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通行相关法律规定摘要

非机动车通行相关法律规定摘要
非机动车通行相关法律规定摘要

非机动车通行相关法律规定摘要

交通法:

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第五十八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第五十九条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交通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八条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二)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不得进入路口;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

(四)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五)向右转弯遇有同方向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在本车道内能够转弯的,可以通行;不能转弯的,依次等候。

第六十九条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非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第七十条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第七十一条非机动车载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二)三轮车、人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1米;

(三)畜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辕,后端不得超出车身1米。

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河南省道路交通条例:

第三十五条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

(二)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道路;

(三)在与行人混行的道路上行驶,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避让行人;

(四)不得在人行横道上骑行;

(五)制动器失效的,不得骑行;

(六)不得在车行道内逆向行驶、停车滞留;

(七)有转向灯的,转弯前开启转向灯。

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城市市区道路上可以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人力客运三轮车按照核定的人数载人。

第四十二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有事故责任的,对超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百分之百的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赔偿责任;

(四)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四十的赔偿责任。

第四十三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在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情形下,对超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一)在高速公路、高架道路以及其他封闭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按百分之五的赔偿责任给予赔偿,但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一万元罚款;

(二)在其他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按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给予赔偿,但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五万元罚款。

第四十四条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

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郑州市道路交通条例

第二十条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车道内行驶;在没有划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第二十一条不得擅自拆除、改装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限速装置或者实施其他影响限速行为。

第二十二条驾驶自行车、人力三轮车必须年满十二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十六周岁。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只供残疾人单人代步使用,不得用于营运。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人员,应当是下肢残疾、身体其他部位正常,并持有残疾证。

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城市道路上可以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第二十三条行人不得在车行道上推销商品、散发宣传品及其他物品,不得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六条禁止非机动车在高架路和立交桥上通行。

禁止拖拉机、摩托车(依法执行公务的除外)、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人力架子车、畜力车在城市建成区道路上通行。

限制长途营运载客汽车、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牵引车、人力三轮车(老年人代步三轮车除外)在城市建成区道路上通行。确需通行的,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办理通行证件,并按照指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汽车行驶规则的由来

汽车行驶规则的由来 班级:学号:姓名:电话: 一、靠左行驶的由来 二、靠右行驶的由来 三、我国行驶规则的由来 目前世界现存有两种通行制:靠左;靠右。靠左:起源于英国和日本。大多是典型的岛国和半岛、次大陆国家:如英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靠右:基本是典型大陆国家,如美国、中国、俄罗斯、德国、法国等。34%的国家靠左行驶,66%的国家靠右行驶。如果按 道路里程计算,全世界28%的可通行道路是靠左行驶的,72%靠右行驶。靠右行还是靠左行都是长期演变的结果。 靠左行驶的由来 1300年,罗马教皇朴尼法斯八世 宣布举行第一个基督大庆纪念时声明: 条条大路通罗马,并指示赴罗马朝圣 者必须靠左行走。从此,左行制影响 了西欧大部分国家和英殖民地。 左行制源于水上航行。15世纪,英国 海军为减少进出泰晤士河的船只事故, 规定进入泰晤士河的船只将太阳运行 方向让给驶出船只。因为泰晤士河的 流向是由北向南再转向东流,经伦敦入海,所以,出泰晤士河的船只靠东,而人们观看地图的习惯是“上北、下南、左西、右东”,于是形成了左侧通行制。1756年,英国议会通过伦 敦桥交通法,要求所有车辆靠左行。 按照英国人的说法,他们靠左行可上溯到古罗马帝国。而在中世纪的欧洲,到底靠左还是靠右,最先根据的是骑士们的习惯。一则,人们骑马,习惯是左脚先上镫,右脚再跨上,自然得是在路左上马;再则,骑士的任务是经常为面子、美人策马持矛决斗,而骑士的标准战斗姿势是右手持武器,左手挽盾持缰,要方便地刺杀对手,自然得靠在路左。——《圣战 骑士》里的骑士决斗统统靠右行,因为那是美国好莱坞的杰作。

