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的新发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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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全球化下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和发展

经济全球化下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和发展

经济全球化下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和发展经济全球化是当前国际经济发展的主要趋势,它为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和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经济法必须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的需求,调整法律体系,加强合作,保障全球经济发展的公平、公正、安全和可持续性。

一、调整国际经济法的范式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经济法需要从优化法律范式入手,以更好地适应全球化进程的需求。

传统的国际经济法主要是基于国家主权的思想、利益平衡的理念和国际组织的法律规范,而这种范式难以应对全球化进程中出现的新问题。

因此,国际经济法应该调整为以市场为中心、以规则为导向和以合作为基石的范式。

以市场为中心,首先要充分体现市场经济的原则,促进市场主体自由出入、公平竞争和市场机制的有效发挥。

其次,要尊重市场经济的逻辑,强化经济合作和互联互通,建立起全球化市场秩序。

以规则为导向,必须建立一套系统、完整、稳定、透明的国际经济规则体系,包括跨国公司的经营行为、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便利、金融市场的稳健发展等内容,以规则的形式推动国际经济一体化进程。

以合作为基石,建立起国际组织和国际合作机制,推动跨国合作和发展。

加强国际合作和协调,在市场经济中规范和解决跨国合作的各种问题,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促进经济全球化的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法律透明度的建设透明度是加强国际经济法治建设的重要原则。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跨国企业、金融机构和国际组织越来越成为经济活动的主体,这些实体的行为和影响对全球经济有着巨大的影响。

为了保障全球经济的稳定、公平和可持续发展,各国法律应该具有良好的透明度和可预测性。

首先,各国应该加强披露和公开机制,建立和完善各种公告、公示和公开信息制度,以便全球其他国家和实体了解其经济状况、政策决策和经济活动,为各方之间合作和协调提供信息保障。

其次,各国应该加强国际经贸协议的规范化和透明化,及时公布最新的贸易协定、条款和规则,对投资者和贸易商来说,这是一种预渲染风险、提升信心的措施。

经济全球化推动下的国际经济法新发展

经济全球化推动下的国际经济法新发展

4 、 共 同建立计算机 网络服务 系统 。 网 我见. 图书情报工作 , 2 0 0 8 ( 增) .
体化管理. 内蒙古 图书馆 工作 , 2 0 0 7 . 1 .
图书 、 情报 、 档 案 的标 准 化 工 作 是 信 息 一 络 化是信息 化和信息 资源 共享 的物 质基 [ 2 ] 史瑞来. 高校 图 书、 情报 、 档案应 实行 体化管理 的基础 , 没有统一 的标准 , 综 合 础 , 是图书、 情报、 档案事业发展 的必 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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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 词 : 经济全球化; 国际 经 济 法 ; 新 发 展 制 强化 , 即 各 种 多边 或 区域 组 织 对 世 界 经
二、 经济 全球 化 下 推 动 国际 经 济 法 新 ( 一) 国家 的 动 力 。 国 家 作 为 国 际 济
规则不断趋于一致: 三是 国际经济协调机 发 展 的 主 要 动 力 济的协调和 约束作用越 来越强 。总的来 法 的主要制定者, 它仍然是 国际经济关系 讲,经济全球化是指 以市场经济为基础, 中最 为重要的交易主体。 经 济全球化要求 以先进科技和生产力为手段, 以发达 国家 政 府 减 少 对 商 业 交往 的 限制 , 并 尽 可 能 扩
球化是指跨 国商 品与服务贸易及 资本流 而是 一 个 动 态 的过 程 , 在 这个 过程 中 , 原 视野 。 经济全球化必然 导致 单个 国家无法 动规模和 形式 的增加 , 以及 技术 的广泛迅 来局 限于 各个不 同国家 疆域 内的诸 多经 单 独 对 某 些 经 济 活动 进 行 有 效 的管 理 , 速 传播使世 界各 国经济 的相互 依赖性增 济活动 、 制度 正在冲破 国界 的局 限而成为 此 国 际 合 作 以及 国 际 性 组 织 的 协 调 管 砰

经济全球化下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和发展

经济全球化下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和发展

经济全球化下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和发展随着全球化的进程不断加速,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和发展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课题。

