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涉税相关法律法规.
企业涉税管理制度

企业涉税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企业税收管理,维护国家税收秩序,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税收管理机构1、设立税收管理部门,负责企业税收管理工作,对企业的税收规范、征收、纳税等进行监督和管理。
2、税收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具体的税收管理政策和措施;(2)监督企业税收行为,发现并纠正违法行为;(3)加强税收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业纳税意识和税收自律意识。
第三章税收管理制度1、企业应建立健全的涉税管理制度,明确税收管理职责和流程,确保税收遵纪守法。
2、企业税收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纳税管理制度:明确纳税义务和纳税标准,建立健全纳税管理制度,及时足额缴纳税款;(2)税收申报制度:规范企业税收申报程序,及时、准确地报送税收申报表;(3)税收风险管理制度:建立风险识别、评估和防范机制,规范税收管理风险管理程序;(4)税收合规管理制度:严格遵守税法规定,规范企业税收业务,确保合规经营。
第四章重点税收管理1、企业应重点关注以下税收管理事项:(1)增值税管理:建立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确保开具、收取和入账的增值税发票真实、准确;(2)企业所得税管理:定期进行企业所得税核算和申报,确保所得税纳税合规;(3)消费税管理:加强对生产、经营和使用消费税商品的监管,规范消费税申报程序;(4)进出口税收管理:加强对进出口税收政策的宣传和培训,规范进出口企业的税收申报流程。
第五章税收宣传和培训1、税收管理部门应加强税收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企业税收意识和自律意识。
2、税收宣传和培训内容包括:(1)税收法律法规:普及税收法律法规知识,强化企业遵纪守法意识;(2)税收政策:及时宣传国家税收政策,引导企业正确理解和遵守税收政策;(3)税收申报技能:培训企业财务人员税收申报技能,提高税收申报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六章税收违法处罚1、对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责令改正等处罚措施。
2024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试卷与参考答案

2024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自测试卷(答案在后面)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有40小题,每小题1.5分,共60分)1、题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的是:A、罚款B、没收违法所得C、停止出口退税权D、撤职2、题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税收保全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式:A、暂时停止发票领购及使用B、暂停出口退税权C、扣缴义务人冻结所扣缴的税款D、暂停银行账户的结算业务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下列关于税务登记的说法错误的是:A、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B、税务登记证分为正本和副本,纳税人可以根据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领取副本C、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D、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但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4、在以下关于增值税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增值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企业和个人B、增值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C、增值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D、增值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下列关于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说法,正确的是()。
A、拘传、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逮捕是刑事诉讼中法定的五种强制措施。
B、监视居住只能在被告人的住处或指定的居所进行。
C、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
D、逮捕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下列关于犯罪主体的说法,正确的是()。
A、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税务犯罪的主体。
2024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试卷与参考答案

2024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模拟试卷(答案在后面)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有40小题,每小题1.5分,共60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税务登记的说法,正确的是:A、纳税人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B、扣缴义务人应当自发生扣缴义务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C、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填报的税务登记表和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应当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审核,并颁发税务登记证件D、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2、在涉税服务中,税务师对纳税人提出的涉税咨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税务师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直接给出具体税务处理意见B、税务师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纳税人提出的涉税问题进行初步判断,但最终处理意见由税务机关决定C、税务师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纳税人提出的涉税问题进行初步判断,并给出合理的税务处理意见,供纳税人参考D、税务师对纳税人提出的涉税咨询,可以不予答复3、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许可的撤销、撤回与注销的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A.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依法给予该工作人员处分后,应当撤销行政许可。
B. 如果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行政机关可以不予撤销。
C. 行政许可被撤销后,行政机关应当办理该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D. 撤销行政许可必须由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原行政机关实施。
4、某企业因欠缴税款被税务机关采取了税收保全措施,冻结了其银行账户中的资金。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企业在被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期间不得再从事任何经营活动。
B. 税务机关有权直接从被冻结的资金中扣缴欠缴的税款及滞纳金。
C. 若企业认为税务机关的行为违法,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全章节精选练习题汇总,含答案解析

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全章节精选练习题汇总,含答案解析第一章、行政法基本内容行政裁决的对象包括()A.婚姻纠纷B.收养纠纷C.专利权侵权损害赔偿纠纷D.涉及公民之间实施人身侵害的治安管理处罚案件E.土地使用权侵权纠纷【正确答案】CE第二章、行政许可法律制度行政疾患实施行政许可,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由()责令退还非法收的费用。
