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解报废汽车污染防治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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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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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规范要求项目实际情况相符性3 对存储的各种零部件、材料、废弃物的容器进行标识,避免混合、混放。

各种零部件、材料、废弃物的容器的存储区域均有标识,且分类存放,可避免混合、混放。

相符4 对拆解后的所有的零部件、材料、废弃物进行分类存储和标识,含有害物质的部件应标明有害物质的种类拆解后的所有的零部件、材料、废弃物分类存储和标识,对含有害物质的部件在存储区域及转运暂存容器上均标明有害物质的种类相符5 容器和装置要防漏和防止洒溅,未引爆安全气囊的存储装置应防爆,并对其进行日常性检查。

容器和装置要防漏和防止洒溅,未引爆安全气囊的存储装置应防爆,并对其进行日常性检查。

相符6 拆解后废弃物的存储应严格按照GB 18599 和GB 18597 要求执行。

拆解后废弃物的存储严格按照GB 18599和GB 18597要求执行。

相符7 各种废弃物的存储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各种废弃物的存储时间均不超过一年。

相符8 固体废弃物应交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废物处理单位处理,不得焚烧、丢弃。

固体废弃物交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废物处理单位处理,不作焚烧、丢弃。

相符9 危险废物应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相符企业管理1 应建立相关制度防止报废汽车及国家禁止销售的报废汽车总成零部件流向市场。

有相关制度防止报废汽车及国家禁止销售的报废汽车总成零部件流向市场。

相符2 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操作和废弃物处理方面的培训,推行培训上岗制度。

定期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操作和废弃物处理方面的培训,先培训后上岗相符3 应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建立设施设备检修和维护制度、废弃物环保管理制度等,并形成相应的管理文件。

厂区配置专门的消防安全部门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安环部门负责对于废弃物进行管理,生产部门则负责对设施设备检修和维护,各部门都建立有相应的管理文件。

相符4 应建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档案和数据库,对回收的报废汽车逐车登记。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云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_1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云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_1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云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办法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云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12月23日云南省人民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

省长陈豪2016年1月14日云南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和生命财产安全,防治环境污染,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报废机动车的回收、拆解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报废机动车,是指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

未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自愿报废的,其回收拆解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机关和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第四条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单位依法编制本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场地纳入城乡规划,将旧机动车及其零部件交易市场纳入当地市场建设规划。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开展行业统计、信息咨询、技术推广、宣传培训、服务体系建设和社会诚信评价等方面的服务。

汽车拆解规章制度

汽车拆解规章制度

汽车拆解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汽车拆解行业秩序,加强汽车拆解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汽车拆解活动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

第三条汽车拆解活动应当遵循合法、环保、节约、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鼓励发展汽车拆解回收技术,提高汽车拆解回收率,促进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第二章汽车拆解企业资格认定第五条从事汽车拆解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固定的拆解场地,符合当地城市规划要求;(二)有必要的拆解设备、设施和工作环境;(三)有专业的拆解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四)有完善的废气、废水、废渣处理设施,保证环境保护要求;(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要求;(六)符合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的条件。

第六条申请设立汽车拆解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设立汽车拆解企业的申请书;(二)企业章程;(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四)投资人的身份证明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五)拆解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六)拆解设备、设施和工作环境的说明及有关证明材料;(七)专业拆解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证明文件;(八)废气、废水、废渣处理设施的说明及有关证明材料;(九)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说明及有关证明材料;(十)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认定的决定。

符合条件的,予以认定,并颁发《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认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七条汽车拆解企业应当在取得资格认定证书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工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第三章汽车拆解活动管理第八条汽车拆解企业应当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资格认定证书和营业执照。

第九条汽车拆解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汽车拆解记录制度,记录每辆报废汽车的来源、拆解情况以及零部件的利用情况。

报废汽车拆解利用的污染防治问题与出路

报废汽车拆解利用的污染防治问题与出路

报废汽车拆解利用的污染防治问题与出路辽宁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高魁 王力兴 方晓牧 刘秀云预测:汽车报废逐渐进入增长期管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根据近3年的统计,辽宁省报废汽车回收量年增长率为10%左右。

