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扬尘控制规范
扬尘控制实施细则

扬尘控制实施细则一、总则1、为了有效控制扬尘污染,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2、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的防治与管理。
3、扬尘污染防治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科学管理的原则。
二、防治措施1、建设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应当采取下列措施:(1)建设单位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制定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并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墙,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3)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喷淋设施,运输车辆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工地,并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运输;(4)运输建筑废弃物、渣土的车辆应当密闭,不得超载、超高,不得沿途遗撒、泄漏物料,并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运输。
2、城镇道路保洁作业扬尘防治应当采取下列措施:(1)城市道路保洁作业应当按照规定清扫路面,采用低尘清扫车等清洁车辆进行保洁作业,防止扬尘污染;(2)城市道路保洁作业时应当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开交通高峰时段,避免对交通造成影响;(3)城市道路保洁不得使用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清扫车辆和清扫设备;(4)城市道路保洁作业时应当规范使用清洁剂等化学物品,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3、物料堆场扬尘防治应当采取下列措施:(1)物料堆场应当按照规范进行建设和堆放,并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2)物料堆场应当设置围挡墙或者硬质密闭围挡,并采取覆盖、喷淋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3)物料装卸作业时,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4)物料堆场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物料运输和装卸,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4、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扬尘防治应当采取下列措施:(1)工业企业物料堆场应当按照规范进行建设和堆放,并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2)工业企业物料堆场应当设置围挡墙或者硬质密闭围挡,并采取覆盖、喷淋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3)工业企业物料堆场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物料运输和装卸,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住建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与监测技术规程

住建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与监测技术规程一、引言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扬尘是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
扬尘污染不仅影响了施工工人的健康,还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住建部发布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与监测技术规程》,旨在规范施工现场的扬尘防治工作。
本文将围绕该规程展开讨论,探讨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与监测技术规程的内容和意义。
二、扬尘污染现状扬尘污染是指由于施工现场的土壤运输、搅拌、装卸等作业产生的颗粒物扬尘,在空气中停留时间较长,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一种环境污染。
据统计,我国每年由于扬尘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数十亿。
扬尘污染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环境问题。
三、扬尘防治技术要求1.水雾降尘技术对于施工现场产生的扬尘,可以采用水雾降尘技术进行控制。
在住建部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与监测技术规程》中明确规定了水雾降尘的技术要求,包括使用水雾喷洒设备、控制水雾颗粒大小等方面的要求。
2.覆盖和封闭措施在施工现场,可以采用覆盖和封闭措施来减少扬尘的产生。
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堆放、砂浆搅拌等作业可以采取覆盖措施,减少扬尘的扩散。
3.机械除尘设备为了有效控制施工现场的扬尘,可以安装机械除尘设备进行粉尘的收集和处理。
这些设备可以有效地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保障施工现场的空气质量。
四、扬尘监测技术要求除了对扬尘防治技术进行规范外,住建部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与监测技术规程》还对扬尘监测技术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监测技术要求包括监测点的设置、监测参数的选择、监测仪器的使用等方面的内容。
五、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与监测技术规程》的理解作为文章写手,我个人认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与监测技术规程》的发布将有助于规范施工现场的扬尘防治工作。
通过规范施工现场的扬尘防治和监测,可以有效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保障施工工人的健康,并促进建设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六、总结通过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与监测技术规程》的深度解读,我们了解到了扬尘污染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所造成的危害,以及应对扬尘污染的技术要求和监测要求。
2024.9.24-房建扬尘治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扬尘治理监理细则Xxxxxxxxxxxxx工程编制人:审批人:Xxxxxxxxxx监理有限公司Xxxx年xxx月xxx日一、专业工程特点:1、本项目绿色文明工地标准:一级。
