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合同)劳动合同续签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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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需要怎么续签

劳动合同需要怎么续签

劳动合同需要怎么续签一、劳动合同需要怎么续签1、发出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书,征求劳动者的意见如果用人单位需要续订劳动合同,应当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的一定期限内通知劳动者,征求劳动者的意见。

2、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3、签订续订劳动合同的协议书,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续订劳动合同协议书。

二、劳动合同订立原则《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如下原则:1、合法原则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

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

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2、协商一致原则在合法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合意”的表现不能是单方意思表示的结果。

3、合同主体地位平等原则在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因为各自性质的不同而处于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对他方进行胁迫或强制命令,严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横加限制或强迫命令的情况。

只有真正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

4、等价有偿原则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作用,劳动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劳动者承担和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劳动任务,用人单位付给劳动者一定的报酬,并负责劳动者的保险金额。

三、签订劳动合同应该注意的问题1、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平等自愿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地位平等,应以平等身份签订劳动合同。

自愿是指签订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本人的意愿,不得采取强加于人和欺诈、威胁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

协商一致是指劳动合同的条款必须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签订劳动合同。

2、签订劳动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在执行劳动合同制度过程中有些合同规定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子女;因工负伤协议“工伤自理”,甚至签订了生死合同等显失公平的内容,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使这类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就成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合同。

劳动合同续签申请需要注意什么呢2篇

劳动合同续签申请需要注意什么呢2篇

劳动合同续签申请需要注意什么呢2篇篇1一、前言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约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劳动合同到期前,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续签申请。

为确保双方权益,本篇文章就劳动合同续签申请注意事项及合同协议进行说明。

1. 提前申请:劳动者应在劳动合同到期前适当时间(通常为30天)向用人单位提出续签申请,以便用人单位有足够时间进行考虑和准备。

2. 了解公司政策:劳动者在申请续签前应了解公司的相关政策和规定,特别是关于劳动合同续签的条件和要求。

3. 准备工作:劳动者在申请续签时,应准备好个人简历、工作表现报告、业绩材料等相关证明文件。

4. 沟通协商:劳动者应与用人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就续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5. 注意事项:劳动者在申请续签时,应注意自身健康状况、工作能力、岗位职责等因素是否发生变化,以确保续签合同的可行性。

三、劳动合同续签协议根据双方协商,就劳动合同续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 合同期限:本次续签合同期限为X年,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2. 工作内容及地点: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岗位职责及工作地点等按照用人单位的安排进行调整。

3. 工资待遇: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照用人单位的规定执行,并随着公司政策调整而调整。

4. 工作时间与休假: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休假制度等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定执行。

5. 保密义务:劳动者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应对公司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

6. 违约责任:如双方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 其他约定:双方可约定其他条款,如培训、竞业限制等。

四、特别提示1. 劳动者在申请续签前,应认真阅读并理解本合同的各项条款,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2. 用人单位在审查劳动者续签申请时,应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位申请者。

3. 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 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共同维护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续签流程

劳动合同续签流程

劳动合同续签流程
1. 续签意向确认:首先,由雇主或员工提出续签劳动合同的意向,双方应就续签条件进行初步沟通。

2. 续签条件商议:双方就续签合同的条件进行详细商议,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薪资福利、合同期限等。

3. 续签合同准备:根据商议结果,由雇主或人力资源部门准备续签劳动合同文本,确保所有条款符合双方商议的内容。

4. 合同审核:续签合同文本应由雇主和员工双方仔细阅读并审核,确保合同内容无误且符合双方意愿。

5. 合同签署:双方在确认合同无误后,由雇主和员工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完成合同的正式签署。

6. 合同备案:根据当地法律规定,可能需要将续签的劳动合同提交给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备案。

7. 合同生效:签署并备案后的劳动合同正式生效,双方应遵守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8. 合同存档:续签合同应由雇主妥善存档,以备日后查阅或在发生纠纷时作为证据。

9. 通知相关方:续签劳动合同生效后,应通知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如财务、人力资源等,以便及时更新员工信息和相关福利政策。

10. 员工培训:如有需要,对续签合同的员工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其了解新的工作要求和公司政策。

请注意,以上流程可能因地区、行业和公司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操作时应参照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

劳动合同到期续订手续

劳动合同到期续订手续

劳动合同到期续订手续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到期续订手续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劳动合同是企业与员工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当劳动合同到期时,企业与员工可以选择续订合同,以继续建立劳动关系。

那么,劳动合同到期续订手续是怎样的呢?一、提前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前30天,企业应当向员工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劳动合同即将到期。

同时,企业也可以与员工协商续订劳动合同。

二、协商续订企业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到期前30天至60天内,进行续订协商。

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就劳动合同的期限、工资、工作内容、劳动条件、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方面进行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

