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新一轮中标基本药物交易系统医疗机构操作手册
基药采购平台医疗机构端操作手册

山西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网上药品采购系统医疗机构操作手册山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二零一四年五月关于这本用户手册 (3)第一章产品介绍 (4)1.1.使用须知 (4)1.2.用户登录 (4)1.3.产品快照 (5)1.4.密码修改 (5)1.5.查看用户信息 (6)1.6.提示窗口 (6)1.7.退出系统 (6)第二章医疗机构网上采购操作指南 (7)2.1采购目录管理 (7)2.1.1药品库查询 (7)2.1.2勾选采购目录 (7)2.1.3采购目录管理 (8)2.2采购管理 (9)2.2.1新建采购单 (9)2.2.2采购单管理 (10)2.2.3采购药品明细 (11)2.2.4采购药品汇总 (12)2.3验收管理 (12)2.3.1验收入库 (12)2.3.2验收详情 (13)2.3.3 验收单打印 (13)2.4退货管理 (14)2.4.1新建退货单 (14)2.4.2退货单管理 (15)第三章其他功能 (15)3.1信息反馈 (16)3.1.1新建反馈 (16)3.1.2消息列表 (17)3.2系统管理 (17)3.2.1医院信息管理 (17)第四章常见问题 (18)4.1系统无法登录 (18)4.2忘记账号和密码 (18)欢迎使用山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平台网上药品采购系统关于这本用户手册该产品用户手册包含了您在使用山西省网上药品采购系统时所需了解的信息。
手册中所出现的用户名称及相关数据均为系统测试数据,不作为任何正式采购的依据,在本系统正式使用前中心对测试数据将予以清除。
第一章产品介绍1.1. 使用须知请检查您的操作系统是否安装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并保持网络畅通。
1.2. 用户登录在登录框中输入用户名称、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即可进入采购平台,如图所示:1.3. 产品快照界面左侧为功能菜单栏,可点击相应菜单进行操作。
也可通过点击界面中部快速导航图标进行操作。
界面右上方为快捷图标,分别为快速导航、查看提醒信息、用户信息、修改密码、退出登录,用户可将鼠标悬停在图标上方查看图标提示,通过点击图标进行操作。
贵州基本药物交易系统

贵州省基本药物交易系统医疗机构操作手册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〇一五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关于这本手册 (3)第二章使用须知 (3)第三章登陆系统 (4)3.1.医疗机构采购员登陆 (4)3.2.医疗机构审核员登陆 (5)第四章系统操作流程 (5)4.1.药品列表 (5)4.2.采购目录维护 (6)4.3.订单管理(医疗机构采购账户) (8)4.3.1制定采购计划 (8)4.3.2我的购物车 (8)4.3.3订单审核结果 (10)4.3.4我的订单 (11)4.3.4收货入库 (12)4.4.订单管理(医疗机构审核账户) (13)4.5.退货管理 (14)4.5.1制定退货计划 (14)4.5.2制定退货单 (15)4.5.3未确认退货单 (15)4.5.4已确认退货单 (16)第一章关于这本手册该产品用户手册包含了您在使用贵州省基本药物交易系统时所需了解的信息。
手册中所出现的用户名称及相关数据均为系统测试数据,不作为任何正式药品采购的依据,在本系统正式使用前将予以清除。
第二章使用须知请对照列表检查您的操作系统是否符合下面的基本要求:第三章登陆系统3.1.医疗机构采购员登陆《贵州省基本药物交易系统》登录网址:http://220.197.219.151:8010/medstgmini/login.html进入贵州省基本药物交易系统如图3-1所示:3-1登录系统首页,在首页左侧登录信息输入框中输入医疗机构采购员用户名、医疗机构采购员密码、验证码,点击【登陆】。
登陆后系统如图3-1-1所示3-1-13.2.医疗机构审核员登陆登录系统首页,在首页左侧登录信息输入框中输入医疗机构审核员用户名、医疗机构审核员密码、验证码,点击【登陆】。
登陆后系统如图3-2-1所示3-2-1第四章系统操作流程使用医疗机构采购员登陆系统,进入首页展示最新公告信息。
4.1.药品列表点击药品列表进入招标药品列表页面,页面展示中标的所有基药信息,如图4-1所示,在通用名和生产企业输入框中输入具体查询信息点击【查询】按钮,列表中展示查询结果数据,默认展示全部中标的基药信息。
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医疗卫生机构购销合同范本

