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内部管理制度,

代理记账内部管理制度,
代理记账内部管理制度,

威宁县金鼎财务咨询有限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设置

本公司为了完成各项业务和完善内部管理,经公司股东会议研究一致决定设置以下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内部财务管理

1、本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认真执行国家财政政策和法纪,加强核算,改善经营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务管理,支持业务人员工作,认真执行国家政策、法规、遵守财经法律。严格执行财经法律,加强财务监督必须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充分运用各项业务活动数据,分析和评估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并预测财务前景,从而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提出措施,改善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如实填制财务报表,并按规定及时间向有关部门报送月报、季报和年报。

2、代理记账、纳税申报、办证、乱账整理等各项服务费一律签订服务合同协议、若有特殊情况不能签订服务协议的,应写明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费收取的标准及服务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3、公司内部任何人员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应交到财务负责人处开取收据后及时入账,收取的服务费由威宁县金鼎财务公司专门负责人在5个工作日内汇入公司账户,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存入公司账户,经股东商量同意方可顺延15个工作日。

4、代理记账、纳税申报收取的服务费每季度进行一次清算在公司工作的业务人员按照收取代理记账、纳税申报的服务费总和扣除公司各项支出后的净利润提取5﹪的业务提成,提成每一会计年度进行一次核算兑现到业务人员手中。

5、代理办证、乱账整理、其他各项服务费每季度进行一次清算在公司工作的业务人员按照每一项代理收取的服务费提取10﹪的业务提成,该项提成业务人员在办理完成把资料交到客户手中收取服务费开据收据后可以立即提取业务提成,扣除提成后剩余资金交到财务开具收据后(收据备注应写明提成及收取费用分别是多少)限3个工作日内汇入公司账户,提取的提成可不经公司任何一个人同意方可自行提取。

6、根据公司法规定为了便于公司财务管理及公司股东及时有效的掌握公司内部情况,明确公司的一位股东负责公司的资金收入、支出、印鉴的管理,由另一位股东在开户银行预留电子银行转账提示信息。

7、为了加强公司顺利的向前发展,公司明确一位负责人管理公司的一切事物,在管理期间内计提公司净利润的20%作为管理费用,在管理期间

内若存在应收或未付的款项待该项资金结算清楚后在给予计提(管理期限必须满一个会计年度后在另行商议是否在进行以后的会计年度的管理权)。

8、若公司任何一位股东不同意负责管理公司平常业务,那么在每月1-15内股东之间股东提前联系商定时间共同到公司进行报税处理,尽量在每月的10日之间把公司一切报税事物处理完毕,若在报税期间内任何一位股东推诿不到公司处进行报税业务,每次给予50-100元的罚金作为公司平时支出(在商定时间内若有特殊情况可提前半个小时内通知对方在另行商定时间),股东之间任何一个人接到业务可以通知公司任何一个人员到客户所在地进行一切谈判业务,所谈业务一次性就完成的按照客户所缴纳的服务费提取10%的佣金,所谈业务是长期进行的就按照每月客户所缴纳的服务费提取15%的佣金(只能提取一个月的佣金),所谈业务需要外出的按照路途的远近及谈判业务的难易程度给予一定的劳务补助,在威宁县城内每次给予30元的油料补助,在30-60公里以内给予100元的油料费补助,在60-100公里范围内给予150油料费补助,超出100公里以外给予200元的油料费补助,每次在谈判过程中所产生的接待费、油料补助到公司写明出差事由及出差地点给予报销,公司股东出差其中一个股东出差必须另一位股东签字方可报销。

第三条代理记账业务质量控制

本公司应当在代理记账具体业务操作时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必要的复核、审阅,在代理记账业务合同执行期间,本公司应当安排由不执行该项业务的

其他业务人员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质量抽查,以保证每一项业务均符合公司内部质量要求。

