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规定
岭南学院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山大学

岭南学院博⼠⽣发表学术论⽂的规定-中⼭⼤学岭南学院博⼠⽣发表学术论⽂的规定博⼠⽣发表学术论⽂的第⼀署名单位应为中⼭⼤学岭南学院,博⼠⽣本⼈为第⼀作者(或导师为第⼀作者、博⼠⽣为第⼆作者,导师的第⼀署名单位应为中⼭⼤学);发表的学术论⽂必须和学位论⽂属于同⼀领域并具有相关性。
⼀、论⽂期刊及篇数规定 理论经济学(学科代码:0201)、应⽤经济学(学科代码:0202)、管理科学与⼯程(1201)三个学科的博⼠⽣申请博⼠学位必须满⾜下列条件之⼀: 1、在《岭南学院中⽂学术期刊⽬录(博⼠⽣适⽤)》⼀类期刊(含⼀A和⼀B)上发表学术论⽂1篇。
2、在《中⼭⼤学⼈⽂社会科学⼀类重要期刊⽬录》SSCI、SCI收录的经济学、管理学国际期刊上发表学术论⽂1篇。
3、在《中⼭⼤学⼈⽂社会科学重要期刊⽬录》期刊上发表学术论⽂2篇,其中⾄少1篇须发表在《岭南学院中⽂学术期刊⽬录(博⼠⽣适⽤)》⼆类期刊或SSCI、SCI收录的经济学、管理学国际期刊上。
两篇论⽂所在刊物不可同为中⼭⼤学出版的刊物。
⼆、其它规定 1、发表的刊物范围:不含CSSCI扩展版期刊、不含被《中⼭⼤学⼈⽂社会科学重要期刊⽬录原则(试⾏)》(2014年修订)列⼊⿊名单的期刊、不含与本学科不相关的刊物。
2、学术论⽂发表的刊物应为正刊,除特别指明外,不包括增刊、特刊、专刊等。
3、发表的时间要求:中⽂论⽂,必须在申请正式答辩前提交已正式发表的纸质版论⽂;英⽂论⽂,必须在申请正式答辩前⾄少提交论⽂的Online版本和论⽂发表的DOI编号。
4、学校或学院公派出国(境)联合培养的博⼠⽣在国(境)外发表的学术论⽂的署名单位排名时,国外导师单位为第⼀署名单位,中⼭⼤学为第⼆署名单位也认可。
5、留学⽣发表学术论⽂要求与普通全⽇制学⽣相同。
6、本规定从2016级博⼠⽣开始实施,对于2016级之前的博⼠⽣发表学术论⽂要求,按照学院原规定执⾏。
7、本规定由岭南学院研究⽣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规定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规定为适应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形势,进一步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和科研能力,学校要求提高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标准,根据《关于提高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通知研院〔2016〕45号》、《中山大学关于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规定》,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论文刊物及篇数规定从2016级博士研究生开始,学院所有学科(包括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1202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和020204金融学二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在申请论文预答辩前必须在中山大学管理学院认定的期刊目录(期刊目录见附件)上发表符合以下要求之一的学术论文:(1)在学院认定的中文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2)在学院认定的英文期刊目录TOPB及以上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二、其它规定1.学术论文应在申请论文预答辩前正式发表(含在线发表),才能进入申请学位审议阶段。
(1)发表学术论文是指正式刊出、已印刷出版或在线发表的论文;(2)发表学术论文应与学位论文属于同一领域并具有相关性;(3)学术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管理学院;(4)博士生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5)当主导师为第一作者时,博士生必须为第二作者;(6)博士生本人第一署名单位名称:中文期刊,统一注释为“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外文期刊,统一注释为“SunYat-senBusinessSchool,SunYat-senUniversity”;(7)对于在国(境)外发表的SCI(含SCIE)、EI、SSCI、A&HCI收录的学术论文可以是附有导师签名的正式录用通知。
2.学校或学院公派出国(境)联合培养的博士生在国(境)外发表的学术论文的署名单位排名时,国外导师单位为第一署名单位,中山大学为第二署名单位也可以。
3.学术论文发表的刊物应为正刊,除特别指明外,不包括增刊、特刊、专刊等。
4.本规定的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目录若有调整,则博士生在读期间所有版本均视为有效。
博士毕业一般需要发多少文章

