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工计价管理实施细则
验工计价实施方案

验工计价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随着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的验收和计价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在施工完成后,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同时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量进行计价,是保证工程质量和合理成本的重要环节。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验工计价实施方案对于建筑行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二、验工计价实施方案的基本原则。
1. 精细化验收,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的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2. 公正公平,计价过程中要公正公平,避免人为因素对工程量进行夸大或缩小。
3. 数据化管理,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系统,将验工和计价的过程进行数字化记录,以便后续查证和管理。
4. 透明公开,验工和计价的过程要对相关方进行透明公开,确保相关利益方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验工计价实施方案的具体步骤。
1. 制定验收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工程验收的标准和要求,明确验收的内容和标准。
2. 设立验收组织,成立专门的验收组织,由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人员组成,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3. 制定验收流程,明确工程验收的流程和程序,包括验收前的准备工作、验收过程中的记录和检查、验收后的整理和归档等环节。
4. 制定计价规则,根据工程量清单和相关标准,制定工程计价的规则和方法,确保计价结果合理准确。
5. 设立计价小组,成立专门的计价小组,负责对工程量进行计价,保证计价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6. 完善数据管理系统,建立工程验收和计价的数据管理系统,将验收和计价的过程进行数字化记录和管理,确保数据的完整和准确。
7. 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验收和计价的过程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验工计价实施方案的效果评估。
1. 工程质量提升,通过严格的验收和计价,可以有效提升工程质量,减少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
2. 成本控制,科学合理的计价方法可以有效控制工程成本,避免因计价不合理导致的成本过高。
3. 数据分析,通过数据化管理,可以对验收和计价的过程进行数据分析,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验工计价管理实施细则

京津城际轨道交通工程验工计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铁道科学研究院联合体二○○五年十一月目录1、总则 (3)2、验工计价的依据 (3)3、验工计价的内容组成 (4)4、验工计价要求 (8)5、其他 (9)验工计价管理实施细则1、总则1.1 根据铁道部铁建(1989)129号文《铁路基本建设工程验工计价办法》、铁道部〔2000〕240号文《关于加强铁路工程验工计价等工作的通知》和《京津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的规定,结合京津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的要求和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1.2 参与计价管理的有关单位:京津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业主”);京津城际轨道交通工程咨询项目部(以下简称“咨询项目部”);各参建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承包商”);各驻地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各供应商;其他有关单位。
1.3 各参建单位须依照本办法,按时提供和审核规定的计量支付资料。
统一由“业主”协调管理。
用规定的统一软件编制,签署、印签要全面,包括附件说明等。
2、验工计价的依据2.1合同协议书和补充协议。