日本靠左行的历史缘由与此类似,武士虽不为美人决斗,但和欧洲的骑士一样经常面临 决斗。武士长刀在左侧,便于右手拔剑,身 体左边是脆弱的空当,自然靠左行才能掩护 空当便于攻击防守,武士靠左走,老百姓不 敢右行迎头冒犯,遂举国“咸于左派”。 靠右行驶的由来 开创右派的人是拿破仑,法国大革命前, 法国贵族的马车同样也是习惯左行。在受尽 压迫的底层人民看开,左行意味着贵族和特 权,那右行就带有革命的意义。于是法国大 革命了,车辆右行了。在中世纪的欧洲,骑 士们骑马,习惯是左脚先上蹬,右脚再跨上,自然得是在路左上马;骑士策马持矛决斗,是右手持武器,左手挽盾持缰,要方便地刺杀对手,自然得靠在路的左侧。18世纪法国大革命以前,法国贵族的马车靠左行驶,平民靠路右侧徒步行走。在底层人民看来,靠左行意味着贵族与特权,靠右行则带有革命的意义。于是法国大革命后,车辆改为右行。拿破仑上台后,发动了征服欧洲的战争。拿破仑占领了哪里,就把靠右行规则带到哪里。如德国、意大利、西班牙、比利时等。不过,法国直到1852年才公布统一的国家汽车右驾靠右行驶首先出于技术原因:挂档及制动手柄在右侧车外,但不利于超车和会车。到1927年,欧洲大陆各国基本达成“左侧驾驶靠右行驶”的共识。 下面是其他一些国家左行的由来 葡萄牙和西班牙 葡萄牙及其海外殖民地在1920年代由左行改为右行但是与左行国家接壤的海外殖民地除外,这些殖民地包括澳门(与当时采取左行规则的中国大陆接壤)、果阿(与印度接壤)和葡属东非(今莫桑比克,周围均为英国殖民地)尽管东帝汶同左行的荷属东印度接壤,但是却改成了靠右行驶西班牙的部分地区,如*德里,采取左行规则1924年10月1日,德里改为靠右行驶。 意大利 意大利在统一以前分为许多国家,如教皇国、撒丁王国、两西西里王国等一些国家在被拿破仑征服后采取右行规则,但在拿破仑失败后恢复了左行的习惯,例如教皇国意大利统一

2020年最新北京车辆限号规定细则

2020年最新北京车辆限号规定细则 导语:尾号限行是北京奥运会之前为了交通顺畅和空气质量达标而采取的政策,现在变成了长期的政策,一个是为了减轻北京车辆快速增长而造成的交通负担,再有就是降低北京的机动车尾气排放量,把北京的空气污染指数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首都空气质量,市政府决定自2015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10日,继续实施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除上述第一条范围内的机动车外,本市其他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三、按上述要求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分为五组,每13周轮换一次限行日。具体如下: (一)自2015年4月13日至2015年7月1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 (二)自2015年7月12日至2015年10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三)自2015年10月11日至2016年1月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四)自2016年1月10日至2016年4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四、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的交通管理,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有关规定执行。 五、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 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 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六、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 驱动的小客车)不受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制,具 体执行时间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另行公布。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日

车辆通行证管理办法

车辆通行证管理办法 壹、总则 第一条为便于管制进出本校之各型车辆,规范校园内行车速限与动线,使车辆(驾驶人)经申请取得进出识别,并依规划之停车位置停放,期校园行车有序,共同 维护交通安全,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范者为各型汽车、机车(含电动机车)。 第三条凡本校专(兼)任教职员、学生,得依本办法申请领取通行证后,进入校区并使用停车场。 第四条核发通行证仅表示允许该车辆进入校区停放,车辆如发生意外毁损、遗失,学校不负保管车辆与车内财物之责任。 第五条本通行证管理办法主办单位为总务处,相关处、室、系、所配合办理。 贰、停车场之规划与设置 第六条本校停车场区分汽车、机车两种,由总务处营缮组规划设置后,提供现有停车位作为通行证发放依据。 第七条停车场设置残障停车位,仅供残障人士使用,其余不律定停车位置。 第八条未规划停车格位之处所严禁停放车辆。 第九条行政大楼地下室停车位仅供公务车辆使用,其它车辆禁止停放。 参、车辆通行证之申请 第十条车辆通行证分汽车、机车、汽车临时证等三种,由事务组于每年八月合理规划数量,寻商访价制作并编号纳管。 第十一条车辆通行证每年更换一次,并配合每年九月学生注册时间接受申请,使用效期为当年九月迄翌年八月。 第十二条残障车辆得优先办理,剩余车位依教职员及学生申请先后次序(收件为准),发给车辆通行证件,额满不受理。 第十三条车辆通行证之办理: 一、每年八月由事务组公布,接受申请、收费、发证。 二、申请:以处、室、系所、中心、学生班级为单位,汇整驾照及行照复印