第四条代理记账业务所涉及的咨询服务

1、在代理记账业务执行中有关客户向本公司提出的有关咨询,本公司应当按照具体咨询业务的工作量和价值量决定免费服务或签约收费服务后,及时予以答复。

2、在代理记账业务操作过程中,本公司根据需要向有关学者、专家咨询,增强公司实力,拓展服务能力。

3、根据地理记账业务实际情况,将有关新政策、新方法,以书面形式定期或不定期的及时向委托人进行宣传和解释。

第五条代理记账业务管理

本公司代理记账业务应当有效管理,应当根据客户具体情况,合理划分,按“ABC”三级管理方法进行管理,业务负责人按照不同等级,合理确定相隔一定时间通过电话和上门等形式访问委托人,平时积极做好委托人来访接待,确保双方交流畅通。

第六条代理记账相关业务内容的保密

本公司应当加强业务人员的保密教育,对委托人的资料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的利用或方便他人利用有关委托人的所有资料。

第七节代理记账业务档案管理

本公司应当重视代理记账业务档案管理,以确保对代理记账业务不至于给委托人造成任何损害,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本公司应当明确代理记账业务所需保留档案的具体内容。

2、本公司应当加强管理,对归档资料如遇国家工作需要、委托人自身需要经本公司负责人同意后可以翻阅,其他非本公司有关业务员一律不得翻阅。

3、本公司应当对代理记账档案及时整理,及时更新及时装订。

4、本公司业务人员需查阅代理记账业务档案,应按照规定办理借阅手续,明确归还日期后方可借阅。

威宁县金鼎财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一日

代理记账的会计管理制度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第二条、财务会计管理基本要求 (一)会计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要求:所有会计从业人员持有深圳会计证,并在本公司所属财政局注册、年检和接受继续教育培训管理。 (二)会计机构设置及岗位要求: (1)总审复核岗位(会计机构负责人)1个,由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担任; (2)会计核算操作员岗位(收入、支出、债权债务岗位,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岗位,资金、基金核算岗位,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岗位,总帐岗位,稽核岗位,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岗位,会计档案管理岗位,出纳岗位)若干个,由初级及以上会计从人员担任; (3)客服岗位一岗多人,主要负责与客户的联系和咨询工作。 (三)会计核算基本要求: (1)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法,会计科目和核算方法以《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为主; (4)原始凭证是记账的依据,财会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各种原始凭证,要求一切原始凭证必须手续完备,合法,内容真实,数字正确,日期和印章齐全,大,小写相符等,不得有白条报账,不得有涂改.一切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填制记账凭证,据以记账; (5)财会人员应对一切原始凭证记账负责,账簿的记载不得挖补,涂改或用褪色药水消除字迹,记账应使用钢笔,不准用铅笔或圆珠笔,发生错误应根据性质,采用划线更正或红线更正.凭证,账册应根据专人列册登记,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有关会计报表,账册,会计凭证保存年限按规定办理,使用财务软件电脑记帐的应将所用财务软件版本及模块内容报税务主管机关备案。第三条、货币资金管理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除抵补现金库存外,不得将业务收入坐支留用,严格分清收支两条线; (2)做好库存现金的保管工作,有关证券和现金必须放在保险箱内,确保安全.对指定使用备用金的人员必须进行定期检查,核对,做好备用金的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 ①建立健全现金账目,做到日清月结,钱账相符,杜绝白条抵库或账外现金; ②对超过现金收付限额以上的收付款项,必须通过银行结算。 (3)不得对外开具空头或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 第四条、往来账目管理要求。做好结账收付款的工作是保证管理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财务人员要及时结账收款,摧收应收账款。过月未收的账款,要上门催收,对月终尚未清理的债权债务,应查明原因,列出清册.财会人员不能解决的事项应及时上报领导。 第五条、会计报表的管理会计报表是经营收支执行情况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书写报告是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了解管理部经济状况和领导工作的重要信息资料,也是编制下半年收支计划的重要依据.所以,要保证报表的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手续完备.对年度结算报表,应附有分析收支计划执行情况的说明.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16)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16) 第一条为了加强代理记账资格管理,规范代理记账活动,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代理记账资格的申请、取得和管理,以及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依法取得代理记账资格,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 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是指代理记账机构接受委托办理会计业务。 第三条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领取由财政部统一规定样式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具体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定。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可以依法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第四条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为依法设立的企业; (二)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 (三)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应当具有会计类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够独立处理基本会计业务,并由代理记账机构自主评价认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专职从业人员是指仅在一个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人员。 第五条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的审批机关提交申请及下列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的书面承诺; (三)专职从业人员在本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四)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第六条审批机关审批代理记账资格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二)受理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1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三)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发放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并向社会公示。审批机关进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撤销审批并给予处罚。 (四)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书面通知应当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七条申请人应当自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之日起20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第八条代理记账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发生变更,设立或撤销分支机构,跨原审批机关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变更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应当自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20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代理记账机构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审批机关领取新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并同时交回原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代理记账机构跨原审批机关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迁出地审批机关应当及时将代理记账机构的相关信息及材料移交迁入地审批机关。 第九条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应当及时向其所在地的审批机关办理备案登记。 分支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分支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向其所在地的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在人事、财务、业务、技术标准、信息管理等方面对其设立的分支机构进行实质性的统一管理,并对分支机构的业务活动、执业质量和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未设置会计机构或配备会计人员的单位,应当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