国际经济法作为国际经济活动的监管体系,不仅涉及到各国之间的经济合作与贸易往来,更是关乎全球经济秩序的稳定和发展。

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下,国际经济法所面临的挑战和机遇也在不断地涌现。

一、经济全球化对国际经济法的挑战经济全球化使得国际经济法面临了一系列的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国际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难度加大。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各国之间的经济交流和合作日益频繁,涉及的领域也日益多元化,例如贸易、投资、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

这就要求国际经济法不仅要能够对传统的国际贸易进行监管,还要能够适应新兴领域的需求,如数字经济、电子商务等。

这就给国际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难度。

国际经济法的法律体系不完善。

目前国际经济法主要由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构成,但由于各国的法律体系和制度差异,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国际经济法的法律体系并不完善。

这使得国际经济法在实际应用中存在许多问题,如法律适用的不确定性、司法裁决的差异等。

国际经济法的监管能力有限。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经济活动的规模和复杂性日益增加,但是国际经济法对于这种复杂性的监管能力却相对有限。

这就使得一些跨国公司和跨国投资者可以通过跨境操纵和规避法律的手段来规避国际经济法的监管,从而导致了一些国际经济法的漏洞和失效现象的出现。

国际经济法的司法实施存在问题。

由于各国之间的司法制度和执法能力的不平衡,以及国际法院的权威性和约束力受到质疑,国际经济法的司法实施存在诸多问题。

这就使得一些国际经济法的裁决难以得到有效执行,从而削弱了国际经济法的权威性和效力。

面对经济全球化给国际经济法带来的挑战,国际社会开始加大对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和完善力度,以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需要。

加强国际合作,促进国际经济法的统一和协调。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紧密,这就要求各国之间加强合作,共同制定和实施国际经济法,并促进国际经济法的统一和协调。

经济全球化下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和发展

经济全球化下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和发展

经济全球化下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和发展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际经济之间的联系变得越来越紧密,各国之间的经济交流和合作日益频繁。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国际经济法作为规范国际经济活动的法律体系,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变革。

本文将就经济全球化下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和发展进行探讨。

经济全球化下国际经济法的调整是必然的。

经济全球化加剧了各国经济之间的依存度,不同国家之间的经济联系更加紧密。

这种关系的变化必然会对国际经济法的内容和适用产生影响。

跨国公司的日益增多,跨境投资的规模及频率一直在加大,这些都需要国际经济法作出相关规定来适应这种经济交流的变化。

全球环境问题、跨境环境污染等问题也需要国际经济法进行及时的调整和规制。

经济全球化下国际经济法调整是必然的。

国际经济法的发展也是有必要的。

在全球化的过程中,经济交流和合作遇到了一系列的新问题和挑战,这些问题和挑战迫使国际经济法必须不断地与时俱进,适应新的需求。

在国际贸易领域,全球价值链、贸易保护主义等问题的出现,都需要国际经济法作出新的规定和政策。

在国际投资领域,跨国投资的快速增长使得国际投资法需要更多地考虑到投资者的利益保护问题。

在环境领域,全球气候变化等问题也迫使国际经济法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发展。

国际经济法的发展是有必要的。

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和发展需要依托于国际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健全。

国际经济法在制定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到各国的实际情况和国情差异,避免一刀切的规定导致一些国家的权益受损。

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和发展需要充分尊重各国的主权和国家意志,尊重各国的法治体系和法治原则,避免出现干涉内政或者强制性规定引起国家反感。

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和发展也需要充分尊重国际合作和多边主义,避免出现单边主义或者强势政策导致国际经济体系的不稳定和不可预测性。

在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和发展中,国际社会应该积极发挥各自的作用,加强积极的合作,推动国际经济法的改革和发展。

国际社会应该加强合作,共同应对各种全球性的挑战和问题,共同制定国际经济法的规则和标准,形成共识和普遍的认知。

经济全球化趋势下国际经济法的发展趋势

经济全球化趋势下国际经济法的发展趋势

经济全球化趋势下国际经济法的发展趋势作者:郭原来源:《今日财富》2018年第12期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经济来讲,国际经济法的调整与发展会对其产生直接影响。

随着现如今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愈演愈烈,各国之间在文化、政治、经济等方面的较为愈发深入,也促进了经济贸易的快速发展,而这一发展态势必定会对现行的国际经济法产生语影响。

基于此,文章将主要针对当前经济全球化趋势下国际经济法的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并对国际经济法发展可能带来的挑战及应对策略展开探讨。