2006年,辽宁省共回收报废汽车14 676辆,同比增长8.82%。

其中,大型货车占5.3%,大型客车占5.5%,城市公交车占2.4%,其他小型车辆占86.8%。

未来几年,辽宁省汽车报废也将逐渐进入增长期,年报废率可达4%~5%。

预计到2010年,辽宁省汽车保有量可达260万辆,年报废量可达10万—13万辆,届时回收量可达2.2万辆。

近年来,随着国家《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和技术政策的出台,辽宁省逐渐加强对报废汽车的管理。

按照国家《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目前,辽宁省报废汽车回收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商业部门负责,公安、工商、交通、技术监督等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的监督管理工作。

几年来,监管部门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实行资格认定和定点管理,认定了14家定点拆解企业,通过采取“源头治理、过程控制、强制回收”等手段,加强监管力度,整顿拆解市场,全省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工作已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虽然目前对报废汽车实行定点问题:从回收到监督环环存在隐患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汽车保有量迅速增加,报废汽车回收量每年呈明显上升趋势。

报废汽车所带来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的问题日益突出。

本文以辽宁省为例,对报废汽车拆解污染问题进行剖析,提出解决对策建议,为报废机动车拆解利用的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提供依据和借鉴。

拆解,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管理,但是还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隐患和问题。

以当前200万辆汽车保有量、年报废3%计算,年报废量应在6万辆左右,而实际只回收了1.5万辆,差距甚大。

大量报废汽车去向不明,流失现象十分严重。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实施方案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实施方案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实施方案随着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报废汽车的回收和处理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环境问题。

为了有效推进报废汽车的回收拆解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的实施方案进行探讨,以期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

首先,对于报废汽车的回收工作,我们应当建立健全的回收网络。

这包括设立回收站点,招募专业人员进行回收工作,并建立与相关政府部门的合作机制,确保回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其次,应当加强对于报废汽车的回收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鼓励大家积极参与到报废汽车回收工作中来。

针对报废汽车的拆解工作,我们需要建立符合环保要求的拆解基地,配备先进的拆解设备和专业的技术人员,确保拆解过程中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同时,应当建立完善的拆解流程和标准操作规范,确保拆解工作的安全和高效进行。

此外,还需要加强对拆解材料的分类和处理工作,将可回收的材料进行有效利用,将有害物质进行安全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在实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方案的过程中,我们还需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和监督,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严格对回收拆解行业进行管理,杜绝不法行为的发生。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回收拆解行业的技术培训和人员素质提升,确保行业发展的可持续性和健康性。

综上所述,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实施方案的制定是一项复杂而又重要的工作。

只有通过建立健全的回收网络,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建立环保的拆解基地,加强对法律法规的执行和监督,才能够有效推进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工作,为环境保护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认真研究本方案,制定出更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为我国环境保护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废弃汽车治理实施方案范文

废弃汽车治理实施方案范文

废弃汽车治理实施方案范文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废弃汽车问题日益突出,给城市环境和市民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

为了有效治理废弃汽车问题,制定并实施废弃汽车治理方案至关重要。

本文将针对废弃汽车治理提出一些实施方案,以期为相关部门和个人提供参考。

首先,建立健全的废弃汽车回收体系至关重要。

政府可以通过出台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鼓励和支持废弃汽车回收行业的发展,建立健全的废弃汽车回收网络。

同时,可以设立专门的废弃汽车回收站点,便于市民将废弃汽车送至指定地点进行回收处理。

其次,加强对废弃汽车的处置和回收利用。

废弃汽车中含有大量的有害物质,如果随意丢弃或者简单处理,将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因此,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废弃汽车的处理和回收利用,采取科学有效的方法,将废弃汽车中的有害物质进行安全处理,同时可以对一些可循环利用的部件进行回收再利用,减少资源浪费。

此外,加强废弃汽车的监管和管理也是治理废弃汽车问题的重要举措。

政府和相关部门可以建立废弃汽车信息登记和监管系统,对废弃汽车的来源、去向和处理情况进行全程监管和管理,防止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废弃汽车进行非法活动,保障城市环境和市民生活的安全。

