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实施计划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1.07.18•【文号】国发〔2021〕11号•【施行日期】2021.07.18•【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2021年7月18日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十三五”时期,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逐步增多,人民群众通过健身促进健康的热情日益高涨,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7.2%,健康中国和体育强国建设迈出新步伐。
同时,全民健身区域发展不平衡、公共服务供给不充分等问题仍然存在。
为促进全民健身更高水平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和健康需求,依据《全民健身条例》,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体育强国建设,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展示国家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综合价值与多元功能。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更加便利,健身热情进一步提高,各运动项目参与人数持续提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5%,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16名,带动全国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5万亿元。
江西省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体育局•【公布日期】2022.08.22•【字号】赣健联字〔2022〕1号•【施行日期】2022.08.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江西省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赣健联字〔2022〕1号省实施全民健身计划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市、县(区)全民健身工作议事协调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按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主动融入“六个江西”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和健康中国战略,优化资源布局,扩大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为根本目的,构建统筹城乡、公平可及、服务便利、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携手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精彩华章贡献体育力量。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与江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超过38.5%,政府提供的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布局更加合理、标准更加健全、品质明显提升,社会力量提供的普惠性公共服务实现付费可享有、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安全有监管,群众健身热情进一步提高。
到2035年,与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立,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超过45%,体育健身和运动休闲成为普遍生活方式,人民群众身体素养和健康水平显著提升。
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卫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卫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卫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8.16•【字号】卫政发〔2022〕41号•【施行日期】2022.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卫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中卫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人民政府2022年8月16日中卫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全民健身是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的重要手段,是体育强国和健康宁夏的重要内容。
为推动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和健康需求,依据《全民健身条例》《宁夏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宁政发〔2022〕23号),结合中卫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民健身、健康中国国家战略,牢牢把握中卫市承办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六届运动会的历史机遇,深入实施场地设施建设、赛事活动引入、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全民健身交流合作等重点工作,不断扩大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优质供给,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做出更多贡献。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初步建成具备中卫特色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城乡居民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健康水平稳步提升,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更加健全,科学健身指导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健身组织更富活力,赛事活动更加丰富。
经常参加锻炼的人数明显增长。
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总人口比例达到45%以上,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等级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95%以上。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5.06•【字号】鄂府发〔2023〕30号•【施行日期】2023.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鄂府发〔2023〕30号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鄂尔多斯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2023年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23年5月6日鄂尔多斯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为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动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国发〔2021〕11号)、《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内政发〔2022〕13号)和《鄂尔多斯市“十四五”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鄂府办发〔2022〕6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加快建设体育强国”重要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满足人民健身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体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补短板、强弱项,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我市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和健康需求。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群众参加体育锻炼的意识进一步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5%;打造特色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科学健身服务指导水平显著提升,国民体质测定合格以上人数比例达到92%;建成国家级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为建设西部体育强市提供有力支撑。
