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安全和绿色施工保障措施

工程施工安全和绿色施工保障措施
工程施工安全和绿色施工保障措施

工程施工安全和绿色施工保障措施

第一节现场安全施工方案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安全管理方针、目标 (3)

1.2安全管理范围 (3)

1.3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 (3)

1.4安全施工的控制重点 (4)

1.5安全作业规范及检查系统 (4)

1.6安全管理体系及措施 (8)

1.7安全管理具体要点 (19)

1.8现场保卫工作 (21)

1.9现场施工的人身安全防护措施 (22)

1.10施工防火措施 (22)

1.11安全用电措施 (23)

1.12机械安全措施 (24)

1.13安全生产的技术保证措施 (24)

1.14施工过程安全管理 (26)

1.15安全管理制度 (27)

第二节绿色施工保障措施 (28)

2.1绿色施工目标 (28)

2.2绿色施工措施 (28)

2.3绿色施工管理组织机构 (29)

2.4职责与流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2.5环境管理的实施方案及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文明施工目标、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文明施工及标准化管理办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现场场容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3.4现场管理规范及检查体系.................................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节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风险的辨识及监测.......................................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抵抗风险、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程序流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4.4应急救援预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

工程施工安全和绿色施工保障措施

1.1安全管理方针、目标

1.1.1安全管理方针

在施工中,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国务院、建设部、北京市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贯彻实施《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条例》,落实建筑施工各项安全技术规范,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1.1.2安全管理目标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实现杜绝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减少轻伤事故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达到“北京市绿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标准。

1.2安全管理范围

1.2.1安全管理的中心问题,是保护生产活动中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减少生产损失,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1.2.2安全管理包括劳动保护和安全技术两方面。劳动保护侧重于以政策、规程条例、制度等形式规范操作管理行为,从而使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健康与身体健康,得到应有的法律保障。安全技术侧重对“劳动手段和劳动对象”的管理,包括预防伤亡事故的安全技术规范、技术规范、标准、条例等。以规范物的状态,减轻或消除对人的危害。

1.2.3安全管理是通过采用计划、组织、技术等手段,依据并适应生产中人、物、环境因素的运动规律,使其积极方面充分发挥,而有利于控制事故不致发生的一切管理活动。

1.2.4控制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重点,也是预防与避免伤害事故、保证生产处于最佳安全状态的根本环节。

1.3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

1.3.1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内容

主要是安全组织管理、场地与设备管理、行为控制和安全技术管理四个方面。

1.3.2安全管理基本原则

管生产同时管安全;

坚持目标责任管理;

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坚持动态管理;

安全管理重在控制;

坚持方案先行、制度保障、管理到位、全面落实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1.4安全施工的控制重点

安全施工的控制重点见下表:

安全生产的控制重点一览表

1.5安全作业规范及检查系统

1.5.1安全检查作业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4)《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

(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8)《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9)《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10)《建设部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11)《关于查处重大责任事故几项暂行规定》

(1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13)《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1.5.2安全检查系统

(1)安全检查系统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

(2)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以自检形式为主,是对项目经理至操作,生产全部过程、各个方面安全状况的检查。检查的重点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现场管理、安全卫生设施以及生产人员的行为为主。发现危及人的安全因素时,必须果断的消除;

(3)生产组织者,应在全面安全检查中,透过作业环境状态各隐患,对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检查对安全生产认识的差距;

(4)全管理的检查,主要是:

①安全生产是否提到议事日程上,各级安全责任人是否坚持“五同时”;

②业务职能部门、人员,是否在各自业务范围内,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专职安全人员是否在位、在岗;

③安全教育是否落实,教育是否到位;

④工程技术、安全技术是否结合为统一体;

⑤作业标准化实施情况;

⑥安全控制措施是否有力,控制是否到位,有哪些消除管理差距的措施;

⑦事故处理是否符合规则,是否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

1.5.3安全检查系统的组织

(1)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制度要求的规模、时间、原则、处理、报偿全面落实;

