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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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牛”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

一、双方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原审被告):温州市公牛电器有限公司

住所地: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天河镇工业区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慈溪市公牛电器有限公司

住所地:浙江省慈溪市观海卫镇古窑村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集佳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亚洲、陆蕾

原审被告:陈曦,北京市崇文区东革新里42号永外城文化用品市场D2-33号业主

二、案件背景

慈溪公牛为国内知名的生产“插座、开关器”的企业,1997年慈溪公牛注册了“公牛”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9类“插座”等,由于慈溪公牛的迅速发展,“公牛电器”品牌家喻户晓。温州公牛登记成立于2001年9月,2002年3月温州公牛注册“会牛”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9类“插座”等。2004年10月,温州公牛生产的“会牛”插座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抽查中被认定为质量不合格产品,随后《中国质量报》对该事件进行了报道,其他各地媒体纷纷转载。但在报道时,各媒体均使用“公牛电器”不合格等字样,从而致使不明真相的消费者和经销商对慈溪公牛的产品产生了怀疑,进而给慈溪公牛商誉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面对这种情况,慈溪公牛就温州公牛上述侵权行为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经过审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温州公牛侵犯了慈溪公牛“公牛”注册商标专用权;温州公牛登记并使用“公牛”字号构成不正当竞争;温州公牛赔偿慈溪公牛20万元。

温州市公牛电器有限公司(简称温州公牛公司)不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5)二中民初字第05550号民事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过审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该案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三、原审法院判决

依照《商标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一)和第(二)项、第五十六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五十条第(一)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二十条,《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七)

项之规定,判决:1、温州公牛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侵权行为,并在经营活动中停止使用含有“公牛”字样的企业名称;2、陈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销售侵权产品;3、温州公牛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慈溪公牛公司经济损失20万元;4、陈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慈溪公牛公司经济损失3000元;5、驳回慈溪公牛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四、上诉人温州公牛二审诉称

第一,本案中的被控侵权产品并非温州公牛生产,不排除他人假冒该公司名义生产被控侵权产品的可能;第二,温州公牛含有“公牛”字号的企业名称系合法取得,一审判决限制该公司使用企业名称缺乏法律依据;第三,一审法院判决温州公牛赔偿20万元数额过高,有失公正,慈溪公牛和陈曦服从原审判决。

五、二审法院审理查明

慈溪公牛公司成立于1995年1月5日,经营范围包括漏电保护插头和插座等。1997年2月7日慈溪公牛公司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了第942664号“公牛”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9类电器插头(触点)、插头、插座等。温州公牛公司成立于2001年3月8日,经营范围为制造、加工、销售电器配件。2002年9月28日,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温州公牛公司注册了第1738296号“会牛”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第9类电开关、插头、插座及其他接触器等。2004年11月18日《中国质量报》刊载了《“公牛”的呼吁》一文,表明慈溪公牛公司澄清插座抽查结果中涉及的“会牛”插座并非该公司生产,抽查不合格的企业为温州公牛公司。

六、法院二审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七、案情分析

字号与注册商标冲突案件的实质就是某些企业以所谓的“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目的”,该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属于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该类案件所体现的共性在于后登记字号的企业均注册一个与在先知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字号,从而登记字号的企业在主观上希望或者放任相关消费者混淆误认,进而无正当理由地分享知名商标积累的良好商誉。如上述案例中,温州公牛登记的“公牛”字号与在先并知名的“公牛”商标近似,就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

集佳律师事务所张亚洲律师认为处理字号和注册商标冲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注册商标的注册日期早于字号登记日期;2、在先的注册商标经长期使用和宣传已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知名度;3、在后登记的字号与在先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在后登记字号的使用足以造成相关公众混

淆误认;4、在后登记的字号未逾5年,并字号所指示的商品或服务与在先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相同或类似。

?近日,备受媒体关注“奥普”系列诉讼案件之一,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由集佳代理的杭州奥普电器有限公司诉浙江凌普电器有限公司、浙江阿林斯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鸿景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王文华、林珠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审结。法院经过审理,最终判令浙江凌普电器有限公司、杭州鸿景装饰材料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五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告凌普公司立即停止在其金属扣板产品包装和广告宣传中使用

“奥普集成吊顶”、“”标识,停止指导其经销商在店招、店内

装修装饰上使用“奥普集成吊顶”、“”标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判令被告凌普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域名;判令被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赔偿原告奥普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00万元。

案件审判的亮点:

1、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认为本案主要争议焦点之一为:凌普公

司在金属扣板产品包装上、广告宣传中、经销店店招、店内装修装饰上使用“奥普”、“奥普集成吊顶”标识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本案首先对“集成吊顶”这一特殊商品的商标保护问题做出了认定,即被告凌普公司的“集成吊顶”并非通用商品类别,从产品特性和市场销售状况看,其为室内建筑用顶面装修装饰产品,系由金属扣板和若干功能性电器共同组成。目前,《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未将集成吊顶作为单独产品予以归类,但集成吊顶各组成部分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则均可归入相应类别,故集成吊顶各组成部分核准注册的商标应当以其核定使用的范围为限获得法律保护。法院认为:由于集成吊顶产品销售的特点为金属扣板与配套电器同店销售,为避免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上述产品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应当尤其注意对商品对应商标的规范使用,但实际上,凌普公司

已擅自将其“”注册商标改变成“奥普”文字或“”

标识,突出使用了其商标中的“奥普”二字,系对其商标的不规范使用。

考虑到原告“奥普”商标的市场知名度,且原告的卫浴空间电器、被告的金属扣板均是目前室内装修必定涉及到的商品,同属于家具装修领域的消费品,从目前市场情况看,上述两产品往往在同店内销售。凌普公司变换标识的行为实际上是利用原告“奥普”商标所产生的良好声誉来提高自身的知名度,属于明显的“搭便车”行为。被告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市场交易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损害了原告奥普公司的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2、另外本案中,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考虑了被告实施侵权主观恶意明显等综合因素,参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六条的规定,突破《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法定赔偿额限制,确定本案损害赔偿为100万元。

?奥普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胜诉

近日,备受媒体关注“奥普”系列诉讼案件之一,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由集佳代理的杭州奥普电器有限公司诉浙江凌普电器有限公司、浙江阿林斯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鸿景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王文华、林珠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审结。法院经过审理,最终判令浙江凌普电器有限公司、杭州鸿景装饰材料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五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告凌普公司立即停止在其金属扣板产品包装和广告宣传中使用

“奥普集成吊顶”、“”标识,停止指导其经销商在店招、店内

装修装饰上使用“奥普集成吊顶”、“”标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判令被告凌普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域名;判令被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原告奥普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00万元。

案件审判的亮点:

1、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认为本案主要争议焦点之一为:凌普公司在金属扣板产品包装上、广告宣传中、经销店店招、店内装修装饰上使用“奥普”、“奥普集成吊顶”标识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本案首先对“集成吊顶”这一特殊商品的商标保护问题做出了认定,即被告凌普公司的“集成吊顶”并非通用商品类别,从产品特性和市场销售状况看,其为室内建筑用顶面装修装饰产品,系由金属扣板和若干功能性电器共同组成。目前,《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未将集成吊顶作为单独产品予以归类,但集成吊顶各组成部分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则均可归入相应类别,故集成吊顶各组成部分核准注册的商标应当以其核定使用的范围为限获得法律保护。法院认为:由于集成吊顶产品销售的特点为金属扣板与配套电器同店销售,为避免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上述产品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应当尤其注意对商品对应商标的规范使用,但实际上,凌普公司

已擅自将其“”注册商标改变成“奥普”文字或“”

