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审计送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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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资料送审要求

工程结算资料送审要求

工程结算资料送审要求一、背景介绍工程结算是指在工程项目完工后,根据施工合同和相关规定,对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进行核算,确定最终的工程造价的过程。

工程结算资料的送审是指将工程结算资料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审批的程序。

准确、完整、规范的工程结算资料是保证工程结算审核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

二、送审资料的准备1. 工程结算报告:包括工程项目的基本信息、施工单位信息、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计算表等内容。

工程结算报告应该详细说明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工程量的计算方法和依据、工程造价的计算过程等,以便审核部门对工程结算进行评估。

2. 施工合同及变更合同:包括施工合同的正本和副本、变更合同的正本和副本等。

施工合同是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需要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和签订日期等信息清晰地呈现出来。

3. 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项目的各项工程量指标、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果等。

工程量清单应该按照规范的格式编制,清晰地列出每一项工程量的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

4. 支付证明材料:包括施工单位的发票、收据、付款凭证等。

支付证明材料是证明工程实际支出情况的重要依据,需要将这些材料按照时间顺序排列,并注明每一笔款项的用途和金额。

5. 工程变更通知单:包括工程变更的通知单、变更后的工程量清单等。

工程变更通知单是工程结算中必要的补充材料,需要将变更前后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对比,并注明变更的原因和依据。

三、送审资料的整理1. 核对资料的完整性:确保工程结算资料的完整性,核对每一份资料是否齐全,包括合同、工程量清单、支付证明材料等。

2. 按照规定的顺序整理:按照规定的顺序整理工程结算资料,例如按照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按照合同的签订顺序等进行整理,以便审核部门能够清晰地了解工程项目的整体情况。

3. 标注每一份资料的名称和编号:对每一份资料进行标注,包括资料的名称、编号、日期等,以便审核部门能够方便地查找和阅读资料。

4. 制作资料目录:制作一份详细的资料目录,将每一份资料的名称、编号、日期等信息清晰地列出来,以便审核部门能够快速地找到所需的资料。

结算送审资料基本要求

结算送审资料基本要求

送审资料基本要求一、工程结算1、招投标文件及清单(含招标施工图纸、地质资料及招标答疑纪要等)、标底及中标文件等原始资料;(原件或原件核对)2、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及施工组织设计(原件或原件核对);3、工程竣工图、原招标图;4、竣工档案资料[含开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施工记录、工程检查记录、施工日志(封面要施工单位盖章)、监理日志(封面要监理单位盖章,总监签名)]\ (原件或原件核对);5、图纸会审纪要及技术交底记录、施工期间的会议纪要、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变更设计通知单、工程洽商纪录、现场签证记录等;(原件或原件核对)6、竣工结算书(电子文件);电脑CAD图纸、及有关计价依据;7、工程量计算书底稿(电子文档)含及钢筋抽料表;8、送审函;9、立项批文或有关资金文件;10、原评审结果的概(预)算书;11、大型设备供货合同(要有建设单位签名盖章确认),合格证等;12、如果监理以组、部等下属部门盖章确认的,要有监理委托任务书;13、监理单位以及项目建设单位关于施工单位工程结算的审查报告。

注:一般情况电子文档不能用pdf格式,重新套价的结算书电子版要用软件版。

鉴于工程类别不同,以上资料仅供参考。

结算送审资料清单:(一)市政府关于项目确定的批复文件1、发改局关于项目立项的批复文件;2、广州市或增城市政府关于项目及项目资金的批复文件;3、其他相关的批复文件。

(二)合同性文件:1、工程招标文件(含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纪要等;2、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3、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书等,监理合同;4、招标文件约定为“暂定价”或“甲供”的材料及设备的采购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三)技术性文件:1、地质勘察报告,地形测量资料等;2、招标设计施工图纸,工程竣工图,设计变更图等(均含电子文件);3、竣工结算书(含电子文件),工程量计算书底稿(电子文档)含及钢筋抽料表;4、监理单位以及项目建设单位关于工程结算的审查报告及审核结算资料。

