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指南》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的实施意见

系 统 性 .统 筹发 挥 政府 和 市 场作 用 ,
农 业 部 门 要 牵 头 做 好 本 地 区 建 设 方 等各 种 社 会 力量 积 极参 与 建设 运 营 .
集 聚 相 关 部 门 、 行 业 、 领 域 的 资 源 和 案 ,会 同 有 关 部 门 组 织 电 信 运 营 、 电 发 挥 市 场 主 体 在 技 术 、 人 才 、 资 金 和 力 量 .各 方 协 同 、 上 下 联 动 共 建 共 子 商 务 、邮 政快 递 、金 融 机构 、新 型 信 息基 础 设 施等 方 面 的优 势 .支持 科 用 . 形 成 全 面 推 进 信 息 进 村 入 户 的 强 农 业 经营 主体 和 社 会化 服 务 组 织等 相 研 机 构 、 企 业 研 发 信 息 系 统 和 终 端 产 大合 力 。 坚持 体 制 机 制创 新 。 立 足 当前 、 关 企 业 单 位 .全 面 推 进 本 省 信 息 进 村 品 。 加 强 村 级 信 息 员 选 聘 培 育 .优 先 入 户 。 整 省 推 进 地 区 要 明 确 建 设 运 营 从 返 乡 创 业 农 民 工 、 大 学 生 及 有 志 于 从 事 信 息 服 务 的 农 村 青 年 中选 聘 信 息
户 发 展 实 际 需 要 , 以 为 农 民 提 供 便 捷
高 效 信 息 服 务 为 着 眼 点 和 落 脚 点 夯
新 开 展 试 点 工 作 ,取 得 了 明 显 成 效 .
农业部关于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的实施意见

农业部关于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11.10•【文号】农市发〔2016〕7号•【施行日期】2016.11.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子信息正文农业部关于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的实施意见农市发〔201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水利)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信息进村入户是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也是当前的突出“短板”,对促进农业现代化,缩小城乡差距意义重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信息进村入户,2014年以来连续三年中央1号文件和《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都对信息进村入户作出战略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农业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已在26个省份116个县开展了试点工作,探索出一套较为可行的制度机制,为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助力城乡一体化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各试点地区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开展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形成了多元持续推进的良好态势。
同时,信息进村入户试点过程中也存在资源统筹不够、渠道共建不足、线上线下不匹配等问题,整体服务效益尚未充分发挥。
为集聚资源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快农村信息化服务普及,以信息化引领驱动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培育改造提升“三农”新动能,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推进农业现代化的中心任务,以打造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平台为目标,以线上线下农业融合发展为主线,着力加强农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进资源聚合和机制创新,着力完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加快形成以农业部门为主、各部门通力协作、各级政府全力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基层干部群众真心拥护的建设和发展格局,尽快修通修好覆盖农村、立足农业、服务农民的“信息高速公路”,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动力。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试点行动方案》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试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11.15•【文号】农办科[2004]51号•【施行日期】2004.11.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试点行动方案》的通知(农办科[2004]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林)、农机、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委、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意见》(农科教发[2004]8号)精神,把科技入户工作落到实处,我部明年将启动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
根据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整体规划要求,制定了《2005年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试点行动方案》,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农业(农牧、农林)厅(委)牵头会同有关厅局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2005年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并于11月30日报我部农业科技入户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一式两份。
农业部农业科技入户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农业部科技教育司。
联系电话:010—64193023、64193074 电传:64193023联系人:朱岩Email:****************.cn附件:2005年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试点行动方案二00四年十一月十五日附件:2005年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试点行动方案根据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意见》和全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科技入户工程”)整体规划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技示范户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优势农产品和优势产区为重点,以推广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实施主体培训为关键措施,以整合资源与创新农技推广和服务机制为突破口,通过政府推动,市场引导,项目带动,建立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科技成果快速转化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主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和劳动者素质。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组织申报农业信息进村入户项目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组织申报农业信息进村入户项目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浙农计发[2006]16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农业厅
【发布日期】2006.04.30
【实施日期】2006.04.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组织申报农业信息进村入户项目的通知
(浙农计发〔2006〕16号)
各有关县(市、区)农业局
为进一步完善农业信息服务,拓宽“三农”服务渠道和领域,实现农业信息资源共享,提高服务效能,省继续实施农业信息进村入户项目。
现将该项目立项指南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指南要求组织申报。
项目申报采用《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申报材料必须明确项目起止时间,项目管理和项目实施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实施详细地点,具体实施方案和预期目标,投资规模、筹资渠道和资金详实用途,具体建设内容和实施进度计划等要素。