标识,突出使用了其商标中的“奥普”二字,系对其商标的不规范使用。

考虑到原告“奥普”商标的市场知名度,且原告的卫浴空间电器、被告的金属扣板均是目前室内装修必定涉及到的商品,同属于家具装修领域的消费品,从目前市场情况看,上述两产品往往在同店内销售。凌普公司变换标识的行为实际上是利用原告“奥普”商标所产生的良好声誉来提高自

身的知名度,属于明显的“搭便车”行为。被告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市场交易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损害了原告奥普公司的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2、另外本案中,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考虑了被告实施侵权主观

恶意明显等综合因素,参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六条的规定,突破《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法定赔偿额限制,确定本案损害赔偿为100万元。

日前,备受茶叶行业众多茶商关注的“兰贵人”商标撤销案二审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结。2009年5月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作出的终审判决书中认为“兰贵人”系添香加味拼配茶的通用名称,因此判决驳回“兰贵人”注册人澄迈万昌苦丁茶场的上诉,维持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撤销“兰贵人”商标的裁定和判决。至此,由北京市集佳律师事务所张亚洲、桂庆凯律师代理的第三人海南省茶叶协会的所有诉讼请求得到支持。

案情回顾:

“兰贵人”为一种在福建、海南、云南、广东、广西等省所流通的“添香加味乌龙茶”,如同“铁观音”、“乌龙茶”一样属于众多茶商使用的通用名称。2002年4月9日,位于海南的澄迈万昌苦丁茶场将“兰贵人”作为商标提出申请,2003年5月28日该商标获得注册,核定使用商品“茶、茶饮料”等。随后澄迈万昌苦丁茶场委托律师在海南等地以“打假维权”为名,向行业内众多的茶商发难,仅在海南省内就提出365万元的索赔额。为了维护海南广大“兰贵人”茶叶生产商、经销商的利益,海南省茶叶协会于2003年7月15日对“兰贵人”该注册商标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提起撤销申请,历经多次调查取证以及审慎地审查,2008年8月,商评委裁定撤销“兰贵人”商标。澄迈万昌苦丁茶场遂以商评委为被告、海南省茶叶协会为第三人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维持“兰贵人”注册商标。北京市集佳律师事务所张亚洲律师、桂庆凯律师作为第三人海南省茶业协会的代理人,经过精心的准备,参加了本案的庭审。最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驳回澄迈万昌苦丁茶场的诉讼请求,维持了商评委的裁定。

2009年3月,澄迈万昌苦丁茶场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充分听取了澄迈万昌苦丁茶场和海南省茶业协会对本案涉及所有证据的意见以及各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在此基础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海南省茶叶协会提出争议商标的撤销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对相关证据的采纳与采信符合《商标评审规则》的有关规定,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因而商评委的撤销裁定和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兰贵人”商标最终被撤销。

“兰贵人”商标系目前屈指可数的以“注册商标系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而被撤销的案例,

本案最大的亮点在于商评委以及两审法院,以及代理律师充分运用了证据规则,对涉案证据进行了全面地、系统地分析,并还原了“兰贵人”为约定俗成商品通用名称的真实面目。与“兰贵人”案件一样,另外两个引起关注的案件分别是“优盘”商标撤销案和“解百纳”商标撤销案。此类案件均反映了一个共同的法律问题,即商标权作为私权与公共利益如何平衡,这应当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日前,备受茶叶行业众多茶商关注的“兰贵人”商标撤销案二审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结。2009年5月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作出的终审判决书中认为“兰贵人”系添香加味拼配茶的通用名称,因此判决驳回“兰贵人”注册人澄迈万昌苦丁茶场的上诉,维持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撤销“兰贵人”商标的裁定和判决。至此,由北京市集佳律师事务所张亚洲、桂庆凯律师代理的第三人海南省茶叶协会的所有诉讼请求得到支持。

案情回顾:

“兰贵人”为一种在福建、海南、云南、广东、广西等省所流通的“添香加味乌龙茶”,如同“铁观音”、“乌龙茶”一样属于众多茶商使用的通用名称。2002年4月9日,位于海南的澄迈万昌苦丁茶场将“兰贵人”作为商标提出申请,2003年5月28日该商标获得注册,核定使用商品“茶、茶饮料”等。随后澄迈万昌苦丁茶场委托律师在海南等地以“打假维权”为名,向行业内众多的茶商发难,仅在海南省内就提出365万元的索赔额。为了维护海南广大“兰贵人”茶叶生产商、经销商的利益,海南省茶叶协会于2003年7月15日对“兰贵人”该注册商标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提起撤销申请,历经多次调查取证以及审慎地审查,2008年8月,商评委裁定撤销“兰贵人”商标。澄迈万昌苦丁茶场遂以商评委为被告、海南省茶叶协会为第三人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维持“兰贵人”注册商标。北京市集佳律师事务所张亚洲律师、桂庆凯律师作为第三人海南省茶业协会的代理人,经过精心的准备,参加了本案的庭审。最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驳回澄迈万昌苦丁茶场的诉讼请求,维持了商评委的裁定。

2009年3月,澄迈万昌苦丁茶场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充分听取了澄迈万昌苦丁茶场和海南省茶业协会对本案涉及所有证据的意见以及各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在此基础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海南省茶叶协会提出争议商标的撤销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对相关证据的采纳与采信符合《商标评审规则》的有关规定,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因而商评委的撤销裁定和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兰贵人”商标最终被撤销。

“兰贵人”商标系目前屈指可数的以“注册商标系约定俗成的通用名称”而被撤销的案例,本案最大的亮点在于商评委以及两审法院,以及代理律师充分运用了证据规则,对涉案证据进行了全面地、系统地分析,并还原了“兰贵人”为约定俗成商品通用名称的真实面目。与“兰贵人”案件一样,另外两个引起关注的案件分别是“优盘”商标撤销案和“解百纳”商标撤销案。此类案件均反映了一个共同的法律问题,即商标权作为私权与公共利益如何平衡,这应当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背景介绍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理北京江民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异议人”)对北京江山计算机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被异议人”)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刊登在第777期商标公告第号“江民”商标提出异议。被异议人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异议人异议的主要理由:异议人是由我国著名杀毒软件专家王江民先生1999年发起设立的,主要从事杀毒软件技术研究、开发和杀毒软件产品的销售以及网络防火墙技术和网络防毒技术服务。江民既是异议人字号,也是异议人实际使用的商标。经过异议人的宣传和使用,异议人字号与商标具有了较高的知名度,并获很多荣誉。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字号和商标相同,且被异议人和异议人同处一个行政区域,被异议商标注册和使用容易导致消费者产生混淆和误认。被异议商标申请注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裁定结果:

商标局认为被异议商标由汉字“江民”构成,指定使用商品为第9类“计算机软件(已录制);已录制的计算机程序(程序)”等,申请日期2000年4月21日。异议人引证商标“江民”主要使用在计算机软件等商品和计算机软件编制、计算机网络等服务上。双方商标文字相同,制定商品和服务类似。双方商标构成类似商品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异议人提供的证据证明被异议人已经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最早使用宣传时间为1999年,在于被异议人申请时间。另外,被异议人与异议人属同行并与异议人属于同一行政区划,异议人应当能够通过《中国计算机报》等渠道知道“江民”是异议人实际使用的字号和商标。异议人在明知情况下,仍将“江民”文字作为商标在计算机软件编制、计算机网络服务等服务上申请商标注册,被异议人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被异议商标注册和使用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来源产生混淆,导致误人误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商标局裁定,异议人理由成立,第号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案件评析:

第三十一条中的不正当手段主要指申请人具有企图窃取他人的劳动成果的主观恶意。一般证明被异议人具有恶意举证重点包括:被异议人知晓或应当知晓异议人在先使用的商标;被异议商标是对异议人在先使用商标的抄袭、摹仿;被异议商标核准注册会给异议人造成商业损失,使被异议人获得不当得利。

本案中,关键在于“江民”为异议人实际在计算机软件等商品及服务上的商标,并且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而被异议人与异议人属于同一行政区域的同行业者,因此商标局推定被异议人在明知的情况下抢注他人商标,因此商标局裁定被异议商标不予注册。

2005年3月15日,原告解文武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称:青岛海尔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公司”)生产销售的海尔信鸽3100手机所具有的“智能防盗”功能是对其名称为“手机自动隐形拨号报失的实现方法”这一发明专利的模仿和变劣,遂要求法院判定海尔公司的上述手机产品构成专利侵权。

海尔公司接到法院的应诉通知后,委托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专利代理人逯长明、北京市集佳律师事务所律师梁勇共同制订应诉方案并代为应诉。集佳律师通过反复论证和分析后发现,原告违反了“禁止反悔”原则。利用“禁止反悔原则”做不侵权抗辩,一定能够胜诉。

2005年6月6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在法院的主持下在现场对涉案手机进行演示勘验。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由于原告在涉案专利审批阶段对其权利要求进行了部分限定和放弃,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应禁止其反悔。在此条件下,法院认定:由于原告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的智能防盗方法在技术特征上存在非法用户不能正常使用以及隐形拨号与显形拨号的特征上的本质区别,被控侵权产品的智能防盗方法与原告专利方案既不相同也不等同,并未落入原告专利的保护范围,因此,原告的起诉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2005年7月29日,一审法院做出判决:驳回原告解文武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个专利无效案一波三折,通过集佳专利代理人刘洪勋和律师顾润丰的不懈努力,最终,北京高院一锤定音,这场专利案件以集佳代理的重庆嘉利灯具有限公司取得胜利而告终。

重庆嘉利灯具有限公司针对专利号为02355885.7、专利权人为天利灯具有限公司、名称为“摩托车前大灯(风暴2代)”外观设计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第7061号无效宣告决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重庆市北碚区天利灯具有限公司不服此决定,遂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集佳作为重庆嘉利灯具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方,由专利代理人刘洪勋、律师顾润丰代表其参加庭审答辩。2005年11月1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维持专利复审委员会第7061号决定。

重庆市北碚区天利灯具有限公司仍对此不服再次上诉。2006年3月9日,专利代理人刘洪勋、律师顾润丰作为重庆嘉利灯具有限公司代理人,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参加关于该外观设计专利无效案的上诉庭审,并进行答辩。2006年3月2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人重庆市北碚区天利灯具有限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至此,集佳协助重庆嘉利灯具有限公司取得了这场专利案件的最终胜利。

作为专利代理领域的知名企业,集佳具有一支实力雄厚的代理团队,其中很多代理人具有相关领域多年的研发经验和专利代理经验,并拥有良好的法律背景。经过多年的优质服务,集佳赢得了众多客户的一致信赖与好评。

?集佳代理北京天基建筑公司和天基永泰公司应诉专利侵权案终审胜诉

北京太空板业股份有限公司诉北京天基建筑板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天基永泰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其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一案,近日结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北京太空板业股份有限公司上诉,维持原判。集佳作为北京天基建筑公司和天基永泰公司的委托代理方,接到案件快速反应,积极应诉,最终协助北京天基二公司获得胜利。

本案源于北京太空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侵犯其发明专利“一种发泡水泥复合板的生产制造方法”为由将北京天基建筑板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天基永泰科技有限公司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集佳律师事务所戴福堂律师、梁勇律师代表被告方进行积极应诉。2005年9月2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涉案产品不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新产品,而太空公司又未能举证证明天基建筑公司、天基永泰公司采用了涉案专利方法,因此驳回了太空板业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北京太空板业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判决表示不服,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集佳梁勇律师再次出庭参加应诉。2006年3月3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北京太空板业股份有限公司不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一案,审理终结并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北京太空板业股份有限公司上诉,法庭维持原判。至此,北京天基建筑板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天基永泰科技有限公司在集佳协助下胜利维护了企业自身合法权益。

集佳自成立以来,凭借其深厚的专利代理背景和法律背景,在知识产权领域代理案件的数量和质量都有快速的发展,伴随着协助中国企业积极应诉美国“337调查”,集佳在代理专利诉讼案件方面愈加成熟,已成为企业维权的信心保证。

?集佳携手中国动力第一品牌——广西玉柴维权成功

广西玉柴集团创建于1951年,现拥有33家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员

工16000人,总资产116亿元。是全球最大的独立柴油发动机生产基地、中国最大的中小型工程机械生产出口基地,被誉为“中国绿色动力之都”。

玉柴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认可试验室、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广西动力人才小高地等平台,率先向市场推出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的国3、国4柴油发动机和轿柴发动机, 2008年1月,玉柴工程研究院

被人事部、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全国专利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06

年2月,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2001年7月23日,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玉柴集团对武汉某公司在4类“润滑油”等商品上注册的第1540337号“CY”图形商标,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了撤销注册申请。

集佳梁洁泉律师提出,是玉柴在先注册在4类“润滑油”上的商标,享有著作权以及注册商标专用权。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外观、组合方式、书写方式、表现手法上极其雷同,并且指定商品相同、类似。玉柴海集团核心业务包括柴油发动机、工程机械、汽车零部件、汽车化工、物流机电和专用汽车等六大板块。具有年产销各型柴油发动机60万台、中小型工程机械1万台的实力,占据国内高档柴油机油半壁江山,位居中国道路运输企业前三甲。多年来,荣登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品牌500强、中国机械500强、中国汽车零部件百强企业排行榜前列。引证商标具有独创性和显著特征,并通过多年使用具有较高知名度,争议商标注册人同属于润滑油生产、销售企业,对于引证商标理应知晓。经调查,争议商标注册人同时在润滑油商品上申请了“王柴”商标,明显属于抄袭、模仿“玉柴”驰名商标的行为,其注册是不正当的行为,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共存于类似商品上,容易引起消费者的混淆。

2008年7月,国家评审委员会下发争议裁定,支持了玉柴集团提出撤销理由,对1540337号“CY”图形商标予以撤销。

?集佳代理德国SEW与中国三企业就专利纠纷达成和解

一场历时两年的中德外观设计专利纠纷以和解的方式结束。4月3日,德国SEW传动设备公司委托集佳律师事务所与中国三企业就双方专利纠纷正式签定了和解协议。虽然和解谈判长达一年,但双方表示对和解结果非常满意。据集佳律师事务所律师迟松介绍,“这是中国齿轮行业首次以和解方式解决的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其将对中国齿轮行业的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起着标范作用,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德国SEW传动设备公司成立于1931年,是专业生产电动机、减速机和变频控制设备的跨国性国际集团,其生产技术和市场占有率均居世界领先地位,在国际动力传输领域具有很高的知名度。SEW总部设在德国的布鲁克塞尔,在全球范围内拥有8个大型制造中心,52个组装厂,共设有220多个办事处,遍步世界五大洲和几乎所有的工业国家。

2005年4月,在德国汉诺威设备展上,德国SEW认为杭州减速机厂、浙江通力变速机械有限公司、台州清华机电制造有限公司等四家中国企业的参展产品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遂向当地有关部门提起临时禁令,撤销了中方四企业的展位,并扣压了参展产品。根据德国知识产权法律规定,遭