2.2 京津城际客运专线施工招标、投标文件。
2.3 《京津城际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及其附件《工程量清单》中综合单价、工程数量和款额。
2.4 国家、铁道部下达的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以及“业主”下达的年、季度投资计划和年度调整计划。
2.5 经批准的开工报告。
2.6 根据计划安排实际完成,经驻地监理工程师签认,符合质量要求和环保要求,且经“业主”核定的合同内实物工作量及费用。
2.7 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已完成并符合质量和环保要求的变更设计、施工图增(减)工程数量、其他有关工程项目及费用。
3、验工计价的内容组成3.1 合同内验工3.1.1 《工程量清单》中第一至第九章中只有费用没有工程数量的建安项目,第十章中大型临时工程,第十一章中的工程检验试验费、施工机构调遣费、总承包协商和服务费、保险费和其他有关费用,根据实际完成和合同规定计价。
验工计价实施细则注意事项

验工计价工作说明根据局及公司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现对其中部分工作细节做如下说明:1、验工计价由项目总工程师或副经理组织计划、工程、安全质量、机械物资、财务等部门联合进行现场验工,并由项目经理主持召开验工计价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和验工计价表。
合同内工程(包括原合同已有单价的设计变更数量的增减)按合同或补充协议(仅指原合同中没有单价的新增项目)规定计价。
合同外发生的任何类型的费用、变更需按公司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公司预算考核部,由总经理审批。
数额较大的合同外费用资料应报局预算考核部备案。
没有经公司批复的合同外任何费用不允许计价。
验工计价表须由项目经理及相关部门签署意见。
为避免纠纷,规避合同风险,合同内没有规定的项目要通过工程部等相关部门统计数量,计合部等相关部门组价并召开会议经项目经理审批后方可实施。
工程部门要说明实际计价数量是否完成。
安全质量部门签署有无安全质量问题。
计划部门说明是否按合同单价计价,合同外费用及临时用工手续是否完善,复核工程部门提供数量有无差错。
机械物资部门要说明机械物资使用是否转账,节超情况有无核算。
财务部门要对计价表进行复核,监督工程数量、单价是否符合合同或补充协议规定,有无超拨款。
劳务队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逐页签字确认。
2、凡合同或补充协议内已完成的工程量,业主当月没有给予计价的,在对下验工计价时,必须仔细审查核定,其工程数量应与计算上报产值的工程数量相匹配(即对上计价数量与自估计价数量之和≥对下数量)。
未经核实批准的款项,不准对下计价。
3、为了真实反映成本情况,劳务队之间工、料、机的调配使用由项目部经手的一律采用财务转帐的方式结转,不得通过计价方式结转。
临时工程、施工措施等若未含在原合同内的工程项目必须签订补充合同,计价时不得列入合同外项内。
项目部集中供料(如混凝土、钢材、加工半成品等)要由机械物资部门及使用方签字确认后核算材料节超。
履约中的各种奖罚,手续齐全后由财务部门直接处理。
公司验工计价管理规定

公司验工计价管理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基础管理工作,正确掌握工程价值进度,及时收回工程项目资金,对内准确核定各项目部及劳务队成本,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规范验工计价管理程序,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验工计价(亦称工程计量或支付,下同)是将工程施工实物工作量反映在金额上的全过程,是工程施工过程中最直接、最基本、最大量的基础管理工作之一。
第三条验工计价是合同收入确认的参考依据,是财务拨款的前提条件,是合同主体之间进行经济结算的依据。
包括项目部对建设单位验工计价和项目部内部对劳务(专业)分包单位的验工计价。
第四条从事验工计价的工作人员应满足持证上岗及资格要求,上岗前应进行必须的培训教育,从具备条件的技术人员中选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项目部验工计价管理机构由总经济师负责,计划合同部归口管理,专人负责。
项目部主要职责:1、项目部机构及主要职责:成立由主管领导及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的验工计价领导小组,由计划合同部配备专门人员,归口管理验工计价业务工作。
2、各部门主要职责:计划合同部:负责组织对建设单位做好每月、每季度计价、年度计价、竣工结算等报表编制、报批,监督、造价管理工作,积极与建设单位沟通办理变更设计、索赔等工作。
对内严格按照项目部内部管理办法、操作程序核实项目部对外承包工程单价,及时对劳务(专业)分包单位进行计价。
建立有关报表台帐,建立验工计价报表分析报告制度及台帐资料,及时分析反映有关情况。
工程技术管理部:负责验工计价的工程数量签证、办理变更设计索赔等相关工作,核实劳务(专业)分包队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