一般博士毕业发表的文章涉及核心刊物(北大核心、等),有部分学院要求发表SCI论文1. 清华大学:2019年起,不再硬性要求发表论文,新规称:”鼓励依据学位论文以及多元化的学术创新成果评价博士生学术水平,不再以学术论文作为唯一依据。
“2. 北京大学:本人为第一作者身份(导师为第一作者时本人可以为第二作者)在国内核心刊物或国际重要刊物上至少发表或被接受发表2篇论文。
3. 北京师范大学:4篇以上(含4篇)学术论文公开发表(其中至少1篇为CSSCI论文),或2篇以上(含2篇)学术论文在CSSCI期刊上发表。
论文第一作者应为博士生本人(与导师共同署名文章同视为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4. 浙江大学:SCI 文章两篇。
且对IF(影响因子)有要求。
5 .武汉大学:1篇权威期刊或2篇北大核心。
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必须至少有一篇以第一作者发表在权威期刊上的学术论文或至少有两篇发表在核心刊物上的学术论文。
6 .中国人民大学:2篇北大。
7 . 厦门大学:2014级起博士研究生自入学起,在获得博士学位之前,必须在我校文科最优学术刊物或一类核心学术期刊(均不含增刊、专刊、专辑)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在我校文科二类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3篇学术论文,其中可用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专著、教材或学术著作的译著(本人完成字数专著在3万字以上,教材和译著在5万字以上)来代替1篇二类核心刊物论文。
8. 复旦大学:2篇北大中文核心。
至少在国内核心及以上期刊上发表(含录用)2篇专业学术论文。
9. 上海交通大学:1篇核心。
攻读其它门类的博士学位研究生至少须以第一作者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文重要期刊目录》所列刊物上发表或录用学术论文一篇。
列入统计范围的学术论文必须以上海交通大学名义发表,并有研究生署名。
10. 南开大学:2篇北大核心。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在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两篇论文,核心期刊范围依照《南开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表》(2003年版)确定。
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管理办法

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管理办法附件1中山大学“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考核暂行办法为保障我校博士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建立对获得“优生优培”计划资助研究生,以下简称“优生优培生”,的定期考核体系和淘汰机制~加强对“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实现“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的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的基本要求1(每门必修课成绩须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
2(按规定时间完成本专业培养计划中的选题、开题、中期考核等环节~并达到要求~原则上不得申请延期。
3(具备从事前沿性、创新性研究的潜力,具体由导师和考核小组进行考核,。
4(在学期间应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取得创新性成果,具体要求由导师根据学科特点在培养计划中做出相应规定,。
5(在第四学年的学年考核前~应至少参加过一次本专业国际学术会议且论文被大会采纳。
二、考核方式及重点优生优培生除按规定参加常规考核外~还应参加本计划规定的学期考查和学年考核。
“优生优培”计划资助经费由学校和导师共同投入~考核应包括学校考核和导师考核。
为了更好地发挥导师的作用~学期考查以导师意见为主,学年考核在导师推荐学生参加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委托培养单位组织考核小组对优生优培生进行全面考核。
考核结果由培养单位及时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
1.学期考查在每学年春季学期开学后的第五个工作日之前~导师应对优生优培生的学习和研究进展等情况进行学期考查~并就是否继续按“优生优培”计划资助给出明确意见。
优生优培生若学期考查未通过~导师应明确其退出本资助计划后是按照普通直博生或普通硕博连读生培养~还是转为非奖助类硕士生培养。
2.学年考核优生优培生应在每学年夏季学期的第一至第二周参加学年考核。
每学年的第二学期不再设置学期考查。
第一学年重点考察优生优培生的课程学习情况与科研潜力,第二、第三学年重点考察优生优培生的学位论文研究计划与预期取得的创新性成果,第四、第五学年重点考察优生优培生的学位论文进展与论文发表等情况。
(整理)中山大学研究生学业指南年版.