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知识产权在当今时代的重要性 企业研发新产品必然会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如果不对知识产权进行有效保护,那么竞争对手便会通过模仿、复制、反向工程、商业间谍等不正当手段低成本地获得知识产权,从而生产出新产品参与市场竞争。由于其新产品没有投入研发成本,价格自然较低,这样会严重损害投入研发成本的创新企业,有时这种损害是致命的。那么,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会给企业带来哪些利益呢? 1.保护产品 以专利为例。专利产品首先可以排除竞争对手的模仿和复制,提高专利产品在相关产品市场中的市场份额。 2.防御 对企业而言,一方面要保护自己的产品不被侵权,另一方面也要防止自己的产品侵犯他人的权利。知识产权像盾一样,能够有效防止其他企业的矛。 3.增加企业无形资产 企业资产不仅包括看得见、摸得着的有形资产,而且还包括看不见、摸不着的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的价值往往比有形资产的价值大得多,如一个技术含量高的专利,一个信誉良好的商标,其蕴含的市场价值是不可估量的。 4.知识产权是企业创新能力的证明 要想了解一个企业的创新能力,一个简单的方法便是了解企业的

知识产权拥有量。知识产权拥有量能够强有力地证明企业的创新能力,可以以此获取客户信任,树立企业品牌。 此外,知识产权还可以为企业带来许多利益,如许可他人使用知识产权的许可费,无形的广告效应,申请政府项目,获取政府资金支持等等。 今天,我们要建设创新型国家,而广大企业更是创新的主体,其实保护好知识产权就是企业创新的一个途径,因为知识产权是自主创新的基础和衡量指标,也是市场竞争的一个重要手段。保护知识产权,维护知识产权发展的良好环境,首先就是要保护好我们自己的知识产权,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有健康的产业发展环境,如果企业自身都不重视保护知识产权,谁会有积极性来关注、维护你的知识产权?同时还需要注意保护别人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已经成为许多国家发展和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手段,因此一定要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并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要做好知识产权的经营和管理,作为企业必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才能在市场竞争中把握主动,赢得领先优势权,就应该着手从以下三个方面去考虑: 1、重视技术研发,不断开发适应市场和客户的新产品。 通过设立技术中心和研发机构,加大技术开发投入力度,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企业要对研发资金有一定的保障和投入,才能确保对工艺设备和关键共性技术的自主研发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努力形成自主的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同时,企业还要以各种方式对研发机构进行制度上和运行机制等方面的改革,以提高自身自主创新的能力,

我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些认识

我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些认识 引言: 2012年,在华东理工大学攻读工程硕士专业,选修了“知识产权”这门公开课,开始对知识产权有了更深入的认识。至此,课程也开始接近尾声,开始总结一下我的学习心得。 为了更加深入的了解知识产权,我查阅了一些关于知识产权的书籍、报刊以及网上资料。通过对这些资料的把握,我深深了解到,我国急切需要制定更加严密的法令法规,来扭转我国在国际知识产权战争中被动的局面,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刻不容缓。 现代知识产权体系,是法律、科技、经济、文化的交叠成果与集成。最先进的发明创造技术成果,可以依赖专利知识产权得以充分公开并受到法律保护。科技创新能力的竞争、科技发展水平的竞争,在新形势下正表现为实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的竞争。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点 知识产权是指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力。知识产权是一种智力财产,和所有有形财产一样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知识产权具有以下特点: 1.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能 行使其权力的特点。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 取得的成果,并且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力。 2.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人的智力的创造,属于“智力成果权”,它是指在科学、 技术、文化、一书领域从事一切智力活动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享有的 权力。 3.知识产权取得的利益既有经济性质的也有非经济性质的。这两方面结合 在一切,不可分。因此,知识产权既与人格权亲属权不同,也与财产权 不同。 4.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和时间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即除签有国际公 约或多边协议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国际 法律保护;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 定期限,期限满后权利自动终止。 二, “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 1.保护知识产权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前提。创新是一个民族发展的 不竭动力,是民族振兴的必要条件。 2.保护知识产权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必然选择。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 资源短缺的大国,经济增长绝不能长期依靠耗费资源来支撑。 3.保护知识产权是完善市场经济制度的重要内容。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一 靠形成良好品牌,二靠研发优质产品。特别在知识经济时代,一个企业 只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品牌,才拥有竞争优势。 4.保护知识产权是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客观需要。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不 断加快,对知识资源的创造、占有和运用,已成为提升综合国力的关键 因素。保护知识产权是世贸组织规则的重要内容。

2018共需科目知识产权保护试题答案

1、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公约》第二条第八项不包括其中哪一项?(1.11 分) ? A 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 B 人类一切活动领域的发明 ? C 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 ? D 天气预报 2、出版者权的保护期为多少年?(1.11 分) ? A 5.0 ? B 10.0 ? C 15.0 ? D 20.0 3、著作权不保护什么?(1.11 分) ? A 文字作品 ? B 口述作品 ? C

? D 时事新闻 4、著作权在整个知识产权的框架里面,它相对于( )而存在(1.11 分) ? A 工业产权 ? B 商业产权 ? C 科技产权 ? D 专利产权 5、作品完成()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1.11 分) ? A 1.0 ? B 2.0 ? C 3.0 ? D 4.0 6、电影作品著作权由()者享有(1.11 分) ? A

? B 编剧 ? C 导演 ? D 摄影 7、著作权中的领接权不包括?(1.11 分) ? A 表演者权 ? B 录制者权 ? C 广播者权 ? D 著作财产权 8、工业产权中的专利权不包括?(1.11 分) ? A 发明专利 ? B 实用新型专利 ? C 产品商标

? D 外观设计专利 9、工业产权中的商标权包括?(1.11 分) ? A 发明专利 ? B 服务商标 ? C 实用新型专利 ? D 外观设计专利 10、录音制作者对其录制的录音制品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1.11 分) ? A 独占性 ? B 非独占性 ? C 共享性 ? D 非共享性 11、知识产权法的表现形式不包括?(1.11 分) ? A 宪法 ? B

关于知识产权的调查报告

关于知识产权的调查报告 一、加大专利法宣传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为应对“入世”,通过广泛的普法宣传,广大的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和群众的专利意识普遍增强。累计举办各类培训班、讲座XXX多场次,有XX多万人次先后参加学习培训;举办知识产权工作者培训班XX多期,帮助企事业单位培训了XXX多名合格的知识产权工作者;有XX多个企业被先后列入专利工作试点和专利工作重点服务及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实施推进计划,这部分企业率先做到:明确专利工作机构和分管专利工作的领导,匹配合格的专利工作人员,建立专利管理工作制度,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和实施。 二、加强自主知识产权建设,专利申请量大幅度提高 XXXX年以来我市累计申请专利XXXX件,授予专利权XXXX件。进入XX世纪以来,专利申请量的增长幅度明显加快,近四年的专利申请量超过了XXXX年前十五年的累计专利申请量。XXXX年全市申请专利XXX件,XXXX年申请专利XXX件,比上年增长XX%;XXXX年申请专利XXX件,比上年增长XXX%;XXXX年专利申请量突破XXXX件,比上年增长XX%以上。一部分专利项目的实施,产生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XXXX年对XX个专利产业化项目调查统计,当年新增产值X亿多元,利税X仟多万元。

