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利用分类及含义(1989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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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实施时间】2002-01-01 【发布单位】国土资发(2001)25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士资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第十四条的规定,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需要,有效实施城乡地政统一管理,在1984年制订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中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和1989年制订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中的“城镇土地分类及含义”基础上,经广泛征求意见后,制定的城乡统一的《土地分类》已经部务会讨论通过,规予印发,自2002年1月1日起试行。

原《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中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和《城镇地籍调查规程》中的“城镇土地分类及含义”同时停止使用。

请各地将《土地分类》试行中情况、经验和问题,及时报部地籍管理司。

附件:土地分类体系说明二〇〇一年八月二十一日全国土地分类注:*指生态退耕以外,按照国土资发(1999)511号文件规定,在农业结构调整中将耕地调整为其他农用地,但未被破坏耕作层,不作为耕地减少衡量指标。

土地分类体系说明我国在1984年发布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中制定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在1989 年9月发布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中制定了《城镇土地分类及含义》,这两个土地分类自发布实施以来,基本上满足了土地管理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但是,随着新的《土地管理法》的颁布实施,需要依照法律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范围及与土地分类的衔接。

同时,根据近年来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尤其是土地有偿使用出及第三产业用地的发展,也要求对原有城市土地分类进行适当调整。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土地分类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土地分类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1.1.概述土地利用是人类根据自身需要和土地的特性,对土地资源进行的多种形式的利用。

土地利用现状是土地资源的自然属性和经济特性的深刻反映。

土地利用划分具有如下特点:是在自然、经济和技术条件的综合影响下,经过人类的劳动所形成的产物。

在一定的空间分布上服从社会经济条件,因此,它们在地域分布上不一定连成片。

种类、数量、分布是随着社会经济技术条件的进步而变化的。

1.1.1.土地分类方法土地分类是国家为掌握土地资源现状、制定土地政策、合理利用土地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

土地分类由于目的不同,有着显著的差别,形成不同的土地分类系统。

1.土地自然分类系统:指主要依据土地的自然属性的相同性和差异性对土地进行分类。

一般按地貌、土壤、植被为具体标志进行分类。

其目的是揭示土地类型的分异和演替规律,遵循土地构成要素的自然规律,最佳、最有效地挖掘土地生产力。

2.土地评价分类系统:指主要依据一些评价指标的相同性和差异性对土地进行分类。

一般按土地生产力水平、土地质量、土地生产潜力、土地适宜性等为具体标志进行分类。

也称为土地的经济特性分类。

其分类的主要依据是土地的自然属性和社会经济属性,其目的是为开展土地条件调查和适宜性调查服务,为实现土地资源最佳配置服务。

3.土地综合分类系统:指主要依据土地的自然特性和社会经济特性、管理特性及其他因素对土地进行综合分类。

土地利用分类是土地综合分类主要形式。

土地利用分类一般按土地利用现状的土地覆盖特征、土地利用方式、土地用途、土地经营特点、土地利用效果等为具体标志进行分类。

其目的是了解土地利用现状,反映国家各项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效果,为国家和地区宏观管理和调控服务。

在这三种分类中,土地利用分类即土地综合分类是在土地资源管理中应用最广、全覆盖的基础分类。

掌握土地利用现状是国家制定国民经济计划和有关政策,发挥土地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宏观调控作用,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的重要基础。

全国遥感监测土地利用覆盖分类体系

全国遥感监测土地利用覆盖分类体系

全国遥感监测土地利用/覆盖分类体系耕地的三级编码为:1山地;2丘陵;3平原;4大于25度的坡地(如“113”为平原水田)《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乔森资环院城区系人文地理学土地分类是指在研究分析各类土地的特点及它们之间的相同性和差异性的基础上划分土地类型。

土地分类成果可直接用于生产和土地科学的研究。

土地分类的目的是如实反映土地的利用现状,分析在土地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科学管理土地提供依据。

一,我国主要采用三种土地分类系统1.土地自然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自然特性的差异性分类,也可以依据土地的某一自然特性分类,还可以依据土地的自然综合特性分类;2.土地评价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的经济特性分类;3.土地利用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的综合特性分类。

我国城镇土地的分类是根据土地用途的差异、利用的方式、经营的特点和覆盖的特征等因素对土地进行的分类。

二,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的发展过程我国的土地分类体系有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

1984 年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发布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规定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

1989 年 9 月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了《城镇土地分类及含义》。

在研究、分析两个现行土地分类基础上,国土资源部于 2001年8月21日下发了“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制定了城乡统一的全国土地分类体系,并于 2002 年 1 月 1 日起在全国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8月10日联合发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1.老八类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1984 年9 月颁布发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制定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规定全国土地利用现状采用两级分类,统一编码排列。