财务咨询公司代理记账业务规范

财务咨询公司代理记账业务规范 【WORD格式,下载编辑使用】

一、从业人员执业道德规范 (一)核算质量 1.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当恪守与委托单位签定的“代理记帐业务协议书”中的各项约定,在委托单位提供了必要条件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约定保质保量地完成代理记帐业务。 2.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开展代理记帐业务,应当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进行审核,并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进行办理会计核算。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当对委托代理的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独立执业 1.代理记帐从业人员从事代理记帐业务时,应当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在代理权限内,独立行使代理权,不受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合法的干预。 2.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当具备正直、诚实的品质,公正地开展代理业务,不得偏袒或迁就委托单位。 3.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对委托单位示意其作不当的会计处理或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委托单位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并依法加以制止或想主管财政部门报告。 (三)资料管理 1.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对委托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负有保管的责任,处理完毕后,应按规定及时返还委托单位,并办理交接手续。对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平整、会计帐册、财务会计报告等会

计资料应按约定的时间提交委托单位,并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2.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对其代理记帐业务过程中获知的委托单位信息,以及获得或形成的会计资料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外,未经委托单位书面授权,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对外提供和披露,不得用于与代理记帐业务无关的目的,不得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四)专业水平 1.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当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财务会计专业水平和实务操作能力。 2.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当合理运用财务会计知识、技能和经验,保持职业谨慎,不应擅自处理超出代理职责范围的事项。 3.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认真解答委托单位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和具体业务处理方面的问题。对于超出自身专业知识、技能或经验的问题,应向经验丰富的有关人员或具有相关职业知识的人员咨询。 4.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当遵守财政部门有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的规定,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能水平,熟悉并掌握现行财务会计及相关法律法规。 (五)业务承揽 1.承办代理记帐业务必须由代理记帐机构统一受理,按本市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费用,并与委托单位签订“代理记帐业务协议书”。代理记帐从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揽业务或擅自收费。

代理记账内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业务管理,准确、高效、规范地完成各项代理记账业务,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第一条:各成员必须爱岗敬业,认真完成指派的各项任务; 第二条:各代理记账业务公司的所有相关资料不得带出公司办公室。 第三条:为保证代理记账业务核算的准确、及时,本公司代理记账业务实行老师项目负责制(各业务单位的指导老师及代理记账学生安排表见附表一)。各成员必须按安排表与指导老师联系且服从安排,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第四条:各成员必须按安排表中安排在每月月底前10天内与业务单位取得联系,索取票据,了解业务单位意图,向代理记账部经理及指导老师反映。 第五条:上月报表应在下月五日前完成做账工作,经代理记账部经理及指导老师同意审阅后才可进行网上报税和去税务部门报税。 第六条:熟练掌握代理记账业务流程;代理记账业务流程如下: 索取凭证——账务处理——代理记账部经理审核(签字)——指导老师审核(签字)——加盖业务单位公章及本公司章——报税——向代理记账部经理反映报税情况——向指导老师反映报税情况——向办公室提交相关资料(纸质及电子版报表资料及在税务部门、业务单位取得的其他相关资料)——电脑软件做账——代理记账部经理审核及指导老师审核。 第七条:到税务部门报税时,一定要关务部门的通知,打听或索取有关政策法规及其他资料; 第八条:各成员必须按安排表负责各自业务单位的工作,一般情况下每个成员负责2—3个月的代理记账工作,公司就会安排做另一公司的记账业务或其他业务。在做下一工作前一定要办好上一工作的交接事宜,由此产生的工作过错由移交者承担。工作交接时要做好以下事情: 1、编制移交清册; 2、确定移交时间、接交人、监交人员(包括指导老师及代理记账部经理); 3、移交前能结出余额的要结出余额。 4、要建立新账的,要在代理记账部经理及指导老师帮助下建立好新账。

