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四川华电西溪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讨论稿)

四川华电西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

四川华电西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一、总则

1、根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四川公司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试行)(华电川工【2009】16号)及《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四川公司水电工程建设变更管理办法》(试行)(华电川工【2010】38号)中有关变更条款规定,结合西溪河公司项目建设现状,对《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进行重新修编,原《西溪河梯级电站工程合同变更管理实施细则》废止。

2、本办法所称变更是指承包人根据监理签发的设计文件及监理发出的变更指示进行的合同中规定的变更范围和内容的各种类型的变更,包括:

⑴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内容。

⑵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和其他承包人实施)。

⑶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⑷改变工程建筑物的形式、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⑸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程的完工日期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顺序。

⑹追加为完成工程所需的任何额外工作。

⑺非自然因素引起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

3、承包人进行的任何变更必须经业主、监理人审核批准才能实施,监理人的变更指示必须在变更可能实施之前发出。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