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18~2020年植保无人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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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植保无人机项目规划实施方案

西安植保无人机项目规划实施方案

西安植保无人机项目规划实施方案规划设计/投资分析/产业运营西安植保无人机项目规划实施方案植保无人机在2018年已经得到市场的全面认可,无论是从各地政府出台的政策还是农户高频次的使用都可见一斑。

在过去的一年,有的企业通过技术的革新,不断优化产品满足用户的需求,有的企业则夸大宣传,只跟风头,不正视市场发展的方向。

该植保无人机项目计划总投资9674.8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7266.6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5.11%;流动资金2408.2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4.89%。

达产年营业收入19521.00万元,总成本费用15014.32万元,税金及附加176.78万元,利润总额4506.68万元,利税总额5305.07万元,税后净利润3380.01万元,达产年纳税总额1925.06万元;达产年投资利润率46.58%,投资利税率54.83%,投资回报率34.94%,全部投资回收期4.36年,提供就业职位303个。

重视环境保护的原则。

使投资项目建设达到环境保护的要求,同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企业安全卫生的各项法律、法规,并做到环境保护“三废”治理措施以及工程建设“三同时”的要求,使企业达到安全、整洁、文明生产的目的。

......总体规模将继续扩大,增量市场可期我国目前有近20亿亩的耕地,但使用植保无人机进行作业的不足1%,有广阔的市场尚未开发。

从近几年发展情况来看,植保无人机的市场保有量以及作业量均呈倍增方式增加。

因此,随着各级政府以及厂家的持续努力,2019年植保无人机市场保有量有望突破10万台,飞防植保作业面积有望突破8亿亩,飞防作业比例将达到10%以上。

西安植保无人机项目规划实施方案目录第一章申报单位及项目概况一、项目申报单位概况二、项目概况第二章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分析一、发展规划分析二、产业政策分析三、行业准入分析第三章资源开发及综合利用分析一、资源开发方案。

二、资源利用方案三、资源节约措施第四章节能方案分析一、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

介绍几种无人植保飞机

介绍几种无人植保飞机

介绍几种无人植保飞机作者:来源:《农业知识·乡村季风》2014年第08期1.卫士WS-Z1805型多旋翼遥控式飞行喷雾机山东省卫士植保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卫士WS-Z1805型多旋翼遥控式飞行喷雾机,主要由机架、药箱、电池、控制电路、高速电机、旋翼、喷头、输液管、遥控器等部件组成。

该机型采用高效能电池作为电源,无刷电机飞行平稳。

采用无线遥控启动,标配手动GPS增稳导航飞行控制系统,附带远程视频监看系统,可以根据客户需要增配自主飞行控制、农业病虫测报系统,实现大面积监视测报功能。

该产品与定翼飞行器相比具有携带方便,起飞适应性好,操纵简便,投放准确,超低空作业,作业质量高,无噪音等优点。

与人工植保相比,可节省劳动力,实现低量或超低量施药,利用气流作用于作物根部,穿透性好,提高农药利用率50倍以上。

该机飞行速度10米/秒以内,农药载重量7千克,喷洒速度4米/秒(可调),喷幅流量0.2~0.4升/分钟(可调),喷幅宽度3.5~5米,雾滴直径50~100微米,喷洒高度(田间作业)2~4米,防治效率0.067~0.133公顷/分钟。

适于小麦、玉米、水稻、棉花、花生等高低秆作物的植保作业。

2.“谷上飞”YR-GSF06型四旋翼植保飞行器珠海市羽人飞行器有限公司生产的“谷上飞”YR-GSF06型四旋翼植保飞机,主要由支架、电机、旋翼、药箱、管路及喷头等部件组成。

