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应届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理流程
助学贷款初次申请流程

助学贷款初次申请流程一、了解助学贷款政策1.助学贷款种类(1)国家助学贷款(2)地方政府助学贷款(3)商业银行助学贷款2.申请条件(1)在校学生①全日制本科生②高职高专学生(2)家庭经济困难①收入证明②贫困证明3.贷款额度及利率(1)贷款额度①每年最高额度(2)利率政策①国家规定利率二、准备申请材料1.个人身份证明(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生证复印件2.家庭经济状况证明(1)收入证明①家庭成员收入情况(2)贫困证明①由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3.贷款申请表(1)从学校或贷款机构获取(2)填写申请表格三、提交申请1.确认提交渠道(1)学校指定的助学贷款办公室(2)贷款银行网点2.提交材料(1)提交所有准备好的材料(2)确认材料的完整性3.完成贷款申请(1)签署贷款协议(2)获取申请回执四、贷款审批1.审核材料(1)确认材料的真实性(2)核实家庭经济状况2.审批结果(1)通过审核①通知申请人②说明贷款金额(2)未通过审核①通知申请人②说明原因及补救措施五、贷款发放1.确认发放方式(1)银行账户转账(2)学校账户代发(如适用)2.核对到账信息(1)查验贷款金额(2)确认到账时间六、贷款后续管理1.了解还款政策(1)还款方式①等额本息②等额本金(2)还款时间安排2.关注贷款信息(1)定期查询还款状态(2)及时处理逾期情况七、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1.常见问题(1)申请材料不全的后果(2)贷款额度的变化2.注意事项(1)提前准备材料(2)及时关注政策变化。
大二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

大二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
1.了解政策与条件:
申请助学贷款前,首先要了解所在地政府助学贷款政策和条件。
可以通过搜索互联网或咨询学校相关部门或财务办公室来获取相关信息。
2.准备材料:
根据政策要求,准备好所需的申请材料。
一般情况下,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家庭收入证明、学籍证明、学费缴纳证明等材料。
具体要求可向学校或当地教育部门索取。
3.填写申请表格:
填写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格,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和家庭情况、学业情况等。
确保填写准确无误,并如实陈述情况。
4.提交申请材料:
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以及所需材料提交到学校或当地教育部门指定的办公地点。
通常需要将原件和复印件分别提交。
5.审核与评估:
提交申请材料后,相关部门会对材料进行审核。
他们会检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符合性。
并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财务状况进行评估。
6.签约与放款:
如果申请成功,相关部门会与申请人签订贷款合同,并进行贷款发放手续。
申请人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还款。
7.助学贷款管理:
贷款发放后,申请人需要按时按量进行还款。
贷款的管理部门会监督和管理贷款的使用情况,并定期对还款情况进行检查。
以上是大二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大致流程。
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申请人在申请前详细了解政策和条件,并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和提交申请。
国家高校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国家高校助学贷款申请流程一、了解政策和条件首先,申请者应该清楚了解国家高校助学贷款的政策和条件。
可以通过学校的官方网站、教务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的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了解政策和条件可以帮助申请者确定是否符合申请资格,以及了解申请过程中需要准备的材料。
二、申请预审在明确符合申请条件后,申请者需要向所在学校的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提交助学贷款的申请材料。
一般申请材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学业成绩证明等。
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是助学贷款申请的重要材料之一、申请者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将直接影响到助学贷款的金额。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包括家庭收入证明、财产状况证明、家庭成员情况证明等。
申请者需要向父母或家庭成员索取相关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学业成绩证明主要用于评估申请者的学术水平和学业表现。
一般需要提供最近的几个学期的成绩单、奖学金证明等,以证明自己在学业上的优异表现。
预审的目的是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并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面谈及资格审查通过预审之后,申请者将被通知进行面谈,并对申请材料进行进一步核实。
面谈通常由学校的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负责。
面谈的目的是了解申请者的具体情况,确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并核实申请者的家庭经济状况。
资格审查的结果将最终决定申请者是否获得高校助学贷款。
四、签订借款合同如果申请者通过了资格审查,将会被告知签订借款合同的具体事宜。
申请者需要前往学校的财务处或助学贷款资助管理中心,签订相关的借款合同和协议。
在签订借款合同之前,申请者需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借款的利率、还款方式、还款期限等详细信息,并确保自己清楚借款的责任和义务。
五、获得贷款并开始还款签订借款合同后,申请者将获得相应的助学贷款资金。
资金一般会由学校财务部门直接发放到申请者的指定银行账户中。
根据合同约定,申请者需要按时按月进行还款。
还款时间一般是在毕业后的一段时间内开始。
还款方式可以是等额本息还款、等额本金还款或其他协商的方式。
大学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