A.本级机关负责人B.上级行政机关C.检查机关D.上级机关负责人E.监察机关【正确答案】BE第三章、行政处罚法律制度关于行政处罚的实施,下列说法中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有()A.限制人身自有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实施,特殊情况下可以由其他行政机关申请实施B.需要由一个行政机关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决定C.对管辖发生争议的,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额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D.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罚款E.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正确答案】CDE第四章、行政强制法律制度根据《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作出的冻结决定书应该载明的事项有()A.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的权利、途径和期限B.冻结的账号和数额C.冻结决定书交付的期限D.冻结的理由和依据E.冻结的期限【正确答案】BDE第五章、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甲申请办理房产登记,房屋登记机构以其房屋不符合房屋产权登记的条件为由拒绝办理,甲对此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关于本案,下列的说法汇中正确的有()A.行政复议是一种司法救济手段B.如当事人对于《不动产登记暂存条例》的规定不符,可以申请附带留言C.行政复议是一种准司法行为D.当事人对上述房屋登记机构行为不服,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E.行政复议的目的是监督行政主体的整治活动,纠正行政主体作出的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正确答案】CDE第六章、行政诉讼法律制度下列行政案件中属于裁定管辖情形的有()A.受诉人民法院对该案件无管辖权而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B.上级法院可以将行政案件的管辖权移交给下级法院C.上级人民法院决定自行审理原属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D.人民法院对管辖发生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E.高级法院确定若干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正确答案】ACD第七章、民法基本理论与基本制度苏某欲将自己的一块和田玉挂件卖给何某,何某统一购买,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国务院令第66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02年9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公布根据2012年11月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没有规定的,依照其他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一律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应当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其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一律无效。
第四条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制定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技术标准、技术方案与实施办法;各级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总体规划、技术标准、技术方案与实施办法,做好本地区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支持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并组织有关部门实现相关信息的共享。
第五条税收征管法第八条所称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保密的情况,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六条国家税务总局应当制定税务人员行为准则和服务规范。
《税务管理》(第四版)第10章——税收经济分析与税收征管信息化

➢ 10.1.1税收经济分析的内涵及意义
➢ 做好税收经济分析,对于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发挥税收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 的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是可以进一步揭示税收与经济的关系,真实反映经济税收运行情况,把握组织税收 收入的主动权。 二是通过由经济分析延伸到对征管措施成效的分析以及对征管力度的量化分析,可 以客观地反映一个地区税收征管的深度和力度,把握其税收征管状况和各项征管措 施的成效,查找税收征管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强化税源管理的措施。 三是利用税收经济分析的成果,可以进一步分析某项税收政策或制度及其调整对经 济运行和税收收入增减的政策效应,为进一步完善税收政策、税收制度提供依据。 四是通过剖析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变动对经济运行和税收收入的作用机理,围绕经济 发展大局,积极主动地针对不同时期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和宏观调控整体目标,适时调 整相关税收政策,充分发挥税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更好地为国家宏观调控服务。
➢ 通过不同数据的相关分析验证,可以发现纳税异常和税收管理上的问题。 关联分析已经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较大作用,如通过增值税交叉稽核系统 对企业进、销项税额的对比分析,以及对海关完税凭证、农副产品发票等 的对比分析,直接提高了增值税的征管水平。
➢ 10.1.2税收经济分析的主要内容
➢ 税负分析、税收弹性分析、税源分析和税收关联分析,是税收经济分析的 四种主要形式和方法。
➢ 在实际工作中,要视不同情况综合运用、有机结合,以更加全面地反映税 源状况和征收情况;通过分析,及时准确地提出加强税收管理的意见。
➢ 【综合案例】
涉税条款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涉税条款的制定和实施,保障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涉税条款,是指涉及税收征收管理、纳税义务、税收优惠、税务行政行为、税务争议解决等方面的条款。
第三条涉税条款的制定和实施,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涉税条款应当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二)公平原则:涉税条款应当公平合理,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三)明确性原则:涉税条款应当明确具体,便于理解和执行。
(四)程序正当原则:涉税条款的制定和实施应当依法进行,确保程序正当。
(五)便民原则:涉税条款应当便于纳税人理解和操作,减少纳税人的负担。
第二章涉税条款的制定第四条涉税条款的制定,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税务机关负责。
第五条制定涉税条款,应当充分考虑以下因素:(一)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二)税收政策的导向;(三)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四)国际税收惯例;(五)经济社会的变化和发展。
第六条制定涉税条款,应当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纳税人、税务代理人、专家学者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涉税条款的制定,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立项:根据税收工作需要,提出制定涉税条款的立项报告;(二)起草:根据立项报告,组织起草涉税条款;(三)征求意见:将起草的涉税条款征求有关部门、单位、社会公众的意见;(四)审查:对征求意见的情况进行审查,对涉税条款进行修改和完善;(五)公布:经审查通过的涉税条款,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税务机关公布。
第三章涉税条款的内容第八条涉税条款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纳税义务人及其权利义务;(二)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程序;(三)税收优惠的具体条件、标准和期限;(四)税务行政行为的种类、程序和期限;(五)税务争议的解决方式;(六)其他需要规定的税收事项。
第十章 税务行政处罚与税务行政救济(司言武)

答案:ABCD
5
2、为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协税责任得到落实,新《税 收征管法》规定在金融机构( )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可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A 拒绝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存款帐户,B 拒绝在纳税人的税务 登记证上登录纳税人的全部帐户,C 拒绝执行税务机关作出冻结存款的决定,D 拒绝执行税务 机关作出的扣缴税款决定
A 申请行政复议,B 提起行政诉讼,C 拒绝履行决定,D 采取税收保全
6
答案:AB
9、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 ), 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A 作出缴款承诺,B 缴纳税款及滞纳金,C 提供相应的担保,D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BC
