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等级评审门诊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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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等级评审门诊工作制度汇编

目录

一、门诊管理工作制度 ...................................................................

二、门诊首诊负责制 ...........................................................

三、门诊部会议制度 .......................................................................

四、门诊疑难病会诊制度 ...............................................................

五、缩短患者等候时间的措施及规定 ...........................................

六、门诊危重患者优先处置措施 ...................................................

七、医师出诊管理规定和管理措施 ...............................................

八、门诊流量监测与医疗资源调剂措施 .......................................

九、门诊与辅助检查之间的协调机制 ...........................................

十、门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十一、门诊部便民措施 ................................................................... 十二、门诊高峰应急预案 ............................................................... 十三、门诊预约诊疗管理制度

一、门诊管理工作制度

一、业务副院长分工领导门诊工作,科主任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确定一名主治医师以上业务人员协助科主任负责本科的门诊工作。

二、参加门诊工作的医护人员,应由有经验的医师和护士担任。

三、各级医师必须按时到岗,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出门诊,应提前向门诊部报告,并作出妥善安排。门诊部应对医师出诊情况进行考核。

四、各级医师对患者要进行认真检查,按省卫生厅规定格式记载门诊病历,门诊部和科主任应定期检查,上报分管院长,并送至有关科室。

五、各科必须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推诿病人。对疑难重症病人或病人复诊两次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治或会诊。对尚未确诊的危重病人应按急诊处理。对高热病人、急重病人、老人及确有困难的病人,应提前安排就诊。

六、门诊检查科室应接医院规定出具报告,必须做到字迹清楚、准确、及时,报告应五有一签名。

七、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导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八、根据医院条件和有关规定,制定门诊手术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检查指导,门诊手术室必须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九、门诊医师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积极采用经济、便宜的检查和治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患者的负担,实行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在药物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不良反应,应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报告。

十、门诊各科室应与病房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情及病床使用情况,有计划地收容患者住院治疗。

十一、门诊工作人员对病人要关以本贴、态度和谒、文明礼貌、耐心正确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力。

十二、门诊各科室根据本专业特点,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各种治疗常规、操作规程以及岗位责任制,并认真做好登记、统记报表等工作。

十三、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务科和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认真执行院、科规章制度,严守工作岗位,实行病房兼管门诊的科室必须明确要求,安排好人力。

二、门诊首诊负责制

一、对所有门诊患者,首诊医师必须认真进行有关的诊查和处理,对不宜转院诊治的重危患者组织力量就地抢救。

二、对非本科室范畴重危疾病患者和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均不得推诊,对非本科室疾病患者,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并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情及应去就诊的科室。

三、对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诊疗并进行记录,必要时,可请有关科室会诊,严禁相互推诿。

四、危重患者如非本科室诊治范围,首诊医师应首先对患者进行一般抢救,并马上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医师到来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并做好记录后方可移交急诊医师。

五、如遇复杂病例,需两科或更多科室协同抢救时,首诊医师应首先进行必要的抢救,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共同抢救治疗。

三、门诊部会议制度

一、门诊科主任会:由分管院长主持,门诊部行政管理范围内的各科室主任参加,每月一次。传达上级指示,汇集门诊工作情况,检查门诊制度执行情况,研究和安排工作。对

门诊部不能解决的问题,向分管院长汇报或与有关科室协商解决。

二、门诊联席会:由分管院长主持,各临床科室特邀代表,各医技科室主任、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内容包括征集对门诊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临床、医技工作中需协调解决的部分。

三、业务协商会:由门诊部组织。在门诊工作中涉及两个科室或两个科室以上的问题,召集相关科室负责人协商解决。

四、门诊疑难病会诊制度

一、门诊病人就诊,须经治医师详细检查后仍不能明确诊断,或因病情危重、疑难复杂而不能立即确诊及处理的,应提出会诊要求。

二、经治医师应遵循“首诊负责制”原则,在完成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书写较详细的门诊病历和初步诊断后,才能提出会诊要求。

三、应邀科室的会诊医师,在复核申请科室的病史、检查资料后提出会诊意见,完成对病员的诊疗和处理,严禁以任何理由谁诿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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