其中一级分8 类,二级分46 类。

具体分类的名称及含义见表1。

以上。

因此,要扣除耕地中南方宽不小于1.0m、北方宽不小于2.0m的田坎,并计入未利用土地的二级地类中。

03-2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2

03-2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2

公路用地的认定
下列土地确认为公路用地 用于公路线路及与其相连附属设施的土地。有 批地文件的,按批地文件范围确认;没有批地 文件的,按现状确认
用于公路渡口码头的土地
用于高架公路线路的土地。有征地文件的,按 征地文件范围内确认;没有征地文件的,按路 基垂直投影范围确认
农村道路的认定
下列土地不能确认为农村道路 农村居民点内部的道路用地
生长郁闭度大于等于0.1的乔木、竹类、沿海红树 林的土地 生长覆盖度大于等于40%灌木的土地 林木被采伐或火烧后5年未更新的土地
?粗放经营的核桃、板栗、柿子等干果果树的土 地 林地中,修筑的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设施,如 培育苗木(苗圃)、种子生产、存储种子等的土 地 ?用于树木科研、试验、示范的林业基地(不包 括其教学楼、实验楼等建设用地)争议,要看地
下列土地不能确认为草地
城镇内部、公园内用于美化环境和绿化的土地
在路、渠、堤、堰等的边坡、斜坡和田坎上生长草本植 物的土地
草本植物、树木、灌木混合生长无法区分,且林木、灌 木为主的土地
由于自然灾害造成耕地耕作层破坏,而自然生长草本植 物,但经简单整理后能恢复耕种的耕地 墓地等自然或人工种植生长草本植物的土地
全国土地分类
为了满足土地用途管理的需要,科学实施全国 土地和城乡地政统一管理,扩大调查成果的应 用,在研究、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其含 义”和“城镇土地分类及含义”两个土地分类 基础上,国土资源部制定了城乡统一的“全国 土地分类”
“全国土地分类”自2002年1月1日起,在全国 范围试行 。
全国土地分类
城镇土地分类
1989年9月,我国颁布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 中制定了“城镇土地分类及含义”。城镇土地 分类主要根据土地用途的差异,将城镇土地分 为商业金融业用地,工业、仓储用地,市政用 地,公共建筑用地,住宅用地,交通用地,特 殊用地,水域用地,农用地及其他用地10个一 级类,24个二级类

土地资源学简答题

土地资源学简答题

一、简述土地资源的基本特征(土地的属性)1、土地的自然属性土地是大自然历史的产物,具有原始性2、土地的经济属性土地除了作为自然物意外,又是极其重要的生产资料,土地的经济属性是在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人类社会对自然物加以开发利用法所赋予自然物的新属性①数量的有限性②位置的固定性③动态性:土地不仅具有随时间变化的特点,而且具有地域性的空间差异。

由于受水热条件支配的地带性规律以及地质、地貌因素决定的非地带性规律的共同影响和制约,使土地的空间分布表现出明显的地域分异性(district differentiation )(区域性)④不可替代性⑤多功能性:生产功能;景观功能;承载空间功能:⑥持久性和可更新性:土地是可更新资源,在农业利用中,土壤养分和水分虽不断被植物吸收消耗,但通过施肥、灌溉与耕作等措施可以不断得到恢复和补充,从而使土壤肥力处于动态平衡中。

⑦生产性:人类食物的88%由耕地供应,10%由草地提供,即人类食物的98 %由土地的“生产性”所决定⑧供给的稀缺性:“稀缺” (scarcity)是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假设,并不是指绝对数量的多少,而是指相对于人类欲望的无限性而言,经济物品的相对有限性。

土地数量的有限性决定了土地供给的稀缺性。

⑨可垄断性:土地供应的稀缺性决定了土地的可垄断性。

⑩利用的制约性:就地利用;用途变更的困难性11可改良性12利用的社会性:土地利用会产生具体的、巨大的社会后果,具有外部性。

(外部性是一个经济主体的行为对另一个经济主体的福利所产生的效果,而这种效果并没有从货币或市场交易中反映出来,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

)13具有增殖性二、简述我国土地资源的概况①土地总量大,人均土地少②地貌类型多样,山地、丘陵多,平地少③土地资源区域分布不平衡④土地生态环境脆弱三、土地资源学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①土地类型和土地资源类型研究土地类型、土地资源的分类、二者的区别。

在阐述土地类型基本概念基础上,介绍苏联、澳大利亚和我国的土地分级系统。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研究概述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研究概述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研究概述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长安大学渭水校区135****29221城镇土地分等定级的国内外发展城镇土地分等定级是以城镇土地为对象而开展的一种土地评价。