中山大学研究生学业指南(2010年版)目录 Content编者的话 (2)关于学籍和注册 (3)关于学习年限 (4)关于学业成绩 (5)关于学位 (7)关于奖助项目 (10)关于国际交流与国际化培养 (14)关于学术规范 (17)附录1:如何避免抄袭 (20)附录2:如何使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 (23)编者的话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然而,有了规矩不一定意味着事事时时都能成方圆,原因很简单:没有照规矩办事。
没有照规矩办事的原因有很多,思想上不重视应是一个重要因素。
为此,我们在编印《中山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的基础上,就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常见问题编写了这本关于规章制度和学术规范的简易读本。
希望通过提示和指引,使同学们重视规章制度和学术规范的学习,尽快了解、熟悉学校研究生教育的相关规定。
愿同学们好好利用这些“规矩”,画出各自研究生学业完美的“方圆”。
祝全校研究生学业进步!研究生院关于学籍和注册研究生学籍是研究生获得正式学习资格的标志。
新生按规定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包括报到、缴费、体检、资格复查等,符合要求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每个学期开学时,研究生(包括延期答辩、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应按规定时间到所在院系办理注册手续,超过注册规定期限未注册者,有可能被取消学籍,敬请特别留意。
休学、复学、退学、转学院、转专业、转导师、转学习形式、延期(答辩)毕业、提前(答辩)毕业等属于学籍变动,申请人须填写《中山大学研究生学籍变动申请表》(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学籍变动。
研究生因故不能按时参加学习,应办理请假手续。
没有按照规定请假的,按旷课论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作退学处理。
重要提示:1.欠费(含学费和住宿费)研究生不能办理注册手续。
2.我校研究生培养过程的日常管理由数字化系统完成,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学生,其校园卡电子证件、选课、查询成绩、打印成绩、申请论文答辩等功能将被禁用。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

中山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目录中山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中山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中山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与试题管理工作规定、中山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评卷工作规定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中山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规定中山大学以直接攻博方式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中山大学以直接攻博方式招收“逸仙班”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中山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办法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担任教学助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中山大学关于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中山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试行办法中山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试行办法中山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中山大学临床医学研究生培养与学位工作实施细则中山大学临床医学研究生临床能力考核试行办法中山大学关于港澳台地区兼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中山大学关于来华留学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中山大学研究生学业考核管理规定中山大学文理工农科研究生公共课管理办法中山大学医科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试行办法中山大学研究生跨校、院、系选修课程管理办法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试行)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逸仙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中山大学优秀博士论文培育项目资助办法中山大学博士生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中山大学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中山大学笹川优秀青年奖学基金管理办法中山大学研究生论文发表和科研成果申报管理办法中山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管理办法中山大学关于旁听生的管理办法中山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山大学关于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规定中山大学关于医科科研型硕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山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学位实施细则中山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要求中山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经费开支规定中山大学学生奖励管理规定中山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奖助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山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附件:中山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一览表中山大学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管理规定中山大学关于对硕博连读、提前攻博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等管理的补充规定中山大学学生资助管理规定中山大学研究生出国(境)有关规定及办理程序中山大学关于加强研究生证管理的规定中山大学在校学生婚育管理规定中山大学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的规定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关于重申坚决制止研究生违反学术纪律行为的通告中山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附属医院中心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规定

附属医院(中心)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规定博士生获得博士学位前必须发表学术论文,发表学术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博士生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生为第二作者),学术论文应属于学位论文的研究成果。
导师是审查学术论文的第一责任人,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必须经过导师审核同意。
一、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及篇数规定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及篇数按一级学科及申请学位类型分别制定规定(一)申请临床医学(学科代码1002)、口腔医学(学科代码1003)、基础医学(学科代码1001)、中西医结合(学科代码1006)、特种医学(学科代码1009)博士学术学位,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在中国科学院JCR分区表大类三区以上刊物(含三区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2.在SCI收录刊物、SCIE收录刊物(IF值1.0以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不包括综述、短篇、通信、摘要、病例报告。
