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新合同)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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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新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新版)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一节集体合同第二节劳务派遣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年最新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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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年最新版)4篇篇1《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年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关于确定劳动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集体谈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平等协商,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第四条本法所称用人单位,是指依法成立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

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国家保护劳动者享有依法选择、公平竞争的权利。

第七条国家促进劳动合同履行,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

用人单位未履行生产安全保护义务,致使劳动者受到伤害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与工作有关的信息,逐条明确载明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违反法律、法规、国家规定的任何内容。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工资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支付,并承担迟延支付工资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需要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劳动者说明理由,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法律适用合同,并具有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补偿劳动者,赔偿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提供劳动合同的义务,将劳动者作为非正式员工使用的,应当依法承担非正式员工劳动者享受的待遇和保障。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可以采取试用期的形式聘请劳动者。

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订协议生效的日期起生效,期满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成就,或者劳动者退休、去世的,劳动合同终止。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年最新版)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年最新版)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年最新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平等协商,根据宪法和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订立的,约定劳动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四条劳动合同可以口头订立、以书面形式订立或者采用其他形式,但是包括试用期在内的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取平等协商的原则,应当认真履行劳动合同的协议。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平选择劳动者,不得进行任何歧视。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第八条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九条劳动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

第十条劳动合同的履行,应当按照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工资支付标准,履行合同义务。

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十二条劳动者有权享受与劳动相适应的劳动条件和工资待遇。

第十三条劳动者有权参加社会保险、福利等法定保障。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的变更,双方当事人应当通过协商一致达成。

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四)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拒不改正;(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履行的义务。

第二十条劳动合同变更或者解除,应当登记备案。

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3篇

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3篇

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3篇全文共3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者、用人单位、职业介绍机构等各方的合法权益的平衡和协调,根据宪法、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订立的,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法规范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

第三条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平等协商、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合同的履行效率,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第五条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格式进行书面订立,双方应当各留一份。

第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劳动合同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中介机构违法规定的方式订立合同的;(二)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利益的。

第七条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订立约定不符合法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合同。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八条劳动合同可以口头订立,也可以书面订立。

口头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至少记载下列内容:(一)劳动报酬;(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三)劳动期限;(四)劳动合同类型。

第九条书面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记载下列内容:(一)劳动报酬;(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三)劳动期限;(四)劳动合同类型;(五)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六)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之日起30日内,将劳动合同交劳动者签字确认,并交劳动合同备份。

第十一条自劳动者接到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存档后起,用人单位有下列违反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一)逾期交劳动合同的;(二)拒绝交劳动合同的备份的;(三)未与劳动者定期签订续签劳动合同的。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不少于一年的特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且不得建立【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的文件。

第十三条劳动者拒绝接受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在自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之日起7日内知会用人单位。

最新劳动合同法:2024年全文版

最新劳动合同法:2024年全文版

最新劳动合同法:2024年全文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适用本法。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遵循劳动者的意愿,公平、公正、公开地处理劳动关系。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第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具备以下内容:(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第八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低于本法规定的最低劳动报酬。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开始工作前,向劳动者说明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者有权查阅、复制劳动合同。

第十条:劳动者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六)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24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24精)

劳动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二条《劳动合同法》适用于境内依法成立的劳动合同,适用于在境内从事劳动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劳动者自愿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第四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可以是固定期限的,也可以是无固定期限的。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用人单位不得以性别、种族、宗教信仰、残疾等理由拒绝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第七条劳动合同订立时,应当约定劳动合同的内容、工作地点、工作任务、工作时间、劳动报酬、休假休息等事项。

第八条劳动合同可以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前三十日提出终止。

用人单位有权随时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依法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九条劳动合同订立后,一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2.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支付劳动者两倍工资的经济补偿,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的;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同时,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法履行解除程序。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继续工作的,即为劳动合同延长。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并依法办理离职手续。

第三章劳动报酬第十五条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标准,按时支付劳动报酬。

第十六条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与其工作量、工作质量和工作成果相对应。

第十七条劳动者有权知道用人单位的经济状况,有权参与用人单位的利润分配。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并完善劳动报酬制度,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新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新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新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新修订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劳动合同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四章劳动报酬第五章劳动安全卫生第六章女职工劳动保护第七章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八章劳动保障监察和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保护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劳动权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二章劳动合同第三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自愿协商,平等自愿,本法予以保障。

第四条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下列条款:(一)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名称、住所;(二)劳动的内容、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三)劳动报酬;(四)社会保险;(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六)劳动纪律、劳动合同期限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方式;(七)违反劳动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的后果;(八)解决劳动争议的方法和途径;(九)劳动者享有的其他权利和福利待遇;(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签字或者盖章。

第五条劳动者应当如实告知用人单位有关其个人情况,不得隐瞒和虚假陈述。

第六条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提高劳动技能,完成劳动任务,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

第七条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年。

因生产经营需要,劳动合同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八条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的休息、休假和节假日不受侵犯。

第四章劳动报酬第十条劳动者有权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取得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劳动报酬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不得拖欠。