一、前言所谓国际经济法,实际上指的是对所有跨国运输、税收、金融、投资等关系进行调整的法律规范,往往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动因就在于各国政府对经济贸易活动进行干预管制。

随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也愈演愈烈,为同住在“地球村”民众的生活与工作带来极为深远且广泛的影响,种种影响也促使了国际经济法产生了相应变化,也为国家经济发展为应对国际经济法的发展而带来了诸多挑战。

不难看出,对当前经济法趋势下国际经济法的发展趋势进行探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国际经济法概述所谓国际经济法,实际上是对跨国贸易行为进行约束,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是当下经济法学体系中的关键构成,更是参与国际贸易活动的各个国家需要遵从的行为准则。

倘若没有国际经济法的约束,不同国家的买卖双方无法互通信息,导致劣质产品大量往海外倾销,进而引导各国之间的贸易战,可见国际经济法在维护国际经济行为秩序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经济全球化趋势下世界經济发展的主要特点经济全球化是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不可逆趋势,基于这一背景下,世界经济发展也呈现出了全新特点。

具体来讲,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1)全球贸易总额逐年上升。

相关数据表明,自世贸组织成立以来,国际货物贸易的总额逐年且快速增长,每年的平均增速高达30%。

同时,世界范围内的GDP总数同样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增幅达到6%。

不难看出,在经济全球化趋势推动下,世界经济呈现出来高速增长的态势。

经济全球化下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和发展

经济全球化下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和发展

经济全球化下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和发展1. 引言1.1 了解经济全球化的背景经济全球化是指全球范围内经济活动之间的联系和互动日益加强的现象。

它源于工业革命后各国经济体的高度互依互存,生产要素和市场在国际间的自由流动。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经济全球化越来越成为世界经济的主流趋势。

全球范围内的贸易、投资、金融等活动日益频繁,国家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密切。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各国之间的经济活动不再限于本国境内,而是在全球范围内进行。

跨国公司的兴起和国际贸易的增长使得国际经济联系日益紧密,国家之间的经济利益之间相关性越来越大。

经济全球化不仅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发展机遇,也带来了很多挑战,如经济不平衡、贸易摩擦、环境问题等。

对于单一国家而言,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需要更加主动地融入全球经济体系,加强国际合作,保护本国利益。

各国之间需要加强协调,共同应对全球性经济挑战,共同推动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和完善。

1.2 国际经济法的定义和作用国际经济法是指在国际经济活动中规范国家与国家、国家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经济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

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国际经济法还可以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便利化,打破国界壁垒,促进跨国经济合作与交流。

它为各国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使得国际经济活动更加开放、透明、高效。

国际经济法还可以推动经济全球化进程,促进各国之间的合作与发展。

通过制定和遵守国际经济法规则,各国能够更好地协作,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实现互利共赢。

国际经济法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是国际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法律规范体系。

通过不断调整和完善国际经济法,可以更好地适应全球化背景下的经济发展需求,推动国际经济法的进步和发展。

2. 正文2.1 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历程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至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国际贸易法和国际投资法的形成。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际经济法逐渐成为各国政府之间的规范基础,为国际经济活动提供了法律保障和制度支持。

经济全球化下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和发展

经济全球化下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和发展

经济全球化下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和发展1. 引言1.1 全球化背景在全球化背景下,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和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全球化使得国际经济关系日益紧密,经济活动的跨境性和互联互通性不断增强。

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更加紧密,贸易往来、投资合作、金融服务和技术转移等领域的互动频繁而密切。

全球范围内的经济挑战也日益显现,如经济危机和金融风险的传播速度加快,贸易摩擦和保护主义倾向抬头,跨国公司的权利与责任问题日益凸显等。

在这样一个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经济法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国际经济法是指用于规范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体系,其作用在于维护国际经济秩序、促进国际经济合作和协调各国利益。

它涉及到国际贸易、国际投资、金融服务、知识产权、劳工权益等多个领域,是国际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基础。

全球化为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和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机遇。

在全球化浪潮下,国际经济法需要不断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和规律,保持与时俱进,保障各国之间的公平竞争和合作,促进国际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

【内容字数:294】1.2 国际经济法的定义和作用国际经济法是指规范国际经济活动的法律体系,其作用在于促进国际贸易、投资、金融和知识产权等领域的合作与发展,维护国际经济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保障各国间的经济利益和权利。

