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档案接收与征集工作制度
档案征集接收工作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规范档案征集接收工作,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征集接收原则1. 符合国家档案法规和政策;2. 保障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3. 注重档案资料的多样性、代表性;4. 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保密。
三、征集接收范围1.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等各类组织形成的档案资料;2. 个人捐赠的具有历史、文化、科技价值的档案资料;3. 社会各界人士捐赠的具有特殊价值的档案资料;4. 其他符合征集接收条件的档案资料。
四、征集接收程序1. 收集线索:档案管理部门应积极收集档案征集线索,可通过以下途径:(1)主动联系相关单位、个人;(2)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发布征集公告;(3)与其他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等机构合作。
2. 调查核实:对收集到的线索,档案管理部门应进行核实,确保征集的档案资料符合征集接收范围。
3. 沟通协商:与捐赠者进行沟通,了解捐赠意愿,明确捐赠档案资料的产权、保管责任等事宜。
4. 签订协议:与捐赠者签订《档案捐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 接收登记:对接收的档案资料进行登记,包括档案名称、数量、来源、捐赠者等信息。
6. 分类整理:对接收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档案资料有序存放。
7. 安全保管:对档案资料进行安全保管,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措施。
五、档案资料利用1. 档案资料利用应遵循合法、合规、便民、高效的原则。
2. 档案资料利用应优先考虑本单位工作需要。
3. 档案资料利用应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4. 档案资料利用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六、监督检查1.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征集接收工作进行自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上级档案管理部门应对下级档案管理部门的档案征集接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 档案征集接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确保档案资料安全、完整。
档案馆管理制度

档案馆档案采集工作制度为了搞好档案接收、征集(以下简称采集)工作,不断丰富馆藏,将档案馆建成永久保管全县档案的基地,具有独特内容和方式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学研究和各方面工作利用档案史料的中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馆工作通则》及《山西省档案条例》,结合本馆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采集工作分工负责,局(馆)全体人员按联系部门逐一落实。
二、按照《档案馆采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所规定的范围,世界采集应进馆的档案。
三、编制采集档案单位名册,制定接收工作计划。
由不定期、定期接收,逐步实行每年接收。
四、按照《档案馆工作通则》第二十五条所规定的期限接收档案。
普通是立档单位保管十年摆布的档案;对有些立档单位的档案,可视情提前或者延期接收;撤销机关的档案及时接收。
五、坚持接收标准,按照档案接收要求接收档案,办好档案移交接收手续。
要认真催促指导立档单位按规定整理好进馆档案,经本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接收;立档单位编制的组织沿革、大事记、概况、年鉴、汇编的资料、全宗指南等等应随同档案一起移交接收;档案移交纸质目录一式三份,其中二份由县档案馆保管,一份由移交单位保管,同时移交一套机读目录;由-1-移交单位派员护送档案到县档案馆;交接双方必须根据移交目录逐卷(件)认真清点核对,绝密、珍贵档案要逐件清点核对,并在交接文据和案卷(文件)目录上签名、盖章。
六、要注意采集与本馆馆藏档案有关的各种资料。
如党刊、内部资料、统计资料、期刊、图书等等。
七、要广泛、深入地征集散存在社会上、个人手中的历史档案资料;著名人物的传记、日记、笔记、信札、图象、照片、年表、族谱、家谱等;县志、乡里志、年鉴、行业史、店史、村史、家史、各种名牌产品发展史等等。
总之,一切记述、反映我县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等发展变化的资料均要采集。
-2-档案馆现行公开文件采集工作制度一、凡是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公益服务职能的县直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和制发的各类非保密性文件,机关职能、职责、制度、办事程序以及上述单位编发的政策法规汇编、文件汇编、书籍报刊、信息简报等均属采集范围。
档案征集接收工作制度

档案征集接收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档案征集接收工作,加强档案资源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征集接收工作是指档案馆依法收集、接收、管理、利用散存于社会和个人手中的档案资源,丰富国家档案财富,服务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文化繁荣的活动。
第三条档案馆是档案征集接收工作的主体,负责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协调指导、监督考核等工作。
第四条档案征集接收工作应当坚持依法依规、公开透明、注重实效、服务社会的原则。
第五条档案征集接收工作应当充分发挥档案馆、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档案征集第六条档案馆应当根据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档案馆职能,确定档案征集的范围、对象和内容。
第七条档案馆可以采取主动征集、接受捐赠、购买、依法接收等方式开展档案征集工作。
第八条档案馆在开展档案征集工作时,应当与档案所有人协商一致,并签订档案捐赠、购买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档案馆对征集到的档案应当及时进行登记、整理、保管和利用,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条档案馆对捐赠档案应当向捐赠人颁发捐赠证书,对提供重要档案线索的个人或者单位,给予适当奖励。
三、档案接收第十一条档案馆应当依法接收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形成的档案。
第十二条档案馆接收档案时,应当对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确保档案的质量。
第十三条档案馆对接收的档案应当及时进行登记、整理、保管和利用,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四条档案馆对不符合归档标准的档案,可以退还原件,并说明理由。
四、档案利用第十五条档案馆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利用制度,为社会提供档案查询、借阅、复制等服务。
第十六条档案馆对档案利用者应当进行身份审核,确保档案安全。
第十七条档案馆对珍贵、重要档案应当实行限制利用,确需利用的,应当报请相关部门批准。
第十八条档案馆对档案利用情况应当进行记录,并定期统计分析,为改进档案工作提供依据。
档案接收征集工作制度内容