该机将作业喷杆与整体支撑结构融为一体,将喷头置于旋翼的下方,工作中螺旋桨向下的气流增加了喷施药剂的穿透性,同时促使农作物摆动,叶片的正反面均可着药,施药效果好。

该机采用防荡药箱,飞行稳定性好;盘式电机,工作可靠;电子系统采用防雨、防潮、防尘“三防”保护盒,延长使用寿命。

植保机操作简单,经过7~15天培训,即可掌握操作及设备维护。

该机通过超声波测距,飞控系统进行运算、调整等,自动保持喷头与农作物之间的相对高度,具有仿地飞行功能。

适用于规模经营农田、苗木的植保作业。

农业植保无人机简介介绍

农业植保无人机简介介绍

农业植保无人机的特点
高效率 精准喷洒 安全性高 适应性强
农业植保无人机飞行速度快,喷洒效率高,可大面积、高效率 地完成植保作业,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无人机搭载高精度传感器和控制系统,可实现精准喷洒,减少 农药浪费,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无人机采用遥控操作,无需人员进入农田,减少人员接触农药 的风险,提高作业安全性。
概念
结合无人机技术与农业植保需求,通 过高效、精准的喷洒,提高农药使用 效率,降低农药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 ,优化农业生产流程。
发展历程
初期探索
早期的农业植保无人机主要由 固定翼飞机改装而来,功能相
对单一。
技术成熟
随着多旋翼和无人直升机技术 的成熟,农业植保无人机逐渐 实现悬停、精准喷洒等功能。
智能化发展
农业生产辅助
通过搭载不同的传感器和设备,农业 植保无人机可以实现农田信息监测、 作物生长评估等辅助功能。
环保与生态修复
农业植保无人机可用于生态脆弱区的 植被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环保工 作,助力生态修复与保护。
02
CATALOGUE
农业植保无人机的技术与特点
无人机技术
遥控技术
传感器技术
农业植保无人机采用遥控技术,通过遥控 器或地面站进行远程操控,实现飞行、喷 洒等作业。
农业植保无人机可适应不同地形、作物和作业环境,灵活调整 飞行高度和速度,满足各种植保需求。
03
CATALOGUE
农业植保无人机的应用与优势
农业植保无人机的应用与优势
• 农业植保无人机是一种利用先进技术,结合无人机平台,为农 业生产提供植保服务的特种无人机。它能在农田上空高效、精 准地喷洒农药、施肥等,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降低农业生产成 本,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西安植保无人机项目计划书

西安植保无人机项目计划书

西安植保无人机项目计划书规划设计/投资分析/产业运营报告说明—植保无人机在2018年已经得到市场的全面认可,无论是从各地政府出台的政策还是农户高频次的使用都可见一斑。

在过去的一年,有的企业通过技术的革新,不断优化产品满足用户的需求,有的企业则夸大宣传,只跟风头,不正视市场发展的方向。

该植保无人机项目计划总投资17900.3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4193.3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9.29%;流动资金3707.0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71%。

达产年营业收入27337.00万元,总成本费用21130.67万元,税金及附加332.23万元,利润总额6206.33万元,利税总额7394.61万元,税后净利润4654.75万元,达产年纳税总额2739.86万元;达产年投资利润率34.67%,投资利税率41.31%,投资回报率26.00%,全部投资回收期5.35年,提供就业职位404个。

总体规模将继续扩大,增量市场可期我国目前有近20亿亩的耕地,但使用植保无人机进行作业的不足1%,有广阔的市场尚未开发。

从近几年发展情况来看,植保无人机的市场保有量以及作业量均呈倍增方式增加。

因此,随着各级政府以及厂家的持续努力,2019年植保无人机市场保有量有望突破10万台,飞防植保作业面积有望突破8亿亩,飞防作业比例将达到10%以上。

第一章概论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及背景西安植保无人机项目植保无人机,又名无人飞行器,顾名思义是用于农林植物保护作业的无人驾驶飞机,该型无人飞机由飞行平台(固定翼、直升机、多轴飞行器)、导航飞控、喷洒机构三部分组成,通过地面遥控或导航飞控,来实现喷洒作业,可以喷洒药剂、种子、粉剂等。

无人机主要包括设计测试、整机制造和运营服务三个环节。

设计测试包括总体设计和集成测试两个方面;整机制造包括飞行系统、地面系统、任务载荷三个方面,是无人机制造的关键部分;运营服务则主要包括飞行服务、租赁服务、培训服务等。