2015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医疗卫生机构购销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医疗卫生机构):乙方(药品生产或配送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国家卫计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5]70号)、《2015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黔卫计发[2016]76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在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一)双方依据《2015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公开招标)中标药品目录》、《2015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谈判采购和定点生产药品采购目录》以及各市(州)药品采购联合体或省属医疗机构议价形成的《2015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直接挂网)议价药品目录》(以下统一称为《2015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目录》),共同制定乙方《药品采购供应目录》,目录内容包括药品名称、齐I」型、规格、包装、生产企业、中标企业、采购价格等信息。
《药品采购供应目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除直接挂网药品价格可以实行动态调整外,其它药品在采购周期内不得另行组织议价,定点生产及谈判采购药品按国家有关政策进行调整。
(三)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交易内容与《药品采购供应目录》内容不符的,以时间在后的确定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采购周期本合同约定采购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采购方式甲方通过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交易系统”(网址:http://220.197.219.184:8001)发送药品采购订单,乙方须在4小时内对甲方通过平台发出的网上订单进行响应,并按照约定的药品品规配送药品。
甲方收到乙方配送药品后在网上进行确认,并按规定时间付款,不得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第四条采购价格医疗卫生机构的实际采购价格以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上公布的中标价格为准,该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
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采购操作手册.ppt

6 信息查看模块 医疗机构可在信息查看里面查看到“四川省基本药物集
中采购服务中心”发送的消息和公告。点击消息或公告的标 题链接进入查看详细内容。
7 医院信息管理模块 对医院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进行维护。
9 快捷图标
三、医疗机构网上采购操作演示
谢谢!
4 评分管理模块
医疗机构可对采购入库的产品进行配送服务评分、售后服务评分、 产品质量评分。
5 退货管理模块 如果医疗机构需要对部分产品进行退货处理,可在网上
新建退货单,并加入退货产品。(退货的产品只能选择已入 库的库存产品,且退货数量不能大于库存数量。)
配送企业收到医疗机构退货请求,对退货做出“同意退 货”或者“拒绝退货”的决定后,医疗机构可在产品信息中 了解到配送企业的相应处理。 对已提交的退货产品信息,可点击 “退货单详情”按钮进行 查看。如图所示。
① 勾选采购产品并为采购产品设定配送企业 ② 维护采购产品的成交价格提交生产企业确认 ③ 新建采购单采购 ④ 对配送到位的产品做入库操作 ⑤ 对库存产品进行配送、售后、质量评分
1 采购流程
医院勾选采购产品,并为产品设置配送企业 选择范围
医院向生产企业提交采购产品的成交 价
生产企业确认产品成交价,并为产品 选择配送企业(在医院设定的范围内)
医疗机构操作员登录平台后,应尽快修改登录密码。 请注意妥善保管登录密码,确保密码不要遗失或泄露。
采购平台主菜单
1 采购目录管理模块
目录功能用于医疗机构和生产企业在目录中达成产品成交价并选定
配送商。
1.1勾选本院采购目录
医疗机构将采购产品添加到可维护的采购目录中。
1.2设置和删除配送企业
1.3提交采购价