三、知识产权工作体系逐步健全完善,专利工作得到了重视和加强 各级政府加强了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市、县都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机构,XXXX年底前市政府批准成立了扬州市知识产权局,江都市在县(市)区中率先建立了知识产权局,仪征市、宝应县建立了知识产权办公室,高邮市、邗江区、维扬区、广陵区也在科技局内设立了知识产权办公室等相关机构,配备了相应的人员和经费。XXXX年,扬州市专利事务所进行了改制,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专利中介服务机构。为了鼓励专利申请,XXXX年以来,市级和县级都先后建立了专利申请资助资金并制订管理办法,加大对专利申请的支持。XXXX年,江都市从财政中拿出XXX万元,用于对专利申请、保护和产业化进行资助和奖励。 四、知识产权工作仍不能适应“入世”的要求 一是机关干部、企事业领导层人员参加专利法学习培训的人数,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二是企事业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战略的能力和水平不够,具有知识产权战略的企业很少,绝大部数企业处于制造业的第一阶段,几乎没有自主知识产权,更谈不上知识产权战略,不能适应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形势的要求;三是高新技术企业、支柱产业的自主知识产权少,XX%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至今没有申请过专利;四是知

论知识产权保护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

论知识产权保护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 【摘要】目前知识产权对企业的作用日益明显,本文提出了企业从“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健全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制定知识产权的战略规划”等方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发展;重要性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国外知识产权已有上百年的历史,而我国仅仅发展数十年,中国企业如何在市场占领一席之地,知识产权保护将是企业保护自身利益的必要手段,也是企业未来发展的大势所趋。 一、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 以技术和专利为主导的争夺战中,中兴、华为等中国成功“走出去”的领先企业也频频遭遇外国公司发起的专利侵权案件。提醒了中国企业重视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而我国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1、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 据统计,2013年,我国企业发明专利申请42.7万件,获得发明专利7.9万件,这与我国几百万家企业的总数相比就很少了。这一情况表明,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仍然薄弱,许多企业尚处在有“制造”无“创造”的“非知识产权”的状态。企业不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容易陷入知识产权纠纷中去。 2、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及制度不健全 当前,许多企业没有制定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也不完善。一些企业只是申请专利,而没有将知识产权与企业产业结构调整、产品研发、市场开拓结合起来。大多数企业缺乏知识产权管理团队,未能形成规范化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3、企业运作知识产权的能力还很低 目前,中国企业普遍重视有形资产,比如厂房、设备、产品等,而对专利、商标、版权等无形资产的价值认识还不够。没有将知识产权作为企业开拓市场、获取利益的重要工具。企业的知识产权停留在保护层面,没有最大化的实现知识产权价值。 二、知识产权保护对企业的重要性 在知识经济时代,专利不应是停留在纸面上的漂亮数据,而是企业创造价值,

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

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 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1967年)第2条第8项规定:“知识产权”包括下列有关的产权:文学、艺术和科学著作或作品;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唱片或录音片或广播;人类经过努力在各个领域的发明;科学发现;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志和商号名称及标识;以及所有其他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中的智能活动产生的产权。 随着科技的发展,为了更好保护产权人的利益,知识产权制度应运而生并不断完善。如今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越来越多。17世纪上半叶产生了近代专利制度;一百年后产生了“专利说明书”制度;又过了一百多年后,从法院在处理侵权纠纷时的需要开始,才产生了“权利要求书”制度。在二十一世纪,知识产权与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到处充满了知识产权,在商业竞争上我们可以看出他的重要作用。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保护知识产权,成为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也将发挥前所未有的作用。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已经上升到党的决策层面,并成为了国家的大政方针。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国家战略的核心、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国务院于2008 年4 月通过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纲要明确,到2020 年把中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5 年内自主知识产权水平大幅度提高,运用知识产权的效果明显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明显改善,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高。 虽然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目前已形成了完整的法律体系,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高。但是,我国在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方面还存在着需要完善的方面: (一)我国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成本上升 由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东西较少,因而我国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成本上升,从而限制了企业的发展。由于科学技术的供应源主要来自西方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在技术供应方面的自然垄断地位,自然而然地转化为市场的垄断权。在此情形下,技术的转移将会出现更多的限制性的商业做法,从而迫使中国企业不得不付出更为高昂的成本以获取外国的先进技术,进而失去价格上的竞争优势。例如,2003年我国“DVD”产品出口增速的大幅回落,显示其出口增长已呈减缓趋势。造成这一态势的主要原因是专利费的收取导致成本增加,企业负担加重,出口竞争力减弱,直接阻碍了出口规模的扩大。 (二)国内大量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 我们在大力保护国外的驰名商标时,却忽视了对国内驰名商标的扶植与保护,致使国内一大批商标像“同仁堂”成药等在国外被抢注。我国航天技术是强项,但在国内申请专利数仅几十项,国外来申请的有100多项。自1985年以来,我国专利局受理国内发明专利申请3万件,其中向国外申请的不足4000件,这意味着99%的专利在中国以外地区可无偿使用。 (三)原产地标记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 在国际贸易中,对进出口货物标明其原产地(地理标志)是一种通行做法,以表明产品的生长地、出生地、出土地或生产、加工、制造地以及某项服务来源地。使用原产地标记的目的,既是为了维护生产者的利益,也是为了防止不法者假冒侵权杜绝欺骗性的或易引起误解的标记。现在原产地标记已被许多国家列为维护本国利益的主要管制内容,并被一些国家当作实施贸易保护主义的手段。原产地标记应该是我国的强项,但我国由于缺乏原产地概念,对原产

知识产权答案

专业技术人员——知识产权试题答案 1.下列文件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的是( A ) A.1709 年英国的《安娜女王法》 B.1890 年美国的《谢尔曼反不正当竞争法》C.世贸组织的《知识产权协定》 D.1900 的《巴黎公约》 2.说知识产权是( C ),比较全面。 A.活着的人的智力成果 B.自然人的智力成果 C.自然人或法人的智力成果 D.公民的智力成果 3.专利权的地域性是指在( B )拥有法律保护 A.权利人所在的民族区域 B.申请地所在的国家或者地区 C.权利人所在国家的建交国家或地区 D.权利人的国籍国或地区 4.下列选项,哪项中含有保护期限不受时间限制的知识产权?( B ) A.商标权 B.着作权 C.实用新型专利权 D.发明专利权 5.狭义的知识产权包括( A ) A.工业产权和版权 B.着作权和商标权 C.专利权和着作权 D.邻接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6.作者的传播权包括( D ) A.放映权和展览权 B.人身权和财产权 C.排他权和独占权 D.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广播组织权、出版者权 7.以下属于知识产权范围的是( D ) A.石子游戏规则 B.数学累加方法 C.作家头脑中的灵感 D.舞蹈演员的表演8.以下属于知识产权性质范围的是(C ) A.可触摸性 B.不可复制性 C.无形性 D.永久性

9.工业产权中的创造性成果权包括( A ) A.发明专利权、使用新型权、外观设计权 B.商标权、商号权 C.服务标记权、货源标记权、原产地名称权 D.制止不正当竞争权 10.以下属于边缘保护对象的是( A) A.外观设计权 B.商标权 C.着作权 D.专利权 11.广义的版权分为( B ) A.人身权和邻接权 B.作品的创作者权、作品的传播权 C.财产权和邻接权 D.人身权和表演者权 12.知识产权公约协议中,1994 年4 月15 签署、1995 年1 月1 日生效的是那一协议(C ) A.尼泊尔公约 B.巴黎公约 C.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 D.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13.以下不是我国民法通则中保护的知识产权形式的是( D ) A.着作权、专利权 B.商标权、发明权 C.发现权及其他科技成果权 D.制止不正当竞争权 14.以下属于身份权的是( C ) A.发行权 B.复制权 C.署名权 D.展览权 15.知识产权法的渊源一般分为两类,是指那两类( B ) A.国际条约、国际惯例 B.国内法、国际法 C.法律、国际条约 D.法律、法规 16.将营销模式纳入专利保护范围的是那个国家( B ) A.荷兰 B.美国 C.中国 D.丹麦 17.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趋势不包括( D )