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6〕37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提高全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素质和生活品质为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进一步加强全民健身体系建设,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为推进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做出更大贡献。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省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显著增加。
进一步完善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发挥全民健身的教育、经济和社会功能,促进体育产业发展。
(一)城乡居民体质普遍增强。
城乡居民普遍形成体育健身意识,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达到43%以上。
城乡居民身体健康素质明显增强,《国民体质测定标准》测定合格以上人数达到92%以上。
(二)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数量显著增加。
建设以县(市、区)为中心、街道和乡镇为基础、方便社区居民和村民日常体育锻炼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设施网络,建设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省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以上。
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乡镇、行政村实现公共体育健身设施100%全覆盖。
盘活场地设施存量资源,促进已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使用、管理与升级换代,推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
(三)科学健身指导水平明显提升。
积极开展全民健身宣传与指导,建设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坚持开展体质监测和运动能力评估,为群众提供个性化的健身指导服务。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2.14•【字号】•【施行日期】2023.0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健康中国行动,进一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提高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南京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担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推动人民健康水平和生活品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开放融合为路径,进一步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激发社会参与积极性,优化资源配置,扩大服务供给,守牢安全底线,大力构建覆盖城乡、公平可及、服务便利、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现代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打造“世界体育名城”城市名片,提升城市软实力,建设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市贡献力量。
(二)工作原则——全面覆盖,服务均等。
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制度体系,扩大公益性和基础性服务供给,提高社会参与度,增强服务可及性,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覆盖全市、惠及全民。
——科学布局,区域协调。
落实国家、省发展战略,以需求为导向配置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资源,引导优质资源向基层、向农村、向薄弱地区延伸,促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创新驱动,融合发展。
持续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和工作创新,打造智能便捷的全民健身新载体,构建体育健身与教育、健康、旅游等领域融合发展新模式。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1.06•【字号】浙政发〔2021〕33号•【施行日期】2021.1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浙政发〔2021〕3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浙江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2021年11月6日浙江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为进一步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新时代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建设高水平现代化体育强省,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深化改革激发活力,以系统理念和数字化引领发展,加快推动建成覆盖城乡、便民惠民、持续发展、不断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努力为我省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作出积极贡献。
到2025年,全省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3 5%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 8平方米以上,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达到94 5%以上,创成体育现代化县(市、区)30个以上,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基本建成,高质量实现行政村体育设施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一)加强全民健身制度体系建设。
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以标准化规范化引领工作,落实国家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