(2)成立由第一责任人为首,业务部门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

(3)安全检查必须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准备、有整改、有总结、有处理。

1.5.4安全检查的准备

(1)思想准备。发动全员开展自检,自检与制度检查结合,形成自检自改,边检边改的局面。使全员在发现危险因素方面得到提高,在消除危险因素中受到教育,从安全检查中受到锻炼;

(2)业务准备。确定安全检查的目的、步骤、方法,成立检查组,安排检查日程,分析事故资料,确定检查重点,把精力侧重于事故多发部位和工种的检查。规范检查记录用表,使安全检查逐步纳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

1.5.5安全检查方法

常采用的有一般检查方法和安全检查表法。

(1)一般检查方法

看:看现场环境和作业条件,看、听、嗅、问、测、验、析等方法;

听:听汇报、听介绍、听反映、听意见或批评、听机械设备的运转声;

嗅:对挥发物、腐蚀物、有毒气体进行辩别;

问:对影响安全问题,详细询问,寻根究底;

查:查明问题、查对数据、查清原因,追查责任;

验:进行必要的试验或化验;

析:分析安全事故的隐患、原因。

(2)安全检查表法。是一种原始的、初步的定性分析方法。它通过事先拟定的安全检查明细表或清单,对安全生产进行初步的诊断和控制。

1.5.6安全检查的形式

(1)定期安全检查

指列入安全管理活动计划,有较一致时间隔的安全检查。

定期安全检查的周期,施工项目自检宜控制在10~15d。班组必须坚持日检。季节性专业性安全检查,按规定要求制定日程。

(2)突击性安全检查

指无固定检查周期,对特别部门、特殊设备、小区域的安全检查,属于突击性安全检查。

(3)特殊检查

对预料中可能会带来新的危险因素的新安装的设备、新采用的工艺、新建或改建的工程项目,投入使用前,以“发现”危险因素为专题的安全检查,叫特殊安全检查。

特殊安全检查还包括,对有特殊安全要求的手持电动工具,电气、照明设备,通风设备,有毒有害物的储运设备进行的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形式

1.5.7消除危险因素的关键

(1)安全检查的目的是发现、处理、消除危险因素,避免事故伤害,实现安全生产。消除危险因素的关键环节,在于认真整改,确实把危险因素消除。对于那些因种种原因一时不能消除的危险因素,应逐项分析,寻求解决办法,安排整改计划,尽快予以消除。

(2)安全检查后的整改,必须坚持“三定”和“不准不拖”,不使危险因素长期存在而危及人的安全。

(3)“三定”是指消除检查后发现的危险因素的态度。三定即为定具体整改责任人,定解决与改正的具体措施,限定消除危险因素的整改时间。在解决具体的危险因素时,凡借用自已的力量能够解决的,不推拖、不等不靠,坚持组织整改。自己解决有困难时,应积极主动寻找解决办法,争取外界支援以尽快整改。不把整改的责任推给上级,也不拖延整改时间,以尽量的速度,把危险因素消除。

1.5.8作业标准化

在操作者产生的不安全行为中,由于不知道正确的操作方法,为了求快而省略必要的操作步骤,坚持自己的操作习惯等原因所占比例很大。按科学的作业标准规范人的行为,有利于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

(1)制定作业标准,是实施作业标准化的首要条件。

(2)采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操作者三结合的方式,根据操作的具体条件制定作业标准。坚持反复修订后加以确定的原则;

(3)作业标准要明确规定操作程序、步骤。怎样操作、操作质量标准、操作的阶段目的、完成操作后物的状态等,都要做出具体规定;

(4)尽量使操作简单化、专业化、尽量减少使用工具、夹具次数,以降低操作者熟练技能或注意力的要求。使作业标准尽量减轻操作者的精神负担;

(5)作业标准必须符合生产和作业环境的实际情况,不能把作业标准通用化。不同作业条件的作业标准应有所区别。

(6)作业标准必须考虑到人的身体运动特点和规律,作业场地布置、使用工具设备、操作幅度等,应符合人机学的要求。

(7)人的身体在运动时,应尽量避开不自然的姿势和重心的经常移动,动作要有连贯性、自然节奏强。如,不出现运动方向的急剧变化,动作不受限制,尽量减少用手和眼的操作次数,肢体动作尽量小;