知识产权保护调研报告正式版

For the things that have been done in a certain period, the general inspection of the system is also a specific general analysis to find out the shortcomings and deficiencies 知识产权保护调研报告正 式版

知识产权保护调研报告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报告资料适用于某一时期已经做过的事情,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同时也是一次具体的总分析、总研究,找出成绩、缺点和不足,并找出可提升点和教训记录成文,为以后遇到同类事项提供借鉴的经验。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与技术的创新已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关于目前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不足之处,比如知识产权保护的观念不强,企业知识产权拥有量较低,知识产权的流失严重等,已经引起了广泛关注。但是,就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往往只注重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尤其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大量外资涌入国门,国际企业

竞争国内化,国内企业竞争国际化态势日益明显。中外合资合作形式已经成为外国企业与国内企业实现双赢的重要选择。然而,在某些领域,由于外企实力强劲,或者国内企业意识欠缺,这种结合往往是建立在国内企业知识产权的正当权益削弱甚至流失的基础上的。 为了解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状况,市知识产权局有关人员调研了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日立电器有限公司、三菱电机上菱空调机有限公司等单位,并在闵行区知识产权局召开了闵行区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福祥陶瓷有限公司、东杰电气(中国)有限公司、紫江

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

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 内容提要: 在当前对外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越来越多的涉及到有关知识产权的争议和纠纷,随着对外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对我国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就显的格外重要。本论文通过对知识产权的概念、特点及分类标准进行分析,探讨对知识产权保护途径尤其是司法保护的方法进而论述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途径、司法保护含义。 知识产权是个人或集体对其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领域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享有的专有权。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由于全球科技、经济的飞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客体范围和内容的不断扩大和深化,不断给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理论研究提出崭新的课题。而知识产权的概念是有关知识产权立法活动、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的基础,是一个必须明确的问题。因此,知识产权不但仍旧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概念和迫切需要深化研究的领域,我们对知识产权概念的研究十分必要,而且随着对它及其他问题的研究将不断澄清知识产权领域的一系列理论问题,并指导知识产权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实践,使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理论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起来。 概括地说,我国知识产权学术界对知识产权的定义主要有三种观点: (一)、范围说或列举说。知识产权概念的范围说或列举式说,源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8)款,又被对世界经贸影响力更大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 TRIPS)的第一部分第一条所重复。上述两个国际公约对知识产权划定的范围,是当今世界各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通例,迄今为止,多数国家的法理专著、法律,乃至国际条约,都是从划定范围出发,来明确知识产权这个概念,或给知识产权下定议的。 按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8)款规定的知识产权定义,知识产权包括下列权利:1、与文学、艺术及科学作品有关的权利,即版权或著作权。2、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活动、与录音制品及广播有关的权利,即邻接权。3、与人类创造性活动的一切领域的发明有关的权利,即专利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非专利发明的权利)。4、与科学发现有关的权利。5、与工业品外观设计有关的权利。 6、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及其他商业标记有关的权利。7、与防止不正当竞争有关的权利。8、一切其他来自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TRIPS协议第一部分第1条2规定本协议知识产权是指本协议第二部分第1至7节中所包括所有权利,即1、版权与邻接权;2、商标权;3、地理标志权;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5、专利权、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7、未披露过的信息权。根据上述国际公约给知识产权下的定义,知识产权是指发明、发现、作品、商标、商号、反不正当竞争等一切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这是各国真正专家们多年讨论的结果" 。 (二)、概括说。我国不少学者采用以概括式的方法对知识产权进行定义。如高等学校法学统编教材《知识产权法教程》所下定义为:"知识产权指的是人们可以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

最新知识产权保护试题和答案合集

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实务试题和答案(1) 1.知识产权一般包括( A )两部分。 A.著作权,工业产权 B.著作权,专利权 C.著作权,商标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于( )年3月12日通过,( )年9月4日第一次修订,( )年8月25日第二次修订。( A ) A.1984,1992,2000 B.1983,1993,1999 C.1984,1993,2000 3.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是迄今为止最具综合性的知识产权多边协议,其中规定了( A )的知识产权。 A.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B.实用新型 C.植物新品种 4.下面哪一项不属于由TRIPS协定所规定的基本原则( C )。 A.国民待遇原则 B.最惠国待遇原则 C.公共健康原则 5.我国于( A )成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正式成员国。 A.1980年6月3日 B.1981年6月3日 C.1985年3月19日 6.以下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中,最早订立的是( A )。 A.《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B.《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 C.《世界版权公约》 7.在下列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中,我国尚未加入的有( A )。 A.《保护表演者,录音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的国际公约》(罗马公约) B.《世界版权公约》 C.《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 8.在商标方面的国际公约中,我国未加入的是( C )。 A.《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B.《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 C.《商标法律条约》 9.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1974年成为联合国组织系统的一个专门机构,其总部位于( A )。 A.瑞士日内瓦 B.瑞士洛桑 C.美国纽约 10.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统计,专利文献记载了人类( A )以上的新技术信息。 A.90% B.60% C.50% 11.在中国,美国和日本受理专利申请的机构分别为( A )。 A.知识产权局,专利商标局,特许厅 B.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明协会 C.科技局,专利商标局,特许厅 12.英国1624年制定的( B )被称为"专利法之母"。 A.专利法 B.垄断法 C.反托拉斯法 13.《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的"专利"与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是否外延相同( C ) 。 A.完全相同 B.前者大于后者 C.后者大于前者 14.甲比乙早一周完成了一个相同的发明,但乙比甲早一天提出了专利申请,若此发明符合授予专利的条件,请问应当将专利授予( B )。 A.甲 B.乙 C.甲,乙共有 15.根据我国专利法,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应当属于( A )。 A.单位 B.发明人 C.单位与发明人共有

知识产权及分析实施报告

知识产权分析报告 一、xxxxxxxxxxxxxxx关键技术项目涉及的知识产权及其权属, 合法性与稳定性分析;

主要专注在XX技术,主要围绕技术特征采用开发的xxxxxxxxxxxxxxx关键技术,在半金属、低金属、非金属xxxxCCCCxx的制备方法、摩擦材料应用的工艺上突破,技术稳定,专利集中在企业核心骨干的职务发明,所有权都为公司所有,研发团队相当稳定,技术人员梯度合理和衔接顺畅,专利检索和文献查新过程中在所检文献以及时限范围内,国内外未见文献报道。 二、知识产权对相关经济活动的作用及影响分析; 公司以技术中心为主体,以项目小组为落实体,在研发阶段和生产、检测过程中提升知识产权的引导力。让项目的知识产权成为科技、经济和法律相结合的典型形式,促进和保障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基本法律机制,其内容和作用形式主要表现为激励机制、调节机制以及规范与保障机制。 为了有效地发挥知识产权机制促进和保障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的作用,必须注意对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加以及时与合理的完善。知识经济的兴起使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在保护范围、保护期限、保护力度等方面都面临新的问题,需要及时作出调整和变革。但企业在完善时还应注意其合理与适度的问题,尤其要处理好鼓励知识的生产与促进知识的传播、利用的关系以及遵循专