2、本治理工程特点:环境气候影响、本工程从基础到装饰、总体工程如不规范操作、材料的进出、自然环境因素等均会造成扬尘污染,因此施工中的扬尘污染将会直接危害职工和居民的身心健康,造成环境污染。
因此实施施工扬尘控制,保护环境,形成文明施工特别是扬尘治理自律主控的常态化机制,成为我们施工中的主要管理内容。
3、施工现场主要扬尘污染源辨识:土壤风沙尘、道路扬尘、施工扬尘、堆场扬尘、建构筑物拆除扬尘。
4、建设工程绿色文明工地标准要求二. 治理的基本依据(1)国家建设部有关建设及建设监理的政策、法规;(2)市建主管部门有关建设和建设监理的政策、法规;(3)本工程工程建设监理合同;(4)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5)由业主提供的本工程的施工图纸,地勘报告及其他文件;(6)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7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三、扬尘治理监理工作的主要流程四、扬尘治理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4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和目标值 4.1扬尘治理控制要点: 4.1.1工地围墙及大门封闭控制 4.1.2现场的场内硬化及排水网络设置4.1.3现场材料进出扬尘控制、堆放、地面覆盖、绿化<-*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环境保护措施扬尘防治 专项方案和应急预案4.1.4基础施工阶段(土方)扬尘控制4.1.5现场保洁及洒水4.1.6预拌混凝土、砂浆的使用4.1.7主体施工阶段即结构楼层施工扬尘控制4.1.8灰土和无明拌合扬尘控制4.1.9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使用扬尘控制4.1.10场内垃圾清运、处理4.1.11生活垃圾处理4.1.12工地脚手架施工扬尘控制4.1.13木工加工间、保温材料搅拌间管理4.1.14装饰施工阶段扬尘控制4.2扬尘治理设施控制要点:4.2.1现场冲洗设备设置及完好4.2.2喷淋系统设备设置及完好4.2.3固定或移动水炮设备设置及完好4.2.4水源(水池)供水管网系统设置及完好4.3监测数据控制要点4.3.1视频监控系统设置4.3.2数据监测设备(如有)4.3.3监测数据结果的采集及分析4.4目标值4.4.1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4.4.2无市民重大投诉4.4.3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4.4.4上级部门检查验收达标5 .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5.1监理工作的方法监理机构通过各阶段对现场的巡视、监督、检查,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口头整改通知,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责令施工单位及时整改,问题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工,对于拒不整改的,及时向业主和有关部门报告。
住建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与监测技术规程

住建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与监测技术规程
摘要:
一、背景介绍
- 住建部发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与监测技术规程
- 针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问题,制定相应的防治与监测措施
二、规程内容概述
- 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的原则和要求
- 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方法
- 扬尘监测技术规范和设备要求
- 数据记录和报告制度
三、规程实施意义
- 提高施工现场环境质量
- 保障工人和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
- 促进绿色建筑施工和可持续发展
正文: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环境问题日益受到重视。
其中,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问题不仅影响城市空气质量,还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
为此,我国住建部发布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与监测技术规程》,旨在规范施工现场的扬尘防治与监测工作,提高环境质量。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与监测技术规程》详细规定了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的原则和要求,以及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方法。
在施工现场,应采取有效
的措施降低扬尘污染,如:合理规划施工现场、保持场地清洁、使用环保建筑材料、设置绿化带等。
同时,规程还明确了扬尘监测技术规范和设备要求,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此外,《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与监测技术规程》还强调数据记录和报告制度的重要性。
施工现场应如实记录扬尘监测数据,定期向有关部门报告,以便监管部门及时了解扬尘污染状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总之,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与监测技术规程》有助于提高施工现场环境质量,保障工人和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促进绿色建筑施工和可持续发展。
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法律要求

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法律要求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成为了一个令人担忧的问题。
为了保护环境和居民的身体健康,各地都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要求建筑工地采取相应措施来防治扬尘污染。
本文将介绍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法律要求。
一、环保部关于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的规定根据环保部发布的《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建筑工地应当在施工现场周边建立有效的防护设施,避免扬尘污染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具体要求如下:1. 施工现场周边应当设立围挡,对周边的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进行有效屏蔽。
2. 必要时,应当进行水雾降尘,采取喷洒水雾的方法降低扬尘。
3. 对于疏导施工所产生的扬尘,应当采取挡土墙、喷淋降尘等措施进行防护。
4. 施工现场应当配备扬尘污染防治设施,定期对这些设施进行清洗和维护。
