境内劳动合同关系,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江苏省境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劳动合同,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应当依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劳动合同的宣传,保障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知情权,提高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五条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负责劳动合同制度的推广和指导,并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咨询和法律援助。
第六条劳动合同争议纠纷应当依法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或者诉讼解决。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需求形成之日起30日内,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相应违约金。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明确约定劳动合同期限,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劳动的,应当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方式继续劳动。
第九条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劳动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工伤保险、社会保险、双方权责等事项。
第十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各持一份原件并签字。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得降低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和健全工时记录和工资支付制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加班工作应当经劳动者同意,并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方式给予加班费。
第十四条劳动者应当按时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随意缺勤或者迟到早退。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工作技能。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得擅自延长劳动合同期限。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出是否继续劳动的意见,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第十八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试用期后未通过考核,严重影响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的;
(二)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
(三)劳动者严重失职或者玩忽职守,导致用人单位重大经济损失的;
(四)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伤住院治疗累计超过六个月的;
(五)劳动者被依法判处刑罚的。
第十九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向用人单位提前15日书面告知:
(一)提前一个月在江苏省境内工作的;
(二)协商一致,提前一个月告知用人单位的。
第二十条劳动合同期满前默示续期的,劳动关系继续有效,期间不得减少或者变更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应当支付违约金。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同时废止江苏省原有的劳动合同条例。
第二十三条其他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江苏省相关法规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条例解释权归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