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旦双方就续订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应当立即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

企业应当将书面劳动合同保存备查。

四、办理续订手续企业应当自书面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将劳动合同文本报送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同时,企业还需要将劳动合同副本交员工保存。

五、通知终止原劳动合同在签订新的书面劳动合同之后,企业应当及时通知原劳动合同的终止。

原劳动合同自新的书面劳动合同生效之日起终止。

六、劳动合同续订特殊情况处理1. 如果在劳动合同到期前,企业发生重大变更,可能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企业应当及时通知员工,并协商处理劳动合同续订事宜。

2. 如果员工在劳动合同到期前,因个人原因无法续订劳动合同,企业应当提前通知员工,并协助员工办理相关手续。

3. 如果企业在劳动合同到期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解散,企业应当提前通知员工,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

4. 如果员工在劳动合同到期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应当终止。

总之,劳动合同到期续订手续是企业与员工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

双方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劳动关系的稳定。

劳动合同续签规定

劳动合同续签规定

劳动合同续签规定
一、续签条件。

1. 双方同意继续合作,且劳动合同期满前双方均无违约行为;
2. 员工在合同期内表现良好,完成了工作职责,并达到了公司的工作要求;
3. 公司在合同期内对员工的工作表现满意,并愿意继续雇佣员工;
4. 其他双方约定的续签条件。

二、续签程序。

1. 双方应在劳动合同到期前 [具体时间,如提前30天] 开始商讨续签事宜;
2. 如双方同意续签,应就新的合同期限、工资待遇等内容进行协商,并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3. 续签劳动合同应当经过公司人事部门审核并盖章确认;
4. 续签劳动合同应在原劳动合同到期前完成,逾期未能完成续
签的,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三、续签期限。

1. 续签期限应当根据双方协商确定,一般不得超过 [具体期限,如两年];
2. 续签期限内,若有特殊情况需要解除合同,应当提前 [具体
期限,如30天] 书面通知对方。

四、其他条款。

1. 续签后,双方应当遵守新的劳动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2. 续签后,原劳动合同自动失效,新的劳动合同生效;
3. 其他双方约定的内容。

以上为劳动合同续签规定范本,双方应当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劳动合同续签流程

劳动合同续签流程

劳动合同续签流程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签订劳动合同后,雇主和雇员双方各承担责任,维护彼此的合法权利。

根据《劳动法》,雇主和雇员双方必须签订的劳动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

本文主要介绍劳动合同续签流程。

首先,在劳动合同有效期接近期满时,雇主和雇员双方应当及时洽谈续签事宜,确定续签期限和续签条件。

一般来说,雇主应当提出续签的意向,提出合同续签的邀请,并把续签的条件告知雇员。

其次,雇主和雇员双方应当就续签期限、续签条件、工资待遇、奖金和福利等事宜进行讨论协商,由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拟定续签劳动合同文本,并签署续签劳动合同文本。

续签劳动合同文本中,应当明确雇主和雇员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合同条款,包括任职职务、劳动期限、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内容,并明确续签的期限。

此外,续签劳动合同文本中还应当包括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卫生、合同终止、违约责任等等,双方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应细化、全面,明确续签劳动合同文本应当尽可能体现双方公平互利,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最后,双方签署续签劳动合同文本后,双方应当保存好劳动合同文本,以备日后查阅。

续签后,雇主和雇员双方要按照续签劳动合同文本的约定履行劳动合同,发挥良好的主体责任,保证双方的权益得到执行。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续签流程分为四个步骤:第一,洽谈续签事宜;第二,协商续签条件;第三,拟定续签劳动合同文本;第四,双方签署劳动合同,保存续签劳动合同文本,并履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续签是劳动关系发展的重要节点,它不仅是双方劳动关系的重要延续,也是双方劳动关系发展的重要基础。

因此,劳动者和雇主双方在劳动合同续签时,要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流程,维护彼此的合法权利,拟定全面合理的续签劳动合同文本,并签订相互承诺的劳动合同,以确保双方的劳动关系的稳定与健康的发展。

续签劳动合同流程

续签劳动合同流程

续签劳动合同流程
1.提前沟通和准备
在合同到期前的一段时间内,雇主和雇员应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准备。

首先,双方应明确是否希望继续合作,如果是,双方可以商议续签的条件和细节。

比如,合同期限、薪酬待遇、工作内容等。

同时,雇主需要了解续签合同的法律要求和程序,以确保合法续签。

2.编写续签劳动合同
根据双方商议的条件和细节,雇主应准备续签劳动合同。

合同内容应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继续工作的条件和细节、劳动报酬待遇、法定休假和福利等。