物资设备部:负责提供、核实验工计价关于物资、设备数量和质量,及时提供物资、设备代扣款项等相关资料。
安质部:负责对验工计价的工程质量、安全等事项进行监控。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

XX公司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验工计价行为,掌握工程进度,及时清算工程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验工计价是指项目部按照合同约定对业主进行计量、取得经业主批准的计量报告、根据现场实际完成工作量对批准的计量进行分析并统计上报的工作。
第三条验工计价应坚持实事求是和及时性原则,真实反映已完工程价值。
第四条验工计价的依据(一)中标合同关于计量支付的约定及合同清单综合单价、数量及金额(二)按照施工图纸已经完成,符合质量要求的实物工作量(三)完成并按业主规定程序批准的变更、奖励、二次经营事项第五条公司经营核算部是验工计价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管理公司的验工计价工作。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分公司比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职责—1—第七条公司主管部门职责(一)负责制定公司验工计价管理办法(二)协助、指导项目部办理验工计价(三)协调分公司参与工作组型项目部施工计量款的分劈(四)负责全公司验工计价汇总、统计、分析工作,建立公司验工计价台账第八条项目部、分公司职责(一)根据业主的验工计价办法和要求,代表公司对外验工计价(二)(工作组型项目部)负责分劈分公司参与施工的计量款(三)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业主批复的计量报告进行分析,并统计上报(四)建立验工计价台账第三章验工计价统计分析第九条项目部及分公司总经济师负责本单位验工计价工作。
第十条分公司参与工作组型项目部施工的,项目部经营核算部门应在业主批复计量款范围内分劈分公司计量款,分劈计量款时不得扣除分公司应上交定率等任何费用。
分公司应上缴公司定率,由分公司财务部门按规定清算。
—2—第十一条公司验工计价统计分析按季度进行,计价清方截止日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业主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验工计价应如实反映工程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不超验、不欠验。
因业主批复时间滞后、变更未批复等原因导致不能及时实现计量,项目部要根据现场实际完成工作量、项目预计总收入构成以及累计实际批复计量等情况,对本项目的超欠验情况进行详细分析,计价统计分析截止日一般为季度末次月10日,项目部、分公司应在截止日前将统计分析报表及业主批复计量报告原件一份报公司经营核算部,同时报项目部或分公司财务部门。
验工计价管理细则

验工计价管理细则
1.验工计价是业主对施工单位完成工程数量、质量的具体确认,是业主根据承发包合同向施工单位进行拨款、结算的依据。
2.验工计价必须实事求是,根据实际完成的达到质量标准的工程数量办理验工计价,不多计,不少计,真实客观的反映施工现状和进展。
3.项目部应配备人员负责项目部向业主办理验工计价,并对各施工作业单位分劈(批复)验工计价。
4.施工作业单位应配备人员负责本单位向项目部办理验工计价。
5.验工计价的依据
1)施工承发包合同;
2)设计文件;
3)业主批准的开工报告;
4)监理工程师审核的工程数量;
5)按规定程序批准与工程有关的费用。
6.项目部向业主办理验工计价
1)季(月)度验工计价
根据季(月)度实际完成情况,项目部应及时按规定的格式编制验工计价表,经监理签认后,在业主规定的时间内报业主审批。
2)年度验工计价
项目部应根据年度完成实际投资情况,编制验工计价表,经监理签认后,在业主规定的时间内报业主审批。
3)末次验工计价
项目竣工后,项目部应及时编制末次验工计价表,经监理签认后,报业主进行工程清算。
7.项目部应积极要求业主在规定的时间内批复验工计价,并使已批复的工程结算款项及时到位。
8.项目部内部验工计价分劈
1)验工计价批复后,项目部应及时进行分劈,将资金按时拨付给施工作业单位。
分劈总额要控制在业主批复计价的价值范围内。
2)项目部在拨付给施工作业单位的验工计价款时,应扣除预支的工程款;
3)验工计价分劈时项目部要按比例保留应上缴集团公司的款项;
9.验工计价资料应妥善保存。
验工计价管理实施细则

验工计价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验工计价一般情况下共分两种,一种是对业主的验工计价,一种是对分包单位的验工计价。
而本细则着重强调的是第三种,也就是项目对公司的责任成本计价。
第二章对业主的验工计价验工计价工作由项目经理部具体实施,各部门需要履行职责如下:(一)工程部负责提供相应的工程进度证明文件,隐蔽工程检查证,变更设计批复文件;负责核实工程形象进度,进行工程数量的计算核对,编制验工计价中已完工程数量报表的填报,经总工程师复核后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
(二)安质部负责验证相应的工程质量证明文件。