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由县(市、区)以农业局、财政局联合文件形式送省农业厅2份,省财政厅1份。
同时,通过“浙江农业信息网”的“浙
江省农业厅网上项目管理系统”申报。
申报截止日期为2006年5月15日。
附件:农业信息进村入户项目立项指南
二〇〇六年四月三十日。
我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全面推进

KEJI2019年8月(上)1我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全面推进2019年7月17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为进一步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围绕农业农村发展的需要,强化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基层信息服务体系,持续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实施范围不断扩大,有力推动了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从试点到全国推进农业农村搭上信息化快车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用信息流引领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向农业农村汇集,让农业农村经济搭上信息化快车,对于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信息进村入户对促进农业现代化、缩小城乡差距举足轻重。
2014年,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在北京、辽宁、江苏、河南等部分省市展开,以期加快完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切实满足农民群众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息需求,信息进村入户工程自此开始。
此后3年间,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县由第一批10个省份22个县,逐步扩展至26个省份116个县,信息化越来越多地改变着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
在先行先试地区,农村居民与农业生产者率先享受到了信息进村入户带来的红利。
同时,3年试点经验也为信息进村入户探索出了一套较为可行的制度机制,促使试点地区农业信息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农业信息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初步解决。
为了让更多农村居民及农业生产者得到信息进村入户带来的实惠,2017年起,信息进村入户由试点转为工程实施,在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河南、重庆、四川和贵州10省市开展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整省推进。
2018年,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新增天津等8个省市开展整省推进。
2019年更是明确全国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要加快实施整省推进。
截至2018年年底,全国共建成运营27.2万个益农信息社,覆盖全国近一半行政村;累计培训村级信息员78.6万人次,为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公益服务9579万人次,开展便民服务3.14亿人次;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244亿元,服务资源进一步集聚、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运营模式进一步完善,在带动农村信息消费、满足农民生产生活信息需求、转变政府服务方式等方面取得了实效。
农业部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回顾

农业部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回顾2014年4月10日,农业部下发《农业部关于开展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试点工作的思路和目标,提出了完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和创新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两大重点任务,并指出应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信息进村入户工作,发挥各方优势,形成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同时,还下发了《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方案》,提出2014年6月26日,为了确保试点工作的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农业部办公厅印发了《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指南》。
该工作指南明确提出,“通过一个年度的试点,村级信息服务站(以下简称村级站)在试点县实现全覆盖,村级信息员选聘培训工作全面完成,12316服务体系实现横向跨省联通、纵向延伸到乡村”。
同时还特别提出要“构建‘政府、服务商、运营商’三位一体的推进机制,整合‘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培训体验服务’四类为及时了解各试点省(市)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推动试点工作扎实顺利开展,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下发了《关于开展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督导的通知》。
根据通知要求,督导采取日常督导和专家组督导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日常督导采取每月定期上报和为深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农业部于2015年5月6-7日在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召开了全国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推进会。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交流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做法与成效,深入分析农业信息化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研究部署深入推进试点工作任务与试点地区要实现“农业生产经营、技术推广、政策法规、村务管理、生活服务、权益保障及个人发展等各类信息需求基本得到满足”的目标,“建设村级信息服务站”、“开展12316标准化改造”、“构建全国农业信息服务云平台”以及“探索建立可持续运营机制”四大重点任务,并作了具体进度安排。
该通知的下发标志着由农业部推动的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正式启动。
服务,实现信息精准到户、服务方便到村,探索建立政府‘修路’、企业‘跑车’、农民‘取货’的可持续发展机制”。
武汉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12.16•【字号】武农文〔2016〕134号•【施行日期】2016.1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武汉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武汉市加快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农委:按照《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的通知》(鄂农办发〔2016〕6号)文件要求,结合武汉市实际,市农委研究制定了《武汉市加快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作的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各区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农业委员会2016年12月16日武汉市加快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作的实施方案根据《农业部关于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的实施意见》(农市发〔2016〕7号)、《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的通知》(鄂农办发〔2016〕6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农业”发展的意见》(武政〔2015〕33号)文件和全市“互联网+农业”十三五规划任务要求,为切实把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成为“互联网+”行动计划在农村落地的示范工程,结合我市农业工作实际,现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紧紧围绕以“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农民主人”的原则,以乡(镇)为中心,以乡(镇)带村,推进农业现代化任务,推动12316农业信息综合服务体系与基层农技推广等服务机构深度融合,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服务重点,以基层信息化资源为根本,满足农民生产生活信息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基层益农信息社服务体系,搭建农民与政府、生产与市场、农村和城市间信息沟通的桥梁,探索可持续的农业信息化发展路和推广应用模式。
