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制度
行政审批管理制度

行政审批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提高行政审批的效率和透明度,确保审批工作的公正、公开,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3. 行政审批工作应遵循合法、合理、高效、便民的原则。
二、审批范围与权限1. 明确审批事项的范围,对于非必要的审批事项应当予以精简或取消。
2. 各级审批部门应根据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明确各自的审批权限和责任。
3. 超出审批权限的事项,应及时上报或转交有权限的部门处理。
三、审批程序1. 申请人提交审批申请时,应提供完整、准确的申请材料。
2. 审批部门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实质审批阶段。
3. 审批过程中,应确保审批流程的透明,允许申请人查询审批进度。
4. 审批结果应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并及时通知申请人。
四、审批时限1. 各审批事项应设定合理的审批时限,并在对外公布的审批指南中明确告知申请人。
2. 对于紧急或特殊情况的审批事项,可适当缩短审批时限。
3. 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审批时限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监督检查1. 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监督机制,对审批过程进行全程监控。
2. 对于违反审批规定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 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对审批工作中的问题可以通过投诉、举报等方式提出。
六、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审批部门或个人,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处罚。
2. 对于因审批不当造成的损失,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行政审批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公布最新版本。
行政审批工作规章制度

行政审批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行政审批工作,明确行政审批的程序、条件和标准,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确保审批工作公正、公平、便利、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机关进行的行政审批工作。
第三条行政审批工作应当遵循法治原则和服务大局、依法行政、服务企业和群众的宗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规范审批程序。
第五条行政审批工作应当实行集约化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第二章行政审批的程序第六条行政审批应当依法依规进行,明确审批手续和期限。
第七条申请人申请行政审批,应当遵守审批规定的程序和材料要求,如实提交相关材料。
第八条行政机关应当接到申请后及时受理,依法组织审批,按照程序作出审批决定。
第九条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做出审批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第十条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有疑问需要补充材料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充。
第三章行政审批的条件和标准第十一条行政审批应当依法依规,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二条行政审批应当符合公益性、公共利益性和公平性的要求。
第十三条行政审批应当符合国家政策、政策。
第十四条行政审批应当与法律法规的要求相一致,合乎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行政审批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不得违法违规。
第四章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第十六条行政审批工作应当接受各级监督,保证审批工作的公正、公开和便利。
第十七条行政机关应当设立行政审批监督岗位,定期对审批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审批决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第十八条行政机关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申诉和投诉。
第十九条对于不当的审批行为,应当及时发现并纠正,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对于违法违规的行为,应当依法依规处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章自X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行政审批制度(1)

行政审批制度简介行政审批制度是指政府部门对民众的经济、社会和行政事务进行审批的一种管理方式。
它是政府行使权力的一种形式,旨在保障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
行政审批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提高政府效能、促进公平公正、推动市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审批制度的特点1.管理性和规范性:行政审批制度是政府对各类行政事务进行管理和规范的手段。
它通过设立审批程序、制定审批标准和监督机制,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权责明确:行政审批制度明确了政府部门和申请人的权责,为政府权力的行使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也规定了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公平公正。