件,造册送事务组审核办理。 三、缴费:依事务组核定数,至出纳组缴费取据。 四、发证:凭缴费收据至事务组领取通行证。 五、个别申请:证件逾期失效、身分不符或超过团体申请期限者,得由当事人 亲自办理,其作业流程同团体申请。 第十四条车辆通行证收费标准: 一、专任教职员及本校学生应一次缴纳全期一年之费用。 二、凡本校专任教职员及学生:汽车通行证全期一年新台币壹仟陆佰元,机车 通行证全期一年新台币三佰元,兼任老师半价计费。 三、下半学期办证之专任教职员及学生:半价计费。 四、残障身分领有残障车辆行车执照者:免收费。 五、校内公务车及执行公务车辆(如新闻采访车、保全、消防、救护、邮政、 电信、电力、警车)等,经辨识后得免通行证进入校区。 六、因工程或业务需经常停放校园之车辆,得由业管单位依实际需要签请核定 后,发给临时通行证并酌收工本费一百元。 七、承揽本校业务长期进出校园之厂商车辆(如宿舍餐厅厂商),比照专任教 职员工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符合下列规定者,得缴回通行证办理退费:(已优待者除外) 一、离职员工或办理休学,确定本学年不就职(读)者。 二、学业成绩未达标准遭退学处分者。 三、车辆失窃,不办理补发者。 四、车辆停止使用。 退费标准:依当事人最初缴费金额,等比例按月递减,前三个月退费者须追扣 制证工本费壹佰元正。 肆、车辆通行证使用规定 第十六条领有本校车辆通行证之车辆,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车辆通行证之车号由承办单位专人填写,车牌号码不符视同无效证件;因 换车或其它合法理由车辆牌照变更者,应缴回原证免费换发新证。 二、限原申请车号使用,严禁转借,违者没收不予补发。

道路通行的一般规定

道路通行的一般规定 第一部分道路的基本构造及组成 一、公路的基本组成: 1、路线,是指公路的中线; 2、线形,是指公路中线在空间的结合形状和尺寸; 3、公路中线,是条三维空间曲线,由直线和曲线组成。 公路结构组成包括: 1、路基。路基是公路的基本结构,是支撑路面结构的基础,与路面共同承受行车荷载的作用,同时承受气候变化和各种自然灾害的侵蚀和影响。路基结构形式可以分为填方路基、挖方路基和半天班挖路基三种类型; 2、路面。路面是铺筑在公路路基上与车轮直接接触的结构层,承受和传递车轮荷载,承受磨耗,经受自然气候的侵蚀和影响。对路面的基本要求是具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平整度、抗滑性能等。 路面结构一般由面层、基层、底基层与垫层组成。 3、桥涵。是指公路跨越水域、沟谷和其它障碍物时修建的构造物。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单孔跨径小于5米或多孔跨径之和小于8米称为“涵洞”,大于这一规定值称为桥梁。 4、隧道。公路隧道通常是指建造在山岭、江河、海峡和城市地面下,供车辆通过的工程构造物。 5、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是保证公路功能、保证安全形势的配套设施,是现代公路的重要标志。公路交通工程主要包括交通安全设施、监控系统、收费系统、通信系统四大类。 公路按行政等级可分为:国家公路、省公路、县公路和乡公路(简称为国、省、县、乡道)五个等级。 二、城市道路 是指城镇规划区以内供车辆、行人通行的,符合《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规定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按使用性质,分为4类,即快速交通干道(快速路)、主要交通干道(主干路)、一般道路(次干路)和支路。

机动车限行提示器程序

#include sbit LCD_CLK = P1^0; /*LCD时钟线引脚*/ sbit LCD_SID = P1^1; /*LCD数据线引脚*/ sbit LCD_CS = P1^2; /*LCD片选线引脚*/ sbit ctrout = P1^3; /*控制输出*/ sbit T_RST = P1^4; /*实时时钟复位线引脚*/ sbit T_IO = P1^5; /*实时时钟数据线引脚*/ sbit T_CLK = P1^6; /*实时时钟时钟线引脚*/ sbit sw_1 = P3^0; /*开关1*/ sbit sw_2 = P3^1; /*开关2*/ sbit sw_3 = P3^2; /*开关3*/ sbit sw_4 = P3^3; /*开关4*/ sbit ACC0 = ACC^0; sbit ACC7 = ACC^7; sbit key_flag = PSW^5; /*调用函数声明*/ void delay(); /*延时*/ void keydis(); /* 键盘处理*/ void write_GLCD(unsigned char dat); /*写数据到lcd*/ void chkbusy_GLCD(); /*检查lcd状态*/ void command_GLCD(unsigned char ord); /*往lcd写命令*/ void initial_GLCD(); /*初始化lcd*/ void RTInputByte(unsigned char); /*往DS1302写入1Byte数据*/ unsigned char RTOutputByte(void); /*从DS1302读取1Byte数据*/ void W1302(unsigned char, unsigned char); /*写数据到DS1302*/ unsigned char R1302(unsigned char); /*读DS1302数据*/ void Set1302(unsigned char *); /*设置日期、时间和汽车尾号*/ void Get1302(unsigned char curvalue[]); /*读取DS1302当前时间*/ void bcd_ds(unsigned char *dclock); /*数据格式转换*/ typedef struct { unsigned char hour; unsigned char min; unsigned char sec; unsigned char date; unsigned char month; unsigned char today; unsigned char year; unsigned char number; }x; x value; /*定义12232液晶屏所显示的日期和时间码*/ char code bcdmap[60][2]={ "00","01","02","03", "04","05","06","07","08","09"