实施体育现代化乡镇(街道)建设规范、大中型体育场馆智慧化建设和管理规范等地方标准,制定全民健身重点领域相关标准,鼓励体育社会团体制定项目团体标准。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2.26•【字号】川府发〔2022〕6号•【施行日期】2022.0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通知川府发〔2022〕6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现将《四川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2022年2月26日附件四川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十三五”时期,全省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群众健身意识不断增强,但体育公共服务能力距新时期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体育场地设施供给不足等问题仍然存在。
为促进全民健身高水平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身和健康需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围绕健康中国和健康四川、体育强省建设,深入实施四川体育“123456”发展战略,坚持以“办人民满意的体育”为目标,加快实施群众体育五大工程、十三项行动,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场地设施建设持续加强,健身组织活力充分彰显,赛事活动全域化推进,科学健身服务常态化开展,人民群众健身热情进一步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5%,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和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全覆盖,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19名,群众体育引领员队伍达到100万人。
二、主要任务(三)实施场地设施补短板工程。
四级全民健身设施体系完善行动。
着力完善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全民健身设施体系,实现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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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构建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实施计划(讨论稿)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是由政府主导、社会共建、全民参与,旨在保障不同人群的健身需求,包括健身设施、健身组织、健身活动和健身服务等内容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
大力推动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大举措,是转变体育发展方式、促进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为加速提升我市公共体育服务水平,按照《河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 年)》、《洛阳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 年)》要求,现就构建我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制定如下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四高一强一率先”目标和“9+2”工作布局,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体育权益为根本目标,坚持四个基本原则:一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二是确保基本,突出普惠;三是因地制宜,重可持续;四是供给改革,创新模式。
通过与“互联网+体育”新模式相结合,与深化体育领域改革、加速体育产业发展相结合,为实现《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总体目标和全面建设洛阳特色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贡献力量。
二、目标任务到2019年,构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覆盖城乡、均衡普惠、便捷高效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在设施布局、服务提供、队伍建设、资金保障等方面,实现农村、城市社区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公共体育服务覆盖面稳步提高,市民基本体育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切实满足全市人民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
1、提升市、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全民健身体育设施,建成城市区“10 分钟体育健身圈”,县、乡、村“15 分钟体育健身圈”。
2、推动县级政府所在地“两场三馆”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力争全市人均体育设施面积超过1.8平方米。
3、建成“层次分明、门类齐全、覆盖城乡、充满活力”的体育社团网络,市级协会达到40个,每个县区体育协会不少于15个,每个乡镇建成综合文体站,全市每2千人拥有1个全民健身活动站点。
4、举办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
市级每年组织全民健身竞赛与活动不少于50次,县区每年组织全民健身竞赛与活动不少于15次。
5、完善科学健身指导体系,举办免费普及性健身知识讲座;提升市级国民体质监测指导中心,完善市、县(市)国民体质测试指导站,每年免费提供体质测试人数不少于人口总数的千分之三;发展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2万人以上;全市每个全民健身活动站点均有3名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提供服务。
6、依靠“互联网+”,建成“智慧体育”平台,一是创新健身活动、组织和管理的方式;二是打造集“场地查询预订、体质监测与科学健身指导、教练培训”为一体的一站式健身服务,给群众健身提供便利。
三、主要措施(一)健全组织体系,拓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渠道1、强化政府供给。
进一步加强市、县(区)政府两级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机制,在规划编制、政策衔接、标准制定和实施等方面加强统筹、整体设计、协调推进。
认真落实《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洛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部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促进公共体育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
2、创新基层文化体育管理机制,增强乡镇(街道)体育服务职能。
结合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综合文化体育站(中心)建设,全市每个镇(街道)配备专兼职的体育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巩固和提升体育为民服务的组织保障,统筹资源,营造人人参与的健身和谐环境。
3、培育和规范体育社会组织。
大力引导、培育、扶持体育社团、体育民办非企业单位、体育基金会等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将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
创新体育社会组织改革,促进规范有序发展,严格执行年检等制度,实现依法管理、依法运营。
全市所有县区实现体育总会、老年人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和至少12个体育单项协会的全覆盖。
4、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助设施设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5、大力推进全民健身志愿服务。
拓宽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发展渠道,加大在市、县级培训基地和市委党校的培训规模。
