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融资模式及其与其他融资方式(BOT、ABS、TOT)的比较
BOT、PPP 与ABS 三种融资模式的比较探析

BOT、PPP 与ABS 三种融资模式的比较探析【摘要】项目融资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模式已被世界各国广泛运用于大型基础建设项目领域。
BOT、PPP 与ABS 作为项目融资中的三种具体融资模式,在基础建设领域发展良好且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对这三种融资模式做一简要介绍并分析它们之间的区别。
一、三种融资模式的概念及实质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项目的特许权转移,是由一国财团或投资人作为项目的发起人从一国政府或所属机构获得基础项目的建设运营权,由其独立或联合其他方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融资、设计、建造和运营,整个特许期内项目公司通过项目的运营来获得利润,并以此利润来偿还债务,特许期满时,将整个项目无偿或以极少的名义价格转交给东道国政府的一种融资模式。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共政府部门和民营企业合作模式,是由政府部门或地方政府通过政府采购形式与中标单位组成的特殊目的公司签订特许合同(特殊目的公司一般由中标的建筑公司、服务经营公司或对项目进行投资的第三方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由特殊目的公司负责筹资、建设及经营的一种融资模式。
ABS(Asset—Backed—Securitization),即资产证券化,是指以目标项目所拥有的资产为基础,以该项目资产的未来收益为保证,通过在国际资本市场发行高档债券等金融产品来筹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证券融资方式。
从实质讲,BOT 与PPP 均为狭义的项目融资,即采取的是有限追索形式;ABS 的实质是通过特有的提高信用等级的方式,使原来信用等级较低的项目照样可以进入高档市场,利用证券市场信用等级高、券安全性和流动性好、债券利率低的特点,大幅度降低发行债券筹集资金的成本。
二、三种融资模式的功能及特征(一)BOT模式的功能及特点BOT 模式集融资、建设、运营与转让为一体,是债权与股权相混合的一种产权结合形式,具有融资、建设、经营和移交等功能。
全面解析BOT、BT、TOT、TBT和PPP投融资模式

全面解析BOT、BT、TOT、TBT和PPP投融资模式在基础设施领域和公共服务领域,各种形式的投融资模式得到广泛应用。
其中BOT、BT、TOT、TBT和PPP是最为常见的几种模式,本文将对这几种模式进行全面解析。
BOT模式BOT模式指的是建造、运营、转让模式。
它是BOT协议的简称。
BOT模式在我国的应用最早出现在经济特区和海外开发区,之后也广泛应用到公路、水库、电厂、燃气、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该模式的主要特点如下:•项目建设、运营、转让实现分担,资金投入和(或)获得收益时间不一致;•政府和企业都参与其中,共同承担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风险;•融资和投资主要由其它资本市场融资,流动性强、风险小;•因公共服务经济价值大,政府对其建设和运营有严格的管理规定。
BT模式BT模式指的是建造、转让模式,是Build Transfer的简称。
建设者将基础设施建成后,把其权益出售给政府或政府指定的公司。
BT模式的主要特点如下:•由建设者负责用自有资金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全部或部分权益转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公司;•企业在建设期利用项目收益进行还本和盈利;•政府在完成后长期持有基础设施的使用权,提供公共服务并管理运营。
TOT模式TOT模式是Transfer Operating Transfer的简称,又称为“过桥模式”。
该模式的主要特点如下:•投资者或建设者建设项目,一段时间后转移项目所有权及经营权给政府;•投资者或者建设者在短期内通过运营和收益回收建设资金;•政府在一定期限内自行运营及维修,并提供公共服务;•一定时间段后,政府可以选择再次招标运营权。
TBT模式TBT模式是Trust, Build, Transfer的简称,特点是建议投资公司或机构建议设立基金,以投资平台的形式建设基础设施。
该模式的主要特点如下:•通过基金投资的方式,设施资本和银行贷款的债务分离;•拥有丰富的融资工具和风险管理经验;•可以吸引不同类型的投资者投资;•政府仅承担市场风险和政策风险。
BOT TOT PPP三者的区别

BOT TOT PPP三者的区别1、含义不同:BOT(Bulid-Operate-Transfer)即建造-运营-移交方式。
