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概述: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的管理是为了促进研究生科研创新,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本文将介绍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的重要性、目标、管理流程和具体措施。
一、重要性: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的实施对于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首先,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可以规范各类项目的申报、支持、管理和评估过程,确保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创新性。
其次,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可以提高研究生科研创新的效率和质量,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对转化科技成果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目标: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的目标是为了建立一个科学、公正、高效、规范的管理体系,推动研究生科技创新的深入发展。
具体目标有:1. 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热情和科研潜力,提升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2. 培养研究生的科学研究思维和实践能力,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3. 加强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的管理和评估,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创新性;4. 提高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动科研与产业结合的深度发展。
三、管理流程: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的管理流程主要包括项目申报、项目评审和项目实施等环节。
1. 项目申报:研究生根据自身的科研兴趣和实力,提出科技创新项目的构想并填写项目申请书。
项目申请书包括项目名称、研究目标、科研方法、预期成果等内容。
申报书经导师审核后,提交科技创新项目管理部门进行初步审查。
2. 项目评审:科技创新项目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评估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创新性。
同时,要充分考虑项目的预期成果和对学科发展的贡献。
评审结果包括通过、驳回或需要修改后再次提交等决定,经科技创新项目管理部门审批后通知申请人。
3. 项目实施:经过评审通过的项目,由申请人组织实施。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研究生应按计划认真开展科研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使用和成果转化等方面要进行相应管理和监督。
黑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研究生培养创新计划》,鼓励支持研究生开展创新性强,尤其是原创性课题的研究,加强我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研究水平和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以基础研究为主,强化应用研究,支持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注重创新能力的培养。
第三条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规范管理,择优立项;集中征集选题,集中申报,集中评审,集中公布结果;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条项目由我厅组织申报、评审、立项、检查和结题。
第二章项目申报与评审第五条项目面向全省研究生培养单位设立。
第六条项目的申报工作一般在每年12月申报,次年3月底公布评审结果,并进行20天公示,公示期满将下达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审批通知书,正式立项。
第七条各单位按省里确定的限额申报,要组织初评。
其基本原则是:1、申请人必须是全日制在校研究生;2、项目负责人为申请人的导师,每名导师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3、课题具有学术前沿性或现实意义;4、课题研究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拟突破的重点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可行;5、课题申请人的导师对申报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6、申请经费及经费预算安排比较合理;7、对于以学科群、跨学科、跨学校组织优势学科研究力量开展合作研究的课题予以优先资助。
第八条我厅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视不同情况决定通讯评审或会议评审。
1、通讯评审实行匿名评审。
评审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独立评审,提出是否立项建议并简要说明理由;2、会议评审公开进行。
设立若干个评审组,专家在经过充分评议后,进行无记名差额投票,获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的申报课题方能立项。
第三章项目管理第九条项目经批准立项后其研究内容一般不允许变更。
确需变更的项目应由研究生本人及导师共同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并说明变更理由,并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
申请未得到省教育厅正式批准前,项目按照原来的研究计划进行。
南华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南华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INCLUDETET “C:\\Lotus\\Notes\\Data\\南华大学文件.doc”南华大学文件南华大学文件南华南华教〔2021〕56 号关于印发《南华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属各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南华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保证项目的良性运行,高效发挥项目效益,特制定《南华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件:《南华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二○○八年十月二十八日主题词:主题词: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通知20212021南华大学南华大学研究生处附件:南华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研究生的科研训练,强化研究生创新意识,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积极支持研究生开展创新性强、尤其是具有原创性课题的研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对象我校全日制在读的研究生,基本完成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可申请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资助。