(三)试验室负责提供工程质量证明文件。
(四)物机部负责提供材料调差的资料和相关票据。
(五)工经部根据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已完工程数量报表,进行已经完成价值报表的填报,报监理和业主审核签认、审批。
(六)各项目经理部如职责分工不同时按实际分工进行调整。
第三章验工计价依据验工计价首先在于一个“验”字,我们可以理解为检验、验收,那么验工计价要做到有理有据,作为验工计价的主要依据有以下五点:一、依法与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及补充合同。
二、招投标文件及业主的相关规定及国家及省市有关工程造价政策性调整文件。
三、经业主审核批准的开工报告、施工图、变更设计、合同外费用增减资料。
四、合同约定的工程或工程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
五、经现场监理确认,符合设计文件、施工技术规范、验收规范、验工标准等有关规定及其他现场验工计价监理工程师核对签认的资料。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进行对内验工计价。
一、对外验工未得到审批的费用。
二、相关部门未出示相关资料的费用。
(例如安质部安全罚款单签字不全不应结算等)三、分劈不清、分劈文件未得到审批的费用,不得验工。
公司验工计价管理规定

验工计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基础管理工作,正确掌握工程价值进度,及时收回工程项目资金,对内准确核定各项目部及劳务队成本,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规范验工计价管理程序,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验工计价亦称工程计量或支付,下同是将工程施工实物工作量反映在金额上的全过程,是工程施工过程中最直接、最基本、最大量的基础管理工作之一;第三条验工计价是合同收入确认的参考依据,是财务拨款的前提条件,是合同主体之间进行经济结算的依据;包括项目部对建设单位验工计价和项目部内部对劳务专业分包单位的验工计价;第四条从事验工计价的工作人员应满足持证上岗及资格要求,上岗前应进行必须的培训教育,从具备条件的技术人员中选配;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项目部验工计价管理机构由总经济师负责,计划合同部归口管理,专人负责;项目部主要职责:1、项目部机构及主要职责:成立由主管领导及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的验工计价领导小组,由计划合同部配备专门人员,归口管理验工计价业务工作;2、各部门主要职责:计划合同部:负责组织对建设单位做好每月、每季度计价、年度计价、竣工结算等报表编制、报批,监督、造价管理工作,积极与建设单位沟通办理变更设计、索赔等工作;对内严格按照项目部内部管理办法、操作程序核实项目部对外承包工程单价,及时对劳务专业分包单位进行计价;建立有关报表台帐,建立验工计价报表分析报告制度及台帐资料,及时分析反映有关情况;工程技术管理部:负责验工计价的工程数量签证、办理变更设计索赔等相关工作,核实劳务专业分包队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物资设备部:负责提供、核实验工计价关于物资、设备数量和质量,及时提供物资、设备代扣款项等相关资料;安质部:负责对验工计价的工程质量、安全等事项进行监控;财务管理部:根据合同规定、验工计价等资料对外及时收取工程款、办理竣工决算,对内合理支付计价款,收集、整理项目财务基础数据,使其系统化、表格化,以最终计算评价指标来反映项目的本质状况,为领导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工程项目竣工后,项目部验工计价人员要对该工程项目的基础资料整理、分析,然后递交上级预算管理部门;其内容包括:⑴工程建设的造价资料,一般包括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合同价、结算价和竣工决算等造价资料;⑵收集整理有重复使用价值的工程造价资料,要体现建设项目组成的特点,包括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的造价资料、经济技术指标,还包括有关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的分部分项工程造价资料及其比较分析结果;第三章依据和原则第六条对建设单位业主的验工计价以及对内部劳务专业分包单位的验工计价的基本依据:1、施工承包合同含协议书;2、建设单位或业主、甲方,下同批准的概预算或合同包价;项目部核定的责任预算或劳务综合单价;3、经批准的设计变更、追加索赔;4、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计划或调整计划;5、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及有关费用的签证,以及相关的隐蔽工程检查证,成品、半成品、设备及原材料出厂合格证,材料检验试验报告单等;6、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内部相关规定;