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即转让-经营-转让模式。
PPP融资模式主要应用于基础设施等公共项目。
2、特点不同:BOT最大的特点就是将基础设施的经营权有期限的抵押以获得项目融资,或者说是基础设施国有项目民营化。
在这种模式下,首先由项目发起人通过投标从委托人手中获取对某个项目的特许权,随后组成项目公司并负责进行项目的融资,组织项目的建设,管理项目的运营。
在特许期内通过对项目的开发运营以及当地政府给予的其他优惠来回收资金以还贷,并取得合理的利润。
特许期结束后,应将项目无偿地移交给政府。
在BOT模式下,投资者一般要求政府保证其最低收益率,一旦在特许期内无法达到该标准,政府应给予特别补偿。
而PPP是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模式。
PPP融资是以项目为主体的融资活动,是项目融资的一种实现形式,主要根据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政府扶持的力度而不是项目投资人或发起人的资信来安排融资。
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和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是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项目公司的资产和政府给予的有限承诺是贷款的安全保障。
tot则是在这种模式下,首先私营企业用私人资本或资金购买某项资产的全部或部分产权或经营权,然后,购买者对项目进行开发和建设,在约定的时间内通过对项目经营收回全部投资并取得合理的回报,特许期结束后,将所得到的产权或经营权无偿移交给原所有人。
BOT项目中的风险BOT项目投资大,期限长,且条件差异较大,常常无先例可循,所以BOT的风险较大。
风险的规避和分担也就成为BOT项目的重要内容。
BOT项目整个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有五种类型:政治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融资风险和不可抵抗的外力风险。
PPP、BOT、BT、TOT、TBT五大投融资模式解析

PPP、BOT、BT、TOT、TBT五大投融资模式解析一般情况下,PPP模式是公私合营各种模式的统称。
此处是作为一种独立而具体的模式。
就此而言,PPP 融资模式主要应用于基础设施等公共项目。
首先,政府针对具体项目特许新建一家项目公司,并对其提供扶持措施,然后,项目公司负责进行项目的融资和建设,融资来源包括项目资本金和贷款;项目建成后,由政府特许企业进行项目的开发和运营,而贷款人除了可以获得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外,还可获得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
20世纪90年代后,一种崭新的融资模式-PPP模式(Public-Private-Par tnership,即“公共部门-私人企业-合作”的模式)在西方特别是欧洲流行起来,在公共基础设施领域,尤其是在大型、一次性的项目,如公路、铁路、地铁等的建设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PPP模式是一种优化的项目融资与实施模式,以各参与方的“双赢”或“多赢”作为合作的基本理念,其典型的结构为:政府部门或地方政府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与中标单位组建的特殊目的公司签定特许合同(特殊目的公司一般是由中标的建筑公司、服务经营公司或对项目进行投资的第三方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由特殊目的公司负责筹资、建设及经营。
政府通常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成一个直接协议,这个协议不是对项目进行担保的协议,而是一个向借贷机构承诺将按与特殊目的公司签定的合同支付有关费用的协定,这个协议使特殊目的公司能比较顺利地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
采用这种融资形式的实质是:政府通过给予私营公司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及有效运营。
PP P模式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第一,PPP是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模式。
PPP融资是以项目为主体的融资活动,是项目融资的一种实现形式,主要根据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政府扶持的力度而不是项目投资人或发起人的资信来安排融资。