每年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资助比例不超过当年开题研究生人数的5。
二、资助条件(一)资助的学位论文选题是研究生独立设计的创新选题,其研究课题应结合我国当前或将来国民经济、科学技术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瞄准国内外科技社会发展的热点和前沿问题。
课题应在理论、实验、方法上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二)研究课题论证比较客观、充分,技术路线清晰,可行性强。
预期可取得创新性成果,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
(三)申请者应具有较强的从事创新性研究工作的能力和素质,已具有相应的科研基本条件。
三、申报办法(一)研究生申请。
研究生填写《南华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经导师推荐后交所在学院。
(二)学院评审和推荐。
所在学院按不超过当年开题研究生人数的10进行评审、推荐,报学校审核。
(三)专家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申请人进行公开答辩,通过后公示立项。
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培养和激励在学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加快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步伐,提高项目研究水平和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以基础研究为主,强化应用研究,支持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注重创新能力的培养。
第三条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规范管理,择优立项。
第四条项目由各院、部组织申报、评审、立项、检查和结题。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在读全日制且非带薪研究生(项目申报时至毕业等于或少于一年者除外),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良好的科学道德和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年度综合考评排名前50%,具有科研成果的研究生可优先申报。
2.项目负责人为申请人的导师,每名导师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项目负责人对申报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近三年有创新科研成果(如论文、奖项、专利等),并对所申报项目的有专项科研经费支持。
第三章立项要求和立项范围第六条立项要求1.申报课题为本学科前沿,具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在理论上或方法上有创新,可望取得国际同类研究先进水平的原创性成果(即获得国内外所没有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
2.项目的申报工作一般在每年6月申报,同年7月公布评审结果,并进行为期10天的院内公示,公示期满将正式立项。
第七条立项范围1.项目面向全校研究生培养学院设立。
2.对于以学科群、跨学科力量开展合作研究的课题予以优先资助。
第四章项目管理第八条项目经批准立项后其研究内容一般不允许变更。
确需变更的项目应由研究生本人及导师共同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并说明变更理由,并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
第九条项目自批准之日起,研究周期为1-2年。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做撤项处理,并且项目负责人今后不允许进行创新项目申报:1.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责任人或研究课题;2.在规定的项目周期内未能如期完成研究任务也未提出延期申请的项目。
重庆医科大学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新实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文档

重庆医科大学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新实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学生科研思维和创新能力培养,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尽早引导学生参与科研训练,培养大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提高学生综合实践能力和创新实验能力,加强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则(一)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新性实验项目是指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自主进行实验方法的设计、组织设备和材料、实施实验、分析处理数据、撰写总结报告的学生课外科学研究与实验项目。
(二)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实施原则包括:1.兴趣驱动。
参与计划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
在兴趣驱动下,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实验过程。
2.自主实验。
参与计划的学生要自主设计实验、自主完成实验、自主管理实验。
3.重在过程。
注重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实施过程,强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收获。
(三)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新性实验项目分为院、校两级。
院系级项目由院系资助、管理;校级项目从优秀的院系级项目中遴选产生,学校予以资助和管理。
二、组织机构(一)学校成立由主管教学副校长为组长,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中心、设备处、科研处、学生处、团委、财务处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新性实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开展的策划、协调及管理规章制度的审定等工作。
(二)学校在实验教学管理中心设立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新实验项目办公室,负责全校项目申报及评审的组织、项目管理制度拟定、项目实施运行管理等日常工作。
(三)学校设立项目评审专家组,负责项目评审、中期检查、项目结题验收等工作。
(四)各院系作为项目开展的责任单位,成立由分管教学院长(或系主任)负责的项目管理组织,负责院系申报项目的遴选推荐、组织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检查等工作。
院系要建立指导教师队伍和开展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学生科研实验平台。
