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中山大学临床医学研究生培养与学位工作实施细则-中山大学附属第一

中山大学临床医学研究生培养与学位工作实施细则(2008年7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医疗队伍的素质,加速高层次临床医师的培养,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等文件的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为临床医学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试点单位,我校所有获得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临床医学学科、专业均可授予临床医学博士、硕士专业学位,其中授予在职临床医师临床医学博士、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科、专业,应至少曾授予一届毕业研究生相应级别的学位。
第三条我校所有招收、培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含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以下同)研究生的学科,应根据本实施细则制定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第四条授予学位的级别和名称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分为两级:(1)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Medicine, M.M.)(2) 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Doctor of Medicine, M.D.)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分为两级:(1) 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Stomatological Medicine,S.M.M.)(2) 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Doctor of Stomatological Medicine,S.M.D.)第五条授予学位的对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授予符合学位标准的下列人员:(一) 临床医学研究生。
(二) 在职临床医师。
(三) 临床医学七年制毕业生。
第六条授予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标准(一)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二) 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独立处理本学科(指二级学科,内科和外科应分别不少于3个三级学科,以下同)领域内的常见病,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本学科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硕士学位的临床工作水平。
中山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试行办法

附件三:中山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试行办法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十九条“允许特定学科和专业的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之规定,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从2006年起,从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拔和招收部分优秀学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为保证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对直博生的培养制订本试行办法。
一、基本要求(一)招收直博生的学科专业,须以二级学科为基本培养口径,参照硕博连读生的培养要求,并结合直博生的特点,制订直博生培养方案。
有一级学科授权的单位,还要考虑属下不同二级学科的一些共同要求。
各学科专业要根据培养高质量专业研究人才的要求,做好课程体系的筛选和论证工作,确保课程训练的系统性和课程水平的高标准。
(二)在基本完成必修课程学习后,进行严格的中期分流考核。
各专业可以在学校文件的指导下,制订各自的考核具体实施方案。
对考核不合格的直博生按研究生肄业处理。
(三)培养方案和中期分流考核实施方案应由各二级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导师集体论证,通过学位评议组审议,报研究生院培养处批准。
(四)招收直博生的学科专业以基础学科为主,具体招生专业要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审核批准,招生名额视生源状况而定,但每年适当保留部分名额用于其他选拔途径的博士生招生。
二、学制与学分直博生的学制五年,其中第一年和第二年以课程学习为主,辅以必要的科研方法训练;后三年主要进行科学研究和撰写博士学位论文。
直博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但最多只能延长一年,提前毕业最多提前半年。
申请延期毕业和提前毕业按有关规定办理。
直博生的培养实行学分制,学分要求与硕博连读生相同,总学分不低于40,各学院或学科可在此基础上确定不低于基本标准的学分要求。
三、课程设置直博生的课程设置与硕博连读生的基本一致,由硕士生课程和博士生课程两部分组成,其基本组成如下:(一)必修课(不少于19学分,统一在第一学年开课):1.公共必修课(1)马克思主义理论:计4学分(硕士生课程)(2)第一外国语:计5学分(硕士生课程)2.专业必修课:不少于10学分(包括该专业各方向共同的基础理论课及专业课,每门课程一般为3—4学分。
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

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造就高水平、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主要术语定义如下:(一)博士研究生:进行系统研究,具有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阐述学术观点的能力,能够从事科学研究或担任高级专门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学位课程:指博士研究生进行综合、系统学习,提高自身学术素质的课程。
(三)科研课程:指博士研究生进行科研训练,提高自身研究能力的课程。
(五)学术委员会:指对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进行指导,审核学术论文答辩,决定学位授予的组织机构。