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和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是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项目公司的资产和政府给予的有限承诺是贷款的安全保障。
如何区分PPP、BOT、BT、TOT、TBT模式

如何区分PPP、BOT、BT、TOT、TBT模式什么叫BOT、BT、TOT、TBT和PPP投融资模式1BOT 即建造-运营-移交方式这种方式最大的特点就是将基础设施的经营权有期限的抵押以获得项目融资,或者说是基础设施国有项目民营化。
在这种模式下,首先由项目发起人通过投标从委托人手中获取对某个项目的特许权,随后组成项目公司并负责进行项目的融资,组织项目的建设,管理项目的运营,在特许期内通过对项目的开发运营以及当地政府给予的其他优惠来回收资金以还贷,并取得合理的利润。
特许期结束后,应将项目无偿地移交给政府。
在BOT模式下,投资者一般要求政府保证其最低收益率,一旦在特许期内无法达到该标准,政府应给予特别补偿。
2BT(Build Transfer)即建设-移交3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即转让-经营-转让模式4TBT模式TBT就是将TOT与BOT融资方式组合起来,以BOT为主的一种融资模式。
在TBT 模式中,TOT的实施是辅助性的,采用它主要是为了促成BOT.TBT的实施过程如下:政府通过招标将已经运营一段时间的项目和未来若干年的经营权无偿转让给投资人;投资人负责组建项目公司去建设和经营待建项目;项目建成开始经营后,政府从BOT项目公司获得与项目经营权等值的收益;按照TOT和BOT协议,投资人相继将项目经营权归还给政府。
实质上,是政府将一个已建项目和一个待建项目打包处理,获得一个逐年增加的协议收入(来自待建项目),最终收回待建项目的所有权益。
5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模式许企业进行项目的开发和运营,而贷款人除了可以获得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外,还可获得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
BOT、BT、TOT、TBT和PPP投融资模式详解PPP20世纪90年代后,一种崭新的融资模式——PPP模式在西方特别是欧洲流行起来,在公共基础设施领域,尤其是在大型、一次性的项目,如公路、铁路、地铁等的建设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在融资领域中PPP、BOT、BT、TOT都是什么意思?

在融资领域中PPP、BOT、BT、TOT都是什么意思?1. PPP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又称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运作模式。
主要特点有:政府对项目中后期建设管理运营过程参与更深,企业对项目的前期科研、立项等阶段参与更深。
政府和企业都是全程参与,双方合作的时间更长,信息也更对称。
主要优势有:由于形成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伙伴合作关系,政府的财政支出更少,企业的投资风险更小。
2. BOT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
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
政府提供企业有限期限的“特许权”,准许企业建设、经营,期满后无偿移交政府。
是指政府部门就某个基础设施项目与私人企业签订特许权协议,授予签约方的私人企业来承担该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维护,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
政府对这一基础设施有监督权,调控权,特许期满,签约方的私人企业将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部门。
3. BTBT(Build-Transfer)即建设—移交。
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非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
BT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种变换形式,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公司总承包,融资、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业主向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的过程。
采用BT 模式筹集建设资金成了项目融资的一种新模式。
4. TOT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即移交—经营—移交。