3.雇主通知员工
雇主在合同到期前的一定时间内应向员工发出续签劳动合同的通知。

通知应明确续签合同的条件、细节和双方的权利义务。

4.双方协商和签署合同
雇主和员工应进行协商,就续签合同的条件和细节达成一致。

在达成一致后,雇主将合同交给员工阅读并签署,员工有权对合同内容进行合法合理的审查和修改。

当双方都满意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并保留一份副本。

5.办理相关手续
6.合同生效
合同双方在签署之日起,合同即生效。

根据合同约定,员工应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工作职责和义务,雇主应按时支付工资和提供工作环境和条件。

7.建立续签提醒制度
为了避免忘记续签合同的时间节点,雇主可以建立续签提醒制度。

比如,提前一个月向员工发出续签通知,提醒员工关注合同到期时间,并重新商议续签条件和细节。

需要注意的是,续签劳动合同时,雇主应确保合同内容符合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同时,员工也要保持警惕,审慎阅读合同内容,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劳动合同第二次续签注意

劳动合同第二次续签注意

劳动合同第二次续签注意劳动合同的续签是员工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延续的重要环节。

在进行第二次续签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续签条件在考虑续签之前,首先要确保员工符合续签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在第一次合同期满后,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用人单位可以与其续签劳动合同:- 员工在合同期内表现良好,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员工的工作能力符合岗位要求;- 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未解决的劳动争议。

2. 续签程序续签劳动合同应遵循以下程序:- 用人单位应在合同到期前与员工进行沟通,明确双方意愿;- 双方协商一致后,用人单位应书面形式通知员工续签事宜;- 员工同意续签后,双方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3. 合同内容变更在续签时,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包括但不限于:- 工作内容和岗位;- 工资待遇;- 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4. 合同期限第二次续签的合同期限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确定。

如果员工已经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已经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员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员工符合上述条件,用人单位应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的终止时间,除非出现法定解除情形。

6. 法定解除情形即使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存在一些法定的解除情形,如:- 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

7. 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在续签过程中解除劳动合同,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通常为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乘以解除劳动合同时的月工资。

8. 劳动争议处理在续签过程中,如果出现劳动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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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合同)劳动合同续签的程序和注意事项劳动合同续签的程序和注意事项一、专题界定:劳动合同续签,是指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均有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意愿,经协商一致,延续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

双方可以续签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本专题就主要涉及原有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终止后,用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的问题,特别关注HR实践中遇到的劳动者要求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问题、续签合同时要注意的问题以及实践中出现的一些纠纷和案例。

另外,我们的在线问答也为将为您提供实时的帮助。

二、名词解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不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是我国《劳动法》设立的,旨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持用工双方关系稳定的制度。

《劳动法》第20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案例分析:案例一: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用人单位要承担的义务【案例】王某是某国有企业内聘职工。

2000年3月他接到了该企业的书面通知。

通知里讲,王某的劳动合同于4月份期满,届时企业将不再与他续签劳动合同。

王某不服,与企业几次交涉没有结果后,就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经了解,王某于1997年4月被企业聘为内聘职工,因此连续三年与企业签订了一年期的劳动合同。

由于这个企业效益不错,离家又比较近,王某一家人都挺满意。

可是上班刚满半年,王某就被查出患上了乙肝病,一年后,又因乙肝病复发住进了医院。

这次住院治疗,加上出院后的休息,他连续6个月没有上班。

因此,企业除了把工资改为生活费外,还做出决定:鉴于王某长期不能上班,原来由企业给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要求王某自己承担。

开始,王某为了保住内聘工的身份,接受了企业的决定,但这次企业要终止劳动合同,王某感到实在无法接受。

他认为自己并没有犯什么错误,企业不能不要自己。

该企业则认为王某因病长期无法坚持正常工作,且劳动合同已经期满,企业有权不再与他续签劳动合同。

经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

二、企业支付给王某相当于其4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三、企业补发王某病假期间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评析】本案涉及两个关键问题:一是劳动合同期满企业是否可以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延续劳动关系需要双方订立新的劳动合同。

由于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是自愿原则,这也就意味着劳动合同期满时,企业和劳动者都有权不与对方续签劳动合同。

该企业不与王某续签劳动合同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对这个问题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还有不少职工没有正确的认识。

二是劳动合同终止时,企业应履行哪些义务。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履行相应的义务:1、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标准为,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最多不超过12个月。

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当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

4、用人单位有义务协助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手续等。

5、对于劳动者患病,或女职工怀孕、生育和哺乳的,其劳动合同期限应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本案中用人单位未履行相应的义务是不对的。

此外,该企业对患病职工只发生活费的做法不妥,劳动者应当享受相应的医疗期和病假工资;要求王某自负应由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也欠妥当。

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随意转由劳动者个人负担。

案例二:劳动者因工负伤,应续签劳动合同【案例】近日,西城法院审结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判决原告某出租汽车公司与被告宋某续签劳动合同;原告退还被告车辆价值保证金、营运收入保证金及合同管理费共计1.4万余元。