二、工作目标以12316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体系为依托,结合农村信息化平台和各行业各部门农村服务网点等现有农业信息化建设基础资源,统筹“农业公益服务、农村社会化服务”两类资源,整合“公益、便民、电子商务、培训体验”四类服务,整体推进益农信息社建设,加快12316农业综合服务标准化改造,探索解决农业信息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逐步建立市场化运行机制,创新农业信息化发展的工作机制,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农业信息服务专家和信息员队伍。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信息公开【发文字号】粤农办[2016]90号【发布部门】广东省农业厅【发布日期】2016.03.17【实施日期】2016.03.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作的通知(粤农办〔2016〕90号)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农业局,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省级惠农信息社:为贯彻落实全省农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省级惠农信息社服务水平,切实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建设在农村应用落地,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方案(2015年)>的通知》(粤农函〔2015〕854号)工作部署,现就加快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作提出要求如下:一、制定信息进村入户工作实施计划各地要认真研究信息进村入户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制定出全年信息进村入户实施计划,3月底前报送全年实施方案。
二、做好省级惠农信息社统一标识各地级以上市农业主管部门为辖区内通过认定的省级惠农信息社(农业部门推荐类)进行编号,4月底前完成组织所有惠农信息社挂门牌及标牌。
门牌及标牌模板(附件1)可进入广东省信息进村入户服务平台(,下简称省平台),通过帐号登陆后点击“门牌标牌下载”获得。
编号、门牌及标牌标识规范详见《广东省惠农信息社工作指引》(附件2)。
三、用好省级惠农信息社“电子身份证”省级惠农信息社具有对应的二维码“电子身份证”,惠农信息社可在省平台通过帐号登陆下载身份标识电子版,惠农信息社要利用好“电子身份证”开展服务,接受社会监督。
四、完善省级惠农信息社建设省级惠农信息社要按照“八有”标准完善服务条件建设,充实服务内容,积极组织参与惠民活动。
签约服务运营商将通过省平台发布各类型优惠政策并开展惠农活动,惠农信息社要积极参与相关活动完善自身建设,并将业务动态信息在省平台上发布。
五、开展省级惠农信息社考核各地市要做好惠农信息社管理和指导工作,省农业厅将对惠农信息社进行随机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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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指南》的通
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农办市[2014]9号
【发布部门】农业部
【发布日期】2014.06.26
【实施日期】2014.06.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指南》的通知
(农办市[2014]9号)
有关省、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开展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部署要求,确保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我部研究制定了《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指南》,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请及时报送我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
农业部办公厅
2014年6月26日
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指南
为推进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顺利实施,确保取得预期成效,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市发﹝2014﹞2号)部署要求,在《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方案》基础上,制定《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指南》,以指导试点省市、县开展工作,进一步明确目标和任务,细化责任、措施和进度,并据此考核和验收试点工作。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一个年度的试点,村级信息服务站(以下简称村级站)在试点县实现全覆盖,村级信息员选聘培训工作全面完成,12316服务体系实现横向跨省联通、纵向延伸到乡村,实现普通农户不出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出户就可享受到便捷、经济、高效的生产生活信息服务。
特别是要通过统筹“农业公益服务资源、农村社会化服务资源”两类资源,构建“政府、服务商、运营商”三位一体的推进机制,整合“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培训体验服务”四类服务,实现信息精准到户、服务方便到村,探索建立政府“修路”、企业“跑车”、农民“取货”的可持续发展机制。
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示意图见附件1。
二、关于村级信息服务站建设
(一)目标
每个行政村至少建成1个标准型村级信息服务站,实现农业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培训体验服务进村;专业型占村级站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简易型数量不限。
(二)任务
1.每个试点省市选择2个试点县整县推进,试点县要优先在物流体系相对较发达的城市郊区县、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中选择。
2.村级站统一使用“益农信息社”品牌,标牌及标识由农业部统一设计(见附件2),试点省市负责制作。
村级站要在全国平台(暂定)统一登记注册并依托其开展各类服务及经营活动。
3.村级站建设要符合“六有”标准,有条件的村级站可自行配备大屏幕、IPTV机顶盒等设备。
部拨试点经费不能用于设备购置。
4.村级站按照提供服务内容范围分为标准型、简易型和专业型。
标准型(下称标准站)要提供农业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培训体验服务四类服务;简易型主要提供便民服务和电子商务,可在自然村或村民聚集区建立;专业型主要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由带头人围绕生产经营活动为成员提供专业服务。
5.标准站要确保公益服务落地,商业服务搞活。
提供四类服务:一是农业公益服务。
利用12316短彩信等渠道精准推送农业生产经营、技术推广、政策法规、村务公开、就业等公益服务信息及现场咨询;协助开展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土地流转、农业综合执法等业务。
二是便民服务。
开展水电气、通信、金融、保险、票务、医疗挂号、惠农补贴查询、法律咨询等服务。
三是电子商务。
开展农产品、农资及生活用品电子商务,提供农村物流代办等服务。
四是培训体验服务。
开展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培训,提供信息技术和产品体验。
具体服务项目由试点省市会同运营企业共同确定。
6.标准站要强化农村基础信息采集与维护,特别是要开展普通农户、种养大户、家庭农(牧)场、农民合作社等信息收集,要承担定期维护本村网页信息任务。
有条件的要协助开展农业生产、农村经济运行信息采集和发布。
7.标准站要提供免费WIFI环境,农民在信息站可通过手机上网浏览信息、即时通讯、下载更新软件等。
8.试点省市要建立村级站市场化运营机制,在启动试点建设前要明确运营企业。
试点省
市农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运营企业遴选、协议签署及考核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