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经验: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直接法和间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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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直接法和间接法

直接法直接确定每笔涉及现金收支业务的属性,归入按现金流动属性分类形成经营、投资、筹资三部分的现金收支项目。二者的现金流入流出净额合计就得到一个单位整个期间的现金净流量。

 间接法是将直接法中的一部分现金流通过间接的方法倒推出来,以分析这部分现金流在会计核算上的来龙去脉,即将直接法下的经营现金流量单独拿出来,以企业当期的净利润为起点根据不同的调整项目倒推出当期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间接法下可以从另外一个会计职业角度(直接法下现金流量项目是从收支业务本身划分的)看出企业期间内的经营现金流量来源。

 编制现金流量表的时候,直接法可以通过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相关账务处理记录通过公式计算出来,或者编制首付实现制的分录来统计形成。但是对于财务信息化的单位而言,一般可考虑通过辅助核算项目来实现即对于每个现金流量项目的会计科目,发生一笔收支业务时,就确定该业务是属于那个现金流量收支项目。然后,期间结账之后,按期间的现金流量科目相关的明细账及其上的现金流量收支项目即可统计出直接法下的现金流量表。

 对于间接法,理解上似乎难于直接法。有时候,对于那些调增、调减的项目,对照资产负债表或损益表时不知道到底是应该在净利润基础上增加呢,还是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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