(8)作业场地布置必须考虑行进道路、照明、通风的合理分配,机、料具位置固定,作业方便。要求:

①人力移动物体,尽量限于水平移动;

②把机械的操作部分,安排在正常操作范围之内,防止增加操作者的精神和体力的负担;

③尽量利用重力作用移动物体;

④操作台、座椅的高度应与操作要求、人的身体条件匹配。

1.5.9使用工具与设备

(1)尽可能使用专用工具代替徒手操作;

(2)操纵操作杆或手把时,尽量使人身体不必过大移动,与手的接触面积,以适合握的自然状态为宜。

1.6安全管理体系及措施

装饰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交于各项专业技术管理。其重点是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6.1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实施责任管理

(1)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3)施工项目应通过监察部门的安全生产资质审查,并得到认可。一切从事生产管理与操作的人员,依照其从事的生产内容,分别通过企业、施工项目的安全审查,取得安全操作认可证,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除经企业的安全审查外,还需按规定参加安全操作考核,取得监察部门核发的《安全操作合格证》,坚持“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施工项目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4)施工项目负责施工生产中物的状态审验与认可,承担物的状态漏验、失控的管理责任。接受由此而出现的经历损失。

(5)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均需与施工项目签定安全协议,向施工项目做出安全保证。

(6)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应认真、详细的纪录,作为分配、补偿的原始资料之一。

1.6.2安全施工管理组织结构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整个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包括

为制定、实施、审核和保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安全管理目标所需的组织结构、计划活动、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

安全施工管理组织结构图1.6.3项目安全员安全教育与训练

(1)安全教育程序

安全教育程序图

(2)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应具有一定的基本条件与较高的素质。

①具有合法的劳动手续。临时性人员须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接受入场教育后,才可进入施工现场和劳动岗位。

②没有痴呆、健忘、精神失常、癫痫、脑外伤后遗症、心血管疾病、晕眩,以及不适于从事操作的疾病。

③没有感官缺陷,感性良好。

④具有适于不同层次操作所必须的文化:

⑤输入的劳务,必须具有基本的安全操作素质。经过正规训练、考核输入手续完善。

(3)安全教育、训练。包括知识、技能、意识三个阶段的教育。

①安全知识教育、训练。使操作者了解、掌握生产操作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②安全技能训练。使操作者逐渐掌握安全产技能,获得完善化、自动化的行为方式,减少操作中的失误现象。

③安全意识教育。在于激励操作者自觉坚持实行安全技能。

(4)安全教育的内容随实际需要而确定。

①新工人入场前应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对学徒工、实习生的入场三级安全教育,重点偏重一般安全知识、生产组织原则、生产环境、生产纪律等,强调操作的非独立性。对季节工、农民工的三级安全教育,以生产组织原则、环境、纪律、操作标准为主。两个月内安全技能不能达到熟练的,应及时解除劳动合同,废止劳动资格。

②结合施工生产的变化,适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一般每十天组织一次较合适。结合生

产组织安全技能训练,干什么训练什么,反复训练、分步验收。以达到出现完善化、自动化的行为方式,划为一个训练阶段。

③安全意识教育的内容不易确定,应随安全生产的形势变化,确定阶段教育内容。可结合发生的事故,进行增强安全意识,坚定掌握安全知识与技能的信心,接受事故教训的教育。

④季节自然变化影响时,针对由于这种变化而出现生产环境,作业条件的变化所进行的教育,其目的在于增强安全意识,控制人的行为,应适应变化,减少人为失误。

⑤采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推行新工艺之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技能、意识的全面安全教育,激励操作者实行安全技能的自觉性。

⑥加强教育管理,增强安全教育效果

⑦教育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系统性强,抓住关键反复教育;

⑧反复实践,养成自觉采用安全操作方法的习惯;

⑨每个受教育的人,了解自己的学习成果。鼓励受教育者树立坚持安全操作方法的信心,养成安全操作的良好习惯;