结算送审要求

结算送审要求

施工单位结算送审资料要求一、结算资料送审通用要求1、开工报告或开工令、完工确认单、工程竣工验收单;2、施工方加盖红章的《结算申请报告》;3、与结算相对应的合同文本、补充协议复印件;4、附有工程量计算过程并经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的《竣工结算书》,同时附送电子版本计算书以便审核及调整造价;5、《竣工结算书》中工程量及造价来源依据资料:如经甲方盖章确认的设计变更单、签证单、工程联系函原件或经甲方工程师核对过原件后的复印件;6、经甲方及监理单位签字确认的工程竣工图纸(需办理竣工图纸的工程);7、经甲方及监理审批确认过的工程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8、按合同约定,可以给予调价计算的政策性文件、法律条文或定额解释等;9、经甲方财务经办人员签字核实和施工单位盖章确认后的《工程竣工验收财务对帐单》;10、施工单位结算对数及结算造价签字人员授权委托书。

二、其它专业条款要求1、土方工程(1)提供经过甲方/监理/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确认的交付场地标高图(或量方日记)和完成面标高图(或量方日记);(2)提供施工方划分详细的方格网计算图(10m×10m)及相关的计算书。

2、桩基工程(1)场地移交时间及场地原始标高记录(经甲方/监理/施工单位签字确认);(2)最后一根桩桩芯砼浇注完成时间记录(经甲方/监理/施工单位签字确认);(3)桩基工程场地清理完成并移交主体单位时间及场地移交标高记录(经甲方/监理/施工单位签字确认);(4)桩基工程打桩原始现场记录,包括桩号/桩规格/现状土标高/孔口标高/完成面桩顶标高/孔深等(甲方现场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及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的签字确认);3、总包工程(1)施工单位结算对数及结算造价签字人员授权委托书;(2)场地移交时间记录、场地移交标高及移交时桩顶标高记录(经甲方/监理/施工单位签字确认)8、消防工程: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9、人防工程:人防部门出具的专项验收合格证。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送审资料说明及表格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送审资料说明及表格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送审资料说明一、审计送审表中“工程项目名称”应与合同中“工程项目名称”一致,填写完整的项目名称。

“工程管理部门签章”一栏,工程管理部门应对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予以承诺,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二、工程结算书需提供两份原件。

工程结算书上的“工程项目名称”与合同中工程名称一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名称要填写单位全称,与单位公章名称一致。

封面上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以及造价编制人员资格章。

三、工程量计算书需提供电子版工程量计算书,应有工程量汇总表和详细的工程量计算式组成,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现场签证单等内容在工程量计算式中一次计算。

四、审计承诺书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施工单位法人代表授权书是授权给结算审计事项的代理人。

六、施工合同的签订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规定,补充协议应为主合同的补充或延伸。

合同和补充协议均应有签约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合法公章,负责人应为法人代表或经法人代表授权的委托人。

七、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

八、竣工图应严格按照泰安市有关竣工图要求进行编制。

用于结算的竣工图必须有施工单位竣工图专用章及其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九、图纸会审记录要求按图纸会审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并由各单位参加会审人员签字盖章确认。

十、隐蔽工程验收资料要求提供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文本资料和影像等。

十一、设计变更单按设计变更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要求有设计人员的签名及设计单位的盖章,工程管理部门同意按相关的设计变更进行施工的签字意见和单位盖章确认。

十二、现场签证单要按签证的时间先后顺序整理成册,签证单上须有签证的项目名称、时间、地点、内容、工程量计算式等,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工程管理部门三方签字盖章,其中工程管理部门需要两个人签字。

十三、有关涉及造价变化的技术核定单、工作联系单和会议纪要,不得直接作为计价依据,只能作为变更或签证等计价依据的附件。

建设工程结算审计送审资料目录表

建设工程结算审计送审资料目录表

16 竣工图
17 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18 工程款支付证书
19 送审资料电子文档
20 其他资料
送审单位(盖章): 送审日期: 经办人: 施工单位联系人、电话:
退还日期: 经办人:
合同金额: 送审金额: 内容
份数
备注
未招标的工程无此项 未招标的工程无此项
未招标的工程为预算书
未招标的工程无此项
光盘、U盘或Email
建设工程结算审计送审资料目录表工程名称:Fra bibliotek施工单位:

名称
1 立项报告
2 招标文件
3 中标通知书
4 施工合同(协议)
5 投标经济标书(预算书)
6 工程结算承诺书
7 图纸会审纪要
8 招标答疑文件
9 隐蔽工程有效资料
10 设计变更通知书
11 签证资料
12 工程结算书
13 工程量计算书
14 钢筋抽料表
15 施工图
接收日期: 审计处经办人: 联系电话: 020-