二、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法律要求除了环保部的相关规定外,我国还有其他一些法律法规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进行了规定。
其中包括:1.《建筑施工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建筑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扬尘污染,严禁直接排放或者无组织排放扬尘。
2.《大气污染防治法》:对于造成大气污染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建筑工地扬尘污染也属于大气污染的范畴,相关责任单位将会受到罚款等处罚。
3.《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建筑工地在施工过程中将扬尘污染降到最低限度,保护周边的居民免受污染。
三、扬尘污染防治的推动与实施为了促进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各地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举措。
包括:1. 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作。
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2. 加强执法力度,对于违反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提高违法成本,形成压力,促使建筑施工单位重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3. 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
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到扬尘污染防治中,共同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建设工程扬尘控制规范

目次1 总则 ....................................................... ()12 术语........................................................ ()23 监督与管理........................................... ()44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 ......................... ()6 4.1 现场管理......................................... ()64.2 现场要求......................................... ()75 拆除工程扬尘污染防治 ....................... ( )11 5.1 普通规定 .......................................... ( )115.2 拆除作业要求................................... ( )126 土石方工程扬尘污染防治.................... ( )14 6.1 普通规定 .......................................... ( )14 6.2 土石方作业要求 ............................... ( )16 附录本规范用词说明.......................................... ( )191 总则1.0.1 为有效防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提高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文明管理水平,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合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造和市政基础设施及各类房屋拆除、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
工程现场扬尘治理制度
工程现场扬尘治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工程现场的扬尘治理工作,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监理、施工的单位和个人。
3.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扬尘治理责任制,明确各级职责,确保扬尘治理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二、组织机构与责任1. 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扬尘治理领导小组,负责扬尘治理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 施工现场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环保监督员,负责日常的扬尘治理监督检查工作。
3. 各参建单位应配合施工单位做好扬尘治理工作,共同维护施工现场环境。
三、扬尘治理措施(一)围挡设置1. 施工现场周边必须设置不低于2.5米的密闭围挡,围挡材料应坚固、稳定、清洁。
2. 围挡应定期清洗,保持整洁,防止扬尘污染。
(二)覆盖与遮挡1. 堆放的建筑材料应进行全覆盖,防止风吹日晒导致扬尘。
2. 施工现场裸露地面应采取绿化、固化或覆盖等措施,减少扬尘产生。
(三)湿法作业1. 在干燥天气条件下,应采用洒水、喷雾等方式增加空气湿度,抑制扬尘。
2. 土方作业、拆迁作业等易产生大量扬尘的工序应优先采用湿法作业。
(四)车辆冲洗1. 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洗车设施,确保所有出场车辆轮胎、车身清洗干净,不带泥上路。
2. 对于运输散装物料的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防止物料沿途散落。
(五)垃圾清理1. 施工现场应及时清理垃圾和废弃物,保持现场干净整洁。
2. 废弃物应按分类收集,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理。
四、监督检查与考核1.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扬尘治理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3. 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施工单位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各参建单位和个人。
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要点和控制措施