3.透明度和公开性:行政审批制度要求政府部门在审批过程中保持透明度,公开审批的相关信息,增强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监督和信任。
政府部门应当向公众公开审批的标准、流程、时间和结果等信息。
4.简化审批程序:行政审批制度要求政府部门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政府应当通过信息化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流程,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服务质量。
行政审批制度的意义1.促进经济发展:行政审批制度能够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高企业和个人的投资信心。
通过简化审批流程和提高审批效率,可以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促进经济发展。
2.保障公共利益:行政审批制度能够保障公共利益的实现。
政府对各类行政事务进行审批,可以防止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行为的发生,保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3.提高政府效能:行政审批制度能够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
通过简化审批程序和加强监督机制,可以减少政府的行政负担,提高行政效能,为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近年来,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升政府效能做出了重要贡献。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1.简化审批程序:通过整合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办事环节和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2.清理废除审批事项:对于那些不具备风险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废除或者简化,减少政府对市场经济的干预。
行政审批管理制度模板

行政审批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目的: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效率,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
3. 原则:行政审批应遵循合法、公正、透明、高效和便民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设立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行政审批的日常工作。
2. 明确各级行政审批部门的职责,确保审批流程顺畅。
三、审批事项与标准1. 明确审批事项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许可、资质认证等。
2. 制定审批事项的具体标准和条件,确保审批工作的标准化。
四、审批程序1. 申请:申请人应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审批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决定是否受理。
3. 审查:审批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
4. 决定:审批部门根据审查结果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5. 期限:明确审批工作的办理时限。
五、审批监督1. 建立审批监督机制,确保审批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对审批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六、信息公开1. 审批事项、条件、程序、结果等信息应依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 保障申请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七、法律责任1.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审批部门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2. 对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人,依法取消其申请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上级法律法规相抵触,以上级法律法规为准。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以符合具体行政管理需要。
行政审批制度

行政审批制度行政审批制度是为了保证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权威性而设立的一套程序性的管理制度。
它主要包括审批范围、审批程序、审批标准、审批时限等方面的内容。
行政审批制度在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首先,行政审批制度的审批范围需要明确。
审批范围过于宽泛会导致审批工作繁杂而效率低下。
因此,在制定行政审批制度时,需要明确规定应该由行政部门审批的事项范围,以避免过度审批,减少冗余工作。
同时,应该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自主申报、自负责任的方式进行管理,减少对行政审批的依赖。
其次,行政审批制度的审批程序需要简化。
当前,一些审批程序繁琐、时间长,给企业和个人带来了不必要的困扰。
因此,应该通过优化程序,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
同时,可以利用互联网和信息化技术,推行网上审批,方便企业和个人办理审批事项,减少人为干预,提高行政审批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第三,行政审批制度的审批标准需要明确。
审批标准的明确性对于防止人为干预、确保公正审批至关重要。
