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关于教职工挂职、借调(外借)管理暂行办法(1)pdf
专业教师到企业(学校)挂职工作管理办法

专业教师到企业(学校)挂职工作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推进校企(校)合作,促使学校课堂教学与社会生产实践紧密结合,改革课堂教学方法,激活学生参与课堂教学的热情,提高课程质量及利用度,加快青年教师培养,丰富青年教师的社会实践经验,提高青年教师的业务能力及教学水平,建立真正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学校鼓励教师到相应的企业(学校)挂职锻炼。
为此,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第一章基本原则第一条效能原则教师到行业企业(学校)参加实践锻炼必须紧密结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的实际需求和提高教师实践能力进行,必须明确目标任务和要求,加强针对性,提高实效性。
第二条对口原则原则上鼓励教师就近到大中型企业和相应行业以及校企(校)合作的实习实训基地等专业对口单位参加实践锻炼。
第三条计划原则各系部应根据本系部专业建设实际和教学工作需要,在每学期末提出下一学期教师参加行业企业锻炼的计划,并报教研处、教务处备查。
第四条组织原则挂职锻炼所涉及的教师应充分理解学校《课堂教学改革方案》及本文件精神,致力于提高自身素质,完善知识结构,支持教研处及各系部工作,服从学校安排,尽自己能力完成好任务。
第二章实践锻炼的对象第五条赴企业(学校)挂职锻炼的对象,原则上为年龄不超过50周岁、承担实践性较强课程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含教师、实验实训教师)。
实践性较强课程是指教学目的旨在培养学生的知识应用能力,教学内容具有实践技能的操作性,教学过程具有实践性、开放性,教学方法强调实践技能的示范性的课程。
第六条选派对象学校选派赴企事业单位(含小学)挂职锻炼的教师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养。
2.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3.身体健康,适应挂职需要。
4.近5年没有企事业单位(含小学)相关社会实践经历。
5.所挂职岗位与本人所从教的学科、专业紧密相关。
6.挂职单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实践锻炼的周期和形式第七条根据我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教师参加实践锻炼周期原则上为五年。
学院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工作管理办法

学院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工作管理办法引言为了促进学院与企业深入对接,加强教育与产业的融合,实现教育培养目标与市场需求的有效匹配,学院专业教师可以到企业挂职工作。
本文档旨在规范学院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的管理,明确挂职教师的职责和权利,确保挂职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挂职教师的选择和考核1. 选择标准1.具有本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或者在相关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职称;2.在学院原有工作岗位上已经工作两年以上,成绩优秀、工作认真负责;3.具备出色的沟通、协调、管理和培训能力;4.具备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市场敏锐度;2. 考核标准1.挂职期间在企业内获得的工作成绩;2.品德表现;3.返校报告质量。
二、挂职教师的职责和权利1. 职责1.沟通企业和学院之间的信息和需求;2.为企业和学院提供技术和管理咨询服务;3.参与企业的管理和实践工作,为企业提供技术和管理支持;4.推进合作项目的实施,并给予有效的支持。
2. 权利1.拥有与企业内常任管理者一致的权利;2.参与企业内管理决策,并有权发表自己的建议;3.在企业内享有相应的津贴和保护;4.拥有学院对挂职教师的支持与关注。
三、挂职教师应征流程1.择机发布公司汇聚的年龄、智商和年薪的数据学院将会根据企业所提供的岗位和职位,依据岗位要求、教师专业和能力考虑是否选择挂职教师,挂职教师将会同意或拒绝担任此项任务。
2.签署合同学院与企业搞好合作前,将进行严密地协商,双方签署合同,明确挂职期限、岗位职责、薪酬待遇等事项。
3.发布学院内部公告学院会在学院内部发布挂职教师招聘公告,有意者提交简历,学院根据挂职教师的能力、素质、经验等条件进行筛选,公示通过面试且获得校(企)批准后正式确定挂职。
4.返校报告挂职教师在挂职期限结束后,需要向学院提交返校报告,总结挂职期间的工作和体会,并对未来的教学和实践提出建议。
四、教学管理挂职教师在挂职期间,学院将安排其他老师完成其日常的工作职责,并保证学院正常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开展。
县教育系统抽调(借调)人员暂行管理办法