大学毕业生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实施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依据教育部、财政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规范。
第二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三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实行代偿。
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助学贷款(含高校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第三条本规范只适用于在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经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第四条本规范中,西部地区是指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XX、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部地区是指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XX、XX、河南、XX、湖南、海南10个省。
艰苦边远地区是指除上述地区外,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
第二章代偿范围第五条基层单位是指:(一)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乡镇企业等。
在县城中学、县城医院以及县派出街道(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工作等可以纳入补偿代偿申请范围。
(二)工作现场地处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的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主要指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考虑到上述行业分布广、地区跨度大及流动作业性强,工作现场可以包含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所在地。
对于化工、电力、航天、邮政、交通、机械制造、冶炼加工、土建施工、高新科技等艰苦行业第一线,补偿或代偿申请人应出具工作现场地处中西部地区乡镇以下的相关就业证明,即上述行业工作现场不包含县所在地。
通讯、金融、烟酒、房地产等行业不属于补偿代偿申请范围。
工作单位或现场在县所属委办等机关单位、地级市市辖区及以上城市所辖街道(社区)的,不在补偿代偿申请范围。
四川助学贷款贷偿流程

四川助学贷款贷偿流程
【1】首先由学生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两份、二次分配就业证明或实际工作地点证明原件两份;
【2】再由毕业生、就业企业以及学校三方签定相应的协议书;
【3】学校对学生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盖章,再由校财务处审核盖章之后上报到全国资助中心;
【4】全国资助中心审核通过之后就会拨付资金;
【5】最后由校资助中心、财务处办理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补偿手续。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流程

助学贷款是国家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而设立的一种资助政策。
助学贷款通常由国家教育部门或相关金融机构提供,学生可以通过正规的流程来申请助学贷款。
下面是一般的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1.了解政策:学生首先需要了解国家和地方对助学贷款的具体政策要求,包括申请条件、
申请时间、贷款额度等内容。
2.准备材料:根据政策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一般包括个人身份证明、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学籍证明、家庭户口簿等。
3.咨询指导:可以向学校的资助管理部门或者招生办公室咨询助学贷款的具体申请流程和
所需材料。
4.填写申请表:按照要求填写助学贷款申请表,并按时提交给相关部门。
5.审核审批:相关部门会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政策规定进行贷款审批。
6.签订合同:一旦贷款申请通过,学生需要与贷款发放机构签订贷款合同,并按照约定的
程序领取贷款。
7.还款流程:在毕业后,根据政策规定的还款要求,按时按量进行助学贷款的还款。
以上是一般的助学贷款申请流程,具体的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建议学生在申请助学贷款前仔细阅读相关政策文件,或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得更为详细和准确的指导。
代偿补偿政策

附件2、代偿补偿政策:1、标准、年限及方式一、国家对每名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
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二、国家对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年限,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
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时间低于相应学制规定年限的,按照实际学习时间计算。
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时间高于相应学制规定年限的,按照学制规定年限计算。
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年限,分别按照完成本科、硕士、高职和第二学士学位阶段学习任务的实际时间计算。
三、国家对获得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资格的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照上述原则和金额,在高校毕业生入伍时,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
2、申请与审核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以下程序申请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代偿:(一)每年6月15日前,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并向就读高校递交《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与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签订的毕业后还款计划书复印件,其中,应注明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二)每年6月30日前,高校对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条件资格、具体金额及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在《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上加盖公章,连同《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一起交给学生本人。
(三)每年10月31日前,高校毕业生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时将《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及《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交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代偿学费具体步骤