目的是为全面掌握城镇土地质量及利用状况,科学管理和合理利用城镇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国家和各级政府制定各项土地政策和调控措施,为土地估价、土地税费征收和城镇土地利用规划、计划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其分为等和级两个层次的工作体系。

等反映区域不同城镇之间利用土地效益高低的差异。

即反映同一城镇内部土地利用效益的差异。

1.1国内发展土地评价在中国有悠久的历史,在古代国家为了掌握土地的数量和质量以定贡赋,逐步形成了土地评价体系。

据《禹贡》记载,当时全国疆域划分为9州,将土地评为三等九级,依其肥力制定贡赋等级。

战国时期《管子·地员篇》按土色、质地、结构、孔隙、有机质与盐碱等肥力因素,结合地形和水文等条件,对土地生产力进行分等定级,形成了18类90物的土地评价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土地评价工作始于1951年财政部组织的查田定产工作,对全国进行土地类别划分和级别评定。

1961年,建工部组织清华大学等四校共同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一部教材《城乡规划》,将城市用地分为工业用地、生活居住用地、对外交通用地等八大类。

在城市用地分类上,1989年国家土地管理局补充拟定了《城镇土地分类及含义》。

1989年国家开始颁布标准,根据城镇土地的经济和自然两方面属性及其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地位、作用,综合评定和划分城镇土地等级。

2002年国土资源部颁布了国家标准《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01)。

该规程规定了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准则、技术途径、方法、程序和成果形式,是科学评价和管理城镇土地行为,确保土地分等定级成果客观、公正和合理的技术保障。

1.2国外发展早在15一17世纪国外就开始了土地定级的研究工作,主要用于课税目的。

土地分类国家标准

土地分类国家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1.1.概述土地利用是人类根据自身需要和土地的特性,对土地资源进行的多种形式的利用。

土地利用现状是土地资源的自然属性和经济特性的深刻反映。

土地利用划分具有如下特点:是在自然、经济和技术条件的综合影响下,经过人类的劳动所形成的产物。

在一定的空间分布上服从社会经济条件,因此,它们在地域分布上不一定连成片。

种类、数量、分布是随着社会经济技术条件的进步而变化的。

1.1.1.土地分类方法土地分类是国家为掌握土地资源现状、制定土地政策、合理利用土地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

土地分类由于目的不同,有着显著的差别,形成不同的土地分类系统。

1.土地自然分类系统:指主要依据土地的自然属性的相同性和差异性对土地进行分类。

一般按地貌、土壤、植被为具体标志进行分类。

其目的是揭示土地类型的分异和演替规律,遵循土地构成要素的自然规律,最佳、最有效地挖掘土地生产力。

2.土地评价分类系统:指主要依据一些评价指标的相同性和差异性对土地进行分类。

一般按土地生产力水平、土地质量、土地生产潜力、土地适宜性等为具体标志进行分类。

也称为土地的经济特性分类。

其分类的主要依据是土地的自然属性和社会经济属性,其目的是为开展土地条件调查和适宜性调查服务,为实现土地资源最佳配置服务。

3.土地综合分类系统:指主要依据土地的自然特性和社会经济特性、管理特性及其他因素对土地进行综合分类。

土地利用分类是土地综合分类主要形式。

土地利用分类一般按土地利用现状的土地覆盖特征、土地利用方式、土地用途、土地经营特点、土地利用效果等为具体标志进行分类。

其目的是了解土地利用现状,反映国家各项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效果,为国家和地区宏观管理和调控服务。

在这三种分类中,土地利用分类即土地综合分类是在土地资源管理中应用最广、全覆盖的基础分类。

掌握土地利用现状是国家制定国民经济计划和有关政策,发挥土地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宏观调控作用,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的重要基础。

土地利用分类文档。包括84年到现在的分类标准

土地利用分类文档。包括84年到现在的分类标准

土地分类是指在研究分析各类土地的特点及它们之间的相同性和差异性的基础上划分土地类型。

土地分类成果可直接用于生产和土地科学的研究。

土地分类的目的是如实反映土地的利用现状,分析在土地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为科学管理土地提供依据。

一,我国主要采用三种土地分类系统1.土地自然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自然特性的差异性分类,也可以依据土地的某一自然特性分类,还可以依据土地的自然综合特性分类;2.土地评价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的经济特性分类;3.土地利用分类系统:主要依据土地的综合特性分类。

我国城镇土地的分类是根据土地用途的差异、利用的方式、经营的特点和覆盖的特征等因素对土地进行的分类。

二,土地利用分类系统标准的发展过程我国的土地分类体系有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

1984 年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发布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规定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