工程结算送财审资料要求和相关表格

工程结算送财审资料要求和相关表格

工程结算送审资料要求一、工程结算送审资料具体要求如下:1、工程预算评审报告:经财政委托的评审机构出具的报告(由甲方提供)。

2、招标文件:含招标书、设计图纸(须经招标代理机构和建设单位签章确认的招标时发出的设计施工图)、合同条款、工程要求的技术规范、投标须知、招标答疑会议纪要、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等文件及附件,并整理成册(由甲方提供)。

3、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含技术标、经济标、投标承诺等文件及招标中心签发的中标通知书。

4、施工合同:含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工程承发包合同、经建设单位确认的施工单位与第三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合同附件等。

5、图纸会审记录:按图纸会审的时间先后顺序整理成册,会审记录须有参加会审单位人员签字和盖章。

6、工程开工报告:按现行规定要求办理开工手续,提交的开工报告书具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签章,并提交技术交底。

7、竣工验收报告:按现行规定要求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提交的竣工报告书具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签章,并加具明确意见,必须提供原件1份。

8、竣工图:提交规范整理的竣工图纸,并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章及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签字。

9、设计变更:按时间先后顺序和专业整理成册,有设计人员签名及设计单位签章,并有建设单位认可和监理单位确认的签章。

10、现场签证:按时间先后顺序整理成册,统一编号,应有工程数量、计算过程、施工简图,并有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签字和单位签章,重大项目现场签证,须有设计单位认可签章。

11、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单位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1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提供有效及签章完善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3、工程结算书(含结算汇总表):由具有编制资质的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编制工程结算书,同时把合同金额和增加工程部分填列结算汇总表,以上均应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编制单位签章确认,并附拷贝盘。

14、工程量计算书(含钢筋抽料表):应有工程量汇总表和详细工程量计算式组成,并附拷贝盘。

工程结算审计送审资料-5页word资料

工程结算审计送审资料-5页word资料

关于工程结算审计送审资料为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现对基建工程结算资料送审要求如下:(一)工程结算资料应由基建处报送,委托施工单位送的结算资料不予签收,送审资料的要求详见附件。

(二)、基建处应加强对送审资料的管理,保证提供资料的完整、真实和合法,除特殊情况,所送资料应一式二份,并保证一份是原件[附件(6)只需送原件一份,附件(2)、(3)只需一份复印件,审计完退还],审计处保留一份存档(存档不需原件),原件在审计完毕后退还。

(三)对于送审资料为复印件部分,基建处均应盖章,作为加强资料有效性的依据。

(四)加强竣工图的审查,用于结算的竣工图必须有施工单位竣工图专用章及其相关人员签字,有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基建处的审核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若同一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同的专业施工单位,基建处应组织各方施工单位,明确其完成的工作范围,并形成会议纪要。

(五)凡是拆除工程中发生的材料或设备需要回收的(不回收的需注明,)应签明回收单位,并有回收单位出具回收证明,如甲方不回收,则施工单位会同基建处造价预算人员、主管领导鉴定、摊销、折价后交给施工单位,并在预算中扣除其价款。

(六)为了避免由于信息沟通不足,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要求对该工程甲供料情况给予说明。

附件工程审计结算资料送审要求1、资料组成:(1)工程结算书及电子盘(并加盖编制单位公章);(2)工程量计算书及电子稿(即计算底稿);(3)钢筋抽料表及电子稿(即计算底稿);(4)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或施工协议书;(5)工程竣工图及设计图纸的电子版本(固定价款合同还应提供招标时施工图纸;已开工的基建项目尽可能提供设计图纸的电子版本,新开工的基建项目应提供设计图纸的电子版本)(6)工程竣工资料;(7)图纸会审纪录;(8)设计变更单;(9)工程洽商记录;(10)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11)会议纪要;(12)现场签证单;(13)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14)甲供材料、设备收货验收签收单;(15)施工单位投标书(包括承诺书及相关电子盘等;已开工的基建项目尽可能提供电子盘,新开工的基建项目应提供电子盘);(16)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纪要;(17)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及工期延期联系单;(18)其他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等资料;(19)移交资料签收表。