利申报与适当保护技术机密之间的关系。 知识产权之所以是科技、经济和法律相结合的产物,客体主要是科技成果,其内容是法定权利,其核心是法律的确认和保护,其目的和后果是企业和团队获得经济利益,促进产业经济的发展。科技成果无疑是知识产权的核心部分,其在知识经济的发展中起着龙头作用。 正如美国专利与商标局副局长卡森斯基所言:“科技发展的速度已成为经济增长的主导因素,而知识产权则是经济发展的动力。”在现有的国际环境中,综合国力的增强日益突出地表现为以专利为代表的科技创新、发明,提高整体的创新能力。有人甚至提出知识产权问题是一个国家的经济主权问题,衡量一个企业的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的标志。 知识产权机制是促进和保障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法律机制。知识产权必然与法律联系在一起,知识产权机制实质上是一种法律机制。倘若产权未能得到界定和保护,则创新的积极性只能依赖于一点零星的自发性,但是,知识的创造需要巨大的智力和物力投入,并伴随着巨大的风险,尤其是现代高技术的开发需要付出更高的代价,如果别人可以任意地、无偿地利用他人的智力创造成果,那幺知识创造者的利益就得不到保护,其继续智力创造的积极性就会受到抑制,最终会阻碍科技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 首先,知识产权的激励机制在于知识产权法基于知识创造

知识产权重要性表现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知识产权重要性表现 篇一: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 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 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以创新、知识为基础的竞争越趋白热化,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起如何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专利作为知识产权的核心内容,其重要性日益凸显,已成为企业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是企业保持持续创新能力和赢得竞争优势的重要战略资源。 从法律的角度而言,知识产权是一种私权,同任何其他民事权利一样,知识产权也存在可能被滥用的问题;从现实层面看,当今社会知识产权已经成了发达国家重新维持其在全球经济中的主导地位的重要手段,随着各国关税壁垒的逐步拆除和世界统一市场的逐步形成,知识产权制度将会更加受到重视。因此,知识产权不再是单纯的法律问题,在其背后还隐藏着各种经济利益的博弈。 商业的成功往往伴随知识产权诉讼,近几年来,诉讼日

趋增多且纠纷呈扩大趋势,如“中国DVD专利侵权索赔案”“思科诉华为专利侵权案”、“步步高与索尼专利诉讼案”、“索尼诉比亚迪案”、“丰田诉吉利商标侵权案”以及前不久上演的“苹果三星专利大战”等等。种种迹象表明,知识产权战争将成为未来商战的主题,企业如想在这激烈的竞争浪潮中占有一席之地,知识产权工作的推进及合理的知识产权战略将是企业不可或缺的重点战略之一。 注重专(:知识产权重要性表现)利申请,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邓小平同志说过:“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当今社会,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竞争,实质上是科技的竞争,谁拥有先进的技术、拥有较多的新技术,谁就有较强的竞争力,并在竞争中取胜。专利权是新技术的专有权,那么,企业的竞争也表现在企业拥有质量好、数量多的专利上的竞争。 企业的专利储备是对抗竞争对手的有力武器,利用专利的独占性在市场开拓、项目竞标等竞争中赢得优势;同时运用与专利有关的法律、科技、经济、管理及其相结合的手段,取得在市场与科技领域竞争的有利地位,以谋求最大利益和持续稳定发展。 合理专利布局,实现自我保护。合理的专利布局可以提高企业专利的整体价值,最大限度地发挥专利武器在企业竞争中的作用。首先,通过专利布局可以减少或避免不必要的

我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体会和思考(精)

我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体会和思考 [071231] 在中国互联网实验室“创新型国家与知识产权保护”高层研讨会上的讲话 我们有一个中国网络观察网也是在关注这个网络的知识产权的方面的事情,我们就是所有的网络的公民作为我们的服务对象,第一肯定是普通的网友,我们是最为弱势的普通网友服务。第二个为名人的网友服务,当然我们还会为网站、网吧和网站的管理部门服务。但是我们可能更关注弱势这一块,当然今天我们涉及到富士康这个案件的话我想确实是有很多造作的余地在里面,我们其实也涉及到几个我们网络的案子。 因为我不是法律方面的人士,但是通过做几个案子有了一些亲身的体会才知道,我们就是提一些我们的看法和一些思考。首先我们觉得应该在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包括或者是公司的知识产权方面,一个是证据的保全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涉及到网络,网络法律现在应该说还不是那么的齐备,国外的网络法律是比较完善的,我们看到最近也报了很多的案子,涉及到很细节的。我们这一块网络的侵权的事件是马上会消失的,所以这个证据的保护很重要。比如说发表一个帖子一定要公正下来做充分的准备。 第二个要聘请专业的知识产权的律师来负责,专业的律师是非常重要的,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应该说是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三个应该寻求网络,因为网络的知识产权的侵权可能要更多的涉及到网络的审判,可能不是事实的审判的问题。网民也是会提出他们自己的审判的观点,我们看到最近凯蒂不断的有案例在报,包括国学辣妹我和张星水联手做的案子在丰台法院获得了初审的胜利。但是我们在这里面也看到舆论和网友的力量是非常大的,他们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所以虽然可能判决不一定有利,但是我们还是推荐大家用网络的力量寻求网络意见领袖的支持,我们想刚才方总这里聚集了一万多名的意见,他们发言的重要性更大了,在法理上和娱乐上有帮助。

知识产权保护试题和答案(同名18903)

知识产权保护试题和答案(同名18903)

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实务试题和答案 (1) 1.知识产权一般包括( A )两部分。 A.著作权,工业产权 B.著作权,专利权 C.著作权,商标权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于( )年3月12日通过,( )年9月4日第一次修订,( )年8月25日第二次修订。( A ) A.1984,1992,2000 B.1983,1993,1999 C.1984,1993,2000 3.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是迄今为止最具综合性的知识产权多边协议,其中规定了( A )的知识产权。 A.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B.实用新型 C.植物新品种 4.下面哪一项不属于由TRIPS协定所规定的基本原则( C )。 A.国民待遇原则 B.最惠国待遇原则 C.公共健康原则 5.我国于( A )成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正式成员国。 A.1980年6月3日 B.1981年6月3日 C.1985年3月19日 6.以下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中,最早订立的是( A )。

A.《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B.《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 C.《世界版权公约》 7.在下列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中,我国尚未加入的有( A )。 A.《保护表演者,录音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的国际公约》(罗马公约) B.《世界版权公约》 C.《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 8.在商标方面的国际公约中,我国未加入的是( C )。 A.《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B.《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 C.《商标法律条约》 9.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1974年成为联合国组织系统的一个专门机构,其总部位于( A )。 A.瑞士日内瓦 B.瑞士洛桑 C.美国纽约 10.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统计,专利文献记载了人类( A )以上的新技术信息。 A.90% B.60% C.50% 11.在中国,美国和日本受理专利申请的机构分别为( A )。 A.知识产权局,专利商标局,特许厅 B.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明协会

知识产权保护调研报告样本

知识产权保护调研 报告 1 2020年4月19日

精选范文:知识产权保护调研报告(共2篇)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与技术的创新已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关于当前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不足之处,比如知识产权保护的观念不强,企业知识产权拥有量较低,知识产权的流失严重等,已经引起了广泛关注。可是,就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往往只注重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速,特别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大量外资涌入国门,国际企业竞争国内化,国内企业竞争国际化态势日益明显。中外合资合作形式已经成为外国企业与国内企业实现双赢的重要选择。然而,在某些领域,由于外企实力强劲,或者国内企业意识欠缺,这种结合往往是建立在国内企业知识产权的正当权益削弱甚至流失的基础上的。为了解@#$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状况, @#$市知识产权局有关人员调研了@#$三菱电梯有限公司、@#$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日立电器有限公司、@#$三菱电机上菱空调机有限公司等单位,并在闵行区知识产权局召开了闵行区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福祥陶瓷有限公司、东杰电气(中国)有限公司、紫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英海底系统有限公司等10多家企业的知识产权事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在调研发现,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存在诸多问题,主 2 2020年4月19日