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要点和控制措施一、控制目的:随时保持施工现场及道路清洁;;二、控制要点1、项目部健全和落实控制扬尘的管理,关键在于落实;2、及时划拨使用专款,落实控制扬尘的经费;3、按要求进行清运和堆放工地清扫出的垃圾;4、土方进出工地时,在洗车池将车辆的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并做好遮蔽、清洁工作;5、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尘埃的物料,采取围栏、遮盖等措施防尘;6、工地上木工机械等易产生粉尘的设备安置在相对封闭的操作棚内,产生的木屑、废料等及时清理;7、工地在清扫时,适当洒水或采取其它防尘、吸尘措施;三、控制措施1、本工程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环境保护责任制,建立和健全有建设方、监理方、施工单位三方各分包、劳务队伍全体参与的控制扬尘领导小组和管理网络;2、由建设单位落实控制扬尘的经费,本施工单位保证扬尘控制经费专款专用;3、本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项目部有关职能科室审阅签字,项目部盖章确认后,由本公司总工程师及职能科室负责人审批和签字,并盖章确认后,报监理备案;可以不要4、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及制度,并做好分阶段作业扬尘控制台账;5、项目部扬尘控制措施和承诺的内容在工地四周醒目处进行公示;6、指定安全文明施工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的管理工作,并建立扬尘控制档案,工作、实施方案、会议记录、宣传等;7、对参加本工程施工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保护环境、控制扬尘知识及重要性等有关方面的教育和宣传;8、对控制扬尘工作的职责进行分解落实即:项目经理→现场施工负责人→现场扬尘负责人→各施工作业组组长→各专业分包队伍、劳务分包队伍、作业班组负责人→工人,使本工地的扬尘控制制度做到层层落实,控制到位;9、本施工现场四周的围墙采用红砖基础,钢板围挡,总高度>米,防止扬尘,并在围挡上书写环境保护等宣传标语;10、临街及临居民小区作业面用绿色密目安全网进行全封闭处理;11、施工场地已经进行了地面的硬化处理,因施工需要没有硬化的地方用绿网覆盖或其它措施,使泥土不裸露;12、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水泥等易产生尘埃的物料进行封闭式管理,不允许露体堆放,灰土、砂石进行可靠围挡,并用绿色密目网随时进行覆盖;13、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24小时内不能清运出场的,设置临时堆场,堆场周围进行围挡、遮盖、保温等防尘措施;14、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在6m3以上采取密闭清运,施工场地清扫出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采用袋装或密闭清运;15、在工地内如有闲置三个月以上的空地,对裸露地面进行临时或用绿网覆盖;16、运输车辆驶离工地前,必须将车辆的槽帮和车轮用高压水枪设备冲洗干净,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严禁使用压缩空气清理车辆和地面上的泥土;17、施工现场的施工污水、泥浆必须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排放,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清理;18、当清理建筑垃圾或废料时,采用洒水并有吸尘措施,不采用翻竹底笆、板铲拍打、空压机吹尘等会产生扬尘的方法清理;19、工程完工30日内,平整工地场地和周围场地,清除积土、堆物并对裸露地面进行临时绿化或用绿网覆盖;20、从本工程开工至工程完工前,本工程涉及扬尘的施工作业等必须按本方案要求做好防范扬尘控制扬尘措施;21、对违反本方案控制扬尘措施的作业队伍、班组及个人按照公司及项目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人除按有关法律及本公司规定进行处罚外,逐出本工程施工现场,并不得重新录用;22、加大建筑施工噪声的现场监测,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的现场栓查是有效控制施工噪声扰民的根本途径;21、加大建筑施工噪声的现场监测,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的现场检查是有效控制施工噪声扰民的根本途径;针对建筑施工噪声事件集中、位置多变的特点,夜间施工的现象成立了夜间巡逻队加大了夜间检查频次,尤其是在中高考期间,为确保考生有一个良好的复习、考试环境;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从重从快查处,有力地促进了施工单位进行噪声的防治;随着群众对环境意识的提高,环境法律法规的深入人心,建筑施工扰民的信访不断增多;认真查处群众反映的建筑施工噪声扰民事件,也是加强城市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的重要方面;在对待群众投诉问题上,要求施工单位多查处自身的原因,虚心接受群众意见,认真采取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对一些施工单位噪声污染严重,又不采取措施的单位,应根据噪声法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以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22、施工企业积极降低和减少噪声;1、严格控制人为噪声,进入施工现场不得高声叫喊,无故电打棋板、乱吹哨,限制高音喇叭的使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2、凡在人口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时,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一般晚上10点到次日早上6点之间停止强噪声作业;确示特殊情况必须昼夜施工时,尽量采取降低噪声措施并会同建设单位找当地居委会、村委会、或当地居民协调,出示安民告示,求得群众谅解;3、从声源控制噪声就是要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机械的产品噪声标准,并严格执行这些标准,这是防止噪声污染的根本措施;23、建立社会舆论的监督制度;施工场界周围的居民有权在施工前了解施工时可能发生噪声污染的情况,施工单位应当听取当地居民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建立公众参与的监督制度,不但可以调动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且可以增加建筑施工单位做好噪声污染防治的责任和压力;24、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工作机构;25、加大建筑施工噪声防治的宣传力度;在建筑施工噪声管理过程中,应坚持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经常不断地对施工单位进行有关环境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向施工单位传达国家、省、市有关噪声管理的规定,增强施工队伍的环境意识,使他们真正意识到治理噪声所带来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从而在工作中采取一切可能降低噪声的措施,自觉进行噪声治理,将施工噪声污染降低到最低水平;随着我国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各地都在加紧建筑工程的建设,但是建筑施工不能以噪声扰民为代价;除了有关部门要加大力度采取相应的措施外,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法规,采取得力措施保护和改善施工现场环境,尽量减少对施工现场周围环境的影响,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干扰;使整个施工过程在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指导下,严格按施工程序办事,真正做到文明施工;扬尘整治工作机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技术措施为了保护工程施工时的周边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止由于建筑施工造成的作业污染和扰民,保障工地附近居民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我公司将制度一系列具体、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来做好建筑施工现场的不幸保护工作;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是文明施工的具体体现,也是施工现场管理达标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所以必须采取现代化的管理措施来做好这项工作; 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基本内容:一、防止大气污染1.