工程审计结算资料送审要求

工程审计结算资料送审要求

工程审计结算资料送审要求一、送审结算资料组成:(1)工程结算书及电子盘(并加盖编制单位公章);(2)工程量计算书及电子稿(即计算底稿);(3)钢筋抽料表及电子稿(即计算底稿);(4)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或施工协议书;(5)工程竣工图及设计图纸的电子版本(固定价款合同还应提供招标时施工图纸;已开工的基建项目尽可能提供设计图纸的电子版本,新开工的基建项目应提供设计图纸的电子版本)(6)工程竣工资料;(7)图纸会审纪录;(8)设计变更单;(9)工程洽商记录;(10)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11)会议纪要;(12)现场签证单;(13)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14)甲供材料、设备收货验收签收单;(15)施工单位投标书(包括承诺书及相关电子盘等;已开工的基建项目尽可能提供电子盘,新开工的基建项目应提供电子盘);(16)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纪要;(17)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及工期延期联系单;(18)其他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等资料;(19)移交资料签收表。

二、送审结算资料的具体要求:1. 结算书:每项工程的结算书要求分两部分编制:第一部分是以竣工图为依据编制部分,包括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等;第二部分以现场签证、工程洽商记录以及其它有关费用为依据编制部分。

上述两部分不应有重复列项的内容,用电脑编制的结算书要求提供相应的拷贝磁盘(磁盘中应有软件电子盘和Excel电子盘)注明使用软件。

使用清单计价的项目必须提供单价分析表,同一单价只需提供一份,每份综合单价分析表必须含有相关人工、材料、机械的单价、含量。

2.工程量计算书(即计算底稿):工程量计算书应由工程量汇总表和详细的工程量计算式组成,工程量应有详细的计算表达式,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现场签证单、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等部分的内容应在工程量计算式中一次计算。

用电脑编制的工程量计算书还应提供相应的拷贝磁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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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结算审计送审资料
为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现对基建工程结算资料送审要求如下:(一)工程结算资料应由基建处报送,委托施工单位送的结算资料不予签收,送审资料的要求详见附件。

(二)、基建处应加强对送审资料的管理,保证提供资料的完整、真实和合法,除特殊情况,所送资料应一式二份,并保证一份是原件[附件(6)只需送原件一份,附件(2)、(3)只需一份复印件,审计完退还],审计处保留一份存档(存档不需原件),原件在审计完毕后退还。

(三)对于送审资料为复印件部分,基建处均应盖章,作为加强资料有效性的依据。

(四)加强竣工图的审查,用于结算的竣工图必须有施工单位竣工图专用章及其相关人员签字,有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基建处的审核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若同一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同的专业施工单位,基建处应组织各方施工单位,明确其完成的工作范围,并形成会议纪要。

(五)凡是拆除工程中发生的材料或设备需要回收的(不回收的需注明,)应签明回收单位,并有回收单位出具回收证明,如甲方不回收,则施工单位会同基建处造价预算人员、主管领导鉴定、摊销、折价后交给施工单位,并在预算中扣除其价款。

(六)为了避免由于信息沟通不足,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要求对该工程甲供料情况给予说明。

附件
工程审计结算资料送审要求
1、资料组成:
(1)工程结算书及电子盘(并加盖编制单位公章);
(2)工程量计算书及电子稿(即计算底稿);
(3)钢筋抽料表及电子稿(即计算底稿);
(4)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或施工协议书;
(5)工程竣工图及设计图纸的电子版本(固定价款合同还应提供招标时施工图纸;已开工的基建项目尽可能提供设计图纸的电子版本,新开工的基建项目应提供设计图纸的电子版本)
(6)工程竣工资料;
(7)图纸会审纪录;
(8)设计变更单;
(9)工程洽商记录;
(10)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
(11)会议纪要;
(12)现场签证单;
(13)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
(14)甲供材料、设备收货验收签收单;
(15)施工单位投标书(包括承诺书及相关电子盘等;已开工的基建项目尽可能提供电子盘,新开工的基建项目应提供电子盘);
(16)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纪要;
(17)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及工期延期联系单;
(18)其他有关影响工程造价、工期等资料;
(19)移交资料签收表。

二、送审结算资料的具体要求:
1.结算书:每项工程的结算书要求分两部分编制:第一部分是以竣工图为依据
编制部分,包括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等;第二部分以现场签证、工程洽商记录以及其它有关费用为依据编制部分。