陕西泾阳县植保无人机飞防作业要点

陕西泾阳县植保无人机飞防作业要点

农业工程技术·综合版 2022年6月刊35植保与田间管理DOI:10.16815/ki.11-5436/s.2022.17.021时,喷幅较大,由于风场不能完全把药液压到地面,因此易造成药液漂移,污染周边环境。

飞行高度一般为1.8~2.2 m,有风时需适当下调高度,3级风以上禁止作业,最低不能低于1.5 m,同时还需减小喷幅。

喷洒高秆作物,如玉米,飞行过低易吹坏作物,所以可以适当调高到2.5 m 以上,但不可高于3 m。

农户受限于人工作业经验,往往要求植保无人机飞行高度较低,甚至贴着作物飞行,会影响无人机的飞行安全,同时存在漏喷问题,一定要按照厂家推荐作业参数进行设置。

3、横移距离(喷幅)横移距离(喷幅)即航线飞行中喷洒作业的宽度。

不同机型因风场不同,横移距离也不同。

而相同机型则根据飞行高度变化,也要调整作业喷幅,一般降低需减小喷幅,升高可加大喷幅,但不可超过最大值。

现有机型喷幅。

T10,3~4 m,最大可达5 m;T16、T20,4.5~5.5 m,最大可达7 m;T30,5.5~7.0 m,最大可达9 m。

4、飞行速度飞行速度在设置参数中是被动值,即喷洒系统会根据飞手设定的亩喷量和横移距离自动调整到最大飞行速度。

飞行速度在作业过程中可随时调整,风力较大可调低速度,无风时则可调高。

现有机型飞行速度。

T10,2.5~4.0 m/s;T16、T20,3.2~5.0 m/s;T30,4.0~5.5 m/s。

二、参数之间的影响关系亩喷量越大,飞行速度越小;喷幅越大,高度越大,飞行速度越小;飞行速度越大,喷幅越大;飞行速度降低,喷幅减小(飞行中因为速度降低造成螺旋桨风场变弱,下压风力减弱,导致喷幅变小,与第2条不矛盾);飞行高度越低,喷幅越小[2]。

三、不同因素对作业参数的影响1、作物影响小麦除草作业主要集中在返青拔节期,作物低矮,作业参数与玉米除草整体参数相比更宽松;果树等厚冠层作物则需更高的亩用量与更慢的飞行速度;油菜等易倒伏作物应降低飞行高度[3]。

农用植保无人机发展情况

农用植保无人机发展情况

农用植保无人机发展情况作者:范铁丰来源:《农民致富之友》2017年第15期一、农用植保无人机作业情况近年来,随着现代化农业的发展,农用植保无人机已经开始应用于农业植保作业。

基本为多旋翼无人植保机和单旋翼无人直升机两种类型,作业效率一般为每天15-40公顷不等,平均30公顷左右,个别大型无人直升机载药量可达72L,每天可作业100公顷以上。

无人机平均作业收费标准为每公顷120元左右。

无人机施用的作物种类主要是水稻,有少量玉米和大豆。

作业地形以平原为主,按照不同机型也可在半山区、低洼地区等不规则地形使用。

二、农用植保无人机在植保作业中的优势1.防治效果好。

无人机可实现低空作业,旋翼产生的向下气流有助于雾流对作物的穿透性,提高农药的有效性。

2.作业效率高。

无人机每天可完成施药30公顷,超过小型植保机械或人工喷药的作业量。

3.节约成本,减少损耗。

无人机喷雾喷洒方式,在节约农药、化肥的施用量的同时,避免陆地机械进地,对作物的损耗。

特别是在特殊年份,机车进地难,无人机作业不受地表环境限制。

三、存在的问题1.作业没报批,影响民航安全。

由于作业前没有向民航系统报备,所以现在用于农业植保作业的无人机都处于“黑飞”状态。

去年以来,在北京、上海、深圳、武汉、杭州、昆明、成都、重庆、西安等多地,多次发生无人机违法违规飞行,影响民航运行的事件。

连续不断的“黑飞”事件严重影响了机场的正常运行,并多次险些出现严重事故。

2.普通农户对植保无人机认可度还有待提高。

植保无人机是新生事物,属于创新农业范畴,而普通种植户年龄结构偏大,对新生事物的接受还需要一个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推广使用难度。