(二)申请临床医学(学科代码1051)、口腔医学(学科代码1052)博士专业学位,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在中国科学院JCR分区表大类三区以上刊物(含三区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
2.在SCI收录刊物、SCIE收录刊物(IF值1.0以上)、中华医学会举办的系列杂志、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公布的中国科技期刊总被引频次排名前400位的杂志和《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不包括综述、短篇、通信、摘要、病例报告),其中1篇发表在SCI收录刊物或SCIE收录刊物(IF值1.0以上)。
二、发表学术论文的其它规定1.公派出国(境)联合培养的博士生在国(境)外发表学术论文必须是第一顺序位的作者,中山大学可以是学术论文的第二署名单位;2.SCI(含SCIE)收录的高水平学术论文的合作作者(含并列第一作者)认定如下:学术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中山大学。
IF≥3.0时,认可并列第一作者中的前2位符合要求;IF≥6.0时,认可并列第一作者中的前3位符合要求,署名无并列第一作者的,认可排名前2位作者符合要求;IF≥10.0时,认可并列第一作者中的前5位符合要求,署名无并列第一作者的,认可排名前3位作者符合要求。
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2008年7月修订)一、培养方案与培养计划博士生培养方案是进行博士生培养工作、教学管理和质量检查的主要依据。
培养方案由研究生院组织各博士点制定与实施。
博士生培养方案一般按二级学科制定,应包括培养目标、学习年限、研究方向、学位课程(包括必修、选修)设置和考试要求、科学研究、学位论文、实践环节、社会调查、培养方式、阅读书目和资料等方面的内容,应对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的中英文名称、课时、开课学期、任课教师、考核方式及阅读书目做出明确的规定。
各单位需组织全体导师集体讨论拟定,经学位评议组审核同意,报研究生院批准。
制定博士生培养方案,应体现较高学术起点,要规定博士生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广度和深度、掌握学科前沿动态的程度、应具备的独立科研能力及博士学位论文标准等。
每个博士生都应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博士生个人培养计划应由博士生导师负责组织指导小组和博士生共同制定,在入学后3个月内完成。
个人培养计划除博士生和导师各留一份外,应送一份交教务员监督执行,另一份送研究生院备案。
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的依据是本专业培养方案,但应结合研究方向与博士生个人的特点,对培养各个环节作出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安排。
要充分注意因材施教,发挥博士生主动性及创造性。
二、培养目标按照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要求博士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为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良好的品德和科学修养、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掌握1—2门外国语,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
三、学习年限博士生的学制为3年。
博士生在学期间,用于科学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的时间不少于整个学习年限的三分之二。
因各种特殊情况,由导师提出,经所在学院(包括中心、医院、实体系,以下简称院系)同意,研究生院批准,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每次申请延长不超过1年,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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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发表学术论
文的具体规定
为适应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形势,进一步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和科研能力,学校要求提高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标准,根据《关于提高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通知研院〔2016〕45号》、《中山大学关于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规定》,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论文刊物及篇数规定
从2016级博士研究生开始,学院所有学科(包括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1202 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和020204 金融学二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在申请论文预答辩前必须在中山大学管理学院认定的期刊目录(期刊目录见附件)上发表符合以下要求之一的学术论文:
(1)在学院认定的中文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2)在学院认定的英文期刊目录TOP B及以上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二、其它规定
1. 学术论文应在申请论文预答辩前正式发表(含在线
发表),才能进入申请学位审议阶段。
(1)发表学术论文是指正式刊出、已印刷出版或在线发表的论文;
(2)发表学术论文应与学位论文属于同一领域并具有相关性;
(3)学术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4)博士生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5)当主导师为第一作者时,博士生必须为第二作者;
(6)博士生本人第一署名单位名称:中文期刊,统一注释为“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外文期刊,统一注释为“Sun Yat-sen Business School, Sun Yat-sen University”;
(7)对于在国(境)外发表的SCI(含SCIE)、EI、SSCI、A&HCI收录的学术论文可以是附有导师签名的正式录用通知。
2.学校或学院公派出国(境)联合培养的博士生在国(境)外发表的学术论文的署名单位排名时,国外导师单位为第一署名单位,中山大学为第二署名单位也可以。
3.学术论文发表的刊物应为正刊,除特别指明外,不包括增刊、特刊、专刊等。
4.本规定的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目录若有调整,则博士生在读期间所有版本均视为有效。
5.从事涉密课题研究的博士生,在开题时已办理相关备案手续的,可以不要求发表学术论文。
6.本规定从2016年级博士生开始实施(含同等学力博士)
7.在不低于本规定有关要求的条件下,各学科可以在培养方案中自行制定更高标准的学术论文发表要求。
8.本规定由中山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位专门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2016年5月20日
附件1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中文期刊目录
附件2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英文期刊目录
附件1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中文期刊目录(33种)
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管理世界管理科学学报
管理科学学报(英文版:Journal of Management Science and Engineering(JMSE)
金融研究会计研究世界经济南开管理评论
中国管理科学中国工业经济营销科学学报旅游学刊
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统计研究心理学报经济学季刊
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管理评论中国软科学科研管理
系统工程学报管理科学管理工程学报运筹与管理
系统工程理论方法应用预测科学学研究情报学报
公共管理学报国际金融研究农业经济问题管理学季刊(学院主编的)
注:入选标准为:(1)学院教师科研奖励中文目录一、二级期刊;(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A类期刊;(3)《中国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年报(人文社会科学2015年版)》公布的2014中国学术期刊复合影响因子前10名;(4)学院主办中文刊物《管理学季刊》
附件2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英文期刊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