10、某企业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以20000元罚款,该企业逾期未申请行政复议,也 未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对此税务机关可( )。
1
第十章 税务行政处罚与税务行政救济
一、单选题
1、税务所下列哪些项目,须报经县级以上(不含县级)税务机关批准( ) A 缓缴税款,B 2000 元以上罚款,C 延期申报,D 申报方式的确定 答案:B 2、甲县国税局根据查明某私营企业有少缴税款的情况,遂于 2003 年 8 月 5 日依法作出 税务处理决定:责令该企业 10 日内缴纳税款 36 000 元,滞纳金 1800 元。该企业不服,事 隔 3 个多月后向上一级国税局乙市国税局申请复议。乙市国税局以超过申请期限为由决定不 予受理。次日,该企业以甲县国税局为被告向甲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甲县国 税局的处理决定。对此案,甲县人民法院应( )。 A、以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为由,裁定驳回诉讼请求 B、以未经行政复议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C、受理 D、通知变更诉讼请求,原告拒绝变更的,判决不予受理 答案:B 3、下列对税务所行政处罚权限的论述中,正确的是( )。 A、对征管法规定应给予处罚的违法行为,可以处 2000 元以下罚款, B、只能对未取得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处以 2000 元以下罚款, C、只能对个人及个体工商户处 2000 元以下罚款, D、对未领取营业执照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可以处 2000 元以下罚款 答案:A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决定税收停征的,除撤销擅自作出的决定、补征 应征未征税款外,还应( )。 A 由司法机关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B 由司法机关追究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刑事责任, C 由上级机关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D 由上级机关追究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 答案:C 5、《税收征管法》规定对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在( )内未被发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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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涉税相关法律法规第一节税务行政许可一、税务行政许可的范围经国务院确认,税务行政许可包括:指定企业印制发票、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和印花税票代售许可。
其他非行政许可项目,在国家出台新的法律、法规、规定之前,暂按现行办法执行。
二、税务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税务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税务机关在法定权限内实施,各级税务机关下属的事业单位一律不得实施行政许可。
这里税务机关是指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税务所以及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
税务机关是否具有行政许可权,由设定税务行政许可的文件确定。
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税务机关不得委托其他机关实施行政许可。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指定一个内设机构或者设置固定窗口,统一负责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三、税务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税务行政许可的实施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税发[2004]73号的规定执行。
上述文件没有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地方税务局可以在本机关管理权限内作出补充规定,但是不得再向下级税务机关下放规定权。
1.公示许可事项。
税务机关应当将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税服务厅或其他办公场所公示。
2.提出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取得税务行政许可,应当在法律、法规确定的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书,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申请材料。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不得因此拒绝受理。
代理人办理受托事项时,应当出具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证明。
有条件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告知申请人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同时按照税务机关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3.受理申请。
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税务机关应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是不受理。
如果申请事项属于税务机关管辖范围,但不需要取得税务行政许可,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同时告知其解决的途径。
二是不予受理。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当场书面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是要求补正材料。
申请人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并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四是受理。
申请事项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税务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或受理行政许可决定及告知补正通知书,应当出具加盖本税务机关印章(或许可专用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4.审查。
税务机关审查税务行政许可申请,应当以书面审查为原则;依法或者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实地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税务行政许可应当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税务机关直接受理、审查并作出决定。
税务机关审查许可申请过程中发现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利害关系人。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听证不是作出许可决定的必经程序,但是对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税务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税务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许可事项,或者税务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事项,税务机关应当举行听证。
需要听证的事项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向社会公告。
听证由税务机关法制工作机构主持。
5.决定。
税务机关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查后,应当当场或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许可决定。
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应当颁发加盖本机关印章(或许可专用章)的许可证件或准予许可决定书,并在办税服务厅或其他办公场所公开许可决定,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网站上同时公开。
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应当出具加盖本机关印章(或许可专用章)的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应当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税务行政许可只在作出批准决定的税务机关管辖范围内有效。
6.变更与延续。