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1

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目录 一、前言 (1) 二、代理记账合同 (2) (一)合同内容 (2) (二)代理记账的委托人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4) (三)代理记账的被委托人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5) 三、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管理规定 (6) 四、代理记账职责管理 (7) (一)服务内容 (7) (二)岗位设置及责任 (7) 五、代理记账工作流程及管理规范 (9) (一)工作步骤及流程 (9) (二)代理记账工作管理规范 (10) (三)档案管理制度 (10)

一、前言 为了加强公司代理记账业务水平,规范代理记账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行为,提高代理记账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准,树立代理记账从业人员的良好职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0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认真贯彻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会〔2005〕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等,我公司特编制《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二、代理记账合同 (一)合同内容 委托代理记账合同 (二)代理记账的委托人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1、建立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积极配合乙方代理记帐工作。甲方在每月5日前为乙方提供上月完整的会计资料,包括:销售发票、购货发票、出入库单、费用单据、银行回单等。如果甲方提供资料不全、票据失真致使乙方无法继续工作,从而导致工商税务处罚,由甲方负责,甲方并对提供的会计原始凭证的真实性负责。 2、安排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来单据。 3、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4、及时准确将收到工商、税务部门的信件、电话等内容转交或传达乙方。 5、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的支付代理记账费用。 6、为乙方派出的代理记账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三)代理记账的被委托人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

代理记账财务管理制度范本精选

代理记账财务管理制度范本精选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代理记账财务管理制度范本篇一第一条、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从事财务会计工作。 第二条、财务会计管理基本要求 (一)会计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要求:所有会计从业人员持有深圳会计证,并在本公司所属财政局注册、年检和接受继续教育培训管理。 (二)会计机构设置及岗位要求: (1)总审复核岗位(会计机构负责人)1个,由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担任; (2)会计核算操作员岗位(收入、支出、债权债务岗位,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岗位,资金、基金核算岗位,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岗位,总帐岗位,稽核岗位,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岗位,会计档案管理岗位,出纳岗位)若干个,由初级及以上会计从人员担任; (3)客服岗位一岗多人,主要负责与客户的联系和咨询工作。 (三)会计核算基本要求: (1)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法,会计科目和核算方法以《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为主; (4)原始凭证是记账的依据,财会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各种原始凭证,要求一切原始凭证必须手续完备,合法,内容真实,数字正确,日期和印章齐全,大,小写相符等,不得有白条报账,不得有涂改。一切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填制记账凭证,据以记账; (5)财会人员应对一切原始凭证记账负责,账簿的记载不得挖补,涂改或用褪色药水消除字迹,记账应使用钢笔,不准用铅笔或圆珠笔,发生错误应根据性质,采用划线更正或红线更正。凭证,账册应根据专人列册登记,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有关会计报表,账册,会计凭证保存年限按规定办理,使用财务软件电脑记帐的应将所用财务软件版本及模块内容报税务主管机关备案。 第三条、货币资金管理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除抵补现金库存外,不得将业务收入坐支留用,严格分清收支两条线; (2)做好库存现金的保管工作,有关证券和现金必须放在保险箱内,确保安全。对指定使用备用金的人员必须进行定期检查,核对,做好备用金的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 ①建立健全现金账目,做到日清月结,钱账相符,杜绝白条抵库或账外现金; ②对超过现金收付限额以上的收付款项,必须通过银行结算。 (3)不得对外开具空头或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