XX县教育系统抽调(借调)人员暂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抽调(借调)人员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防止人员抽调(借调)的随意性,本着促进工作、控制数量,严格审批、规范管理原则,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抽调(借调)是指因工作需要,暂时将工作人员从原单位抽调(借调)到其他单位,执行工作任务的行为,抽调(借调)人员在抽调(借调)期间与原单位人事关系保持不变。
第三条本办法只适用于教育系统内所属各单位抽调(借调)工作人员,抽调(借调)到系统外的工作人员按照XX县县委组织部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XX县机关事业单位抽调(借调)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XX组联〔2021〕3号)要求办理。
第四条教育系统所属各单位原则上不得使用抽调(借调)人员,确因工作需要抽调(借调)工作人员协助工作的,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本单位编制空缺、现有人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二)因接受新工作任务而导致的工作量骤增、且无法在短时间内配齐人员;(三)本单位人员有3个月及以上的病事假或其他原因不能在本岗位履行职责的情况。
(四)借出单位考虑抽调(借调)人选时,应与锻炼、培养干部结合起来。
第五条拟抽调(借调)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正式在编在职教师;(二)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富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三)具有借入单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抽调(借调)到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岗位的人员需有相关学历或职称。
第六条工作人员抽调(借调)期限。
抽调(借调)期限以完成相应工作为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抽调(借调)期满后返回原单位,由原单位妥善安排工作。
如因工作需要,需延长借调工作时间的,应提前一月向教育局人事股提出书面申请,办理续抽调(借调)手续。
第七条抽调(借调)人员审批程序。
(一)各单位确因工作需要抽调(借调)人员,须向教育局人事股提交借调人员申请。
申请中须注明抽调(借调)原因、时间、主要工作内容、人员基本条件(包含抽调(借调)人员单位,人员学历、专业、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情况),由抽调(借调)单位征得拟抽调(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同意后,提出抽调(借调)意见,填写抽调(借调)人员申请表(一式三份)及情况说明,双方单位签字并盖章,同时上报教育局人事股审核。
2024年教师借调协议

2024年教师借调协议
借调协议书
兹经甲方所属单位同意,甲方工作单位同意,甲方现任职务为普通教师,拟调动到受调单位,现就甲、乙双方互相借调工作的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借调事由
甲方现任教的学校需要人手支援,乙方单位需要临时性的专业教师加入工作,基于双方单位间的友好关系,甲方向乙方借调工作一个学期。
二、借调期限
本次借调期限为一个学期,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借调工作结束,自然结束或提前结束的同时,甲方应及时向原单位报备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借调工作内容
甲方借调至乙方单位,将根据乙方的工作安排,承担相关教学任务以及配合乙方单位的相关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由乙方单位安排和通知。
四、借调待遇
1. 甲方在借调期间仍由原单位发放薪酬,不少于其原单位薪酬标准。
2. 借调期间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乙方单位承担。
五、借调管理
1. 甲方在借调期内,依然受原单位的管理权限和纪律要求,同时也须服从乙方的管理指挥。
2. 乙方单位对甲方在工作中发现的不适应或问题,应及时与原单位协商解决。
六、提前结束
如果在借调期间,因特殊原因双方协商提前终止合作,应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单位,并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七、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借调结束后自动失效。
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所属单位(盖章):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
(最新版)学院教职工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学院教职工挂职锻炼管理办法为加强学校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师行业职业能力,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挂职选派类型(一)上级部门和学校委派。
由上级部门下文,学校委派干部到政府部门、行业部门或其它事业单位进行挂职。
(二)二级单位选派。
二级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选派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
挂职单位应以大中型国有企业,区域内行业龙头或骨干企业,大中型民营、私营股份制企业等管理规范的企业(公司)为主,原则上选择与我校签订有校企合作协议的行业、企业。
二、挂职形式和时间(一)挂职锻炼的形式分为脱产、非脱产两类。
(二)学校鼓励教师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和寒暑假时间进行挂职锻炼;确因工作需要,需脱产参加挂职的,五年内脱产时间累计不得超过六个月;由上级部门和学校委派的挂职锻炼时间按文件或学校办公会执行。
三、选派原则及基本条件(一)选派原则1.应用性原则。
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实践性和应用性较强的师资队伍培养计划,培养一批综合素质好,实践技能强的双师型教师。
2.择优推荐原则。
优先选派德才兼备,有一定教学、科研能力或行政管理能力,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教师参加挂职锻炼。
3.专业相关性原则。
选派教师要结合学科专业发展特点和学校发展需要,参加与专业紧密相关的挂职锻炼。
4.统筹安排原则。
各单位(部门)要统筹合理安排各项工作,挂职锻炼以不影响校内正常工作为前提。
(二)基本条件1.学校在岗在职教职工,身体健康,能满足挂职单位工作需要及基本条件。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觉悟及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3.近五年无行业、企业相关社会实践经历(不脱产挂职不受此条件限制)。
四、选派程序及名额(一)上级部门和学校委派根据上级部门文件,各基层单位推荐符合条件人选,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批、选拔并派出。
(二)二级单位选派结合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各单位(部门)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和工作需要,每年可选派脱产挂职教师数不超过部门教师总人数的5%(不脱产挂职不受此比例限制)。
学院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管理暂行办法