原告某出租汽车公司诉称:1999年1月,我公司与被告签订了为期4年的劳动合同及营运任务承包合同。

2001年2月,被告因疲劳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有关部门认定被告负事故全部责任。

2003年1月20日,我公司与被告续签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2004年1月31日止。

根据2004年1月1日起执行的《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我公司通知被告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按规定给予被告一次性补助。

被告的个人行为致使《营运任务承包合同》中止,属被告的违约行为,故起诉要求不与被告续签劳动合同,不退还被告的车辆价值保证金、营运收入保证金及合同管理费。

被告宋某辩称:我于2002年被评定为7级伤残,不应适用2004年1月1日起执行的《工伤保险条例》。

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风险抵押金,故车辆价值保证金、营运收入保证金及合同管理费应予以退还。

法院认为:被告于2002年1月进行了工伤认定,故原、被告之间的纠纷不适用2004年1月1日起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

根据有关规定,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续签劳动合同。

被告因工伤致使《营运任务承包合同》无法履行,不属于被告无故违约,故被告要求原告退还部分车辆价值保证金、营运收入保证金及合同管理费,理由正当。

【评析】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因工致伤残后,如劳动者主动提出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拒绝。

本案中出租车公司通知被告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合法律规定,因此无效。

但如果被告不主动提出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相关法规规定的经济补偿金。

因此我们建议用人单位在与工伤人员续签劳动合同时谨慎选择,协商一致,不可单方面强行抉择。

案例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争议【案例】刘先生在某公司已经连续工作多年,公司只与刘先生签订过一次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此后双方虽然未再续签劳动合同,但还是继续保持了原工作关系。

工作中,刘先生听说劳动法规定:只要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用人单位就应当与劳动者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于是,刘先生就格外关注自己的连续工作年限。

某日,刘先生计算出刚好在该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于是就找公司领导商议,要求公司按劳动法的规定续签一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公司领导认为公司的后续经营存在一定问题,目前难以与刘先生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表示:由于工作疏忽,多年来未与刘先生签订过劳动合同,以致双方长期处于无合同状况,现愿意马上与刘先生续签一份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

可是刘先生不同意,坚持要求公司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经过几次协商,双方还是各持己见,以致合同续签的问题一时难以确定。

一个月后,公司发现刘先生仍然坚持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于是就书面通知刘先生:如刘先生在一周内不与公司续签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则公司只能依照规定通知刘先生终止劳动关系。

接到公司的通知后,刘先生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公司与自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刘先生认为: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自己在公司已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用人单位就应当与自己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公司认为: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协商一致,公司只同意与刘先生续签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不成,公司可以按规定提前通知终止劳动关系。

【评析】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刘先生在未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工作年限满十年即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要求。

《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根据以上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标志,订立(包括续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那么,当事人未签订劳动合同(或经协商不一致签订不成)但又维持劳动关系的性质如何确定?《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未订立,但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履行了劳动义务的,当事人的劳动合同关系成立”。

根据以上规定,当事人符合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条件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确认当事人双方之间具有劳动合同的关系。

由于“应订未订”是一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当事人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限上存在不确定性,因此,《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该条款对当事人双方提出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的期限作了规定。

那么,当事人之间未签订书面合同,劳动者连续工作十年以上时,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依据前条规定以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的方式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二)规定:“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未订立,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双方继续存在劳动关系状态,用人单位未依据《条例》第四十条规定通知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以上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双方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未订立,但又继续保留劳动关系状态,而此时用人单位尚未依据规定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在此前提下,劳动者提出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当与其订立。

本案中,刘先生在三年期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当事人之间未再续签劳动合同,刘先生与公司属于“应订未订”的劳动关系并处于继续存在劳动关系的状态。

此时,用人单位如依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提前通知刘先生终止劳动关系的,则双方劳动关系可以按公司的通知而终止;但刘先生在公司依据规定提前通知终止劳动关系之前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公司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案例四:强迫续订劳动合同应为无效【案例】王某是某公司的部门经理,2001年12月,与公司签订的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到期。

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他向公司人事部提出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的书面报告。

合同期满后,去人事部办理调离手续遭到拒绝。

理由是,根据《员工守则》规定,凡到公司工作的人员至少应服务5年,所以必须与公司再续签两年合同,否则就要交2000元违约金才能调离。

【评析】公司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因为双方是否续订合同,应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由当事人协商决定。

任何一方都不能强迫对方接受自己续签劳动合同的要求。

《员工守则》只是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即使该守则在公司与王某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就已颁布实施,但鉴于该守则只是一个一般性的约定,针对的对象是全体员工,而劳动合同只针对特定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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