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仓库储罐加油站安全间距
加油站安全距离参考

注:1室外变、配电站指电力系统电压为35 kV~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在10MV•A以上的室外变、配电站,以及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大于5t的室外降压变电站。
其他规格的室外变、配电站或变压器按丙类物品生产厂房确定。
2表中道路系指机动车道路。
油罐、加油机和油罐通气管管口与郊区公路的安全间距按城市道路确定,高速公路、一级和二级公路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三级和四级公路按城市次干路、支路确定.
3 与重要公共建筑物的主要出入口(包括铁路、地铁和二级及以上公路的隧道出入口)
尚不应小于50m。
4 一、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物面向加油站一侧的墙为无门窗洞口的实体墙时,油罐、
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该民用建筑物的距离,不应低于本表规定的安全间距的70%,但不得小于6m.
4。
0。
5加油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柴油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不应小于表4.0。
5的规定.
注:1室外变、配电站指电力系统电压为35 kV~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在10MV•A以上的室外变、配电站,以及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大于5t的室外降压变电站.其他规格的室外变、配电站或变压器按丙类物品生产厂房确定。
2表中道路系指机动车道路.油罐、加油机和油罐通气管管口与郊区公路的安全间距按城市道路确定,高速公路、一级和二级公路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三级和四级公路按城市次干路、支路确定.。
厂房、仓库、储罐、加油站安全间距

厂房、仓库、储罐、加油站安全间距1.厂房、仓库等建筑物的防火间距(表1-1) (GB50016-2006)表1-1 厂房、仓库等建筑物的防火间距2.液体储罐的防火间距(表1-2)(GB50016-2006)表1-2 液体储罐的防火间距(m)3. 加油站内、外建筑(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表2-1、表2-2)(GB50156-2002(2006年版))表2-1 加油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表2-2 加油站与站外建筑物之间的防火距离等于50立方米。
二级加油站总容积大于60立方米,小于或等于120立方米,单罐容积小于或等于50立方米。
三级加油站总容积小于或等于60立方米,单罐容积小于或等于30立方米。
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
. 建规(GB50016-2006)中常涉及的部分安全规定1.厂房、仓库1. 建筑面积小于等于300m2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3.3.5)2. 厂房内设置甲、乙类中间仓库时,其储量不宜超过一昼夜的需要量。
(3.3.9)3. 仓库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
(3.3.15)4. 甲、乙类仓库内严禁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并不应贴邻建造。
(3.3.15)5.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宜独立设置,并宜采用敞开或半敞开式。
其承重结构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框架、排架结构。
(3.6.1)6.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总控制室应独立设置。
(3.6.8)7.甲、乙、丙类液体仓库应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
遇湿会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仓库应设置防止水浸渍的措施。
(3.6.11)2.安全出口8. 厂房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
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
(3.7.1)9. 厂房的每个防火分区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当符合下列条件时,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3.7.2)1 甲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0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5人;2 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5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10 人;3 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小于等于25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20 人10. 每座仓库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一座仓库的占地面积小于等于300m2时,可设置1 个安全出口。
10厂房仓库储罐加油站安全间距