医院制定采购单,并提交采购订单给 配送企业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医疗保障局,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5.06•【字号】•【施行日期】2021.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贵州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属各医疗机构、军队驻黔医疗机构等有关单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67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药品采购交易机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年5月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实施范围第三章公告方式第四章目录分类及采购方式第五章资质证明材料申报及审核第六章公布与执行第七章采购及使用第八章药品配送第九章货款结算第十章退出机制第十一章监督管理第十二章部门职责第十三章附则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医保发〔2019〕67号)精神,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药品采购交易机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一、总体目标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按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在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中的引领作用,降低虚高价格,引导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有力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药械采购医疗机构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医疗机构交易系统操作手册一、整体流程介绍系统的交易步骤:1、生产企业发起建立配送关系2、配送企业确认配送关系3、医疗机构勾选采购目录,设置采购目录的配送企业4、医疗机构制定采购单5、配送企业确认配送订单6、医疗机构收货入库交易流程结束二、医疗机构勾选采购目录,设置配送企业2.1、勾选采购目录医疗机构在菜单【采购目录管理】 【勾选采购目录】下进行勾选目录。
如图(1)图(1)点击图(1)中的二级菜单【勾选采购目录】,医疗机构可以依据查询条件找到需要采购的产品信息,将其勾选到医院的目录内。
如图(2)所示:图(2)按照图(2)中的顺序操作,即可讲目录加入到医疗机构目录中,加入成功后入图(3)所示:图(3)2.2、设置配送企业医疗机构在菜单【采购目录管理】 【维护采购目录】下进行设置配送企业。
如图(4)图(4)点击图(4)页面中的二级菜单【维护采购目录】,医疗机构可以依据查询条件找到需要设置配送企业的产品信息,如图(5)所示:图(5)按照图(5)中箭头的操作顺序,点击需要设置配送企业的产品所在行上的“+”设置配送企业,如图(6)所示:图(6)按照图(6)中箭头的顺序操作,即可设置当前弹窗上的产品由什么企业给医疗机构配送。
设置配送企业成功后如图(7)所示:注:如果当前页面列表中无配送企业,请联系产品生产企业是否在医疗机构所属区域有建立好了的配送关系。
图(7)图(7)箭头所指向的内容表示配送企业已经设置好。
医疗机构若需要修改配送企业则点击图(7)箭头指向的图标,即可进行修改。
三、医疗机构制定采购单医疗机构在菜单【采购管理】 【新建采购单】下进行新建采购单。
如图(8)图(8)点击图(8)中的二级菜单【新建采购单】,则会由四种采购方式,如图(9)所示:图(9)图(9)中的四种采购方式的流程分别如下:3.1、备货采购备货采购流程:医疗机构新建采购单→配送企业确认订单→配送企业配送→医疗机构收货→结束。
点击图(9)中的“备货采购”中的【进入】,如图(10)所示:图(10)图(10)中医疗机构可对设置订单的配送地址,联系方式和订单备注等信息。
网上采购说明

2011年度XX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网上操作指导手册XX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二〇一一年九月目录第一部分:《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网上采购操作指南》第二部分:《卫生行政部门对基本药物网上采购审核监督管理操作指南》第一部分《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网上采购操作指南》一.登录平台《XX省医药招标采购网》登录网址:.hnyyzb..登录平台首页,在首页左上方登录信息输入框中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输入完成后,点击登录,即可进入采购平台。
医疗机构操作员登录平台后,应尽快修改登录密码。
请注意妥善保管登录密码,确XX码不要遗失或泄露。
修改密码界面:请在页面右侧界面按要求重新设置密码,医疗机构操作员应定期更改密码(建议采用字符加数字模式,长度在6位以上),以免密码被破解或盗用。
