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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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9.28•【字号】鄂政办发〔2020〕53号•【施行日期】2020.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53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湖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9月28日湖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2020年下半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任务,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20〕25号)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要求,统筹医改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推进我省医药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一)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1.完善监测预警机制。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化发热、肠道门诊(诊室)。

(省卫健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负责,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实行传染病报告首诊负责制,改进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机制,推进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

(省卫健委、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药监局负责)2.提升精准流调能力。

建立疾控中心牵头,公安、交通、通信、市场监管、海关、铁路、民航等部门参与,社区协助的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利用“大数据+网格化”等手段,精准流调,精准防控。

(省卫健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通信管理局、武汉铁路局、武汉海关负责)3.增强检测检验能力。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方案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方案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方案1. 建立全国统一的医疗服务定价机制建立全国统一的医疗服务定价机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结构,确保合理的医疗服务收费水平,防止医疗费用过高,加强对医疗费用的监管和控制。

2. 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通过建立统一的医疗保险基金、提高医保费用支付比例和范围、促进医疗保险协调发展等措施,加强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提高贫困人群的医疗保障。

3. 推进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在医院等医疗机构中实行分类管理,建立诊治级别、技术装备等分类标准,优化医疗机构结构,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少医疗资源浪费。

4. 改革医疗卫生体制薪酬制度通过改革薪酬制度,合理分配医疗卫生系统内部资源,建立绩效工资制和津贴制度,提高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缓解医疗资源紧缺情况。

5. 推进药品供应管理改革建立统一的药品采购、配送、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完善药品的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对药品生产等各个环节的监管,提高药品安全性。

6. 加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建设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推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项目的开展,完善公共卫生体系,提高全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水平。

7. 加强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工作通过推进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工作,优化医疗卫生人才结构和学科布局,加强临床医学、公共卫生和基础医学等核心学科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8. 创新医疗科技积极探索新型医疗科技,推进医学信息化建设,加强医学研究和转化等方面的工作,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破解重大疾病的治疗难题。

9. 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通过试点经验总结和推广,探索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案,推动全国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高。

10. 建立全方位监管机制建立全方位监管机制,对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等各个环节实行监管,强化对医疗卫生机构的质量监督、安全监测和效益评价,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

2023 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 工作任务

2023 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 工作任务

2023 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2023年是中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为了更好地提高国民健康水平,需要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医疗服务的高质量发展。

以下是2023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1.继续推进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提高基层服务能力和基层医生待遇,培养和引进一批高水平的基层医疗人才。

2.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硬件条件,确保基层服务的可及性和便捷性。

3.建立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的良好联动机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整合,实现基层医疗服务的有序衔接。

二、深化医保制度改革1.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从按项目付费向按病种付费转变,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2.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建立健全的医保资金流向监控机制,防止医保资金的滥用和浪费。

3.完善医保目录管理机制,加强对医疗技术、药品和诊疗项目的临床有效性和经济性评价,合理确定医保目录。

三、加强药品监管和供应保障1.加大对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监管力度,打击药品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2.加强药品价格监管,推进药价谈判制度,降低药品价格,减轻人民群众药费负担。

3.加强药品供应保障,鼓励和引导药品企业增加生产,保障药品市场的稳定供应。

四、推进信息化建设和数据共享1.加强医疗信息化建设,推进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医疗信息化应用,提高医疗服务流程的效率和质量。

2.加强医药卫生信息数据的整合和共享,实现患者的全程电子健康档案,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

3.提高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水平,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机制,保护个人医疗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1.加大对医疗人才培养的投入,优化医学教育的体制机制,提高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临床技能水平。

2.加强医疗人才流动和管理机制的改革,促进医生、护士等医疗人员的合理流动,提高医疗资源的配置效率。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背景、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背景、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背景、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内部参考)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背景、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刘新明(6月15日)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背景和文件出台的过程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伴随着整个国家的经济体制改革,经历30年风风雨雨,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胡锦涛总书记对30年来改革取得的历史经验和成就作了深入的总结。