TOT方式是国际上较为流行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
通常指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将建设好的项目的一定期限的产权或经营权,有偿转让给投资人,由其进行运营管理;投资人在约定的期限内通过经营收回全部投资并得到合理的回报,双方合约期满之后,投资人再将该项目交还政府部门或原企业的一种融资方式。
bot、bt、tot、tbt和ppp五大投融资模式全解析

BOT、BT、TOT、TBT和PPP五大投融资模式全解析▍政府市政建设中引进社会资本的模式比较▍什么叫BOT、BT、TOT、TBT和PPP投融资模式1、BOT(Bulid-Operate-Transfer)即建造-运营-移交方式BOT模式最大的特点就是将基础设施的经营权有期限的抵押以获得项目融资,或者说是基础设施国有项目民营化。
在这种模式下,首先由项目发起人通过投标从委托人手中获取对某个项目的特许权,随后组成项目公司并负责进行项目的融资,组织项目的建设,管理项目的运营,在特许期内通过对项目的开发运营以及当地ZF给予的其他优惠来回收资金以还贷,并取得合理的利润。
特许期结束后,应将项目无偿地移交给ZF。
在BOT模式下,投资者一般要求ZF保证其最低收益率,一旦在特许期内无法达到该标准,ZF应给予特别补偿。
2、BT(Build Transfer)即建设-移交BT融资模式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领域中采用的一种投资建设模式,系指根据项目发起人通过与投资者签订合同,由投资者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并在规定时限内将竣工后的项目移交项目发起人,项目发起人根据事先签订的回购协议分期向投资者支付项目总投资及确定的回报。
3、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即转让-经营-转让模式TOT融资模式是一种通过出售现有资产以获得增量资金进行新建项目融资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在这种模式下,首先私营企业用私人资本或资金购买某项资产的全部或部分产权或经营权,然后,购买者对项目进行开发和建设,在约定的时间内通过对项目经营收回全部投资并取得合理的回报,特许期结束后,将所得到的产权或经营权无偿移交给原所有人。
4、TBT模式TBT模式就是将TOT与BOT融资方式组合起来,以BOT为主的一种融资模式。
在TBT模式中,TOT的实施是辅助性的,采用它主要是为了促成BOT.TBT的实施过程如下:ZF通过招标将已经运营一段时间的项目和未来若干年的经营权无偿转让给投资人;投资人负责组建项目公司去建设和经营待建项目;项目建成开始经营后,ZF从BOT项目公司获得与项目经营权等值的收益;按照TOT和BOT协议,投资人相继将项目经营权归还给ZF。
BOT、BT、TOT、TBT和PPP五大投融资模式全解析

BOT、BT、TOT、TBT和PPP五大投融资模式全解析一、政府市政建设中引进社会资本的模式比较政府市政建设中引进社会资本的模式比较二、什么叫BOT、BT、TOT、TBT和PPP投融资模式1、BOT(Bulid-Operate-Transfer)即建造-运营-移交方式BOT模式最大的特点就是将基础设施的经营权有期限的抵押以获得项目融资,或者说是基础设施国有项目民营化。
在这种模式下,首先由项目发起人通过投标从委托人手中获取对某个项目的特许权,随后组成项目公司并负责进行项目的融资,组织项目的建设,管理项目的运营,在特许期内通过对项目的开发运营以及当地ZF给予的其他优惠来回收资金以还贷,并取得合理的利润。
特许期结束后,应将项目无偿地移交给ZF。
在BOT模式下,投资者一般要求ZF保证其最低收益率,一旦在特许期内无法达到该标准,ZF应给予特别补偿。
BOT融资模式2、BT(Build Transfer)即建设-移交BT融资模式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领域中采用的一种投资建设模式,系指根据项目发起人通过与投资者签订合同,由投资者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并在规定时限内将竣工后的项目移交项目发起人,项目发起人根据事先签订的回购协议分期向投资者支付项目总投资及确定的回报。
BT融资模式3、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即转让-经营-转让模式TOT融资模式是一种通过出售现有资产以获得增量资金进行新建项目融资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在这种模式下,首先私营企业用私人资本或资金购买某项资产的全部或部分产权或经营权,然后,购买者对项目进行开发和建设,在约定的时间内通过对项目经营收回全部投资并取得合理的回报,特许期结束后,将所得到的产权或经营权无偿移交给原所有人。
TOT融资模式4、TBT模式TBT模式就是将TOT与BOT融资方式组合起来,以BOT为主的一种融资模式。