上述两部分不应有重复列项的内容,用电脑编制的结算书要求提供相应的拷贝磁盘(磁盘中应有软件电子盘和Excel电子盘)注明使用软件。

使用清单计价的项目必须提供单价分析表,同一单价只需提供一份,每份综合单价分析表必须含有相关人工、材料、机械的单价、含量。

2.工程量计算书(即计算底稿):工程量计算书应由工程量汇总表和详细的工
程量计算式组成,工程量应有详细的计算表达式,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现场签证单、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等部分的内容应在工程量计算式中一次计算。

用电脑编制的工程量计算书还应提供相应的拷贝磁盘。

3.钢筋抽料表:要求提供详细的抽料表和明细汇总表,详细的抽料表应注明钢
筋所在构件名称、施工部位、钢筋编号、图样、计算式等,明细汇总表应区分不同类型、不同构件的汇总数量,用电脑抽料的钢筋用量表要求提供相应的拷贝磁盘。

4.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或施工协议书:包括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工程承发包
合同、经发包人确认的承包人与第三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各类补充合同、合同附件等,要求将上述合同文件列出总目录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

5.竣工图:用于结算的竣工图必须有施工单位竣工图专用章及其相关人员签
字。

经发包人、设计、监理等单位确认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等内容均应反映在相应的竣工图上。

对未在竣工图上反映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记录等,其费用在结算时发包人有权不予考虑;对未在竣工图纸上反映的事实变更,结算时发包人有权作出调整。

招标时使用的施工图纸应有发包人认可。

6.竣工资料:指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和资料归档时所需的资料。

具体包括工程
质量验收评定证书、材料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经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安装工程的调试方案和调试记录等。

竣工资料要求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在确认表上盖章确认,以证明竣工资料上的相关内容与该项目送审资料的实际内容相一致。

整理装订成册的竣工资料需编制总目录,并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以便于查找。

7.图纸会审记录:要求按图纸会审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图纸会审记录须
有各单位参加会审人员签字及会审单位盖章确认。

8.设计变更单:要求按设计变更的时间先后整理(安装工程要分专业)装订成
册。

设计变更单要求有设计人员的签名及设计单位的盖章,同时要求有发包人同意按相关的设计变更进行施工的签认意见和单位盖章确认。

9.工程洽商记录:要求根据工程洽商记录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
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以便于查找。

工程洽商记录要求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相关人员的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

10.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要求根据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
工指令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

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相关人员的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发包人施工指令要求有发包人相关人员的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

11.会议纪要:指工程质量、安全、技术、经济等现场协调会会议纪要等。


求根据会议纪要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

会议纪要要求有参与会议的各方代表签字,并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盖章确认。

12.现场签证单:要求根据现场签证单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
页的下方统一编号,现场签证单上应有工程数量的计算过程、具体部位和施工简图,由施工单位盖章确认,并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相关人员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

13.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凡在工程招标文件或工程承包合同中未明确的
主要材料设备单价,要求根据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的编号顺序整理装订成册。

每项审核单应附有相关的资料或注明相关资料在送审结算资料的哪一部分和哪一页位置上。

每份审核单手续必需完备,要求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相关人员的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

14.甲供材料收货验收签收单:按甲供材料收货验收签收单的编号顺序及不同
材料分类整理装订成册。

要求甲供材料收货验收签收单上有施工单位、材料供货单位、监理单位、发包人代表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

若无甲供材料应在备注中注明。

15.施工单位投标书:应提供技术标、经济标,包括预算书及电子盘(清单计
价必须提供软件电子盘和Excel电子盘)、承诺书。

16.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纪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
疑纪要应由发包人盖章、有必要还应提供标底(或预算控制价)的组成明细。

17.其他结算资料:凡上述未提及而在结算审核中需要的资料均需提供,例如:
施工日记、地质勘察报告、非常用的标准图集、应由施工单位承担而由建设单位支付的费用证明如甲方代缴施工水电费票据、余泥排放费证明等。

18.资料签收表:按送审结算资料的内容列表,应注明资料内容、份数和页数
(标注页码),以便资料的移交和管理。

19.资料签收表一式三份,由资料移交人(施工单位)和接收人(基建部门)分别签
名,必要时加盖双方单位的印章。

建设项目送审计资料签收表
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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