第二章培养目标第四条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目标是培养具备以下能力和素质的人才:(一)具有扎实的学科基础理论知识,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和研究方法;(二)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能够独立进行学术研究;(三)具有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四)具有高水平的学术交流和学术写作能力;(五)具备跨学科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第三章培养内容第五条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内容包括学位课程学习、科研课程训练、科研项目实践和学术论文撰写。
第六条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课程设置应科学合理,根据学科特点进行。
第七条科研课程训练是博士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包括科研方法、科研伦理、科研规范等内容。
第八条科研项目实践包括参与科研项目、科研实验室实践等,要求博士研究生能够熟练掌握科研技能,具备独立完成科研项目的能力。
第九条学术论文撰写是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核心环节,要求博士研究生能够运用科学研究方法、逻辑思维和学术论证能力,独立完成学术论文的撰写。
第四章培养过程第十条博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制,每位博士研究生有一位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和督促。
第十一条指导教师要定期与博士研究生进行学术指导,指导博士研究生科研项目的选择和实施,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创新能力。
第十二条博士研究生要按照培养计划和导师要求完成学位课程、科研课程和科研项目,同时参与科研讨论、学术交流等活动。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

中山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目录中山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中山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中山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与试题管理工作规定、中山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评卷工作规定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中山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规定中山大学以直接攻博方式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中山大学以直接攻博方式招收“逸仙班”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中山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办法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担任教学助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中山大学关于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中山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试行办法中山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试行办法中山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中山大学临床医学研究生培养与学位工作实施细则中山大学临床医学研究生临床能力考核试行办法中山大学关于港澳台地区兼读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中山大学关于来华留学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中山大学研究生学业考核管理规定中山大学文理工农科研究生公共课管理办法中山大学医科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试行办法中山大学研究生跨校、院、系选修课程管理办法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试行)中山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逸仙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中山大学优秀博士论文培育项目资助办法中山大学博士生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中山大学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中山大学笹川优秀青年奖学基金管理办法中山大学研究生论文发表和科研成果申报管理办法中山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管理办法中山大学关于旁听生的管理办法中山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山大学关于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规定中山大学关于医科科研型硕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山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学位实施细则中山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要求中山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经费开支规定中山大学学生奖励管理规定中山大学学生处分管理规定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奖助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山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附件:中山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一览表中山大学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管理规定中山大学关于对硕博连读、提前攻博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等管理的补充规定中山大学学生资助管理规定中山大学研究生出国(境)有关规定及办理程序中山大学关于加强研究生证管理的规定中山大学在校学生婚育管理规定中山大学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的规定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关于重申坚决制止研究生违反学术纪律行为的通告中山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管理办法