可以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国家改革开放的帷幕。

也是卫生事业开始新的探索,走上了改革的道路。

(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背景情况。

上个世纪70年代末,当时的卫生部党组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医疗卫生事业也要探索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转换机制,通过改革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这段时间的卫生改革分四个阶段。

改革的每一个阶段,所要解决的问题和针对的问题,改革的外部环境和政策条件,改革的思路和措施都不尽一致。

我们卫生体制改革的各个阶段都有不同的目标、思路和措施,也不尽一致。

应当用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看待这段改革的历史。

第一,存在的问题。

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卫生改第二,卫生费用增长过快。

从上个世纪80年到2005年的25年间,我国经济总量增长29倍,GDP增长20几倍,实现了几个翻番。

同样在25年间,我国卫生总费用增长了52倍,远远快于经济总量的增长速度。

卫生总费用中居民个人支付费用增长了133倍,远远超过了经济总量的增长速度,也远远超过了卫生总费用的增长速度。

在这25年间,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了14倍和17倍。

第三,保障制度不健全。

2004年,我国真正享有比较正规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的只占总人口的1/10左右,从全国的情况看,存在很大差异,医疗保险制度只覆盖一亿两千万人。

新农合刚刚开始建立并试点。

保障制度不健全,也是造成看病难、看病贵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第四,政府投入不足。

多年来,我国卫生事业投入的整体水平是偏低的。

一段时间内,政府对卫生事业发展的职能和责任在逐渐弱化。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最新)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最新)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党的十九大对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出部署,要求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和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这为我们进一步深化医改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根据《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 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X府办〔X〕3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以推进健康X建设为引领,围绕一个目标(建设以人为本的一体化卫生服务体系),坚持两个导向(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补短板、兜底线、强基层,加快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坚持目标导向,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动积极性,提高群众和医务人员的获得感),突出三项创新(体制创新着眼促进优质资源下沉、机制创新着重破除逐利性、信息技术手段应用创新着力提高公平效率),强化四方联动(三医联动、上下联动、内外联动、区域联动),攻克五个难点(推行分级诊疗制度、理顺医保管理体制、改革药品招采方式、建立综合投入补偿机制、改革人事薪酬制度),统筹六大领域改革(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公共卫生、综合监管、支撑保障),全市同步实施、分阶段推进。

二、工作目标到X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全面推进;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显著改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有效解决城乡、区域资源配置不均衡和基层人才缺乏等突出问题;分级诊疗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民医保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综合监管制度全面实施;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以医疗救助、社会救助、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医疗卫生服务财政投入机制、价格形成机制、人事薪酬机制改革和人才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深化;就医秩序明显好转,群众看病就医总体负担持续减轻。

初步建立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到X年,全面完成基层医疗卫生补短板任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村卫生站全面达标,县级公立医院“龙头”作用明显强化,分级诊疗制度全面建立。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措施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措施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措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指针对我国医药卫生领域长期存在的问题,不断推进医药卫生领域的改革和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和更加健康的生活。

一、推进公立医院改革1.1深化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改革。

加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质量考核,推行病案制度和院内医疗质量追溯责任制。

1.2加强医疗资源管理。

推进公立医院医疗资源统筹管理,加强医疗设备和药品管理。

1.3拓宽公立医院多元化经营渠道。

推进公立医院多元化收入模式改革,努力打造符合市场需求的优质医疗服务。

1.4加强公立医院人才管理。

建立科学的医疗人才激励机制,提高公立医院医疗人员待遇和社会地位。

二、改革医保制度2.1推行基本医保全国联网。

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基本医保市级(县级)联网,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方便群众享受优质医疗服务。

2.2加强医保药品目录管理。

加强医保药品目录管理,合理控制药品费用支出。

2.3探索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探索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引导患者选择适宜的诊疗方案。

三、优化药品市场环境3.1落实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

正式实施国家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方案,优化药品审评审批流程,缩短药品上市时间。

3.2完善药品生产监管制度。

推行药品GMP认证和三品一标管理国家标准,加强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3推进药品流通管理制度改革。