在TBT模式中,TOT的实施是辅助性的,采用它主要是为了促成BOT.TBT的实施过程如下:ZF通过招标将已经运营一段时间的项目和未来若干年的经营权无偿转让给投资人;投资人负责组建项目公司去建设和经营待建项目;项目建成开始经营后,ZF从BOT项目公司获得与项目经营权等值的收益;按照TOT和BOT协议,投资人相继将项目经营权归还给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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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融资模式及其与其他融资方式的比较
这里重点介绍PPP融资模式及其与其他融资模式如BOT、ABS、TOT的比较。
一、PPP的基本概念
PPP(Private-Public Partnership)即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是指政府、营利性企业和非营利性企业以某个项目为基础而形成的相互合作关系的模式。
通过这种合作模式,合作各方可以得到比单独行动更有利的结果。
合作各方参与某个项目时,政府并不是把项目的责任全部转移给私人企业,而是由参与合作的各方共同承担责任和融资风险。
PPP是一个完整的项目融资概念,其最原始的形式是在1985-1990年备受关注的BOT模式。
较早的、比较正式的PPP模式出现在1992年英国保守党政府提出的“私人融资计划”(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PFI)中。
当时,PFI模式大多用于运输部门的建设(在英国曾高达85%)。
但是现在,作为PFI的后继者,PPP被广泛运用于各种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
确切地说,PPP不是一种固定的模式,而是一系列可能的选择,如服务或者管理合同、计划-建设,计划-建设-运营,等等。
这些不同的形式具有一些共同之处:(1)希望转移更多的风险到私人部门;(2)提高工程项目的成本利用效率;(3)提高对社区使用者的收费效率和水平。
二、PPP模式的结构特点
PPP模式的组织形式非常复杂,既可能包括营利性企业、私人非营利性组织,同时还可能有公共非营利性组织(如政府)。
合作各方之间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利益和责任的分歧。
只有政府与私人企业形成相互合作的机制,才能使合作各方的分歧模糊化,在求同存异的前提下,完成项目目标。
PPP模式的基本结构是,政府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与特殊目标公司签订特许合同(特殊目标公司一般是由中标的建筑公司、服务经营公司或对项目进行投资的第三方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由特殊目标公司负责筹资、建设及经营。
政府通常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成一个直接协议,这个协议不是对项目进行担保,而是向借贷机构承诺将按与特殊目标公司签订的合同支付有关费用。
这个协议使特殊目标公司能比较顺利地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
由于协议内容的不同,PPP的实施形式也有很多。
一种极端形式是,私人部门提供几乎所有的资金,承担工程带来的主要风险,如建筑成本风险、延期风险以及由项目收益率的下降和比预期更高的运营成本所带来的风险。
另一种极端形式是,私人部门只是设计建设一个被许多参数限定好了的项目,并且只对其中某一固定的收入进行运营。
较为普遍的情况是,私人承包商承担设计建设的风险以及延期风险,但是政府承诺的收益足以弥补工程的竞价成本和运营成本。
PPP模式不同于传统的承包做法。
后者是让私人部门来运营一个曾经为公共部门运营的项目。
在这种情况下,私人部门没有提供任何资本,也没有任何责任和控制权的转移。
PPP也不同于完全的私有化,在私有化的情况下,除去一些必要的规制外,是不需要政府的,或者政府在项目中的重要性应该是最小化的。
而在大多数的PPP项目中,政府一般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在过去的20年里,所有的工业国家都面临着对公共服务需求的增长和巨大的财政压力。
虽然政府财政资金的缺乏是PPP模式出现的主要原因,但是PPP不仅意味着从私人部门融资。
PPP最主要的目的是为纳税人实现“货币的价值”(Value For Money)(物有所值),或者说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PPP能够通过许多途径来使纳税人的“货币”更有价值:(1)私人部门在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一个项目时通常更有效率,能够按时按质完成,并且更容易创新;(2)伙伴关系能够使私人部门和公共部门各司所长;(3)私人部门合作者通常会关联到经济中的相关项目,从而实现规模经济效应;(4)能够使项目准确地为公众提供其真正所需要的服务;(5)由于投入了资金,私人参与者保证项目在经济上的有效性,而政府则为保证公众利益而服务。