国际经济法对于全球化时代的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引导和规范作用,有利于促进国际间的经济合作与交流,推动全球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国际经济法的定义和作用不仅限于法律条文的规定和解释,更体现了各国间共同遵守的一种国际准则和共识,是国际经济秩序的基础和支撑。

在全球化背景下,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将继续为全球经济的稳定和繁荣提供重要保障,将在国际合作与规范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 正文2.1 国际贸易法的发展和调整国际贸易法是指规范各国之间贸易关系的法律规范。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际贸易法也在不断进行调整和发展。

在国际贸易法的发展过程中,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国际贸易法的发展趋势是向自由化、多边化和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经济全球化下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和发展

经济全球化下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和发展

经济全球化下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和发展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际经济法作为全球经济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在经历调整和发展。

国际经济法的调整既受到全球化经济的影响,也反过来影响着全球化经济的发展。

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和发展,对于构建公平、公正、开放、包容的全球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分析经济全球化对国际经济法的影响,探讨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和发展方向。

一、经济全球化对国际经济法的影响1. 更加紧密的经济联系经济全球化使得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变得更加紧密,商品、资金、人员等要素自由流动,跨国投资增多。

这就要求国际经济法不断完善,以便更好地促进跨国经济活动的开展,并确保各国在经济联系中的合法权益。

2. 国际经济法体系的复杂性增加经济全球化使得国际经济法面临着跨国经济活动复杂、多样化的挑战,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泛,如贸易法、投资法、金融法、知识产权法等。

国际经济法的体系性复杂性也随之增加,需要通过协调、统一、完善的手段来适应全球经济的发展需求。

3. 优化国际经济法规则经济全球化使得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更加密切,因此有必要对国际经济法的规则进行优化,以更好地适应全球经济的发展需要。

优化国际经济法的规则可以促进跨国经济活动的便利性和可预测性,为全球经济的稳定增长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

二、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和发展方向1. 加强国际合作,推动国际经济法的协调和统一国际经济法是各国在国际经济活动中的共同规则,必须通过国际合作来推动各国在国际经济领域的协调和统一。

只有加强国际合作,才能更好地应对经济全球化带来的种种挑战,确保全球经济秩序的稳定和发展。

2. 保护各国在全球经济中的合法权益,完善国际经济法的法律保障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各国在全球经济中的经济利益和法律权益面临着更为复杂和多样的风险挑战,因此有必要加强对各国在全球经济中的合法权益进行有效保护,完善国际经济法的法律保障,为各国在全球经济中的经济活动提供更好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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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的新发展(一)内容提要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经济法发展有以下新动向:国际经济法的统一趋势明显加强;国际经济立法与其它各领域立法的联结和互动;国际经济法与国内经济法的融合日趋加深;国际经济法立法主体的多元化;作为新法律种类的“软规则”的出现及发展等。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国际经济法发展趋势经济全球化,就是投资、贸易等经济活动及其各生产经营要素流动的自由化,就是世界市场的统一化,与其说这是一种静态的结果,还不如说这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经济的全球化,客观上要求各国市场在拆除贸易壁垒的基础上实现统一。

而市场的统一,要求市场规则的统一,这就涉及到法律层面的全球化问题。

前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约瑟夫·斯蒂格里茨指出:“从根本上来说,经济全球化是将世界各国和人民更加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综合进程。

在这一进程中,阻碍各国之间货物、服务、资本和人员自由流动的人为障碍将被打破,交易成本(包括运输和通讯成本)将大大减少。

新型的国际机构和国际民间组织将被创造和涌现,跨国公司是这一进程的强有力的推动者”。

①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带来了两个显著效果:一是市场的地理范围及市场的统一化和自由化程度大大扩展;二是为了适应市场的统一化和市场规则统一化的客观需要,国际经济法不仅必将且正在发生新的变化,国家的法律体系面临着如何处理全球化带来的复杂情况的新挑战。

一、全球化背景下世界经济的三大特点(一)迅速回升的全球贸易,成为拉动世界经济增长的强大动力在WTO正式成立后的十年内,如果按照货物出口总额进行统计,那么国际货物贸易总额从1995年的51610亿美元增长到了2004年的91240亿美元,总计增幅近77%,年平均增长率达6154%。