代理记账内部管理制度

毕节市金汇通达商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记账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节内部机构设置 本公司为了完成各项业务和完善内部管理,设置以下部门:业务部、咨询部、财务部。 第二节公司内部财务管理 本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认真执行国家财政政策和法纪,加强核算,改善经营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务管理,支持财会人员工作,认真执行国家政策、法规、遵守财经法律。严格执行财经法律,加强财务监督必须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充分运用各项业务活动数据,分析和评估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并预测财务前景,从而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提出措施,改善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如实填制财务报表,并按规定及时间向有关部门报送月报、季报和年报。 第三节代理记账业务质量控制 本公司应当在代理记账具体业务操作时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必要的复核、审阅,在代理记账业务合同执行期间,本公司应当安排由不执行该项业务的其他业务人员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质量抽查,以保证每一项业务均符合公司内部质量要求。 第四节代理记账业务所涉及的咨询 本公司涉及的咨询有以下三部分组成: 1、在代理记账业务执行中有关客户向本公司提出的有关咨询,本公司应当按照具体咨询业务的工作量和价值量决定免费服务或签约收费服务后,及时予以答复。

2、在代理记账业务操作过程中,本公司根据需要向有关学者、专家咨询,增强公司实力,拓展服务能力。 3、根据地理记账业务实际情况,将有关新政策、新方法,以书面形式定期或不定期的及时向委托人进行宣传和解释。 第五节代理记账业务管理 本公司代理记账业务应当有效管理,应当根据客户具体情况,合理划分,按“ABC”三级管理方法进行管理,业务负责人按照不同等级,合理确定相隔一定时间通过电话和上门等形式访问委托人,平时积极做好委托人来访接待,确保双方交流畅通。 第六节代理记账相关业务内容的保密 本公司应当加强业务人员的保密教育,对委托人的资料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的利用或方便他人利用有关委托人的所有资料。 第七节代理记账业务档案管理 本公司应当重视代理记账业务档案管理,以确保对代理记账业务不至于给委托人造成任何损害,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本公司应当明确代理记账业务所需保留档案的具体内容。 2、本公司应当加强管理,对归档资料如遇国家工作需要、委托人自身需要经本公司负责人同意后可以翻阅,其他非本公司有关业务员一律不得翻阅。 3、本公司应当对代理记账档案及时整理,及时更新及时装订。 4、本公司业务人员需查阅代理记账业务档案,应按照规定办理借阅手续,明确归还日期后方可借阅。 毕节市金汇通达商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记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代理记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得职业道德规范 1、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4、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就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得独立性。 5、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与国家统一得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与国家统一得会计制度得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得自觉性与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得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与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与提升会计职业得良好社会形象。 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公司财务会计管理、规范会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得发展,提高公司得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会计法》、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管理法规与公司章程得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一)财务会计管理得基本原则 1、公司核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二)财务会计管理得基本任务与方法: 1、筹集资金与有效得使用资金,监督资金得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得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2、做好财务管理得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与考核工作。

代理记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代理记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岗位职责及人员交接制度 1.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4.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9.公司聘请专职财务人员和会计师及出纳人员。 10.财务部部长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财务部部长主要职责如下: a)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 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b)审核公司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c)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d)监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最新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最新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规范代理记账业务,促进代理记账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立代理记账机构,以及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 本办法所称委托人是指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是指代理记账机构接受委托办理会计业务。 第三条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 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具体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定。 第四条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二)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第五条申请代理记账资格,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申请报告并附送下列材料: (一)机构的协议或者章程;

(二)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材料; (三)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在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四)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五)代理记账业务[1]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 第六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20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七条审批机关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自做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下达批准文件、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审批机关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人下达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省级以下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做出批准决定的,审批机关应当将批准文件抄送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第八条申请人经批准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后,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第九条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的显著位置放置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第十条代理记账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办公地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一条依法应当设置会计账簿但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 第十二条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受托办理委托人的下列业务:

代理记账简易流程及操作方法.doc

代理记账简易流程及操作方法 代理记账简易流程及操作方法 一、代理记账流程 1、接受委托、签订财务外包代理记账合同。电话约定洽谈时间、地点;双方当面商定服务项目及代理费用; 2、接票 届时客户将当月做帐票据送到我公司,或我公司将安排外勤会计到客户指定地点收取当月做帐票据,并对票据进行初步整理。对于新设立的从来没有做过财务会计工作的客户,我们将帮助他们:开立会计帐户,建立会计核算体系; 根据客户提供的合法原始凭证(指:购销发票、入库单、领料单、款项汇出汇入底单及其他财务收支单据、有关经济合同等)编制会计分录;记账及结帐;编制会计报表。 3、做账 整套的财务服务:制单审核记账编制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 4、报税(时间:每月1日-15日) 有专人负责纳税申报工作,每月1日-15日进行代理报税服务,

按照财政和税务部门的要求编制和打印月度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主要税金明细表各种纳税申报表。 二、注意事项 1、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当恪守与委托单位签定的代理记账业务协议书中的各项约定,在委托单位提供了必要条件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约定保质保量地完成代理记账业务; 2、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对其代理记账业务过程中获知的委托单位信息,以及获得或形成的会计资料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外,未经委托单位书面授权,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对外提供和披露,不得用于与代理记账业务无关的目的,不得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3、承办代理记账业务必须由代理记账机构统一受理,按本市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费用,并与委托单位签订代理记账业务协议书。代理记账从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揽业务或擅自收费。 代理记账简易流程及操作方法: 1.财政局办理代理记账流程 2.2016注册一家代理记账公司

代理记账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代理记账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1. 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 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 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4. 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 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 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 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 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 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公司财务会计管理、规范会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管理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一)财务会计管理的基本原则 1. 公司核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二)财务会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1、筹集资金和有效的使用资金,监督资金的正常运行,维护资金的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2、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3、有加强财务会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公司管理部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5、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财务会计管理的基本内容 1. 财务会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对财务会计管理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务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会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的秘密。 2.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3.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编号、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填制人、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4.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薄。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

代理记帐公司业务规范和财务管理制度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 一. 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1. 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 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 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4. 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 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 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 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 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 业务操作及会计核算的流程 1.接受客户的委托 (1)到客户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考查,与客户的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进行座谈,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评估此次业务的风险。 (2)决定是否接受客户的委托,若接受客户的委托,则与客户商讨具体操作事宜,签定约定书。 2.与公司财务会计人员办理有关资料的交接手续 (1)双方经办人员应列明资料清单,资料编号,交接日期,交接双方签字盖章。 (2)交接双方经核对无误,双方签字盖章,注明交接日期。 3.审核原始凭证 审核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是国家赋予财会人员的监督权限,只有经审核无误后的原始凭证,才能作为编制记帐凭证和登记明细分类帐的依据。会计人员主要应从以下的两个方面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1)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即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和计划合同等为依据,审核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合理合法,有无违反财经制度规定,是否按计划预算办事,是否按成本开支范围办事,是否贯彻专款专项原则,有无贪污盗窃虚报冒领伪造凭证等违纪行为。 (2)审查原始凭证的完整性正确性。即审查原始凭证的内容和填制手续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首先应审核原始凭证是否具备作为合法凭证所必须具备的基本内容,其次审核原始凭证上有关数量、单价、金额是否正确无误。 (3)对原始凭证内容记载含糊不清,或故意掩盖事情真象,进行贪污作弊,单位抬头不是本单位,无收款单位签章,开具阴阳发票,进行贪污作弊,模仿领导笔迹签字冒领。涂改原始凭证上的时间数量、单价、金额,或添加内容和金额等。不是很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客户联系,了解清楚原始凭证的真实情况。 4.对各种有问题的原始凭证的处理 在审核原始凭证过程中,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所赋予的职责权限坚持制度、坚持