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管理办法附件1中山大学“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考核暂行办法为保障我校博士研究生“优生优培”资助计划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建立对获得“优生优培”计划资助研究生,以下简称“优生优培生”,的定期考核体系和淘汰机制~加强对“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实现“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的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的基本要求1(每门必修课成绩须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
2(按规定时间完成本专业培养计划中的选题、开题、中期考核等环节~并达到要求~原则上不得申请延期。
3(具备从事前沿性、创新性研究的潜力,具体由导师和考核小组进行考核,。
4(在学期间应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取得创新性成果,具体要求由导师根据学科特点在培养计划中做出相应规定,。
5(在第四学年的学年考核前~应至少参加过一次本专业国际学术会议且论文被大会采纳。
二、考核方式及重点优生优培生除按规定参加常规考核外~还应参加本计划规定的学期考查和学年考核。
“优生优培”计划资助经费由学校和导师共同投入~考核应包括学校考核和导师考核。
为了更好地发挥导师的作用~学期考查以导师意见为主,学年考核在导师推荐学生参加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委托培养单位组织考核小组对优生优培生进行全面考核。
考核结果由培养单位及时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
1.学期考查在每学年春季学期开学后的第五个工作日之前~导师应对优生优培生的学习和研究进展等情况进行学期考查~并就是否继续按“优生优培”计划资助给出明确意见。
优生优培生若学期考查未通过~导师应明确其退出本资助计划后是按照普通直博生或普通硕博连读生培养~还是转为非奖助类硕士生培养。
2.学年考核优生优培生应在每学年夏季学期的第一至第二周参加学年考核。
每学年的第二学期不再设置学期考查。
第一学年重点考察优生优培生的课程学习情况与科研潜力,第二、第三学年重点考察优生优培生的学位论文研究计划与预期取得的创新性成果,第四、第五学年重点考察优生优培生的学位论文进展与论文发表等情况。
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2008年7月修订)一、培养方案与培养计划博士生培养方案是进行博士生培养工作、教学管理和质量检查的主要依据。
培养方案由研究生院组织各博士点制定与实施。
博士生培养方案一般按二级学科制定,应包括培养目标、学习年限、研究方向、学位课程(包括必修、选修)设置和考试要求、科学研究、学位论文、实践环节、社会调查、培养方式、阅读书目和资料等方面的内容,应对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的中英文名称、课时、开课学期、任课教师、考核方式及阅读书目做出明确的规定。
各单位需组织全体导师集体讨论拟定,经学位评议组审核同意,报研究生院批准。
制定博士生培养方案,应体现较高学术起点,要规定博士生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广度和深度、掌握学科前沿动态的程度、应具备的独立科研能力及博士学位论文标准等。
每个博士生都应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博士生个人培养计划应由博士生导师负责组织指导小组和博士生共同制定,在入学后3个月内完成。
个人培养计划除博士生和导师各留一份外,应送一份交教务员监督执行,另一份送研究生院备案。
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的依据是本专业培养方案,但应结合研究方向与博士生个人的特点,对培养各个环节作出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安排。
要充分注意因材施教,发挥博士生主动性及创造性。
二、培养目标按照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要求博士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为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良好的品德和科学修养、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掌握1—2门外国语,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
三、学习年限博士生的学制为3年。
博士生在学期间,用于科学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的时间不少于整个学习年限的三分之二。
因各种特殊情况,由导师提出,经所在学院(包括中心、医院、实体系,以下简称院系)同意,研究生院批准,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每次申请延长不超过1年,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7年。
中山大学 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

微生物学专业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2006.03.06)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微生物学及相关生物技术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
要求学生进一步学习与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在本学科及相关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与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至少熟悉一门外语,熟练掌握计算机的使用,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高校教学工作能力;身心健康,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研究方向1.微生物生物化学与分子遗传学2.微生物分子生物学与生物技术3.微生物分子遗传学4.环境微生物分子生物学5.微生物代谢工程与发酵新技术6.微生物分子生物学与生物防治7.杀虫微生物与基因工程8.资源微生物学9.微生物与生化药学10.病原微生物分子生物学11.微生物与生化药学三、学习年限按中山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及中山大学文件中大研院(2003)3号“中山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试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硕士学制三年。