厦门理工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厦门理工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研究生的科研训练,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参加创新活动,引导研究生选择创新性强及富有挑战性的应用研究课题,提高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特别是应用知识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科技创新计划项目重点资助紧密结合现场生产需要、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应用性研究项目。
优先支持跨行业跨领域联合开展研究的实际应用项目。
第三条研究生科技创新计划项目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二章项目申报与立项第四条项目申报条件(一)我校正式在册的入学一学年后至预期毕业一学年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
每名研究生一年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在校期间参与不超过三个项目。
(二)申请者应具有较强的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素质。
(三)申报者所在学科及其指导教师积极支持其课题研究工作,其指导教师能够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和配套资助。
(四)研究课题紧密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需求,围绕行业企业生产现场的工程需求、技术问题、管理难题。
申请项目一般应与校内外导师研究方向一致,并征得校内外导师同意。
鼓励研究课题与学位论文选题方向一致。
(五)研究课题论证比较客观、充分,技术路线清晰,可行性强。
理论、实验、方法具有创新性和独特研究思路,预期可取得创新性成果,具有较强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六)已获各种资助的科研项目及其子项目原则上不予申报。
第五条申报与立项程序(一)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填写《厦门理工学院研究生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立项申请书》,经校内外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后提交所在领域。
(二)领域初审。
各领域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报送研究生办。
(三)评审公示。
研究生办在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的基础上,聘请校内外(含企业等实际部门)专家进行评审,提出拟立项、资助意见。
苏州科技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

苏州科技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试行)一、实施目的通过实施苏州科技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为研究生创造良好的科研机会与条件,提高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
二、申报对象在校一、二年级研究生。
三、申报时间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原则上在每年5月进行申报。
四、申报要求1、项目选题应紧密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围绕重要的理论和学科前沿问题。
2、项目论证比较客观、充分,研究思路和技术路线清晰,可行性强。
理论、实验、方法具有创新性。
3、申报项目应是研究生独立设计的课题,可以与学位论文选题一致。
4、申报者所在学院、学科及其指导教师应积极支持其创新课题的研究工作;5、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1至2年,项目承担人应在毕业前结题。
五、开展程序1、研究生提出书面申报材料;2、所在学院初审;3、研究生部受理;4、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公布立项课题;5、学校核拨立项经费;6、课题负责人开展研究;7、项目承担人提交结题报告和研究成果;8、学校组织验收。
六、项目管理1、立项项目按人文社科类项目和自然科学类项目,由学校分别给予不同额度的经费资助,其中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1500元,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2500元,资助经费1次核拨。
2、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日常管理由研究生部负责。
相关学院协助负责项目具体管理工作,包括项目进展的监督、中期检查、项目验收等。
3、申报“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原则上从校科研计划创新项目中选出。
我校获得的“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除按照《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执行外,同时按照本办法执行。
4、项目申请者承担项目研究课题后应按照研究计划和有关要求认真完成研究任务,并承担与项目有关的学术与法律责任。
项目申请者指导教师应将项目实施作为重要的培养指导职责,认真负责地进行指导,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计算相应的指导工作量。
5、项目研究计划需要进行较大调整时,须由项目申请人提出,导师签署意见,所在学院审核,报研究生部备案。
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资助与管理办法(暂行)

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资助与管理办法(暂行)为加强我校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调动广大研究生参与科研创新活动的积极性,通过科学研究和实验实践活动,形成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学术水平高的原创性成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和山西师范大学《关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晋师党字[2017]1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设立研究生创新项目,由研究生学院负责组织申报、立项、结项和其他管理工作。
第二条研究生创新项目管理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专款专用” 的原则,采取“自主申请、择优资助”的方式进行运作。
第三条研究生创新项目选题应紧密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需求、围绕重要的理论和学科前沿问题,以此来形成一批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学术水平高的原创性成果,培养一批优秀的学术创新人才。
第二章申报要求和审批第四条项目申请资格需遵循以下要求:(1)在册的一、二年级研究生;(2)同一年度,每位研究生只能申报或参与1项;(3)研究生在休学期间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第五条创新项目可采取个人或项目组的形式自主申报。
以项目组形式申报的,成员不得超过3人,且须指定一人为项目负责人。
第六条各院(所)应成立研究生创新项目评审委员会,对本院(所)申报的研究生创新项目进行预审。
第七条研究生学院在每年上半年组织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工作。