3.标准不够清晰明确,推广扶持没有依据。

从民航部门了解到,国家对无人机在飞行、空域、营运等方面的规定还不明确,安全监管措施还不完善,无人机植保作业尚处在试验使用阶段。

4.植保无人机市场不规范,良莠不齐。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植保无人机生产企业多达几千家,由于国家相关部门没有出台统一的技术和鉴定标准,质量良莠不齐,普遍故障率较高,常出现电池使用寿命短、续航能力差、遥控器黑屏等问题,有的厂家售后服务不及时,满足不了农时要求。

《植保无人飞机 质量评价技术规范》(NYT 3213—2018)农业行业标准实施情况与分析

质量标准《植保无人飞机 质量评价技术规范》(NY/T 3213—2018)农业行业标准实施情况与分析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曲桂宝 薛新宇 刘燕 宋仁龙引言近年来,我国植保无人飞机发展迅猛,2020年全国保有量已经突破7万架,作业面积超过9.6亿亩次。

为推动植保无人飞机推广应用,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农业机械化分技术委员会组织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等单位,研究制定了《植保无人飞机质量评价技术规范》农业行业标准,标准编号为NY/ T 3213—2018,于2018年3月15日由原农业部批准发布,自2018年6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是国内首个植保无人飞机农业行业标准,规定了植保无人飞机的型号编制规则、基本要求、技术质量要求、检测方法和检验规则等内容。

标准发布实施以来,在规范行业发展,促进产品质量提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植保无人飞机在全球市场占有较高份额,技术和制造能力处于世界先进水平,为进一步提升行业竞争力和产品质量,引领技术创新和技术融合,发挥标准引领和规范行业发展作用,开展标准实布了《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实施特则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注:按照《农业机械分类》(NY/T 1640—2021)农业行业标准,“植保无人飞机”对应品目为“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开展了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自愿性产品认证工作,进一步推动了标准实施。

二、实施成效一是规范行业发展,促进产品质量提升。

NY/T 3213—2018标准出台前,植保无人飞机市场产品各式各样,多数植保无人飞机生产企业以企业标准为生产依据,行业发展随意性大,产品安全性、作业性能等参差不齐。

标准出台后,植保无人飞机行业的大部分生产企业,都采用该标准作为生产指导文件,将研发方向从原来的高空、高速、高性能,逐渐向提高机具对复杂农田的适用性、植保作业质量、可靠性和耐久性等农业作业需求转变,带动施药质量和飞行安全性能提升,推动了行业健康规范发展,保障了农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

飞禾60公斤植保无人机参数表

飞禾60公斤植保无人机参数表
飞禾60公斤植保无人机是一款高性能的植保无人机,它采用先进的技术,可以满足各种植保需求。

它的参数表如下:
机身重量:60公斤
最大起飞重量:90公斤
最大航程:200公里
最大飞行速度:120公里/小时
最大飞行高度:3000米
最大飞行时间:2小时
最大投放重量:20公斤
最大投放范围:200米
电池容量:20千瓦时
飞禾60公斤植保无人机具有超强的性能,可以满足各种植保需求。

它的机身重量仅为60公斤,最大起飞重量可达90公斤,最大航程可达200公里,最大飞行速度可达120公里/小时,最大飞行高度可达3000米,最大飞行时间可达2小时,最大投放重量可达20公斤,最大投放范围可达200米,电池容量可达20千瓦时。