每次登录“平台”操作完成后,请记得及时退出登录状态,以免本医疗机构交易信息被他人操作、修改。
二.填写医疗机构相关信息点击操作平台左侧的“医院详细信息”按钮,在右侧界面填写医疗机构相关信息。
系统已有的信息不能自行修改,如医疗机构名称有误,请与当地卫生局或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联系更改。
医疗机构操作员在第一次登录“平台”时,必须在此页面填写医疗机构基本信息。
三.进入采购项目3.1勾选采购药品点击操作平台左侧的“勾选采购药品”按钮,可以进入本年度招标采购项目列表。
例如:点击项目编号“2011年XX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目录”,进入本年度招标采购项目药品交易操作界面,页面左侧菜单栏将变为交易相关菜单。
点击“选择采购药品”按钮,进入界面如下:该列表为本次集中招标采购项目相关的挂网药品信息,输入本医疗机构确定的本年度采购计划内的药品通用名、规格或生产企业等相关信息,点击“查询”按钮,可以搜索查看该药品的有关信息。
医疗机构操作员应先对列表中确定采购的药品品种进行勾选,然后点击“确定选取”按钮,保存本页面勾选药品,依此类推,按相同操作方式对每一页药品进行勾选及确认,形成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目录(本操作步骤仅为按采购计划勾选产品,该产品的配送企业的选定将在下一操作步骤进行)。
2010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

2010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购销合同合同编号: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医疗机构)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药品生产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0年度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和《贵州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的规定,为确保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顺利进行,明确购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须根据乙方在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所提供的配送药品信息,以网上采购的形式采购所需药品,通过网上“药品交易系统”向乙方发送采购计划单,乙方据此单向甲方供货。
乙方对甲方通过平台发出的采购计划单,必须在平台上及时确认,自甲方发出采购计划单之日起,一般药品48小时内必须确认,急救药品12小时内必须确认。
工作时间以外,甲方应电话通知乙方。
第二条乙方须按购销合同采购药品一览表(见附表)向甲方供应药品。
第三条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药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要求。
第四条乙方所供应药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相关标准,药品包装、质量及价格应与网上公布的中标药品信息一致,按甲方要求提供药品检验部门出据的该药品同批号质量检验报告书,符合检查验收要求,并将药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若乙方提供的药品出现质量问题或不符合验收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供货期限乙方应自确认甲方发出采购计划单之时起,急救药品应在四小时内送到,节假日照常配送,一般药品24小时内送到交货,最长不超过48小时。
第六条供货价格与货款结算(一)供货价格:全省各医疗机构统一执行网上所公布的2010年度贵州省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价格,该价格包含中标药品配送费用。
(二)货款结算:甲方在收到配送药品后应及时与药品生产企业结算货款。
付款时间最长不得超过60日。
第七条药品验收、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一)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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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新一轮中标基本药物交易系统医疗机构操作手册系统简介贵州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交易系统中医疗机构提供的功能主要用于处理药品采购过程中的各种工作,包括:采购目录维护、编制采购单、采购订单查询、退货管理、审核采购单、采购订单处理、到货查询。