其中只有1998年和2001年各比上一年略有下降,但是下降幅度不大,分别只有115%和319%。

其余年份均有3%以上的增长幅度,其中上涨10%以上的年度有4个。

在原油商品价格持续高涨和电子产品出口复苏的带动下,2003年和2004年的增幅更是创了历史新高,其中2003年比2002年增加了1519%,2004年比2003年增长21%。

即使扣除了物价和汇率因素,2004年世界贸易量的增长也达到了9%。

自2000年至2004年,世界GDP从32万亿美元的水平增长到40万亿美元的水平,总计增幅为25%左右,年平均增长率低于国际货物贸易的年增长率。

②(二)外国直接投资复苏和持续高涨,为世界经济的增长注入了持久活力按照实际吸引外国投资金额来计算,1998年世界跨国直接投资额为690911亿美元,1999年猛增到1086715亿美元,比1998年增长近5713%,2000年在此基础上又增加2717%,达到了1387915亿的规模。

由于受“911”事件等影响,2001年至2003年世界各国对外投资总额连续三年呈下降趋势,2004年开始,世界跨国直接投资又出现恢复性增长,比上一年上升了9%左右。

③不过近年来,跨国直接投资开始呈现出两大变化,其中第一大变化是包括印度、巴西、墨西哥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开始成为资本输出国;第二大变化则是第三产业成为跨国直接投资新的领域。

上述两大变化业已对传统的国际经济法提出新的课题。

(三)随着自由贸易区的蓬勃发展,世界经济的区域一体化和国家集团化进程呈现加速态势在过去的十年间,跨地区的经济贸易发展迅猛,双边和多边的区域贸易安排和协定数量激增,并且重叠交错,这已经成为国际经贸发展的重要特征之一。

截至2004年底,向GATTPWTO申报的区域贸易协定已接近300个,其中依然有效的200个左右。

不仅如此,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势头在广度和深度上均有所拓展,例如2004年5月1日,欧盟成员国从15个增加到25个,占世界贸易总值的20%;在《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所覆盖的加拿大、美国和墨西哥三国,区内贸易数额也很可观。

此外,美洲国家首脑会议在美国主导下,于1994年商定建立美洲自由贸易区,预计今年可完成谈判,届时将正式建成这一包括34个国家、8亿人口的自由贸易区。

④根据统计,目前世界贸易的三分之二是在这些自由贸易区内发生的。

到2007年底,全球贸易体系将被300多个双边和区域自由贸易协定所分割,出现更加错综复杂的局面。

⑤另外,伴随着全球贸易规模的扩大,发展不平衡问题难以避免,贸易摩擦日益增多。

二、国际经济法发展的新动向(一)包括国际商法在内的国际经济法的统一趋势明显加强国际经济法统一趋势的表现之一,就是处理各种国际经贸关系的国际公约不仅数量日益增多、作用日益增强,而且各国规制市场方面的经济立法出现趋同现象,在这方面,以WTO为代表的各类经贸国际公约和国际协定,是效果最为显著的实体法统一化的突出范例;表现之二,就是作为相关国际经济法(特别是国际商法)主要法律渊源的现存条约或公约的参加国的数目大幅增加。

各国商事立法和其它经济立法之所以会出现统一,主要原因是:其一,以WTO为代表的各类经贸国际公约和国际协定,在促进各国和各地区的实体法的统一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效果最为显著;其二,正在日益走向经贸一体化的自由贸易区的形成和发展,又把自由贸易区区内各国大量的经济法和商法进一步推向统一;其三,在国际公约、WTO协定和NAFTA的约束下,各国的商法和经济法出现趋同的迹象。

此外,越来越多的国内商事立法和其它经济立法正在向国际经贸惯例靠拢,也导致了各国法律的统一化运动日益向纵深方向发展。

(二)国际经济立法与其它各领域立法的关系日益密切,出现了联结和互动趋势全球化趋势的进一步加强,使得各个领域的国际经济法律制度逐步取得了功能上的整合,与此同时,国际经济法律制度与环境、外交、卫生、社会等领域法律制度的联结日趋紧密。