最后,加强废弃汽车问题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市民对废弃汽车问题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政府和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开展废弃汽车治理的宣传活动,向市民普及废弃汽车对环境和生活的危害,引导市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废弃汽车的回收和治理工作。

总之,废弃汽车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通过建立健全的回收体系、加强废弃汽车的处理和回收利用、加强监管和管理以及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相信废弃汽车问题将得到有效治理,城市环境和市民生活将得到更好的保护和改善。

希望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能够高度重视废弃汽车治理工作,共同为建设美丽的城市和环境而努力奋斗。

南京市商务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南京市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南京市商务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南京市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南京市商务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南京市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商务局•【公布日期】2023.09.20•【字号】宁商运〔2023〕351号•【施行日期】2023.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正文南京市商务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南京市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宁商运〔2023〕351号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促进南京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高质量发展,规范行业管理,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江苏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实施办法》(苏商规〔2020〕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南京市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指导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南京市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指导意见》附件南京市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指导意见为全面落实《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71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江苏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实施办法》(苏商规〔2020〕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我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和监督管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理念,推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高质量发展,强化资源循环利用,助力南京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为全面建设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典范城市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积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企业循环利用体系的内生动力,充分挖掘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利用价值,努力建设高标准的现代化拆解项目。

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2007)

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2007)

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 348 -2007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防治报废机动车拆解过程的环境污染,保护环境,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依法强制执行。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 年4 月9 日批准。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报废机动车拆解和破碎过程的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企业的条件外,还应符合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487.13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汽车压件GB 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HJ/T 181 废弃机电产品集中拆解利用处置区环境保护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报废机动车指达到国家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或者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包括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电动车和各种工程车辆;以及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汽车压件。

3.2拆解将报废机动车中不同类型的部件逐一拆除使之分离出来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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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论文题目及主要内容题目:一年拆解5万量报废汽车污染源分析与防治对策主要内容:根据拆解报废汽车过程所产生的污染基础上,分析国内外在拆解报废汽车过程中采取了哪些评价方法,防治对策。

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污染源的种类,危害进行分析对提出在经济上,环境上的可行性解决方案。