由于工程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较多,必须搭设封闭临时的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装运,严禁随意凌高抛撒垃圾;施工垃圾及时清运,做到当天的垃圾当天清运,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2.水泥等粉细散装材料除搭设全封闭的水泥仓库外,调运时还将采取有效措施,如制作倒水泥用的专用小车等,减少扬尘;3.现场临时的道路定时洒水,防止道路扬尘;施工现场全部采用硬地坪施工;4.施工现场设专人及设备进行保洁,采取洒水降尘措施;二、防止水污染1.在砂浆搅拌作业的地点和排放污水的门口,设置沉淀池,使清洗机械和运输车的废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线;亦可回收用于洒水降尘;2.凡进行现场施工作业产生的污水,本公司通过预先做排水沟的方法来控制污水流向,防止蔓延,并在合理的位置设置沉淀池,经沉淀后方可排入污水管线,施工污水严禁流出工地,污染环境;3.现场存放油料的仓库,全部进行防渗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污染水体;三、防止施工噪声污染1.施工现场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CB12523-90制定降噪的相应制度和措施;。
杭州施工工地扬尘控制标准
杭州施工工地扬尘控制标准在杭州市,施工工地的扬尘控制标准是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控制技术标准》(DB33/T1203-2020)进行规定的。
这份标准自2020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由浙江省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这份技术标准明确了对建设工地、堆场、矿山等扬尘污染主要排放源的扬尘排放管理要求,包括相关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与实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要求。
除了这些,该标准还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施工扬尘控制措施。
例如,当建筑工程停工满1个月未进行建设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对工地内的裸露地面采取硬化、覆盖等防止扬尘污染的措施。
如果建设单位在拆迁完毕后6个月内不能开工建设的,应当对拆迁地块实施临时绿化。
此外,杭州市还明确扬尘控制“8个100%”标准,增加了“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的要求。
同时,针对工地文明施工扬尘管控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出台了杭州市建设工程“控尘十条”,对围挡高度、出入口保洁范围、桶罐封闭、湿法降尘等环节进行了细化。
杭州施工工地扬尘控制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围挡规范:工地四周应设置硬质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
按规定设置三分之一以上公益广告,并保持整洁。
2.场地硬化工地出入口、主要道路、材料堆放和加工场地应硬化,并保持平整,排水畅通。
3.裸土覆盖:非施工作业的裸露地面、空置24小时以上的土方应覆盖或绿化。
易扬尘建筑材料应覆盖。
4.车辆冲洗设施:工地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土方开挖阶段增设车辆自动冲洗装置。
运输车辆冲净且密闭后方可出场。
5.废水沉淀:工地应设置三级沉淀池,地表收集水、深井降水、洗车废水等经沉淀符合相应标准后,方能外排。
6.湿法降尘:土方开挖、现场破拆、切割作业时采取洒水、喷淋、雾炮等降尘措施。
7.监控系统:符合条件的建筑工程安装、运行物联网可视化监控系统和扬尘在线监测系统。
此外,还有一些关于施工现场的具体要求:1.砂浆桶、水泥桶四周及顶部应封闭,并保持清洁。
建筑工程扬尘管控制度
建筑工程扬尘管控制度建筑工程扬尘管控制度的核心目标是通过一系列具体措施,实现施工过程中扬尘排放的最小化。
为实现这一目标,制度应涵盖以下几个方面:一、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是扬尘产生的主要源头,因此,加强现场管理是控制扬尘的关键。
施工现场应设置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并确保围挡完好无损,防止尘土外溢。
施工现场内部应定期清扫,保持地面湿润,减少扬尘的产生。
二、建筑材料堆放所有建筑材料应当规范堆放,尤其是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如水泥、砂石等,应当采取密闭存放或进行覆盖处理,避免风吹日晒导致扬尘。
三、施工作业规范在施工作业中,应采取湿法作业,即在切割、打磨等可能产生大量扬尘的工序中使用水喷雾等方式降尘。
同时,对于施工机械和车辆,应实施严格的泥土带出控制措施,如安装洗车设施,确保出入施工现场的车辆不将泥土带至公共道路。
四、监测与应急响应建立扬尘监测制度,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浓度进行定期检测,一旦发现超标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降尘措施。
五、责任与奖惩机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人的责任,对于扬尘管控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对于违反扬尘管控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确保制度的执行力。
六、培训与宣传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意识和扬尘管控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和操作技能。
同时,通过悬挂标语、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增强全体人员的扬尘管控意识。