学院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管理暂行办法为提升教师职业教育教学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规范教师行业企业挂职锻炼管理工作,培养和造就一支“双师素质”师资队伍,根据《xx学院教职工进修培养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挂职对象及要求(一)上年度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专任教师。
事业编制外人员一般不予安排。
(二)教师参加行业企业挂职锻炼方式分为全脱产和不脱产两种形式。
要求专业教师挂职锻炼时间在每5年一个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周期内累计不少于6个月。
分散在学期中间挂职锻炼的时间可以累计,鼓励利用寒暑假参加锻炼。
(三)各分院(系、部)和部门要结合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统筹安排教师挂职锻炼,优先安排没有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
教师参加挂职锻炼应选择与专业相关的行业企业和岗位,并围绕教学实际问题和科研任务进行实践活动。
二、审批程序(一)各部门和分院(系、部)应将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安排列入教职工进修计划,并于每学期末将下一学期进修计划报学校组织人事处审核,经学校审定后发文下达。
(二)教师在下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前需填写《教职工进修申请表》(附件1),并附上相关的计划安排。
如带项目挂职,则需提交项目申报书。
(三)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的教师均应与学校签订《教师到行业企业锻炼协议书》(附件2或附件3)。
三、考核管理(一)教师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基地建设由学校合作发展处负责,并定期公布。
挂职锻炼期间,所在部门(分院<系、部>)应指定专人与挂职锻炼教师保持联系,关心教师学习、生活情况。
组织人事处和相关分院(系、部)不定期走访挂职锻炼单位,原则上每学期走访不少于一次。
(二)加强教师参加专业发展培训考核,要求在每5年一个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周期内参加各类培训累计不少于360学时。
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每半天计4培训学时,每年最高计54学时。
(三)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期间需每周记录锻炼工作周志。
挂职锻炼结束后,需将《教职工进修考核表》、《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考勤表》、个人总结(含专业建设、业务水平、社会效益、项目成果)随同《工作周志》交由学校组织人事处。
教师借调管理制度

教师借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师借调管理的程序和程序,激励教师教学和科研活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在校际、校内及跨教育系统的借调情况。
第三条教师借调管理应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加强学校之间的协作合作,共同推进教育事业发展。
第四条教师借调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保证借调过程公开、公正。
第五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师借调工作机构和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并保障其依法履行职责。
第六条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教师借调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鼓励学校之间开展教育资源共享,促进教师素质提升。
第二章教师借调程序第七条教师借调分为校际借调和校内借调两种情况。
一、校际借调是指教师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批准下,从一所学校借调到另一所学校工作。
二、校内借调是指教师在同一所学校的不同岗位之间或者不同学段之间进行借调。
第八条教师借调应当经过申请、审核、审批程序。
一、教师提出借调申请,包括借调类型、借调原因、借调期限等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材料。
二、学校对借调申请进行审核,形成初审意见,并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借调申请。
三、教育行政部门对借调申请进行审批,出具借调决定。
第九条教师借调应当注重和保障被借调教师的意愿,根据教师个人情况和工作需求,开展借调工作。
第十条教师借调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学年。
如果需要延长借调期限,必须重新进行借调申请和审批手续。
第三章教师借调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领导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的借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教师借调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
第十二条学校要建立教师借调档案,保存借调教师的基本情况、借调时间、工作情况等相关信息,并定期进行归档管理。
第十三条被借调教师在借调期间,由原学校和借调学校共同对其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第十四条借调学校应当提供被借调教师必要的岗位培训和适应帮扶,确保教师在新岗位上快速适应。
第十五条被借调教师在借调期间,仍然保留原学校的人事关系,工资、福利待遇等由借调学校按原则与原学校共同解决。
学院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工作管理办法