二、收集的资料及主要参考文献[1] 高魁,王力兴,方晓牧,刘秀云.报废汽车拆解利用的污染防治问题与出路[J].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2]刘志峰,张少亭,宋守许.报废汽车拆卸回收的经济性分析[J].合肥工业大学学报.2009[3]陈思报废汽车的回收,拆解与在利用[J]汽车工艺与材料.2007[4] 陈铭,王俊军. 报废汽车的回收利用———法规、管理与展望[J]上海交通大学学报2014[5] 肖九梅.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循环利用大有可为[J]资源与人类环境.2014[6] 杨利芳, 孟继军, 张蓉. 报废汽车回收利用及无害化处理[J]广州化工.2014[7] 郭海伟. 报废汽车零部件绿色回收与再制造关键技术研究[D] 重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8] 周炳炎,黄翔. 德国报废汽车拆解的环境无害化管理及对我国的启示[J] 再生资源研究2006[9] 周孙锋,杜春臣. 德国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体系对我国的启示[J] 汽车工业研究2012[10] 夏海. 废旧汽车拆解回收及其产生的环境问题的技术与对策研究[D] 湖南农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11] 张先平目前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 万方数据2013[12] 涂逢樟,姚辉梅,杨秋珍,杨芳. 废机油萃取絮凝再生工艺的研究[J] 龙岩学院院报2010[13] 刘音,曹祖宾,石薇薇,李丹东,赵蕊,李金莎,孟宪革. 废机油再生加工工艺研究[J]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报2013[14] 胡红云,朱新锋,杨家宽. 湿法回收废旧铅酸蓄电池中铅的研究进展[J] 化工进展2009[15] 倪玉霞, 宁平, 候明明资源化处理与处置方法[J] 云南环境科学[16] 徐向东特定氟利昂CFC对环境的影响及对策[J] 冷藏技术[17] 李士峰浅议废塑料处理技术[J] 再生资源研究2009[18] 胡学罗宪林周作付废塑料处理技术及综合利用研究[J] 综合利用[19] 俞骏威浅析我国报废汽车的回收与再利用[J] 质量与标准化2011[20] 龙少海我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现状与分析[J] 中国废钢铁2014[21] 甘俊伟,贺政纲,彭茂,廖伟基于DEMATEL方法的我国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产业发展影响因素分析[J] 科技管理研究2016[22] 吴丹基于EPR 的报废汽车回收体系研究[M] 重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3] 刘学卿基于LCED的报废汽车回收体系的研究与实现[M] 长安大学硕士论文2015[24]Ch. Achillas a,⇑, D. Aidonis b, Ch. Vlachokostas c, A. Karagiannidis c, N. Moussiopoulos c, V. Loulos c Depth of manual dismantling analysis: A cost–benefit approach[M] Waste Management 2013[25] Barbara Ruffino ⇑, Silvia Fiore, Maria Chiara Zanetti Strategies for the enhancement of automobile shredder residues (ASRs)recycling: Results and cost assessment[M] Waste Management 2014[26] Zhiqiang Nie, Minghui Zheng∗, Guorui Liu, Wenbin Liu, Pu Lv, Bing Zhang, Guijin Su, Lirong Gao, Ke Xiao A preliminary investigation of unintentional POP emissions from thermal wirereclamation at industrial scrap metal recycling parks in China[M] Journal of Hazardous Materials 2012[27] Katja Tasala Gradin a,*, Conrad Luttropp a, Anna Björklund Investigating improved vehicle dismantling and fragmentationTechnology[M] Journal of Cleaner Production 2013 [28] Kun Yue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scrap car recycling management policies[M] EVINMENTAL SCIENCE 2014三、国内外研究现状我国截至到2016年报废汽车保守含量可达1.5亿辆,按照7%的报废率计算,每年报废汽车可达1000万辆,目前,我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回收网点1 000余个,从业人员近3万人,每年回收拆解报废汽车90万辆,可提供汽车废钢200余万t和5万t有色金属及可观的废橡胶和废塑料[19]。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整体发展水平仍然比较落后,企业仍多采取粗放式经营,管理方式、技术手段落后,设备简陋,回收拆解作业不规范、不环保、不节约现象仍然存在。

大多数企业由于规模小、效益差、资金短缺,普遍处于微利或保本经营状态,发展后劲不足,不能适应汽车消费市场快速发展的要求。

是否合理的处理不再使用汽车,固态被遗弃物出现塑料零部件关键是不能再次利用,拆除性表现出无法降解的特征,经掩埋的非间接处理,极大地污染了土层;其他方面,在不再使用的汽车的处理中,有油的污水由汽车带出,这亦将是和汽车报废量增大同时出现的显著环境问题。

大概占70%的金属蕴含在总报废汽车质量中,这些是能够再次利用的材料;其他材料还有陶瓷、塑料、纤维等。

由于昂贵的处理费用或者品质不能等同于原材料的再生材料,这些废料很大可能会威胁人们的生活环境,绝大部分的处理方式是:被焚烧处理或者被直接填埋,例如城市噪声、温室气体排放、铅中毒、臭氧层破坏、光化学雾气、酸性降水等。