第五章劳动安全卫生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防范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女职工劳动保护第十三条国家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禁止性别歧视。

第十四条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女职工,在法定节假日、产假期间和哺乳时间内,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违反其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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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最新版)劳动法(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加强劳动保护,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法(以下简称本法)适用于境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第二章劳动合同第三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应当遵循公平、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四条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劳动合同的名称、期限、地点;2. 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及其住所;3. 劳动合同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假等;4. 劳动者的待遇、工资及福利待遇;5. 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权益、劳动条件等。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

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有书面形式,并注明具体的起止时间。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满足一定条件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

第六条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终止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的情形。

第三章劳动报酬第八条劳动者的工资应当按时支付,不得少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第十条劳动者的工资应当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奖金等。

第十一条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保障劳动者享有休假。

第四章劳动保护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确保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得将劳动者用于禁止劳动的岗位或者从事有害于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工作。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提高其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各种社会保险费用。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可以依法通过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解雇劳动者的,应当依法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和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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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新合同)
合同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安服务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甲乙双方于平等自愿协商壹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岗位
1、经甲方考试考核政审体检合格、持证上岗,甲方以合同形式聘用乙方为甲方员工,合同期限为壹年(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期间领取试用期工资)。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同意按甲方指派单位规定的相应岗位职责要求,努力学习、运用关联业务知识和关联法律法规,掌握职业技能完成工作任务。

二、劳动纪律和劳动安全保护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及其服务单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严格执行保安作业指导书,遵守职业道德,保守甲方及服务单位的秘密,履尽职守,服从领导。

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进行的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和法律、法规等各方面的教育,且保证争取合格。

3、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保安标志、警械及防护装具。


4、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的,甲方有权依照有关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纪律处分或予以辞退。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
乙方的工作时间由用工单位确定。

因保安服务工作的特殊性,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甲方确因工作需要,可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休息
日或节假日加班。

2、乙方加班须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4、甲方支付乙方报酬,且根据工作实际考核和用人单位所交来的工资款而定,其工资发放标准不等,(含基础工资、绩效工资、节假日加班、其他补贴)对乙方实行奖励或惩罚。

5、甲方支付乙方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同岗位最低挡工资,或不得低于黄梅县当年保安服务行业最低工资标准。

6、甲方根据内部管理制度有权对乙方实行工作绩效考核,扣除乙方壹定数额的工资,但扣除后的月工资不得低于黄梅县当年保安服务行业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7、甲方每月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15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如节假日或休息日,特殊情况则顺延到最近工作日支付)。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续订、终止和解除
1、试用期(三个月)满,经考核合格者可按壹年履行本合同;不合格者,甲方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2、甲方因工作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变更合同。

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
合同自行终止。

3、劳动合同期满,即终止执行。

如工作需要经双方同意应于
合同到期满后十日内向对方提出,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均无异议的可续签本合同(取消试用期)。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甲方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1、政治审查不合格的;
2、于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严重违反甲方或客户规章制度,依照甲方纪律规定应予解除合同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或客户造成经济损失和形象损害的;
5、乙方自动离职、或因违法违纪被劳教、判刑的;
6、患有传染或精神病的;
7、连续三次考核排名末位;
8、乙方年龄超过国家规定的保安职业年龄要求的;
9、乙方违反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10、甲方依法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甲方能够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保安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用工单位依法退回乙方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
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七、乙方非法定原因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60日以书面
形式通知甲方
八、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2、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事项
1、乙方保安标志、证件、警械等因公损坏的甲方负责另行配
发,因保管使用不善造成保安服务标志、证件、警械丢失、
毁坏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2、合同期满或壹方解除合同时,乙方应交仍证件、保安标志、
警械等防护装具。

乙方于合同期内被解聘的,应交回保安
制服等。

3、乙方因公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甲方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
付办法为乙方办理关联手续,但不承担赔付以外的经济赔偿责任。

4、乙方于非职务行为时所导致的壹切不良后果均由乙方本人负责。

5、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及用人单位制定的岗位职责,完成其
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于其它单位兼职。

6、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根据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承担,且由甲方每月从乙方工资发放中代扣代缴。

因乙方提供不符合参保条件的虚假证明而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甲方不承担关联责任。

(于岗期间必须壹年之上含俩年,如果不于册发工资人员、养老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因保安服务工作的特殊性,当乙方年龄满55周岁(以身份证年龄为准)时,无论本合同是否满期,即自然终止。

十、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甲方规定予以赔偿。

2、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工资,依法承担责任。

3、乙方于工作中出现重大差错、失误或违反制度纪律规定的,甲方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

4、乙方不履行甲方和服务单位订立保安合同约定的义务,故意或过失造成甲方或其服务单位重大损失的,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甲方规定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处理。

5、乙方无法定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没有于60日前书面通知甲方而擅自离岗,造成甲方人员短缺而无法开展工作的,乙方应
承担2000-5000元的赔偿责任。

十壹、劳动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应由甲乙双方进行协商,协商无效,双方壹方于六十日内能够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于十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任何壹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十四、本合同壹式俩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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