10厂房仓库储罐加油站安全间距工业生产和物流行业中,仓库、储罐和加油站等设施安全距离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而10厂房的仓库、储罐和加油站设施距离安全问题也是需要引起关注的。
下面将介绍10厂房仓库储罐加油站工艺管线之间的安全距离问题。
仓库和储罐的设施安全距离为了防止发生火灾或爆炸等意外事件,储罐与周围设施的安全距离需要满足相关标准。
根据国家标准,储罐周围的设施或建筑的安全距离应该按照罐体直径和罐的材质来计算。
对于储气罐,其安全距离计算应按照贮存媒质的物理和化学特性、储存压力、罐体材质等要素来确定。
具体计算方法应按照国家标准GB50183-2012《建筑物、构筑物、场地和生产设施与有关单位距离》执行。
加油站和周边建筑的安全距离加油站必须设置在开阔场地上,并且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同时,在加油站周边禁止摆放易燃物品,以免对周边的环境造成危险。
根据国家标准GB 50156-2012《加油站设计规范》,加油机和气泡震动器与周围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应按照公路管理行业标准GB50034-2004《建筑结构荷载规范》要求进行计算。
同时,储气罐与周围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也需要按照GB50156-2012规范进行计算。
这样可以有效保障加油站周围设施的安全。
工艺管线的设施安全距离储罐、仓库和加油站的设施,以及它们之间的管线的安全距离也是需要注意的。
事实上,这些设施之间的管线是非常重要的连接,如果管线设计不当或没有合适的安全间距,会对设施的安全性带来极大的影响。
对于工艺管线的设计,其设施安全距离应按照国家标准GB50183-2012《建筑物、构筑物、场地和生产设施与有关单位距离标准》的要求确定。
管线的安全间距需要考虑周围设施、管线材料、管线直径等因素,以保证设施周围的人员安全。
在设计10厂房仓库储罐加油站时,需要考虑到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问题,以保障设施和周围人员的安全。
储罐、加油站、仓库以及机器设施之间的管线也需要按照标准进行设计,以保证其安全性。
加油站安全距离

加油、加气站等级划分和安全距离一、加油站等级划分注: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在城市建成区不宜建一级加油站,在城市中心区不应建一级加油站、二、加油、加气站安全距离(二)柴油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m)(三)、加气站、L-CNG加气站、LNG和L—CNG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注:在城市建成区不宜建一级加气站、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CNG加气母站。
在城市中心区不应建一级加气站、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CNG加气母站。
(四)、加油与CNG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注:1 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
2 当油罐总容积大于90 m3时,油罐单罐容积不应大于50 m3;当油罐总容积小于或等于90m3时,汽油罐单罐容积不应大于30m3,柴油罐单罐容积不应大于50m3。
(五)、加油与LNG加气、L—CNG加气、LNG/L—CNG加气合建站的等级划分注:1 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
2 当油罐总容积大于90 m3时,油罐单罐容积不应大于50 m3;当油罐总容积小于或等于90m3时,汽油罐单罐容积不应大于30m3,柴油罐单罐容积不应大于50m3。
3 LNG储罐的单罐容积不应大于60m3.注:1室外变、配电站指电力系统电压为35 kV~500kV,且每台变压器容量在10MV•A以上的室外变、配电站,以及工业企业的变压器总油量大于5t的室外降压变电站。
其他规格的室外变、配电站或变压器按丙类物品生产厂房确定。
2表中道路系指机动车道路。
油罐、加油机和油罐通气管管口与郊区公路的安全间距按城市道路确定,高速公路、一级和二级公路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三级和四级公路按城市次干路、支路确定。
3 与重要公共建筑物的主要出入口(包括铁路、地铁和二级及以上公路的隧道出入口)尚不应小于50m。
4 储气瓶拖车固定停车位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储气瓶的安全间距确定。
5 一、二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物面向加气站一侧的墙为无门窗洞口实体墙时,站内CNG工艺设备与该民用建筑物的距离,不应低于本表规定的安全间距的70%。
加油站安全距离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加油站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加油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加油站所有加油站、加油机、储油罐、设备设施、工作人员及来访人员。
三、安全距离标准1. 加油站与居民区、学校、医院、公共场所等人员密集区域的安全距离不得少于50米。
2. 加油站与加油站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少于100米。
3. 加油站与易燃易爆危险品库、化学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等危险区域的安全距离不得少于500米。
4. 加油站内加油机、储油罐、设备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1)加油机与储油罐的安全距离不得少于10米;(2)加油机与加油机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少于5米;(3)加油机与设备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少于2米。