查看文章到中西部工作,国家补偿学费。
二次定岗,学费补偿2020-07-29 22:58为引导和鼓舞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域和艰苦基层单位就业,财政部、教育部联合下发了《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方法》(财教[2020]15号)和《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方法》(财教[2020]35号)文件,为了帮忙学生更好地明白得本政策,现做以下说明。
一、哪些毕业生能够享受该政策?答:方法中高校毕业生是指中央部门所属一般高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
定向、委培和在校期间享受免去全数学费的学生除外,并符合以下条件的毕业生能够申请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酷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2)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老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3)毕业生志愿到中西部地域和艰苦边远地域基层单位工作,效劳期在3年以上。
(4)应征入伍服兵役的毕业生。
二、方法中的中西部地域和艰苦边远地域包括哪些省份和地域?答:中西部地域是指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艰苦边远地域是指除上述地域外,国务院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域。
3、方法中的基层单位包括哪些?答:(1)中西部地域和艰苦边远地域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行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打算生育效劳站、乡镇文化站等;(2)工作现场地处中西部地域和艰苦边远地域县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4、代偿的金额是多少?答:国家对每名毕业生每学年代偿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
其在校学习期间每一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取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6000元的,依如实际缴纳的学费或取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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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应届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办理流程根据《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规定,为做好我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代偿政策)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
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本政策长期有效)。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3、毕业时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1)西部地区是指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部地区是指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艰苦边远地区是指除上述地区外,国务院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
(2)基层单位包含两类:
第一类是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主要指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乡镇企业等。
县城中学、县城医院以及县政府派出街道(社区)等可以纳入补偿代偿申请范围。
第二类是工作现场地处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的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主要指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艰苦行业的生产第一线。
考虑到上述行业分布广、地区跨度大及流动作业性强等特点,工作现场可以适度放宽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政府所在地。
对于化工、电力、航天、邮政、交通、机械制造、冶炼加工、土建施工、高新科技等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代偿申请人应出具工作现
场地处中西部地区乡镇以下的相关就业证明,即上述行业工作现场不包含县政府所在地。
在西藏就业的应届毕业生,目前的政策是除拉萨市城关区外,其他地区均可补偿代偿,例如西藏拉萨市堆龙德庆县、西藏阿里地区等均满足申请条件。
通讯、金融、烟酒等行业不属于代偿申请范围。
工作单位或现场在县政府所属局委办等机关单位、地级市市辖区及以上城市所辖街道(社区)的,不在补偿代偿申请范围。
县级政府派出的街道(社区)可以纳入代偿申请范围,但不包括市辖区所辖的街道、社区。
需要明确的是,就业单位或工作现场在市辖区街道(含社区/村)的,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满足代偿申请要求。
特殊情况指工作的街道(社区)为新拆分或合并成立以及现场在具体的勘探(采油)大队生产一线等情形。
特殊情况应提供详细的说明材料以便审查时酌情考虑。
三、关于申请国家代偿的常见问题:
1、就业单位详细地址按**省(市、区)**市**(县、区)**(镇、乡)**村的格式填写。
新疆建设兵团的地址应落实到团、连(队)。
2、基层单位的界定参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第五条规定。
第五条第一款“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包括县政府所属的部、局、委、办;第一款所涉企业指县以下的中小型企业,特别是乡镇企业。