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许可事项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税务行政许可证件有有效期限的,被许可人依法提出延续申请,税务机关应当在该许可有效期限届满前作出书面决定。
四、实施税务行政许可的费用实施税务行政许可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其他非行政许可项目,仍按现行办法执行。
实施税务行政许可所需的经费,列入本机关财政预算,按照批准的预算核拨。
各级地方税务局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的经费,由地方财政解决。
五、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存在争议的或重大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应提请局务会集体讨论决定。
许可决定作出后,作出许可决定的主管部门应当将许可决定送本级税务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备案。
法制工作机构要加强对实施许可的执法检查。
税务机关应创造条件,与被许可人、其他机关档案系统互联,核查被许可人从事许可的活动;税务机关要求被许可人报送有关材料,被许可人应当如实提供。
税务机关对被许可人从事许可活动进行核查时,发现其不再具备法定条件时,可以中止许可、责令限期改正;发现其有《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发现其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可以依法给予其他处罚。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注销行政许可的,应当收回行政许可证件并加盖注销标记。
对税务人员办理许可过程中的过错责任,按《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摘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73号)第二节税务行政复议一、税务行政复议范围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人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一)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及退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以及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和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及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征收的单位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行为。
(二)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1.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存款;2.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三)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保全措施,使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行为。
(四)税务机关作出的强制执行措施:1.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2.变卖、拍卖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五)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1.罚款;2.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3.停止出口退税权。
(六)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者答复的行为:1.不予审批减免税或者出口退税;2.不予抵扣税款;3.不予退还税款;4.不予颁发税务登记证、发售发票;5.不予开具完税凭证和出具票据;6.不予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7.不予核准延期申报、批准延期缴纳税款。
(七)税务机关作出的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行为。
(八)收缴发票、停止发售发票。
(九)税务机关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或者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有效的行为。
(十)税务机关不依法给予举报奖励的行为。
(十一)税务机关作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十二)税务机关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一并向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一)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务院其他部门的规定;(二)其他各级税务机关的规定;(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规定;(四)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规定。
上述中的规定不含规章。
二、税务行政复议管辖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是指各行政复议机关在受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上的分工和权限,即申请人应当向哪一个行政复议机关提起申请,以及应当由哪一个行政复议机关来受理的制度。
我国实行由上一级行政机关复议的原则,但由于税务机关类型的不同,行政复议管辖的规定也不一样。
(一)对县级以上国税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二)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的裁决为终局裁决。
(三)对上述情形以外的其他税务机关、组织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1.对税务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主管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2.对扣缴义务人作出的扣缴税款行为不服的,向主管该扣缴义务人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作出的代征税款行为不服的,向委托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3.对国税局(稽查局、税务所)与地税局(稽查局、税务所)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对税务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四)对被撤销的税务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三、税务行政复议的程序(一)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行政复议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申请是启动行政复议的必要条件。
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涉及我国税收救济的模式,即行政复议是否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根据税务争议内容的不同,税务争议解决途径中的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关系也不同。
1.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税务行政复议是税务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在收到税务机关填发的缴款凭证或者税务机关对纳税担保认可之日起60日内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即对纳税争议的救济,实行两个前置:先缴税后救济、先复议后诉讼。
所谓“纳税争议”,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对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及退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以及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而发生的争议。
2.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等非纳税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税务行政复议是选择性程序。
当事人可以在得知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不服复议决定时再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税务行政复议的受理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对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对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