国内有学者将这一趋势称为“国际经济立法的一体化”。

⑥鉴于对这一说法仍有争议,笔者暂时将上述趋势称为“国际经济法的互动和联结”趋势。

根据美国学者达维德·W·利伯隆的划分,国际经济立法联结主要分为两种基本形态:一是“规范性挂钩”;二是“策略性挂钩”。

所谓的“规范性挂钩”,指的是基于其各自调整对象和法律原则本身的关联性或适用结果的牵连性导致的不同领域的国际法律的互相挂钩。

例如,反倾销、补贴和反补贴、保障措施、原产地规则、进出口许可证、技术壁垒、检验和检疫措施、纺织品贸易、海关估价等协定本身所调整的对象各不相同,但是由于他们都是国际货物贸易的法律规则,所以被纳入WTO多边贸易的第一层面的法律规则。

以国际贸易自由化为主要宗旨的世界贸易组织正是基于这一点,运用诸如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透明度、互惠等共同的法律原则将其连接成国际贸易法的一个整体。

又如,投资领域的国际法律制度发展比较慢,而且投资与贸易本来是两种不同的行为,但是为了贸易自由化原则的充分贯彻,WTO将其连接起来,制定了《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这就是将投资法与贸易法挂钩的生动实例之一。

所谓“策略性挂钩”,是指一些国家或国家集团,出于谈判策略的考虑,交换投票权而形成的各领域的国际经济法挂钩。

例如,一些国家在A领域具有优势,希望在某一领域签订一份对其有利的国际协定;但是另一些国家在B领域具有优势,希望在该领域签订一份对其有利的国际协定;如果单独在AB领域谈判,可能永远不会有谈判结果,因为凡是前者同意的后者就反对。

在此种情形下,如果将AB两个领域合在一起进行一揽子的谈判,双方妥协的可能性较大,于是AB 两个领域的协定或条款,就顺理成章地出现在同一国际组织制定的协定体系中,甚至被写进同一个协定之中,而且此种情形并不少见。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旨在维护发达国家利益的WTO《知识产权保护协定》与反映发展中国家利益的《纺织品协定》二者共存于WTO体制之内。

(三)国际经济法与国内经济法的融合日趋加深,国际法与国内法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众所周知,作为国际经济法主要渊源的国际条约,其制定一般是由几个主要的国家或国家集团在谈判的基础上产生的。

因此,某一国家(地区)或集团的谈判实力越强,谈判技巧越高,其国内法律或域内法律对国际法的影响就越大,同时在另一方面,国际法一旦成型,它又会对成员的国内法或域内法产生反作用。

例如,无论是GATT的《反倾销守则》还是WTO《1994年反倾销协定》,都是以欧美的反倾销法(特别是欧共体的反倾销基本条例)为蓝本而制定的,都吸收了美国和欧盟大量的国内立法经验。

最为明显的例子之一,就是WTO反倾销协定直接借鉴了欧盟推算价值计算中期间费用(SG&A)和利润率的计算规则,使正常价值的计算更为详细和合理。

再比如,WTO《1994年反倾销协定》就是在借鉴了美国贸易法中关于损害威胁确定因素规则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反倾销调查中的关于产业损害调查规则。

但是反过来,在1995年,美国和欧盟又根据WTO 《1994年反倾销协定》调整了其反倾销法的内容,美国不仅改变了旧法中关于正常价值等一些独特的术语,而且取消了旧法中关于推算正常价值的公式中期间费用和利润率的比例;欧盟不仅仿效WTO反倾销法与反补贴协定分开立法的体例,改变了1988年理事会基本条例将反倾销与反补贴两种调查合为一体的立法模式,而且明确限定了反倾销调查的时限。

经过上述作用与反作用之后,已经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格局。

现在如果再将欧美反倾销法的条款与WTO反倾销协定的条款拆开放在一起,已经很难分辨出哪些是欧美国内法的条款,哪些是国际反倾销协定的条款。

从两大法系国内货物买卖法和合同法对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1994年《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影响,到《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马德里条约》对各国知识产权法的反作用,所有例子都显示了一条越来越清晰的轨迹,那就是:国际经济法与国内经济法的发展正呈现出日趋融合的迹象,国际法与国内法的界限正在变得越来越模糊。

(四)国际经济法律规则越来越具有普遍适用性和权威性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世界各国越来越清醒地意识到,只有遵守国际经济法律规则,其基本的国家经济利益才能得到维护、巩固和发展,因此,国际经济法的规则更具有了权威性和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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