档案接收征集工作制度内容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档案接收征集工作,规范档案管理,保障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接收征集工作是指档案馆对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进行接收和征集,并对这些文件材料进行整理、保管和利用的活动。
第三条档案馆是档案接收征集工作的主体,应当依法履行档案接收征集职责,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准确和安全。
第四条档案接收征集工作应当遵循合法、真实、完整、准确、及时、便捷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形成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档案形成、积累和归档的职责,保证档案的质量。
第六条档案馆应当建立档案接收征集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程序、职责、权限和责任。
第七条档案馆应当加强对档案接收征集工作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利用效率。
第八条档案馆应当加强档案接收征集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社会公众的档案意识和参与档案工作的积极性。
二、档案接收第九条档案馆应当及时接收 forming units 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包括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和其他介质档案。
第十条档案馆接收档案时,应当对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和安全性进行审查。
第十一条档案馆接收档案时,应当与 forming units 办理交接手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档案馆接收档案时,应当对档案进行登记,建立档案目录和档案保管档案。
第十三条档案馆接收档案时,应当对档案进行科学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利用。
三、档案征集第十四条档案馆可以根据需要对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和其他价值的档案进行征集。
第十五条档案馆可以采取购买、捐赠、代管等方式进行档案征集。
第十六条档案馆进行档案征集时,应当与档案形成者或者持有者签订征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档案馆进行档案征集时,应当对征集的档案进行审查,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准确和安全。
档案接受征集工作制度

档案接收征集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档案接收征集工作,更好地保护和利用档案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馆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档案馆接收征集档案的工作。
档案馆应当依法接收征集散存、散失的档案和其他有关文献,丰富馆藏,优化馆藏结构,为全社会提供利用。
二、档案接收征集的范围和标准1. 档案接收征集的范围包括:(1)反映我国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的档案资料;(2)各个历史时期形成的,与我国重大历史事件、重要历史人物、重要科学技术成果、重要文化遗产等相关的档案资料;(3)各个历史时期形成的,与地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发展相关的档案资料;(4)各个历史时期形成的,与名家、名人、名企等相关的档案资料;(5)其他具有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价值或者参考利用价值的档案资料。
2. 档案接收征集的标准:(1)真实性:档案资料应当真实反映历史事实,无篡改、伪造等情况;(2)完整性:档案资料应当保持完整,无缺失、损坏等情况;(3)准确性:档案资料应当准确反映历史事实,无误导、夸张等情况;(4)独特性:档案资料应当具有独特性,无重复、普遍等情况;(5)可用性:档案资料应当具有较高的利用价值,能为科研、教育、文化等领域的学术交流和公共利用提供服务。
三、档案接收征集的程序1. 制定征集计划:档案馆根据馆藏需求和征集标准,制定年度征集计划,明确征集的范围、对象和目标。
2. 发布征集公告:档案馆通过官方网站、主流媒体等渠道发布征集公告,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参与档案征集工作。
3. 接收征集档案:档案馆设立专门的征集部门,负责接收征集档案。
对于符合征集标准的档案资料,档案馆应当及时予以接收。
4. 档案鉴定:档案馆对接收的征集档案进行鉴定,确认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等。
5. 档案登记和入库:档案馆对鉴定合格的征集档案进行登记,建立档案目录,并将档案资料纳入馆藏进行妥善保管。
档案接收征集总结