关于车辆临时通行证的管理规定

关于车辆临时通行证的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公司出入车辆通行证的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一、本规定车辆是指学院公车、教职员工私家车(含摩托车)、院内家属私家车(含摩托车)、因公来院机动车辆、来院探亲访友机动车辆、出租车及其他特种车辆。 二、除领导专用车辆、军警等特种车辆外,其它教职工车辆、社会车辆、外单位车辆必须自觉接受门卫执勤人员的检查和询问。 三、机动车辆出入校门一律凭“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机动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校园通行证”)或“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机动车辆临时通行证”(以下简称“临时通行证”)通行。 四、院内施工单位或需经常出入的个人和单位车辆(学院公用车辆除外),要在保卫处办理车辆出入手续。向学院运送生活物资的车辆须办理“校园临时通行证”,凭证进出校园。 五、办理“校园通行证”及“临时通行证”办法: 1.教职工及家属车辆办理通行证:车主须持车辆行车证、驾驶证及本人身份证到保卫处登记,办理“校园通行证”。办证时收取工本费。 2.向学院运送生活物资车辆办理通行证:车主持物资接收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车辆行车证、驾驶证及本人身份证到保卫处登记,领取“临时通行证”(有效期为一年),每张通行证收取工本费、清洁费10元。 3.“校园通行证”、“临时通行证”遗失,补办时收取工本费10元。

六、社会机动车辆未经允许一律禁止驶入校园。临时进入校内办事的车辆履行登记手续,经保卫处同意,方可进入。 七、持有“校园通行证”、“临时通行证”的车辆出入大门时,须将“校园通行证”、“临时通行证”放置在车前挡风玻璃内醒目位置处备查。 八、社会机动车辆进出学院须缴纳清洁费2元/次。 九、军警等特种车辆以及到学院办公事等车辆免收清洁费。 十、院内教职工乘坐车辆以及来院探亲访友(教职工)的车辆进出免收清洁费。 十一、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内,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规定的路线行驶,禁止鸣笛,限速5公里/小时。 十二、进入院内的机动车辆一律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得乱停乱放。 十三、在学院未建停车场和设专人看管机动车之前,车主应自行看护好自己的车辆,在校园发生车辆丢失,被盗、损坏,皆由车主自行负责。 十四、交通事故查处办法 1.发生在校内的较小的交通事故由保卫处负责调查调 解处理,其它交通事故和不服调解的,由当地派出所负责调查处理,保卫处协助查处。 2.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保卫处或拨打110,保卫处工作人员接警后要协助当地派出所及时进行现场保护、现场勘察、照相、调查等工作,现场有关目击证人有责任和义务协助调查处理。

2013年新交规扣分规定

2013年交通法规扣分新规则 (公安部123号令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doc

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我国是一个非机动车产业发达的国家,自行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目前依然是我国城市大部分人出行的主要交通代步工具。下文是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最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非机动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畅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非机动车生产、销售、登记和道路通行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合理施划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保障非机动车和行人安全通行,不得挤占人行道供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不得挤占非机动车道供机动车通行。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非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非机动车生产、销售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对非机动车废旧蓄 电池的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利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信、财政、建设、物价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非机动车管理工作。 第二章非机动车的生产和销售 第五条非机动车生产应当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非机动车。 第六条鼓励生产、销售使用锂电池等为动力驱动的环保、轻便助力自行车。 第七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配置蓄电池的非机动车、非机动车的蓄电池和从事配置蓄电池的非机动车维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非机动车的废旧蓄电池更换和回收服务,建立废旧蓄电池回收台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规定保存废旧蓄电池,并定期将废旧蓄电池交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 禁止无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收集、贮存、转移、处置或者利用非机动车的废旧蓄电池。 第八条在本省生产、销售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 车、其他有动力装置驱动的非机动车实行产品目录管理制度。非机动车产品目录由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编制,向社会公布,并适时予以更新。