代理记账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代理记账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为加强代理记账业务的有效管理,促进财务工作的有效开展,我们需要全员努力,但是更重要的是管理制度的制定。今天就与大家分享代理记账财务管理制度,仅供大家参考!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构造合理的财务管理体系,经股东会研究决定制定财务管理制度,请全体职员遵照执行。现将具体管理制度通知如下。一、公司财务管理有公司股东会指定专人负责,具体设审批岗位、出纳岗位、会计岗位、审核岗位,具体人员公司另行通知。 二、公司的收入包括,服务费、代理代办费、中介费、佣金、利息、预收客户的各种款项(包括税款)、资料费、投资收入、其他收入。 (一)、服务费是指公司在接受客户合理合法的服务要求时,同客户商定好价格,通过给客户提供方便达到客户要求收取的全部价款,包括查询递交资料、制作会计报表、建账、制作税务文书、协调事项等; (二)、代理代办费是指公司在接受客户合理合法的办理代理请求时,同客户商定好价格,通过为客户办理代理达到客户预期要求收取的全部价款,包括办理各种资证、代理记账等;其中代理记账费用拖欠不得超过三个月(包括),超过三个月书面通知客户(可电话通知但必须有书面记载)将停止服务,同时书面提请部门主管上报经理,公司

将开会讨论处理方案;其二办理资证的费用在客户未支付全额费用时,不得将任何资料提交给客户,有特殊情况的必须经得总经理的签字同意(可电话同意); (三)、中介费是指公司在客户之间或客户与行政部门之间商洽或调解处理促成某项事务而收取得全部费用; (四)、佣金是指公司在商业活动中的一种劳务报酬,是具有独立地位和经营资格的中间人在商业活动中为他人提供服务所得到的报酬; (五)、利息是指公司资金向国家、个人或其他组织借出资金而取得的报酬,是指公司货币资金在向实体经济部门注入并回流时所带来的增值额。 (六)、预收客户的各种款项(包括税款)是指公司的经营过程中向客户或外界收取的各种费用,其中税款的预收必须用公司统一的收据,并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和公司财务部税款预收监制章,每月底财务部会计将费用支出单、税票复印件、收据、结余税款汇总交与公司出纳,然后会计记账; (七)、资料费是指公司在接受客户的各项事宜时收取的需要耗费的材料费; (八)、投资收入是指公司向经营方投入资金的资本性支出实现的收益; (九)、其他收入是指公司除以上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以上公司的各项收入必须经由经理的签字同意(可电话同意),方可执行。

代理记账业务管理规章制度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管理制度 一. 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1. 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 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 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4. 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 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 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 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 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 业务操作及会计核算的流程

1.接受客户的委托 (1)到客户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考查,与客户的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进行座谈,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评估此次业务的风险。 (2)决定是否接受客户的委托,若接受客户的委托,则与客户商讨具体操作事宜,签定协议书。 2.与公司财务会计人员办理有关资料的交接手续 (1)双方经办人员应列明资料清单,资料编号,交接日期,交接双方签字盖章。 (2)交接双方经核对无误,双方签字盖章,注明交接日期。 (3)依据企业特点,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必要的会计科目。 (4)了解企业的经营方式和生产流程,帮助企业建立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3.审核原始凭证 审核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是国家赋予财会人员的监督权限,只有经审核无误后的原始凭证,才能作为编制记帐凭证和登记明细分类帐的依据。会计人员主要应从以下的两个方面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 (1)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即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和计划合同等为依据,审核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合理合法,有无违反财经制度规定,是否按计划预算办事,是否按成本开支范围办事,是否贯彻专款专项原则,有无贪污盗窃虚报冒领伪造凭证等违纪行为。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制度

定西煊林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制度 一、签订《代理记账委托协议书》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进行代理记账时,应当在互相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委托协议除具有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还要包含以下内容: 1、委托人、受托人对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应承担的责任。 2、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3、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的要求; 4、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5、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二、双方的义务责任及权利 (一)代理记帐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填制、编制或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应当配备专业财会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本公司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 4、对本公司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重开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重开; 5、承担《代理记帐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责任。 (二)本公司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会计法律和法规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依法履行职责;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3、对委托人示意做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始问题负有解释的责任; 5、承担《代理记帐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责任。 三、代理记帐的操作规范 1、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专业会计人员,非会计专业人员,不得从事代理记帐工作。 2、代理记帐人员未得到客户认可,本公司必须根据客户要求另行委派至用户满意为止。 3、定期向客户了解代理记帐人员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加以改进。 4、依法制止客户示意作不当的会计处理或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如阻止无效即向公司汇报或向主管财政部门汇报。 5、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册、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应按约定的时间提交委托单位。 6、承接代理记帐业务时,必须向客户说明代理范围、代理责任、双方权利义务和收费标准,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或擅自收费。 7、不得在委托单位或通过委托单位获取代理收费以外的任何利益。 8、代理记帐人员定期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 9、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管人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会计主管或总

