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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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学号:2015100580

专业:马克思主义中国

姓名:杨策

摘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于2013年11月9日至12日在北京召开)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对于中国的政治发展,乃至整个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来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有了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真正提高治理能力,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作为治理体系核心内容的制度,其作用具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但是没有有效的治理能力,再好的制度和制度体系也难以发挥作用。

所以,加快推荐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党和人民必须为止共同奋斗的事业。关键词: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

一、概述

就我国来说,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目标取向的,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因此,其标准必须既体现现代社会对国家治理的一般要求,又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特殊要求相适应,其构成要素必须充分反映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和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作为国家现代化总进程的重要组成,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应当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基本实现,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达到。

二、治理一词的历史由来

西方治理理论中的“治理”。一些学者认为,有关作为治理理论中的“治理”的探索,始于1983 年世界银行的世界发展报告西方治理理论中的“治理”,该报告提出并讨论了如何应对行政管理变化与公共部门的责任; 而“治理”一词的使用,则最早见于1989 年世界银行的世界发展报告,当时使用的是“治理危机”(governance crisis)。此后,治理被广泛运用于政府管理研究领域,并且演化出了不同的定义。

但是治理并不是西方国家所独有的,我国五千年的文化之中,也蕴含了许多关于治理国家的思想。《荀子·君道》:“明分职,序事业,材技官能,莫不治理,则公道达而私门塞矣,公义明而私事息矣。”《汉书·赵广汉传》: “壹切治理,威名远闻。”《孔子家语·贤君》: “吾欲使官府治理,为之奈何?”清王士禛《池北偶谈·谈异六·风异》: “帝王克勤天戒,凡有垂象,皆关治理。虽然这里的治理指的是封建社会的帝王治理国家,但是这种思想,也可以提炼出对当今中国社会有益的积极因素。

三、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标准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基本问题,就是确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标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发达国家的政治制度有根本不同,所以已经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国家,他们的标准可能并不适用于当今中国。结合我国目前基本国情,中国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标准应该概括为:(1) 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和人民民主制度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人民民主不断扩大,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得到充分落实,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成; (2)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和健全的宏观调控体系,市场主体有活力,科学发展不断迈出新步伐,创新成为市场主体的自觉取向,生产力获得持续解放; (3) 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人民享有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4) 坚持和完善与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形成合理有序收入分配格局,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制度化,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共同富裕实现程度不断提高; (5) 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机制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健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6) 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7) 生态文明制度有效建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8) 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全面提升,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全面提高,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巩固和发挥。如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达到上述标准,我国就能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实现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从而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提高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

四、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路径

现阶段,应当从四个方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用核心价值观引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是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 三是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全面推进治理主体的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是以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抓手,加快建设法治中国。

其中,全面推荐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是当前重中之重的任务。法治对经济社会发展、人的现代化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特殊的作用力。这种作用力区别于道德,宗教,政策的作用力。全面推进已发治国是,加快建设法治中国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人的现代化与国家的治理现代化的最佳选择。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显示出社会主义法治的巨大优越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制国家,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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