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小学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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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2024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小学2024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一、背景介绍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小学教育的需求日益增加。

为了满足
家长和学生的需求,我校决定开设2024年小学一年级班级,并编制了相
应的招生方案。

二、招生名额及范围
我校2024年小学一年级班级计划招生名额为6个班,每班40名学生,总共招生名额为240名。

招生对象为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
日期间满6周岁的儿童。

三、录取方式
1.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招生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进行,确保每个符
合条件的家庭都有机会录取。

2.摇号将在学校的大会议室进行,家长和学生可以到场观摩,确保公
正公开。

3.摇号过程完全由电脑随机生成,一次摇号应生成一个班的招生名单,以确保每个班级的多样性。

四、报名及录取流程
1.家长可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期间到学校办公室领
取报名表格,并填写完整。

4.完成报名手续后,学校将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报
名者纳入摇号范围。

6.录取名单公示后,学校将安排家长和学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并开展新生入学相关培训。

五、其他事项
1.如报名者超过总名额,则将按摇号顺序进行录取,多余名额将作为备用候选名单,如有学生放弃录取资格,则按备用名单顺序补录。

2.学生入学前需进行入学体检,并提供体检报告。

3.家长需缴纳一定数额的入学费用,费用用于学生教学设施和资源的提供。

4.学校将提供必要的新生入学培训和适应性辅导,帮助学生尽快适应新环境。

以上为我校2024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请家长和学生按照要求完成报名手续,祝愿每一位学生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环境。

小学一年级招生规定

小学一年级招生规定

小学一年级招生规定标题:小学一年级招生规定引言概述:小学一年级是孩子教育生涯中的重要阶段,对于家长来说,选择一所合适的小学对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

而小学一年级的招生规定也是家长们关注的焦点之一。

本文将详细介绍小学一年级的招生规定,匡助家长们更好地了解和选择适合自己孩子的学校。

一、学生年龄要求1.1 学生入学年龄:普通来说,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入学年龄为6岁,即在当年8月31日前满6周岁。

1.2 学生入学资格:学生需要提供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学生的身份和年龄。

1.3 学生特殊情况:对于有身体或者智力残疾的学生,学校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特殊照应和安排。

二、招生名额和录取方式2.1 招生名额:每所学校根据教学资源和条件,设定不同的招生名额,普通来说,小学一年级的班额不宜过大。

2.2 录取方式:普通来说,小学一年级的录取方式主要有面试、笔试、体检等环节,学校会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表现进行评估。

2.3 特殊招生政策:一些学校会针对优秀学生或者特殊情况制定特殊招生政策,家长可以了解学校的具体政策。

三、家长意愿和学校选择3.1 家长意愿:家长可以根据自己孩子的性格特点、学习能力等因素,选择适合孩子的小学。

3.2 学校条件:家长可以考虑学校的师资力量、教学质量、教学环境等因素,选择适合孩子的学校。

3.3 学校距离:家长也可以考虑学校的地理位置、交通便利性等因素,选择距离家庭较近的学校。

四、特殊招生政策和资助政策4.1 特殊招生政策:一些学校会针对优秀学生、贫困学生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制定特殊招生政策,家长可以了解学校的具体政策。

4.2 资助政策:一些学校会提供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匡助有需要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4.3 家长申请:家长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和需求,主动向学校申请特殊招生政策或者资助政策。

五、入学准备和教育理念5.1 入学准备:家长可以匡助孩子做好入学准备,包括购买学习用品、制定学习计划等。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黔教发〔2020〕17号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黔教发〔2020〕17号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正文:----------------------------------------------------------------------------------------------------------------------------------------------------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黔教发〔2020〕17号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特色教育强省战略,着眼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秩序,深入推进依法治教,构建公办、民办中小学校平等发展的良性机制,切实维护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二、主要措施(一)规范义务教育招生1.落实免试就近入学要求。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要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登记入学,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考试、面试、面谈、测试、推优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

各地既要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又要做好农村学校“小升初”整班移交。

要严格均衡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等。

在正式开学报到、学生分班名单公布前,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考试、面试等。

从2020年起,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2.规范民办学校招生。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同步录取。

招生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调整,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

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

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应首先通过直升招收本校自愿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剩余的招生计划应在市州规定的范围内公开报名。

小学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小学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A person needs to know his position, just like a person knows his face. This is the most sober consciousness.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小学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如果我们学会从不同角度分析问题,能更好的完成工作方案。