7、建设单位及企业内部有关验工计价的规定;第七条验工计价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实事求是,从价值上正确反映实物工作量成果;1、对建设单位应及时、准确办理验工计价,及时收回工程项目资金;2、对内部劳务队伍的验工计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建设单位批准的验工为依据,严格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现场核准验工计价,严禁超验冒验;3、验工计价分阶段办理,一般按月度、季度、年度验工计价、末次竣工清算实行;中间验工计价为暂计价,工程结算总价以末次竣工清算为准;第四章对建设单位的工程验工计价第八条验工前由项目主管领导牵头,计划合同部门归口负责,技术、财务、物资设备等相关部门参加,根据建设单位的通知要求与有关规定,对当次验工提出实施性安排与指导意见,通知项目部实施验工;具体安排如下:1、项目部的计划合同管理人员在每月25日具体每个项目部计价日期以业主规定为准对当月实际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数量按合同附表工程量清单和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填报已完工程数量表,并附有关工程形象进度的文字说明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隐蔽工程检查证、材料出厂合格证等交监理单位审核;2、项目部工程部在验工计价表送达监理单位后及时派人联系监理单位协助监理单位进行计量,并通知相关部门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专人负责后续计量签字确认等工作;第九条项目部计划合同部联系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在验工计价审批完毕后及时取回存档,及时递交财务部,作为项目核算及向建设单位请拨工程款的依据;第十条其他验工计价工作流程结合各建设单位的具体要求实施;相关验工计价表格按业主要求或专业软件编制;第五章对劳务专业分包队的验工计价第十一条项目部成立由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施工负责人、技术、预算、财务、物资等人员组成的劳务专业分包队计价小组,负责计价有关事宜;验工计价、工程拨款实行集体审核制,经项目部总经济师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单独批准;验工计价、工程拨款需经项目部职能部门审核、项目经理批准;第十二条对内的验工计价与业主的验工计价同步进行;计价分每月预结、季度结算、年度结算及末次结算四种类型;月度预结由项目部统一组织对劳务队预结算,季度结算及末次结算在项目部完成结算后报公司相关部门及领导审批;第十三条计价中月度预结计价程序为:每月25日由项目部施工员、技术员现场核实数量→技术部门审核签认工程质量是否合格→预算部门根据合同确定的单价、费率编制验工计价报表并结合材料、设备等扣款后编制验工计价汇总→总工、项目经理签认验工计价总额;批准后的月度预结交项目部计划合同部与财务部留存,并据此作为月度对分包方的付款控制依据;第十四条季度、年度及末次结算报项目部审批后作为季度及末次对分包方的付款控制依据,签认程序同上;工程验工计价单经项目经理批准后,由项目部计划合同部分送财务部及劳务队;第十五条验工计价单一式三份,劳务队、项目计划合同部、项目财务部各一份;第十六条劳务队验工计价必须根据实际进度进行,不得虚报超计;根据合同要求的计价方式,按累计进度盘点,扣减甲供料、水电费、税金等有关款项后,计算出应付金额,避免出现工程进度款超付、错付现象;财务部对无施工合同或无工程验工计价单的项目,有权拒付工程款;第十七条验工计价应如实反映项目工程完成情况,凡当月按施工计划完成的工程量,当月内应办理验工计价和结算,未完成的建安工作量,不得提前计价;施工期间进行工程项目验工计价时,一般不得超过工程价款总额的90%,其余待工程竣工交验合格后计价,付款95%,保修期满后结清;第十八条在劳务分包队验工计价中,工程数量不得突破成本预算核定的工程数量和批复并完成的变更设计数量之和,原设计内数量和变更设计数量在验工计价时要严格区分;第十九条对建设单位暂未批复,但又必须变更设计的项目,须经项目总工程师及项目经理同意,并报项目部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同时,项目部须积极主动做好变更设计批复手续;第二十条项目部应按季度将建设单位已经批复的变更设计工程数量累计汇总,变更设计通知单存计划合同部;第二十一条能以工程数量反映完成情况的,一律不准报计时工;因特殊情况所签认的计时工须当月结清,过后一律不得补计价;杜绝工程结束时发生一次性计价;对不能以工程量计量的有关费用,应规范有关手续,本着“先批准、后实施、再计价”的原则,严格计时工审批程序,须经技术、预算、使用单位确认,项目部总工程师、项目负责人批准后办理计价;也可采取总额包干进行控制;第二十二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计价:1、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没有按验收要求进行检查和签字的;2、因施工不当而增加的工程数量;3、施工合同协议没有签订,工程价款