1989 年9 月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了《城镇土地分类及含义》。

在研究、分析两个现行土地分类基础上,国土资源部于2001年8月21日下发了“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制定了城乡统一的全国土地分类体系,并于2002 年 1 月 1 日起在全国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8月10日联合发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1.老八类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1984 年9 月颁布发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制定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规定全国土地利用现状采用两级分类,统一编码排列。

其中一级分8 类,二级分46 类。

具体分类的名称及含义见表1。

表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1984年标准)注:①我国丘陵山区的耕地面积中,田埂、土坎所占比例较大。

有些高坡田、土坎所占面积高达50%以上。

因此,要扣除耕地中南方宽不小于1.0m、北方宽不小于2.0m的田坎,并计入未利用土地的二级地类中。

②郁闭度是指林冠垂直投影面积与整个林地面积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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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仓储
30
市政用地
31
市政公用设施
1、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用地。
2、指自来水厂、泵站、污水处理厂、变电所、煤气 站、供热中心、环卫所、公共厕所、火葬场、消防 队、邮电局(所)及各种管线工程专用地段等用地。
3、指公园、动植物园、陵园、风景名胜、防护林、 水源保护林以及其他公共绿地等用地。
指文化、体育、娱乐、机关、科研、设计、教育、 医卫等用地。
63
64
港口码头
其他交通
70
特殊用地
71
军事设施
1、指军事设施、涉外、宗教、监狱等用地。
2、指军事设施用地。包括部队机关、营房、军用工 厂、仓库和其他军事设施等用地。
3、指外国使领馆、驻华办事处等用地。
4、指专门从事宗教活动的庙宇、 教堂等宗教自用地。
5、 指监狱用地。包括监狱、看守所、劳改场(所)等用地。
32
绿化
40
公共建筑用地
41
文、体、娱
1、指文化、体育、娱乐、机关、科研、设计、教育、 医卫等用地。
2、指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纪念馆、 体育场馆、俱乐部、影剧院、游乐场、文艺体育团 体等用地。
3、指行政及事业机关,党、政、工、青、妇、群众 组织驻地,广播电台、电视台、出版社、报社、杂 志社等用地。
72
涉外
73
宗教
74
监狱
80
水域用地
指河流、湖泊、水库、坑塘、沟渠、防洪堤防等用 地。
90
农用地
91
水田
1、指水田、菜地、旱地、园地等用地。
2、指筑有田埂(坎)可以经常蓄水,用于种植水稻等 水生作物的耕地。
3、指种植蔬菜为主的耕地。包括温室、塑料大棚等 用地。
4、 指水田、菜地以外的耕地。包括水浇地和一般旱 地。
42
机关、宣传
43
科研、设计
44
教育
45
医卫
50
住宅用地
6、指供居住的各类房屋用地。
60
交通用地
61
62
铁路
民机场
1、指铁路、民用机场、港口码头及其他交通用地。
2、指铁路线路及场站、地铁出入口等用地。
3、指民用机场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4、指专供客、货运船舶停靠的场所用地。
5、指车场站、广场、公路、街、巷、小区内的道路 等用地。
5、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等为主的集约经营
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包括
树苗圃等用地。
92
菜地
93
旱地
94
园地
100
其他用地
指各种未利用土地、空闲地等其他用地。
城镇土地利用分类及含义
一级类型二级类型
含义
编号
名称


名称
10
商业金融业用

11
商业服务业
1、指商业服务业、旅游业、金融保险业等用地。
2、指各种商店、公司、修理服务部、生产资料供应 站、饭店、旅社、对外经营的食堂、文印撰写社、 报刊门市部、蔬菜购销转运站等用地。
3、 指主要为旅游业服务的宾馆、饭店、大厦、乐园、 俱乐部、旅行社、旅游商店、友谊商店等用地。
指银行、储蓄所、信用社、信托公司、证券兑换所、 保险公司等用地。
12
旅游业
13
金融保险业
20
工业、仓储用

21
工业
1、指工业、仓储用地。
2、指独立设置的工厂、车间、手工业作坊、建筑安 装的生产场地、排渣(灰)场地等用地。
3、指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方的储备、中 转、外贸、供应等各种仓库、油库、材料堆场及其 附属设备等用地。
4、指科研、设计机构用地。如研究院(所)、设计院 及其试验室、试验场等用地。
5、指大专院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干校、 党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业余、进修 院校,工读学校等用地。
指医院、门诊部、保健院(站、所)、疗养院(所)、 救护、血站、卫生院、防治所、检疫站、防疫站、 医学化验、药品检验等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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