⑩告诉受教者怎样做才能保证安全,而不是不应该做什么;

?促进,巩固学习成果;

?各种形式、不同内容的安全教育,都应把教育的时间、内容等,清楚的记录在安全教育记录本或记录卡上。

1.6.4安全生产处罚措施

(一)安全管理处罚原则:

1、专业施工队伍未办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资格审查认可证》,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2、使用手续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参加施工,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3、对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电器设备、机械设备、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等就投入使用,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4、未经项目部批准,在施工建筑物内住人,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5、施工过程中未按要求进行安全检查,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6、对下发的隐患整改未按规定及时整改完成,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二)安全教育处罚原则:

1、工人入场不参加三级安全教育,转场人员、变换工种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2、未召开周一安全会;未进行班前安全讲话或无记录、签字,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三)违章操作处罚原则:

1、不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消防、保卫的规章制度,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2、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未系好帽带,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3、在无安全防护或防护设施不全的高空作业未按要求系好安全带,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4、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5、在施工现场内吸烟,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6、从事非专业工种作业,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7、无证上岗,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8、非架子工攀爬脚手架,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9、施工人员私自拆除或随意挪动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0、施工人员不懂或违反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并未按有关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1、施工现场人员私自使用电炉、电热器具等,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2、施工人员赤脚或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或穿带钉易滑鞋高空作业,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3、施工中由高处往下投掷物料,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4、施工人员在危险处停留或休息,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四)安全防护处罚原则:

1、安全防护未按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要求进行施工,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2、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架管、扣件、安全网、脚手板等)支搭各种脚手架,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3、脚手架未按要求搭设,如立杆、水平杆、小横杆间距超过标准,操作面上未满铺脚手板、

4、漏洞大,有探头板或飞跳板,安全网挂设不严或绑扎不牢固等,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5、水平网网底距下方物体表面的垂直距离不符合标准,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6、作业面铺板离墙间距大于20cm,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7、上下施工作业面不按规定设爬梯,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8、脚手架堆放物料超过其荷载或使用不符合要求,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9、脚手架、安全设施在使用过程中未经允许进行拆改并未及时修复,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0、安全网在使用过程中连接松动未及时修复,未及时清理安全网内的杂物,对责任单

位进行处罚。

11、外用龙门架、卸料平台无防护门、进料口无防护棚或不符合规定要求,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2、“四口”、临边处无防护或防护不符合规定要求,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五)安全用电罚款标准:

1、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未按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执行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2、所使用的配电箱、电缆线不符合标准,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3、未建立对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配电线路定期检验、检查和维修制度,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4、临时用电设备、配电线路未经验收便投入使用,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5、对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配电线路进行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故障未及时维修、报告,使其带病运转;无检查资料或资料内容欠缺,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6、检修电路时未悬挂“禁止合闸”等明显标志牌,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7、电闸箱内未贴该箱配电系统图,或与实际配置不符,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8、使用电器设备不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9、电箱放置不当;没有两人同时操作的空间;配电箱内、外堆放杂物,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0、在潮湿或施工条件特别恶劣的环境下未采用安全电(36V),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1、电气设备不应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和配电箱未采取保护接零;保护接零不符合要求或零地混用,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2、固定式用电设备未采用三级开关箱或“一闸多机”、开关箱内的电器额定值与所控制的用电设备不相匹配,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3、用电线路未采用橡套绝缘电缆;保护零线未按规定选取黄/绿双色线或用作其它连接导线使用;线路老化严重、有破损;导线连接不牢(虚接);导线拖地或用金属丝绑扎,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4、三级配电箱与二级配电箱的距离超过30米;用电设备与三级配电箱的距离超过5米;流动电箱随意乱放、平躺,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5、未按要求将三级配电箱的220/380V电箱分开设置,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6、用电设备、配电箱未采取防风、雨、水措施,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7、碘钨灯的高度低于2.4米、未按要求接保护零线、手把处未缠绝缘胶布,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8、未报告电工私自停电而移动配电箱和固定式用电设备,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六)机械防护罚款标准:

1、施工机械无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制度,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2、各种机械未经验收就投入使用,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3、施工现场未设机械管理负责人;机械操作人员无证上岗,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4、未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故障未及时维修、报告,使其带病运转;无检查资料或资料内容欠缺,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5、机械设备保养状况差;设备超负荷运转,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6、未在机械设备明显处挂设本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牌或未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7、机械设备安装不稳固;转动部分无防护罩或防护罩缺损;无防雨、水措施,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8、各种机械的操作人员在未切断总电源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9、电锯无防护罩、分料器;电刨无护指板,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6.5各工种安全管理措施

(一)临电工安全管理措施

1、电工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外埠来京从事电工作业的人员,必须持原所在地(市)级以上劳动保护安全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明,并申请换领《北京市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

2、电工接受施工现场暂设电气安装任务后,必须认真领会落实临时用电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内容,施工用电线路架设必须按施工图规定进行,凡临时用电使用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的,应按正式线路架设。改变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必须经原审批单位领导同意签字,未经同意不得改变。

3、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酒后不准操作。

4、所有绝缘、检测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保证正确可靠接地或接零。所有接地或接零处,必须保证可靠电气连接。保护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不得混用。

5、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

6、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

7、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和移动式碘钨灯的金

属柱等,均应作保护接零。

8、定期和不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检测、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建立检测维修记录。

9、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应按顺序先切断电源,后拆除,不得留有隐患。

(二)普通工安全管理措施

1、普通工在从事装卸、搬运和辅助作业时,工作前必须熟悉作业的内容、作业环境,对所使用的工具要认真进行检查,不牢固不得使用。

2、在脚手架、操作平台等高处作业时,不得倒退猛拽。严禁在脚手架、操作平台上坐、躺和背靠防护栏杆休息。

3、清理楼层施工垃圾,必须从垃圾溜放槽溜下或采用容器运下,严禁从高空抛扔。

4、清理楼层时,必须注意孔洞,遇有地面上铺有盖板,挪动时不得猛掀,可采用拉开或人抬挪开。

5、现场的各类电气、机械设备和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护身栏等,严禁乱动。

6、使用手推车运料时,必须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车;前后车距平地不得少于2米,下坡时不得少于10米。向槽内下料,槽下不得有人,槽边卸料,车轮应挡掩,严禁猛推和撒把倒料。

(三)瓦工安全管理措施

1、脚手架未经交接验收不得使用。验收使用后不准随便拆改或移动。脚手架使用前应检查脚手板是否有空隙、探头板、护身栏、挡脚板,确认合格,方可使用。

2、脚手架上堆料不得超过规定荷载(均布荷载每平方米不得超过3KN,集中荷载不超过1.5KN)。脚手架上的工具、材料要分散放稳。

3、在同一垂直面上,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隔离层。

4、严禁踩踏脚手板的护身栏杆和阳台栏板进行操作。

5、在高大门旁作业时,必须将门关好,并插上插销。夜间或阴暗处作业,应用36伏以下安全电压照明。

6、使用电钻、砂轮等手持电动工具,作业前应试机检查,作业时应戴绝缘手套。

7、搬运石材要拿稳放牢,绳索工具要牢固。工人抬运时,应互相配合、动作协调一致。

8、在脚手架上进行石材安装作业时,应经常检查架子的稳定状况,堆放石材不得超过脚手架的规定荷载重量,且不得将石材斜靠在护栏上。工作完毕,必须将脚手架上石渣碎片清扫干净。

(四)木工安全管理措施

1、平刨机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严禁带手套作业,操作刨料应保持身体稳定,双手操作,刨大面时,手按在料面上,刨小料时,手指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少于3公分,禁止手在料后推送,经过刨口时,用力要轻,禁止在刨刀上方回料,通节要减慢推料速度,禁止手按节上推料,刨旧料必须将铁钉、泥沙等清除干净。

2、操作圆盘锯时,严禁带手套操作,不得与他人谈笑,送料要缓慢均匀,不得强拉猛推,遇有硬节应慢推,机器运转时禁止在防护罩和台面上放任何物品,严禁锯小于30公分的短料,操作完后,应切断电源,做好清理工作。