2017年北京车辆限行规定

2017年北京车辆限行规定 据悉,为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首都空气质量,XX年4月11日至XX年4月10日,继续实施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下面一起来看看XX年北京车辆限行规定具体情况。 XX年北京车辆限行时间 北京市新的一轮尾号限行轮换从1月12日(周一)开始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分为五组,每13周轮换一次限行日。 限行时间:早7时-晚20时 限行区域: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限行处罚:罚100块,不扣分 XX年北京车辆限行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除上述第一条范围内的机动车外,本市其他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按上述要求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分为五组,每13周轮换一次限行日。具体如下: (一)自XX年4月13日至XX年7月1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 (二)自XX年7月12日至XX年10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三)自XX年10月11日至XX年1月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四)自XX年1月10日至XX年4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四、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的交通管理,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有关规定执行。 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

厂区道路机动车安全通行管理制度

厂区道路机动车安全通行管理制度 公司各部门: 为了确保外来车辆及公司厂内机动车在厂区主马路安全、有序通行,确保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安全通行要求: 1、进入厂区的外来车辆及公司运输物料的厂内机动车要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通行线路通行,严禁随意改变通行线路。(通行路线详见示意图) 2、进入厂区的外来车辆等待过磅、卸货期间必须按照依次、有序停放的原则停放,严禁双向平行停放,严禁逆向、逆行、 逆向行驶以及随意停放等违规行为;严禁在交叉路口上停留车辆。 3、在厂区内通行的机动车要严格执行公司限速规定,严禁超速、超载行驶。外来机动车辆在进、出公司大门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在公司厂区内道路行驶最高不得超过30公里,行至交叉路口、装卸作业区、及人员稠密路段时,时速不超过15公里,并要在五十米外减速,显示信号,鸣笛,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行”,严禁抢道通行。叉车在厂区道路通行速度不超过15公里/小时,拖拉机不超过20公里/小时。 4、厂内机动车驾驶员不得擅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5、厂内机动车驾驶员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不安全行为。

6、机动车在行驶中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安全距离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范围。 7、场内的一切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搬动。 8、叉车、拖拉机除驾驶员外严禁载人。 二、日常管理及监管部门: 三、违章处罚 1、驾驶员未按规定或限速标志要求行驶,超速行车或违章载人,每次罚款100元。

2、车辆未按规定停放,每次罚款100元。 3、厂内机动车其他违章行为按照公司《安全管理考核细则》执行。 **************有限公司 2013-10-26

关于机动车行驶年限及里程的规定

关于机动车行驶年限及里程的规定 关于车辆使用年限的问题,请您对照下面的规定:1、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越野车),使用期限为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从第16年起开始,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2、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期限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车主提出申请,经批准和检验合格,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旅游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4次;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3、19座以下(含19座)出租车,营运车转为非营运车或非营运车转为营运车,矿山作业专用车,使用期限一律为8年,不得办理延缓报废。 4、20座(含20座)以上营运载客汽车,营运车转为非营运车或非营运车转为营运车,使用期限一律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车主提出申请,经批准和检验合格,延长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使用期限的一半。延长使用期限每年定期检验

4次。 5、微型载货(总质量小于等于1·8吨)汽车,使用期限为8年,不得办理延缓报废。 6、轻型载货(总质量大于1·8吨,小于等于6吨)汽车,1990年7月7日后注册登记的,使用期限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车主提出申请,经批准和检验合格,延长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使用期限的一半。延长使用期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 7、其他重、中型载货汽车,使用期限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车主提出申请,经批准和检验合格,延长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使用期限的一半。延长使用期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 8、带拖挂的载货汽车(指全挂汽车),使用期限为8年,不得办理延缓报废。 9、吊车、消防车、钻探车等从事专门作业的车辆,使用期限为10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车主提出申请,经批准和检验合格,可根据实际使用和检验情况,延长使用期限。延长使用期限每年定期检验1次。 10、三轮农用运输车和装配单缸柴油机的四轮农用运输车,使用期限为6年;装配多缸柴油机的四

(定)成都机动车尾号限行的影响分析

承诺书 我们仔细阅读了中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的竞赛规则. 我们完全明白,在竞赛开始后参赛队员不能以任何方式(包括电话、电子邮件、网上咨询等)与队外的任何人(包括指导教师)研究、讨论与赛题有关的问题。 我们知道,抄袭别人的成果是违反竞赛规则的, 如果引用别人的成果或其他公开的资料(包括网上查到的资料),必须按照规定的参考文献的表述方式在正文引用处和参考文献中明确列出。 我们郑重承诺,严格遵守竞赛规则,以保证竞赛的公正、公平性。如有违反竞赛规则的行为,我们将受到严肃处理。 我们参赛选择的题号是(从A/B/C/D中选择一项填写): 我们的参赛报名号为(如果赛区设置报名号的话): 所属学校(请填写完整的全名): 参赛队员(打印并签名) :1. 2. 3. 指导教师或指导教师组负责人(打印并签名): 日期: 2012 年 7 月 28 日赛区评阅编号(由赛区组委会评阅前进行编号):