拓宽药品经营和流通渠道,加强药品零售和营销的综合监管。

四、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1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

4.2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建立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实现家庭医生实名制管理。

五、加强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5.1推进电子病历全面应用。

推进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全面应用,实现电子病历在全国范围内的互联互通。

5.2加强互联网医疗服务管理。

加强互联网医疗服务的规范管理,实现互联网医疗与传统医疗深度融合。

5.3推进卫生健康大数据应用。

推进卫生健康大数据集成和共享应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协同发展。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9.22•【字号】云政办发〔2021〕45号•【施行日期】2021.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滇有关单位:《云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9月22日云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2021年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21〕20号)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入实施健康云南战略,积极推广三明市医改经验,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统筹疫情防控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推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一、深入推广三明市医改经验,推进“三医”联动改革(一)深入推广三明市医改经验。

加大三明市医改经验推广、培训力度,举办推广三明市医改经验培训班。

深入推动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完善服务体系和体制机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

(省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省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二)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

全面落实国家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制定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若干措施,分批分类推进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深入落实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指导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好增加的可支配收入,促进薪酬制度改革。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6.03•【文号】国办发〔2024〕29号•【施行日期】2024.06.03•【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24〕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2024年6月3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加强医改组织领导(一)加强医改工作统筹协调。

推动地方各级政府进一步落实全面深化医改责任,巩固完善改革推进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探索建立医保、医疗、医药统一高效的政策协同、信息联通、监管联动机制。

加强医改监测,及时总结推广地方医改经验做法。

二、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二)因地制宜学习推广三明医改经验。

各地要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结合实际加大探索,推进改革整体联动,促进服务上下协同,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推动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

支持指导三明医改向纵深推进。

(三)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提质扩面。

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以下简称集采),对协议期满批次及时开展接续工作。

2024年各省份至少开展一批省级(含省际联盟)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实现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合计达到500个、医用耗材集采接续推进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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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X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X届X中、X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紧紧围绕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落实预防为主,加强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紧紧围绕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坚定不移推动医改落地见效、惠及人民群众。

一、研究制定的文件1.制定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健康中国行动(X年)、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

(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X年6月底前完成)2.制定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政策文件。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负责,X年6月底前完成)3.发布鼓励仿制的药品目录。

(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X年6月底前完成)4.制定进一步规范医用耗材使用的政策文件。

(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X年8月底前完成)5.制定以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医改的政策文件。

(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负责,X年9月底前完成)6.制定医疗机构用药管理办法。

(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X年9月底前完成)7.制定互联网诊疗收费和医保支付的政策文件。

(国家医保局负责,X年9月底前完成)8.制定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X年9月底前完成)9.制定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

(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X年9月底前完成)10.制定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办法。

(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X年11月底前完成)11.制定加强医生队伍管理的办法。

(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X 年11月底前完成)12.制定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

(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X年11月底前完成)13.制定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性文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X年12月底前完成)14.制定改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政策文件。

(国家医保局负责,X年12月底前完成)15.制定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条例。

(国家医保局负责,X年12月底前报送国务院)以上任务只列牵头部门,不列参与部门。

二、推动落实的重点工作16.实施健康中国行动,动员个人、政府和全社会共同普及健康知识,开展健康促进,努力让群众不得病、少得病、延长健康寿命。

(国家卫生健康委、各相关部门负责,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17.加大对医疗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支持力度,建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

(X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负责)评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推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负责)18.加快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完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功能定位,持续推进妇幼保健机构和血站服务体系机制创新,深化基层运行机制改革,允许有条件的地方既实行财政全额保障政策,又落实“两个允许”要求,逐步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新机制。

加强疫苗接种管理,严格落实“三查七对”等操作规程。

(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海关总署、国家中医药局负责)19.加强癌症防治,推进预防筛查和早诊早治,加快境内外抗癌新药注册审批,畅通临床急需抗癌药临时进口渠道。