3、使用冲击钻、电钻、电刨等电动工具,电源一律通过漏电保护装置,并使用绝缘手套,电箱拖线长度不大于30米,电源线不大于5米,操作人员应立稳,双手操作。

4、使用压刨必须配合一致,接送料应站在机械的一侧,操作人员不得戴手套。送料时手指必须与滚筒保持20厘米以上距离,接料时,必须待出台面后方可上手。清理台面杂物时必须停机(停稳)、断电,用木棒进行清理。

5、木工机械必须设专人操作,并执行“十字作业法方针”严禁非操作工上机操作。

6、工作前必须检查电源接线是否正确,各电器部件的绝缘是否良好,机身是否有可靠的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检查刀片安装是否正确,紧固是否良好,各安全罩、防护器等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7、压刨床必须用单向开关,不得安装到顺开关,三、四面刨应按顺序开动。使用前必须空车试运转,转速正常后,再经2- 3分钟空运转,确认无异常后,再送料进行工作。机械运转过程中,禁止进行调整、检修和清扫工作,作业人员衣袖要扎紧,不准带手套。操作棚(室)内严禁抽烟或烧火取暖,必须设立消防器材及设施。

(五)架子工安全管理措施

1、建筑登高作业(架子工),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架子工的徒工必须办理学习证,在技工带领、指导下操作,非架子工未经同意不得单独进行作业。

2、架子工必须经过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晕高或视力不够以及不适合于登高作业的,不得从事登高架设作业。

3、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着装灵便(紧身紧袖),在高处(2m以上)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与已搭好的立、横杆挂牢,穿防滑鞋。作业时精神要集中,团结协作、互相呼应、统一指挥、不得“走过档”和跳跃架子,严禁打闹玩笑、酒后上班。

4、班组(队)接受任务后,必须组织全体人员,认真领会脚手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研讨搭设方法,明确分工,并派1名技术好、有经验的人员负责搭设技术指导和监护。

5、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和高温、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风、雨、雪过后要进行检查,发现倾斜下沉、松扣、崩扣要及时修复,合格后方可使用。

6、脚手架要结合工程进度搭设,搭设未完的脚手架,在离开作业岗位时,不得留有未固定构件和不安全隐患,确保架子稳定。

7、各种非标准的脚手架,跨度过大、负载超重等特殊架子或其他新型脚手架,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批准的意见进行作业。

8、脚手架搭设到高于在施作业面顶部时,里排立杆要低于沿口40~50mm,外排立杆高出沿口1~1.5m,搭设两道护身栏,并挂密目安全网。

9、脚手架搭设、拆除、维修和升降必须由架子工负责,非架子工不准从事脚手架操作。

(六)电焊工岗位安全管理措施

1、建立和健全电焊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的重要措施之一,根据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针对施工现场生产设施的临时性,作业环境的多变性、人机的流动性、结合多年来公司的实践经验,特制定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按实际情况,针对生产中人、物、环境因素的状态,有针对性、有侧重地采取措施,控制人的具体不安全行为和物、环境的具体不安全状态,保证生产处于最佳安全状态。

2、新工人进场前必须体检,确定无不适于从事本专业操作的疾病后方可按公司规定办理具有合法的劳动手续。

3、新工人进场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按公司规定办理《北京市企业员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合格证》,真正使操作者了解、掌握生产操作过程中潜在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新工人进场必须切合实际,针对生产过程中出现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积极参加安全技能培训,使操作者逐渐掌握安全生产技能,以此来减少操作过程中的人为失误现象。

5、施工现场从事焊接的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焊接点下方设接火斗,有专人看火,杜绝无证操作现象的发生。

6、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公司规定正确使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7、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的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示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过工地施工负责人的同意。

8、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鞋。

9、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保证安全用电。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动火审批制度,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要”、动火后

做到“一清”,严格执行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0、使用各种机具、设备必须安全可靠,摆放合理,使用方便,安全装置经检验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11、施工过程中密切配合,不只顾自己,不顾他人;不互相打闹;不隐瞒事故隐患、强行作业;拒绝违章指挥、违章施工;有问题及时汇报。