此外,飞禾60公斤植保无人机还具有良好的安全性能,可以满足各种植保需求。

它采用先进的技术,可以提供更安全、更可靠的飞行体验。

总之,飞禾60公斤植保无人机是一款高性能的植保无人机,它具有超强的性能,可以满足各种植保需求,并具有良好的安全性能,可以提供更安全、更可靠的飞行体验。

植保无人飞机发展现状及建议

第10卷第12期农业工程Vol.10No.12 2020年12月Agricultural Engineering Dec.2020收稿日期:2020-08-26修回日期:2020-10-27作者简介:杨学军,研究员,研究方向:种植及植保机械。

E-mail:camms@在线投稿植保无人飞机发展现状及建议杨学军,严荷荣,张铁,董祥,孙星(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北京100083)摘要:植保无人飞机由于作业效率高、节水省药、具有航迹规划与全地形作业能力等优势,在国内市场快速发展。

介绍了植保无人飞机的发展背景,高速发展的原因、市场新格局的形成,技术路线选择、作业性能和适用范围,相关政策、行业标准、亟待解决的问题,并提出了发展建议,为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植保无人飞机;多旋翼;植保机械;病虫害防治中图分类号:S2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1795(2020)12-0001-06Development Status and Suggestion of Plant Protection UAVYANG Xuejun,YAN Herong,ZHANG Tie,DONG Xiang,SUN Xing(Chinese Academy of Agricultural Mechanization Sciences,Beijing100083,China)Abstract:Due to advantages of high operation efficiency,water and medicine saving,route planning and all terrain operation,plant protection UAV has developed rapidly in domestic market.Development background,reasons for rapid development,for-mation of new market structure,technical route selection,operation performance and application scope,relevant policies,in-dustry standard and problems to be solved were introduced.Some suggestions for development were put forward.It provided ref-erence for industry standardization and healthy development.Keywords:plant protection UAV,multi rotor,plant protection machinery,pest control0引言植保无人飞机由于其作业效率高、节水省药、具有航迹规划与全地形作业能力等优势,并且特别适合于丘陵、山地、果园等地面植保机械难以作业区域的农药喷雾作业,加之资本市场的推动、技术不断成熟、农机购置补贴试点启动、农村劳动力短缺等因素的叠加,2015年以后,呈现高速发展的态势[1-2]。

盘点2018年植保无人机新品,谁能更胜一筹?

盘点2018年植保无人机新品,谁能更胜一筹?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农业发展一直是各个国家关注的头等大事。

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农业与科技的融合愈发密切,随着智能化、数字化之风吹向农业植保领域,植保无人机的应用正愈发普及,吸引了不少行业“玩家”纷纷入局。

 在刚刚过去的2018年里,植保无人机购置补贴试点政策加快落地,市场规模持续增长。

为了把握行业发展机遇,获取更多用户青睐,植保无人机企业积极推出各型新品,意图占据竞争先机,进一步提升用户粘度与市场份额,给用户带来更好的应用体验。

中国智能制造网不完全统计如下:
 汉和航空金星一号植保无人机
 2018年1月,汉和航空经过3年的不断测试、应用,正式推出多旋翼植保无人机——“金星一号”。

据悉“金星一号”具有全自主作业、自主避障、仿地飞行,简单AB点等功能;作业数据可实时接入政府监管部门云系统,实现安全监管;通过报警提示、密钥认证,后台实时监控飞行状态等功能,更加安全化;同时具备三种作业模式,最大限度适应不同类型地块作业需求。


 黑龙江天鹰兄弟TY-M12L植保无人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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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18~2020年植保无人飞机购置补贴试点实施方案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中国民用航空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引导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7〕10号)要求,为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引领示范作用,丰富航空植保技术运用,助力农业绿色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推进绿色发展,引导促进植保无人飞机在现代农业植保领域的规范应用,解决地面机械和有人驾驶农用飞机在复杂环境下病虫害防控作业难题;探索建立植保无人飞机购置补贴的路径和方式,完善分类分档办法、补贴额测算因素的选取方式与确定标准,创新补贴资金兑付方式;健全完善符合“三农”实际的作业飞行安全运行管理机制,探索建立由植保无人飞机生产企业自主负责的植保无人飞机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推动植保无人飞机的规范应用和技术发展。