做好地方病、职业病、艾滋病、结核病等防治工作。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海关总署、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等负责)20.扎实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加强对中标药品质量、试点地区公立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和药款结算、中标药品及原料药生产的监测,做好保证使用、确保质量、稳定供应、及时回款等工作。

开展试点评估,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及时全面推开。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分别负责,分别负责为各部门按职责分别牵头,下同)21.督促指导各地建立有利于理顺比价关系、优化收入结构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负责)深入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推动使人员经费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达到合理水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负责)22.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继续开展示范和效果评价工作。

在部分医院推进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负责)完善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政策。

根据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评价结果等因素分配中央财政相关补助资金。

(X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负责)23.建立全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信息系统,按照属地原则,全面开展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推动开展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工作。

加强医疗机构用药管理,按照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要求,规范药品使用。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负责)24.制定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

逐步统一全国医保高值医用耗材分类与编码。

对单价和资源消耗占比相对较高的高值医用耗材开展重点治理。

改革完善医用耗材采购政策。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分别负责)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完善对公立医疗机构的补偿政策,妥善解决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的补偿问题。

(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负责)25.完善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机制,对临床必需、易短缺、替代性差等药品,采取强化储备、统一采购、定点生产等方式保障供应。

总结评估地方体现药事服务价值的探索和做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分别负责,国家药监局等参与)26.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省为单位明确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建立优先使用激励和约束机制。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等负责)完善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将基本药物目录内符合条件的治疗性药品按程序优先纳入医保目录范围。

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

(国家医保局负责)27.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继续推进按病种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等负责)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完善商业健康保险监管制度。

(银保监会负责)抓紧落实和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尽快使异地就医患者在所有定点医院能持卡看病、即时结算,切实便利流动人口和随迁老人。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负责)28.稳步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选择高水平医院支持建设区域医疗中心,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提升中西部优质医疗资源短缺地区等相关区域医疗服务水平。

在区域医疗中心开展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大胆探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各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分别负责,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等参与)29.以学科建设为重点,提升500家县医院和500家县中医院综合能力。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中医药局负责)指导各地以病种为抓手,明确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的职责和功能定位,建立分工协作机制,促进分级诊疗。

推动三级医院主动调整门诊病种结构,逐步扩大日间手术病种。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等负责)重点在100个城市建设城市医疗集团,在500个县建设县域医疗共同体。

引导医疗联合体特别是医疗共同体有序发展,鼓励包括社会办医疗机构在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平等参与和适度竞争,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避免大医院“跑马圈地”、“虹吸”患者等问题。

开展医疗联合体建设情况评估。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负责)30.持续深化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服务,清理歧视性政策,对社会办医疗机构一视同仁对待并给予扶持。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办诊所,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

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中医药局等负责)31.组织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省级示范区建设,支持先行先试、积累经验。

继续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国家平台和省统筹区域平台建设。

改造提升远程医疗网络。

指导地方有序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确保医疗和数据安全。

及时总结评估“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尽快形成规范健全的制度。

深入推进基层中医馆信息平台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分别负责,银保监会参与)32.强化医教协同,完善培养模式,推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有机衔接。

中高职院校今年扩大招生规模时重点增加康复、护理、养老、家政等专业招生数量,压减临床医学类专业招生规模,优化调整医学专业招生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负责)33.深入实施健康扶贫。

相关资金和政策进一步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

贫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病种扩大到25个,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鼓励地方研究提出对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众的支持政策。

加强贫困地区县医院能力建设和城乡医院对口帮扶,支持鼓励通过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县管乡用”、“乡聘村用”等方式,着力解决一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缺乏合格医生的问题。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联等负责)34.支持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疾病康复中的重要作用。

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和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政策,推进典籍研究利用和活态传承,布局建设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创新体系,深入实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

加强中药材质量管理,推动建立全链条质量追溯体系,改革完善中药注册管理。

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促进院校教育和师承教育相结合,完善职称评聘等评价激励制度。

(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中国残联等负责)35.深入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至少50%的二级以上医院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候诊提醒、检验检查结果查询、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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