七、监督检查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由专人负责对施工现场的扬尘管控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八、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将扬尘管控的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鼓励公众参与到扬尘管控工作中来,共同维护良好的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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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监督与管理 (4)4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 (6)4.1 现场管理 (6)4.2 现场要求 (7)5 拆除工程扬尘污染防治 (11)5.1 一般规定 (11)5.2 拆除作业要求 (12)6 土石方工程扬尘污染防治 (14)6.1 一般规定 (14)6.2 土石方作业要求 (16)附录本规范用词说明 (19)1 总则1.0.1 为有效防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提高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文明管理水平,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及各类房屋拆除、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
1.0.3 本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土石方安全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1.0.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防治与管理,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建设工程扬尘污染dust pollu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范围内及其运输过程中,因施工生产所使用或产生的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等形成的粉尘颗粒物,并对大气环境造成的污染。
2.0.2 建设工程粉尘颗粒物construction project dust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包括加工、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由各种材料及建筑垃圾所产生的能较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其直径大多数为0.1~10um的物料。
2.0.3 扬尘污染防治方案preventing and controlling plan of dust pollution是指根据施工现场生产特点与环境状况,确定的施工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对扬尘污染的防治目标、防治措施、资源落实和行为准则的文件。
2.0.4 机械拆除machinery demolition是指使用镐头机、液压剪切破碎机、起重机等大中型机械对建(构)筑物、建筑构件、市政基础设施等进行解体和破碎的一种施工方法。
2.0.5 人工拆除labour demolition是指采用人力,使用简单的铁锤、风镐、切割器具对建(构)筑物、建筑构件、市政基础设施等进行解体和破碎的一种施工方法。
2.0.6 爆破拆除blasting demolition是指利用炸药的爆炸能量,对建(构)筑物、建筑构件、市政基础设施等进行解体和破碎的一种施工方法。
2.0.7 建筑垃圾construction trash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等以及在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废浆及其它废弃物。
2.0.8 环境保护environmental conservation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活动的总称。
2.0.9 回用水Back to the water指工地污水或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
2.0.10 临时设施temporory facilities施工期间临时搭建、租赁及使用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
2.0.11 施工人员site personnel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活动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包括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参建人员。
3 监督与管理3.0.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设施工现场执行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3.0.2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工程的土石方和建筑垃圾运输中的资格审查、通行路线、消纳场点等过程监督管理。
3.0.3 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工程的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应当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并加强检查;也可以委托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理。
3.0.4 建设单位应落实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的专项费用,并在施工承包发包合同中明确与施工单位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的各自职责。
建设单位必须落实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的专项费用,保障环境保护费和文明施工费及时足额支付(合同中明确规定)3.0.5 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环境保护措施、有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及应急预案。
在防治扬尘污染管理活动中,各施工单位应保证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得到切实有效地实施。
3.0.6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由总包单位负总责,总包单位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工地实行统一协调和管理。
总分包单位必须各司其职,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实行环保扬尘一票否决制,凡被住建城管部门行政处罚的项目,安全评价等级一律降级评价3.0.7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认真对待公众针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反映或投诉,积极采取整改措施,消除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影响。
3.0.8 施工单位应当合理利用资源,采取绿色施工等措施,防止浪费,减少建筑垃圾的产出量。
3.0.9 施工现场应建立扬尘控制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制,应定期检查并记录。
3.0.10 施工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应包括现场扬尘控制的有关内容。