当提出某个项目时,为了上级更好的决策,我们需要准备多份工作方案,好的工作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收集整理的小学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千方百计满足城区不断增长的就学需求,逐步化解“大班额”,确保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__〕x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__〕x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x 教发〔__〕x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__年秋季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逐步化解城区大班额问题,切实保障教育的起点公平,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城区所有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原则(一)坚持城区城郊公民办联动、分级管理、共同协作原则。

在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城区城郊公民办联动,分级管理,共同协作。

县委、县政府宏观领导,县教育局负责制定小学一年级招生政策,统筹管理和协调城区小学招生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__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各学校根据招生政策,修订完善本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实施办法,具体组织实施招生范围内的招生工作。

中小学招生工作计划规划方案

中小学招生工作计划规划方案

中小学招生工作计划保证学校招生工作有序、规范,有益于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 有益于提升教育教课质量,有益于减少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和促使学生全面发展,所以学校要做好规范合理的招生计划。

下边是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指导思想20XX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进一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依据略教体发 [20XX]28号《略阳县教育体育局对于认真做好20XX年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严格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保护教育公正,促进学校平衡发展,努力建立和睦教育,最大限度知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良教育的需求。

二、建立招生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职责1、招生工作小组:组长:何元科副组长:李金平组员:任继春邓新华景伟崔元田元锋李美桔2、工作职责: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工作; 副组长的职责是解决组员解说不了的问题,进行组织协调; 组员的职责是具体实行招生工作,检查查收报名资料并做好登记,负责解说招生政策,实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工作要求:组员在招生时应着装大方,佩带工作标志,态度热忱,耐心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疑问。

三、招生原则及政策要求招生原则坚持依法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 坚持公平招生,保障适龄少儿少年相同接受义务教育; 坚持生源均衡散布,促使义务教育平衡发展; 坚持公然招生,增强过程监察和管理,做到报名时间公然、招生方法公然、招生计划公然、录取结果公然。

招生政策1、凡接受并达成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儿均需入学。

2、户籍规定。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拥有我区户口的适龄少儿少年。

1)学生户口与父亲母亲两方在同一户籍上,且户籍与实质地址符合的为有效户口 ;2)学生父亲母亲确属无房户,学生户口与父亲母亲两方长久在祖父亲母亲户籍上,且户籍与实质地址符合的为有效户口;3)新迁入户口的时间以招生报名工作结束日为准;4)学生户口与父亲母亲两方相同,但空挂于亲戚、朋友、祖父亲母亲、外祖父亲母亲户籍上的为无效户口 ;3、有一套以上住宅者,依照其常常居住宅子地址划片入学 ;4、因改造或其余原由拆迁的居民,依照拆迁办或其余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所标明的地址划片入学。

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一、引言随着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不断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已经成为各地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关注的热点问题。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推进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提高招生质量和效益,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依法、公平、公正、择优,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和少年都能享有平等的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促进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教育公平性和质量。

三、招生政策1. 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平等开放的招生政策,不得以家庭背景、财产状况等因素作为招生条件。

2. 优先录取户籍所在地居民子女,同时积极推进学区制度,适量划定学区边界,提高学区内学生的入学方便度。

3. 定期进行区域内学校的学科专长和特色招生,鼓励有特长和特色的学生报考相关学校。

4. 合理安排农村学生入学,提供农村学生适应城市学校生活的支持和帮助。

5. 完善多元评价体系,综合考察学生素质、能力、兴趣和特长,避免过分依赖单一考试成绩。

四、招生程序1. 公布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提前向社会公开透明。

2. 设立招生咨询热线和网上报名系统,方便家长和学生了解招生政策和报名流程。

3. 严格按照报名和选拔时间表进行操作,确保程序的规范和公正。

4. 采用随机派位或者抽签方式确定学生的入学学校,确保公平性和公正性。

5. 对于特殊群体学生的招生,根据相关政策和程序进行操作,确保公平和合理。

五、招生宣传1. 开展多种宣传形式,包括家长会、学校开放日、招生简章、媒体宣传等,向社会全面介绍学校的办学理念、教学特色和招生政策。

2. 鼓励学校建立官方网站和社交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招生信息,提供在线咨询服务。

3. 拓宽宣传渠道,加强与社区、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宣传当地优质学校和特色教育资源。

六、招生选拔1. 严格按照招生政策进行选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选拔过程的透明和公开。

2. 考试科目和内容要科学合理,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进行设定。

7月28日起小学报名!2023年山东济宁曲阜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招生方案出台

7月28日起小学报名!2023年山东济宁曲阜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招生方案出台