应该建立统一的标准,明确审批的基本原则和程序,并及时向企业和个人公布,使其清楚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此外,应加强监督机制,确保审批过程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减少行政官员的权力滥用。
最后,行政审批制度的审批时限需要严格执行。
审批时限的不确定性会给企业和个人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而且也容易滋生腐败行为。
因此,应该制定明确的审批时限,并依法严格执行。
同时,要建立监督机制,加大对违规延期审批的追责力度,确保行政审批时限的有效性。
总之,行政审批制度是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进经济发展、保护市场秩序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在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时,需要明确审批范围、简化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标准、执行审批时限等方面的内容。
只有这样,才能够建立一套合理、公正、高效的行政审批制度,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浅析行政审批制度

浅析行政审批制度行政审批制度是指国家对民众、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进行行政管理时所采取的审批方式和流程。
在行政审批制度中,政府机关可以对个人、企业和组织进行审批,以确保其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行政审批制度是政府与民众、企业之间交流信息、处理事务的重要方式,也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
一、行政审批制度的目的和意义1、保障公平正义行政审批制度是国家管理行政事务的重要方式之一,具有捍卫公平正义的作用。
旨在通过明确的行政审批制度和流程,保障民众、企业和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公正审批,避免不透明、不公正、不合理的决策和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
2、推动改善法治环境行政审批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措施之一,推动了改善法治环境,明确了行政权力的行使方式和限度,有效遏制和防范了行政权力的滥用和侵害,构建起依法行政的有利环境,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促进经济发展行政审批制度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是提高效率的保证。
通过规范的审批程序和统一标准,简化了审批手续,加速了审批速度,增强了企业投资信心,促进了经济发展。
二、行政审批制度的现状和存在问题1、审批方式目前,我国行政审批方式主要包括核准、许可、备案等几种方式。
每种审批方式对应一个特定的审批流程和标准,但是现阶段仍存在审批条目重复、审批标准不明确等问题,导致批准和拒绝决策的公正性难以保障。
2、审批机构审批机构在行政审批中起着关键作用,但是目前我国制度中存在审批机构缺少协调、协作机制,单个机构决策权重、人力短缺等问题,致使审批周期长、效率低、成本高,发挥不充分。
3、审批决策过程透明度低审批决策的过程非常重要。
审批过程应当公开、透明,但是在现实中,审批人员出现了不公正行为、求私利等现象,给企业和公众带来了诸多不便,同时,关于许可条件审查和决策标准等问题也存在争论,加剧了不透明性问题。
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具体建议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应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确立统一、标准、科学的审批方式,规范审批范畴和标准,避免重复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
行政审批管理制度

行政审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完善行政审批工作,提高行政效率,保障公平公正,推动政府服务转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单位行政审批管理工作应当依法公正、高效、便民,切实保障公平公正,依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行政审批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特定范围内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决定、登记或者发放许可证等处理。
第五条行政审批应当坚持依法行政、服务为民、公开透明的原则,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规范办理程序,完善办理机制,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二章行政审批程序第六条申请行政审批的,应当按照规定填写申请表,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
第七条行政审批事项可以分为简易审批和一般审批两种类型,具体分类由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确定。
第八条简易审批事项是指事项的办理程序简便,条件较为统一,有较强的操作性和标准性,并且不需要专家评审的。
第九条一般审批事项是指事项复杂,条件不太统一,涉及多方面利益关系的,需要专家评审的。
第十条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应当在受理机构设立的审批窗口或者网上办理平台进行受理,同时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时间节点。
第十一条受理机构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
第十二条受理机构应当在初审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送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第十三条行政审批的结论应当是明确的,理据充分的,依法依规作出的。
第十四条对于需要专家评审的审批事项,应当设立专家评审组,对相关材料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