四、课程设置五、考核按中山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及中山大学文件中大研院(2003)3号“中山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试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六、学位论文工作及发表论文要求按中山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及中山大学(2003) 3 号“中山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试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本专业特别要求必须在SCI源刊物发表(含接受)1篇研究论文或在中文一级学报发表(含接受)2篇以上研究论文方可授予博士学位。
七、主要参考书目1刘志恒,现代微生物学,科学出版社,20022徐建国,分子医学细菌学,科学出版社,20003陈代杰,微生物药物学,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19994林永成,周世宁,海洋微生物及其代谢产物,化学工业出版社,20035贾盘兴,噬菌体分子生物学,科学出版社,20016Frederick M(颜子颖,王海林译)精编分子生物学实验指南,科学出版社1998,北京7Sambrook , J . : et al. (金冬雁等译): 分子克隆实验指南第三版科学出版社2001北京.8Glazer, A. et al. (陈守文喻子牛等译):微生物生物技术. 科学出版社,2002,北京.9赵利淦等: 反义RNA和DNA,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 武昌.10Snyder L., Champness W., Molecular Genetics of Bacteria, 2nd Edition, ASM Press, 200211Prescott L.M., Harley J.P., Klein D.A.: Microbiology. 5th International Edition, McGraw Hill Press, 200212Lewin , B . : Genes (最新版).13Pennington S.R., Dunn M.J., Proteomics: From Protein Sequence to Function, BIOS Scientific Publishers Ltd, 200114Mount D.W., Bioinformatics: Sequence and Genome Analysis, Cold Spring Harbor Laboratory Press, 200115Aeolph , K . W . : Microbial Gene Techniques,Academic Press , INC , 1995.16Cann A.J., Principles of Molecular Virology, 2nd Edition, Academic Press, 199717Stephanopoulos G. N. et al. Metabolic Engineering. Academic Press, New York, 1998. 18Demain A. L. et al. Manual of Industrial Microbiology and Biotechnology. (2nd Ed). 重要期刊1.微生物学报2.微生物学通报3.生物工程学报4.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学报5.生物化学与生物物理学报6.生物工程进展7.遗传学报8.遗传9.海洋与湖沼10.Nature及其子刊11.Science12.Cell13.PNAS14.Molecular Biology15.Journal of Bacteriology16.Microbiology and Molecular Biology Reviews17.Annual Review of Microbiology18.Molecular Microbiology19.Trends in Microbiology20.Trends in Biotechnology 21.Trends in Biochemical Sciences22. FEMS Microbiology Reviews23. Applied and Environmental Microbiology24. Enzyme and Microbial Technology25. Current Opinion in Biotechnology26. Biotechnology and Bioengineering27.Applied Microbiology and Biotechnology28.Journal of Biotechnology29.Microbiology-Uk30.Archives of Microbiology31.Journal of Applied Microbiology32.Letters in Applied Microbiology33.Research in Microbiology34.Canadian Journal of Microbiology35.Current Microbiology36.Biotechnology Progress。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14年博士生复试名单

临床医学 肖海鹏 内科学(内分泌与代谢病) 201 否
临床医学 余学清 内科学(肾病)
234 是
临床医学 余学清 内科学(肾病)
201 否
临床医学 曾志荣 内科学(消化系病)
206 是
临床医学 陈旻湖 内科学(消化系病)
242 是
临床医学 陈旻湖(陈旻湖 内科学(消化系病)
216 是
临床医学 陈旻湖 内科学(消化系病)
191 否
临床医学 廖新学 内科学(心血管病)
206 否
临床医学 廖新学 内科学(心血管病)
200 否
临床医学 陶军 内科学(心血管病)
217 是
临床医学(陶军 内科学(心血管病)
213 否
临床医学(陶军 内科学(心血管病)
185 是
临床医学(吴素华 内科学(心血管病)
口腔医学(冯崇锦 口腔临床医学(口腔颌面外科0学 否
口腔医学(王安训 口腔临床医学(口腔颌面外科2学28 否
口腔医学(王安训 口腔临床医学(口腔颌面外科2学20 否
口腔医学(王安训 口腔临床医学(口腔颌面外科1学95 否
临床医学(黄文起 麻醉学
208 是
临床医学(刘克玄 麻醉学
253 是
临床医学(刘克玄 麻醉学
复试地点
科技楼西201(病理科会议室) 科技楼西201(病理科会议室) 科技楼西201(病理科会议室) 6号楼9楼儿科示教室 6号楼9楼儿科示教室 3号楼耳鼻咽喉科办公室 3号楼耳鼻咽喉科办公室 3号楼耳鼻咽喉科办公室 门诊楼15楼血管外科会议室 门诊楼10楼妇产科办公室 门诊楼10楼妇产科办公室 门诊楼10楼妇产科办公室 门诊楼10楼妇产科办公室 1号楼2楼急诊科办公室 1号楼2楼急诊科办公室 门诊楼7楼口腔科示教室 门诊楼7楼口腔科示教室 6号楼口腔颌面外科办公室 6号楼口腔颌面外科办公室 6号楼口腔颌面外科办公室 麻醉科示教室 麻醉科示教室 麻醉科示教室 6号楼6楼风湿内科示教室 6号楼6楼呼吸内科病区 6号楼6楼呼吸内科病区 6号楼6楼呼吸内科病区 6号楼3楼糖尿病中心 6号楼3楼糖尿病中心 6号楼3楼糖尿病中心 6号楼5楼肾科示教室 6号楼5楼肾科示教室 6号楼8楼消化科示教室 6号楼8楼消化科示教室 6号楼8楼消化科示教室 6号楼8楼消化科示教室 6号楼8楼消化科示教室 8号楼7楼心介医生办公室 8号楼7楼心介医生办公室 东山院区8楼 东山院区8楼 东山院区8楼 8号楼心血管医学部会议室 8号楼心血管医学部会议室 5号楼二楼皮肤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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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2008年7月修订)
一、培养方案与培养计划
博士生培养方案是进行博士生培养工作、教学管理和质量检查的主要依据。
培养方案由研究生院组织各博士点制定与实施。