12、施工过程不乱摸乱动机具、设备,不乱碰电气开关;不乱挪乱拿消防器材:不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吸烟;不乱丢乱抛材料、工具和物品;不任意脱去个人防护用品:不图省事而省略安全技术规程中相应操作要求。

13、施工作业后必须对材料、物资进行整理,清理有用品,清除无用品,堆放整齐。

14、施工作业后机具和设备必须归位还原,保持整洁,如放置在现场要加强保护。

15、施工作业后做到工完场清,秩序井然,道路、路口畅通,照明良好,库上锁,门关严,人员清点后方可离开施工现场。

1.7安全管理具体要点

1.7.1火灾:装饰工程施工阶段,易然、可燃物品较多。外墙门窗封闭后,防水作业区挥发性易燃气体浓度高,交叉施工明火作业频繁,这些因素一旦失控便会导致火灾。

1.7.2触电:装饰工程施工阶段,电动工具特别是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广泛,防护和管理不力,就可能引起触电。

1.7.3物体打击:装饰工程施工与结构工程施工及机电安装立体交叉频繁,作业环境易导致物体打击事故。

1.7.4机械伤害:现代装饰工程施工除了广泛使用电动工具外,还采用大量气动工具甚至以火药致动的工具,导致机械伤害事故的因素多。

1.7.5高处坠落:装饰工程施工阶段,物别是结构外沿和各种洞口尚未封闭之前,各种筹等级的高处作业随处可见,防护不力即导致高处坠落事故。

1.7.6防止机械伤害事故要点

固定机身须设牢固地锚,传动部分须装护罩,导向滑轮不得

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圆锯的传动部分应装防护罩。长度小于50cm、厚度大于锯片半径的木料,严禁上锯,破料锯与横截锯不得混用;

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须装不少于108°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件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砂轮;

各种施工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经常保养机具,按规定润滑或换配件,所用刀具必须匹配,换夹具、刀具时一定要拨下

电源插头;

注意着装,不穿宽松服装操作电动工具、留长发者应带工作帽,不能戴手套操作;

打开机械的电源开关之前,检查调整刀具的扳手等工具是否取下,插头插入插座前先检查工具的开关是否关着;

手持电动工具仍在转动时不可随便装置;

操作施工机具必须注意力集中,严禁疲劳操作;

保持工作面整洁,以防因现场杂乱发生意外。

1.7.7防止物体打击及高空坠落的措施

进入现场的人员戴安全帽;

交叉作业通道搭护头棚;

高处作业的工人应有工具袋,零件、螺栓、螺母随手放入工具袋,严禁向下抛掷物品;

高处码放的板材要加压重物,以防被大风掀翻吹落,高处作业的余料、废物须及时清理,以防无意碰落或被风吹落;

高处作业的操作平台应密实,周围拦杆底部应设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以防物料从平台缝隙或拦杆底部漏下。

1.7.8装修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2)油漆涂料工程安全防护

①刷涂耐酸、耐腐蚀的漆时,由于气味较大,在刷漆时应戴上防毒口罩,每隔1h应到室外换气一次,同时还应保持工作场所有良好的通风。

②涂刷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如感头痛、恶心、心闷或心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到户外换吸新鲜空气。

(3)吊顶工程安全防护

①吊顶施工时要搭设满堂红脚手架,脚手架的临边处设两道防护栏杆和一道挡脚板,吊顶人员站在脚手架操作面上作业,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

②吊顶的主、次龙骨与结构面要连接牢固,防止吊顶脱落伤人。

③作业人员使用的工具要放在工具袋内,不要乱丢乱扔,同时高空作业

人员禁止从上向下投掷物体,以防砸伤他人。

④吊顶下方不得有其他人员来回行走,以防掉物伤人。

1.7.9机电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1)设备安装过程中,对施工现场周围的孔洞进行防护,满铺脚手板或盖板,边安装边拆除。

(2)在天棚内、墙洞边安装管道时,设置充足的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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