代理记账内部管理制度,

威宁县金鼎财务咨询有限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设置 本公司为了完成各项业务和完善内部管理,经公司股东会议研究一致决定设置以下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内部财务管理 1、本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认真执行国家财政政策和法纪,加强核算,改善经营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务管理,支持业务人员工作,认真执行国家政策、法规、遵守财经法律。严格执行财经法律,加强财务监督必须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充分运用各项业务活动数据,分析和评估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并预测财务前景,从而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提出措施,改善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如实填制财务报表,并按规定及时间向有关部门报送月报、季报和年报。 2、代理记账、纳税申报、办证、乱账整理等各项服务费一律签订服务合同协议、若有特殊情况不能签订服务协议的,应写明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费收取的标准及服务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3、公司内部任何人员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应交到财务负责人处开取收据后及时入账,收取的服务费由威宁县金鼎财务公司专门负责人在5个工作日内汇入公司账户,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存入公司账户,经股东商量同意方可顺延15个工作日。 4、代理记账、纳税申报收取的服务费每季度进行一次清算在公司工作的业务人员按照收取代理记账、纳税申报的服务费总和扣除公司各项支出后的净利润提取5﹪的业务提成,提成每一会计年度进行一次核算兑现到业务人员手中。 5、代理办证、乱账整理、其他各项服务费每季度进行一次清算在公司工作的业务人员按照每一项代理收取的服务费提取10﹪的业务提成,该项提成业务人员在办理完成把资料交到客户手中收取服务费开据收据后可以立即提取业务提成,扣除提成后剩余资金交到财务开具收据后(收据备注应写明提成及收取费用分别是多少)限3个工作日内汇入公司账户,提取的提成可不经公司任何一个人同意方可自行提取。 6、根据公司法规定为了便于公司财务管理及公司股东及时有效的掌握公司内部情况,明确公司的一位股东负责公司的资金收入、支出、印鉴的管理,由另一位股东在开户银行预留电子银行转账提示信息。 7、为了加强公司顺利的向前发展,公司明确一位负责人管理公司的一切事物,在管理期间内计提公司净利润的20%作为管理费用,在管理期间

代理记账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XX财务管理公司限财务制度 目录 01、财务部会计岗位轮换制度 (1) 02、财务部会计工作交接制度 (2) 03、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4) 04、电算化管理制度 (10)

财务部会计岗位轮换制度 1.目的 为了培养和锻炼会计人员全面熟悉业务,丰富工作经验,加强队伍廉政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会计岗位人员。 3. 管理规定 3.1原则和内容。 坚持会计岗位轮换不相容职务的原则,要求实行职务分管、职务轮换、内部稽核。内容包括: (1)授权与执行职务分开。 (2)执行与审查职务分开。 (3)保管与记账职务分开。 (4)保管与核对职务分开。 (5)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 3.2轮换方式与轮换时间。 会计人员岗位轮换方式有整个岗位轮换和岗位部分工作轮换。每 2 年轮换一次,个别岗位轮换时间视具体情况而定。 3.3轮换办法 轮换办法由财务部拿出意见,报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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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会计工作交接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持会计工作的连续性、正确性和合法性,使会计核算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根据财政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情形 1.会计人员在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没有办清交接手续 不得调动或离职。 2.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代理的,财务负责人或单 位负责人须指定专人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3.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时,应当与接替或代理人员 办理交接手续。 4.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手续的,经单位负责人批 准,可由移交人委托他人代办交接,但委托人应当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 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办理会计工作交接的基本程序 1、准备工作。 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3)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5)财务负责人移交时,应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的财务收支和会计人 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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