第十五条对不符合行政审批条件的申请应当作出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和申诉途径,并告知申请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诉。
第十六条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结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向申请人出具行政审批决定书。
第三章行政审批监督第十七条行政审批监督是指对行政审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行政审批各项规章制度

行政审批各项规章制度
《行政审批规章制度》
行政审批是指政府机关对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办理事项进行的审查和许可。
在现代社会中,行政审批是一项重要的公共管理活动,影响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公共服务的效率。
为了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各级政府机关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以明确审批程序、标准和责任,保障审批工作的公正、透明和高效。
其中,行政审批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行政审批法律法规、行政审批程序规定、行政审批标准和办事指南等。
这些规章制度为行政审批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指导,保障了申请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了政府的办事效率。
行政审批法律法规是指国家和地方制定的有关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行政审批的基本原则和程序,规范了审批的权限和责任,保障了申请者的合法权益。
行政审批程序规定则是指政府机关为实施行政审批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具体规定了审批的程序、时限和要求,确保了审批工作的规范和有序进行。
行政审批标准和办事指南是针对特定审批事项制定的操作性文件,提供了具体的条件、要求和材料清单,指导申请者和审批机关办理审批事项。
总之,行政审批的各项规章制度是保障行政审批工作公正、透明和高效的重要保障。
政府部门应当不断完善行政审批法律法
规、行政审批程序规定、行政审批标准和办事指南等规章制度,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公共服务的提升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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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制度广东东莞一家外企注册一年未成功2012-03-28 08:49:00 来源: 南方日报(广州) 有0人参与手机看新闻(0)一年过后,周琦回到原点。
她捧着一大堆公司注册资料在外经贸局、工商局等多个部门之间游走,结果让她非常困惑和苦恼,“花了差不多一年时间,企业的注册为什么都没能办下来?”去年3月,拥有多门外语技能和法学硕士学位的周琦被外企茗莎公司“相中”,出任这家公司在中国广东区域的企业代表。
她欣然接受了第一个任务为茗莎公司在东莞市落地办理注册,申请营业牌照。
“磨材料、磨嘴皮、磨脚皮,入门难、沟通难、审批难。
”无比纠结的周琦总结自己一年中的遭遇,向记者诉说注册企业的“三磨三难”。
申请材料每一次修改,周琦就得把一箱子文件最新修改版本寄到国外,重新签字,前后耗掉了近5个月时间。
茗莎公司的负责人因此质疑,一年时间都无法完成公司注册,政府部门审核已经超出了企业在国内其他地方设立外资公司的经验,是不是该地区投资已经饱和,不再欢迎投资者?磨材料、磨嘴皮、磨脚皮修改完名称资料,终于迈出了第一步:成功拿到了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前后耗时一个多月欣然领命的周琦,按照广东省和东莞市外经贸和工商部门网站上公布的申请流程,开始准备企业注册材料。
周琦所在的企业在东莞市注册之前,早已在中国内地其他省份开设有多个分支机构,并拥有中国商号“茗莎”。
为方便企业投资管理,周琦以“茗莎(东莞市)有限公司”在当地工商部门提出申请,顺利通过了网上预审。
在周琦看来,这是个好兆头。
但让她始料不及的是,注册难的“噩梦”才刚刚开始。
周琦前往茗莎注册所在地的东莞某区工商部门时发现,如果要想以“茗莎(东莞市)有限公司”注册,工商部门要求茗莎公司出具在已设立的其他子公司的营业执照的公证书,并且递交国内子公司的年检证明。
否则,只能以“东莞市茗莎有限公司”进行注册。
在此期间,周琦多次拨打该区工商部门公布的咨询电话,电话不是一直忙音就是无人接听。
无奈之下,只得从广州驱车一个多小时,赶往该区工商部门工作窗口咨询。
周琦向茗莎公司总部求助,考虑到公证书和年检证明的材料准备耗时过长,最终只得放弃原拟名称,最终以“东莞市茗莎有限公司”的名称重新申报。
周琦告诉记者,注册资料的每一次修改,除了进行全套文件的修改订正外,还需要企业董事会对修改文件重新签字。
申请资料修正版本来需要投资方5名董事重新签字,由于5名董事分处美国、加拿大、法国、西班牙、香港,同时签字又须在同一页上,企业代表只有把资料先寄到香港签字,再转寄法国、美国、加拿大……“这些老板都很忙,这样寄完一圈,至少需要等一个多月时间”。
修改完名称资料,周琦再次前往工商部门办理,终于迈出了第一步:成功拿到了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前后耗时共计一个多月。
当周琦还在庆幸迈出第一步时,“麻烦”接踵而来。
去年“五一”小长假刚过,周琦揣着工商部门开具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和依照主管的区经促局在网上公布的信息所准备的审批材料,前往该区经促局办理审批手续。
这一次,该区经促局认为材料不符合要求因而拒收,要求茗莎公司补交所租场地物业的合法用途证明,具体包括租赁办公室所在大厦的物业管理公司证明文件、管辖派出所证明和所在辖区消防证明材料。
周琦经过了解,光是消防报建开具证明就至少需要两个月时间。
她和区经促局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大量沟通,甚至赖在办公室苦苦哀求,均不见效。
“车到山前必有路”,四处碰壁的周琦只得以此自慰。
通过层层关系,她终于托人在东莞市外经贸局找到一个熟人。
“你只要提供所租物业的产权证明,就可以证明所租物业为合法用途。
”经过这层关系打了招呼,周琦如同拿到了“放行条”,该区经促局最终同意接受注册材料申请。