二、试点区域全省所有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县(区)。

三、试点产品(一)种类范围本次试点的产品为电动多旋翼遥控飞行植保无人飞机(纳入适航管理的除外)。

(二)产品资质试点产品须获得省级以上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或鉴定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或鉴定证书。

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1、空机重量不大于116千克,起飞全重不大于150千克,载药量10升及以上;设计飞行速度不大于15米/秒,设计飞行真高不超过20米,能够控制在视距内或扩展视距内操作;药箱满载悬停时间≥10分钟;2、有操作人员身份密钥接入装置,能够做到经密钥连接后方可作业飞行;3、加装有飞行控制芯片、电子围栏、避障系统软件、作业飞行数据实时记录存储设备和施药作业系统,具备防重喷漏喷、防农药漂移功能,能够实现作业飞行可识别、可监测、可追查;4、防护等级不低于IP56,具有全天候避障功能,距离障碍物(直径≥2.5厘米)3米以外能自动避让,配备全自主飞行作业和手动操控作业系统,可支持厘米级定位;5、有固定的药箱安装位置和唯一匹配紧固件,一款机型能且只能匹配一款药箱;6、单台配备电池数量≥4组,并配备一次可充4组以上电池充电器。

电池应有外壳和电路保护,在使用、充电、存储过程中不应出现安全问题;7、固定标有永久性产品铭牌和唯一身份标识编码。

(三)生产企业试点产品生产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2、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相应的研发、设计、生产能力以及售后服务能力,在陕西省境内设立售后服务中心,保证常用零配件供应和提供产品维修服务;3、建立有智能化管控平台,能够对其产品的作业飞行实行远程实时监测、安全管控,且该平台已直接或间接接入中国民用航空局无人机云交换系统;4、有健全的植保无人飞机操作人员培训考核体系,有较强的培训师资力量,能够对其产品操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安全飞行常识、基本操作技能、安全用药技术和突发情况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考核;5、有植保无人飞机企业标准,并且在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备案并发布;6、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四、资金规模及补贴标准全省植保无人飞机补贴试点年度资金总量不超过1000万元,用完为止。

试点县(区)的试点资金在年度已下达的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统筹安排。

试点产品实行定额补贴,单机补贴额为16000元(详见附件1)。

单机补贴额根据情况,实行年度调整。

五、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植保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主要包括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植保作业组织、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组织等,对个人购置植保无人飞机暂不予补贴。

补贴对象还应符合下列条件:1、应拥有1名以上(含1名)经试点产品生产企业或专业机构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2、有相对健全的植保无人飞机运营管理制度体系,包括出入库登记、专人保管、植保作业流程、安全飞行管控、作业记录统计等制度;3、在申报补贴前,已按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完成实名登记,获取登记标志并可靠粘贴,且实名登记的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与补贴申请对象一致;4、在申报补贴前已投保财产损失险和投保无人驾驶航空器地面第三者责任险;5、已完成200亩(含)以上规模的植保作业量;6、使用植保无人飞机开展经营性飞行作业活动的,应当取得《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

原则上,单个补贴对象可申请补贴植保无人飞机数量不超过5架。

超过规定上限的,补贴对象要主动提出申请,由县(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试点期限方案印发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如有调整另行发文通知。

七、投档管理本方案下发后,自愿参与我省补贴试点的植保无人飞机生产企业通过“陕西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系统”,按机具投档相关规定(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提交资料,并承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自主投档诚信行为负责,省农机局组织开展投档产品形式审核,集中公布补贴产品信息汇总表,并导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辅助管理系统)进行补贴操作。

八、补贴办理植保无人飞机购置补贴办理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按照“先购后补、先到先补、补完为止”方式,由补贴对象自愿到当地县(区)农机化主管部门申请补贴,操作程序如下:(一)自主购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主完成购机,产品销售企业须向购机者提供购机发票、售后服务凭证、产品合格证书和2套包含产品型号、整机出厂编号(机身编码)、飞控编码、地面站编码的拓印膜。