1系统基本操作1.1用户登录系统采用IE浏览器直接操作。
每次进入系统前首先需要身份认证,这样做除了可以保证安全性,还可以确认登录用户的身份并赋予相应的权限。
登录的具体步骤如下:在浏览器的地址栏中输入基本药物交易系统的网址,会看到欢迎登录的界面图:系统登录在界面上分别输入正确的用户名称、用户密码、验证号码,按键盘上的“Enter”键,或点击【登录】按钮进入。
如果用户名、密码、验证号码三者输入正确,系统将进入主操作界面,可以开始使用获得授权的系统功能了。
安全性保障:为了保证您系统的安全,用户密码不能轻易传播;不要将密码写在纸上。
如果您这样做,请确认您写有密码的纸张存放在只有您能得到的地方;密码最好采用不规则的字母和数字混合的字符串。
2 系统功能操作详解医疗机构用户的功能有修改个人密码、修改医疗机构信息、采购目录维护、编制采购单、审核采购单、到货处理、退货管理、采购订单查询、到货查询、公告查询10个功能。
医疗机构基本采购流程:第一步:医疗机构用户在初次登陆系统时,首先需要在“修改医疗机构信息”功能中维护本寂寥机构的收货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便于配送企业在处理订单的时候查阅与联系。
同时为便于医疗机构熟悉掌握密码,请将采购中心提供的初始密码修改为医院能熟悉掌握的密码第二步:用02账号在“采购目录维护”中制作本院的采购目录,即从中标目录中选取本院需要经常采购的药品,并为其指定配送企业和配送期限。
第三步:用02账号登录在“编制采购单”中查找需要采购的药品,加入采购单,编制完成订单后送由01账号进行采购单审核,审核通过后的采购单就发送给了相应的配送企业,等待配送企业对订单进行响应,并按订单要求送货。
第四步:收到配送企业送来的药品后,用02账号登录与系统中订单情况进行比对,按实际收货情况对订单做到货确认。
第五步:在收到药品后由于某种原因需要退货,用02账号在“退货管理”中维护退货申请发送给相应的配送企业进行处理。
配送企业选择“同意”退货成功,“拒绝”退货失败。
用01、02账号分别登录系统修改医疗机构信息及01、02账号初始密码 02账号制作采购目录 02账号编制采购单01账号审核采购订单 02账号到货处理 02账号退货管理 01账号付款录入第六步:在进行到货确认处理后,用01账号登录按实际付款情况对已支付订单进行付款录入2.1用户信息2.1.1修改个人密码点击:【用户信息】->【修改个人密码】打开修改用户密码页面,在此页面中,可对用户密码进行维护。
如图:图:修改用户密码2.1.2修改医疗机构信息用02账号登陆交易系统,点击:【用户信息】->【修改医疗机构信息】打开修改医疗机构信息页面,在此页面中,可对医疗机构的送货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进行维护,便于配送企业在处理订单时查看。
如图:图:修改医疗机构信息2.2医院采购管理2.2.1采购目录维护点击:【医院采购管理】->【采购目录维护】进入采购目录维护页面,可以对采购目录中的基本药物进行新增。
增加的来源是贵州基本药物中标目录,从中选择本医疗机构经常采购的药品,并指定配送企业,填写配送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后提交。
配送企业选定后医疗机构不能再修改,如需更换配送企业请向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申请,经审核符合有关规定的由采购中心予以清空,再由医疗机构重新选择。
如图:图:采购供应目录查询:用户以品名、生产企业作为条件,查询出符合条件的药品。
新增:点击【新增】按钮,可以将中标目录中的药物添加到当前采购供应目录中方便用户日常采购时使用。
如图图:采购供应目录在需要添加的药物记录后面的小方框内点击出现,可以一次选择多条或一条记录,在配送企业下拉框中选择一家配送企业,填写配送开始时间、配送截止时间,点击【保存】按钮将选择的药物添加到当前的采购供应目录中。
在采购供应目录列表中序号处标明的药品,表示该药品明细已过期,不在采购期内,不能采购。
2.2.2编制采购单点击:【医院采购管理】->【编制采购单】进入采购单列表,可以进行采购单的创建、修改、送审等操作。
如图图:采购单列表查询:用户以采购单状态、采购单编号、创建日期作为条件,查询出符合条件的采购单。
采购单共有3种状态,具体说明如下:准备:采购单已编制完成,但还没有发送,可以进行查看、修改、删除、存为模板、发送操作;送审:采购单已编制完成,提交审核人员进行审核,此状态下的采购单可以进行查看、存为模板操作;发送:采购单已编制完成并审核通过生成订单,此状态下的采购单可以进行查看、存为模板操作;创建采购单:点击【创建采购单】,打开用户所在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目录,用户通过品名、中标企业、生产企业作为查询条件,点击按钮查询出符合条件的药品。
如图:图:药品采购目录填写药品数量、选定药品(),点击【加入采购单】或【制单完成】生成新的采购单。
点击【加入采购单】按钮,将选择的药品加入到当前新创建的采购单中;页面停留在药品采购目录列表,用户可继续选择药品加入采购单;点击【制单完成】按钮,页面跳转到采购单明细列表页面。