编号专用页 赛区评阅编号(由赛区组委会评阅前进行编号): 全国统一编号(由赛区组委会送交全国前编号):全国评阅编号(由全国组委会评阅前进行编号):

成都机动车尾号限行的影响分析 摘要 交通拥堵已经成为中国各大城市急需解决的问题,继北京奥运会实行车辆单双号限行并在一定时期内缓解交通之后,一些特大城市也已经采取此措施,同样取得一定的效果,本文主要针对成都市区内机动车尾号限行政策建立模型,通过模型模拟限行前后成都市的道路交通情况,得到了较为理想的函数。 本文针对问题一引入主干道载车辆数、车辆进入中心区的速度、车辆离开中心区的速度三个指标来反映公路交通运行情况,选取工作日中的早高峰(7:00-9:30)共150分钟来研究交大片区的公路交通情况,考虑到实际情况可知车辆进入中心区的速度与时间的关系为二次函数,对早高峰时期研究的150分钟积分,然后查阅资料通过分析得到每个工作日早高峰时段的相关信息,求得该路段车辆流动总数,该数据与模型的假设吻合度很高。 针对问题二主要以主干道上承载的车辆数、道路上的拥挤程度为评价依据,分析交通的变化影响情况,探讨该项政策的有效性,根据问题一中的某一片区交通情况建立模型反应整个成都市内交通情况,发现限行后使得主干道上承载的车辆数减少了43433572辆/小时、道路拥挤程度减少了24%,说明了该政策的有效性。又由于尾号限行可能会增加汽车保有量,增加公众负担等并不是长久之计目前许多城市在机动车限行的基础上又采取了一些其他措施来缓解交通拥堵。 针对问题三通过从成都市交通委收集的资料,结合我们所建立的相关模型得出,二环将改造成快速路,BRT分担约25万日/人次的客流量,二环从设计时速60-80Km/h,极大地对交通拥堵路段进行了分流,缓解了21%的客流从而对整个城市的交通缓解做出很大的贡献。 关键词:微分方程成都机动车限行影响

车辆出入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康达尔高陵饲料有限公司 车辆出入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1、为加强厂区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维护畅通有序的良好秩序,创建安全、文明、和谐的办公环境,确保公司各项活动的高效、协调运行,特制订本试行办法。 2、本试行办法适用于出入厂区的一切车辆。 第二章厂区界定与划分 1、厂区是指厂区内和门前三包的所有区域。 2、厂区内分为办公区、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包括公司办公楼及其周围区域,生产区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及1号车棚,生活区包括员工宿舍楼、食堂、篮球场及其周围区域。 3、门前三包区域包括大门前的临时停车场及厂区围墙周边区域。 第三章车辆通行证申领及办理 1、车辆通行证分为五种,以红色、蓝色、黄色、橙色、绿色、浅绿六种颜色加以区分。 2、红色通行证为办公楼办公人员持有,蓝色通行证为生产甲班人员持有,黄色通行证为生产乙班人员持有,绿色通行证为小机组人员持有,橙色通行证为装卸工甲班持有,浅绿色通行证为装卸工乙班持有。 3、员工首次办理通行证由部门登记相关信息(姓名、车辆类别、

车体主色)后,交由办公室统一免费办理。 4、新进员工入职后应主动到门房办理临时通行证、转正后按相关规定换领通行证。 5、车辆通行证需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更改、损坏。因人为破损或丢失换领新证的需缴纳工本费20元。 6、因通行证丢失、更换车辆、工作变动等原因致使原证件不能使用的应及时向门房报告备案,并换领新证。 7、员工离职之前应及时交回本证,不能及时交回的需缴纳20元工本费。 第四章车辆出入管理 1、车辆一律凭“通行证”出入厂区。车辆出入许可证件应妥善保管,不得转借,车、证、人应与申领登记保持一致。出入厂区时须主动配合保安人员,以便查验。 2、车辆进入厂区减速慢行(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按交通标志的指示行驶。遵守厂区内各项交通警示及保安人员的指挥,礼让三分,文明驾驶。 3、外来车辆(除拉料车辆)一律停放在公司门口的临时停车场,需进入厂区的外来车辆(需在厂区内作业),请门房第一时间与相关部门联系,以便掌握情况及时放行。 4、公安、消防、急救等特种车辆执行任务期间可以不受限制通行,非执行任务期间需履行相关手续。 5、经公司批准的友好单位、客户来我公司参观、交流时,车辆