7月28日起小学报名!2023年山东济宁曲阜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招生方案出台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和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实施“一网通办”网上报名,规范招生行为,严格城区入学资格审验,切实保障义务教育学位资源供给,稳妥有序应对小学入学高峰,全面提升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2.招生类别和办法(一)幼儿园招生1.招生对象3-6周岁适龄幼儿。

小班入园年龄为年满3周岁,即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幼儿;中班、大班入园年龄依次后推一周岁。

2.招生时间与办法家长使用手机和网络不方便的、入园材料信息网上无法通过的,请携带相关材料到招生幼儿园现场报名(8月5日—6日),招生幼儿园安排专人提供报名服务。

8月7日—9日市教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复核,期间招生幼儿园将通过短信向家长发送幼儿安置信息,同时家长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幼儿安置情况。

(2)幼儿园招生以“就近就便、免试入园”为原则,各小学(特别是城区公办学校)附设园招生时,原则上参照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划片范围,不得收取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学校附设园所有在园幼儿上小学一年级时需要重新审核入学条件。

民办幼儿园要在市教体局统筹指导下,实施自主招生。

(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1.招生对象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即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监护人向所在幼儿园提交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幼儿园交送幼儿户籍所在镇街中心中学统一报市教体局基教科审核备案。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具有小学毕业年级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2.招生办法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办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1)城区学校招生按照“有城区户籍和房产(房户一致)、有城区户籍、有城区房产”的顺序依次招生。

市2021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市2021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市2021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xxxx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按《教育部办公厅有关进一步加强普通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和《x省教育厅有关做好xxxx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县(市)区属小学、初级中学由本级教育局依据相关政策确定招生条件和入学办法。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采用学区制,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登记。

原则上,按照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依据学生和父母的户口及房产情况,由对应学区学校接收学生入学。

本方案所称房产不含门市房;同一房产多人共有产权的(学生和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除外),父母产权占比份额超过xx%(不含xx%)的学生可在本房产所在地入学。

以下所述房产均要符合此条件。

入小学的适龄儿童要年满x周岁。

出生日期限制在2021年2月15日前,x月30日以后出生的均无法建立学籍。

对于因身体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获批准后学生方可延缓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一)xx市国和小学招生条件1. 学生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持有学区内的户口簿或房产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满足条件之一即可接收入学。

学区内的动迁户,尚未回迁的,凭产权调换协议、原籍户口簿办理入学。

2 学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学区内的房产证,可接收入学。

3 如有空余学位,适当接收在学区内办理了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入学。

在网上统一报名后,根据网上报名人数和学校空余学位,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额满为止。

(二)xx市实验学校(包括初级中学部和小学部,下同)、第八初级中学招生条件1. 学生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一处,户口簿和房产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相互一致,且在2021年1月15日前取得的,可到对应学区学校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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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小学招生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为认真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xx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行为,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改革部署,进一步深化教育招生入学改革,规范教育秩序,促进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提高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坚持招生政策的严肃性和连续性,坚持稳中求进,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

二、依法依规招生入学(一)小学招生。

凡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进入所在学区对应的小学接受义务教育。

小学入学报名必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并出具《儿童预防接种证》。

(二)初中招生。

各学区和初中学校要将辖区内小学对口升入初中的学生名单以适当方式公示,且小学升入初中学生公示名单与初中新生入籍同步。

要加大对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政策宣传力度,不在公示名单中的2020级初中入学新生,三年后将不享受省示范高中到校生指标分配资格,引导义务教育学生就近入学、合理分流,控制和消除学生通过择校、转学、借读等方式向“热点”学校流动问题。

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必须首先满足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要,严禁超班额招收学区外学生。

(三)高中招生。

详见《关于印发xx县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三、依法保障招生入学(一)实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按照《义务教育法》关于“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各学区和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

1.新生进入公办学校就读,原则上应符合“两个一致”,即“入学儿童、少年的户籍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房产证登记地址一致”。

2.各学区管理中心要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本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方案,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学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相关学区学校要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对方案进行论证,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同时积极做好宣传,确保社会稳定。

3.各公办学校要按照划定的招生区域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校招生区域以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就近自愿选择民办学校入学。

4.各民办学校要根据免试入学的原则和核准的招生计划及范围制定招生方案,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确认录取。

5.对于公办热点学校和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6.省教育厅已建立统一的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各学区学校可结合实际通过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开展网上招生工作,以保障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便于监督。