在预拆解区(车间)必须首先将燃油箱内残留的汽(柴)油排出然后将空调、蓄电池等含有毒气体和液体的部件拆下,为避免在作业中爆炸.气囊必须拆下。

为了安全应设置必须的消防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拆解汽车一般步骤:1放掉发动机,变速器,差速器的润滑油2抽取冷却液,制冷剂,制动液3拆除滤清器,蓄电池,轮胎,燃油箱,4拆除车门,发动机罩,后盖罩,5拆除座椅,仪表盘,内饰6拆除前后车灯及外部装置7拆除发动机,变速器8拆除前后桥及减震器9将后车身压块。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体系我国的报废汽车回收程序为:用户向公安机关申请《机动车报废证明》;持《机动车报废证明》将报废车辆交售到经认证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汽车回收企业按汽车的质量给用户一定的回收费,并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用户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到汽车注册登记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我国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与拆解企业没有分开,汽车回收企业也可以经营拆解业务.定点的汽车回收企业将报废车辆回收拆解、卖掉除“五大总成”之外的一部分汽车零部件外,将车体(包括“五大总成”)按照钢铁企业的要求切割并作为废钢铁送到炼钢厂.日本的《关于报废汽车再资源化的法律》中要求,汽车在购时应交纳报废汽车回收费用,并在车辆所有者转移时同时移交.在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体系中,增加了由汽车回收再利用促进中心(财团法人)和汽车再资源化协力机构(有限责任中间法人),以管理资金、信息,并协助处理CFC和安全气囊等废品.前者负责管理资金和信息,后者负责协助处理CFC和安全气囊等废品日本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主要是通过旧车回收;废车拆解、金属切片加工(废铜铁破碎及分选)“三段式”来完成的。

美国的福特、通用、克莱斯勒等大汽车公司结成回收联盟,建立汽车拆卸中心,专门研究开发汽车零部件的拆卸、再制造和再循环利用。

在德国《报废汽车的转移、收集和环境无害化管理的法令》中对从事报废车辆处理的设施进行了分类,分为报废车辆的接受设施和收集设施、拆解设施、破碎设施和其它更进一步的处理设施,这些设施一般是独立从事相应操作的单位。

对这些设施共同的要求是要有满足计划目的的场地,场地还要进行分区作业;设施要获得当局的批准,要以某种合适的形式与车辆制造厂商达成协议,可以是车辆制造厂商组建的,也可以是多家车辆制造厂商组建的,还可以是其它关系形式组建的;这些设施必须要有满足建筑部门所要求的许可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尤其是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的规定;这些设施要有厂界围墙、消防设施、环境保护设施、场所的标识等;这些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要在符合公众最佳利益的前提下,满足正确的、安全的回收再生利用要求和废物处置要求;设施要对经营状况进行记录,填写工作日志,保存各种文件等。

当然这些设施还有一些区别。

接收报废车辆的设施不能直接将车辆堆叠码放贮存,不能侧放和翻放,必须以避免损害液体组成(油表、油箱、刹车管)和可移动组成(玻璃)的方式来贮存报废车辆。

对于预处理、拆解、贮存液体、贮存带有液体部件、压缩的各区域,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以保证可回收废物在本质上不具有危害性,保证不产生环境危害。

拆解程序上要求对报废汽车进行预处理,最先清除蓄电池、液化气罐、安全气袋等可能对环境和人员安全造成危害的部件;然后排除车内的液体,包括燃料、各种油类、冷却液、防冻剂、空调制冷剂及废车上的其它液体;当处理易燃液体时,要遵守《危险物质法令》、《易燃液体法令》以及防爆炸的相关规定;然后再拆除下列具有危险或危害的物质:PCM装置(根据生产厂商的建议)、悬挂装置(如果未排空油)、含石棉的组成、含汞的组成、法律规定的其它组成材料;为了再利用或回收利用应进行拆毁和拆解以下材料:催化转换器、平衡重物、铝制轮圈、车窗、车顶、轮胎、较大的塑料组成、铜铝镁的金属部件等不适合破碎处理回收的部分;最后是钢铁成分部件的压缩破碎处理。

拆解下来的所有部件、材料、废物都要存放在规定的区域和容器设施中,不能乱堆乱放。

在各项操作过程中必须遵守依据水、大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的污染控制、土地保护以及安全操作法规和条例要求制定的相应规定,最大限度的避免拆解过程造成环境污染和人员伤害。

德国处理污染的方法:对于从报废汽车上拆下来的可直接回用的零部件,按类分放并加以注释和说明,如果在一年之内不能卖掉的,就作为废物处理;钢铁以及含铜、铝和镁的金属部件等可回收利用资源,拆除回用或是经过压缩后用磁分离等方式分离再生;可再生利用的轮胎和塑料部件,要交给具有此类废物再生利用资质的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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