四、安全距离管理措施1. 加油站应按照安全距离标准,合理规划布局,确保加油站内各区域的安全距离符合要求。
2. 加油站应设立明显的安全距离警示标志,提醒工作人员及来访人员注意安全距离。
3. 加油站工作人员应熟悉安全距离要求,对违反安全距离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
4. 加油站应定期对安全距离进行自查,发现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的情况,应及时整改。
5. 加油站应加强对新进员工的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安全距离的重要性,掌握安全距离的相关知识。
6. 加油站应建立健全安全距离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职责,确保安全距离管理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五、监督检查1. 加油站应定期接受相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整改。
2. 加油站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安全距离规定的行为,应积极整改,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六、奖励与处罚1. 对严格遵守安全距离规定,为加油站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距离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单位,依法予以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加油站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为准。
加油站安全间距表

级别
项目
埋地油罐(有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
通气管管口
(有油气回收系统)
加油机
(有油气回收系统)
二级站
汽油标准
实测
柴油标准
实测
汽油标准
实测
柴油标准
实测
汽油标准
实测
柴油标准
实测
重要公共建筑
35
25
35
25
35
25
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
17.5
12.5
12.5
10
12.5
10
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
一类保护物
12.5
12.5
12.5
12.5
铁路
15.5
15
15.5
15
15.5
15
城市道路
快速路、主干道
8.5
3
5
3
5
3
次干路、支路
5
3
5
3
5
3
架空通信线
5
5
5
5
5
5
架空电力线路
无绝缘层
6.5
6.5
6.5
6.56.56.5源自有绝缘层55
5
5
5
5
站内防火间距
设施名称
汽油罐
柴油罐
汽油通气管口
柴油通气管口
油品卸车点
汽油加油机
14
6
11
6
11
6
二类保护物
11
6
8.5
6
8.5
6
三类保护物
8.5
6
7
6
3
7
6
加油站周边安全距离标准一览表

加油站周边安全距离标准一览表注:1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和甲、乙类物品及甲、乙类液体的定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2重要公共建筑物及其它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应符合附件二的规定。
3对柴油罐及其通气管管口和柴油加油机,本表的距离可减少30%。
4对汽油罐及其通气管管口,若设有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本表的距离可减少20%;当同时设置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时,本表的距离可减少30%,但均不得小于5m。
5油罐、加油机与站外小于或等于1000KVA箱式变压器、杆装变压器的防火距离,可按本表的室外变配电站防火距离减少20%。
防火规范的规定。
加油站的安全距离取决于两方面的因素:一是内部因素,二是外部因素。
内部因素,主要是指加油站的建筑规模,规模越大,安全距离越大;规模越小,安全距离越小。
现行的国家标准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加油站的建筑规模分为三类,由大到小依次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确定加油站级别的指标有两个,当总容积为w 180m3w 120m3w 60m3,单罐容积为w 50m3w50m3w 30m3时,则依次确定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为了降低加油站潜在的油品火灾爆炸事故的危险性,《规范》规定城市建成区内一般不应建一级加油站,以尽量减少易燃易爆品的储存量。
外部因素,主要是指加油站周边建筑设施的性质及规模。
外部因素的种类繁多,难以一一列举,主要有重要公共建筑、民用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企业厂矿、交通道路、电力线路及通信线路等。
不同种类、不同规模的建筑物及设施,拥有不同的安全距离要求。
加油站与各种建筑、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主要从油罐(外壁)、通气管管口(中心线)和加油机(中心线)三个部位起算。
其中,油罐、通气管管口和加油机与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办公楼、1500人以上座位的体育馆(影剧院)、500人以上的学校、藏书50万册以上的图书馆、车站等重要公共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要求最严,无论加油站级别大小均为50m;而与一般公路的安全距离要求均低,仅有5~ 8m。