按照年度培训方案,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继续再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技能和综合素质。
利用智慧体育平台,完善全民健身志愿者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
推动局属体育学校教练、体育运动队、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教师到基层教、学、帮、带,建立志愿服务下基层制度。
(二)多层次布局,不断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
根据城镇化发展统筹规划,加快全民健身公共场地建设,协调推进全市公共体育设施布局。
通过加大财政投入、鼓励社会投资等方式,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体育场馆。
加快足球运动和冰雪运动场地建设。
推进新建居住区按要求建设体育场地,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重点打造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15分钟健身圈。
1、在中心城市区,一是推进城市一中心四河(洛阳市体育中心、洛河、伊河、瀍河、涧河)体育设施建设:提升和完善市体育中心的功能和环境;推动四河沿岸规划、增建便民的体育设施,做好洛浦体育公园、老城体育公园等户外运动主题公园建设。
二是合理布局城市区社区及街道绿地体育设施,提升和更新现有体育设施,创建一批设施完善、活动丰富、服务优质的体育示范社区。
2、在县城,完善各县(市、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雪炭工程)功能,推进县级“两场三馆”建设(公共体育场、室外体育活动广场、体育馆、游泳馆和全民健身综合馆),合理布局多功能运动场和户外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其中,每5-10万人设1个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筑面积为4000平方米左右);每3-5万人设1个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左右)。
3、加大公共体育资源向农村的倾斜力度,各乡镇、行政村按《洛阳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建设体育设施,继续实施乡镇体育健身工程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确保全市所有行政村实现体育设施全覆盖。
进一步加大投入和倾斜,支持和引导贫困、薄弱地区完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不断缩小区域间差距。
4、确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全部向社会开放,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率不低于70%。
(三)注重多元化,推动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
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鼓励举办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全民活动。
因时、因地、因需开展群众身边的健身活动,丰富和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
1、实施品牌战略,发挥优势品牌在全民健身中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
实施一市一品牌、一县(区)一特色、一乡(镇)一亮点、一村(社区)一项目的“四个一”精品带动工程。
继续做好节庆期间的全民健身系列活动,突出办好全民健身活动月和全民健身日活动。
进一步开展我市元旦长跑、“牡丹杯”门球邀请赛、“万村千乡”农民篮球赛、名人围棋邀请赛等品牌活动,进一步扩大赛事影响,延伸赛事效应,提高市民参与度。
支持各县(市、区)结合本地文化、旅游、休闲等资源,打造具有区域特色、国际国内影响和可持续性的品牌赛事。
2、根据不同区域、不同人群的多元化需求,经常举办小型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健身活动。
积极搭建全民健身活动展示平台,市、各县(市、区)每四年,镇(街道)每两年举办一次综合性运动会或全民健身节。
县区每年组织全民健身竞赛与活动不少于15次。
乡镇(街道)每年组织全民健身竞赛与活动不少于12次。
每个村(社区)每年组织全民健身竞赛与活动不少于10次。
3、激发市场活力,为社会力量举办全民健身赛事创造便利条件,充分发挥体育社会组织、网络体育组织等新兴活动组织开展各类体育活动的作用。
大力发展健身走(跑)、健身操舞、广场舞、足球、篮球、乒乓球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全民健身项目。
积极扶持推广体现洛阳传统文化和地理人文特征的太极拳、南无拳、健身气功、门球、柔力球、气排球、抖空竹等民族民俗民间传统运动项目。
4、加强部门联动,发挥文明办、市直工委、总工会、教育局、民政局、农业局、团市委、妇联、残联等单位的作用,举办各类人群、各具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
组织开展工间操、广播操等日常体育锻炼活动。
5、组织承办篮球、足球、排球等高水平体育赛事,不断满足市民观看高水平体育竞技和表演的精神文化需求,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健身,努力使健身成为百姓的生活方式。
(四)普及科学性,引导全民健身常态化专业化。
实施运动促进健康行动计划,加大对全民健身的科学性指导,提高个人全民健身方法和手段的科技含量,形成遍布城乡、科学有效、机动灵活的全民健身指导和志愿服务网络。
1、实施体育管理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等公共体育服务人员轮训计划,定期开展技能培训。
县(市、区)体育部门、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免费举办普及性体育知识、健身知识培训讲座,县区每年不少于4次,乡镇(街道)每年不少于11次,通过培训让更多群众了解全民健身、懂得科学健身的方法。
2、充实和完善洛阳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师资库,鼓励和支持洛阳师范学院、河南科技大学等高校体育专业毕业学生,充实体育社会指导员队伍。
依托各类体育协会、体育学校、指导员培训基地加强体育社会指导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提升体育社会指导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全市每年培训发展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800人,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继续再培训不少于1200人。
3、提升洛阳市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标准化建设,并加大基层体质测试指导站投入,在全市所有县(市、区)全面开展公益性体质健康测定与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工作,使受测群众及时了解体质健康状况和运动能力,并开具针对性强、行之有效的运动处方。
每年全市监测人数不少于人口总数的千分之三。
(五)融合智慧化,创新公共体育服务运行机制。
针对全民健身项目特征,搭建智慧体育服务平台,实现数据采集统计、政府管理等功能目标。
运用手机客户端、电脑客户端等将全民健身工作多维度连接,不断提升公共体育服务科学化水平,促使全民健身与社会融合发展。
重点做好“洛阳全民健身云平台”服务终端系统的开发和运营,通过健身场地查询预订、体育器材管理巡修、体育组织管理、体育赛事服务、体质监测、体育培训、健身知识宣传等系统功能,为市民提供良好的公共体育服务。
(六)注重普惠性,促进公共体育服务均衡发展。
1、保证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人群享有公共体育服务的权益。
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足上好体育课,积极开展课余训练、校内竞赛和校园全民健身活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充分利用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场所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采取优惠政策,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