要有以下十点:一、合资合作企业成立时,企业的合同和章程中都没有关于企业知识产权的规定。这有多方面的原因,有的是因为企业成立时间较早,知识产权意识不强,也有的是因为企业成立初期,没有涉及到知识产权的内容,还有的合作企业,中方只投入土地,甚至不参加经营管理,收益也是固定的(即土地的租赁费用),对知识产权更是不会关心。这带来很多问题,如企业知识产权权利的归属问题,特别是在合资期满后如何分配问题;新开发的知识产权权益的归属问题;企业日常知识产权的管理问题。因为成立时没有约定,实践中各个企业因其本身情况的不同,只能采取不同的操作办法,或再协商签订新的合同、或者作出新的管理规定。但这也衍生出许多新的问题。因此,建议在相应的合资合作企业合同和章程范本中加入专门关于知识产权的条款,在相应的法律规定或审批程序中要求合资合作企业成立时对知识产权要有相关规定。 二、新开发知识产权权益的归属问题。调查中发现,新开发的技术和品牌的知识产权权益归属问题往往与企业的股权分配情况紧密相关。一般中方控股的企业新诞生的知识产权是属于合资合作企业的,其权益也是按照股权分配的。有人提出,一般中方人员是独立地完成新技术的开发,但也要将知识产权的权益分配给外方,有些不公平。但实际上,更不公平的是在外方控股的企业,外方将知识产权权利牢牢地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很多企业尽管是在国内双方共 3 2020年4月19日

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

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意义 作为一个刚入校的研一学生,我觉得知识产权论这门课开设的非常的合理和及时。作为研一学生的我们马上就要投入到科研活动中去了,在研究过程中肯定会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研究成果。在这种时候如何正确的保护自己的研究成果显得非常重要,这就需要我们具有一定的知识产权方面的专业知识。还有就是我们在研究过程中很可能用到他人的研究成果,如何正确的引用而不致侵犯他人权利也是我们必须学习的。这也要求我们正确的理解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法规,在不违法的请况下在前人的基础上将自己的研究成果尽量扩大。而且在当前对外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越来越多的涉及到有关知识产权的争议和纠纷,随着对外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不管是国家还是个人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就显的格外重要。 其实知识产权一直就在我们身边,当我们看电影、听音乐、玩游戏、读书籍,那都是在享受他人创造的智慧成果。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就如可口可乐公司老总说的那样,就算有一天他在全球的所有公司都消失了,他也可以凭借可口可乐这个商标所含的无形价值重建产业。知识产权形成的形式主要有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信息、资料、论著、商业秘密、设计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置等。 知识产权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权(商业商标、服务商标和制造商标)。工业产权是个广义的概念,它不仅包括工商业本身而且还包括农业、采掘业以及交通运输业等。另一类是著作权,亦称版权,主要包括作者对文学、艺术、音乐、摄影、电影、电视、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专有权,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邻接权。其中我们最常接触到的有三个方面: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 专利权,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我国于1984年公布专利法,1985年公布该法的实施细则,对有关事项作了具体规定。专利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够获得申请。比如说发明专利,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中指出“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人只有将这种技术方案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并且通过一系列严格的审查,特别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授予专利权。申请人还应按期办理登记手续和缴纳当年年费,这项发明专利申请才能正式成为一项具有专利多种属性的发明专利。 而且发明专利不是永久性的,至于专利的有效时间各国专利法的规定不同。最短有5年以下的,如伊朗、委内瑞拉等。大部分国家规定在10~20年之间,如英国为16年,美国为授权后保护14年,联邦德国为18年,法国为20年。还有的国家规定了几个期限,申请人可以自行选择,如阿根廷、智利等。期限开始的时间,有的国家规定从提出申请之日起算,有的国家规定从授予专利权之日起算。中国的《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都自申请日起计算。 简单地说,商标就是商品的牌子,是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为了使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

如何理解与面对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如何理解与面对知识产权保护问题HowtoSolvetheProblem ofProtectingInteUectualPropertyRights-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机械行业分会会长孙喜田,sUNXitian 企善篡嚣姜耋 /织的中国工程机械代表团参加了在德国慕尼黑举办的国际工程机械、建材机械、工程车辆和设备博览会{bauma2007)。展会期问.我们参观了一些我们感兴趣的企业的产品并与世界各国的工程机械协会和相关行业组织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同时我们与合作伙伴共同协作.成功举办了北京国际工程机械展览与技术交流会的新闻发布会。中国工程机械在此次bauma展会上浓墨重彩的亮相显示了中国工程机械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能力的提升.给国际同行留下了深刻印象。然而.这次德国之行给我们感受最深刻的.却是国外企业家和新闻媒体对于由工程机械的IPR问题fInte"ectuafPropenyR79hfs知识产权)而引发对中国的知识产权问题的“关注”,其中有些政客、企业界人士、新闻媒体在谈及中国知识产权问题时更是带着偏激、抵触心理。在笔者从事国际贸易促进工作近两年多的时间里.被外国客户问及最多的也是与我国的知识产权相关的问题。 为什么最近一段时间来.中国的知识产权问题会成为国外舆论的话焦点题,笔者认为,其核心是国际社会如何看待与面对中国企业崛起并开始逐步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问题,单从经济竞争的角度看,我国出口产品成本优势一直很明显.竞争实力提高迅速.在此基础上对外贸易顺差逐 年增加。以工程机 械行业来说.2005 年以前。中国的工 程机械贸易出口一 直处于逆差状态 国内制造商的供给 满足不了市场的需 求。这种制造能力 与市场需求的差距 表现在产品技术、 产品质量等多个方面。而现在,情况发 生了很大的变化。2005年以后,中国 的工程机械实现了贸易顺差。这说明中 国企业的产品质量与生产技术提升有了 大幅度提升.制造能力增强.整体竞争 力随之提高。我们具备了一定的综合性 价比优势。这种优势在这次bauma 2007展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中国有 一百多家工程机械的整机和零部件生产 企业参展,而且参展的产品种类多样. 品质也是多层次的.这在以前的国际大 展上是绝对看不到的。这种巨大变化. 这种增长速度势必给国外同类企业造成 巨大的心理冲击,甚至是心理恐惧。在 这种情况下发达国家的企业和媒体大 势渲染中国的知识产权问题.在很大程 度上是出于市场保护的考量。 当然.我们必须正视我们存在的知 识产权问题,更应该就此问题与各界有 识之士进行广泛交流和深八探讨.但这 种交流和探讨的前提应该是不带有任何 偏见与歧视的。 知识产权问题是 人类共同的问题 我们应该认识到, 知识产权不是中国人、 中国企业独有的问题. 它是全人类共同的问 题只要有人类社会 存在.就会有知识产 权存在。人类几百年 来的实践充分证明.以专利为核心的知 识产权制度是促进创新的一个基础性制 度。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的今 天.一个没有创新的民族是没有希望 的。同样.一个不保护创新的民族不仅 会丧失发展机遇,而且还必然会断送自 己的未来。知识产权问题出现的严重程 度与这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达程度密 切相关。在币发达或者发展中国家或地 区,知识产权问题出现的案例数量很 大但是违权方式相对简单.容易查处, 而且单项涉案金额不大而在发达的国 家或地区虽然出现知识产权问题的数 量少,但涉案手段高明、隐蔽.而且单 项涉案金额非常巨大。 我们必须坦率承认与正确认识我们 目前存在知识产权问题。中华民族虽有 着非常悠久的历史.但现代市场经济之 路.才刚刚走了30年,与西方发达国家 相比.却是太年轻了。因此,对知识产 权问题的理解不够深刻.有些知之甚少. 20078建设机械技术与管理 73  万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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