加油加气站安全距离标准

加油站周边安全距离标准一览表
注:1、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和甲、乙类物品及甲、乙类液体的定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2、重要公共建筑物及其它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应符合附件二的规定。
3、对柴油罐及其通气管管口和柴油加油机,本表的距离可减少30%。
4、对汽油罐及其通气管管口,若设有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本表的距离可减少20%;当同时设置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时,本表的距离可减少30%,但均不得小于5m。
5、油罐、加油机与站外小于或等于1000KVA箱式、杆装的防火距离,可按本表的室外变配电站防火距离减少20%。
6、油罐、加油机与郊区公路的防火距离按城市道路确定:高速公路、Ⅰ级和Ⅱ级公路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Ⅲ级和Ⅳ级公路按照城市干路、支路确定。
表5.0.8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mm)
表4.0.7压缩天然气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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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耐火四级)
丙、丁、戊类厂房(三级)—高
层厂房(仓库)
15
丙、丁类厂房(三级)—民用建 筑
12(耐火一、二级) 14(耐火三级) 16(耐火四级)
7(耐火一、二级)
戊类厂房(三级)—民用建筑
8(耐火三级)
10(耐火四级)
高层厂房—高层厂房(仓库)
13
13(耐火一、二级)
高层厂房—民用建筑
15(耐火三级)
2.液体储罐的防火间距 (表 1-2) ( GB50016-2006)
表 1-2
液体储罐的防火间距(m)
项目 甲、乙类液体 丙类液体
3
储量 V(m ) 1≤∨< 50 50≤∨< 200 5≤∨< 250
与建筑物的防火 间距 12 (一、二级) 15 (三级) 20 (四级) 15 (一、二级) 20 (三级) 25 (四级) 12 (一、二级) 15 (三级) 20 (四级)
∨≤ 1000
丙类液体—丙类 液体
不论容量大小
两排卧式储罐之间 卧式储罐—防火堤内侧基脚线
甲、乙类液体—装卸鹤管
丙类液体—装卸鹤管 甲、乙类液体—泵房
丙类液体—泵房
甲、乙类液体装卸鹤管—建筑物
丙类液体装卸鹤管—建筑物
装卸鹤管—泵房 甲、乙类液体装卸鹤管—厂内铁路线 丙类液体装卸鹤管—厂内铁路线
甲、乙类液体储罐
一类保护 25 20 16 二类保护 20 16 12 三类保护 16 12 10 16 (一类保护) 12 (二类保护) 10 (三类保护) 25 (一级站) 20 (二级站) 18 (三级站)
18
埋地油罐—其它类物品生产厂 房库房和丙类液体储罐以及容 积不大于 50m3 的埋地甲、乙类 液体储罐 通气管口、加油机—其它类物 品生产厂房库房和丙类液体储 罐以及容积不大于 50m3 的埋地 甲、乙类液体储罐
项目名称
埋地油罐、通气管口、加油机 —通气管重要公共建筑物
埋地油罐—明火或散发火花地 点
通气管—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 加油机—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
防火间距 (m)
50
30 (一级站) 25 (二级站) 18 (三级站) 18 18
一级站 二级站
三级站
埋地油罐—民用建筑物
通气管口、加油机—民用建筑 物
埋地油罐—甲、乙类厂房(仓 库、液体储罐) 通气管口、加油机—甲、乙类 厂房(仓库、液体储罐)
丙类液体储罐
30(厂外铁路) 20(厂内铁路) 15(厂外道路) 10(厂内主要道路) 5(厂内次要道路)
3. 加油站内、外建筑(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 (GB50156-2002( 2006 年版) )
( 表 2-1、表 2-2)
表 2-1
加油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
项目名称 埋地油罐—埋地油罐 埋地油罐—站房 埋地油罐—其它建筑物 埋地油罐、通气管口—燃煤厨 房 埋地油罐、通气管口—燃气厨 房 埋地油罐、通气管口—变配电 间 埋地油罐、通气管口—站区围 墙 通气管口—密闭卸油点 通气管口—站房 通气管口—消防泵房和消防 水池取水口 通气管口—其它建筑物 通气管口—道路 燃煤厨房—其它建筑物 燃气厨房—其它建筑物 加油机—站房 加油机—其它建筑物 加油机—燃煤厨房 加油机—燃气厨房 加油机—变配电间 加油机—非实体围墙 密闭卸油点—其它建筑物 密闭卸油点—消防泵房和消 防水池取水口 密闭卸油点—燃煤厨房 密闭卸油点—燃气厨房
通气管口、加油机—架空电力 线路
不应跨越加油站 且不应小于 5 m
4. 三类保护物 除重要公共建筑物、一类 和二类保护物以外的建筑
物。
一级加油站总容积大于 120 立方米,小于或等于 180 立方米,单罐容积小于或
等于 50 立方米。
二级加油站总容积大于 60 立方米,小于或等于 120 立方米,单罐容积小于或
3. 二类保护物 : 1) 总 建 筑 面 积 超 过
加油机—城市道路 埋地油罐、通气管口、加油机 —一般架空通信线
埋地油罐—架空电力线路
6(支路) 6(主干道) 5(支路)
5
不应跨越加油站 1.5 倍杆高 (一级) 1 倍杆高 (二级) 5 m(三级)
1000m2 的办公楼、写字 楼、居住建筑(含宿舍) 、 总建筑面积超过 2000m2 的其它建筑物。 除一类保护物以外的桥 梁、高架路等。 车位超过 20 个的汽车库 和车位超过 50 个的停车 场。
埋地油罐—室外变配电站
通气管口、加油机—室外变配 电站 埋地油罐、通气管口、加油机 —铁路
埋地油罐—城市道路
通气管口—城市道路
18 (一级站) 16 (二级站) 15 (三级站)
15
25 (一级站) 22 (二级站) 18 (三级站) 18
22
主干道
一级站
10
二、三级站 8
8(主干道)
支路
8 6
备注