(二)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各学区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1.要认真落实xx省教育厅关于印发《xx省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指南》的通知《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精神,按照xx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xx县2020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2.原则上小学入学年龄为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至当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

对于放宽年龄入学,学校必须公开规范办理,公告办法、流程和入学年龄的截止时间,并告知家长学生在学籍异动(休学、复学、转学等)等方面将受到严格限制,严禁超班额私自放宽年龄招收不足龄儿童。

3.加强对重点群体的监控,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要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

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或者休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各学区管理中心与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切实履行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发挥联控联保工作机制作用,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三)依法保障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落实“一人一案”,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为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

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坚持“两为主”政策,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及其他特殊群体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1.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子女入学纳入安置地学校就读,实现“一样就读、一样升学、一样免费”。

2.做好对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及贫困家庭儿童的关爱工作,摸清底数和情况,落实“一人一案”,关爱到人,资助到家,并通过“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形式,确保每一个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乡镇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住宿。

3.依照有关政策妥善安排好其他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xx、xx、xx、xx等相关学区学校要继续做好接收适龄渔民子女入学工作。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参照《xx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2020年中小学招生入学期间,经卫健部门认定的派出支援湖北医疗队人员、省内定点收治医院一线医务人员,其子女有学前和义务教育就读需求的,属地学区学校根据其实际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安排教育质量较好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5.按照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已被海军青少年航空实验班录取的考生不得被其他普通高中录取。

(四)控制办学规模暨班额校额。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按照优质均衡发展要求,根据本校实际,合理确定办学规模,既稳定乡村学校生源,又防止产生新的城镇大班额大校额问题。

1.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班额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严禁出现新的大班额和大校额。

2.各相关学区学校要按照省市县消除大班额的目标要求,稳步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确保省市县确定的“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消除大班额工作目标”实现。

3.严禁超班额招生,严禁虚拟班级。

县教育体育局将利用学籍管理系统,按照招生计划设定招生名额,超计划招生将不予办理学籍。

(五)继续实施阳光招生分班制度。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和阳光分班制度。

1.各学区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将招生政策、招生日程、录取办法、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招生范围、招生名单以及“阳光分班”结果向社会公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天。

2.各学区学校要畅通招生入学咨询及举报渠道,设置咨询(举报)电话,及时查处违规招生行为,为学生入学提供全面周到的咨询服务。

四、严格招生工作要求(一)严格规范学籍管理。

各地各校要通过学籍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流动(禁止学生无序流动)和失学辍学情况,为加强控辍保学提供技术及数据支撑。

1.要按照规定细化学生学籍新建、录入、调取和转学等环节管理,规范办理入学手续,学生入学后,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要通过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原来没有学籍的,要为学生新建学籍。

2.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学生。

在注册学籍过程中要将学生的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等入学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学籍系统,要如实在学籍系统中录入户籍所在地、家庭住址、是否学区外学生、是否随迁子女、是否留守儿童、是否残疾儿童、是否建档立卡贫困户等信息。

3.要对无身份证号码入学的学生材料予以严格审核,确保身份信息准确无误,坚决做到“一生一籍,人籍一致”,杜绝人籍分离和虚拟班级现象发生。

(二)严格纪律及责任追究。

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

各学区学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细化招生工作责任清单,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1.各学区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执行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10项禁令”和“12个不得”禁令。

2.各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双语班”等名义招生。

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及线上相关形式等名义选拔学生。

3.各学区管理中心要认真排査并依法依规严肃査处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

4.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务必执行今年省市就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不得超越办学内容,擅自招生,严禁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

严禁招生过程中的无序竞争、恶性抢夺生源和乱收费等不正当行为。

发现一例,查处一例。

对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核减招生计划,追回地方有关奖补资金,停止当年招生,年检直接定为不合格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5.县教育体育局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招生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区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学校及个人均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

县教育督导部门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各地各校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列入县级督办事项,严肃查处追责。

继续将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纳入对学区学校年终目标管理考核之中,实施奖惩。

县教育体育局将于2020年秋季开学后两周内,开展一次招生工作检查。

(三)积极广泛宣传引导。

各学区学校要充分、深入、细致解读本级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确保学生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政策内容。

1.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有关考试招生政策。

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多途径积极做好宣传和解读,增强群众对招生入学工作的了解、认识和信任感。

提醒学生和家长不要听信个别虚假招生宣传,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2.结合扶贫走访,积极宣传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3.特别应知晓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要求,要求每学期结束时必须通过学籍系统和管理平台,上传学生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相关实证材料,“人籍不一致”将影响高考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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