学院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工作管理办法1. 引言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促进教师与企业实践经验的互补,学院决定推行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工作制度。
本文档旨在规范学院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工作的管理办法,保障挂职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挂职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挂职工作是指学院专业教师到企业实际岗位进行工作,深入了解企业运营模式和行业发展动态,以提升专业教师的实践能力和专业知识。
挂职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如下:•加强学院与企业的合作:通过挂职工作,促进学院与企业之间的深度合作,共同探索教育与产业的融合发展模式。
•提升教师的实践能力:专业教师到企业进行实际工作,能够亲身体验企业运行的方方面面,提升实践能力和行业洞察力。
•更新专业知识:通过挂职工作,教师在实践中能够紧跟行业发展动态,及时更新专业知识,为教学提供更实用的知识和案例。
•推动教学改革:挂职工作使得教师能够更好地理解产业需求和企业人才培养要求,为教学内容的调整和改革提供有力支撑。
3. 挂职工作的程序和流程3.1 挂职工作申请•教师根据个人发展需求和学院的安排,提出挂职工作申请。
•申请书需包括个人挂职工作的动机和目标,预计挂职时间和所希望挂职的企业。
•教师申请书将由学院组织审核,确保申请符合挂职工作的基本要求。
3.2 挂职工作安排•学院在审核通过教师的申请后,将根据教师的挂职意向和企业资源,为教师安排适合的挂职机会。
•学院将与挂职企业达成合作协议,并明确挂职期间教师的职责和福利待遇。
3.3 实施挂职工作•教师在挂职期间,必须遵守企业的工作制度和要求,尊重企业文化,完成岗位职责。
•教师应努力融入企业团队,与企业员工紧密合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教师应认真记录挂职期间的工作经验和收获,以便总结和分享。
•教师应及时与学院保持沟通,汇报挂职期间的进展和遇到的问题。
3.4 挂职工作总结•教师在挂职工作结束后,应撰写挂职总结报告,详细总结挂职期间的工作经验和心得体会。
•挂职总结报告将由学院进行评审,并与教师进行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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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关于教职工挂职、借调(外借)管理暂行办法 为积极实践和落实学校开放发展、管理创优发展战略,规范教职工挂职、借调(外借)的管理,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适用范围
我校事业编制职工和人才派遣人员。
二、人员选派
1、挂职
上级组织部门安排由学校组织部牵头组织落实挂职的选派人选,学校与相关单位交流的挂职由学校局省共建办公室(或组织部)牵头组织落实的选派人选。
人选确定后名册送人事处备案并兑现相关待遇。
2、借调(外借)
各单位收到外单位借调函后,经与人事处沟通协商,明确是否同意借调及具体借调人选后,由人事处报学校批准后办理借调手续。
三、相关待遇
1、上级组织部门安排的挂职,相关待遇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2、学校安排的挂职和借调人员:
①、工资、校内津贴:教师减免挂职、借调期间的额定教学工作量,工资和校内津贴正常核算发放;非教师挂职、借调期间的工资和岗位津贴正常核算发放。
②、生活补贴:在南京市内挂职、借调的,按25元/工作日发放
生活补贴;在南京市外挂职、借调的,按50元/天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对方给予补助(贴)不足上述标准的学校予以补足,超过上述标准的不再补助。
③、差旅费用:在南京市以外挂职、借调的人员,可按出差规定每贰个月报销往返路费一次。
④、住宿费用:对于需要安排住宿的,住宿费用由挂职单位和学校协商解决。
四、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学校过去颁发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五、本规定由学校授权人事处负责解释。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