14. 通向疏散走道或楼梯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 3.8.2 )
4.储罐、防火堤
15. 桶装、瓶装甲类液体不应露天存放。 (4.1.2)
16. 厂房中的丙类液体中间储罐应设置在单独房间内,其容积不应大于 1m3。设置该中间储罐的房间,其围护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二级耐
火等级建筑的相应要求,房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3.3.11)
2.安全出口 8. 厂房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 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
其相邻 2 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5.0m。( 3.7.1 )
9. 厂房的每个防火分区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
2
个 , 当符合下列条件时,可设置 1 个安全出口:( 3.7.2 ) 1 甲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小于等于 10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
11. 仓库内每个防火分区通向疏散走道、 楼梯或室外的出口不宜少于 2 个, 当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小于等于 100 m2 时,可设置 1 个。( 3.8.2 )
3.楼梯、防火门
12. 高层厂房和甲、乙、丙类多层厂房应设置封闭楼梯间或室外楼梯。
(3.7.6 )
13. 高层仓库应设置封闭楼梯间。 (3.8.7 )
备注
3
1 ) .1m
甲、乙类液
3
体可按 5m 丙类液体
计算
2 ) 石油库储罐应按
GB50074 规定执行
甲、乙类液体固定顶储罐—甲类厂房 (仓库) 甲、乙类液体固定顶储罐—明火 甲、乙类液体固定顶储罐—民用建筑 防火堤外侧基脚线—建筑物
单罐∨≤ 50
甲、乙、丙类液体 埋地储罐
总∨≤ 200
甲、乙类液体— 甲、乙类液体
17(耐火四级)
U ( 或山 )形厂房两翼之间
6
成组布置 (除甲类 )时 ,组内厂房之 4 (高度≤ 7m)
间
6 (高度≥ 7m)
甲类厂房—明火
30
1.设 防火窗或防火卷帘 时, 甲、乙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 不应小于 6 m 丙、丁、戊类厂房之间的防火 间距不应小于 4 m 2.设防火墙 时,甲类厂房之间 不应小于 4 m ,其他防火间距 不限 。
2. 一类保护物 : 1) 县级党政机关办公楼、 邮政楼、电信楼。 2) 中小学校、 幼儿园、 托 儿所、残障人员康复设施、 养老院、疗养院、医院的 门诊楼和住院楼等医疗、 卫生、教育建筑物(有围 墙者,从围墙边算起) 。 3) 总 建 筑 面 积 超 过 3000m2 的商店、 总建筑面 积超过 5000m2 的菜市场、 总建筑面积超过 6000m2 的其它建筑物。 4) 城市主干道的桥梁、 高 架路等。 5) 车位超过 50 个的汽车 库和车位超过 150 个的停 车场。
1000 时, ≥2 m ∨> 1000 时, ≥ 5 m
≥3 m
≥3 m
20(拱顶) 15(浮顶) 12
15(拱顶) 12(浮顶)
10
14(一、二级) 16 (三级) 18 (四级)
10(一、二级) 12 (三级) 14 (四级) 8 20 10 35(厂外铁路)
25(厂内铁路)
20(厂外道路)
15(厂内主要道路) 10(厂内次要道路)
甲、乙类仓库—道路 乙类仓库—重要公共建筑
15(厂外) 10(厂内、主要) 5 (厂内、次要) 5 不限 (较高外墙为防火墙) 4(较低外墙为防火墙) 50 20 12 (甲类 3、4 项≤ 2t;
甲类 1、 2、 5、 6 项≤ 5t)
13
两座仓库之间 (符合最大允许 占地面积)设 防火墙 时,防 火间距 不限 。
等于 50 立方米。
三级加油站总容积小于或等于 60 立方米, 单罐容积小于或等于 30 立方米。 柴
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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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规( GB50016-2006)中 常 涉 及 的 部 分 安 全 规 定
1.厂房、仓库 1. 建筑面积小于等于 300m2 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房,可采用三级耐火 等级的建筑。( 3.3.5 ) 2. 厂房内设置甲、乙类中间仓库时,其储量不宜超过一昼夜的需要量。 (3.3.9 ) 3. 仓库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 3.3.15 ) 4. 甲、乙类仓库内严禁设置办公室、 休息室等,并不应贴邻建造。(3.3.15 ) 5.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宜独立设置,并宜采用敞开或半敞开式。 其承重结构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框架、排架结构。( 3.6.1 ) 6.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总控制室应独立设置。( 3.6.8 ) 7. 甲、乙、丙类液体仓库应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 遇湿会发生燃烧爆 炸的物品仓库应设置防止水浸渍的措施。( 3.6.11 )
30 25(甲类 1、2、5、6 项≤ 10t)
甲类 3、 4 项≤ 5t 15(耐火一、二级) 20(耐火三级) 25(耐火四级) 甲类 1、 2、 5、 6 项≤ 10t 12(耐火一、二级) 15(耐火三级) 20(耐火四级) 40(厂外) 30(厂内) 20(厂外) 10(厂内、主要) 5 (厂内、次要)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