制单完成后,页面显示【采购单明细】标签页,在此标签页中显示的是已经加入到采购单的药品信息,如图:图:采购单明细在采购明细列表中,可以对采购单明细中的信息进行维护,包括对药品备注信息的编辑、采购数量的修改。
选择记录,点击【确认修改】按钮,保存最新录入的采购单明细信息。
选择记录,点击【删除药品】按钮,被选择药品从采购单明细列表中删除。
在页面下部,可以在输入框中输入关于整个采购单的相关备注说明。
输入后点击【修改采购单】按钮,最新录入的备注信息保存。
配送企业在处理订单时会看见到该备注信息。
点击【返回】按钮,系统返回到采购单列表中。
如图:图:采购单列表在采购单列表中,对于编制完成但没有发送出去的采购单,状态为“准备”。
此时可以对采购单进行查看、修改、删除、存为模板、送审操作。
点击【查看】按钮,系统显示采购单明细列表,用户可以查看采购单的相关信息,不具备修改功能。
点击【修改】按钮,系统显示采购单明细列表,用户可以对采购单的明细信息以及采购单的主体信息进行修改。
点击【删除】按钮,相关采购单记录被删除。
点击【存为模板】按钮,系统会生成一个新的采购单,除采购单编号与创建日期以外,其它信息系统自动复制源采购单的相应信息。
点击【送审】按钮,采购单的状态变为“送审”。
此时,采购单不能再修改,等待医疗机构的审核人员进行审核。
2.2.3审核采购单点击:【医院采购管理】->【审核采购单】打开审核采购单列表页面,在此页面中,可对送审的采购单进行审核,选择批准或拒绝。
如图:图:采购单列表查询:用户以审核状态、采购单编号、创建日期作为条件,查询出符合条件的采购单。
送审:本医疗机构采购人员提交待送审的采购单。
发送:审核通过的采购单,已经生成订单发送给配送企业。
对于“送审”状态的采购单点击【审核】进入采购单明细列表页面,在该页面可以对送审的采购单进行审核,选择批准或拒绝。
点击【批准】采购单审核通过,并按不同的配送企业进行拆分,生成多个订单发送给相应的配送企业进行处理。
点击【拒绝】采购单退回给采购单人员,采购人员可以对采购单进行修改后再次送审。
如图图:采购单审核2.2.4到货处理点击:【医院采购管理】->【到货处理】打开订单列表页面,在此页面中,可对订单做到货处理、订单作废工作。
如图:图:订单列表查询:以订单编号、订单状态、订单发送日期、配送企业、包含的品名为查询条件,查询出相应的订单。
订单共有5种状态,具体说明如下:发送:采购单生成订单后,配送企业未阅读该订单,订单状态为“发送”。
此状态下,医疗机构可以对订单进行作废处理。
已阅读:配送企业对订单进行了查看,但还没有进行任何备货、设置缺货等业务处理。
此状态下,医疗机构可以对订单进行作废处理。
交易中:配送企业对订单中的药品开始备货或者设置缺货以后到订单中全部药品医疗机构到货之前,订单状态都为“交易中”。
此状态下,医疗机构可以对订单进行到货处理、关闭订单。
完成:订单中的药品,在医疗机构全部做到货处理后,订单状态为“完成”,此状态下,医疗机构可以对订单进行查看操作。
作废:在配送企业没有对订单进行备货或者设置缺货时,医疗机构可以进行作废订单操作。
点击作废按钮,该订单的状态变为作废。
处理:“交易中”状态的订单,用户可以对订单进行到货处理、关闭订单。
点击【处理】按钮,进入订单处理页面中,如图:图:未到货列表在该页面中,系统默认显示未到货列表,确认到货量默认显示配送企业对该药品的备货量,用户在做到货确认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确认到货量进行修改。
到货确认:当该订单明细药品已经收到货,医疗机构此时可以选择该药品进行到货确认。
填写实际的到货量、到货备注信息,点击【到货确认】按钮,从未到货列表中消失,进入已到货列表中。
该页面显示实际到货的明细情况,如图:图:已到货列表如果订单全部到货,订单状态变为“完成”;部分到货,订单状态不变,还是“交易中”;关闭订单:在配送企业对该订单明细做发货处理之后,如果医疗机构由于某种原因没有接收订购的药品,就可以点击【关闭订单】按钮将该订单明细的状态变为“完成”。
取消该药品的订购,关闭后到货数量是0。
如图:图:订单明细表如果订单部分明细为“完成”状态,订单状态还是“交易中”,如果订单全部明细为“完成”状态,订单状态变为“完成”;返回:返回到“订单列表”的订单页面。
“完成”和“作废”的订单,医疗机构可以对此类订单进行查看操作,点击操作栏中的查看按钮,进入订单明细列表。
如图图:订单明细2.2.5退货管理医疗机构已经做到货处理的药品,由于质量、价格调整、滞销等原因,医疗机构可以向配送企业发出退货单进行退货。
点击:【医院采购管理】->【退货管理】系统默认显示未发出退货记录列表,在这里可以进行退货记录的查询、创建退货记录、确认退货记录、删除退货记录操作。
如图:图:退货管理创建退货记录:点击该按钮,系统进入创建退货记录页面,用户可以在到货药品列表中选择将要进行退货处理的药品。
如图:图:创建退货记录查询:用户可通过品名、配送企业、到货的时间范围为条件,对已经到货的药品进行查询,查询出所要进行退货处理的药品。
加入退货单:选择将要做退货处理的药品,输入实退数(直接输入实退数,药品被自动选择),选择合适的退货原因,点击加入退货单按钮,系统提示操作成功。
用户输入的实退数要求必须小于页面显示的可退数量,否则系统出现相关提示信息,如图此时,该退货记录是准备状态并没有发送给配送企业,用户需要在“未发出记录”页面中进一步确认退货,才能完成整个退货申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