发票上须注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工商营业执照号及所购机具名称、型号、整机出厂编号(机身编码)、飞控编码、地面站编码、生产企业名称、实际销售价格等信息。

植保无人飞机产销企业对销售补贴机具的真实性负责,购机者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双方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承担相应责任义务。

鼓励购机者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

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二)申请补贴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补贴范围内的植保无人飞机并完成不少于200亩(含)的作业量后到注册所在地试点县(区)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窗口申请补贴,申请补贴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对资料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组织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2)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3)“一卡通”卡号或银行账号;(4)2套包含产品型号、整机出厂编号(机身编码)、飞控编码、地面站编码的拓印膜;(5)不少于200亩(含)的作业量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作业合同或生产企业智能化管控平台作业数据证明);(6)操作人员培训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7)植保无人飞机财产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8)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证明文件(可网络截图);(9)植保无人飞机运营管理制度体系文件;(10)补贴受益对象承诺书(见附件2),补贴试点生产企业承诺书复印件(见附件3)。

试点县(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登陆辅助管理系统录入购机信息。

(三)机具核实试点县(区)农机化主管部门需组织对申请补贴的植保无人机逐台核实,对购买真实、符合条件、投入使用(植保作业量符合要求)的,方可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办理补贴兑付手续。

其它程序和要求按照《陕西省农机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机发〔2018〕7号)相关规定执行。

九、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机化、财政部门要高度统一思想,认真学习方案,切实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力抓好落实。

各试点县(区)农机化、财政部门在制定试点实施方案时,要与当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做好衔接,细化操作办法,完善保障措施,强化资料管理,推进规范实施。

县级试点实施方案要报市级农机化、财政部门备案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强化信息公开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方位的宣传普及植保无人飞机试点补贴政策,要将植保无人飞机试点工作纳入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宣传,及时全面公开补贴信息,公告试点产品技术优势、安全使用风险等提示信息,让群众了解试点产品的性能用途,知晓国家空中交通管制、通用航空飞行等方面规定,不断扩大社会公众知晓度,引导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科学、安全、规范使用植保无人飞机。

(三)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风险警示、防控和处理机制。

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完善植保无人飞机核验流程制度,加强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加强操作人员培训合格证明核验,加强植保作业量核验,审慎兑付补贴资金。

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发现列入试点的植保无人机产品质量不稳定、用户投诉较多或售后服务不到位的,要立即展开调查,对于违规失信行为,要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和本省违规处理规定进行查处。

如在试点过程中问题频发或发现不可控风险等情况,试点地区可自行调整或停止试点。

(四)注重总结提升各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县(区)试点工作的监督指导,认真总结试点工作情况,包括机具补贴情况、政策实施效益、政策实施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政策完善建议等。

各市(区)请于2019年1月30日前将年度试点工作总结报送省农机局。

同时,试点县(区)补贴试点实施情况及事中事后监管和风险防控等情况,将列入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考核内容。

附件:1、陕西省植保无人飞机试点补贴额一览表2、陕西省植保无人飞机受益对象承诺书3、陕西省植保无人飞机生产企业承诺书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附件1陕西省植保无人飞机试点产品补贴额一览表附件2陕西省植保无人飞机受益对象承诺书本组织郑重做出以下承诺:一、严格遵守陕西省植保无人飞机购置补贴试点及农机购置补贴等相关政策要求。

已充分了解所购植保无人飞机的技术性能和使用风险。

二、严格遵守国家空中交通管制、通用航空飞行有关规定等政策要求。

植保无人飞机应严格用于规划区域内的植保作业,不超高、超速、超范围使用。

三、在申报补贴前,已按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完成实名登记。

四、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本组织对申办补贴所提供的以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负责:一是组织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工商营业执照;二是购机发票;三是产品型号、整机出厂编号(机身编码)、飞控编码、地面站编码拓印膜;四是作业量凭证;五是操作人员培训合格证明;六是植保无人飞机财产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凭证;七是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证明文件;八是植保无人飞机运营管理制度体系文件;五、主动配合各级农机部门完成实名登记验证、机具核验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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