3.0.11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经营性运输资质和建筑垃圾运输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运输单位)运输建筑垃圾。
3.0.12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要求运输单位采用车厢密闭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车辆)装运建筑垃圾,采用密闭式槽罐车装运工程泥浆。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禁止车厢不密闭、车容不整洁的车辆驶出施工现场。
3.0.13 运输单位应制订建筑垃圾车辆管理制度,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保持车况完好、车容整洁;加强对驾驶员规范运输作业的监管。
4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4.1现场管理4.1.1 施工单位应制定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健全机构,制定各级各岗位相关的责任制和相应的考核机制,并将目标责任分解到岗位工作人员。
4.1.2 施工单位应对各级各岗位人员进行扬尘污染防治的教育,提高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意识,并应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的技术措施。
4.1.3 施工单位应按扬尘污染防治方案要求,落实相应的交底手续;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严重扬尘污染源,应进行针对性专项交底。
4.1.4 施工单位应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检查制度,定期对扬尘污染防治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与评估;应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扬尘污染行为或状态进行原因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整改和防范措施。
4.1.5 施工单位应建立和完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记录,收集、整理形成专项管理资料。
4.1.6 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应当定期对建设工程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总结。
4.1.7 施工单位应根据季节气候特点,做好施工现场的扬尘控制工作。
4.2 现场要求4.2.1 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并应采用硬质围挡。
市区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5m,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m。
距离交通路口20m范围内占据道路施工设置的围挡,其0.8m以上部分应采用通透性围挡。
围挡上必须设置喷淋设备,喷淋设备应高于围挡20cm并呈45度角朝向施工现场,喷淋设施间距不应大于5米,并应采取交通疏导和警示措施。
道路、管线施工公司,确因工艺或其他原因不能设置固定式硬质围档的,其周边应设标准的路栏隔离。
4.2.2 现场图牌设置于施工现场大门外明显位置,规格为900×1400mm,字体规范、图牌完整、保持整洁;六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彩色照片)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牌、民工工资公示牌及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和其它公告牌(建设工程基本情况现场公示牌、建设工程形象进度公示牌)。
墙体上出现的乱涂写、乱张贴、乱刻画现象应当及时清除。
4.2.3 工地出入口应设高压冲洗设备,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置自动感应冲洗设备以及高压冲洗枪,并有专人负责冲洗。
且在大门内侧设置排水沟(沟宽×深≥30cm×30cm)和沉淀池,污水须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管网。
大门内侧50cm处应设10cm宽的黄色油漆警示线。
建筑废水必须做到三级沉淀后,才能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沉淀池应经常清污,以保证其正常的使用功能。
大力倡导建筑污水再生回用及雨水利用系统,节约利用水资源。
4.2.4 废弃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泥浆类污水应进行沉淀后集中排放,其它污水和废水应当实施集中处理、定点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和废水不得直接排放。
4.2.5 现场进出口地坪应采用混凝土硬化,长度不得少于15m,宽度不应小于4m,混凝土路面厚度不应小于200mm,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并有排水措施。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标志、宣传栏,进出车辆不得抛洒滴漏,不得超载,车厢必须覆盖严密,保持清洁。
4.2.6 施工现场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以下简称密目网)进行封闭;建筑物外立面也应采用密目网进行全封闭。
清除密目网的尘埃,应采用拆下后用水浸泡冲洗的方法,严禁采用拍打方法除尘。
4.2.7 房屋建筑工程在基础施工阶段宜浇筑150 mm厚的混凝土作为现场施工地坪;裸露的场地应采用密目网或其他方法进行覆盖、固化或简易的绿化处理处,做到泥土不裸露。
4.2.8 施工场地应设置带盖垃圾桶,产生的废土和建筑垃圾应分开堆放、统一收集、集中密封外运,不得进行焚烧建筑垃圾等作业。
集中堆放的土方以及细颗粒建筑材料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施工现场搅拌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措施,建筑垃圾从楼层采用转运或封闭管道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并集中堆放。
4.2.9 土方作业时,应有专人及时清除路面遗洒的泥土,里面应始终保持较湿润状态,做到不泥泞、不扬尘。
土石方施工期间,当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及以上时,应停止施工作业。
4.2.10 道路、管线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集中堆放,并在24小时内完成清运。
对超过48小时暂不外运的土方,应采用堆放、压实的方法,并用密目网等进行覆盖。
堆放时间较长的土方宜采用绿化处理。
4.2.11 在进行土石方、爆破工程施工及切割、破碎铣刨、现场建筑垃圾运输等作业时,应采用喷洒水雾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4.2.12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和预拌(商品)砂浆。
4.2.13 施工现场木工加工车间房屋应为全封闭结构,室内应用吸尘或除尘装置。
4.2.14 市政道路基层宜使用不易扬尘的材料。
如使用易扬尘混合料时,养护期间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洒水或采取覆盖措施,确保无浮沉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