不明确者;4、验工计价相关资料或签字盖章不齐全者;5、非法分包或倒手转包的工程;6、达不到本办法的条款规定的;第六章验工计价报表管理及分析第二十三条项目部对各劳务队验工计价报表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建立验工计价报表分析制度,由项目部计划合同部每月30日前向项目部领导汇报当月验工计价情况;第七章奖励与处罚第二十四条对按建设单位或公司有关规定完成工程项目末次验工计价工作的有关人员实行奖励;奖励标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第二十五条实行年度评比表彰制度;公司对在验工计价工作中成绩突出,年度上报有关报表及时、准确的验工计价人员进行评比表彰;第二十六条公司每半年、年度对各项目部的验工计价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验工计价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视不同情况,分别予以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1、台帐、资料不齐,不按项目部要求及时上报报表台帐;2、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伪造虚假报表,掩盖有关问题;3、验工计价手续不全,违反验工计价程序;4、不及时派人协助监理单位现场计量造成损失;5、内部验工超验、超拨;6、验工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对验工计价中的合同、工程数量、单价、质量、材料、设备等未履行职责,把关不严,后果严重;7、对末次竣工清算及变更设计基础资料准备不齐,不及时办理各项签认手续,不主动办理变更设计及追加索赔费用,造成经济损失;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公司计划合同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附表一:封面广东大川建设投资有限公司xxxx项目已完工程数量表××年××季度施工单位:×××队劳务队编号:劳务队负责人队长:项目部负责人:填报日期:年月日附表二:审批表广东大川建设投资有限公司xxxx项目××劳务队已完工程数量报验申请表××年××季度施工里程:劳务队编号:附表三:数量表广东大川建设投资有限公司xxxx项目××劳务队已完工程验工数量表工程范围:编制:复核: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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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工计价管理实施细则
总则
为使中铁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武客机验工计价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武客机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概述
第一条验工计价是指对中铁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武客机建设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包括补充合同、协议)中已完合格工程数量或工作进行验收、计量和对经验收、计量的工程数量或工作进行计价活动的总称。
验工计价是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第二条验工计价应按照合同(含补充合同或协议)约定方式或相关规定进行。
第三条验工计价的主要依据
(一)依法签订的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含补充合同或协议);(二)经现场技术负责人、质检负责人、总工程师审核合格的施工数量;
第四条验工计价的办理必须实事求是,根据实际完成且质量合格的工程数量或工作内容进行验工计价,验工计价工作按先验工后计价的原则进行,真实反映工程和投资完成情况。
第二章验工计价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验工计价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归口管理
部门为计划合同部。
工程部及质检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计划部做好验工计价工作。
工程部负责组织验工工作,质检部、计划部共同参与,逐级审核;计划部负责组织计价工作,工程部、质检部共同参与。
第六条各方的验工计价管理职责
(一)现场技术负责人对承包人报验的已完工程数量进行现场的数量确认和计量,并在相关表格上签认。
(二)质检部负责人对承包人报验的已完工程数量进行现场的质量确认和计量,并在相关表格上签认。
(三)总工程师负责对现场技术负责人和质检负责人签认的已完工程数量表、验工计价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并在相关表格上签认。
(四)计划合同部依据合同(含补充合同或协议),负责编