第五条第二款“艰苦行业”指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对就业单位不属于上述艰苦行业类别的申请人,学校将不予通过审查。
例1:就业单位不符合中西部地区基层单位要求的申请学生
(1)、**申请人签约至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县大江镇。
由于不满足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的要求,不予批准。
(2)、**申请人签约至中国农业银行喀什兵团分行工作。
虽然工作地点位于新疆喀什市巴楚县盖米里克镇,但既不满足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要求,也不满足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的要求,不予批准。
(3)、**申请人签约至宁夏地质工程勘察院(银川市西夏区)工作。
地质勘察属于艰苦行业,但不能明确实际工作地点是否属于生产
第一线,需要该省补充二次分配证明后再做审查。
如不能按时补充,留待第二批报送(过期不侯)。
例2:就业单位不符合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求的申请学生(1)、**申请人签约至湖北恩施建始县县政府办公室工作。
县政府办公室属于县政府所属的部、局、委、办,不满足县以下基层单位的要求,不予批准。
例3:服务期不满足3年以上(含3年)要求的申请学生
(1)、**申请人签约至重庆市铜梁县安居镇人民政府工作,签约2年。
由于其首次签约不满足3年以上(含3年)服务期的要求,不予批准。
四、申请时间、材料
1.申请时间
接受申请材料时间为:每年5月10日至11月30日截止。
只能当年申报、不能补报。
(如果时间有异动,会另行通知,请关注学工部首页)
2.申请材料(1-5为必交材料,6-8是补充说明材料)
(1)、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附件1)
(原件2份,其中学院章、校财务处章离校前自己去盖);
(2)、就业协议书
(复印件2份,要完整的协议书复印件);
(3)、身份证和中国银行卡复印件
(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本人在重庆办理的中国银行卡,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并签名确认。
1年使用2次激活它保证是有效卡。
无特殊情况不受理异地中行卡!如是异地中行卡,需提供卡号和开户行名称且必须是本人的银行卡);
(4)、劳动合同书(复印件1份);
(5)、《重庆大学申请代偿资助毕业生登记表》一份;(附件
2)
(6)、存在“二次定岗”的学生,应另出具《二次分配就业证明》
一式两份;(附件3)
(7)、就业协议服务年限未满3年但实际服务年限为3年的,
应出具《就业服务年限证明》一式两份;(附件4)
(8)、就业协议无法鉴别实际工作地点是否属县以下地区的或
没有服务年限的,应出具《就业地点和就业年限证明》一式两份;
(附件5)
五、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原则及连续资助
全国资助中心审核批复后,在学校学工部网站予以公布。
代偿资金拨付我校后,我校按照以下原则来办理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的退费手续。
有助学贷款的,代偿资金优先偿还助学贷款本息。
助学贷款结清后,剩余资金退至本人提供的中国银行的银行卡中(拟代偿学生在离校时务必保留或重新办理该卡,并在三年内保证该卡有效)。
国家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获得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高校毕业生采取分年度代偿的办法,学生毕业后每年代偿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总额的33%、33%、34%,三年代偿完毕。
获得代偿的同学在第二年和第三年的5月15日以前须向重庆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寄送当年在职在岗证明(附件6),不按时寄送将无法办理下一年的代偿手续。
在《在职在岗证明》上请同学务必注明本人的最新联系方式。
由于毕业生基本上都是到单位报到后才能开出相关证明,根据全国资助中心批准时间上的界定,我校本年度申请学费代偿的同学均属于第二批代偿者。
鉴于此,其中,属于第二批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则需注意及时偿还经办银行贷款,以免缴纳滞纳金,产生的违约记录由学生本人负责。
学校会将国家下拨的代偿经费汇到学生银行卡上。
六、违约责任
申请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应主动认真阅读《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主动履行相关义务。
若工作未满三年,因工作变动而离开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的,要及时通知学院负责此项工作的辅导员老师和重庆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取消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改由毕业生本人偿还余下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对于不及时向学校提出取消学费与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申请、提前离岗的高校毕业生,一律视为严重违约,国家有关部门要将其不良信用记录及时录入国家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相关数据库。
在实施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向所在学院的老师咨询,或者致电重庆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重庆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重庆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
邮寄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重庆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重庆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