入门难、沟通难、审批难因为对“经营范围”存在争议,区经促局的经办人和审批科长先后3次对“经营范围”提出不同要求两周后,周琦终于等到了区经促局的电话通知,要求其就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修改。
周琦询问是否可以在电话里就修改进行沟通,“要修改的地方很多,在电话里讲不清”。
周琦只得再次前往该区经促局,经办人指出,企业“经营范围”表述存在问题,同时额外要求企业领取经促局固定格式的“董事监事登记表”一份。
正因为“经营范围”存在争议,该企业申请资料停留在区经促局反复改动。
该区经促局的经办人和审批科长先后3次对“经营范围”提出不同要求。
每一次修改,周琦就得把一箱子文件最新修改版本寄往国外,重新签字,前后耗掉了近5个月时间。
最后,茗莎公司的“经营范围”从最初“家用电子产品及其他相关产品的批发,上述产品的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和进出口,以及其它相关配套服务、咨询服务等”改为:“从事家用电子产品及其他相关配套产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和进出口业务,其他相关配套服务等”。
“咨询服务”被要求去掉。
“经营范围”是企业历经反复修改最多的地方。
“不同的经办人,即便在同一级审批部门当中,对字句的斟酌使用亦会发生较大变化”,周琦举例说,“有的人修改时觉得外资企业在注册阶段对经营范围还定得不够详细,只要范围合法,可以给个‘等’字,比如‘出口服务等’,方便企业实际操作;但有的经办人一看‘等’就说这肯定不行,必须一项项列明。
”几经修改,周琦在春节前夕终于等到了区经促局的批复,茗莎公司开始催促周琦加快办理进程。
2012年春节前夕,周琦拿着区经促局的批复和其他资料,到东莞市外经贸局提交审批。
有了前几次材料审核的教训,她央求工作人员帮忙看看材料有没问题,有问题就可以现场修改。
然而,工作人员以“我只收资料,不负责咨询”为由拒绝了她的请求。
周琦再次施展了“磨嘴皮”的功夫,结果被下逐客令。
春节过后,东莞市外经贸局电话通知周琦,称“材料很多地方需要修改”。
这一次,东莞市外经贸局称区经促局的批复格式也有问题,要求企业到区里再重开一份,将批文中“东莞市茗莎公司”统一改成“投资方”。
让周琦非常迷惑的是,区经促局修改时要求去掉的“咨询服务”,在东莞市外经贸局竟然同意写入“经营范围”,但是“服务等”中的“等”字就一定要去掉。
同时,东莞市外经贸局需要茗莎公司重新提交银行资信证明,说明企业银行账户的存款数目。
这样的要求让投资方十分为难。
在外资银行看来,企业和股东的存款数额涉及客户隐私,只愿意开具“账户资金往来正常,信用记录‘优良’的证明,从而证明该企业是一个有投资潜力的企业”,但东莞市外经贸局认为“优良”过于笼统,不能证明该企业的注册资金和实力。
经过周琦和银行的多次协调,银行最终同意开具这样的资信证明,“银行授信额度可达7位数美金”。
最终,茗莎公司的注册卡在了“注册资金”申报。
茗莎公司之前在工商部门申请企业名称预核准时,根据企业对大陆新设立子公司的财务预算,只填写了约3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金。
其后,东莞市某区经促局认为,企业租赁场地较大、预期聘用员工较多,要求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的金额,于是茗莎公司为了早日通过审核,增加了注册资本金。
但东莞市外经贸局此时指出,茗莎公司在名称预核准阶段提出的注册资本金与所提交审批材料中的注册资本金不相符,必须重新办理工商名称预核准,修改注册资本金使工商名称与核准通知书上的注册资本与外经贸局审批材料里的注册资本相一致。
这一说法,让周琦彻底崩溃,也就是说,她白白辛苦了一年,现在又得回到原点,为了一份申请材料,她需要再次从原点起步,把所有的注册程序重新走一遍。
10个部门审批盖章茗莎公司要想在广东完成与注册相关的所有手续,至少需要经过10个部门审批盖章“一人一套法,让不少企业煞费苦心。
”周琦失望地告诉记者,茗莎公司要想在广东完成与注册相关的所有手续,至少需要经过10个部门审批盖章:办公场地租赁合同需到辖区所属出租屋管理中心备案,企业名称需到工商部门预核准,投资方案需拿给区、市级外经贸部门审批,然后才能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此外还须到国税局、地税局、外汇管理局、海关、财政以及劳动等部门登记,如果涉及厂房、土地的投资则更复杂。
一个个公章,如同一道道坎横在企业面前。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处处长吴本鹏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称,这是由于我国现行的企业登记制度是市场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合二为一”,营业执照被赋予了企业“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的双重证明功能,而企业登记存在大量前置审批项目,企业登记与前置审批相互渗透,造成企业准入过程中面临重重关卡,程序繁琐,门槛较高,“重准入轻监管”的管理模式也容易产生各部门间职责不清、监管错位缺位等问题。
“租赁的物业每个月都要交租,注册没能办下来,办公室就只能空在那里,每个月好几万元租金。
”茗莎公司的负责人抱怨,“最主要的是我们的时间成本太大,市场变化快,注册办不下来,耽误了商机。
”茗莎公司的负责人因此质疑,一年时间都无法完成公司注册,政府部门审核已经超出了企业在国内其他地方设立外资公司的经验,是不是该地区投资已经饱和,不再欢迎投资者?3月初,周琦把最后修改好的申请材料再次寄往国外,等待5名董事签字后,重新办理工商名称预核准,这还只是企业注册登记审批的第一步。
“后面的路很长,我看不到尽头。
”(为保护采访对象隐私,周琦和茗莎公司均为化名。
)香港:注册新公司最快一小时他山之石“注册新公司,最快一小时。
”3月20日,香港公司注册处经理刘丽芬指着自动注册机,向南方日报记者介绍注册处推出的网上递交注册文件的新业务。
“公司完成注册以后,马上可以开展正式的商业服务,方便快捷。
”刘丽芬还透露,为了方便投资者,公司注册处还一直致力于引进现代科技,用于提升各项服务。
去年1月,香港公司注册处推出了新的网站“注册易”,作为一站式的电子公司注册及商业平台,为客户提供全天候24小时服务,客户可以通过新网站,在网上提交公司文件,最快可一小时完成注册,申领电子注册证书。
南方日报记者在香港公司注册处看到,大厅井然有序,服务人员面带笑容指导市民注册。
在其提供的服务承诺中,公司注册所需的各项服务业务全部用具体指标来衡量,精确到每分钟。
据香港公司注册处透露,截至今年2月底,总共有96万家现存公司。
不仅如此,每个月有超过一万家新公司在香港注册,每天在香港注册的新公司大约有四五百家。
“1港币股本就可以注册一家公司。
”刘丽芬介绍,在香港注册公司,不仅没有股本限制,而且无论注册资金大小,注册处都一视同仁,不会因为股本少而遭到歧视,只有一个要求按照公司法运营。
(本文由南方日报、广东卫视、广东电台联合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