制验工计价表,对验工计价表进行审核,并在相关表格
上签字。
未经签认的工程项目和数量,不予计价。
(五)逐级审核后的验工计价表经中铁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武客机项目经理部领导批准后,由财务部按照合同约定及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负责工程款支付工作。
第三章验工计价
第七条验工计价分“月度验工计价”和“末次验工计价”
两阶段办理。
第八条月度验工计价及工作流程
1.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进行验工计价,每月20日前,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对本月承包人所完工程量进行验收,项目部相关人员对现场验收的工程量签字认可后,承包人上报经现场工程师、质检工程师、总工签认的所完成的合格工作数量,计划合同部对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数量审核,编制验工计价表,经项目部各科室负责人、总工和项目经理签认后作为拔付月度工程劳务报酬的依据。
2.计划合同部在收到承包人上报的已完工程数量表后,三日内依据合同和有关规定,按设计图纸与承包人共同进行现场计量,核实已完工程数量,承包人应协助进行计量。
若承包人无故未能到场,项目部所作计量结果有效,视为工程
量计算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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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场签证工程必须经项目部指定的专业工程负责人及总
工程师在该工程发生的3日内审核签认后报项目部计划合同部,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先向相关负责人请示,否则不予计量。
4、承包人承包的工程施工任务在开工前必须请示专业工程
负责人,由专业工程负责人在现场下达开工指令后方可开工。
5、项目部修建或提供的施工便道承包人负责维修、养护,
保证路面的平整畅通,要时常注意维护,承包人对其管段内施工便道的维护和保养项目部不再进行计量,如有特殊地段(例如翻浆严重地段)需进行便道重新修建,经项目部现场调查属实的,项目部另行考虑。
第九条末次验工计价
待承包人按项目部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后,项目经理部组织有关部门及承包人,对现场完成实际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补充合同或协议)进行末次验工计价。
第十条质量保证金和审计尾款的扣留比例和返回时间均按
合同有关条款执行。
质量保证金和审计尾款由财务部实行专项管理。
第十一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项目部不予验工计价:(一)工程数量未审核完毕;
(二)工程质量不合格须返工或待处理;
(三)因承包人原因超出设计图纸范围;
(四)隐蔽工程未经检查。
(五)质量安全存在问题,发出质量安全通知书后未及时整改的工程;
(六)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二条验工计价的复审。
上级单位及职能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对已经办理完验工计价的工程项目、支付凭证等资料调取复审,也可以赴现场核对,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施工单位应当积极按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损失。
项目部相关部门要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第十三条验工计价的格式和资料保存期限要求
(一)为实现验工计价规范化、系统化、程序化要求,提高验工计价报表数据的准确性,提高工作效率。
项目部各科室必须按计划合同部规定的验工计价格式编制验工计价文件。
(二)因承包人原因超过规定的验工计价时间,无法进行验工计价工作时,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三)验工计价表中各级签字必须齐全,未经签字或签字不全者,不予计价。
(四)承包人必需按合同约定出具发票,并作为原始凭
证留存财务部,方可办理拨款手续。
(五)验工计价表一式四份,承包人一份,财务部一份,计划合同部二份。
第十四条项目经理部依据验工计价对施工单位拨付工程款
时须扣除预付款、借款、材料转账款、代扣款、质量保证金等款项。
严禁不依据计价超拨款。
附:验工计价领导小组名单
验工计价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韩希平项目部经理
常务副组长:冯喜德项目部总工程师
曾勇霖项目部副经理
组员:陈思贞项目计划合同总经济师
陈劲项目财务部总会计师
刘杰项目工程部部长
李富义项目物资设备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