风险分担是PPP的一个突出特点。
经验表明,合适的风险分摊对于一个项目的成功至关重要。
PPP关于风险分担的理念是不断变化的。
在英国早期的PFI阶段,强调的是将风险全部转移到私人部门。
但是通过一段时间的实践,人们发现让各方面承担其所能承担的最优风险将会更有利于项目的发展。
PPP的风险分担理念解决了传统公共部门建设不能处理好项目风险的问题。
简而言之,PPP模式的最大特点是:将私人部门引入公共领域,从而提高了公共设施服务的效率和效益,避免了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超额投资、工期拖延、服务质量差等弊端。
同时,项目建设与经营的部分风险由特
殊目标公司承担,分散了政府的投资风险。
适当有组织的PPP还能够使政府得到更好的财政控制。
利用私营合作者所拥有的专门技能,通过PPP项目,公众可以得到设计得更好的公共基础设施。
另外,从宏观的角度看,PPP通过让私人部门在传统的政府领域发挥比原来更为重要的角色,刺激了经济活动。
PPP也使得在一个市场中获得的经验和技巧能够为其他市场所共享,提高了市场的运作效率,为经济的长期发展提供了动力。
三、BOT与PPP的比较
与PPP模式相比,BOT项目融资模式很早就为国人所熟知了,在我国也有不少成功运用的例子。
PPP是在BOT理念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而衍生出来的。
BOT的基本模式是政府为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提供一种特许权协议作为融资基础,由本国或外国公司作为投资者和经营者安排融资、承担风险、建设项目,并在有限的时间内经营项目并获得合理的回报,最后根据协议将项目归还给政府。
了解这二者之间的异同,有利于深化对PPP模式的认识。
(一)BOT与PPP的共同点
1、这两种融资模式的当事人都包括融资人、出资人、担保人。
融资人是指为开发、建设和经营某项工程而专门成立的经济实体,如项目公司。
出资人是指为该项目提供直接或间接融资的政府、企业、个人或银团组织等。
担保人是指为项目融资人提供融资担保的组织或个人,也可以是政府。
2、两种模式都是通过签订特许权协议使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发生契约关系的。
一般情况下,政府通过签订特许权协议,由私人企业建设、经营、维护和管理,并由私人企业负责成立的项目公司作为特许权人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偿还义务。
3、两种模式都以项目运营的盈利偿还债务并获得投资回报,一般都以项目本身的资产作担保抵押。
(二)BOT与PPP的区别
1、组织机构设置不同
以BOT模式参与项目的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之间是以等级关系发生相互作用的。
在组织机构中没有一个相互协调的机制,不同角色的参与各方都有各自的利益目标——自身利益最大化,这使得他们之间很容易产生利益冲突。
根据信息经济学原理,由于BOT模式缺乏协调机制,参与各方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
博弈各方在各自利益最大化的驱使下,最终达到“纳什均衡”,其中一方利益达到最大化是以牺牲其它参与方的利益为代价的,其社会总收益不是最大的。
PPP模式是一个完整的项目融资概念,但不是对项目融资的彻底更改,而是对项目生命周期过程中的组织机构设置提出了一个新的模型。
它是政府、赢利性企业和非赢利性企业基于某个项目而形成的以“双赢”或“多赢”为理念的相互合作形式,参与各方可以达到与预期单独行动相比更为有利的结果(比较优势)。
在组织机构中,参与各方虽然没有达到自身理想的最大利益,但总收益却是最大的,实现了“帕累托”最优,即社会效益最大化,这显然更符合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宗旨。
综上所述,PPP模式是建立在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之间相互合作和交流的基础之上的“共赢”,避免了BOT模式由于缺乏相互沟通协调而造成的项目前期工作周期过长的问题,也解决了项目全部风险由私人企业承担而造成的融资困难问题,公共部门、私人企业合作各方可以达到互利的长期目标,实现共赢,能创造更多的社会效益,更好地为社会和公众服务。
2、运行程序不同
BOT模式运行程序包括:招投标、成立项目公司、项目融资、项目建设、项目运营管理、项目移交等环节。
而PPP模式运行程序包括:选择项目合作公司、确立项目、成立项目公司、招投标和项目融资、项目建设、项目运行管理等环节。
从运行程序的角度来看,两种模式的不同之处主要在项目前期。
PPP模式中私人企业从项目论证阶段就开始参与项目,而BOT模式则是从项目招标阶段才开始参与项目。
另外更重要的是在PPP模式中,政府始终参入其中,而在BOT模式中,在特许协议签订之后,政府对项目的影响力通常较弱。
(改变:政府全程参与项目;私人:前期论证就参与项目)
四、其他融资方式:TOT、ABS
(一)TOT融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