在我国非机动车何为逆向行驶

在我国非机动车何为逆向行驶 确实我国在有效监管非机动车违章行为的方面还是存在着一定的难度的,由非机动车违章导致的交通事故几乎已经成为了城市的治安毒瘤。但有些人居然会对非机动车何为逆向行驶这个问题产生疑惑,逆向行驶是不分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的,非机动车和其他大多数人行使的方向都不一样就是逆向行驶。 确实我国在有效监管非机动车违章行为的方面还是存在着一定的难度的,由非机动车违章导致的交通事故几乎已经成为了城市的治安毒瘤。但有些人居然会对非机动车何为逆向行驶这个问题产生疑惑,逆向行驶是不分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的,非机动车和其他大多数人行使的方向都不一样就是逆向行驶。 一、在我国非机动车何为逆向行驶? 机动车逆向行驶是指以下几种情况:

1、在划有道路实线分隔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驶入对向车道。其中道路分隔线为双实线、单实线的,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越线行驶。 2、在划有虚线道路分隔线的道路,可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借道超车,但是一旦发生事故,就会认定借道的车辆逆行。 3、在树立有单行线标志的道路上,机动车驶入均认定为逆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已经明文规定了“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对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辆,交通管理部门可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给予处罚。对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要承担全部责任。 二、非机动车逆行出事故的责任要怎么划分 非机动车逆向行应该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逆向行属于违章行驶行为,且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所以要负担主要责任。不过具体以以交警部门认定为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三项“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

厂区车辆通行管理办法

厂区车辆通行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厂区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厂区内部交通、工作秩序,保证厂区、生活区交通安全,预防和杜绝交通意外,保护公司员工、访客、外来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公司及私人的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辖的厂区。 3. 职责: 3.1保安:严格执行厂区出入相关规定,负责厂区的交通安全管理,有权检查车辆出入 证件,速度,驾驶员信息等,对违反厂区交通安全的人员和行为进行制止,协助公 安机关处理厂区内的交通事故。 3.2人资行政部负责对本司所辖的车辆进行管理,建立车辆档案。 3.3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员工驾驶的车辆进行安全宣导,并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预防发 生交通意外。 3.4厂务设备部负责厂区内交通标志、交通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任何人不允许擅自设置、 移动、占用、毁坏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3.5进入本公司厂区的人员和车辆须遵守本规定,听从指挥和管理,不得刁难、冲撞门 岗和值班人员。 4.内容 4.1出入安全规定 4.1.1在本厂区内驾驶的机动车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工 业企业场内运输安全规程》的要求,证照齐全,禁止酒后驾车、无证驾驶或 把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4.1.2凡进入本公司车辆,保安保留对车辆的检查权,如因公需要携带公司原材 料、产品、物资外出的,须填写《物品放行单》,并由相应核准权限的部门 或人员签名签发,保安根据放行单的内容对物资进行核对后放行。 4.1.3车辆在厂区内行驶应遵守厂区内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指示。 4.1.4厂区内行驶的车辆,必须按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和速度(进出厂区5公里/ 小时,主、支干道20公里/小时,弯道、特殊路况、仓库区10公里/小时,

车辆行驶安全规定

车辆行驶安全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车辆管理工作,理顺用车秩序,更好地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费用,减少开支,根据“安全、便捷、降耗、增效”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以往经验,特制定本规定。 一、交通安全方面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的方针,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驾驶人及车辆交通安全负领导责任,坚决杜绝本部门人员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 2、所有驾驶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礼貌行车,谨慎驾驶,严禁酒后驾车和无证驾驶,杜绝行车责任事故。 3、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协助车管部门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及时向车管人反馈所管辖范围驾驶人、机动车的相关信息。 4、所有驾驶人应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安全学习、年审等活动,因工不能按时参加者由部门负责人报分管领导同意,否则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5、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完成任务,不违章,对于危及行车安全的违章指挥,应讲明道理坚决杜绝。 6、专职驾驶员继续实行“红旗车”驾驶员安全行驶奖励规定。 二、驾驶员管理 1、公司职工考领驾驶证后,应立即到公司车管负责人处登记备案。驾驶证更换或增驾后应及时重新登记。