博士生培养方案一般按二级学科制定,应包括培养目标、学习年限、研究方向、学位课程(包括必修、选修)设置和考试要求、科学研究、学位论文、实践环节、社会调查、培养方式、阅读书目和资料等方面的内容,应对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的中英文名称、课时、开课学期、任课教师、考核方式及阅读书目做出明确的规定。
各单位需组织全体导师集体讨论拟定,经学位评议组审核同意,报研究生院批准。
制定博士生培养方案,应体现较高学术起点,要规定博士生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广度和深度、掌握学科前沿动态的程度、应具备的独立科研能力及博士学位论文标准等。
每个博士生都应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博士生个人培养计划应由博士生导师负责组织指导小组和博士生共同制定,在入学后3个月内完成。
个人培养计划除博士生和导师各留一份外,应送一份交教务员监督执行,另一份送研究生院备案。
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的依据是本专业培养方案,但应结合研究方向与博士生个人的特点,对培养各个环节作出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安排。
要充分注意因材施教,发挥博士生主动性及创造性。
二、培养目标
按照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要求博士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为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良好的品德和科学修养、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掌握1—2门外国语,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的能力,并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
三、学习年限
博士生的学制为3年。
博士生在学期间,用于科学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的时间不少于整个学习年限的三分之二。
因各种特殊情况,由导师提出,经所在学院(包括中心、医院、实体系,以下简称院系)同意,研究生院批准,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每次申请延长不超过1年,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7年。
四、课程设置
博士生的课程学习,应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结合研究方向和个人特点,在培养计划中予以明确。
博士生学位课程要求如下: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
文科各专业博士生,开设“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课程;理、医科各专业的博士生,开设“现代科学技术革命与马克思主义”课程。
属必修课程。
(二)外国语
1.第一外国语
采取开课方式进行学习,要求具有熟练的阅读能力,较好的写译能力和一定的听说能力,属必修课程。
2.第二外国语
除外语专业或个别有特殊需要的专业第二外国语应作为必修课外,其他学科专业的第二外国语列为选修课。
学习第二外国语,要求具有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
一般采取开课方式进行学习。
(三)专业必修课程
分为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课程设置及学习方式由各专业根据培养目标决定,要求至少有2门。
(四)选修课程
根据专业或研究方向设置。
专业外语课程的学习应结合科研工作进行。
博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学习专业外语,提高读、写、说的能力,并能较熟练地翻译专业文献。
专业外语作为选修课。
五、必修课程的考试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课考试于课程结束前进行。
考试方式可以是闭卷笔试、开卷笔试,也可以由博士生撰写具有一定理论水平的课程论文。
具体形式由负责教学的单位和任课教师决定。
(二)第一外国语考试在课程结束之前进行,由外语教学中心组织。
(三)基础理论课与专业课在第三学期结束前考试完毕,可进行学科综合考试,也可进行单科考试。
考试的全过程应在考试委员会主持下进行。
考试委员会由相应学科、专业的3-5位副教授(或相当职务)以上的专家组成,考试委员会主席必须由本专业博士生导师担任。
博士生必修课程考试的成绩一律按百分制记分,成绩报告单一式两份,必须由考试委员会成员共同签名,一份送交研究生院培养处审查备案,一份送教务员登录存档。
六、学位论文
博士生个人培养计划必须对博士学位论文的选题范围,主要内容以及大致的要求作出规定。
博士生入学后,应首先在导师指导下明确科研方向,收集资料,进行调查研究,确定论文选题,并于第一学年内写出论文开题报告及工作计划。
博士生学位论文的选题应体现该学科领域的前沿性和先进性,鼓励博士生敢于选择难度较大的学科前沿课题,鼓励把学位论文工作与国民经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开题报告一般应由博士生指导小组负责审定,指导小组要严格把关,并提出修改、补充和调整的建议。
开题报告通过后,方可正式开展所选课题的学位论文工作。
论文工作中期,要做学位论文中期审查,以取得指导小组的帮助。
博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生本人独立完成。
要求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
论文工作应反映出博士生在本门学科内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在职博士生的论文实验工作,如需要在其任职的工作单位进行的,必须事先征得导师同意,实验工作的过程和结果必须附有实验工作所在单位证明,表明确系该生本人的工作成果。
博士生应在学位论文中对自己的创造性成果作出详尽阐述,阐明本领域前人已有的成果和自己的贡献,要求文字简练、数据可靠、层次分明、说理透彻,格式规范。
凡通过博士学位课程考试,完成学位论文工作,符合所在学科有关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博士生,可以按照《中山大学授予学位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进行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七、培养方式
博士生的培养工作采取导师负责制,指导方式可采取导师指导和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
合的方式。
八、思想教育
博士研究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由其所在院系的党组织统一领导,日常事务由院系、教研室及导师共同负责。
博士生可参加院系或教研室组织的学习讨论会及业务活动。
九、其他
(一)博士生入学后一年半,要进行一次德、智、体全面考核,考核要求及办法按《中山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对在职博士生,应结合培养工作要求,对他们的学习时间做出合理安排,并明确写进个人培养计划中。
(三)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的学制和培养按《中山大学临床医学研究生培养与学位工作实施细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