项目申请人需填写《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书》,经本人所在培养单位汇总审核后统一报送研究生工作部。
第八条研究生学院组织专家组对各院(所)报送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结束后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立项,并下拨项目经费。
第三章立项和管理第九条申报项目一经批准立项,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应按照专家评审组对项目立项的意见和建议组织落实,按期保质完成项目研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大学文件
xxx发〔xx〕xx号
---------------------------------------------------
关于印发《xx大学
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校属有关部门:
《xx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经2018年7月6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xx大学
2018年7月13日
xx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培养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鼓励研究生选择创新性强且富有挑战性的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课题,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学校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分为“科研探索项目”和“创新创业项目”两类。
科研探索项目对在校研究生个人进行资助,创新创业项目对在校研究生为负责人的研究团队(团队总人数3-5人,其中本科生1-3人)进行资助。
第三条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主要用于资助研究生自主开展科学探索和创新实践,支持研究生进行学科交叉创新研究,组建创新团队从事新产品研发和转化,开展跨学科交流与合作。
重点资助学术思想新颖、研究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可行的研究项目。
第四条学校成立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领导小组,成员由分管校领导、研究生院、创新创业学院及学院(部)分管领导组成,负责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总体组织和管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项目申报、评审、检查、结题、经费审批、处理异议事项等。
第五条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评选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采取“自主申请、择优资助”的方式组织。
第二章项目申报与评审
第六条科研探索项目主要用于科学研究类课题的资助,项目申请对象为我校一、二年级的硕士生。
获得项目支持的硕士生可优先申请我校硕博连读。
创新创业项目用于技术实践类课题的资助,项目申请对象为全体在校研究生。
第七条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创新、协作精神;学习成绩优良,所申请的项目应具备在我校完成项目的条件,能在项目导师指导下按要求完成项目研究任务。
(二)申请人所申请的项目应具有明显的创新内容,能形成论文或专利成果。
其中,科研探索项目的研究成果能形成较高学术水平的学术论文;创新创业项目的研究成果能形成可展示的产品或模型。
(三)科研探索项目要求重点对跨学科问题开展探索性研究。
项目导师的在研项目及硕士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四)申请人所申报的项目应得到学位论文导师和项目导师的签字许可。
第八条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两年。
第九条项目导师应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且同时指导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数不超过2个。
第十条项目申请及评审
(一)申请人填写《xx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表》,提交所在学院(部)审核。
(二)学院(部)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初评后,推荐至研究生院。
(三)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校内公示后立项资助。
学校择优推荐获得资助的项目申报甘肃省教育厅研究生创新创业项目。
第三章项目实施与管理
第十一条获准项目立项资助的研究生,应在项目导师的指导下开展研究工作和使用资助经费。
第十二条项目负责人应按申请书确定的研究计划开展研究。
研究过程中,凡涉及更改实施计划、调整研究内容、调整研究期限等情况,项目负责人均应提出书面报告报科研创新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第十三条项目实施过程中,申请人须定期撰写项目进展报告,导师要掌握项目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监督、检查项目实施情况。
第十四条项目结题时组织项目验收,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一)满足以下条款,项目验收结果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1.撰写结题报告,提供相应的图片、典型数据等,填写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在相关学科进行学术报告(听取报告人数30人及以上)并提交已完成学术论文、创新性产品或实物模型。
2.创新创业项目参加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类项目竞赛1次。
(二)项目验收合格并满足以下条款时,项目验收结果为优秀。
科研探索项目:发表或正式录用核心及以上刊物(正刊)科技论文1篇,或申报发明专利1项。
创新创业项目:获省级及以上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第十五条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监督、检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未经批准更改实施计划、调整研究内容、调整研究期限,或存在经费使用不当等情况的项目,将缓拨经费并要求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项目可停止资助。
项目验收结果为优秀的申请人,可申请本项目进行后续资助。
第十六条科研探索项目的资助额度为每项1万元,创新创业项目的资助额度为每项2-3万元。
项目经费分两期划
拨,直接划拨至研究生名下使用,首次划拨资助金额的50%。
根据项目实施进展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监督、检查情况,决定是否拨付后续经费。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科研探索项目的资助数量每年不超过15项,创新创业项目的资助数量每年不超过30项。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18年7月13日起实施,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xx大学办公室2018年7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