2、严格执行公司准驾许可制度,未取得准驾资格不得驾驶公司车辆。 3、积极学习车辆知识,熟悉所驾车辆的技术性能和技术状况,不断提高驾驶技术,努力降低消耗,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工作效率。 4、爱护车辆,保证设备完好和随车手续、工具灭火器齐全有效。认真执行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经常保持车辆整洁和技术状况良好。(“三检查”制度见附件一)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未经领导批准,不准自行选择和改变行车路线,更不准绕路办私事、出私车、谋私利。 6、严格执行值班制度,所有定车驾驶员(含兼职驾驶员)均需按规定参加值班。值班时交接及时、清楚,按时值班。 7、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不得驾驶他人驾驶的车辆,也不准私自将自己所驾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8、提高服务意识,讲求服务质量,尽心尽力让用车单位满意,爱护客、货,不发生货差、货损和货物丢失等事故。 9、发生交通事故,必须首先抢救伤员并向交警报案。同时尽快报告部门领导和车管负责人共同予以妥善处理,严禁私自处理,更不得肇事逃逸。 10、公司及各部室所属车辆,必须责任到人,实行专责人制度,专责人要对指定车辆的技术状况和技术性能及维护修理等负责,保持

我国机动车通行规定

我国机动车通行规定 (1)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明的最高时速。 (2)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3)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与前车应保持安全距离。 (4)机动车在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不得超车。 (5)行经交叉路口、隧道、市区交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及时规定时速不准超过30公里的路段、地点,不准超车。 (6)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或前车为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不得超车。 (7)机动车通过交通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 (8)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过的车辆通行。 (9)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的时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穿插等候车辆。 (10)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11)机动车通过铁道路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 (12)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 (13)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速度行驶,并须悬挂明显标志。 (14)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过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路线、时间、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15)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长度、宽度不准超出车厢,货物质量不得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 (16)机动车除驾驶室和车厢外,其他任何部位都不准载人;货运汽车挂车不准载人行驶。 (17)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18)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 (10)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11)机动车通过铁道路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 (12)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 (13)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速度行驶,并须悬挂明显标志。 (14)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过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路线、时间、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15)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长度、宽度不准超出车厢,货物质量不得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 (16)机动车除驾驶室和车厢外,其他任何部位都不准载人;货运汽车挂车不准载人行驶。 (17)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18)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 (19)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灯具标志。(20放机动车。在道路临时停放机动车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机动车应当在停车场

施工现场人员、车辆及物资出入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人员、车辆及物资出入管理制度 1.人员入厂管理制度 1.1入厂人员必须自备安全帽,如因故未携带安全帽可在门卫处借用,并交纳50元押金,出厂时将安全帽返还门卫,由门卫将押金退还。安全帽如丢失或损坏,押金则作为赔偿款不予退还。 1.2在施工现场长期工作的人员必须佩戴相应的胸卡,凭胸卡入厂。 1.3临时来厂办事人员必须在门卫处办理相应的登记,并经门卫与办事部门联系验证后方可放行。 1.4上级领导检查或者参观,各参建单位接待部门应提前到工程公司综合事务部备案,凭接待胸卡进出厂门,也可由接待人员凭胸卡带领集体进出厂门。 1.5特殊时期应依据特殊的管理规定、办法执行(如火灾、事故、疫情、重大活动等)。 1.6无胸卡或未经验证登记的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1.7进出人员严禁攀爬场区围墙(围栏)和厂区大门。 1.8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按照提示牌指示从主道路通行,严禁擅自穿行各施工区域。 1.9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严禁流动吸烟,应按要求在指定地点吸烟。 1.10严禁赤背、穿高跟鞋、拖鞋、露脚趾后脚跟的凉鞋、裙子进

入施工现场。 1.11严禁在厂区随地便溺。 1.12酒后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参加各种作业。 1.13进入施工现场人员要注意各类警示、提示牌,远离危险区域。 2.车辆入厂管理制度 2.1 现场施工、办公用车辆必须按要求办理“车辆通行证”或“特别通行证”,“车辆通行证”必须经门卫查验后方可通行,“特别通行证”可免检通过。 2.2临时来厂的车辆必须在门卫办理相关登记和抵押驾驶证手续,并办理“临时车辆通行证”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临时车辆通行证”在车辆离场时必须退回门卫。 2.3“车辆临时通行证”由门卫负责办理,办理时要求登记来厂事宜、相关联系人、车牌号,经与相关联系人验证并抵押驾驶证后,发放相应的车辆临时通行证。 2.4无相关车辆通行证件的车辆严禁入厂。 2.5严禁自行车、摩托车进入厂区,应按照门卫指示停放到指定位置,门卫人员不负责对自行车、摩托车进行保管。 2.6客运车辆必须由#1门(进厂大道门)出入,货运车辆及工程作业车辆必须由#2门(混凝土搅拌站大门)出入。 2.7所有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限速行驶,限速为15公里/小时。 3.物资器材出厂管理制度 3.1物资、材料出厂必须按要求办理物资器材出门证,出门证在承包商内部的审核按照承包商相关管理规定和程序进行,并加盖承包商公章后,到工程公司综合事务部由相关主管进行审核,最后由工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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