档案接收征集总结引言本文档旨在总结档案接收征集活动,并提供相关统计和分析。
档案接收征集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它确保了组织能够获取到所需的档案材料,并对其进行合理的管理和保管。
通过对活动的总结,将能够识别出潜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和改进措施。
活动概述档案接收征集活动是在组织内部进行的,旨在收集各个部门的电子或纸质档案材料。
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征集通知:在活动开始前,向所有相关部门发送征集通知,说明征集的目的和要求。
2.档案分类:接收到的档案材料按照类型、日期、部门等进行分类。
3.档案整理:对档案进行整理,包括文件归档、文件夹命名规范等。
4.档案接收:档案管理员进行实际的档案接收工作,并记录收到的档案数量和类型。
活动统计与分析本节将对档案接收征集活动进行统计与分析,包括收到的档案数量、类型、质量等方面的数据和分析。
收到的档案数量根据统计数据,本次档案接收征集活动共收到了2000份档案材料。
其中,纸质档案材料占60%,电子档案材料占40%。
下图显示了不同部门提交的档案数量:部门档案数量人事部500销售部400财务部300技术部250行政部200其他部门350档案质量评估对于收到的档案材料,档案管理员对其进行了质量评估,主要考察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评估结果如下:档案质量数量优秀1500良好250一般200需修复50从评估结果可以看出,大部分档案的质量是优秀的,仅有少部分档案需要进行修复。
档案整理建议根据档案整理过程中的实践经验和评估结果,提出以下档案整理建议:1.档案命名规范:建议制定统一的档案命名规范,包括文件夹命名、文件命名等。
这将有助于提高档案的整理和检索效率。
2.档案分类细化:根据收到的档案数量和类型,建议进一步细化档案的分类,以便更好地组织和管理档案。
3.档案保护意识:加强对档案保护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对档案保密的意识和重视程度。
结论档案接收征集活动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组织对档案材料的获取和管理。
档案馆征集接收、业务指导三合一制度归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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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馆作为承载着历史记忆和文化遗产的重要场所,其征集接收和归档工作至关重要。
为了更好地规范这一过程,建立三合一制度归档范围是必要的。
本文将探讨的概念、意义及实施方案。
一、概念。
三合一制度归档范围是指将档案馆的征集接收、业务指导和归档工作有机结合,形成一个统一的工作体系。
在这一体系中,征集接收工作是指收集、接收各类档案资料;业务指导工作是对档案资料的整理、保管、利用提供指导;归档工作是将档案资料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标准进行分类、编目、归档的过程。
档案馆工作制度

档案收集制度为不断丰富馆藏,集中保管好全区档案,根据《档案法》和《各级国家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结合本馆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专人负责接收、征集档案资料工作。
二、接收、征集档案资料的范围,按照国家档案局令第9号《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区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档案按国家规定的期限定期接收,特殊情况经协商可提前或延后接收;临时机构和撤销单位的档案,单位撤销时及时接收;散存在社会上的档案资料,随时征集。
四、进馆档案须经过整理、鉴定,达到分类科学、排列系统的要求,编制检索工具和《全宗指南》、《全宗单》,经核对,签定《档案交接文据》,办理交接手续。
档案保管制度一、档案保管要按照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高温、防虫、防强光、防有害气体、防微生物、防鼠“十防”要求进行,延长档案寿命,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1、防火。
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严禁在库房内使用明火。
按照电路线的有效使用年限,及时更换电线。
要安装电路短路保护器,保证电源短路时及时断电。
库房内禁止吸烟,禁止放置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物品,禁止存放与档案无关的杂物,离开库房时要切断电源。
认真接受消防部门的消防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领导。
要保持自动消防系统的绝对有效运行。
2、防盗。
馆库监控设备要保证正常运转,监控录像要保留半年以上,库房要安装防盗门。
3、防尘、防有害气体。
要保持馆库及库房周围整洁卫生,门窗要密闭,阻挡尘土及有害气体的进入,经常开启通风设备进行通风,保持库内空气清新。
每周打扫一次库房卫生,保持库房清洁。
4、防虫、防微生物。
将库房温湿度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安装消毒、杀菌设备,定期进行消毒杀菌。
也可放置消毒杀菌药品。
平时注意观察档案害虫和霉菌痕迹,一旦发现,及时消杀。
5、防强光。
库房灯光照度应在50勒可司左右,阅览室灯光照度应在150勒可司左右,严禁档案在强光下长时间曝照(晒)。
6、防鼠。
严禁库内有水及杂物,关闭橱柜,消除老鼠隐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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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接收与征集工作制度
1、根据国家档案局《各级国家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转发档案馆的《实施细则》,努力做好档案接收与征集工作。
加强档案资源建设,不断丰富室藏,优化结构,更好地发挥档案室的功能。
2、加强对收集工作的领导,确定专人负责收集工作;建立我校档案资料征集工作网络,定期开展活动。
3、按照进档案室序列,有序接收各条线具有代表性的档案,形成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各类档案进档案室。
4、有效地收集在社会和个人手中反映我校概况、特色的档案及与档案室室藏档案有关的各种史料,并及时进行系统整理和编目归档。
5、档案进档案室前,档案室内派人检查案卷质量,对组卷不合理、不规范、保管期限确定不当的案卷,提出调整意见,待整改符合要求后进档案室,以确保进档案室的档案质量。
6、严格档案交接手续,交接双方应根据移交目录认真清点核对,并在交接文据上签名加盖公章。
交接凭证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归入档案,还有一份由档案室归入全宗卷。
二○一六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